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纳税信用变现 释放资金活水
科技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从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做精做细税费服务等方面发力,为创新主体减负增效,充盈资金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税惠红包落袋激发创新底气 近年来,重庆市税务局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分行业分事项编制优惠政策指引、组建专家服务队开展税费政策宣讲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释放,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重庆任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蓝宝石用高纯氧化铝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鞠伟介绍,从2019年初创到2020年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每次技术创新突破,背后都有税收政策“添力加油”。 “在今年的汇算清缴中,我们享受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60多万元。”鞠伟说,公司把减税节省的大部分资金投入研发,加快了新产品的上市进程。目前,该公司已有6项产品获得重庆市重点战略性新产品认证,今年1月~7月实现销售收入9900余万元。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也让重庆科创企业受益良多。 “今年以来,我们已享受到近900万元的留抵退税和368.67万元的出口退税。”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梅小明介绍,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帮助公司加快了资金回流,提速了公司研发和投产节奏,为公司抢抓汽车产业轻量化发展赢得了新机遇。 纳税信用变现释放资金活水 重庆市税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创新市场主体投入大、回报慢、融资难等痛点,携手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税银互动”,上线产品36个,帮助诚信经营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信贷信用,帮助市场主体盘活资金流。 “用信用换贷款,无抵押利率低,审批简放款快……”近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税务局联合辖区9家银行举办“税银互动”线上推介,作为“受益企业代表”的重庆汇航铝加工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黎彬,向同行们推荐了纳税信用贷款。 黎彬介绍,作为生产罐压型瓦楞板铝材装配式吊顶的专精特新企业,前不久,公司在大型低温储罐吊顶专利推广中遇到资金缺口。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公司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很快申请到一笔250万元的无抵押、低利息贷款。 重庆市灵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也是受益者。“今年3月,税务部门帮助公司把良好的纳税信用变现,成功办理500万元‘云税贷’。”该公司负责人吴志友表示。 服务精准直达助企纾困解难 重庆市税务部门坚持“大数据智能分析+非接触式精准推送+网格员兜底服务”,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创新市场主体名单,“标签式”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走得又快又稳。 “税务人员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我们账上有期末留抵税额后,主动上门宣讲政策,辅导我们申请退税。”重庆先威智能科技公司负责人周愈华介绍,5月初,该公司申请的167万元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额到账后,立即重启了智能燃气表研发项目。8月,该智能燃气表上市销售,销量已超2万余只。“预计全年该产品将销售10万余只,销售额将达到2500万元,第四季度将新增留抵退税50多万元。”周愈华说。 不仅如此,重庆税务部门还建立了诉求快速响应渠道,企业税收政策咨询或在办税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和税企互动平台远程咨询和求助。同时进一步细化服务举措,通过连线专访、电话回访、开展专题培训、提供一对一税费直通服务等方式,靠前了解市场主体所需所盼,让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有知有感。 重庆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帮助创新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重庆市税务局将持续降低税收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税企、税银、税务部门与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共治,切实为创新市场主体办实事,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重庆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湖北: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集中曝光一批失信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其中列入活动异常名录68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2家、信用信息动态更新移除184家。 “信用管理是湖北省社会组织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社会组织行为自律、提升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强化制度刚性,加大信用约束和惩戒力度,是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湖北省综合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将监督关口前移。 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省民政厅将社会组织年检结果、行政处罚等事项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对一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应用。对上年度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以及上年度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不受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并取消各级各类评比表彰参评资格。2021年,全省性社会组织申请参加等级评估共88家,有5家因失信原因取消参评资格。 据悉,近3年湖北省共有460余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惩戒期满或注销登记动态移除280余家,信用信息形成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信用管理充分激发了全省性社会组织参加年度检查的积极性,2021年度,社会组织参检率为91.9%,创历史新高。
湖北武汉:加快推进全市文旅行业信用承诺制建设
“针对旅行社建立信用等级评级制度,有失信行为的旅行社,其信用等级随即降为C级并采取相关失信惩戒措施。”长江日报记者在全市文旅行业信用承诺制推进会中获悉,为推动武汉市旅行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提升服务品质,武汉持续加快推进全市文旅行业信用承诺制建设。 日前,湖北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各区文旅局和行政审批局召开文旅行业信用承诺制专题推进会,并在会上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行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武汉市旅行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完善文旅行业信用制度。 《武汉市旅行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推动武汉市旅行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对旅行社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建立旅行社信用信息资料库、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信用修复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一套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打造信用承诺工作闭环,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此《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将持续至2022年8月28日,登录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可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快出台《武汉市旅行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市场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国常会: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兜牢民生底线;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决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等政策,促进大宗消费。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但仍有小幅波动。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针对性加大财政、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限额空间。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导作用,支持信贷有效需求回升,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会议指出,保障基本民生是群众突出关切,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增多。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上半年全国财政累计支出低保等资金1200多亿元,同比增加7%。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和兜底力度。一是全面落实低保扩围。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口等纳入低保。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要尽快发放到位。二是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到位。三是从今年9月到明年3月,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现行覆盖低保对象、孤儿等7类群体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扩围后政策覆盖6700万人。将启动条件中的居民消费价格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0%。四是中央财政对地方因低保等救助扩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调整而增加的支出,按因素法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地方先发放、中央财政后结算。五是压实地方责任,提高帮扶精准性及时性,坚决查处骗取和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会议指出,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力量。这两个行业受疫情影响大、普遍经营困难,要实施一系列帮扶措施。主要包括:对养老托育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至今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举措,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对养老托育服务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一次性退存量、按月退增量;各地今年内顶格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为扩大消费、培育新增长点和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相关产业升级、绿色低碳发展,会议决定,一是将已两次延期实施、今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再延期实施至明年底,预计新增免税1000亿元。二是保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其他相关支持政策稳定,继续免征车船税和消费税,在上路权限、牌照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坚持用市场化办法,促进整车企业优胜劣汰和配套产业发展,推动全产业提升竞争力。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纳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范围。
中消协:不能以清仓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文明确,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中消协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除法律规定四类特定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外,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法定权利,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限制消费者行使权力。 中消协明确,对于清仓商品,首先要看商品是否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四类特定商品;其次要看商品是否是“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如果均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形,则消费者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 因此,对于“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一类的格式条款,因其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情形,该类格式条款无效。
江苏南京:四举措推动8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落地见效
2022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司法局分两批推动制定8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进清单中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落地见效。 一是制定公布清单。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并按照“减证便民、风险可控”要求,加快推进落实,先后3次召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分两批制定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督促相关实施单位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办事指南(流程图)、告知书、承诺书一并公示。各实施单位在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示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及相关材料,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宣传资料,以电子大屏展示等形式宣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内容及具体办事流程。 二是组织示范推进。市司法局率先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和“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上半年共办理涉及法律服务、法律资格考试等司法行政审批事项2.1万余件,办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0%;针对“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涉及的16项事项已于2月公布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目录,除在网站公示清单目录、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外,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同步进行公示,并印制1万份手册发放至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现场宣传、解答,促进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的推行。 三是抓好协同落实。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融入全市“办事减负”行动,督促各市级部门兑现“减负”清单。目前,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已有10多个行政机关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实现“减证便民”,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多种方式代替群众和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同时,通过加强监管等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努力实现办事减负的目的。上半年,市公安局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线上核发机动车禁区通行证96万余件、危化品运输许可7300余件、线上办理公章刻制备案38.5万余件、“临时身份证明”4000余件。 四是优化办事流程。市交通运输局主动简化道路运输换证流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只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交通执法”,网上提交换证申请,提高群众的办事效率。市人社局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时,通过对业务类别、申请人类别进行分析,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途径进行线上审批。市教育局明确办理中小学教师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的许可依据、许可条件、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提高了公众对服务的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为急需食品经营许可证开业、订立商业合同等食品经营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将食品经营许可中现场核查环节改为告知承诺,先发证后核查,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5家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7家机构。整体来看,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对存量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完成度较高,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主承销商对存续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及偿付资金摸排不到位,在风险监测、信息披露等工作环节存在未能充分履职尽责的情况;部分信用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有限,评级结果分布区分度不足。 此次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5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平均得分86.81分;B类主承销商47家,平均得分78.08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69.03分。此次受评的7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0.03分。 《通知》表示,要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存在失职失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企业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存在失信失职行为或多次不专业行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要求审核机构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通知》还提到,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请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发改委加强日常监管,对其承销、评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
江苏无锡:市区首个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出炉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住建部门公布了2021年度无锡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首次信用等级评定结果,164家纳入备案管理的经纪机构中有163家经纪机构评定为信用合格及以上,1家列入失信机构。 为中介打“信用分”,这为房产交易双方选择经纪机构提供了参考,进一步规范中介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评价经纪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的指标很多,既有执业能力等的‘硬实力’、又有客户评价等的‘软实力’,是综合多项因素的结果。”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无锡市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办法》规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申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动录入等方式,在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平台进行采集,同时还参照其它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通过推送共享、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该《办法》对中介的市场行为形成了一定的约束力,在首次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中可以看到,无锡164家纳入信用管理的经纪机构中,锡城中山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等159家经纪机构信用合格被评定为B级,无锡优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信用优秀评为A级,整体来看,宁波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情况良好,本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保持稳定。 据介绍,该信用等级评定为保障房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今后选择经纪机构提供房产交易服务前,交易双方可先通过无锡房地产经纪信用发布平台查询其信用评级后再作选择决定。信用优秀的经纪机构在执业能力、年度成交量、客户评价满意率等良好信息方面得分较高,被评定为失信的经纪机构由于违反房地产经纪相关规定,不良信息累计扣分较多。 “首次评比特别重视客户的评价率和满意率,经纪机构要想获得信用高分,应该强化客户服务和客户回访,不能做‘一锤子买卖’,不能‘坑、蒙、拐、骗’忽悠客户,要以‘诚心、耐心、细心’换取客户好评。”该负责人说,结合信用等级评比,还倡导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房地产经纪不是简单的房地产信息中介,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储备,精通房地产法律法规,掌握房地产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等知识。
天津:将建立旅游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将于下月起施行。“《条例》规定,要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综合处处长李彤说。 该《条例》规定,本市将实行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民宿质量标准等级评定制度,对提出评定申请的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定并公布。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利用行业组织、学会、车友会、俱乐部等形式,或者通过产品推介销售、教育培训等活动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条例》明确,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要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旅游相关违法行为。”李彤说。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和共享,建立信用档案,并对信用信息进行管理。此外,还将建立旅游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辽宁大连:创新推行“信用+金融”
“放款速度快,全程线上办,不到5个工作日就完成138万元贷款审批,而且只看企业信用状况,不需要任何抵押,‘工信e贷’真是及时雨!”大连柏盛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付万言赞叹道。有了金融支持,这家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市场的信心更足了。 推行“信用+金融”,是大连市运用信用城市建设成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有益实践。让守信企业享受到“信用红利”,截至目前,“工信e贷”产品已为全市小微企业预授信总额达110亿元左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向全国推广大连市的经验做法。 大连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推进信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坚持“建用并举”,变“信用”为“用信”,强抓信用成果转化,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融合应用机制,将信用数据用于更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特别是通过政银合作,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开展联合攻关,在全国率先打造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全线上、秒审批、低利率”,仅靠良好信用就可实现贷款的“工信e贷”特色产品,让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从中获益,促进形成更优信用生态环境,在最新一期信用监测排名中,大连位居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第六名。 为确保信用贷有序开展,大连市建立“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形成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闭环运行。贷后一旦通过监测发现获贷企业公共信用出现异动情况,金融机构将及时得到风险预警。据介绍,“工信e贷”上线以来已放款超7亿元,一直保持“零违约,零坏账”。 目前,大连市已形成“信息总量大、信息种类全、共享渠道广、服务可定制”为特点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并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加密处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之间的“可用不可见”,又先后与十多家国有银行、大型股份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打造更多创新信用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量,提高守信企业“获得感”,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