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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快递单“扫码领奖”?小心“福利码”成为“套路码
      “别拆!领20元红包”“扫码领雨伞”“扫码抽水杯”……在快递包装单上,类似的所谓“福利”二维码随处可见。扫码后真的能薅到“羊毛”吗?记者调查发现,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小二维码不仅“套路”满满,还可能带来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不久前,网友“小可爱”扫码快递面单上“领水杯”二维码,然后进入抽奖页面,中奖“支付100元充话费到账200元”,在付款后并没有200元话费到账,觉得不对劲的她联系商家和平台客服,但两方互相推诿,她奉劝大家“以后不要相信这样的扫码”。类似话题在网络上引发关注,众多网友表示有过类似遭遇。  10月15日上午,记者在王府大街附近的一家快递点发现,大部分快递面单上都有类似所谓“福利”广告,“微信扫码送1把遮阳伞”“别扔!扫码领红包”“别拆!扫码必得20元!”等比比皆是,这些字样都以赠送、抽奖等名义诱导消费者扫码。记者随意翻阅20个快递包裹,发现其中有15个快递面单上印有类似二维码。  “这些二维码不要扫,大多不可靠。”来拿包裹的市民李伟飞表示,他经常在自己的快递包裹上发现这样的小广告,曾经好奇扫过一次,中奖中了一箱酒,“那酒不知道是什么来头,还要我出几百元的运费,被我拒绝了,这不是忽悠人吗!”  “扫码抽奖”花样迭出套路满满  这些二维码到底是能带来奖品的“福利码”还是花样百出的“套路码”?10月15日中午,记者随机抽取三个面单对三个抽奖二维码进行验证。  第一个面单上二维码标明“扫码抽1个水杯”,但扫码后界面出现的却是“抽取一把雨伞”,并说明当日有6次抽奖机会。记者先后抽奖6次每次都能中奖,其中“入门书法精品课,0元领取6节”中奖3次,“入门养生精选课,0元领取6节”中奖3次。点开其中一次中奖界面后会立刻跳转进入一个小程序,再按照要求点击则出现“立即入群,否则无法上课”,如果继续点击会被要求验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整个过程一直没有出现所谓“抽取水杯”界面,活动规则同样没有出现“水杯”字样,只是表明“活动为概率中奖,数量有限,祝好运”。  记者又扫码第二个面单“别扔!随机抽取一把遮阳伞”,这次是大转盘抽奖,同样是6次抽奖机会,但出来的是6个不同奖品,为书法课、养生课、瑜伽养生课等,活动规则和遮阳伞并无关联。随后记者扫码第三个面单“扫码抽一把雨伞”,6次抽奖机会每次抽中的都是200元话费券,不过想要领到并不容易。点击领取,然后需要输入手机号,等输入手机号后又要用户支付99.9元。值得注意的是,过程中默认同意的“隐私协议”“用户协议”等要允许对方收集包括面部特征、消费记录、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系统账户、邮箱地址及密码、口令等信息。  从记者验证看,所谓二维码标明抽取雨伞、水杯等,实际上抽取的奖品与这些载明的信息基本无关。抽奖几乎每次都中奖,但都设置了重重障碍让用户不能轻松获得奖品。抽奖获得的奖品多看不到具体品牌等信息,会通过文字游戏等方式让用户付款。在抽领奖过程中,还会用多种方式收集用户信息,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专业人士: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管是从公开数据还是调查来看,类似二维码小广告都已经比较普遍。此前,安徽省消保委对1111份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发现,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多处快递点表示,这些快递单上的“扫码抽奖二维码”并不是快递点添加的,而是快递公司打印模板中自带的。有快递点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不建议用户扫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他还表示,“哪里会有那么多中奖的好事?要真有,我们这个快递点扫扫码不就发大财了”。  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快递面单上印扫码广告,行为上并不禁止,但绝对不可以发布虚假广告。”从现状来看,不少这类二维码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快递单作为内容载体,印发二维码的快递企业有义务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李小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2024/10/17 风险提示
  • 两部门: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小微企业
      10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提出加强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会议指出,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就业的现实需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应有之义。要求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同时善于运用市场化机制和法治化办法,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高效结合,合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会议强调,为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小微企业,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地方相应建立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区县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通过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全面摸排融资需求,形成“两张清单”,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及时、精准对接,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打通金融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要加强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地方政府、银行机构、小微企业等各方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密切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机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024/10/17 行业信用
  • 福建厦门:建立“个人信用白鹭分+平台+金融机构”信用就医模式
      日前,家住福建省厦门思明区东浦一带的市民李兴华前往厦大附属中山医院皮肤科就诊,她没有预缴费就直接就诊,然后取药离院。“换作以前,我要充值缴费两次,现在采用信用就医,根据个人信用白鹭分,我获得交通银行3000元信用就医专属额度,不用排队,方便多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信用在深化医疗改革、促进医疗服务高效便民等方面的作用,厦门在全国率先建立自然人信用评价机制,推出“个人信用白鹭分”,并在全国首创“个人信用白鹭分+平台+金融机构”信用就医模式。目前,厦门已有近80万市民开通信用就医。  2022年,在厦门市委市政府部署下,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的联合推动下,“个人信用白鹭分”信用就医正式推出。这一模式为市民带来了革新性的“先诊后付”便捷就医体验,一经推出就迅速出圈,引得市民纷纷“尝鲜”。  据市发展改革委介绍,为解决市民就医预交充值、多次排队结算付费、就医时间长等痛点,信用就医通过信用价值分档,为市民提供500元-3000元的信用就医专属额度。市民可自主选择提供信用就医专属额度的金融机构及还款方式,在就医过程中无需预交充值,自费费用可离院后通过信用就医专属额度支付,从而实现“先诊疗、后付费”。  迈出“第一步”后,信用就医还不断优化升级上线新功能,进一步提升市民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  聚焦老人小孩重点人群,信用就医推出“亲情付”功能,建立信用价值家庭共享机制,将服务群体拓宽至全年龄层,更具普惠性,解决“一老一小”就医不便的难题。为延伸诊前服务,信用就医还上线“预约挂号”服务,市民可通过信用就医进行医院预约,免预交金。  厦门还建设了全市统一的信用就医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个人信用白鹭分”评价模型,拓展更多惠民便民医疗服务场景,逐步构建“信用+医疗”服务生态,以信用数据赋能医疗服务质效提升。  截至今年10月初,厦门共有23家公立医疗机构和39家社区服务中心上线“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服务功能。全市共有79.98万位市民开通信用就医,占户籍人口比例约26%,获得信用就医专属额度4.36亿元,单次就诊平均节约时长约35分钟,较传统就医模式节约就诊时长约40%。  “个人信用白鹭分”信用就医自上线以来,多次获得国家、省多部门肯定及推介,包括荣获全国信用大数据应用场景征集活动“优秀应用奖”,入选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就医是以信用“小切口”改善就医“大民生”,赋能城市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接下来,厦门将以综合改革试点为主抓手,勇于探索试验、探路先行,积极探索实践信用惠民新模式,营造全社会知信、用信、守信、互信的良好氛围,让“信用厦门”这块金字招牌更加熠熠生辉。
    2024/10/17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立法遏制“幽灵外卖”势在必行
      日前,央视新闻曝光了一批租借执照开店,用假地址、假照片成为热销高分店铺的“幽灵外卖”店铺。其中,在两家外卖平台上,使用“京门楼”的地址和证照开设的外卖店铺竟有40多家!  你点过多少“幽灵外卖”?对于广大外卖爱好者来说,这无疑是一次灵魂拷问,因为点外卖多数时候就是一个“双盲试验”,消费者与经营者互不知情。除非曾亲临实体店,否则,食客仅从外卖平台获得的店铺证照、图片、销量、评分等信息下单,“踩坑率”还是蛮高的。去年,央广网记者曾采访一位外卖骑手,当被问及外卖卫生情况时,该骑手表示“一言难尽,反正我是不会点的”。  一个人偶尔吃一顿“幽灵外卖”的食品,没啥大不了,但如果他经常吃,安全问题就可能积少成多;当数亿人都在吃——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5.45亿人,而且还在不断扩大——小问题乘以大基数,就有可能演变成为“食安黑洞”。如何让经营者更加用心、消费者更加放心、监管者更加省心,从而实现多方共赢,这是摆在监管部门、外卖平台、外卖店铺经营者面前一个无可回避的大问题。  面对外卖行业持续火爆、潜藏问题不断涌现,2018年开始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这一行业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食品安全监测的部门等。实施6年多,成效几何?从效果倒推,愿景与现实之间还有不小距离。  首先是执行效率,许多旨在防范“幽灵外卖”滋生的条款,如平台必须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真实可信,存在执行不到位问题;其次是规章效力,“幽灵外卖”大行其道,其中与部门规章地位不高、刚性不足不无干系。鉴于行业体量越来越大,维护食品安全任务越来越艰巨,外卖行业监管务必“提档升级”,通过专门立法,实现全链条、全方位监督制约。
    2024/10/15 风险提示
  •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保险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注主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必须坚持从严监管,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统筹好开放和安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二、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  严格审批保险机构。依法从严审批新设保险机构。优化机构区域和层级布局,稳妥有序推进减量提质。推进业务分级管理。  严格审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健全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机制。强化董事长和总经理履职监管。建立关键人员任职履职负面信息库,加大失职问责力度,防止“带病流动”。  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健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规则。严格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和行为穿透式审查。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保险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清退力度。  三、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  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健全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从严监管关联交易。严格并表监管。完善关键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长周期考核。  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健全利率传导和负债成本调节机制。引导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跨市场跨周期投资管理能力。督促理顺委托人和受托人职责分工。加强投资全流程监管。依法合规运用金融衍生品。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  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化评级结果运用。推动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产品费差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行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严防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  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产品适当性监管,增强产品供需适配度。强化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加强源头治理,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强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引导保险机构切实维护行业信誉。  四、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  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依法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对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搞利益输送的关键人员,从严实施取消任职资格、薪酬追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持股、非自有资金出资、违规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严禁违规投资与保险主业无关的行业企业。规范销售行为,严肃查处销售误导、套取费用等行为。坚决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违规代理退保等行为。  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细化各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严格落实应罚尽罚、罚没并举和“双罚”制度。坚持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原则,提高处罚精准度。推动处罚工作标准化。  五、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  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完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强化逆周期监管。优化偿付能力和准备金监管政策。制定风险处置规程。健全保险保障基金参与风险处置机制。规范保险产品设计和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  持续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压实预警响应责任。强化风险监测分析,跟踪研判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  稳慎推进风险处置。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险机构改革化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强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风险处置。  六、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  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研究探索巨灾债券。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试行区域保险药械目录。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大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  七、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积极对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保障与融资需求。探索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与金融服务方案,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共保体作用,服务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强化绿色保险顶层设计。提升农业保险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险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海运保险,提高海运保障能力。研究探索国际道路运输风险分散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助力培育外贸新动能。  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八、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  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大型保险机构做优做强。引导中小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发展。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期资金管理能力。推动保险中介机构规范提质发展。推动再保险公司加大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力度。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和基础设施作用。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产品定价机制,强化精算技术运用。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及时规范理赔。探索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创新。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加快营销体制改革。稳步开展境内外币保单业务。  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优质境外保险机构来华设立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入股境内保险机构。鼓励中资保险机构稳步拓展海外业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化国际保险监管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保险治理。  九、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强化保险业基础数据治理和标准化建设,推动与相关行业数据共享。探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交互。制定商业养老保险统计标准。健全健康保险数据指标体系。编制完善经验发生率表。  提高数智化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资源投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营销服务、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灾备水平。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产权益。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积极培育中国特色保险文化,塑造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业良好形象。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营效益,提升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健全资本补充监管制度。增加债务性资本补充工具。  十、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央地协同事项清单,明确工作流程。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持续打击非法保险等活动。提升监管联动质效。  强化宏观政策协同。健全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安排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费补贴。加强责任保险领域法制建设。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探索。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可按制度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个人保险代理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  深化部际协调联动。推动保险领域法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纪法衔接。健全重大违法违规线索双向通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在违法违规股东清退、问题机构风险处置等方面,推动发挥司法强制执行、集中管辖等作用。  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把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惩治腐败与风险交织、资本与权力勾连等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国务院2024年9月8日
    2024/10/15 国家政策法规
  • 四部门: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要求,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突出功能属性,结合主责主业靠前发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美丽中国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作用。国有大型银行要发挥领头雁和主力军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融资对接效率。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禀赋培养优势和强项,做优做强绿色金融服务品牌。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聚焦特定领域、重点行业,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质量。保险机构要健全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建立绿色保险服务网络,推进产品创新,增加服务供给,提供一揽子风险减量与损失保障保险方案。证券基金类机构要遵循绿色投资理念,培养长期价值投资取向,树立绿色投资行为规范。  《意见》要求,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要完善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优化流程管理,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探索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绿色识别、项目评估、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强化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鼓励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出台专项激励制度,配置专项资源,组建专业团队,设置专岗专职,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意见》明确,发挥碳市场作用。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优化碳市场交易、清结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快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充分体现要素价值、稀缺程度、供需关系、收益成本的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意见》还显示,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拓宽EOD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立健全EOD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对EOD项目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等评估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主要是三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合作。搭建重点项目库,加强政银企对接,不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和方法,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  三是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2024/10/15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和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的风险提示,表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贷款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两地金融监管局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关注以下风险,一是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消费者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除了案例一的模式以外,还有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  二是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将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是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是审慎决策。在决定申请网络贷款前,请准确评估自身的承担能力和实际资金需求,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二是仔细阅读。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页面内容和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三是谨慎授权。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填写上传自己的证件信息、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
    2024/10/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莫让短视频带货培训骗局掏空老年人“钱包”
      短视频带货培训已然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热门话题,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其中。然而,这个行业里却暗藏着许多陷阱,特别是一些专门针对中老年群体的培训课程,其高额回报的承诺和光鲜亮丽的宣传背后,却往往是低劣的课程质量和难以兑现的服务承诺。  记者发现,一些机构声称参加短视频带货培训后,可在各大平台进行短视频带货,除此之外,还可进行图文带货、无人直播带货和影视推广等。  在公开直播课中,有授课老师称学习后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如“无人直播两个月赚11.8万元”。但高额报酬背后是重重陷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在缴纳了数千元学费后,却发现培训存在课程质量不佳、合同内容和直播承诺不一致、授课教师和客服失联、退费难等问题。  其实,随着近年来短视频平台上“网红经济”迅速崛起,不少人希望通过短视频带货“捞金”。培训机构也嗅到了商机,纷纷推出短视频带货课程,宣传中充斥着“月入过万”“快速致富”等吸引眼球的字眼。一些机构甚至声称能够在短时间内学会所有技巧,不达成目标就全额退款。然而,真相却并非如此美好。很多老年人没有了解全貌就盲目入局,最终被割了“韭菜”。  不得不承认,短视频带货确实为一些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回报,特别是在某些成功的案例中,这种成功被无限放大,成为机构营销的利器。  然而,这些个例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在现实当中却存在着许多培训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的现象。课程内容往往粗糙且缺乏深度,无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一些机构甚至连最基本的服务承诺都难以兑现,授课教师和客服在学员缴费后失联的情况屡见不鲜,退款更是难上加难。  中老年群体由于缺乏对新兴事物的了解,更容易成为这些不法机构的目标,他们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往往忽视了课程的实际效果和机构的信誉。  有律师指出,在选择培训课程时,消费者应当保持理性,仔细核实机构的资质和信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被骗的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  事实上,短视频带货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不断学习的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独特的内容创意和高质量的产品推荐,而不是简单的培训课程所能一蹴而就的。更何况,一些老年人远没有年轻人的学习能力,信息获取渠道也相对单一,更容易做成赔本生意。  在这场关于短视频带货培训的争论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更要思考如何引导这个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首先,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监管,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服务标准,打击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线上服务商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严格审核入驻机构的资质,降低老年人被坑骗的概率。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短视频带货的正确引导,培养消费者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盲目跟风。尤其对于中老年群体而言,更要关注他们在新兴产业中的学习和适应过程。政府和社区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中老年人了解短视频带货的实际情况,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家人也应当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理性判断,避免盲目投入。  总之,短视频带货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消费者方面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理性选择培训课程。
    2024/10/14 风险提示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记者了解到,草案共9章77条,坚持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情况,既对解决问题涉及的关键性制度和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又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原则,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家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二是保障公平竞争。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三是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优化民营经济投融资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五是注重规范引导。对发挥民营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完善从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履行社会责任等作出规定。六是优化服务保障。建立畅通有效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七是加强权益保护。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有针对性细化支付账款规定,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八是强化法律责任。针对不同违法主体和情形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强化刚性约束。  据了解,今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工作。工作专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梳理问题,组织专家研究,分赴地方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深入论证,数易其稿,之后送5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工作专班对各方面提出的近千条意见,逐条研究、吸收采纳,再行组织专家论证,与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协调,修改形成草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工作专班对标全会精神,对草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能够更好地回应关切,凝聚共识,对提高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公众可通过登录网站专栏、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递纸质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2024/10/14 行业信用
  • 湖南:“贷款明白纸”助力企业融资明底数、降成本
      利息、担保费、服务费、过桥费……如何帮助企业了解融资成本这本“糊涂账”?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山西、江西、山东、湖南、四川等5省的部分地区和银行机构率先开展。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获悉,目前,湖南省株洲市全部银行机构,岳阳市岳阳农商行、湘阴农商行,怀化市中方农商行、芷江农商行参与试点工作。  拆解融资成本企业心中有数  据介绍,本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主要通过银企双方共同填写“贷款明白纸”的方式,解构企业融资负担,让企业对真实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推动融资成本再下降。  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不仅需支付利息成本,还包括一部分“隐形”的非利息成本,如抵押担保费、质押监管费、过桥或应急转贷费、中介服务费等,收费涉及银行、担保公司、中介公司、第三方平台等多类主体。  例如,某企业准备在某银行借入一笔200万元的1年期贷款,在填写“贷款明白纸”的过程中,才知道原来年化融资成本除了包含贷款利率的3.6%,还包括担保费率0.85%、评估费率0.33%等非利息支出,通过“贷款明白纸”计算后,该企业负担的年化融资成本接近4.8%。  “贷款明白纸”无疑可以帮助企业“知己知彼”,有利于全方位掌握企业融资成本构成情况。  助力企业享“真金白银”政策红利  企业可以通过“贷款明白纸”了解自身是否充分享受到了优惠政策,还有哪些减免空间。  如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填写“贷款明白纸”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贷款利率3.5%,但是担保费率达到了1%、评估费率0.31%、抵押登记费0.3万元。  结合该企业属于“专精特新”行业且贷款资金将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的情况,贷款银行针对企业在填写“贷款明白纸”中的各项费用特点,将其贷款产品更换为设备购置专项贷款,更换后企业可以享受到80%担保费的补贴,同时贷款银行也将协助企业申请政策贴息优惠,大大减轻了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贷款明白纸”真实反映了企业负担的各项贷款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便于相关部门引导各方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助力企业进一步享受“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例如,某中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续贷一笔5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4.1%,因到期后还本困难打算向中介公司借用过桥资金还贷,在填写“贷款明白纸”时,客户经理发现企业综合资质符合申请无还本续贷的要求,而企业向中介公司借用10天的资金需支付过桥转贷费3.7万元,客户经理随即立刻与客户沟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帮助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企业用节约的融资费用投入新的生产,进一步扩大了经营规模。
    2024/10/14 行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