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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福建晋江市组织召开“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会上正式对外发布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展示了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等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投融资支持。  如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融资支持?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着力于打造面向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三位一体”的全流程融资综合服务体系,联通各省、各地市,形成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具备多项功能。一是可实现融资需求对接,智能匹配经营主体需求和银行机构、融资产品,实现银企快速有效对接。二是惠企政策直达,设置专区汇集惠企政策,实现自动精准推送。三是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化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分级分类供金融机构使用。四是融资增信服务,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缓释基金,实现经营主体增信授信全流程“一站办”。同时,平台还设置了最新政策动态和金融产品超市板块,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金融产品。  此外,为帮助民间资本更便捷地获取项目信息,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聚焦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会同各地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持续向社会公开推介。  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公开推介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金额、项目回报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在内的多项信息,为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资提供了更丰富的信息、更畅通的渠道。截至2023年12月底,各地方通过该平台公开推介项目共6067个,项目总投资规模5.97万亿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共1509个,项目总投资规模1.95万亿元。  在此次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带来了一批向民间资本重点推介的项目,涉及交通运输、农林水利、新能源、社会事业、仓储物流等多个领域。  会议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正在请各地报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欢迎全国民营企业家积极跟进参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将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对接、条件落实等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还将筛选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协助解决用地保障难题,加大向银行推介力度,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发布。
    01/04 行业信用
  • 最高检: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日前,最高检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介绍主要情况;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主持发布会。  坚决防止检察办案不当干预合法金融活动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对《意见》主要情况进行说明。葛晓燕介绍,《意见》旨在解答检察机关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中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责作用这一重大问题,从政治站位、价值取向、履职目的、履职方法四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检察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要落实好这四个原则,准确领会金融法治精神,妥善把握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检察办案不当干预合法金融活动。  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的打击力度  葛晓燕介绍,《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四大检察”的履职重点。刑事检察重点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民事检察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检察将结合刑事案件办理积极推进与行政机关“反向”衔接工作。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6个工作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葛晓燕介绍,《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优化金融生态,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主动参与金融法治建设;二是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三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四是协同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五是大力推进金融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建设;六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8条措施完善惩治预防金融违法犯罪体制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  葛晓燕介绍,《意见》对完善惩治和预防金融违法犯罪体制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提出8条措施,重点内容包括:完善检察机关金融案件办理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间的配合制约机制建设。加强金融检察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数字检察赋能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  今年1-11月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介绍,总体上,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张晓津介绍,金融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二是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三是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四是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增多。此外,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  张晓津介绍,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聚焦金融犯罪办案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履行金融犯罪检察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依法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助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四是健全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犯罪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  今年1-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  张晓津介绍,依法办理红岭创投、合星系等非法集资案件,2023年1-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獐子岛、回天新材、龙力生物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严肃惩治涉金融机构信贷犯罪,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  持续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加强溯源治理  张晓津介绍,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持续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加强溯源治理。今年10月,最高检针对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领域投资骗局发布7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此外,还健全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外力强化金融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  两年来,民事检察受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类案件4800余件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民事检察部门聚焦金融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近两年来,受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类案件4800余件,提出抗诉24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0余件;二是充分利用数字手段,为推进金融民事检察发展提供信息化、智能化路径;三是坚持溯源治理,推动办案效果向社会治理转化。  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主要有以下具体举措:一是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二是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防范金融腐败引发的“次生灾害”;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四是贯彻落实“一案双查”机制。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简单概括就是“一手托两家”,在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以“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依托,聚焦证券期货、银行保险、金融借款、委托理财等领域依法履职。一是以“小专项”加强重点问题监督;二是强化大数据赋能,以类案监督助推行业治理;三是统筹金融监管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加大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最高检依托涉金融法定领域,主要在金融检察公益诉讼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二是加强涉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治理;三是加强预付卡消费领域金融乱象整治。下一步,将依托法定领域进一步加大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检察机关将多管齐下努力铲除滋生金融投资诈骗的土壤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加大对金融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要积极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防范能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多管齐下努力铲除滋生金融投资诈骗的土壤:一是依法严肃惩治各类金融犯罪;二是协同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三是探索建立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01/02 行业信用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
      1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立起来。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政府制定标准管理,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明确规矩讲清楚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  二是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扩大内需。推动构建东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格局;充分发挥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盘活存量资源;加快多式联运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目的就是要更好发挥统一大市场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研究完善地方税税制,完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研究修订关于统计单位划分、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则。  四是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率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在健全市场制度规则、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共享物流发展成果、强化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也就是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既要拆篱笆,还要换泥土,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争取在这些地方先行先试成功后在全国推广。  五是破除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组织各地抓好问题线索核查、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着力打通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卡点。
    12/29 行业信用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继全面推进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后,又启动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  试点地方包括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五省。信用试点评价对象覆盖试点地方辖区内全部商标代理机构和其备案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对应设置A、B、C、D等四个等级,并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因素,设置附加加分项,增设A+等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荣誉奖励、社会贡献、不规范代理行为、受处罚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业惩戒五个方面,共涉及二十余项信用信息采集项。评价结果通过试点地方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并与监管措施、政策支持、评优奖励等相联动。试点期限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商标代理信用信息,2024年7月1日对外公布评价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施行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对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12/29 行业信用
  • 市场监管总局:大力开展信用修复 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积极创新制度机制,大力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助力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85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0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08万户。依法解除这些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地方建设完善线上信用修复系统,实现全国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积极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推进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和同步,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修复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山东、江西、云南、西藏建立“两书同达”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北京、云南缩短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高效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江苏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安徽探索实施“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三种信用修复模式,以承诺助力信用修复,同时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提供“注册登记”“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积极指导地方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修复效率。
    12/25 行业信用
  • 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发布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涉及公路设计企业358家、公路施工企业900家、公路监理企业501家以及存在扣分行为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1492名。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等方面,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信从业。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路建设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年度综合信用评价,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深化信用管理成果应用,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优化信用系统,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12/25 行业信用
  • 四川:持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202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农贷需求  四川省持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我省评定农村信用户1304.1万户,已有143.65万户获得贷款支持,当年贷款余额1979.33亿元。省委、省政府印发《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并创新推出“天府粮仓贷”专项产品予以对接,满足耕地提质增效、农业生产机械现代化、粮食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集群打造多样化金融需求。在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首批试点县彭州落地“天府粮仓贷”,11个工作日内完成8.1亿元“天府粮仓贷”贷款审批,支持彭州市濛阳、敖平片区天府粮仓项目建设,助力这两大片区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收益,激发粮食生产积极性。除此之外,还推出“农贷通”、“巴山红色贷”、“牦牛贷”、“富民贷”等特色农业贷款,撬动乡村振兴。自贡市创新融资渠道,试点推广“强村贷”“振兴贷”等金融支持模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信用贷款5000余万元,撬动社会资本8.2亿元,变输血扶持为造血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2.3亿元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广元市用好用活“832平台”,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将上架农副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区和监管巡查对象,严肃处理产品质量不达标、虚假开具合格证等行为,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  信用赋能县域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阿坝州九寨沟县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对标九寨沟县“核心景区+乡村农文旅”的发展思路,创设主办银行制度,推动建立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四牵头”、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把信用示范村和信用乡(镇)以及村集体、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基地纳入县级乡村振兴财金互动奖补贴息范围,走出了财金互动助力乡村蝶变发展的新路子。全县符合条件的10个信用示范村、3个信用乡(镇)、36户贷款主体获得了县级乡村振兴财金互动奖补贴息70.61万元。泸州市泸县用好用活金融政策,大力发展“水稻+”产业模式,做好“田”字文章,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原有模式上创新推广多元种养模式,让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截至今年9月,全县贷款余额39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5亿元,占比95%,推出纯信用的线上贷款“惠农e贷”,养殖户通过办理惠农贷款,将稻虾产业发展壮大。
    12/20 行业信用
  • 重庆:聚焦重大改革成效 让“信用”越来越有用
      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改革,是2023年重庆市“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改革项目重要内容。  据了解,本项改革以数字化为引领,针对企业、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6类主体,建立“公共信用指标体系和共享开放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3项机制,迭代升级一体化信用应用数字底座,形成“631”改革整体架构。  截至目前,本年度实施的18项改革举措已全部完成。5项改革核心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值,形成改革配套文件8份。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第四批68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重庆市涪陵、九龙坡、长寿、綦江、大足、璧山6区入选,数量西部第1、全国第3。  建立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和共享开放机制  “信用重庆”升级版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便是重塑公共信用信息指标体系。重庆在全面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市内分工(2023年版)》,重塑覆盖6类主体,涵盖基础登记、行政管理、司法判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11个大类4971项的公共信用信息指标体系。依托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信用基础库,形成《重庆市信用基础数据库数据规范(试行)》。  重庆还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的通知》,对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要求,形成数据抽查、修正、考核等工作机制,运用智能查漏、风险预警等智能化数字工具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实现信用信息“多渠道归集、集中管理”。目前,全市信用基础数据库归集信用数据超7.6亿条,“双公示”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99.9%。  目前,重庆已构建信用信息全量共享分类开放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依法公开、依职权查询、信用主体实名认证查询、授权查询使用机制。以“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和“信用重庆”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依法依规公开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截至目前,年度信用信息查询量已达29万次,“信用中国(重庆)”网站日均访问量达6400余次。  建立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为完善守信激励,重庆全面推广“信易贷”模式,依托“信易贷·渝惠融”信用融资服务系统,实现全市71家中资商业银行、1000余个普惠金融专营分支行全部入驻,为信用优良的经营主体建立“申请有额度、办理有时效、拒单有原因、服务有监管”的信用融资“四有”服务体系。“信易贷·渝惠融”平台累计向银行提供信用数据服务达1680余万次,发布融资订单超1万笔,成功授信44亿元,发放贷款30.2亿元。  在云阳等11个区县开展的“三农”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累计归集、治理涉农主体基础数据、资产信息数据及各类补贴数据等涉农信用数据近6000万条,为试点区域内的10.34万家农业企业、3.7万家农村专业合作社、120.07万个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出台的《重庆市“信易+”应用场景创建指南》,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场景共育机制,信用惠民便企场景不断拓展。  在规范失信惩戒长效机制修复方面,重庆编制《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市内分工》,有效推动失信惩戒依法依规落实,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290个事项中,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超60万次。开展信用惩戒专项审查,对115件涉及信用惩戒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推动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20件,进一步推进失信惩戒依法依规实施。  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与此同时,重庆积极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分等级,出台《重庆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实现对重庆市110余万企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全覆盖。评价结果划分A、B、C、D四个等级,按需推送至相关单位作为行业信用评价参考,助力行业精准监管,提升行业风险识别能力和行政管理效能。  针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高、获取难度大的证明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和有效防范风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重庆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全市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超58万件,相关事项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平均办件时长压缩80%以上。  全市多个部门也积极携手推动信用修复机制和渠道:市发展改革委还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创新开展信用修复智能短信提醒服务,引导企业及时改善自身信用状况,信用修复及时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出台《重庆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税务局优化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畅通纳税人信用修复渠道,帮助超16万企业实现纳税信用修复升级。  全面提升信用体系数字化水平  今年4月,随着数字重庆建设大会的召开,吹响了数字重庆建设的“冲锋号”。借此东风,重庆正全面提升信用体系数字化水平。  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平台作为全市首批应用迁移系统,率先完成数据迁移工作,建设完成“信用基础库”“信用专题库”等底层数据库,覆盖249万个体工商户、118万企业法人、2.3万事业单位、2.3万社团法人、5000多机关单位信用信息。为各方提供信用综合查询、信用评价、城市信用监测、联合奖惩、数据在线填报等服务,平台日均信用信息调用量超10万条。  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信用目录管理、信息归集共享、数据清洗比对、信用信息查询、“红黑名单”触发反馈、信用大数据分析等核心功能。依托IRS系统,上线信用评价、信用奖惩等能力组件,实现与“渝快办”、人力社保、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业务系统融跨。  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持续推动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改革走深走实,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通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数字化、场景化发展,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20 行业信用
  • 国务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提出五大举措十八条具体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措施》明确要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鼓励内外贸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推动电商平台、产业集聚区等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信用环境。  《措施》提出要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共保、再保等形式,提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措施》强调要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12/13 行业信用
  •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信用论坛在穗举行
      日前,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贸促会、广东省工商联指导,广东省信用协会、香港信贷及收账管理协会、澳门信用及商账管理专业协会共同主办的2023粤港澳大湾区信用论坛在广州举行。  本届论坛以“以信用为桥,连接粤港澳”为主题,吸引来自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工商企业界代表、专家学者等250余人参与。论坛围绕大湾区生产、贸易企业在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加强风险管理,扩大出口,依托外部信用服务防范投资风险、信用评级助力企业参与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等议题开展讨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处四级调研员邹金秋代表论坛指导单位致辞,她认为首届粤港澳大湾区信用论坛的举办,标志着大湾区信用交流合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为探讨粤港澳三地信用规则互认模式提供了重要的交流平台,希望粤港澳三地信用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建立一个信用人才和技术交流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信用协会会长吴列进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拥有世界级的创新能力和多元化产业结构。协会将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希望借粤港澳大湾区信用论坛汇聚行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放眼全球的信用经验交流和智库成果发布平台。  港澳信用相关领域协会分享了对信用行业发展现状的思考,以及对搭建大湾区信用体系的看法。香港信贷及收账管理协会会长罗柏表示,香港信用行业将努力提升数字化水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高信用服务效率。澳门信用及商账管理专业协会创会会长余智辉指出,粤港澳三地信用行业合作将有助于提高大湾区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希望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和商账管理制度。  活动现场,粤港澳三地信用协会签署了“建立粤港澳信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就促进行业交流、产业对接达成共识。  大会现场还搭建了信用产业对接展廊,展示和推介粤港澳信用服务机构及长三角信用创新案例机构品牌和产品,吸引各行业领域企业家与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职业信用、商账催收等机构进行“一对一”咨询和对接洽谈。
    12/11 行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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