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养老诈骗行为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文旅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摸排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文旅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 文旅部强调,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整治经营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同时,文旅部还提出,要集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维护老年人权益主题宣传,推动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通过公布指导案例、印发宣传册、发布电子海报、制作动漫宣传片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揭露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的“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四川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 公租房失信行为将被惩戒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建立四川省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记录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四川将建立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公租房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公租房失信行为将被惩戒。 记者4月29日从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这是国内第3个省级层面建立的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 为何对公租房进行信用管理? 目前,我省已有75万余住房困难群众住进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公租房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保障手段,在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中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住房城乡建设厅住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但是,公租房分配入住后也出现了一些乱象:部分承租家庭违规转租转借、长期闲置等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类情况,2021年上半年,四川开展公租房“两清单、两机制”专项行动,进行公租房专项治理清退,在推动公租房这一社会公共资源循环利用的同时,也维护了其他待保障群体合法享受公租房住房保障的权益。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探索我省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厅住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准入、分配、管理、退出工作,积极引导保障对象诚信履约,保证公租房这一保障性资源的公平善用。 哪些是公租房失信行为?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档案及信用信息记录标准。同时,按照标准对保障家庭信用信息进行归档,并实施动态更新、动态管理。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在公租房租住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转租转借、恶意破坏、拒交租金、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和拒不退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全面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 对于失信行为的具体形式,《指导意见》明确,依据《公租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下行为应当认定为公租房保障家庭失信行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承租人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未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租赁期满拒不腾退的;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拒不腾退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拒不腾退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拒不腾退的;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或领取租赁补贴的。 失信将面临哪些惩戒? 公租房失信行为将面临惩戒。《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在受理或实施住房保障相关业务时,应当查询业务对象的信用情况,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惩戒措施。 有哪些惩戒呢?“一方面是限制续租换租,比如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将探索打通档案数据库与“信用中国”共享通道,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对象予以联合惩戒。 “惩戒不是目的,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引导保障家庭诚信履约,营造住房保障领域良好信用环境,这才是真正目的。”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坚持教育在先、告诫在前,引导公租房承租户诚信申请、自觉履约。 那么,信用可以修复吗?《指导意见》明确,保障家庭非因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的,可通过自主解释、主动履约等方式申请修复信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已整改到位的,允许信用修复。
海南: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报显示,2021年海南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增长15.86%,涉植物新品种、可降解环保塑料、锂电池专利、计算机软件开发、药品研发等与自贸港建设相关的核心领域、关键技术、新兴产业的案件呈增多趋势。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1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开始施行。为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会签合作备忘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今年4月24日,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启动对12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的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程序工作。
三部门:严厉打击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将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对侵害用户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指出,邮政快递业是网络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重要行业领域,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聚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确成效。一要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实现涉邮政快递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得到明显遏制,社会公众对邮政快递面单信息保护直观感受明显改善,邮政快递领域信息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得到有效补强。二要摸清底数,各企业要全面开展排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要坚持合成作战,提升打击效能,对侵害用户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犯罪行为。四要严格依法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追责,切实形成高压态势。五要加大整治力度,大力推广虚拟安全号码、隐私面单、网络身份认证等技术应用。六要夯实基础,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机关网安、刑侦等部门要将专项工作与“净网2022”“护网2022”、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网信部门要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切实提升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全网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内部管理。
福建省开展铁路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整治
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狠抓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将统一组织开展铁路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整治,排查铁路项目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依法查处欠薪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精准清除欠薪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夯实保障工资支付基础工作。坚持全链条防控,推动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法定制度覆盖所有铁路项目、所有支付环节,筑牢保障工资支付制度防线。加强工资支付监控预警,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实施铁路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支持铁路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发挥标杆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福建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切实履行根治欠薪执法责任,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核实处置欠薪案件线索,从严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公开曝光铁路项目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及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两部门: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起草并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为九部分,共17条,就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强化协同保护力度,优化协作配合机制等提出具体意见措施。其中,《意见》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行政授权确权和检察监督中的关联案件,保持密切沟通并互相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要推进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实现有关案件行政、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意见》明确,要加大办案协作力度,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的立案监督建议,应当依法受理和审查并及时反馈案件处理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移送同级负责专利商标执法的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同级检察机关。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或提供线索,检察机关应依法审查并及时反馈。对于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察机关的指导和督促,围绕国家制定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共同推进重点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泛珠三角、成渝、海西、粤港澳大湾区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办案、人才培养等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业务支撑、协助。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要健全完善并充分利用双方已建立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检察机关建立的专家咨询库、检察研究基地等资源可以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享;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技术性事项的审查认定及需要委托鉴定的案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推荐有关专家。双方共同推进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认定途径科学化、统一化,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为社会公众提供合理预期,降低维权成本。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就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答复。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核实注册商标信息的,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核实;需要核实涉案专利法律状态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设立的专利代办处申请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需要核实地理标志产品信息的,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进行检索查询。此外,还要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互派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部进行交流学习,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通过人员交流学习促进双方业务的深度合作,降低沟通成本,提升保护合力。
内蒙古:欠薪专项整治贯穿全年
为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分为动员部署、专项督查、盟市互查、调度抽查、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六个阶段,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2021年,内蒙古接收全国根治欠薪平台投诉举报线索2.61万条(涉及5.77万人、7.1亿元),信访交办线索955条,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235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和处置。全区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国务院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表彰。 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抓好源头治理、制度落实、案件查处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工作,从加强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源头监管;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加强“网格化”“网络化”监管;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线索督办力度、严格履行司法保障职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具体落实整治行动。
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介绍,自去年6月至今实现立案数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依法严打严惩成效显著,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云剑”“长城”“断卡”“断流”“5.10”等专项行动,统筹指挥各地一体作战、整体打击,先后组织开展150次全国集群战役,有力打击震慑犯罪。一年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4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8.5%和76.6%,打击战果创历史新高。公安部会同国家移民局组织开展“断流”专案行动,打掉非法出境团伙1.2万个,抓获偷渡犯罪嫌疑人5.1万名。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人民银行和三大运营商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2万个,查处犯罪嫌疑人44万名,惩戒失信人员20万名,惩处营业网点、机构4.1万个。 二是预警防范效果突出,坚决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国务院联席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与防范治理深度融合,全力构筑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公安部指导各地建立分级联动劝阻机制,推动“厦门经验”在全国落地生效。一年来,国家反诈中心直接推送全国预警指令4067万条,各地利用公安大数据产出预警线索4170万条,成功避免6178万名群众受骗。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技术反制力度,升级优化拦截系统,建立快速动态封堵机制,完善止付冻结工作机制,成功拦截诈骗电话19.5亿次、短信21.4亿条,封堵涉诈域名网址210.6万个,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91亿元。 三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源头管控成效明显。公安部依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涉诈重点地区约谈警示、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对17个重点城市进行红黄牌警告,与中央政法委共同集中约谈20个重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把管控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源头管控和教育劝返等工作,从境外教育劝返涉诈人员21万名,赴境外针对我国内实施犯罪的人员大幅减少。公安部会同国家移民局严格落实出境管控措施,严密证件签发管理,加强重点方向口岸拦查劝阻,有效切断边境偷渡通道,阻止了大批涉诈人员企图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行业治理齐抓共管,合力挤压犯罪空间。中央政法委将信息网络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部署。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快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工作,为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升级启动“断卡行动2.0”,先后清理高危电话卡7769万张、行业卡1931万张。人民银行深入开展“资金链”治理工作,拒绝可疑交易1.3亿笔。中央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工信部加强网络巡查监测和网络生态治理,集中整治互联网行业涉诈突出问题,通过规范行业管理,有效堵塞了一批监管方面的漏洞,挤压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五是反诈宣传氛围浓厚,全社会参与共筑防线。公安部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成效,公布典型案例,揭露诈骗手法,震慑违法犯罪。国家反诈中心开通官方政务号,累计发布视频4300多条、播放30亿次。持续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466万条,向群众预警2.3亿次。会同中宣部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月”活动,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杜航伟表示,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严打高压,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坚决打赢这场反诈人民战争。
公安部: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搭建固话语音专线的犯罪团伙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搭建固话语音专线的犯罪团伙。截至目前,警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10余名,缴获电脑、语音网关等作案设备5100余台,集中收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持续加大对涉诈高风险电话卡的核查处置力度,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卡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持续减少。但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些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转而使用本地固定电话号码进行作案。此类案件中涉案号码大多是企业固话,以及国内基础运营商推出的云语音企业固话专线。 一些不法固话业务代理商受利益驱使,通过网络技术违规将其开办的固话线路转接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从而使诈骗分子能够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拨打电话进行诈骗。由于诈骗分子来电号码显示为本地企业固定电话,极具伪装性、迷惑性和欺骗性,群众难以辨别,极易上当受骗。 经查,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利用固定电话号码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20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人民币),危害十分严重。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上海公安机关开展深入研判、精准打击。经深挖扩线,公安机关共拓展发现涉案线索4300余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 为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于近日进行专项部署,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和工信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开展收网行动。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一批违规代理商工作人员及与境外诈骗团伙勾连人员,打掉了一批违法犯罪窝点,狠狠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及黑灰产关联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
青海:启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和全省2022年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制定《青海省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62万公顷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07万吨以上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行动方案》,今年青海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将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七类重点品种,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同时,通过迅速开展农资巡查检查、紧盯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执法办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周服务等措施保障农资供应和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保障农资产品质量,七部门发布《青海省2022年农资打假为民办实事十项举措》的通知,以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大抽查,宣传贯彻农资产品质量标准,开展农资市场督导检查,建立执法办案联动查处机制,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限禁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联合开展农用薄膜监管执法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十项为民办实事举措,坚持打假劣、优供应、惠民生、促发展。资工作,深化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