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构建共享律师行业信用监管机制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两江新区司法局获悉,《重庆两江新区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推动重庆两江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两地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两地共享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 据介绍,今年3月,重庆两江新区与四川天府新区签约深化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该《办法》是签约协议的重要内容,现已落地。 《办法》中明确了律师行业信用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管理措施等内容,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用等级分为五级,并对不同等级的法律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激励或约束措施。 此外,该《办法》还将信用评价作为业务推荐、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推选、行业协会任职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根据《办法》,律师行业信用评价将实行每年一评、动态管理。两江新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定期公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情况,以便社会公众查询。 两江新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监管,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同时将积极宣传和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提高公众对律师行业信用状况的认知度,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法律服务选择,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近年来,以“减免债务”“代理退保”为代表的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持续蔓延,有的已形成有组织的黑色产业链、非法利益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 “代理维权”乱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宣传信息夸张不实。不法分子通过网站、自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声称可以“优化债务”“修复征信”“全额退保”。以“维权不成功不收费”“成功处理众多案件”等为宣传噱头,虚构成功案例,诱导消费者。 二是牟利方式花样繁多。不法分子常以各类“咨询公司”为伪装,向消费者收取高比例维权提成、手续费、咨询费。不仅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还要求消费者将身份证、银行卡等交其“保管”,以便其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牟利、截留维权退还资金,甚至擅自代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小额贷款等套取资金。 三是“维权手段”涉嫌违法违规。不法分子教唆消费者或以消费者名义发起大量不实投诉举报,提供夸大或虚假的证据,如编造误导销售、暴力催收等情节,虚假报警谎称身份证丢失被冒名开卡或信用卡被盗刷等。 “代理维权”乱象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以下风险: 一是面临财产损失风险。消费者一旦签署所谓的“代理维权”协议,不但需支付高额维权费用,还有可能被非法侵占维权退还资金,甚至被套取贷款、信用卡资金,将面临资金损失。 二是面临信息泄露风险。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后,可能面临信息被泄露倒卖风险。消费者如想终止“代理维权”,不法分子可能根据掌握的信息,对消费者及亲友进行骚扰恐吓,干扰消费者正常生活。 三是面临法律责任风险。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采用涉嫌违法违规的手段进行维权,甚至被诱导参与非法集资等,消费者一旦听信教唆,可能被卷入报假警、伪造证据资料、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理性选择适当产品和服务。请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勿受“更高收益”“全额退保”等诱惑,购买或换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和服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二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因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时,请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渠道提出诉求,不可轻信不法分子虚假承诺,切勿受怂恿参与违法违规活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陷阱。 三是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消费者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重庆:将建立“纳税信用账户” 让守信小微个体工商户融资更便利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9日,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办、重庆市税务局联合举办的“典护民企渝法同行”主题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重庆市税务局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2024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四方面13条举措,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助力重庆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结合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我们出台《方案》,聚焦经营主体诉求,从健全税费服务供给、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构建多跨协同运行、融入数字重庆建设四方面着力,推出13条举措,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骆志高介绍。 在健全税费服务供给方面,聚焦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重庆市税务局以“完善诉求闭环管理”为重心,畅通征纳互动、12366热线、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收集渠道,推出加强诉求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诉求解决典型案例库、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面向小微经营主体的“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措施,精准推送其想要了解和需要掌握的政策、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方面,聚焦建立征纳互动运营中心,重庆市税务局将推动办税服务厅和12366热线“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处理扁平化、税务服务场景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升级“跨域办”“跨境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税“一件事一次办”上线,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向园区、商圈、银行和邮政网点等场所延伸,丰富“税路通·渝税通”跨境服务品牌知识产品、优化跨境税费缴库退库办理方式、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持续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 在构建多跨协同运行方面,聚焦纳税信用提升,重庆市税务局将从“优化第三方评价机制”“优化涉税专业服务机制”“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机制”入手,建立“纳税信用账户”,提高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年度起评分,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助力提高守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在融入数字重庆建设方面,聚焦丰富涉税大数据场景应用,重庆市税务局将“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运用”,进一步提升税费申报智能化水平和办税缴税便利度。拓展电子税务局“掌上办”服务,积极推广“乐企”平台,加强与退役军人、农业农村、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落细支持创业就业、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切实提高税费服务水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需求导向、数据赋能、精准施策,打通堵点卡点,持续推动《方案》举措落实落细,降低经营主体的遵从成本,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鄂尔多斯:夯实暖城信用基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是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今年开年第一会,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对诚信建设工程作了全面部署。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以诚信建设工程为有力抓手,深度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为广大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营商“热土”。 一是聚焦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全面推进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鄂尔多斯企业专属空间”。在市、旗(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诚信建设投诉”举报窗口12个,现已实现政府违约投诉窗口、“蒙企通”平台与12345便民热线深度融合、高效运行。全面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和16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清偿民营企业账款219亿元,清欠进度居全区首位。 二是聚焦信用建设,进一步提升商务诚信水平。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收录各类信用信息2600万余条,累计获评自治区诚信企业3万余家。依托国家信用协同工作平台,累计为210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在行政许可、资金扶持、招标投标等多个领域推开信用场景应用,形成“信用+审批”“信用+贷款”“信用+准入”等新模式,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各项便民利企政策落地落实。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在内蒙古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入驻企业45933家,累计为全市企业提供授信余额1.1亿元。 三是聚焦树立导向,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水平。依托“多多评·码上生活”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平台,建立诚实守信激励机制;组织市级媒体平台开设“诚信万里行”“唱响北疆文化品牌·鄂尔多斯在行动”等专题专栏,宣传推介一批诚信典型;在康巴什区中心公园打造“德耀暖城·榜样的力量”诚信主题宣传区。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在全市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真正把鄂尔多斯讲诚信、重承诺、守信用的形象立起来。 四是聚焦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水平。深入开展暖城清“淤”、暖城融“雪”专项行动,助力企业主体依法依规屏蔽、撤销失信状态。建立“公安+法院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人员进行曝光,集中力量侦破多起非法经营案件,切实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鲜明导向,让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诚信一直是鄂尔多斯的品牌形象。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按照自治区、市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23年“诚信之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积极推进诚信建设,持续推动诚实守信、履约践诺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向社会发布了2023年“诚信之星”。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诚信之星”分别是:安踏(中国)有限公司、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换新水产良种场原场长金万昆、吉林省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建友、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侍东亮、江西省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凌继河、山东省新泰市龙廷镇将军堂村村民李学武、广东省佛山市三水李保安龙舟厂厂长李保安、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古蓬镇龙利村党委书记秦远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七十一团退休职工张忠敏。 发布现场播放了“诚信之星”先进事迹视频短片,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颁发了“诚信之星”证书和奖杯。“诚信之星”讲述了自己的诚信追求和人生感悟:他们有的坚持诚信经营、质量为先,着力打造有品质有实力的国货品牌;有的扎根乡村、科技兴农,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智慧、挥洒汗水;有的恪守承诺、敬业奋进,矢志不渝把一份事业做到极致;有的以诚立身、自强不息,身处困境仍然不忘履约践诺。他们坚定守护诚信理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以诚立身、诚信为本的时代风貌和崇高精神。 据悉,“诚信之星”发布特别节目将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于近期播出,相关融媒体作品《致敬“诚信之星”》届时也将同步推送。
吉林长春:推进“信用共享+财金融合” 共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政数局等在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召开长春市“信用共享+财金融合”共建长春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推介会,本次会议以“信用共享+财金融合”共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为主题。围绕服务长春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与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深度合作,通过打造统一的金融信用共享机制,联手“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升级,协同金融机构,进一步激发金融科技平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和动能。 推介会上,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市金融控股集团分别展示了长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进展和服务成效。中国邮储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农商银行介绍了服务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最新政策和融资产品情况。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支持长春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进一步统筹融资服务资源,在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发融资产品、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争取财政政策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市金融控股集团分别与中国邮储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农商银行签订了《共建长春数字普惠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将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财政政策+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共同推动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新生态。 下一步,长春市将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强化与金融工具的协同联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长春智慧”。
央行:全面加强支付监管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支付结算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23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党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支付为民”,监管法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统筹兼顾,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领域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条线要紧密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深刻认识、把握支付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公平与效率、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立足国情、民情推动支付体系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做好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支付为民”,聚焦堵点难点,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要认真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支付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备付金监管红线,构建健康有序的支付市场。要平衡风险防控与优化服务,稳妥推进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支付基础设施要聚焦主责主业,保障央行履职,守住安全底线。要深化支付领域国际合作与开放,优化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李春临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张青松副行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论述,李强总理系列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审议通过水利部、国家疾控局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申请;研究讨论《社会信用建设法(草案稿)》和《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等文稿。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下一步更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础制度框架基本成型,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示水平大幅提升,信用奖惩机制初步形成,信用监管助推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信易贷”工作步入机制化轨道,征信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作用持续增强,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台阶,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尽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二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内涵和总体框架研究谋划,明确下一阶段建设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加快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统筹发挥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功能,做好部门间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四是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研究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渠道,统筹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修复规则,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五是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完善信用评价机制,规范失信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六是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在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拓展“信易+”应用场景,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信用红利。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重要标准研制推进会,决定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重点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化,是引导和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支撑,要以《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立项为契机,加大信用监管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 会议强调,要以标准化为手段固化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信用监管规则统一、优化信用监管制度供给,巩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要系统谋划,加强信用监管标准体系的规划设计;把握关键,积极推进信用监管重点标准研制;务求实效,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水平。 据了解,根据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审查结果,目前《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和《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指南》四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通过立项评审。市场监管总局将抓紧开展标准起草工作,构建法制健全、机制完备、运行畅通、监管高效的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以信用监管标准化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证监会: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日前制定并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其中明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据了解,近年来,证监会在实施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坚守初心使命,以支持科技发展为导向带动关键制度创新,支持科技创新的监管体系、市场生态逐步形成。 十六项《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融资“绿色通道”。加强与有关部门政策协同,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健全“绿色通道”机制,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和实施程序。 三是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四是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践行“开门搞审核”理念,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督促各项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评估,适时优化有关措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