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落地广西
近日,广西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落地,人民银行全区各分支机构向区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5.13亿元,涉及信用贷款本金12.83亿元,惠及企业1.7万户。 根据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快速精准落地,督促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应贷尽贷”。
山东德州将评选“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文明委、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工信局、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六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德州市“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50个“诚信单位”、20个“诚信示范街区”、100个“诚信经营示范店”,在全市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此次评选范围方面,“诚信单位”为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诚信事迹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法人。“诚信示范街区”的评选范围包括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户相对集聚、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诚信经营示范店”的评选范围包括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资格,讲诚信的商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评选标准上,要求企事业单位均要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三年以上;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状况良好,单位、法人或实际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等,同时,参选者均需提供具体诚信案例,申报“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者需提供3分钟以上诚信事迹宣传片。 根据评选流程,8月15日前,采取属地推荐、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我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发改局将候选单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发改委信用管理科;8月底将评选公示表彰,六家单位将成立德州市“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评审活动,从中评出100个“诚信单位”、30个“诚信示范街区”、150个“诚信经营示范店”为候选单位进行网上投票。届时,评审委员会综合相关情况,确定最终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信用德州网、德州文明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济南拟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五类 实施差异化监管
7月13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开征民意。济南拟规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类,并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根据信用信息自动对企业赋分分级 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指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归集的涉企信用信息为依据,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对企业自动进行公共信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共享。各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各部门”)根据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如上级部门有企业分类管理规定的,参照规定执行。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实施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不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信息归集与等级划分方面,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价以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主要依据企业的良好信用记录与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奖励信息、评优评先信息、司法判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失信违约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各类“黑名单”信息、行业信用评价信息等。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判定结合的原则,从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荣誉奖励、社会责任四个维度,确定指标体系及权重。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实行动态管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根据不同的得分区间,结合定性判定原则,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类,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定期调整。 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办法》拟规定,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E万类。A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优秀;B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C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一般;D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较差;E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很差。各部门可以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结果及扣分项。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可以与市信用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共享通道,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信息。 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各部门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等。 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的企业,各部门可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对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暂停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依法依规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限制行业准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 企业经核验可查询自身信用等级 济南拟规定,企业经身份核验后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申请查询本企业的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企业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南)”自主上报本企业良好信息,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纳入评价依据。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提交异议申请和证明材料。经异议处理完毕的信用信息不再作为公共信用评价依据,市信用平台同步对信用评价等级结果进行调整。 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向信息提供单位申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做出同意信用修复决定并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平台应当将该信息类别调整为已修复信息,不再纳入评价依据。
福建省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发放到位
记者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获悉,7月7日福建省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1.11亿元发放到位,利率为零,共支持省内5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本金2.78亿元。 据介绍,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放的首批支持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向批发零售业、制造业、涉农等多个行业,支持近1600户小微市场主体获得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实现稳岗就业人数4008人。 为提高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今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并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定期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这一政策工具旨在引导中小银行提高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缓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帮助小微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实现稳就业。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从“全方位解读政策、全流程细化操作、全口径监测台帐、全系统宣传培训”等方面多点发力,推动政策快速精准落地。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该行出台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操作流程,研究制定全省监督考核方案,同时在线上创新“政策红宝书”宣传模式,线下召开1400余人参加的政策传导及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实现全省金融机构全覆盖、人员全覆盖。 该行党委书记、行长单强表示:“一定要将人民银行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定要帮助小微市场主体获得更多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持续增强其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基本稳定。” 漳州圆山水仙花发展有限公司是省内一家从事水仙花种植与销售的涉农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下游销售停滞、回款延迟,生产资金周转压力增大。厦门国际银行客户经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收集资料,为企业量身定制授信方案,在一周内快速投放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资金,及时缓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紧张难题。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及当地人民银行指导推动下,该笔贷款获得福建省首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支持。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并计划扩大再生产。企业主承诺将在保持现有员工稳定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人手,稳经营、保就业。
交通银行作为首批服务银行在上海地区 率先推出“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
即日起,上海为全体上海市医保正常参保用户在“随申办”APP上提供“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交通银行作为首批三家服务银行之一,与银联合作,率先以信用卡绑定医保电子凭证的方式,提供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此项服务是交通银行积极响应上海市医疗付费“一件事”,推出的提升市民医疗服务效率的重大利民工程,旨在为市民提供“先就医,后付费”的极致就医体验的同时,协助医疗机构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 该服务主要有以下便利和优势:一是普惠大众,服务全民。全体上海市医保正常参保用户均可以通过“随申办”APP内的医保电子凭证,绑定现有交通银行信用卡,签约“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给予一段时间的免息期,用于市民在已上线该服务的上海市各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时自费部分的费用垫付。二是额度合理,保障就医。绑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均可以申请提额服务,对提额成功的客户,交通银行给予至少5000元的信用额度用于就医支付。三是省心就医,一码通行。通过“信用+无感”的支付方式,免除患者就诊期间窗口排队支付环节,只需在诊疗、检验、取药等环节出示并读取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直接接受各项就医服务。 后续,交通银行将扩大信用就医对象,对无信用卡的患者,提供在线手机信用卡申请;此外,还将与腾讯合作,通过微信小程序为患者提供“惠民就医”服务,在客户服务群体、客户体验度等方面进一步升级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服务。
管住“救命钱”!国办发文: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9日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指导意见指出,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但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欺诈骗保问题普发频发,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规范启动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管。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指南等医学知识库,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功能。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管理。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统筹地区及以上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隐私保护,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理顺医保行政监管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明确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加强工作衔接。落实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办机构内控风险进行评估,筑牢基金监管内控防线。 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积极发挥部门联动处罚作用,对经医疗保障部门查实、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卫生健康、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提升惩处威慑力。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加强医保对医疗和医药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统筹地区监管职责,优化基金监管工作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规范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保支付与招标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专项治理。
信用监管打造科研诚信 营造学术生态更好环境
近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2020年全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视频会,会上发布了《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倡导在科研实践中践行诚实守信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 该诚信提醒是根据日常科研不端行为举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当前科研活动中原始记录环节的常见问题或错误,予全体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以提醒,倡导在科研实践中的诚实守信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本次发布的提醒文本采用先提出常见错误问题,再给出指导规范的提醒方式。该提醒不仅总结了科研人员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问题和正确规范,还对研究机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审核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提醒。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张涛表示,中科院党组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诚信治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初步构建了全院科研诚信的治理体系。在院党组的领导下,2019年全院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围绕完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支撑体系、调查督办体系等扎实开展,教育培训、案件调查、诚信审核、撤稿论文监测等工作有序推进,全流程科研诚信治理的格局不断拓展。 “当前中科院的科研诚信治理工作仍然面临挑战。全院国际期刊论文撤稿时有发生,科研诚信案件查处工作仍较为繁重,尤其是近期多起突发舆情事件暴露出院属单位在诚信治理中的工作短板,需引起高度重视。”张涛称。 据了解,作为中科院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重要方式,此次诚信提醒是继2018年《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2019年《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后,中科院按年度连续发布的第三个诚信提醒。 早在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做出部署。《意见》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的科研诚信建设”,要“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2019年5月,中宣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2019年9月,科技部等20家单位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
开放和双创政策企业获得感强部分城市管理部门诚信待提升
报告分析认为,疫情期间推出的若干项营商环境优化政策中,企业对对外开放政策、双创和转型政策等的获得感较强;而部分城市管理部门的诚信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政策环境,有60.79%的外资企业认为政策环境改善了,感觉政策环境变差的仅占2.82%。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缩短负面清单,对于外资企业的鼓励、支持等相关政策,得到了多数外资企业的认可。 在市场诚信环境中,企业普遍反映当前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在被调查的外资企业中,有87.16%的外企认为所在城市市场竞争有序。这一比例显著高于国有企业的67.64%和民营企业的79.52%,表明前期我国出台多举措扩大开放,缩减负面清单,扩大外资准入领域,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获得海外投资者认同。 从不同年限的企业来看,成立5~10年的企业和1年以内的企业的政策环境改善指数最高,说明2019年出台的鼓励转型升级和“双创”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业家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这份评价报告还对市场监管部门、水务部门、城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商务部门等11个政府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企业对于商务部门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城管部门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调研中企业认为,商务部门研究推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连锁企业的政策支持,以及发展夜间经济、举办购物街等举措,对于地方消费的促进和企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比如,在调研哪些部门会出现“承诺的优惠条件无法兑现”的现象时,有41.3%的企业选择了商务部门,有32.61%的企业选择了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除消防)此类现象较少发生。 部分企业反映,政府有关机构“在执法或罚款前,没有提前对相关法规或条款进行普法告知”“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标准不一”“执法过当”“选择性执法,对于大型、中型和小微型企业不能一视同仁”“变相索贿”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廊坊市信用协会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廊坊市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2002年就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软环境建设十大工程。2010年,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是全省第一家组建的信用协会。自成立以来,协会开展了一系列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相继为4000多家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 协会成立10年来,围绕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以服务为宗旨,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得到了广大会员和企业认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协会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组织会员单位,在各自行业和岗位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协会向全市各商会协会、会员单位及各社会企业提出了“关于诚信抗击疫情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点倡议”,并助力破解资金难题。融资服务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放宽融资担保政策等措施,降低疫情期间融资成本,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协会广大会员单位在做好经营、生产、防控的同时通过市红十字会、广阳区红十字会、河北省红十字会、武汉市慈善总会、韩红基金会等多种渠道进行捐款。据不完全统计,共捐款近百万元。
宿迁:纳税信用“金名片”换来企业发展新动力
近日,宿迁2020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出炉。数据显示,A、B级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D级纳税人数量持续减少。一增一减,既是宿迁纳税人信用意识提高的有力佐证,也是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结出的“硕果”。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宿迁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一直把信用作为经济发展助推器全力打造。近年来,宿迁市税务局不断探索和创新纳税信用建设,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宿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王亚娜介绍说,今年全市共评出A级企业3327户,较上年增加1007户,增长43.4%,A级企业在评价总户数中的占比比上年提高了0.79个百分点。“B级和M级企业总量达到69753户,占评价总户数的75.1%,表明宿迁守信群体内部结构也在向好发展。”王亚娜说。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宿迁企业越来越重视纳税信用。这背后,除了加强监管,关键在于如何把纳税信用转化成实打实的“福利”。近年来宿迁在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上持续发力,深化“银税互动”,有效破除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开展联合奖惩,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帮助企业以“信”换“贷”,让纳税信用成为企业的一张“金名片”。 值得一提的是,宿迁税务还与市人民银行、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合作,推出“宿易贷”融资服务平台。该平台推广以来,累计为6402户企业发放贷款1275.37亿元,其中4976户小微企业获贷482.44亿元,有效破解了小微企业融资之困。 宿迁海宏塑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料品加工制造的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税务部门了解后及时介入,仅用3天时间企业就从银行贷款240万元,及时解了资金周转之困。“平时公司按时足额纳税,纳税信用良好,银行审批非常快!”公司财务负责人郑良华感动不已,“‘银税互动’,关键时刻帮了我们大忙!” 在宿迁,像海宏塑业有限公司一样受益的企业还有很多。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全市银行机构通过“银税互动”共计发放贷款1万多笔,贷款总金额约13.6亿元,极大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通过定期在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公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宿迁市税务局和发改、金融、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真正做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中,宿迁的C级和D级企业共19786户,在评价总数中占比21.3%,较上年下降3.2个百分点,充分表明失信群体规模正越来越小。 与此同时,宿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失信者申请信用修复,并及时将企业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更新至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企业免于多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者“网开一面”。在2019年到2020年的评价中,宿迁就有32740户企业实现了纳税信用修复,改善了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宿迁税务将继续做好纳税信用的修复和动态调整工作,积极探索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严格落实各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积极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为宿迁信用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宿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月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