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统筹加强A级信用企业培植力度
近日,湖北省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通报了2021年度全省金融信用市州县创建完成情况,黄冈市在全省17个市(州)综合排名第三,黄梅县、黄州区、罗田县和团风县获得“湖北省金融信用县(市、区)20强”,其他县市均为“湖北省金融信用县(市、区)”,再现“满堂红”。 压实金融生态建设各方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黄冈市2021年度金融信用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细化和明晰“金融信用县市创建”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强化了县市政府对县域金融生态建设的主导、各市直成员单位对金融生态建设的责任意识。 统筹加强A级信用企业培植力度。制定下发《黄冈市2021年度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明确全年总目标,量化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全年新增A级信用企业培植数量。截至2021年末,全市贷款企业和A级以上信用企业,分别比2020年末增长16.99%和21.07%。 引导政府做好融资增信工作。持续引导各地开展政府融资增信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政策导向的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尤其是推动建立小微企业融资专项增信机制。截至2021年末,黄冈市、县两级政府投入融资风险补偿和增信金额合计42.83亿元。 加强突出问题督办整改。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工,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改。 2022年,全市金融部门将继续围绕打造“信用黄冈”目标,以“五个信用”监测指标为抓手,在建设信用文化,培植信用主体、攻克信用难点和发挥信用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上下功夫,持续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上海静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探索特色监管创新之路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通过研究机构近年来持续跟踪评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经成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何为“双随机、一公开”?它在市场监管领域究竟可以解决哪些疑难杂症?且随人民网一起去看看—— 应时而生,成果显著 说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出现,离不开当下社会大背景的转变。自机构改革以来,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物价稽查等多部门的职能,业务条线涵盖几十项之多。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且类型日益多元化,社会经济形态更趋复杂。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大环境改变了,市场监管部门如果再依靠原有的挨家挨户巡查的方式,不可能做到有效监管,工作量也大大超过了人力之所及。在这样的背景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应时而生。”静安区联席会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近年来,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转变工作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全面深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实现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基本都通过“双随机”抽查进行。2021年,本着“应纳尽纳”原则,静安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21家单位制定随机监管事项清单,梳理汇集随机监管事项清单160项,并向社会公示。2022年,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又进一步扩充,通过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相近检查任务,将一业一证行业改革监管等抽查事项纳入跨部门抽查内容,促进部门间协同协作,尽可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体系的效果有多明显?这组数据或可说明一二:2021年,静安区各部门从园区经济、楼宇经济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整体谋划,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单部门双随机抽查105批次,抽查市场主体5326户次,30%的检查通过双随机完成,发现问题率达到18%。发起多部门联合抽查48批次,检查市场主体419户次。 数字赋能,事半功倍 在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的背景下,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乘着数智互联的东风,结合市北高新园区所(以下简称“市北所”)大数据产业基地区位特点,开辟试验田,建立市北高新园区智能监管平台,为新时代下提升监管服务与自身建设提供解决之道。 市北高新智能监管平台以楼宇监管为重点,以食品、特种设备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特色,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化、智慧化,同时借助该平台进行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为分级分类监管指明方向,为区域经济发展再注动力。 “市北高新园区所共有注册企业4700多家,各类经营者合计5000余户,通过分级分类监管把握‘二八’定理,才能实现执法资源分配与执法成效最优。”市北高新园区市场监管所所长罗方介绍,目前,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很多地方都在探索,但没有统一的标准,市北所要做的是既要兼顾普遍性,通过数据标准化处理、机器学习算法等技术,建立数据模型,自动计算风险分值,并对企业予以评级,又要兼顾特殊性,根据辖区电商企业集中等特点适当调整项目权重,作出合理客观评价,智能监管平台将二者结合起来,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方面既走在前列,又走出特色。 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市北所智能监管平台将“双随机、一公开”内容纳入子版块,依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成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对不同信用评级企业设置从5%到100%的抽查比例,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模式,做到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的企业“无处不在”,倒逼企业注重自身诚信建设,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通过设置好的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整合全年专项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这种双随机抽查的模式真的挺好,以前要来检查太多次了,有检查食品的、化妆品的、广告的、知识产权的、亮证亮照的等等,现在只需要检查一次,减少了我们迎检的负担,也避免重复准备材料。”不少企业负责人纷纷为此点赞。 探索创新,精准监管 2021年10月,静安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2021年度静安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场抽查发现所检查的11份“厂界噪声监测报告”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一桩桩、一件件案例都表明,“双随机、一公开”针对企业可以起到非常有效的监管作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监管方法之一。它让大多数企业不敢心存侥幸,这一方式不仅从根本上遏制了人情监管,也提高了监管效能和公正性。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判实际,围绕法治建设、数字化转型和信用监管三个层次,着力提升市场高效能监管,开拓出一条有静安特色的监管创新之路—— 建章立制,提升“双随机”监管规范水平。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标准;动态更新一单两库,提升抽查质量;强化日常考核监督机制,工作成效及时反馈;优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执法能力等。 加强运用科技赋能,提升智慧监管能力。以“互联网+”为基础,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档案信息化;绘制智慧电子楼宇地图,立体展现企业全貌;构建企业关系图谱,建立失联企业追踪机制等。 突出建设信用监管,构建长效治本机制。推进提升企业自律经营意识;探索构建信用分类与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等。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行以来,静安区实现了监管责任全面覆盖,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各工作部门履职意识显著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监管实效显著提升,创新步伐显著加快。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了抽查工作细则,形成了责任明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实施全方位精准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辖区企业纷纷表示,“双随机监管让企业深切感受到政府部门‘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新发展理念与实实在在的营商便民举措,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宽甸县信访局 信用承诺书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辅之以精细的制度安排
市场主体登记是我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领域。我国自2015年前后开始关注优化营商环境依赖,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持续不断采用各种措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努力降低市场主体及其创办者的成本,提高我国市场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创办者的吸引力,努力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21年4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简称《条例》),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作出原则规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在执行《条例》的基础上,作出更精细和缜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努力和成果。 首先,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与“放管服”紧密结合。在以往登记中,登记机关比较强调市场登记的行政管理职能。为了减少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登记机关有时不断加码各种管理措施,试图努力纠正偏离规则的实践问题。这些做法的初衷或许是好的,效果却未必很好。在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目标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正在着力摆正自身定位和角色,及时把以往的管理职能转化为服务职能。《实施细则》是实现这一职能转型的重大举措。《实施细则》细致划分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严格区分了登记与备案和自主申报的界限,大幅压缩了登记事项的内容和范围,更多依赖备案和申报等市场化方式,协助市场主体完成登记事项;同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采用主动采集信息等措施,及时掌握市场动向和变化,通过优化信息公示系统,努力推动社会共治。笔者相信,有效落实简政放权,大幅减少管理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 其次,贴近市场主体需求并回应市场关切。我国在市场主体登记中曾面临诸多难题。例如,在法定代表人变更中,市场主体和登记机关一直纠结于要不要原代表人签字同意变更。由于代表人变更时常与市场主体的控制权相连,在实践中存在颇多争议。如果要求原代表人签字同意后才能变更,那么,在原代表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新任代表人往往无法顺利就职,从而影响到市场主体的稳定。《实施细则》规定,代表人变更只需新任代表人签字即可办理变更,只有在当事人存在争议并启动诉讼程序,登记机关才可能予以搁置,这种做法便利了市场主体代表人的变更需求,也有助于捍卫法律秩序。再如,因市场变化多端,有的市场主体可能选择歇业、解散或注销。但按照以往规则,歇业、解散和注销程序过于复杂。有的市场主体遂采用事实歇业、不办理注销做法,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经营异常或僵尸企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歇业规则,简化了注销规则,满足了市场主体和投资者的需求。另外,市场主体相关者时常有查询市场主体信息的需求,但因登记机关以往重视管理,相关者有时难以通过正当渠道了解市场主体的信息,从而增加了相关者了解信息的成本,甚至造成市场参与者的担心和顾虑。《实施细则》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热切期待,作出了妥善的制度安排,提升了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信心。 第三,电子化等科技手段与信息公示的有机结合。在以往登记实践中,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具备了借助电子信息系统来完成市场主体申请申报的基础条件。特别在经历了2019年至今疫情期间的考验后,各种电子服务和信息公示系统日趋完善,完全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市场登记机关线上或远程办理登记的需求。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通过信息服务系统向市场主体提供更好地服务。《实施细则》突出了线上或远程申报的重要性,满足市场主体的实践需求,《实施细则》还规定了电子化的身份认证规则,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的申请人提供便利,申请人可以足不出户而完成申请和登记。电子服务系统是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成的,申请人的使用成本却是低廉的,因此,这些电子服务系统已经成为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公共产品。 需要指出,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应当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市场秩序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在实践中,曾出现一些有害于市场秩序的做法。比如,申请人注册公司非为经营目的,而是为了转让公司并牟利;再如,申请人在成立公司时采用他人名义或假签名,甚至借助此类公司从中牟利或逃避债务。这些做法显然是恶化了营商环境,破坏了市场秩序。应该看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最终落实在服务市场主体上,但绝不能将优化营商环境简单等同于简单的行政放权,更不能忽视了放权后的社会秩序维护。如果忽视了具体规则的建立,忽视了社会秩序,简单放权很容易变成投机者利用的机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要维护社会市场秩序,针对损害市场秩序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作出处罚,这种规定丰富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内涵。笔者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稳定社会市场秩序必须和谐共存。好的营商环境应当是一种友好型的市场环境,能够满足市场主体追求低成本、短时间、高效率完成登记事项的需求,同时,好的营商环境也必然与稳定的市场秩序和谐共存。在混乱的市场秩序下,不可能形成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必须是符合国情的营商环境,我们应当追求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又必须是在整体上降低市场风险,因此,只有将优化营商环境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相结合,才能将优化营商环境嵌入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与社会共治相互结合,从而不断充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中国内涵。
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相继出台实施方案 亮点纷呈特色鲜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关于“探索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等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专家评审、台账校验、调研复核等程序,最终确定了14个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为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的指导下,14个试点地区聚焦试点任务,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相继出台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实施方案,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的实施奠定实践基础,为助力行业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江苏省镇江市进一步优化信用评价指标,明确信用信息来源与渠道,着力构建一套较为完备的行业评价制度。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制度规范建设,研究制定《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细则,构建智能化管理平台,拓展信用评价应用范围。湖北省武汉市将从规范流程、实现闭环、完善机制等维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研究制定信用承诺申请、履约践诺情况跟踪、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和应用全过程的规范制度。 二是立足地方特色,积极探索信用交易模式。山东省日照市探索编制旅游行业“先游后付”信用消费相关规范文件,引导旅行社、酒店、景区、民宿等主体,组建诚信旅游联合体,构建信用消费链条,培育“日照品牌”。重庆市武隆区通过构建“一部手机游武隆”场景,为游客提供出行前、出行中和出行后的全方位信用信息服务和信息交互。辽宁省大连市结合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工作,着力构建文化和旅游信用品牌评价体系,创新开展信用品牌培育工程,积极拓展信用品牌应用场景。上海市黄浦区打造“信游长三角+”品牌,累计推出近40项守信激励措施,不断扩大文化和旅游领域守信联合激励“朋友圈”。广东省广州市将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品牌建设作为“信用广州”“服务广州”的重要支持内容与信用实施应用典范,进一步扩大信用品牌正向激励效应。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拓展深化信用应用场景。甘肃省张掖市依托行业信用监管平台,采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信用数据,实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青海省海西州强化文旅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合利用,着力破解文旅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缺失、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推进“强信用,弱担保”融资模式落地见效。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在信用激励上创新突破,拓展“信易游”“信易宿”“信易看”等激励应用场景,全面增强惠民力度。重庆市铜梁区建立行业主体信用档案,加强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信息共享,拓展“信用+文旅”应用场景,促进行业发展。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依托“信用中国(四川)”、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归集政府监管数据、市场行为数据、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及消费评价信息,建立文旅市场主体、文旅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培育“信旅峨眉”品牌。
司法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对公众开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求,促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协开发建设了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为人民群众及时获取律师、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提供便利。目前,公示平台实现了常态化及时、准确、完整地公示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功能,现正式对公众开放。公众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专兼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和处罚处分等信息。 目前,全国律师总人数达到57.6万,律师事务所超过3.6万家。如何从人数众多、专业分工更加精细的律师中选聘适合的人选,避免“踩雷”、上当,成为当事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而过去单纯靠巡查抽检、年度考核/检验、依个案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等传统监管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公示平台将原本较为分散的律师、律所数据归集到每个主体名下,统一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查询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更正或进行举报。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平台,集中归集和公示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可以实现对律师、律所信用状况的“整体画像”和“全景展现”。诚信信息公示就如同律师和律所的形象和“面子”,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律师、律所执业的基本信息和诚实守信状况。将律师和律所的诚信信息对外公示,可以为当事人选聘律师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可以引导律师和律所通过依法诚信执业,加强信用自我约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积累自身信用,收获更多信用红利。 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汇集了全国除两公律师以外的47万名专兼职律师和3.6万家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许可信息,以及执业过程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包括:217.5万条年度考核信息、9.4万条奖励表彰信息、6086条专业评定信息、8277条参政议政信息,以及处于公示期内的1061条行政处罚信息和376条行业处分信息,等等。公众可以登录平台,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律师姓名或律所名称,直接查询相关主体诚信信息。如果需要以特定条件或特定区域搜索律师或律所,可以使用“高级搜索”或“地图搜索”功能进一步查询。 在保障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及时更新、准确公示方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已经建立律师诚信信息采集、更新机制,推进行政许可、年度考核、投诉查处等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律师管理数据可以自动采集、及时录入、自动留痕,实时汇聚进入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同时,相关诚信信息在公示前,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人、本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予以补全、纠错,并由司法行政机关将其确认后的数据更新至公示平台,以此保障公示信息的准确性。 为推进和完善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做好拓宽采集渠道完善诚信画像,强化数据研判实现精准监管,完善制度机制制定管理办法等三方面工作。司法部也将尽快制定出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超1500万市场主体 实现诚信信息全覆盖
“从面试到正式上岗,不仅要通过背景调查,还要经过企业文化培训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然后每月还有‘回炉’提升。”51家庭管家CEO陈祥国说,在广东11项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的指引下,信用评价体系让家政从业者有了清晰的职业规划,也让消费者得到更高质量的服务。 这是广东加强商务信用标准建设的缩影。记者从广东省商务厅获悉,近年来,广东加强商务诚信网络公共服务载体建设,“诚信粤商”平台实现全省1500多万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全覆盖,全年归集行政信用信息4.8亿多条,为企业提供查询服务上千万次,出具企业诚信记录(报告)上万份。 发挥“放心肉菜超市”辐射带动作用 在华润万家各门店,都配置有“食品安全检测室”。工作人员每天收到生鲜商品后,进行全面抽检,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商品将进行销毁,销毁过程也会保留记录、照片、视频等备查。 该超市是第三批共16家广东省“放心肉菜超市”之一。近年来,广东通过打造一批示范超市,以点带面,发挥超市食品供应主渠道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这是广东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中加强“信用+”应用,突出创新带动的多项举措之一。 近年来,广州北京路步行街、深圳东门步行街分别获评全国示范步行街和国家级试点步行街;佛山岭南天地、深圳华强北等16个步行街(商圈)获评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各市还有一批步行街(商圈)正在加快改造提升。通过打响“诚信粤商”品牌,广东正持续构建优质消费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 “信用+消费”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 新入职的家政服务员应参加岗前培训,总时间不少于60标准学时;在岗的家政服务员应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回炉”培训,包含专业技能提升、服务心态提升、安全意识培训等……翻开《家政服务企业培训管理规范》,其对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和培训实施程序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通过创新开展“信用+民生”,结合“南粤家政”工程,广东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完成广东家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布《家政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家政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等11项家政服务地方标准,推动民生重点和热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过去,由于家政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低,消费者认可度整体偏低。参照上述标准,企业可不断校正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家政服务员也能对照这些标准,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客户满意度水平。 这是广东加强商务信用标准建设的缩影。近年来,广东省商务厅率先在全国推动出台《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商圈商务诚信评价规范》《电子商务平台诚信评价规范》《快递业企业诚信评价规范》《会展组展企业诚信评价规范》五项省级地方标准。 “围绕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任务,我们还配套印发《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商贸领域信用治理体系,拓展‘信用+消费’领域应用,弘扬‘诚信粤商’文化,促进商贸领域的信用建设,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秉持诚实守信 共铸消费和谐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每到这一时间节点,各行各业的维权新闻就会被舆论聚焦。而商家们也都十分警醒,唯恐自家商品出现问题被投诉、举报甚至曝光。 近几年,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3·15”多了不少新话题和新面孔:非法金融理财、互联网信息安全、个人隐私泄露、医美乱象、APP自动续费等。以医美行业为例,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有近10万家医美企业,8.8%的医美企业出现过经营异常,7700余家曾遭到行政处罚,近400余家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 全新的消费方式,构建了更为复杂的消费生态,消费者维权也更加复杂化。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而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正是“共促消费公平”。 共同促进消费公平,需要各方一起行动起来,政府为主导、社会齐参与、行业勤自律,多方联动。对于企业而言,产品质量和信誉是一个企业基业常青的基础和动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珍惜每一个消费者。面对消费者的投诉,要真诚听取,耐心协商,第一时间给出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安心。 只有遵守诚信,优化服务,提升品质,正视消费者权益,才能成为一家让消费者放心的优质企业。而要想有更多的优质企业出现,就需要政府部门、行业机构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秩序规范,为优质企业发展培育优渥土壤。 同时,还应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细化信用评级。例如,银保监会去年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拟通过设计“打分评级”的监管评价方式,来倒逼各金融机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机构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的评价级别越高,被监管的措施越宽松。反之,如果这类机构不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那么评价级别就会很低,将会面临多种严格的监管措施。 对银行保险机构而言,这种监管方式无疑是上了“紧箍咒”,对优质企业宣传推送,无良商家公示公告,让侵权行为暴露在消费者的视野下。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护航、少不了司法执法的保障,更有赖于消费者增加维权意识,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而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更有义务和责任一马当先,自律自省,秉持诚信经营理念,促进和谐消费。
疫情之下企业合作面临更多风险 专家呼吁把契约精神坚持到底 营造诚实守信商业环境
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需要在竞合的新平台上谋求多赢的合作。 这是必然趋势,也已经为过去的实践经验所证明。一方面,即便近年来逆全球化有所抬头,疫情延宕,给全世界带来严峻挑战,中国仍然做到了连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另一方面,开放的中国也同样需要外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外贸等成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相信中外企业之间的商务合作会迎来更好的未来。”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告诉记者,中外企业的良好合作,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技术、更低成本、更低价格的好产品,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而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建立在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 外企看重中国机遇 2022年伊始,中国经济“成绩单”让世界眼前一亮:过去一年,中国外贸额首破6万亿美元关口,GDP同比增长8.1%,实现较高增长和较低通胀的双重目标。 这一成绩难能可贵。早在2019年,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就多次调低了对全球经济的增长预期,对于经济增长乏力的原因,IMF将其归纳为:贸易壁垒不断增加,贸易和地缘政治相关不确定性升高等。 疫情突然而至,令全球经济发展不得不接受更大的挑战。然而,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却没有改变,中国为国际社会战胜疫情、世界经济稳定复苏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作为全球供应链的主要参与者,中国成功保持了对国内外市场的供应稳定,保持着对其他国家高位的贸易往来,对稳定全球供应链发挥重要作用。 国外投资者更加看好中国,一些跨国企业在对自己的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进行调整时很快发现,企业的发展已经离不开中国带来的机遇。 根据商务部统计的数据,2021年中国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实际使用外资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人民币,达到1.15万亿元,这是近10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同比增速达到14.9%。2022年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2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陈春江在今年1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近期问卷调查显示,3000多家重点外资企业中,94.9%的企业对未来经营前景总体持乐观态度。 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提出,中国不只是施耐德电气全球第二大市场以及全球员工数量最多的国家,更是创新源泉。过去几年,施耐德在中国的研发投入每年增长15%以上,研发人员近3年内增加了近30%,新增人员中超过50%专注于数字化研发。 同样,中国也离不开世界。外资外贸及中外企业的诸多合作,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40多年来,这已被证明取得了巨大成效,对我国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经济增长、财税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纠纷多发冲击诚信 对海内外企业继续扩大改革和开放,中国的态度是一以贯之,且通过各项改革的落地坚定推进。 “对外开放政策中国没有变也不会变,而且我们的外商投资法都有明确规定,要说变只会向有利于扩大开放、有利于投资贸易的方向发展。”3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从总体上看,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 刘敬东说,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中国和外国企业之间的金融、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大幅增加。 有合作,就免不了有争议。无论是早年的娃哈哈与达能之争,还是近年来的好声音版权纠纷及红牛商标权和合同争议,都提醒我们,要想让中外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更加友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就自然离不开对争议的有效防范与妥善解决。 在刘敬东看来,近些年来,由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甚嚣尘上,逆全球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给全球商事主体开展合作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困难。 尤其是受到疫情冲击的影响,各国都在追求供应链的自主可控与安全稳定,鼓励企业内向化发展,世界经济出现逆全球化趋势。逆全球化趋势打破了以往企业合作共赢,共同做大做强的发展格局,转而进入到一种零和博弈的局面中。违背契约的情况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这也让契约精神被再次强调。“个别企业不注重契约精神,会产生风险外溢,降低交易效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分析说。为此,他提出内外资企业都要重信守义,把契约精神坚持到底。 刘敬东指出,重信守义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文化基因。多年来,经过中国政府的不懈努力,中国的市场诚信环境已获得巨大改善,获得外国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广泛认可。中外合作者应在合作中坚持诚信原则,信守合同和商业规则,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契约精神之外,法治仍然是最可靠的后盾,刘敬东认为,法治会为全球经贸合作提供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基本保障。 毫无疑问,商业合作以双方的商业获益为目标,但并不存在毫无风险的商业利益。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在合作中应注意开展平等协商,且以规则为导向,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以共同赢得最大利益。 刘俊海认为,商业合作应当坚持地位平等、互利共赢、诚实信用、包容互惠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要追求双方的共同核心利益,另一方面要提取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共同应对潜在的挑战。 “共度时艰,共担风险,休戚与共,不仅仅是合同法和契约精神的要求,也符合商事习惯和商业伦理,这都是可持续健康合作的基石。”刘俊海说,在优化国际化、全球化的营商环境中,强调中外企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度时艰,非常重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黄进认为,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处理各种问题。企业要重视法治,用法律的武器来处理商事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黄进看来,在合作中,企业要用合同来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也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所以要注意合规管理,防止风险发生,特别是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化的情况下,更应该高度重视规避风险:“企业在国际交往中,首先要把合同订好,规避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留下隐患。而一旦签订了合同,就要坚守契约精神,严格履行合同。” “相当多涉外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还并不完善,尤其在知识产权、税法、环保法等方面缺乏规则意识,较易出现商业纠纷。”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就提交了关于构建完善涉外企业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服务保障机制的提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有计划地提升涉外企业法律意识,构建完善涉外企业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的服务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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