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 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消费环境,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方面共二十项措施。 根据《措施》,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 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同时,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和编制。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 针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措施》也明确相关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在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措施》明确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同时,《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此外,《措施》明确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
普及“信用就医”,让患者看病更快、负担更小
7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医保等部门联合举行持续推进“信用就医”项目新闻通报会,进一步深化“信用就医”惠民措施。通过再造诊疗环节及付费流程,主要解决候诊时间长、缴费耗时长、取药排队长、就诊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痛点问题,实现“先看病后付费”的便民目标。今年内,上线医院将增加到100家以上,为全市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就医结算服务。 无独有偶,近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等多地也上线试行“信用就医”。“信用就医”并非新生事物,几年前就已出现,并且在一些地方已经上线试行。但当前,多地经过完善后集中推广“信用就医”,意味着“信用就医”进一步突破了技术和管理瓶颈。 现在加快推广“信用就医”,是因为当前普及的时机更成熟。此前“信用就医”最大的拦路虎,就是少数人不讲信用,把“先看病后付费”变成“逃单”的机会。但当前全国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部分地区高达98%以上,几乎实现全民参保,且报销范围不断扩大,报销比例持续提高,患者自费部分不断减少,已越来越不值得“逃单”了。 并且,当前征信系统日益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现实,“老赖”的日子不好过,看病就不敢不讲信用。关键是,与其他领域相比,“信用就医”多了医保基金的强力约束,倘若有人看病“逃单”,不仅医保基金可以追账,而且还能暂时限制当事人享受医保福利,直到还清欠款为止。多了医保基金的约束,一定程度上督促人们看病更讲信用。 除了时机更加成熟,“信用就医”的优势也日益凸现。此前,一些医院由于对患者的不信任,规定每次提供医疗服务前缴费,这样会导致多次排队缴费;不信任还可能影响诊疗质量,“先交钱再发药”“钱交齐了再实施手术”是信用缺失的做法,一时拿不出钱的患者可能延误诊疗。由此看来,“信用就医”一旦广泛普及,这些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信用是“生产力”,在医疗方面也是如此。先看病后付费的做法,让患者不需要事先垫付费用,经济压力明显降低,即使暂时手中无钱,也不影响诊疗。并且等到看完病后一次性付费,能省去很多中间环节,诊疗也将变得更加及时和精准。信用这个“生产力”,在医疗方面体现为看病更便捷、费用负担更轻、诊疗质量更高。 在医疗福利日益提升、诊疗水平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倘若“信用就医”再发挥助推作用,有望让医疗福利和诊疗水平实现飞跃。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需要更多类似顺时与顺势的举措。普及“信用就医”不仅正当其时,而且机不可失。(罗志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介绍了《意见》在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帮助民营企业破除隐性壁垒等方面的针对性举措。 李春临表示,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围绕《意见》的上述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比如,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比如,在招标投标领域,修改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力争通过扎实举措,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 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积极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基础,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 根据《通知》,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建立或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努力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 记者了解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1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与银行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渠道。四是营造良好环境。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大力推广各地促进民间投资经验做法,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各有关方面,切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推动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 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同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在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意见》也明确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对于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意见》明确,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中基协: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近日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登记备案电子系统填报邮寄地址、传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均无法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的,中基协以公告形式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送情况报告。逾期未报告的,中基协即认定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 《指引》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 同时,因失联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记入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山东:三年内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5000亿元
“预制菜生产线改造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莱阳农商银行开辟了‘绿色通道’,仅用2天时间,为我们新增授信5000万元,推进了整个生产线的改造进度。”位于莱阳市柏林庄街道的山东顺德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鹏飞对记者说。 山东朱旺港务有限公司地处莱州湾东南部太平湾东岸。为提高竞争力,该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远期规划布局,但资金问题却成了“拦路虎”。莱州农商银行主动上门对接,为其发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4945万元。 这是山东银行业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个缩影。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金融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创新政策工具、加强银企对接、创新金融服务等多项举措,推动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取得积极成效。 日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在2022年强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性金融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升级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年提升行动,推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着力提高首贷和信用贷款占比,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方案》明确,提升行动旨在聚焦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力争实现“321”目标体系。其中,“3”即聚焦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主体,分类施策精准服务。“2”即实施“首贷培植”和“信用贷款提升”两大工程,力争三年内增加首贷户30万户、增加普惠小微信用贷款5000亿元。“1”即打造“一行一品”特色,组织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地制宜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三年内推出至少100项面向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有特色、有成效、可推广的专属金融产品。 在烟台,这样的金融创新已有不少。由于近期订单增多,莱州市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需大量订购钢板、零部件等材料,流动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考虑到“2020年度烟台市产业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韩晓强就在该企业任职,莱州农商银行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发放“人才贷”500万元。该行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将银行金融产品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相结合,创新推出“快莱e贷”“商e贷”等10款线上产品,实现“无感授信,有感体验”的办贷模式。 《方案》还从完善“白名单”制度、用好政策工具、降低融资成本、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深化“无贷户”信贷培植等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多种政策工具,形成“几家抬”合力,推动银行增加信贷投放内生动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引导金融机构锚定目标,围绕导致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的缺信息、缺信用、缺担保等痛点堵点,因企施策,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与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金融为民结合,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优化信贷服务,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不断加大保险保障力度,加快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长效机制建设。 截至5月末,山东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9万亿元,同比增长6.9%,较上年末提高1.9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6.99%,比各项贷款增速高出14.9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户数达到221.9万户,较年初增加13.3万户;全省金融机构5月份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79%,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7家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 助力促进民间投资和扩大有效投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促进民间投资和扩大有效投资,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启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荫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主持会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银行负责同志参会并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国家信息中心与7家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签署了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框架协议。 会议指出,探索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助力促进民间投资和扩大有效投资的创新之举,要深刻认识当前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聚焦促进民间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建立投贷联动新模式等重点任务,有效发挥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要通过投资在线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的互联共享,推动政府政策支持和银行融资服务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投资在线平台要将民间投资项目、国家重大项目信息共享至银行,引导银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平台要将投资主体、建设内容、审批事项等共享至银行,为银行加快审贷进度提供支撑。银行要将项目贷款、建设进度等数据共享至平台,助力投资主管部门及时掌握项目融资和建设实施情况,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会议要求,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各参与方要密切合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握节点,稳步有序推进任务落实;要坚持有进有出,适时调整合作银行范围,高质量做好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各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7家银行有关部门、国家信息中心约100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约500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两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日前,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两部门指出,制定《规定》是为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和审计执业水平的需求,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健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提高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 《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基本信息包括证券服务业务基本情况、上一年度执业人员情况、上一年度分支机构情况、上一年度取得的收入情况、职业风险保障情况、国际化情况,遵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 《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证券服务业务有关信息,包括主要行业、客户家数、资产规模总额、收费总额。 《规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及本所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行政处理、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惩戒、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赔偿情况。 《规定》还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官网首页等信息载体的醒目位置专门设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度信息披露”栏目,在该栏目下披露年度相关信息。未建设网站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其他公开信息渠道披露年度相关信息。
江苏泰州:成功上线“信用就医”
近日,在泰州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交通银行泰州分行联合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同开发的“信用就医”系统成功上线,成为泰州市首家实现“信用+医疗”创新实践的商业银行。 据了解,“信用就医”是泰州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要求的生动实践,将数字技术的效率与金融的效能相叠加,为泰州市年满18周岁且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的居民,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居民通过线上签约、申领信用就医额度,即可在试点医院门诊享受“先就医、后付费”信用就医结算服务,通过信用垫资方式帮助患者缓解押金和自付治疗费用的垫资压力,免除就诊期间窗口排队环节和支付环节,大幅缩短就医时间。成功开通“信用就医”的居民,交通银行授予5000元的门诊信用就医专项额度,按银行算法核定免息期,免息期到期前还款不产生利息,免息期结束后,还可根据需求进行分期还款,切实为经济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