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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东市科技局开展信用宣传活动
    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按照市信用办统一部署,市科技局在9月积极参与“信用宣传月”活动。市科技局将企业调研服务与诚信宣传相结合,走进峪程菌业、超强防火等10余家科技型企业,向企业宣传科技创新政策以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政策措施。同时,强调各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争取、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科技奖励申报等关键环节做好社会信用的自查工作,推动企业自我约束,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市科技局还通过官网网站发布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以及科技部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申报书抄袭问题处理的通报、科技部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评审请托问题处理的通报等信息,同时以“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为主题,结合内部业务培训、创新创业赛事等广泛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
    2024/10/23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 【风险提示】“双十一”来了,六大陷阱要警惕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双十一的热潮已经来袭,在大家尽情享受购物狂欢的同时,可千万要警惕网上购物诈骗。  陷阱一:假冒客服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商家的客服人员,向消费者发送虚假信息或邮件,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进行转账操作。  陷阱二:虚假购物网站  不法分子会制作看似正规的购物网站,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下单。当消费者付款后,却发现根本收不到货,网站也无法再打开。购物一定要选择知名、可靠的电商平台。  陷阱三:预售骗局  有些不法分子以双十一预售为幌子,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或全款,结果却消失不见。正规的预售都有平台保障,不要轻易向陌生账号付款。  陷阱四:中奖诈骗  收到短信或邮件,告诉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中幸运中奖,要消费者缴纳手续费或税金才能领取奖品。这都是不法分子的套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陷阱五:快递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快递员,向消费者发送虚假信息或邮件,要求消费者关注其公众号,并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钱财。  陷阱六:退货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以退款退货为由进行诈骗,诱导消费者提供手机动态码,并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钱财。
    2024/10/22 风险提示
  •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配套基础制度,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展绿色金融是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就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纳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总体安排,坚持深化改革、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系统推进,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与供给,拓展绿色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美丽中国建设融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二、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一)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加大对美丽省域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美丽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系统谋划、统筹实施美丽城市项目建设。统筹支持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示范样板工程,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与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一体化发展。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统筹谋划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制定指导目录,建设项目库,有效衔接现行绿色金融标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等。  (二)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远距离供热示范工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新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绿色低碳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等。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导金融支持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综合服务。  (三)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恶臭污染治理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重点河湖沿线管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布局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无害化治理与综合利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和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类项目。加大对化学品环境管理、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生态状况评价和生态质量监测。支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新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矿区自然资源,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同试点示范。鼓励地方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推进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一)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突出功能属性,结合主责主业靠前发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美丽中国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作用。国有大型银行要发挥领头雁和主力军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融资对接效率。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禀赋培养优势和强项,做优做强绿色金融服务品牌。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聚焦特定领域、重点行业,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质量。保险机构要健全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建立绿色保险服务网络,推进产品创新,增加服务供给,提供一揽子风险减量与损失保障保险方案。证券基金类机构要遵循绿色投资理念,培养长期价值投资取向,树立绿色投资行为规范。  (二)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优化流程管理,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探索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绿色识别、项目评估、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强化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鼓励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出台专项激励制度,配置专项资源,组建专业团队,设置专岗专职,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强化绿色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深入挖掘环境权益价值,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和抵质押率。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支持试点发行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主题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美丽中国建设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和投资。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充分运用企业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评级服务。支持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中国建设。支持符合清洁能源等条件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合规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  (四)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重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化平台建设、监测网络建设及升级改造、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与数智化监测设备研发应用,强化数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赋能美丽中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数智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明确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准确把握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突出服务支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关目标任务,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发挥金融专业优势,提供金融顾问、贷款授信、投资银行、支付结算等综合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二)发挥碳市场作用。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优化碳市场交易、清结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快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充分体现要素价值、稀缺程度、供需关系、收益成本的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三)稳妥开发资源环境要素融资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将资源环境要素作为合格担保品,鼓励探索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完善碳排放权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担保制度,加强注册登记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业务合作,实时共享有关信息,做好碳排放权及CCER担保登记、公示和标识、冻结等工作。探索资源环境要素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支持环境资产的综合利用。探索推广金融支持林业碳汇、海洋碳汇项目的方式、途径,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拓宽EOD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立健全EOD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对EOD项目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等评估审查。  (五)拓展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服务。支持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培育具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重点项目,探索多元化气候投融资工具和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发行气候主题绿色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  (六)发展绿色消费金融业务。支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推进“碳普惠”体系创新。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拓展绿色消费贷款应用场景,开发个人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纳入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碳减排信息,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在授信额度、利率及增值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  五、强化实施保障  (一)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围绕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研究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形成清单推送给金融机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善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及时总结先进做法,报送优秀案例,反馈困难问题。  (二)发挥政策协同合力。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有效衔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质量。加快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将融资项目信贷评价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丰富完善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因地制宜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三)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优化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健全绿色保险标准,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与生态环境部加强合作,协同推进绿色金融标准相关工作,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系统性、一致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排污权、水权等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展环境权益担保登记。  (四)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丰富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探索开展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转型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表扬。  (五)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有关企业环境保护情况和重点项目环境效益,积极协调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完善授信管理,严格管理资金投向,确保信贷资金依法合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2024年10月12日
    2024/10/22 国家政策法规
  • 【风险提示】花几百元就能“克隆”,假网页为何大行其道?
      日前,一篇带有“人民网”标识的评论文章《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在网上传播,然而警方发现,该文章系不法人员假冒媒体名义杜撰。有媒体进一步调查发现,此类仿冒正规网站的行为并非偶发事件。  甚至,这背后已然发展出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只需花费几百元、几千元,无需提供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无需备案,技术人员即可按照客户需求制作违规网站。记者随机联系到的一位网页开发人员,半小时内就根据要求完成了仿冒网站页面的设计,与原网站相似度近乎百分之百。  假冒网站居然如此容易,服务如此“贴心”,价格如此“亲民”,实在让人震惊。那么,这样的黑灰产业为何大行其道?  根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20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综述》,当年我国共发现约20万个针对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同比增长约1.4倍。而在现实中,这个数字可能更大,很多人都或多或少遭遇过仿冒网站的欺骗。  细看这一领域的顽疾,关键还是在于搭建网站技术门槛不高、成本也低。据专业人士表示,扒个源代码就能复制一个网站的主页面。而为了绕过国内ICP备案制度,不法分子更是直接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一般人若不留心查看,很难发现端倪。  除了技术层面的因素外,仿冒网站让人眼花缭乱,也与“需求”较为旺盛有关系。随便检索一下,在网上公开招徕“克隆”网站生意的比比皆是。可见,正是因为有着强劲的“需求”,此类黑灰生意才会呈现出畸形的繁荣。更让人担忧的是,这类仿冒网站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据相关部门披露,有的仿冒网站引诱网民注册充值、提供个人信息,有的假冒政府网站售卖假证书,还有的通过设置虚假客服系统,以售后、协助解决订单问题为名,诱导网民打款转账,已经成了诈骗“利器”。可见,仿冒网站看似简单而廉价,但危害巨大,背后对应着一个个领域的造假欺诈行为。  对此,一方面,监管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进行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疑似仿冒网站,及时通报被仿冒主体、进行确认,最后由工信部门、公安部门等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官方、权威信息的展示推动力度,对于疑似仿冒网站做分类提醒,提高大众的辨别力。  很多时候,仿冒网站之所以泛滥并让部分网民信以为真,利用的就是专业信息差、部分网民的鉴别能力不强,以及“知假买假”者心存侥幸。线上也好,线下也罢,贪图利益、爱走捷径的心理,始终是骗子和造假者的阶梯。  因此,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也要认识到自己同样是治理仿冒网站工序上的一环。既要擦亮眼睛,注意辨别,不扫描来源不明二维码,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也要杜绝侥幸心理,不要总想着投机取巧、一夕暴富,而应该踏踏实实去考证、去致富。不然,只能沦为骗子们的韭菜和工具。  而从治理渠道的角度来讲,既然媒体记者可以发现线索、深入调查,管理部门也不妨顺藤摸瓜,加强治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只有让仿冒网站不那么轻易,并产生执法的震慑力,才能有效遏止假冒网站的泛滥势头。
    2024/10/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被低价旅游诱惑掉进消费陷阱
      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和医疗水平的提升,老年人近年来已成为带动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银发旅游经济欣欣向荣。于是,一些旅游公司盯上了这块“蛋糕”,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开设所谓的低价纯玩旅行团,专门吸引老年人参团。那么,这些面向老年人的低价纯玩旅行团到底靠不靠谱?如果掉进了消费陷阱该如何依法维权?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日前办理的这件民事支持起诉案给出了答案。  “谢谢检察官,维护了我们老年人的权益……”说这话时,周大爷充满感激。为了要回被坑的旅游款,更为了讨回公道,他和38名老伙伴经历了艰难的维权过程。最终,经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他们的旅游款总算有了着落。  银发旅游经济日益红火,老年旅游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容忽视。通过办理这件特殊的支持起诉案,金堂县检察院不仅有力维护了周大爷等39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摸清了全市相关案件底数,推动全市检察机关陆续开展同类型的支持起诉工作。同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旅游服务市场乱象,该院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被低价旅游诱惑,老人掉进消费陷阱  “走过路过别错过,精品旅游线路进来看一看,报名还送精美礼品和旅游活动金咯!”2022年6月的一天,家住金堂县的周大爷等人在遛弯儿的路上发现四川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称“某旅行社”)的金堂网点正在大力宣传优惠的旅游项目。  被宣传单上的旅游线路和优惠的价格所吸引,周大爷等人忍不住进店向工作人员咨询。某旅行社负责人何某、工作人员尹某给他们详细讲解了专为老年朋友们量身定制的旅游线路、美食美景、优惠活动等。周大爷等人听后心动不已,纷纷交钱签订了《旅游协议书》,只等待开团的日子,憧憬愉快的旅行生活。  旅行团的出发时间眼看就到了,可某旅行社金堂网点却一直没有动静,迟迟不安排出游。每当询问时,何某、尹某都以各种理由安抚周大爷等人,让他们耐心等待开团通知。  一晃3个月过去了,周大爷等人发现经常联系不上何某和尹某,网点门店也时常处于关闭状态。即使偶尔联系上了,面对老人们的质问,何某和尹某也是支支吾吾,各种搪塞。直到这时,老人们才意识到,不仅心心念念的旅游计划可能泡汤,连预支的旅游款也可能面临“打水漂”的风险。  2022年10月,掏钱购买了旅游项目的老人们集体来到金堂县文旅局投诉。该局对此高度重视,随即督促何某和尹某与老人们达成了《承诺退款协议》。“签了协议,他们不会不认账了吧?”周大爷等人心想。可谁知,签订完退款协议没多久,何某、尹某突然“人间蒸发”,网点门店也人去楼空。面对这样的情况,周大爷等人既生气又无奈。  支持起诉,为39名老人追回旅游款  今年初,在金堂县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法治宣传活动中,周大爷等人向该院检察官讲述了他们的遭遇。检察官发现,虽然一直没有拿到应退还的旅游款,但老人们迟迟没有走法律途径。“打官司的事太复杂,我们这些老年人弄不懂呀!”周大爷说。  了解了老人们的想法后,检察官向周大爷等人介绍:“检察机关对提起诉讼困难的特定人群可以提供支持起诉的帮助。如果你们有起诉的意愿,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向周大爷等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告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让老人们看到了要回旅游款的希望。  此后,周大爷等人终于联系上了何某和尹某,但要求退款的事依然无果。于是,周大爷等39名交了旅游款的老年人来到金堂县检察院,向该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申请。  考虑到此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均为老年人,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该院决定受理该案,并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承办检察官认为,何某、尹某在《承诺退款协议》上签了字,依据该协议,二人应当共同承担返还旅游款的义务。虽然该旅行社的注册地和何某、尹某的户籍均在外地,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及《承诺退款协议》中给付货币的约定,可以将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周大爷等人的居住地作为该协议的履行地,故该案可以在本辖区起诉,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周大爷等人的路途奔波,减轻其诉累。  同时,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某旅行社金堂网点系何某、尹某通过加盟方式开办的,已经无人经营,且于2023年3月就已注销。某旅行社通过收取加盟费默许何某、尹某到处设立网点,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  检察官认为,某旅行社与金堂网点的关系实质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金堂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某旅行社承担。金堂网点不按照约定向已交费客户提供旅游服务且不退还旅游款的民事侵权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某旅行社承担。按照网点负责人何某向周大爷等人出具的《承诺退款协议》,以及何某、尹某、金堂网点与周大爷等人达成的《旅游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可以证实何某、尹某具有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故应当与某旅行社共同履行返还旅游款的义务。  此外,通过向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查询企业经营情况,承办检察官发现,金堂网点从成立至注销从未开过团,而其加盟的某旅行社明知该情况存在,仍然收取加盟费,默许二人到处设立网点,并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  “在支持起诉时,我们将调查到的这些背景信息同步移送给了法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今年1月,金堂县法院依法采纳了该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某旅行社、何某、尹某共同向周大爷等39人退还旅游款合计6万余元。  然而,何某、尹某在判决生效后的几个月里迟迟未履行退款义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金堂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到二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查找到其暂住的场所,向二人阐明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督促其当场退还旅游款3万元,并责令其在2个月内返还剩余款项,最大程度挽回老年人群体的财产损失。  从个案延伸,一体履职促推乱象治理  在对该案的进一步调查中,金堂县检察院发现,何某以加盟某旅行社的形式,在成都市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青白江区等区县也设立了营业网点,实施着相同的套路。通过深入挖掘分析,发现何某还以相同模式,通过加盟桂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形式,在成都市开设了4家该公司的营业网点。这些网点均由何某担任负责人,其中,加盟的某旅行社的4个网点已于2023年3月注销,另外4个网点仍然存续。另外,何某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注册了某飙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公示年度报告且无法联系,该公司已于今年6月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  该院经综合分析研判认为,何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遂将相关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  6月,金堂县检察院将该案情况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向成都市检察院作了汇报。经成都市检察院统筹核实,在全市范围内共梳理出相关案件线索600余件,涉及老年人1000余人。相关经营网点均是在收取完会员费或预支付的旅游款、活动费后,注销网点“跑路”,且拒不提供服务也拒不退还款项,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城市形象。  “我们通过及时汇报、共同分析研判、协作调查核实等形式摸清了全市同类案件的底数,目前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正在陆续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同时,通过一体履职,严厉打击跨区域的养老诈骗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诚信经营行为衍生出的旅游服务市场乱象,金堂县检察院于日前向该县文旅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对全县3家旅行总社、2家旅行分社、37家旅行社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清理名为设立网点、实为挂靠经营的不当经营实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2024/10/21 风险提示
  • 黑龙江哈尔滨:“码上诚信”赋码60万户,538家旅行社签署诚信承诺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尔滨”再次迎来旅游热潮。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了解到,今年8月以来,哈市先后推出的“信用+旅游”六项行动,建设“诚信示范街”矩阵,进一步树立了“信用哈尔滨”城市形象,为“尔滨”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引流。  据了解,“信用+旅游”行动将“信用”建设全方位融入餐饮、宾馆、出租车、景区、商超、娱乐6个行业,全链条推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码上诚信”“信易游”、典型宣传6项行动,彰显了“信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促进文旅市场发展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市场主体115万户,“码上诚信”赋码60万,538家旅行社签署诚信承诺,12家文旅企业获首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称号,20名导游成为“服务之星”、185个单位个人成为“诚信之星”。  “信用+旅游”行动从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入手,以惠企便民为原则,积极创新“码上诚信”、柔性执法、守信激励等信用应用。其中,“码上诚信”让游客扫码即知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信用监管“无事不扰”,对首次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违不罚”;满足游客需求,对遗失或忘记携带身份证的游客通过“e冰城”手机App实名认证后,手机定位在哈尔滨市区内,即可网上申请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实现“一键申请、一分钟”开具,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信用有价”。今年8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食品、价格、计量等9449家次,全市3A级以上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全覆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成为游客“娘家人”。  此外,通过建设19条“诚信示范街”矩阵及选树“诚信之星”、设立“10分钟维权岗”“解忧说事点”等,兴业态、聚人气、引流量,积极打造“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放心消费”的“网红地”,“信用哈尔滨”成为“主流声音”。
    2024/10/21 行业信用
  • 三部门:推动金融机构加快落实近期金融增量政策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主要金融机构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推动金融机构加快落实近期金融增量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远企,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用好用足各项增量金融政策,逐项抓好政策落地见效。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加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加强利率政策的执行和传导,扎实组织做好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工作。实施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两项新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注重部门协调和业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金融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嘉实基金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交流。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21家全国性银行,部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4/10/21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别让商品测评“踩一捧一”蒙蔽消费者双眼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日前披露一起防晒衣商家起诉测评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院终审裁定测评文章构成虚假宣传,测评公司被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品牌方4.5万元。(10月15日澎湃新闻)  眼下,绝大多数消费者“买前看测评”已成为一种习惯。作为“比较广告”的一种形式,直播带货过程中经常会进行产品测评,消费者以“第三方测评”作为购物的重要参考依据,希望通过观看各种商品的评价结果,避免网购时掉进消费陷阱,从而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然而,在现实商品测评中,故意贬低某个品牌或产品,同时夸大另一个品牌或产品的好处,以此吸引公众的眼球,人为创造流量,被公众戏称为“踩一捧一”。  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罚的这起典型案例为例,苏州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随意对其生产、销售的防晒衣的“防晒力”进行对比,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题为“看成分(科学)选漂亮的防晒服!超简单巨实用!”的测评文章,标注了不同品牌的8款防晒服,并描述该品牌防晒衣“面料厚实、发货较慢”,而另一品牌则“冰感十足、防晒强”,引导消费者倾向于选择其他品牌。  这种“踩一捧一”的商品测评,在缺乏科学数据的前提下,侵犯了其他同类商品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蒙蔽消费者的双眼,影响其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若进一步分析,商家在产品测评时,如果罔顾事实、睁着眼说瞎话,不客观地“踩一捧一”,不仅会诋毁竞争对手的信誉和商品声誉,也会因不当抬高自己的信誉和商品声誉,散布与自己商品、服务有关的误导性信息,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显然,被告公司被判决停止案涉行为并赔偿4.5万元,是咎由自取,理所当然。  商品测评“踩一捧一”翻车被罚的案例,无疑警示“第三方测评”商家在进行产品测评时,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宗旨和内核,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如实、客观推销商品,切勿走上不正当竞争的“歧路”,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对商品测评的监管,对“第三方测评”进行评估,确保测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面对商品测评时,应保持理性和谨慎,增强辨识能力,不要轻信极端评价,尽量参考多方面的信息,切勿被不实“踩一捧一”测评所欺骗。
    2024/10/18 风险提示
  • 住建部:年底前“白名单”项目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年底前,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元。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倪虹谈到,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政策效果已经开始显现。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建商品房销售等主要指标降幅继续收窄,特别是9月底以来,一手房看房量、到访量、签约量明显增加,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上升,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  他还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把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2024/10/18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别让养生直播变“坑老凶器”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衢州的黄女士反映,其母亲痴迷养生直播,购买了大量无生产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的保健品。这些养生直播间瞄准“触网”中老年人,抓住他们的心理对产品功效大肆夸大。不少中老年人从起初获得蝇头小利到购买价值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保健品,一步步陷入了预设的陷阱。  在养生直播间中,所谓的“养生专家”常常口若悬河,夸大其词,甚至编造虚假医疗效果,诱导中老年人购买高价且质量无保证的保健品。直播间往往以线下门店为起点,通过低价、送赠品等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进店,随后巧妙地将他们引入网络直播的漩涡。而许多受害的中老年人出于种种原因选择沉默,这无疑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斩断伸向中老年人的“黑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平台作为直播的载体,应承担起主体责任,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加强对直播带货的监管,对直播带货的人员和内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及时筛查、屏蔽、下架、关停这种“坑老”直播。同时,平台还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既能有效遏制不法商家的嚣张气焰,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家庭和社会应给予中老年人更多的关爱和陪伴。子女应该与父母多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帮助他们辨别真假。同时,社区街道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中老年人普及网络知识和防骗技巧,帮助他们学会如何获取科学的养生知识和方法,提高其对新型网络诈骗手段的认识和防范能力。让中老年人明白,网络直播并非万能。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日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对于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绝不姑息。同时,媒体也应该加强对养生直播间乱象的报道和曝光,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警惕性。  总之,养生直播变“坑老”工具乱象必须得彻底整治,不能让中老年人成为不法商家的牺牲品。
    2024/10/17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