【风险提示】精准打击养老诈骗 守好老年人“钱袋子”
日前,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此次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切实举措。 铁腕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必须要突出精准打击。一段时间以来,随着社会养老需求的不断升级,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用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名义精心设计养老骗局,诱骗老年群体掏钱“入坑”。加大精准打击力度,就是要将打击锋芒对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尽快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规范一批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同时要全力追赃挽损,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截至5月4日,公安机关共梳理存案1981起,破获9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2人;集中抓捕涉养老诈骗犯罪逃犯53人;组织快破现案,已立案711起,破案559起,打掉犯罪团伙88个……专项行动开局良好,形成了一定的打击声势。但也要看到,如今,养老诈骗日渐呈现出诈骗事由多样、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数额大等特点,必须强化线索摸排、聚力起底大要案,重拳出击、以快制快。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防止整治不深入、推进时效不理想等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力挤压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一方面,要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落实好保护举报人措施。据悉,中央政法委已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只有增进全社会对打击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增强老年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氛围。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惩治养老诈骗一刻也不容懈怠。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标本兼治、多管齐下,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充满幸福感和安全感。
【风险提示】细数“以房养老”背后坑人套路 警惕诈骗陷阱
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指导中心当天推出线上公益司法普法节目——“融小法•呵护碎银双月谈”。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厉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和北京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副庭长舒锐参加首期节目,详解“以房养老”骗局。 “以房养老”是保险而非理财 针对养老难题,原保监会2014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试点。2017年,试点扩至全国。然而,部分不法公司和人员却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对老年人实施欺诈,导致部分老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境地。 厉莉表示,“以房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将住房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这为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养老思路,帮助老年人获得“养老钱”。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仅有幸福人寿、人保寿险两家公司开展了“以房养老”业务,推出的产品分别为“房来宝”和“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这种保险的商业逻辑本身也很简单:老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给老人钱,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对房屋进行清算。”舒锐指出,这是一种保险产品,而不是投资、理财产品。但遗憾的是,“以房养老保险”被口口相传为“以房养老”,从而使人们产生曲解。 在舒锐看来,正是因为名不正,很多不法分子就开始对“以房养老”进行各种演绎,有的甚至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拉大旗作虎皮,以权威机构名义蒙骗老人。但实际上,他们说的“以房养老”和国家鼓励的“以房养老”,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以房养老”套路贷存五大特征 王雷指出,骗子们最常采用的是借“以房养老”之名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房养老”套路贷诈骗导致参与其中的老人不仅没拿到养老金,还失去房屋。 王雷分析,“以房养老”套路贷的运作流程通常为:老年人先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理财机构介绍的出资方,并与出资方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将所借资金投资理财机构的以房养老项目获取理财收益作为养老金,理财机构再向出资方支付利息。在这一过程中,老年人委托理财机构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房屋出售和抵押登记手续,经公证的抵押合同赋予合同强制执行力。由于理财机构汇集的大量资金脱离监管,被挪作他用后,很可能导致理财机构资金链断裂、无法代为还款,出资方此时申请强制执行老年人所抵押的房屋,导致老年人的房屋被强制执行。 “此种套路贷使得老年人陷入合同陷阱之中,最终房财两空。“王雷说,深入分析可以发现,该套路贷存在五大特征:一是存在复杂的合同架构,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委托合同、代为还款合同、养老服务协议等等,形成法律闭环,老年人难以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二是实施套路贷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经常夸大宣传、宣称自己有官方合作背景,获取老年人的信赖。三是经营者经常安排其工作人员作为代为办理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登记手续等全套事务的受托人甚至出资方。四是套路贷所涉及受害人人数多、金额大,形成脱离监管的巨额“资金池”,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刑事犯罪。五是需要通过穿透式审判理念,结合证据链,透过现象看清套路贷的本质,认定恶意串通合同无效、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撤销,或者老年人不具备交易意思表示而合同不成立等。 正规“以房养老”不会出现理财等合同 那么,如何辨析“以房养老”骗局呢? 舒锐表示,正规的“以房养老”只是一种保险产品,由专业的保险机构经营。在办理过程中,不会出现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理财合同。而且,房屋所有权始终归老人所有,保险公司只要抵押权,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方可处置房屋。 那么,办理了”以房养老“保险,能否提前解除合同呢?王雷表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并没有向保险人事先支付保费,而是直接根据合同约定从保险公司那里领取养老年金。其抵押的住房是为投保人的“应交养老保险费”向保险人作担保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缴纳已领取的养老年金。 王雷提醒说,老年人在涉及到相关项目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首先,老年人在“以房养老”相关合同书上签名、按指印时要慎重,应寻求专业人士帮助辨析合同内容,透过合同迷雾识别抵制套路贷。其次,套路贷下的借款合同通常会约定远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息。再次,对于低风险甚至无风险、高收益的养老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理解其商业逻辑。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以房养老”的骗局,银保监会消保局2021年6月曾发布风险提示。风险提示称,这种保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比较小众,其准入门槛高、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对机构业务开展和销售管理都非常严格。不法分子所宣称的“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无关,只是其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而已,其实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往往是“以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海南已实现信用报告多渠道查询
一纸信用报告,关系着每个人和企业的金融生活,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就可能产生贷款通不过、企业信誉受损等负面影响。为了给市民和企业提供快捷、安全的信用查询服务,海南建设了多个信用报告查询渠道,目前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有3种渠道,企业查询有两种渠道。 2021年,海南居民自主查询个人信用报告44.78万笔,同比增长3.06%。企业查询方面,在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企业活跃度明显提高,海南企业自主查询企业信用报告1.51万笔,同比增长29.12%。 为满足广大市民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信用报告查询“便利化工程”。除各市县人民银行查询点以外,目前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还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和银行外设自助查询点三种渠道进行查询,企业信用报告还可通过银行网银和银行外设自助查询点两种渠道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谎称“流调”套取个人信息?提防借疫情实施的诈骗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进行电信诈骗,利用人们居家隔离或办公等现状套取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应当引起警惕。 前不久,某地王女士接到自称是“流调人员”的电话,说她在疫情管控地区入住了某酒店,要被隔离14天。王女士在惊讶之余表示自己近日并未去过该地,对方却称“如果隐瞒行程,就要接受调查”“必须转账到安全账户,否则银行卡会被冻结”。 因为急于“自证清白”,王女士没有过多提防,按指示向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里转账共19万余元,直到无法联系上对方,王女士才意识到被骗。 “他们讲起‘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一套一套,情急之下真不易分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读者杨女士曾收到陌生人信息,称要开展“线上排查”,要求报告个人行程、银行账号等信息。然而,杨女士提供相应信息后就被对方“拉黑”,卡内资金也被盗取。 针对这类情况,警方提醒,流调电话基本都是通过本地手机或固定电话拨打,绝不会是境外电话;流调人员也不会索要银行卡账号和密码,更不会要求转账汇款。一旦遇到这样的“防疫工作人员”,公众就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的居民转向线上购物,“社区团购”在一些小区业主微信群中流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灵活自由的新型网购形式也有可能遭遇诈骗陷阱。 “联系不上呀!”“客服电话怎么停机了?”“是骗子吗?刚下单800多元”……前段时间,在一些城市,有不法分子通过扫描小区业主张贴的二维码偷偷“潜入”微信群组,冒充团购牵头人发布物资信息和个人收款二维码,称采购“须提前收款”,结果拿到业主转账后就退群失联。 目前,社区团购还不够完善,存在类目混杂、牵头人身份不易明确、商品质量不能完全保证等现实状况。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居民要想避免其中的诈骗陷阱,还须对各路信息加以冷静甄别、努力提升个人防范意识。比如,可以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团购、仔细核验团购信息、注意留存相关证据等方式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一旦遭遇牵头人失联、商品久拖不发、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消保委等部门提供证据材料。 事实上,借疫情实施的诈骗正是抓住了大众在特殊时期的迫切诉求或焦虑心态才得以实施。如今,还有不法分子发布“疫情期间高薪招聘”“招募方舱志愿者”等虚假信息,同样瞄准部分群众面临暂时停工、迫切求职的现况,借机诈骗。 前不久,江苏省苏州市读者薛先生看到有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的“招工信息”,日薪2000元、包吃包住,但要先收取500元中介费。薛先生转账后,对方却要求继续转款才能“保留名额”,当事人这才发觉被骗,赶紧向警方求助。 类似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有发生。多地警方提醒,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又声称先收取报名费、体检费、接送费等费用的大多是诈骗。建议公众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劳务中介,切莫轻易相信网络信息,更不要进行现金转账。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接到群众反映,有人伪装成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谎称发现健康码、核酸报告等异常,将电话转接至‘公安局’,冒充公安机关以资金清查为由实施诈骗。”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卜雅倩说,还有人声称“快递外包装检测出阳性”,或订单处于风险地区,需按照指引操作退款,诱导受害人透露个人信息进而进行转账等。她建议,一方面,公众要不断筑牢心理防线,对借疫情之名的陌生信息保持警惕、客观冷静判断;另一方面,这类涉疫违法行为影响防疫大局,地方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严厉处罚。 “借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必严惩不贷”,目前,多地警方以“零容忍”态度正告不法分子。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于打着疫情防控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恶劣行径,警方更将绝不姑息。
中科院:倡导科技奖励申报过程中的诚实守信行为
日前,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倡导在科技奖励申报过程中的诚实守信行为。 针对当前科技奖励推荐、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给出7条提醒:提醒推荐单位及推荐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反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提醒推荐人充分征求所有完成人意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排名顺序;提醒推荐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提醒多机构合作的研究成果共同协商申报材料;提醒申报人提供原始的伦理审查结果,反对为申报奖项而临时补做伦理审查;提醒推荐单位及推荐人切勿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提醒提高自律意识,不主动打听、私下联系评审专家,影响干预评审过程。 记者了解到,这是自2018年以来,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第5次以“提醒”的方式倡导诚实守信行为。五次提醒的内容涉及署名问题、生物伦理、原始记录、在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等,基本上涵盖了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以帮助科研人员练好“自律”内功,涵养良好的科研学风。这些提醒内容,有的源自科学共同体的相关规范,有的来自学术界的基本共识,有的来自学术传统或惯例,并进行了重新阐释和再次强调。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五年来以陆续发布科研诚信提醒的方式,突出重点、层层深入地不断筑牢科研诚信的基石,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行为两项清单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归集和应用,国家能源局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18版)》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明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按要求申报的或自主申报的,可用于识别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该清单由信源单位、主体类别、信息类别、信息项名称、数据项名称、公开属性、共享范围等要素构成,收录信息涉及国家能源局7个专业司,资质管理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18家派出机构;涉及信息项49项,其中法人信息项34项、其他组织信息项1项、自然人信息项14项。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则明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是指信用主体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影响其信用的各种行为。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是指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产生的,经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认定的行为。该清单是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定职责,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实施分类管理的指导目录,用于列明违法违规事项、行政处罚标准和法规政策依据,进行信用行为分类。其中,包括信用行为清单(法人)、信用行为清单(自然人)两部分,列举的法人受惩戒行为事项共153项,自然人受惩戒行为事项共73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2022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好8个方面26项任务。 在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方面,《通知》明确,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继续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时,《通知》还提到,要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持续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深化供应链融资改革,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加强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鼓励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和服务优惠。 在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通知》指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建立损害营商环境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全面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举措。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风险提示】警惕!部分公考培训班套路学员:“不过退费”退不了
眼下,国家、地方公务员及选调生考试笔试大都已经结束,一些地方面试因疫情推迟。为应对公考笔试、面试,不少大学毕业生参加各种培训班。“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培训机构所谓的“名师”,竟是招聘的“临时工”;所谓“不过退费”,有的难以实现。 培训师资、质量“注水”情况不少 不少大学生反映,各种公考培训广告“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些培训机构请写手在各社交平台发经验帖,以“上岸率”(考试通过率)为噱头进行宣传;有些机构把宣传海报贴到了校园里。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培训机构在广告宣传中号称“名师”上课,高学历、名校毕业,授课经验8年、10年,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 “机构所谓的‘名师’,有的说自己曾高分考‘上岸’,但没去就职,回来培训别人‘上岸’;有的说自己就是体制内的人,但无从查证。”华南一高校毕业生小林说。 实际上,公务员兼职培训机构老师,在法律上并不允许。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还有些培训机构的老师是临时招聘的。曾在一家公考培训机构任职的于丽丽告诉记者,公考面试季之前会招一大批人,紧急培训后就立马上岗了。“招聘老师时对其是否有考公经验不做要求。” 据于丽丽介绍,面试培训中,除个别主讲老师有经验,绝大多数小组带教老师都是新招的。“招了几十个老师,面试季一过就基本裁完了,跟‘临时工’一样。” 除了师资,一些培训机构的课时也严重“注水”。有的机构号称上课“强效提分,考试一次上岸”“针对性、个性化辅导”“仿真实操训练”。然而,不少参加培训的大学生反映,实际情形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 “授课基本上是照本宣科,对着标准答案讲,再扯些‘有的没的’充课时。更可气的是,按A机构老师答题套路智能批改80多分,换到B机构打分就是60多分,让人无所适从。”广州高校一位曾参加公考培训班的学生叶某告诉记者。 记者旁听了一场面试培训,9位学员完成自我介绍、自由讨论、个人总结三个环节要两小时,老师复盘只有半小时。“所谓面试班,其实每一天都在让我们循环模拟‘无领导面试’,老师讲的东西特别少。”一位上海考生说。 “不过退费”承诺难兑现捆绑消费贷隐患大 据了解,公考线下面试班一般分非协议班和协议班。协议班价格一般在2万至5万元,大多有“不过退费”的协议内容;非协议班则无任何退费,大多1万元左右。 记者在多个微信公众号看到公考面试班的价目表,机构名为“考捷公考”九天九晚的广东省考面试协议班,价格26000元,承诺第一名不过全退费,第二名不过机构仅收3500元,余额退还;“北宋教育”国考、央选面试冲刺班六天六晚,协议班23800元,不过退18000元。 “不过退费”的承诺吸引不少考生报名培训。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如果学员没有考过,一些机构的退款承诺却难以兑现。 不少受访学员表示,协议价退钱很慢,尤其小机构,半年到一年都可能还没退费。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有一家培训机构的退费难投诉量超2000条。有学员投诉,一年前交的近万元培训费用,机构承诺“不过包退”,至今却拒不退费,工作人员联系不上。 曾参加一家机构公考培训班的小尤说,去年提交的申请,半年过去了退款还没有踪影,客服电话打不通,去分校问总是说“快了快了”,不给准确时间。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培训机构与第三方借贷平台合作,学员签订合同办手续,学费则直接由培训机构合作的网贷公司垫付。由于网贷平台的介入,退费涉及学生与培训机构之间的服务关系,以及学生与网贷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承诺更加难以兑现。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不少学员贷款支付学费产生纠纷的投诉。一位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称,通过贷款支付了协议班的高额费用,机构不给退费,让学员自己还一半贷款。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分析认为,一个班里的学员,无论是否经过培训,都有部分学员能够考上;其他考不上的学员费用就算全额退还,培训班依然有利润,稳赚不赔。 须加强综合监管做好公考服务 据了解,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突破200万,再创新高;各省市公务员、选调生等报考火爆。业内人士表示,公考培训行业客观上有其存在合理性,对应试者在考试技巧、口才表达、仪态等方面有一定提升作用。这类机构开办门槛低,规模迅速壮大,亟须监管规范。 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公务员培训机构场地不规范,甚至租赁酒店会议室当教室。陈曦认为,公考培训机构监管涉及教育、市场监督管理、人社、消防等多个部门,应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改变目前主动监管少,主要依靠举报和投诉的被动监管局面。 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地监管部门查处公考培训机构不实广告宣传。2022年2月,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华阳街道某教育咨询公司使用“国考、省考一次过,赶紧上车”“公务员一次上岸精品课”等夸张广告用语作出行政处罚。 专家建议,毕业生在选择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时,应选择正规机构,保留好相关缴费凭证;高校有针对性地举行政策解析讲座,整合现有公考信息,为省考、国考、选调生考试等不同类型的备考学生予以针对性帮助。
湖南:“三农”开通“信贷直通车” 贷款贴息补“油费”
“如果没有那300万元,我的养猪场可能就建不起来了。”近日,湖南省浏阳市志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志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受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一段时期猪肉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确保市场供给、稳定猪肉价格,近年来,湖南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生猪产业发展。 为响应政府号召,2021年,李志平的志顺农业决定兴建一个年存栏1万头,年出栏2万头的养猪场。 “原计划投入1000万元,但随着建设进度的不断推进,发现项目的资金缺口比较大,建完花了1800万元。”李志平回忆称,当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本预算内的资金根本不够,缺口较大。 “信贷直通车”解了燃眉之急 “身边能借的都借完了,找银行贷款的话,就算能贷到,手续太复杂时间太久,也等不了。”正当李志平一筹莫展时,农业农村部推出的“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进入了他的视野。 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是由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5月推出的一项金融支持“三农”的利好政策,通过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收集受理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需求有关信息,汇总审核主体身份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用贷额度等信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主体名单,特别是运营规范、经营正常却一直未获得信贷支持的主体,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增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 2021年5月15日,李志平通过“信贷直通车”申请了300万元融资需求,经过湖南农担担保,5月30日,志顺农业就收到了300万元的银行放贷。“300万元都用于了养殖设备的购买和安装了,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确保了工程如期进行。”对于李志平和志顺农业来说,这300万元犹如大旱之望云霓。 “关键是放款快” 与李志平不同,何志强的长沙恒达和信蔬菜有限公司虽然没有“迫在眉睫”的资金需求,但这家以果品、蔬菜、水产、家禽为主营商品的批发企业的资金链却也一直处于紧绷状态。 “我们在海吉星市场内一共经营7个档口,还有自己的基地,现金流需求比较大。”何志强告诉记者,尤其是每年的6月份,公司收购大量的大蒜仔,会面临阶段性资金压力。 虽然没有主动表达资金需求,但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还是关注到了这家企业,主动上门对接,推介了“信贷直通车”。 “很好用,我是2021年5月20日发起的300万元借款申请,7天就放款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此前,何志强曾向一家银行申请了300万元的商业贷款,抵押物是他在长沙的两套房子,手续办了一个多月。 何志强说,相比银行的普通商贷流程,农业农村部门推出的“信贷直通车”实在是太方便了,无需抵押,关键是放款快。 7天并非最快的,衡阳市的鳜鱼养殖大户王建平甚至体验了一次“秒放贷”,从申请120万元贷款,到完成放款仅用了3天。王建平成为了衡阳市首位搭上“信贷直通车”的农户。 2021年湖南为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贴息2.5亿元 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2年5月11日,湖南省信贷直通车活动提出信贷申请的主体共有2942个,其中家庭农场1259个,农民合作社1390个。授信笔数1464笔,授信金额达13.17亿元。 2022年,农业农村部再次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持续完善“政银担”合作,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撑。其中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支农专项行动。” “我们结合湖南实际,在原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基础上,和‘信贷直通车’深度融合,利用信息化平台同步宣传、推广、申报,事前鼓励贷、事后帮助贴,成效明显。”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 “我算了笔账,按照政策贴息标准,可以为企业节约近6万元。”李志平的企业已经通过平台申请了贷款贴息,目前还在审批阶段。 尽管近期在外地出差,何志强通过手机在贷款贴息平台进行了申报。“等商业银行的贷款到期了,以后会更多通过‘信贷直通车’进行贷款申请。同时又能享受贷款贴息,对农业经营主体来说,身边的这两项惠农政策当然要用好,”何志强说。 “2021年度,湖南贴息主体数量为5872个,贴息金额为2.5亿元。”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实实在在地减轻了融资成本负担。
生态环境部:截至2021年底 绿色信贷余额增长至15.9万亿元
日前,中宣部就经济和生态文明领域建设与改革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在会上介绍,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绿色信贷余额增长至15.9万亿元,绿色财税金融作用不断增强。 叶民介绍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 叶民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取得了一些成效。具体亮点如下: 一是夯实党政主体责任方面。中央和各省分别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清单,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省级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生态环境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中央对省级党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进行考核,开展并持续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省也建立了省级环保督察制度,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面。“十三五”以来,先后制修订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13部法律和17部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检查,基本完成全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惩戒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健全市场机制方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长江、黄河建立了全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绿色信贷余额增长至15.9万亿元,绿色财税金融作用不断增强。 四是引导企业责任方面。将全国330多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发布实施《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引导企业低碳绿色转型发展。 五是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方面。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十条”,出台《“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叶民强调,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对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二是持续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四是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