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起草并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为九部分,共17条,就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强化协同保护力度,优化协作配合机制等提出具体意见措施。其中,《意见》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行政授权确权和检察监督中的关联案件,保持密切沟通并互相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要推进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实现有关案件行政、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意见》明确,要加大办案协作力度,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的立案监督建议,应当依法受理和审查并及时反馈案件处理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移送同级负责专利商标执法的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同级检察机关。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或提供线索,检察机关应依法审查并及时反馈。对于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察机关的指导和督促,围绕国家制定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共同推进重点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泛珠三角、成渝、海西、粤港澳大湾区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办案、人才培养等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业务支撑、协助。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要健全完善并充分利用双方已建立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检察机关建立的专家咨询库、检察研究基地等资源可以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享;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技术性事项的审查认定及需要委托鉴定的案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推荐有关专家。双方共同推进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认定途径科学化、统一化,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为社会公众提供合理预期,降低维权成本。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就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答复。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核实注册商标信息的,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核实;需要核实涉案专利法律状态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设立的专利代办处申请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需要核实地理标志产品信息的,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进行检索查询。此外,还要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互派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部进行交流学习,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通过人员交流学习促进双方业务的深度合作,降低沟通成本,提升保护合力。
内蒙古:欠薪专项整治贯穿全年
为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分为动员部署、专项督查、盟市互查、调度抽查、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六个阶段,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2021年,内蒙古接收全国根治欠薪平台投诉举报线索2.61万条(涉及5.77万人、7.1亿元),信访交办线索955条,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235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和处置。全区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国务院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表彰。 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抓好源头治理、制度落实、案件查处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工作,从加强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源头监管;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加强“网格化”“网络化”监管;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线索督办力度、严格履行司法保障职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具体落实整治行动。
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介绍,自去年6月至今实现立案数连续9个月同比下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依法严打严惩成效显著,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云剑”“长城”“断卡”“断流”“5.10”等专项行动,统筹指挥各地一体作战、整体打击,先后组织开展150次全国集群战役,有力打击震慑犯罪。一年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4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8.5%和76.6%,打击战果创历史新高。公安部会同国家移民局组织开展“断流”专案行动,打掉非法出境团伙1.2万个,抓获偷渡犯罪嫌疑人5.1万名。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人民银行和三大运营商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2万个,查处犯罪嫌疑人44万名,惩戒失信人员20万名,惩处营业网点、机构4.1万个。 二是预警防范效果突出,坚决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国务院联席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与防范治理深度融合,全力构筑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公安部指导各地建立分级联动劝阻机制,推动“厦门经验”在全国落地生效。一年来,国家反诈中心直接推送全国预警指令4067万条,各地利用公安大数据产出预警线索4170万条,成功避免6178万名群众受骗。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技术反制力度,升级优化拦截系统,建立快速动态封堵机制,完善止付冻结工作机制,成功拦截诈骗电话19.5亿次、短信21.4亿条,封堵涉诈域名网址210.6万个,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91亿元。 三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源头管控成效明显。公安部依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涉诈重点地区约谈警示、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对17个重点城市进行红黄牌警告,与中央政法委共同集中约谈20个重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把管控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源头管控和教育劝返等工作,从境外教育劝返涉诈人员21万名,赴境外针对我国内实施犯罪的人员大幅减少。公安部会同国家移民局严格落实出境管控措施,严密证件签发管理,加强重点方向口岸拦查劝阻,有效切断边境偷渡通道,阻止了大批涉诈人员企图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行业治理齐抓共管,合力挤压犯罪空间。中央政法委将信息网络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部署。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快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工作,为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升级启动“断卡行动2.0”,先后清理高危电话卡7769万张、行业卡1931万张。人民银行深入开展“资金链”治理工作,拒绝可疑交易1.3亿笔。中央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工信部加强网络巡查监测和网络生态治理,集中整治互联网行业涉诈突出问题,通过规范行业管理,有效堵塞了一批监管方面的漏洞,挤压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五是反诈宣传氛围浓厚,全社会参与共筑防线。公安部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成效,公布典型案例,揭露诈骗手法,震慑违法犯罪。国家反诈中心开通官方政务号,累计发布视频4300多条、播放30亿次。持续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466万条,向群众预警2.3亿次。会同中宣部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月”活动,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杜航伟表示,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严打高压,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坚决打赢这场反诈人民战争。
公安部: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搭建固话语音专线的犯罪团伙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搭建固话语音专线的犯罪团伙。截至目前,警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10余名,缴获电脑、语音网关等作案设备5100余台,集中收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持续加大对涉诈高风险电话卡的核查处置力度,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卡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持续减少。但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些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转而使用本地固定电话号码进行作案。此类案件中涉案号码大多是企业固话,以及国内基础运营商推出的云语音企业固话专线。 一些不法固话业务代理商受利益驱使,通过网络技术违规将其开办的固话线路转接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从而使诈骗分子能够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拨打电话进行诈骗。由于诈骗分子来电号码显示为本地企业固定电话,极具伪装性、迷惑性和欺骗性,群众难以辨别,极易上当受骗。 经查,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利用固定电话号码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20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人民币),危害十分严重。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上海公安机关开展深入研判、精准打击。经深挖扩线,公安机关共拓展发现涉案线索4300余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 为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于近日进行专项部署,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和工信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开展收网行动。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一批违规代理商工作人员及与境外诈骗团伙勾连人员,打掉了一批违法犯罪窝点,狠狠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及黑灰产关联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
青海:启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和全省2022年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制定《青海省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62万公顷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07万吨以上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行动方案》,今年青海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将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七类重点品种,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同时,通过迅速开展农资巡查检查、紧盯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执法办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周服务等措施保障农资供应和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保障农资产品质量,七部门发布《青海省2022年农资打假为民办实事十项举措》的通知,以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大抽查,宣传贯彻农资产品质量标准,开展农资市场督导检查,建立执法办案联动查处机制,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限禁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联合开展农用薄膜监管执法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十项为民办实事举措,坚持打假劣、优供应、惠民生、促发展。资工作,深化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国家税务总局: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日前,国新办举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会上表示,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违法行为,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王道树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税务部门将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范、高效、快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同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为留抵退税工作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一方面在“防”上下功夫。王道树介绍,多年来依托税收大数据,已经形成了一套防范虚开骗税的风险管理体系;2019年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后,专门建立了相应的留抵退税风险指标模型。针对今年留抵退税加力扩围的实际,将依托税收大数据,严格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的审核,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和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扫描监控,及时发现风险疑点,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做到留抵退税管理跟得上、风险防得住。 另一方面在“打”上出重拳。“多年来,我们联合相关部门构建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偷税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王道树说,针对今年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将进一步聚焦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并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重拳打击。同时,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三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等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各级税务部门要优化税费宣传辅导,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的税法遵从,引导网络直播发布者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要依法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意见》明确,保护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依法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合法权益,对依法依规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纳税的,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评先树优给予鼓励支持。对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纵容、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展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部门:严厉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让侵权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法律法规制修订,夯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种业知识产权行为;三是强化技术和标准支撑,提高品种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大种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是推进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种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作为种业振兴行动重要内容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种业创新有活力、发展有动力、市场有秩序的种业振兴氛围。
内蒙古:根治欠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孙利剑介绍自治区开展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 近年来,自治区根治欠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广大农牧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2021年,全区接收全国根治欠薪平台投诉举报线索2.61万条,信访交办线索955条,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235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和处置。全区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国务院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表彰。 今年,自治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拿出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拖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恶意拖欠行为,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自治区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印发全年根治欠薪工作要点。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自治区决定组织开展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分为动员部署、专项督查、盟市互查、调度抽查、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六个阶段,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源头治理,把工作做在前头。一是加强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监管。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纠正企业垫资施工、不按进度拨付资金等问题。督促指导自治区国有企业加强欠薪源头治理机制建设,规范用工管理,畅通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维权渠道。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与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清偿账款时优先支付农牧民工工资。二是加强社会投资项目源头监管。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顿,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对欠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未能严格落实制度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二,强化制度落实,把功夫下在平时。一是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应用,及时上传全区住建、市政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数据,建筑工人实名制项目数据更新率要保持在90%以上。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行分包单位农牧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二是加强“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包片包项目,推动工作重点前移、工作重心下移,依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在自治区层面建设集中监控预警平台,与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有效衔接,及时归集数据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处置,推动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 第三,强化案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一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推行“智慧投诉”“掌上投诉”,充分利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自治区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欠薪线索,优化办理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强化接诉即办,提升受理和转办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加大“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的宣传推广,形成实时受理、及时交办、快查快处、督办调度、质量回访的工作闭环。二是加大欠薪线索督办力度。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信访交办、网络舆情、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为重点,建立欠薪案件线索查处工作台账,对反映的欠薪线索第一时间对接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盯办核查处理情况,提高办理质效,确保实现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进一步加大积案化解力度,确保化解一件、销号一件,清仓见底、案结事了。三是严格履行司法保障职能。开通执行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解决执行梗阻问题。加强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监管,除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探索建立涉农牧民工欠薪案件常态化类案分析监督机制,加大对欠薪案件支持起诉和诉讼监督的力度。四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自治区将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督办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审判,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同时,也要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第四,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一是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定期集中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二是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认真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部门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监管平台,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国常会:坚决打击偷税骗税骗补行为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坚决打击偷税骗税骗补行为。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此外,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