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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警惕!春季找工作需防7大陷阱!
春季来临,正是求职旺季,求职者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招聘信息,就积极行动,但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求职之路机会多多,如果遇到花式“套路”和“骗局”我们该如何防范呢?无锡警方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找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以下7大“陷阱”。 典型套路:1、黑中介招工诈骗。一些黑中介,抓住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中介费不履行合同。或与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然后以报名费、体检费、服务费、服装费等名义收取各种费用,再编造理由拒绝求职者入职。 2、网络招聘诈骗。骗子会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启事,然后要求应聘者缴纳一定的押金,后拉黑求职者。 3、短信招工诈骗。骗子一般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等到受骗者上钩,进行电信诈骗。 4、推荐工作诈骗。诈骗分子吹嘘自己“关系硬”、可帮助求职者通过关系找到心仪工作,但需“疏通费”,当事主交钱后,骗子立马消失。 5、外地就业诈骗。有些传销公司以外地企业或总公司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为名义,骗人去外地,然后进行传销活动。 6、“培训贷”陷阱。“培训贷”是指某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求职人员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高昂培训费。 7、兼职刷单诈骗。某些诈骗人员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诈骗人员发布“兼职刷单,立马返现;足不出户,月薪过万”的信息,炮制“兼职刷单”陷阱。 警方提醒:1、求职者在面试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不轻信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黑中介、黑劳务公司。要尽量在有招聘资质的正规招聘平台寻找工作,投递简历,以免非正规网站审核不严带来的风险及泄露个人信息谋取私利的风险。 2、求职者对手机接收到的招工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外地招聘,应去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3、求职者参加培训前要辨析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承诺薪资。要注意保留有关材料,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求职者不要轻信“好差事”,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密码等信息。
【风险提示】App“适老”模式不能变“坑老”模式
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更多老年人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捷生活,是数字化时代的重要课题。然而,据媒体报道,一些旨在方便老年人用户的适老化App及互联网应用,成了部分商家精准营销的渠道——在适老化的软件版本中植入专门的弹窗广告、捆绑下载等内容,点击屏幕即跳转到广告页面,一不留神手机里就塞满了各种“流氓软件”。 打着适老化关怀的幌子精心“算计”,不仅增加了老年人的上网难度,而且加重了老年人的上网顾虑,阻碍了老年人融入数字生活的步伐。例如,有老人就曾在使用适老模式时抱怨:“短短两分钟,竟然跳出十来次广告页面,关又关不了,让人怎么用?”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和数字化生活应用场景的日益拓宽,老年人群体的“触网”需求也日益增加,加速推进App适老化改造,解决老年人在使用智能化产品、享受智能化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也是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此前,工信部发文要求对互联网应用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着力解决老年人看不懂、学不会、用不好等问题,从国家层面对适老化改造进行宏观部署,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防止App“适老”模式变“坑老”模式,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真正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各类手机应用;要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对于屡次被处罚和反复被举报的平台,拿出刚性措施,增加其违规成本。 互联网企业要转变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多点真诚少些套路。借助算法对老年人进行精准“收割”,最终只会把自己带入“坑”里。只有深入调研老年人的用网需求,找准老年人“触网”的痛点难点,优化产品设计,真正方便老年人拥抱数字时代,企业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当然,在老年人群体融入数字化生活的过程中,家庭和社会也要给予更多耐心,在教会老人们熟练使用智能终端的同时,还要及时给老年人普及信息安全、防骗技巧等网络安全知识,帮助老年人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为其提供更多安全守护。
【风险提示】保健品“坑老”现象调查:“一眼假”为何老年人深信不疑
“山药牛髓粉蛋白固体饮料”“纳豆激酶红曲”“珍硒虫草浸提粉”……在安徽宿州83岁的高大爷家中,堆满了各种品牌和种类的保健品。高大爷的女儿高女士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有些已经吃完了,老两口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了30万元,现在全买保健品了,这些年来每月的退休金也一分不剩。” “印象最深的是老爷子买过的‘保健醋’,300元一瓶,一箱12瓶,他一下买了5箱,4年了还没吃完。我拿来尝了下,味道跟平时家里吃的醋没什么区别。”高女士说,家里人不是没劝过,还骂过上门的销售人员,但父亲根本不听,还气得不轻,实在没办法,只能由他去了。 类似的经历,不少家庭都遭遇过。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注重养生和保健,保健品市场欣欣向荣。与此同时,上门推销、组织活动,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诱导和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情况屡屡发生,轻则导致老年人钱财受损,重则危害老年人生命健康,也严重影响了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家庭和谐。 保健品“坑老”为何屡屡得逞,屡禁不止?如何有效整治这一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骗局瞄准老年人深信不疑频中招 在高女士看来,这些“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就是在街上给路过的老人发传单,嘘寒问暖,让他们去听讲座,逢年过节送些米、面、油,卖的也都是“一眼假”的东西,“可老人就是深信不疑”。 高女士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推销人员还建了社交群,群里经常举办健康讲座,讲授所谓的养生秘方和健康常识,实际上都是为了兜售各种保健品。 记者尝试加入这些社交群,但对方十分警惕,迟迟没有通过。后来得知,只有由购买过保健品的老年人推荐,才能审核通过进群。 “我本来也想进群打探下,但根本加不进去,我父亲现在也不让我看群里的消息,听讲座时也回避我们子女。”高女士说,父亲几乎被“洗脑”,有时候遇到纠结是否购买保健品的其他老年人,他还会“以身说法”,甚至被销售人员当做成功案例向其他人进行宣传。 高女士决定与推销人员当面对质,“拆穿”他们。有一回,她堵住上门推销人员,“我就骂他们没良心,要是你自己的父母你会这么坑他们吗,再来我就报警”。结果高大爷立马急了,当即反驳女儿:“我没花你一分钱,买保健品是为了身体好,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我父亲近七八年来没怎么生过病,因为他生活习惯比较好,每天坚持锻炼,定期去医院检查。可我父亲却把这归功于吃了那些保健品,坚持认为‘我要不吃保健品早就住院了’。”高女士无奈地说,家人对此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记者通过一线采访、梳理公开报道发现,不法分子通过免费理疗、赠送礼品、健康讲座、“专家”坐诊、返还红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五花八门的方式,与老人拉近关系、向老人推销保健品,这些保健品不仅价格高昂,还存在非法添加激素等质量问题,实属“坑老”行为。 “除了健康讲座,电话推销保健品也是常见的一种‘坑老’骗术,骗子用一套‘话术’、多部电话,不停用虚拟号码向全国各地拨打推销电话。在他们的口中,这些保健品无所不能,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桃沟派出所民警杨俊楠说。 他举例道,其辖区的曹大爷有一天接到推销电话,对方自称保健专家,称推荐的保健品能够治疗曹大爷的相关病症,一个疗程见效。曹大爷买后没见效,打电话质问时又被忽悠买了一个疗程,仍未见效,对方又推荐其他保健品,被拒绝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遇到问题不举报不配合调查取证 为何保健品“坑老”行为屡屡发生?一些推销人员与老人只见过几面,有的甚至素未谋面,却让老人深信不疑? 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看来,老年人容易陷入保健品骗局,主要有两方面原因:许多老年人由于缺乏子女陪伴,内心孤独,难以经受住推销人员打感情牌;老年人往往难以辨别推销人员的“钓鱼”手段,保健品骗局通常是以办健康讲座、送礼品的方式进行,逐渐让老年人放下心理防备、建立起信任感,再加上使用时下流行的专业术语故弄玄虚,让老年人难以辨别真伪,进而购买产品。 “由于缺乏针对性的科普文章,或宣传力度、影响力不足,加上老年人缺少相关专业的基础认知,很容易被保健品厂商的夸张宣传或免费体验所吸引,一些障眼法在他们身上频频奏效。”任超说。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我国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研究》显示,近些年,保健品骗子屡打不绝,与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不严有关。监管部门针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主要是现场查看索证索票、抽检、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监管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不够。同时,我国保健食品的行业协会发展还不太成熟,难以推动建立行业自律。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说,从有关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来看,老年人遇到问题一般不会主动举报,大多由其子女或家属发现后才投诉。有的老年人不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导致查处难度大,也纵容了不法商家。此外,一些不法商家采取错开工作时间、不断更换地点等方式,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这也加大了对保健品“坑老”的治理难度。 在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看来,保健品“坑老”行为发生后,想要维权十分困难。一方面,一些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受骗后还帮骗子说好话,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表现得不配合;另一方面,不法分子警惕性强,不断变化营销模式且避免留下相关证据。 据公开报道,还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在维权过程中,执法人员组织调解,好不容易促成退货还款,但推销人员却大打感情牌,通过向老年人送“关怀”,“痛陈经营困难”等手段,让老年人背着家属向执法人员提出改变执行或放弃维权的要求。 行刑衔接强打击多管齐下共治理 整治保健品“坑老”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行动。 近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强调,要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开展重点整治,并强化分级分类处置,确保整治到位;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行刑衔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为规范行业发展、铲除涉养老诈骗土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生产销售“毒奶粉”、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的定罪处罚作出规定,进一步织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保健品“坑老”案件频发,犯罪性质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解释》明确规定,实施此类犯罪,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销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针对保健品监管难问题,陈音江认为,可通过加强联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对保健品“坑老”现象进行打击需要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构建多部门间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执法监督系统,同时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升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降低监管体系运营成本。 “根据广告法,若消费者受虚假广告欺骗误导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造成合法权益受损,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先行赔偿。消费者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维权。”在任超看来,老年人及其家属可以借助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进行维权,以避免维权中零散个体力量不对称的局面。 陈音江建议,社会共治是解决保健品“坑老”问题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应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保健品问题的监督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督促和引导保健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鼓励和方便老年人遇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权;司法机关应落实好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求,对于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让他们“痛到不敢再犯”。
浙江温州:开展小微信用融资破难行动 力争新增小微主体信贷730亿元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了更有力的金融支撑。近日,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破难行动的通知》,从加大信贷支持、深化首贷户拓展、盘活小微企业资产价值、提高银企精准对接等四个方面,提出9项具体举措。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人士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破难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聚焦缩小“三大”差距,发挥金融促进“扩中”“提低”效能,开展小微信用融资破难行动。 根据通知,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挥央行政策工具的引导,强化信贷保障。针对创业企业、新市民主体、外贸企业等薄弱群体建立专项额度保障,力争新增小微主体信贷730亿元,其中新增小微企业贷款500亿元、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230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开展个体工商户首贷户破难行动。力争2022年全市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800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首贷户15000户以上。此外,推广农民(小微企业)资产受托贷款融资模式,强化普惠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小微企业的普惠作用,持续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持续创新税银贷、亩均信用贷款、水电贷等信用贷款产品,持续提高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率先建立金融站机制,提高银企精准对接,建立小微主体“白名单”,依托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贷款码等数字化平台开展线上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定期在全市小微主体审批窗口开展金融驻点服务,实现金融服务“零次跑”。 据悉,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工作要求,强化疫情期间小微主体的金融服务保障,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降低小微主体融资成本、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为广大小微主体提供了充沛的金融活水。截至2月末,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30.9亿元,同比增长19.2%,较全部贷款增速高3个百分点。2022年一季度,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34亿元,累计支持小微企业近3000多家;全市共有6503家市场主体通过扫码获得融资5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