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微粒贷”骗局多发 看清楚这些别中招
近段时间,泉州市多位市民接到冒充银行、银联、“微粒贷”等客服人员的诈骗电话,其中一部分人受骗。不仅泉州,全省各地也出现大量这类骗局。日前,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出警示:福建省冒充“微粒贷客服”类电诈案件高发,不法分子以“不关闭微粒贷业务将影响个人征信”为由,诱导事主安装指定软件共享手机屏幕以获取转账验证码,或向指定银行卡转账等进行诈骗。 近日,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谎称关闭微粒贷实则实施诈骗 2月19日,市民江先生接到一个FaceTime通话来电,对方冒充中国银联客服称:“你的微粒贷利率太高,需先下调再关闭,不然会影响到征信!”对方给洪先生一个网址让其登录。江先生查询后跳出聊天框,对方称可以教江先生下调微粒贷利率。 对方让江先生到抖音放心贷贷款70000元,而后转到银行卡。转完后,“客服”发来银行卡,让其分两次转账50000元和20000元,这样可以下调利率。等到江先生转完,“客服”又电话让江先生点开支付宝,使用花呗取消微粒贷,“客服”发来二维码。就这样,江先生扫了24次,付款23999.13元。直到当晚,江先生打电话到银联客服热线,才发觉被骗。 同一天,市民曾先生接到陌生号码FaceTime视频来电,对方自称“微信客服”:“你开通的微粒贷利息太高了,必须清除微粒贷数据,彻底关闭微粒贷,否则每月要扣除费用、利息。”次日,另一个FaceTime视频电话联系曾先生声称,其微粒贷未关闭成功,让他登录网站操作。曾先生微粒贷额度有18000元,对方要求全部借出来再还进去,“款项经过我们后台才能清除数据将微粒贷关闭”。曾先生将微粒贷上的18000元借出来,转入对方指定的账户。过后,曾先生在家人的提醒下才发现被骗。 提及征信别慌,可到官方机构查询 “从主动联系到骗到钱,骗子的每一步都是精准算计的。”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解析骗局套路。 骗子先是伪装银联、互联网金融、银行、微粒贷客服等联系受害人,骗子准确报出受害人的姓名、贷款等信息,取得受害人信任;再以“影响征信”、利率过高需注销账号、影响个人征信产生严重后果等为由,吓唬受害人,让其恐慌;随后谎称只有清空贷款额度才能完成清零和销户,诱导受害人前往各大网贷平台借款;骗子往往会要求受害人下载视频会议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以便全程窃取银行账户卡号、动态验证码及银行密码等个人信息,而后转至骗子指定的账户。 骗子套路深,难道就没办法预防吗?实则不然,一切骗局,只要不听、不信、不转账,骗子招数再高也没有办法。 民警提醒,不轻信骗子的说辞。“微粒贷”目前并没有推出独立App,市面上所有带“微粒贷”字样的App都是骗人的,如有下载独立“微粒贷”App的,请赶快删除;核实来电身份,微粒贷、监管机构等不会使用私人号码外呼,如接到陌生电话或收到陌生短信,对方又自称是客服,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拒绝开启屏幕共享。遇到对方要求添加私人社交账号或到各类视频会议软件进行屏幕共享等协助操作,一定要果断拒绝。 谈到征信别慌张。个人征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删除或修改。如果对个人征信情况有疑问,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风险提示】谨防房贷“转贷降息”陷阱
近期,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不法中介再度打起了“转贷降息”的歪主意。2月20日,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25个基点至3.95%,存量房贷利率也将顺势下降,但由于存量房贷利率的重新定价通常以年为单位,例如每年的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这意味着,部分借款人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享受到更低的利率。不法中介正是瞄准了部分借款人急于降低房贷利率的心态,借机牟利,误导借款人将房贷置换为利率更低的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俗称“转贷降息”。 房贷“转贷降息”暗藏违法违规风险,其中,骗贷、违约风险最突出。在房贷转消费贷、经营贷的过程中,不法中介先借给转贷者一笔钱,后者拿这笔钱还清房贷,然后,不法中介“帮助”转贷者去金融机构申请消费贷或经营贷,等贷款批下来,转贷者再把这笔钱还给不法中介。但问题是,消费贷的资金用途有明确限制,转贷者用其偿还不法中介的垫款,这涉嫌违约;申请经营贷的前提是,申请人要拥有实际经营的公司,但多数转贷者并没有公司,不法中介通过伪造证件、流水,为其包装出一个空壳公司,这又涉嫌骗贷。 房贷“转贷降息”看似省钱,实则赔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法中介不会白忙活,他们要从中收取高额的利息以及名目各异的费用。从不法中介借钱给转贷者,到新申请的贷款批下来、转贷者将其还给不法中介,这中间存在时间差,不法中介通常要按日计息,收取高额的过桥资金利息。此外,不法中介还可能巧立名目,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等。如果算总账,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往往高于房贷的正常息费水平。 房贷“转贷降息”还可能泄露转贷者的个人信息。一旦开始操作,转贷者就要把自己的多项个人信息交给不法中介,让其代办业务,如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如果不法中介后续出售、冒用这些信息,开展非法牟利活动怎么办?转贷者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背上了一笔又一笔债务,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由此可见,房贷“转贷降息”得不偿失、陷阱多多。如何避免落入陷阱?一方面,房贷借款人要摒弃侥幸心理,合法合规申请、使用贷款。如果借款人确有提前还款的需求,务必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不法中介的“骗术”;如果借款人想选择房贷的重定价日,可通过合法途径与金融机构协商。另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提示。尽管挪用信贷资金具有隐匿性,但不易察觉不等于不可察觉。接下来,商业银行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查合作中介机构的资质,避免内外勾结;要认真审核借款人的借款资质,严格监测信贷资金的流向与用途,防止资金被挪用。金融管理部门要坚持强监管、严监管,充分借助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堵住违法违规操作漏洞,并加强风险防范提示,构建合法合规用贷的良好环境。
多地“新年第一会”拼经济,背后离不开一个“信”字
龙年春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多地召开“新春第一会”,传递出新年拼开局的强烈信号。 本网记者注意到,仅2月18日,上海、广东、浙江、山东、安徽等多个省份就召开了“新春第一会”,这些会议纷纷将经济工作作为会议重头戏,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强链和科技创新等内容,“敲黑板”、划重点、立目标、领任务,释放出力争“开门红”,实干出成效的新信号。 除了省一级召开“新春第一会”,很多地市也在新年开工第一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新一年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任务目标。 2月18日,泉州市开年第一件事情是隆重召开“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可见泉州对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在大会上,1000多位企业家、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上级相关单位领导、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围绕“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中走前头、作表率”主题,一起共话新春、共谋发展、共谱新篇。 作为此次会议的重要成果,泉州市发布了今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1+N”政策体系,其中“1”是一份指导意见,即《关于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的意见》;“N”是围绕“创新引领、产业发展、营商赋能、护企减负、金融服务、引才育才”出台N项配套政策,逐步形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在激发民企活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方面,泉州市一方面大力出台惠企政策措施,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创新发展的获得感,同时积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放心发展,安心创新。 2月19日上午,长沙市高质量发展暨招商引资大会召开,动员全市上下“拉弓满弦”投入工作,以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落实推动发展大提升。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吴桂英出席并讲话,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践行八个“走在前、作示范”和七个“坚定不移”总要求,持续聚焦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打好招商引资的“攻坚战”、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凝心聚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湖南省副省长、长沙市市长周海兵在大会上表示,当前,长沙正处在大有可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长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广大湘商和有志之士的积极参与、全力支持,长沙连续十年召开新春座谈会,就是持续释放真心实意、真金白银服务民营企业的态度。 人勤春来早,奋斗正当时。本网记者梳理发现,多地新年第一会不约而同将促进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抓重点项目、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 广东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发出“今年要继续发力,拿出更好的成绩单”的号召,广东各地市委书记相继发言表态,立下军令状; 辽宁省表示,要抢时间、抓进度、提效率,做好一季度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开门稳、开门好、开门红,并提出确保经济增速高于全国水平的目标; 安徽省则“一天两会”,上午聚焦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下午举行“大力实施20项重大工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新闻发布会。 甘肃省召开全省“三抓三促”行动推进会议,动员全省各级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干事热情,拼经济稳增长、促和谐护稳定、转作风提质效,收心鼓劲、奋勇争先开创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多地新年开局拼经济,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信用管理系副主任李志勇看来,各地拼经济的背后离不开一个“信”字。 地方经济发展离不开民企参与,地方政府部门如何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这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展现出满满的诚意。企业如何感受到这份“诚意”,关键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优化得好不好。 可以说,优化营商环境与诚信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首先,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企业能够在法治环境下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这要求所有市场主体遵守同样的规则,不得有任何特权或歧视。在这种情况下,诚信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只有守信的企业才能赢得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资源。这需要地方政府部门下大力气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 其次,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加强监管,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这要求政府自身首先要做到诚信守法,通过公正透明的行政行为树立榜样。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标杆,只有政府守信,才能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此外,良好的营商环境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制是维护诚信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手段,打击商业欺诈、违约等不诚信行为,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对于地方而言,优化营商环境与诚信之间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只有通过加强诚信建设,才能营造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信用环境,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2024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的印发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更是对市场经济主体活力释放的积极响应。当前,信用环境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此《通知》正是为解决经营主体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其生存与壮大离不开良好的信用环境。在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的信用状况往往决定了其获取资源、拓展市场乃至赢得合作伙伴的能力。一个健康的信用环境不仅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更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然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信息不对称或制度框架不健全、不完善等原因,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失信行为,进而陷入发展困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所倡导的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企业无异于雪中送炭。 《通知》的出台,意味着政府部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知》的相关措施通过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将原本繁琐的信用修复流程简化,降低了企业失信行为的修复成本。这些举措不仅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积极维护。它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对于那些因一时疏忽或外部因素陷入困境的企业,只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进行整改,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都会给予一定的宽容与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不仅关注已出现问题的企业,更着眼于从源头上预防失信行为的发生。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对潜在的失信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这不仅促使企业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也为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当然,《通知》的实施还需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细化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标准、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这一政策真正发挥实效,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信用修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机构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能够在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利用好这一政策红利。 综上所述,《通知》为企业打造了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信用环境。这不仅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了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企业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国务院:严格规范监督罚款设定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罚款设定与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印发了《意见》,第一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 《意见》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守罚款设定权限。对规章设定罚款的权限、数额等作出了细化规定。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对行政法规、规章新设罚款时,贯彻过罚相当原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定期评估清理罚款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清理的重点和时限等相关要求。 《意见》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强调三个“不得”、两个“严禁”,对罚款实施划定了底线和红线。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罚款等处罚时,如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从执法用语、执法形象、应对突发情况等方面,对进一步提升执法的文明程度作出了细化规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对清理、规范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主体、时限、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全面强化罚款监督。深入开展源头治理。要求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加强财会审计监督。对行政机关履行追缴职责,压实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职责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依法加强对罚款收入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章备案审查等制度对罚款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释放出优化营商环境信号的《意见》,正是在国务院统筹下,司法部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形成的一整套“法治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部从全面清理行政法规、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加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法治督察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针对性举措。据了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已经启动,司法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稳妥推进立法进程,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用硬实措施落实下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执法人员不适用行政处罚法只适用单行法、造成过罚失当的问题,《意见》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等处罚时,要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此时仅适用单行法又难以体现过罚相当原则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综合适用问题,突出了行政处罚法的统领性地位,有利于处罚结果符合法理、事理、情理,避免“小过重罚”、机械执法等问题的出现,促进国家法治统一。 对于国务院决定取消罚款事项与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修改废止的衔接问题,《意见》也提出了两项举措。一方面,明确取消罚款事项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方面,明确取消罚款事项后的修法时限。 另外,为了加强相关立法保障,《意见》还规定,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落实行政处罚定期评估制度,每5年分类分批组织行政处罚评估。对评估发现有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情形的罚款规定,要及时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自行或者建议有权机关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最高检:去年联合挂牌督办3批150件重大侵权盗版案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在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中表示,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2500余人,同比增加1.7倍。最高检还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3批150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 据介绍,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2500余人,同比增加1.7倍。从案件类型看,既有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案件,也有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案件。与此同时,最高检还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3批150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例如最高检指导山西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涉“剧本杀”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依法打击新兴文化领域侵权盗版犯罪,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剧本杀”行业监管,促进源头治理。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工作中,重点关注音乐作品、视听作品、摄影作品、文创产品等领域,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例如,最高检挂牌督办、组织办理某文化公司侵犯音乐电视著作权虚假诉讼案,涉及9省数千起侵权诉讼,刑事惩治与民事监督一体推进。北京检察机关创建惩治恶意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综合运用司法裁判、行政裁决、知产舆情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某图片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的77个图片领域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也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方式,维护文化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江苏苏州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苏绣”的全面保护。 刘太宗指出,检察机关顺应把握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以知识产权检察履职保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产业领域的应用,支持文化产业体系技术迭代创新发展。加强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问题研究,最高检指导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推动完善保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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