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梧州:倡导“诚信”打造“信用梧州”
日前,记者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会议获悉,梧州市多举措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综合信用指数在广西地级市排名第三。 去年以来,梧州市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并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打造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梧州市研究制定了多个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街道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违法违规记录、责任回溯机制等,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梧州市强化信息归集,提升信息质量,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许可实现100%公示。此外,梧州市在培育信用环境中积极开展信用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及“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广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营造守信光荣的氛围,为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会议部署,今年梧州市将继续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通过深入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梧州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02/28 行业信用
-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
近日,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做好跨周期政策设计,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稳外贸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稳外贸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意义,密切关注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为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切实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强化产品联动,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积极拓展产业链承保,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服务保障以及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定信心、增强抗风险能力。 《通知》明确要做好跨周期调节,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品等的支持。着力提升对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工贸易产业园内企业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中小微企业支持保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深入了解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金融需求,完善地方统保平台,在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基础上,加大“一对一”服务精准直达,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三是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承保支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承保市场采购贸易,探索支持保税维修,探索将条件成熟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纳入出口贸易险支持范围。要结合不同领域服务贸易特点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四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深化对产业链细分领域的精准服务,为大型骨干外贸企业、高科技企业、重点加工贸易企业、海运物流企业等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继续保持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陶瓷、优势特色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的服务力度,支持边境地区资源加工产业链延伸发展。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支持一批“小而美”、惠民生项目,稳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培育合作新增长点,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五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六是强化短期险保单融资支持。 据悉,2021年中国信保全年承保首次突破8000亿美元,实现83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7.9%;支付赔款18.7亿美元;服务支持客户突破16.2万家;出口信用保险保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0.3%;支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和投资1699.6亿美元,同比增长11.3%;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保额支持2213.3亿元,同比增长22.5%。
02/28 行业信用
- 陕西西安:“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助推项目审批再提速
虎虎生风往前赶,追风赶月抓项目。虎年伊始,古城西安处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建设场景。 今年,西安市共安排重点项目897个,总投资2.5万亿元。其中,产业项目640个、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项目172个、城建及基础设施项目56个、生态环保项目29个,总体呈现产业占比高、科技含量足、项目质量好的特点。 2月16日,西安市举行“遇见新西安”系列招商活动启动仪式暨产业项目集中签约大会,以高质量项目为西安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会上,西安发布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互联网+容缺办理”等措施,力争一季度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40%、完成投资650亿元以上。 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提高审批效率至关重要。为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模式,压缩审批时限,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梳理完善“一流程三清单”,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实现审批流程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方式精准化、事项清单化。同时完善项目“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对建设时间紧、工程任务重、实行审批制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办理;对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办理,不需再提供纸质资料,实现企业告知承诺、备案即办的模式。 “‘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是指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项目单位承诺在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可先予受理审批的服务模式,有效破解了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问题。”西安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处处长魏克让说,通过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模式,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极大压缩了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的时限,为企业松绑减负,推动项目审批全面提速。 去年5月,西安市印发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和可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为例,在提交了告知承诺书、项目申请报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等材料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在出具项目批复文件前补充提交。目前,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60个和35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实现3个环节9天办结。 “容缺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各部门会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持续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魏克让说。 疫情期间,为保障防疫、民生等重点项目审批手续正常开展,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模式,组织财政、住建等部门和相关专家开展线上评审,完成了港务中路保障性租赁住房、渭阳九路保障性租赁住房、秦汉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三个“平疫结合”项目的审批工作。 “通过容缺受理和线上评审,大大提高了项目建设的推进效率。在进行土方作业,开始桩基施工的同时,我们同步办理各项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成。”西安市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皇甫鑫说。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模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抢时间、赶进度、提效率,全面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建设,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02/24 行业信用
- 河南平顶山依据信用等级差异化开展市场监管
“将抽查企业比例、频次与其信用风险等级结合,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日前,平顶山市出台《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 《方案》明确,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高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包括A(低风险)、B(中风险)、C(中高风险)、D(高风险)四个等级。 《方案》要求,要按照信用风险类别实行差异化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类别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A等级的市场主体,以企业自治为主,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B等级的市场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C等级的市场主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0%;D等级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20%。 《方案》强调,要不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及时将企业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该企业名下,向社会进行公示,用市场手段倒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让违法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02/22 行业信用
- 云南昆明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近年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营造一流、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压缩事项办理时限。申请人办证速度更快了,为企业经营节省了时间成本。如食品相关产品、化肥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的法定办理时限是60个工作日,推行告知承诺制后当场做出行政许可。 缩减事项审批环节。许可程序由原来的受理、现场核查或专家评审、审核、发证4个环节缩减为受理、审核、发证3个环节,使企业能快速开展经营活动。 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实施经营许可承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尝试,是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举措,既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培育自觉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又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破解“以批代管”问题。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为了确保监管到位和创新落实,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宽进与严管同时发力,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从事前的直接把关转变为事前的间接把关,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申请人兑现承诺,行政执法资源从事前审批环节转移至事中事后监管环节,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极大提高了监管效能,强化“承诺后监管”,推动告知承诺闭环管理建设。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告知承诺方式发出《食品经营许可证》34522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305件、《药品经营许可证》1554件、《重要工业产品许可证》45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33件;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按告知承诺制发出《食品经营许可证》7608件(其中: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4658件、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2950件);《食品生产许可证》(低风险食品)70件,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总部通过承诺制评审2家。 下一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不断发力,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在实现既准入又准营上不断扩大“场景图”,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昆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02/22 行业信用
- 海南推进重点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对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近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以食品、特种设备等生产企业监管为切入点,推进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我们建立了重点领域企业清单,并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企业信息。”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根据行政许可情况梳理了重点领域企业清单,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重点领域审批、监管、执法办案等系统对接机制,实现重点领域企业及时分类标注、动态调整。目前已对1341家食品生产市场主体和297家特种设备获证市场主体进行标注。此外,制定了行政许可、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重点归集事项清单,已归集重点领域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近1.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700多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2600多条。 为加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我省积极推动企业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开展信用承诺,引导企业通过公示系统主动公示承诺。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将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此外,我们还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完成对所有存续食品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获证企业的风险判定。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问题的发现率。”上述负责人表示。 “对失信企业,加大惩戒力度,提高重点领域违法成本。”该负责人说,该局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嵌入重点领域审批、监管业务系统,并主动向其他监管部门推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02/22 行业信用
- 河南:建设信用河南 创优金融生态
日前,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召开驻豫银行行长座谈会,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分析当前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谋划措施,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圆满完成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省长王凯出席。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河南省金融发展情况。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有关负责同志发言,汇报2021年金融支持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重大项目、发展科技金融、优化金融生态、加强政银企对接等提出意见建议。 楼阳生向各银行长期以来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就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6点意见。 一要保持稳中求进,坚定发展信心。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河南经济总体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和韧劲后劲,聚焦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找准契合点、发力点,持续加大信贷投放规模、降低平均利率水平、提升金融业GDP占比,实现地方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发展互促共赢。 二要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扶持力度。着眼大局、放眼长远,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成本,创新信贷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双创”活动支持力度,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营造良好生态。 三要转作风强服务,用好金融政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围绕企业需求、实际困难,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精准服务,用足用好用活国家金融政策,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确保金融政策直达企业、早发力早见效。 四要贯通政银企,加强合作对接。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健全完善日常化、制度化政银企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各金融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金融工作能力和金融领域治理水平。 五要强化监测预警,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下先手棋、打主动仗,立足抓早抓小,探索建立实时可控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监管,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案,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要建设信用河南,创优金融生态。把信用河南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专班推进,制定一揽子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专项方案,聚焦打造一流金融生态,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强化法治保障、监管保障、信用保障,推动金融机构发展实现新突破,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王凯指出,一要搭平台,促合作。加强政银企沟通对接、融合联动,围绕省委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拓展深化合作。二要防风险,优生态。进一步坚定信心,注重金融发展量质齐增,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共同打造河南良好金融环境和信用环境。三要强实体,保战略。抢抓机遇、主动对接,积极融入省委“十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小升规、规上市”战略举措落地落实,助力开发区发挥好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作用,支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为保持河南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实现“两个确保”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孙守刚、费东斌、陈星出席座谈会。
02/15 行业信用
- 司法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对公众开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求,促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协开发建设了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为人民群众及时获取律师、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提供便利。目前,公示平台实现了常态化及时、准确、完整地公示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功能,现正式对公众开放。公众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专兼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和处罚处分等信息。 目前,全国律师总人数达到57.6万,律师事务所超过3.6万家。如何从人数众多、专业分工更加精细的律师中选聘适合的人选,避免“踩雷”、上当,成为当事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而过去单纯靠巡查抽检、年度考核/检验、依个案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等传统监管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公示平台将原本较为分散的律师、律所数据归集到每个主体名下,统一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查询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更正或进行举报。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平台,集中归集和公示律师、律所诚信信息,可以实现对律师、律所信用状况的“整体画像”和“全景展现”。诚信信息公示就如同律师和律所的形象和“面子”,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律师、律所执业的基本信息和诚实守信状况。将律师和律所的诚信信息对外公示,可以为当事人选聘律师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可以引导律师和律所通过依法诚信执业,加强信用自我约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积累自身信用,收获更多信用红利。 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汇集了全国除两公律师以外的47万名专兼职律师和3.6万家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许可信息,以及执业过程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包括:217.5万条年度考核信息、9.4万条奖励表彰信息、6086条专业评定信息、8277条参政议政信息,以及处于公示期内的1061条行政处罚信息和376条行业处分信息,等等。公众可以登录平台,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律师姓名或律所名称,直接查询相关主体诚信信息。如果需要以特定条件或特定区域搜索律师或律所,可以使用“高级搜索”或“地图搜索”功能进一步查询。 在保障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及时更新、准确公示方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已经建立律师诚信信息采集、更新机制,推进行政许可、年度考核、投诉查处等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律师管理数据可以自动采集、及时录入、自动留痕,实时汇聚进入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同时,相关诚信信息在公示前,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人、本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予以补全、纠错,并由司法行政机关将其确认后的数据更新至公示平台,以此保障公示信息的准确性。 为推进和完善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做好拓宽采集渠道完善诚信画像,强化数据研判实现精准监管,完善制度机制制定管理办法等三方面工作。司法部也将尽快制定出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02/15 行业信用
- 广东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95%企业摘“蓝、绿”牌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广东省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855家参评企业中,环保良好企业(蓝牌)639家,占比74.74%;环保诚信企业(绿牌)176家,占比20.58%。也就是说,蓝牌和绿牌企业超过95%。 经评定,1163家企业中,除去委托广州、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自行评价的196家企业和因全年停产(运)、关闭等原因不参评的112家企业外,最终确认855家企业参加评价。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5家,占参评企业的0.58%;环保警示企业(黄牌)35家,占比4.09%;环保良好企业(蓝牌)639家,占比74.74%;环保诚信企业(绿牌)176家,占比20.58%。 5家被挂红牌的企业分别是:佛山市顺德区亿城电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宏润电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鸿达电镀有限公司、东莞今日兴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民成工业污水处理中心。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也将指导完成整改的“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企业环境信用修复。
02/14 行业信用
- 宁夏:让守信主体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宁夏公共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意见》提出,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失信惩戒等事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必须严格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准确界定信用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范围,合理把握失信惩戒措施,坚决防止不当使用甚至滥用。按照失信行为发生领域、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严格依法分别实施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在社会关注度高、认识尚未统一的领域慎重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五方面约束失信 《意见》从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五个方面来约束失信。 《意见》要求,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名单范围限制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在作出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当预先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予以核实并按时反馈结果。将市场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时,应当依托相应的行政决定文书,载明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失信惩戒措施提示、移除条件和程序以及救济措施等。 各地、各部门依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客观、完整采集辖区、行业公共信用信息,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 《意见》对惩戒失信、奖励守信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失信行为的领域、性质、情节轻重、影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受自然灾害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的失信行为以及非主观故意、轻微失信行为,宽容审慎进行认定、记录和惩戒。不得强制要求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单位惩戒失信主体。不得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不得以信用分低为由,对个人实施惩戒。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创新守信激励服务和产品,在日常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让守信主体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在实施行政许可、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涉企政策措施中,对守信主体加大扶持力度。 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 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得到明确 《意见》对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作出规定,明确公开公共信用信息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个人信用信息的,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命令为依据或经本人同意,并进行必要脱敏处理。 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严厉打击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名义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等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强制授权或一次授权终身收集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加大对非法获取、传播、利用以及泄露、篡改、毁损、窃取、出售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企业、移动应用程序运营企业、中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格规范其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和公开个人信息等行为。
02/14 行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