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查实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5558户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通报,截至7月20日,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5558户,挽回留抵退税等各类税款损失合计89.28亿元。 据了解,4月1日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为防止退税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全国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加大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税收大数据赋能精准选案,快速高效锁定风险目标,既提高对不法企业的打击效率,又避免对守法企业的不必要干扰。特别是对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对其上下游企业开展全链条一体化检查,对帮助恶意筹划骗税的黑中介一并严肃查处,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和税收安全。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将狠打骗取留抵退税作为今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的重中之重。截至7月20日,各地六部门已联合打击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团伙153个,联合查办涉嫌接受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企业1091户,挽回留抵退税及其他税款损失12.67亿元。 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警示工作力度。截至7月20日,全国累计已曝光典型案件621起,其中虚开发票团伙案件23起,有力发挥了对不法分子的警示震慑效应。此外,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严肃查处相关涉税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严查少数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截至7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已公开曝光40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受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案例,以及14起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的案件,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07/26 专项治理
- 中央网信办:集中查处散布虚假信息等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问题
7月18日,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未保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专项行动明确,要集中查处散布虚假信息、虚构离奇故事和低俗剧情进行炒作引流、恶意营销等问题,严厉查处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据介绍,专项行动聚焦未成年人使用频率高的短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App、网络游戏、电商、儿童智能设备等平台,集中解决涉未成年人问题乱象。主要聚焦十个方面整治重点:一是严格管控侵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问题,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网络欺凌行为,清理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导向的污言秽语等内容。二是严肃查处利用“网红儿童”牟利以及让未成年人做出不雅姿势、性暗示动作吸引流量问题,整治诱导未成年人做危险动作等行为。三是督促网站平台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严厉查处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的问题。四是集中清理以未成年人为形象创作的色情小说、漫画内容,查处引诱未成年人不良交友、煽动负面情绪等问题。五是严厉查处利用社交软件、群组、同城频道等,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拍摄裸露视频图片、实施网络猥亵等行为。六是集中查处散布虚假信息、虚构离奇故事和低俗剧情进行炒作引流、恶意营销等问题,进一步查处炫富拜金、奢靡享乐、扭曲审美等问题,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七是持续查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的信息,清理以问答等形式教授破解防沉迷系统的信息内容。八是密切关注学习类App和版块,集中清理色情低俗及其他导向不良内容。九是深入排查电商平台商品信息,关注评论区、问答区等互动环节,严防展示涉未成年人低俗、血腥等内容。十是强化对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手表、智能音箱、平板电脑、早教故事机等智能设备信息内容管理,深入排查语音、视频、文字、图片、游戏等场景,全面清理违法不良信息。 据悉,自2020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已连续2年组织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上涉未成年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治理工作。今年行动将从“严”“深”“细”“实”四个方面着力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治理,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07/21 专项治理
- 海关总署: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等行为不列入信用记录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54号公告即《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影响税款征收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以下简称“涉税违规行为”),且已按海关要求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告》,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同时,《公告》规定,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两种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具体而言,一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二是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此外,《公告》明确,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不予行政处罚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予以减免。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07/07 专项治理
- 国家税务总局:对骗税行为“零容忍” 已挽回留抵退税款20.34亿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举行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江武峰在会上介绍,全国税务稽查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骗取留抵退税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曝光震慑。4月1日~6月29日,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骗取留抵退税企业1645户,挽回留抵退税款20.34亿元,挽回其他税款损失14.33亿元。 江武峰介绍,在合力严打骗取留抵退税方面,税务部门采取四个“加力”。 一是加力推进协同打击。6月16日召开了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和骗取出口退税交流推进会,围绕联合分析研判、联合查办案件、联合督办大案、联合警示震慑等方面作出进一步部署,加力推进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更加迅速有力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 二是加力开展精准选案。根据已查案件违法类型和手段,不断补充完善选案指标,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案源线索,运用税收大数据等相关数据,精准识别骗税风险,联合开展研判会商,筛查锁定对象后开展立案查处。 三是加力查处大要案件。集中优势稽查力量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对骗税企业近3年各税种开展全方位检查,对涉嫌虚开发票企业上下游关联企业开展全链条检查,对帮助筹划骗税的黑中介、代账公司等开展一体式检查。截至6月29日,六部门已联合打击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团伙117个,涉嫌虚开金额893亿元,追回相关企业留抵退税9.67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165人,查处黑中介14个。 四是加力案件曝光震慑。选取典型案件,分级分类开展立体式、不间断的曝光,持续释放“骗税必严打”“违法必严惩”的强烈信号。截至6月29日,全国累计已曝光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件497起,其中团伙案件17起,有力地警示震慑了不法分子。 江武峰表示,在“狠打骗退”的同时,各级税务部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严查内错”,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失职失责、违规违纪,特别是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等行为,并持续加大对外曝光力度,目前已公布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案件12起,既挽回了税款,又教育了干部,发挥了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警示作用。 下一步,各级税务部门将始终保持“打”的一贯态度、“严”的鲜明导向,更加精准、高效、有力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更加坚决、迅速、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失职失责、违规违纪行为,为政策落快落稳落准落好保驾护航。
07/06 专项治理
- 河南:根治欠薪出成效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2022年6月下旬,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9个考核组,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前,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考核细则,对核查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确保核查标准统一、考核人员准确掌握。实地核查期间,各考核组坚持实事求是、细扣严考,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工地,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核验书面资料、抽查用人单位、随机走访农民工等方式,与建筑企业负责人、农民工面对面交流,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核查。实地核查后,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复核小组对各考核组实地核查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据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内容是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2021年度根治欠薪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主要包括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依法查处欠薪案件等情况。考核分自查、实地核查两步进行。考核结束后,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实地核查情况,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单位掌握的情况,组织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被评定为C级等次的地方,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负责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将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有关问题线索,严肃问责。
07/04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破案7880余起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了解到,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成功破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8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510余名,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040余个,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4亿余元。 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以打开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向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上海公安机关对一销售养老类理财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涉案价值60亿余元。广西公安机关侦破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积案46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福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涉养老诈骗案件,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大量虚假鉴定证书和低劣字画,累计交易金额达2.8亿余元。 据了解,各地公安机关注重加强宣传防范,灵活运用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行骗空间”。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深入辖区走访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不断提高线索发现能力。 针对侦办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公安机关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案件发生。贵州公安机关对涉及养老产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重庆公安机关结合反诈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把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07/01 专项治理
- 四部门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于6月~11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指出,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将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 具体来看,在交通物流领域,将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在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在金融领域,将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在日前召开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多部门就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分别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坚决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广泛搜集问题线索,通过12381、12315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涉企违规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06/30 专项治理
- 国家卫健委:加大对医美等服务医疗机构抽查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 监督抽查内容包括哪些?通知指出,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巩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等都涵盖在内。 通知要求,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06/27 专项治理
- 广电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发文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明确,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应当遵照本行为规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应当参照本行为规范。 针对网络主播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为规范》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规定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强调网络主播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抵制破坏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的不良行为;从事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直播的网络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同时,列出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不得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不得蓄意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介绍或者展示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不得表现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不得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不得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不得营销假冒伪劣商品,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行为规范》指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平台及经纪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在加强网络主播教育引导、监督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应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形成合力。 《行为规范》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落实对网络主播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依法合规为网络主播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平台和经纪机构规范网络主播情况及网络主播规范从业情况,将纳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管理、日常管理、安全检查、节目上线管理考察范围。
06/24 专项治理
- 国家统计局:通过多种方式严惩统计造假
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5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国家统计局通过夯实防惩统计造假作假责任、开展统计督察、强化统计执法等多种方式严惩统计造假,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在谈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问题时,付凌晖表示,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方面。 付凌晖指出,个别地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还存在,国家统计局对此高度重视,坚决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近期,国家统计局召开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对部分地区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曝光,这些都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据记者了解,5月27日,国家统计局曝光了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这些都是在国家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统计造假案件。对于相关的责任人,有关方面已经严肃追究了党纪政务责任。 付凌晖表示,下阶段,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同时,还将根据第一轮统计督察情况实施“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06/21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