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发布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涉及公路设计企业366家、公路施工企业946家、公路监理企业512家,以及存在扣分行为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1572名。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等方面,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信从业。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规范信用管理。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持续优化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及程序,推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统一应用,切实发挥好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对公路建设市场主体的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风险提示】诱导受害人寄送现金 警惕电信诈骗新花样
一个待寄出的快递纸箱,打开一看,里面居然塞着六沓百元钞票;一辆货拉拉平台的厢式货车,“乘客”竟是一箱现金……连日来,太原市接连发生涉及现金寄送的电信诈骗案件。电诈分子线上精心策划骗局,诱导受害人线下取款并寄运到各地,“洗白”诈骗资金。反诈民警提醒大家,警惕这种电信诈骗新手段。 邮寄现金 “千万别去邮寄,这是诈骗!”“寄出去钱就回不来了!”11月18日,公安迎泽分局庙前派出所民警接到反诈预警,辖区居民闫先生疑似遭遇电信诈骗,准备将6万元现金邮寄给他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一路上不停地劝阻闫先生,阻止他邮寄现金。到达目的地后,民警小跑上楼,敲开闫先生家门后,得知他还没有寄出钱,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民警注意到,闫先生已经把刚从银行取出的6万元现金打包装入纸箱,边角处用几瓶矿泉水塞紧实,准备按指定地址寄送给“女友”。原来,前些天闫先生刷手机时看到一则婚恋交友广告,点进去一步步操作并下载App,很快结识了一名“网恋女友”。对方“无意”聊到的投资渠道,引起了闫先生的兴趣。一来二去,闫先生被“女友”绕得云里雾里,果断决定投资6万元,并按要求把钱款打包成包裹,准备寄送给对方。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闫先生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险些被骗。 货车运钞 “别来找我,我已经叫‘货拉拉’把钱发走了,能拿回来的,不可能被骗!”11月中旬,公安尖草坪分局尖草坪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男青年小刘在北宫附近疑似遭遇电信诈骗,但民警第一时间打电话劝阻时,小刘却执迷不悟,拒绝见面沟通。为抢时间挽损,民警从与小刘的对话中锁定“货拉拉”这条线索,多方排查后在北宫拦截了涉案厢式货车。 “这是刚才那个小伙子让我送的货物。”面对民警盘问,货车司机打开车厢,抱出一个不大的纸盒。经仔细清点,盒子里有6万元现金。货车司机说,自己只是受雇送货,很少过问箱子装着啥东西。进一步摸排后,民警在附近截住了尚未走远的小刘。随民警前去派出所的途中,他一直念叨自己不会被骗,还说这些钱款只是用于“验资”,很快会返还回来。 原来,小刘在网上找兼职刷单,在“客服”的引导下开始做任务,忙活一番,却被告知所赚钱款均被冻结,需要转账“验资”,验完即可返还。于是,他前后投入10万余元,每次都按“客服”提供的地址叫车“送货”,幸好这次被民警及时拦截。民警告诉小刘,刷单是电信诈骗的惯用伎俩,并帮助他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提高警惕 电信诈骗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法,把线下寄送黄金、现金变成“洗白”赃款的新花样,且不见面、不现身就能转移资金,这种“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圈套使不少受害人深陷其中,更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反诈民警提示,不要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投资赚钱等话术,如遇到要求使用快递、网约车寄送现金、黄金的,要立即拒绝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民警提醒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丹江口市:规范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 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
今年来,丹江口市通过价格公示、市场竞争、健全管理、加大执法等措施,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收费规范性,持续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 查询透明化提质效。线上,推广“码上查价”小程序,通过抖音、视频号发布价格信息94条。线下,在商业区、住宅区、工业企业张贴二维码查价公示牌45个。通过透明公示、企业自查自律、行政监督等方式形成管理闭环,查实、退还不合理收费12.6万元。 制度规范化优服务。推动辖区内7家水电气公司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落实经营成本记录、合理收取利润、收费明细告知、健全合同管理等措施,精准服务企业35家,累计降低水电气市场化项目成本100余万元。 竞争市场化降成本。在政府网发布设计、施工等8项市场化项目清单,以及具备相关资质公司33家,引导企业通过竞价方式选择服务公司。其中,某地产公司通过询价竞价确定电网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工程中标价从预计的1000余万元降到了480万元,降低成本52%。 监管精准化解难题。全市开展涉企收费调查,线上发布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调查问卷200余份,线下走访企业100余家,收集、办理问题7件,意见建议21条,依法立案查处5件。对企业反应强烈的工商业燃气报警器价格较高问题开展专项市场价格调查,收集价格数据43条,发布测算价格数据5条,引导燃气公司下调价格,累计为279家企业降费38.6万元。
我国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记者11月1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A级纳税人数量近335万户,比去年增加45.6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推动企业养成诚信纳税自觉,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新版《“走出去”税收指引》,将涉税服务事项由原来的99个扩充至120个,并更新了2021年至2024年生效的税收政策文件及税收协定有关内容,帮助企业更好适应国内外税收环境新变化,做好税务合规管理。税务部门还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风险扫描,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纠正政策执行偏差、规范税费申报,防范化解各类税费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借助征纳互动服务,完善纳税信用提示提醒机制,及时提示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共帮助1300万户纳税人实现纳税信用修复或升级。
安徽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召开联络员会议
近日,安徽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班联络员会议,持续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会议通报了专项治理行动总体进展情况,各专班成员就本系统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各专班成员单位要继续增强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紧迫感、责任感,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力抓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要根据“逢查必检证书”机制要求,在监管对象、用工群体、作业环节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监管;要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风险提示】警惕!中小学生流行买“谷子”?已有孩子被骗近万元!
最近一段时间,中小学生群体中掀起了“谷子”热,这些特色小物件深受孩子们的喜爱和追捧。“谷子”,是英文goods(商品)的谐音,泛指动漫、游戏等版权作品衍生的徽章、亚克力制品、彩色硬卡纸、手办、娃娃等周边产品。 随着“谷子”的热度越来越高,一些诈骗分子也趁机入局,以低价出售为诱饵,对迷恋“谷子”的孩子们实施诈骗。此外,代购跑路在所谓的“谷圈”也时有发生。 “谷圈”日趋低龄化 转卖价格个别高达上万元 记者走访了多家“谷子”店,虽然是工作日,也不是商场人流的高峰时间段,但各类动漫元素的特色店面并不缺客源。一家店铺负责人说,当前“谷子”的热度确实不低,人多的时候甚至要限购。 “因为人流量特别多,客人来的时间也比较集中,都希望很快买到喜欢的商品,所以我们决定采取预约制。”该店铺负责人透露,由于游戏的受众比较多,周末的时候会排3000个号,并且店内实行限购的方式,人均消费在200元左右。 一位店长介绍,年轻人买“谷子”现在已经成了时尚。“大部分人来买的‘吧唧’(即英语badge,一般为马口铁制徽章)会多一点,就是我们俗称的徽章。” 购买“谷子”的人群聚在一起分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圈子,被称作“谷圈”。在国内,未成年学生群体构成了“谷圈”的主力军。根据价格,“谷子”通常分为普谷、湖景谷和海景谷三类。普谷相对容易获得且价格适中,一般在15—30元之间,而湖景谷和海景谷则价如其名,因其比普谷更为稀有,价格也相对较高。由于一些“谷子”具有限定特征,数量稀少,以至于转卖价格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记者在交易平台上看到,某些徽章全球仅有几十套,二手转卖的价格不菲。从业者李女士表示,热门的IP加上极少的发售数量,造成了“谷圈”里一些物品“物以稀为贵”。 “一般来说一个‘谷子’不会卖到那么贵,比如一个‘吧唧’徽章只是铁片或者亚克力制品,或者镭射票纸质制品。官方价格或许只有20元,然后可能翻倍至五六十元。比如一些动漫周边全球限量发行仅几十个,价格肯定会被炒上去。” 诈骗分子盯上未成年群体 加好友转账后就“拉黑” 当孩子迷恋“谷子”的时候,一些诈骗分子开始行动起来,针对热衷于收集动漫周边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时有发生。 郭静是一名高中生,她平时特别喜欢收集动画角色的“谷子”,也会留意各种购买渠道,但有一次就被骗了。“有一次我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人发布消息说可以拼团购买‘谷子’,价格便宜很多,而且是平常很难买到的‘海景谷’,我一下子就很心动。” 郭静表示,由于参与拼团购买的人很多,而且对方提供的“谷子”成交的订单图片看起来很真实,她便打消了怀疑。然而,在转账之后,卖家立刻将她拉黑,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前不久,中学生李由也掉入过“谷子”低价转让的圈套。李由表示,自己一直很喜欢一款游戏里的角色,但官方正版的立牌一个售价四五十元,想多买几个直接上百元,超出了预算。 “有一次我在某社交软件上看到一位卖家出正版谷子,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我就私信加了这位卖家的微信。本想通过平台交易,但卖家坚称自己支付宝限额,只能微信转账。结果转账后追问卖家发货情况时,发现他已经将我拉黑了。” 购买“谷子”背后有社交需求 专家:家长应给予良好引导 今年,浙江湖州安吉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由“谷子”引发的未成年人受骗案。安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梅青青介绍,因为劝阻及时,成功为事主挽损八千余元。 梅青青提醒,如果中小学生真喜欢“谷子”,一定要通过正规交易平台购买。 此类诈骗惯用的套路是: 诈骗分子首先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低价出售等大热动漫周边产品,诱导受害人上钩; 以未成年人购买导致账户异常或影响个人声誉进行威胁,诱导其使用家长手机向指定账户转账来消除影响。 生活中,未成年人切勿在不明网站或者平台上随意注册个人信息。同时家长也应加强对孩子们的网络活动的关注与引导,教育孩子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认为,学生群体喜欢购买“谷子”这类商品,追求的是一种满足感、认同感,也有一定的社交需求。“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想彰显个性,心理上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要显示自己的成人感、独立感,但由于认知尚未完全成熟,所以更可能沉迷于购买各种物品装饰房间来彰显自己的个性。如果孩子有这方面的表现,需要给予良好的引导。”
国家税务总局: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A级纳税人数量近335万户,比去年增加45.6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税务管理是重要环节,税务合规同样不容忽视。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指导大企业和税务机关开展税收风险管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是继2017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将涉税服务事项由原来的99个扩充至120个,并更新了2021年—2024年生效的税收政策文件及税收协定有关内容,帮助企业更好适应国内外税收环境新变化,做好税务合规管理。 在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税务管理方面,各地税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除了完善相关制度,税务部门还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风险扫描,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纠正政策执行偏差、规范税费申报,防范化解各类税费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借助征纳互动服务,完善纳税信用提示提醒机制,及时提示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共帮助1300万户纳税人实现纳税信用修复或升级。
亳州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再“瘦身”
近日,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了关于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的通知,清单共有4大类47小项内容,其中,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的通知》要求,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现行的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也将会同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于2024年底前完成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对外公布动态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 2024年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分为4大类,分别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保证金,涵盖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清单共有47小项内容。在政府性基金大项第8小项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诉讼费、土地复垦费、污水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21项内容;政府性基金包括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8项内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11项内容;涉企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海关案件类保证金等7项内容。 据悉,亳州市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目前,市级涉企收费总项目由2015年的118项减少到今年的47项,精简了60%以上,既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又减轻了企业费用负担。
【风险提示】网购“三品一械”产品易遭遇虚假宣传
“痛风并有结晶结石的,在我这里不用拉小刀,不用去医院,只要用药粉熏蒸、排汗药浴就能够把身体中的结石给排出来”“痛风的完美克星,简简单单3天就能尿酸正常,早晚一次,消肿迅速,降酸、溶石、消肿一箭三雕,酸说降就降,石头说没就没”…… 痛风、结石……在直播间内,患者身体上的病理性不适在主播口中都是“药到病除”的小问题,而这个“药”,正是直播间主播的带货商品。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观看多场此类直播发现,一些自称“医生”“中医”“××专家”的主播,在直播间大肆宣传推广具有保健功能、医疗功能的产品,其中一些并不直接在直播间内售卖,而是引导消费者添加主播的私人社交账号交易。记者查看多款对方推荐的产品,发现都没有药品相关标识。 受访专家指出,上述情况是典型的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这一问题在“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格外突出。应尽快完善“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相关法规制度,明确主播在直播间宣传推荐“三品一械”及相关食品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规范“三品一械”直播带货行为。 直播行为缺乏监管 相关广告应做审查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8起涉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为,北京新颜兴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直播营销过程中虚假商业宣传。 经查,这家公司在此前的直播过程中对“薇旖美胶原蛋白”“新肤源胶原蛋白”产品进行宣传时,多次声称该产品“很多明星都在使用”“杨×、王××、扬×,所有的明星颜值回春都是因为打了薇旖美”等内容。 这家公司还在部分直播话术中,称“半岛超声炮作为国货之光,是目前国内唯一拿到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超声治疗仪”。 经监管部门核实,这家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杨×、王××等明星使用直播同款产品;同时,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半岛超声炮是目前国内唯一拿到NMPA认证的超声治疗仪”,认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这家公司在直播过程中对产品或服务作夸大或虚假的宣传,诱导或误导消费者下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直播过程中对“三品一械”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的现象并不少见。 《“三品一械”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受访者通过网络直播渠道购买“三品一械”产品最担心和遇到最多的都是虚假夸大宣传问题。在被问及通过网络直播渠道购买“三品一械”产品会担心哪些问题时,50.98%的受访者表示担心虚假夸大宣传问题,占比最高。在被问及遇到哪些问题时,48.96%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虚假夸大宣传问题,同样占比最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根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三品一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陈音江发现,在直播间,主播宣传推荐“三品一械”产品行为并未纳入有效监管,导致各种“三品一械”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违规广告代言等侵权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健全主播培训体系 建立实时监测机制 《消费调查报告》显示,“三品一械”直播带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主播在直播间宣传“三品一械”功效以及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治疗功效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近八成受访者认为主播在直播间介绍“三品一械”产品会起到广告宣传效果,超八成受访者认为网红明星主播会起到广告代言作用。 对此,《消费调查报告》建议,有关商家、MCN机构和主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通过虚假夸大“三品一械”或普通食品功效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违规发布或者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 陈音江认为,可以设立专门的“三品一械”主播培训体系,要求主播在开播前完成相关法律法规、产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能够准确传递产品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同时,根据主播的直播行为、消费者反馈等信息,建立主播信用评分体系,以此激励主播自觉遵守规定。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葛友山认为,主播应履行全面、真实、准确的说明义务。比如,主播在直播销售中需承担起提供翔实、真实和准确信息的责任;应对“三品一械”产品的批准文号、功效、适用人群、禁忌证等信息进行详细披露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还应明确指出自己的推广身份,说明自己的作用仅限于宣传和推荐,防止消费者对主播的角色产生误解等。 除了规范直播带货的主播行为之外,《消费调查报告》还呼吁平台承担更多责任:除了要对入驻的“三品一械”商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商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之外,还要对商家的宣传内容加强审核和管控。采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三品一械”直播内容进行初步审核,过滤掉明显的违法违规内容;同时设置人工复审环节,对疑似违规内容做进一步审核,确保审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建立实时监测机制,对‘三品一械’直播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确保消费者投诉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消费调查报告》称。 “平台层面,需实施严格的主播入驻审核与持续监管策略。”葛友山说,直播带货平台应当积极履行入驻登记核验义务,依法对直播间运营者提供的身份、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登记,积极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核验。还应当建立对主播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机制。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细化违法行为标准 在陈音江看来,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完善“三品一械”直播带货广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主播在直播间宣传推荐“三品一械”及相关食品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将直播间里的“三品一械”宣传纳入有效监管,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陈音江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三品一械”直播带货行为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是对直播间里的主播宣传推荐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葛友山认为,根治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需要多措并举。首要措施在于加快完善监管体系。面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在实践中的局限性,迫切需要出台更为详细的补充细则和操作指南,针对“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的特殊性,明确监管的范围、标准和流程,以便更好地适应和引导直播带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葛友山看来,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的监管平台,实现对直播内容的实时监控和自动识别。这样的技术手段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行为。此外,应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例如通过“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规的直播主体进行记录和限制,防止其通过变更身份逃避监管。 “考虑到直播带货的即时性和互动性,传统的监管方式需要创新。例如,可以采取随机抽检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播带货的广告宣传进行监管。同时,鼓励直播平台发挥其在内容监控和交易数据管理方面的优势,与监管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葛友山说。
【风险提示】“双十一”价格“明降暗涨”?用好法律指南不踩坑
又是一年“双十一”,许多人都在购物车里添加了心仪商品。但是面对商家“满减”“大促”“预售”等各种营销手段的诱惑,不能只顾着买买买,而忽略了背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忘记付尾款定金能否退还?哪些属于消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商家“明降暗涨”是否构成价格欺诈?快递丢失或者被冒领该由谁来担责?本期【你问我答】,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为我们提供一份“双十一”网络购物法律指南。 问:忘记付尾款,定金能否退还? 答: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忘记付尾款时定金是否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消费者在网络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有按时付款的义务。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义务,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商家存在过错,比如商家未按约定时间提醒消费者付尾款、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并且可能还会得到相应补偿。另外,如果合同中有特殊约定,例如约定了一定时间内未付尾款可退还部分定金等情况,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问:哪些属于霸王条款?遭遇霸王条款如何维权? 答:消费者在商品购买链接上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提示:“预售商品不退”“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平台拥有最终解释权”“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法定排除商品除外)”等,这些看似是合约合意但实质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定制物品、鲜活物品、报刊,或者是在线下载的音像制品、软件类的商品,那么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双十一”购物,如果遇到霸王条款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涉及侵权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商家“明降暗涨”是否涉嫌价格欺诈? 答: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有可能涉嫌价格欺诈,但具体是否构成价格欺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商家仅仅是为了营造降价假象而先提高商品价格,随后进行所谓的“降价促销”,这种带有明显欺骗、诱导消费者性质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商家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应明确标示商品的原价、现价、折扣等信息。如果商家在涨价后降价的过程中,故意模糊原价的定义,或者无法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等证明材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如果商品价格变动在合理的市场波动范围内,且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故意,那么一般不认为是价格欺诈。但在“双十一”等大型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较高,如果商家的价格变动已经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即使在一定范围内的波动,也可能引发争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遭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应该截图保存价格变动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证据,向电商平台或者消费者协会举报,并向商家进行相应的索赔。 问:快递运输途中丢失或被冒领,谁来担责? 答: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网购商品,其交付时间通常为收货人的签收时间,此时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才转移至买受人。而在商品签收之前,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出卖人承担。 快递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被冒领,责任承担方也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快递公司在运输、仓储、派送环节因自身管理不善,如包裹丢失、未按规定流程派送导致被冒领,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商家在发货环节出现错误,比如把包裹交给了不可靠的第三方物流,或者填写快递单信息错误等,导致包裹后续出现问题,则商家需要承担责任;若存在第三方故意盗窃快递或者冒领,并且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第三方需承担侵权责任。另外,若因收件人自身原因导致包裹丢失或被冒领,如收件人告知快递员将包裹放于门口后丢失,这种情况下收件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