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电商花式创新不能“套路”消费者
最近,“仅退款”成了网络热搜词。热度不仅在于主流平台电商先后试水“仅退款”业务,更在于不少“套路电商”从中发现商机,利用“仅退款”漏洞,推出“退款得物”等花样百出的新式购物,实则大搞“套路”营销。消费电商本应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消费体验的引擎,近年来却屡屡出现此类潜藏风险的商业模式“创新”,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令人忧心。 这些“套路电商”多以新式购物且让消费者获利的表象吸引用户,安装各类app,其套路不外乎几种:高价零元购+会员返利,利用新会员支付的高价来补贴前期会员的返利,形成资金循环;零元购诱导下载+刷单任务,消费者在刷单过程中会支付商品款项,电商就可暂时占用这些资金,大量的虚假交易数据还可提升电商的知名度,吸引投资;零元购抽奖+会员升级刷单,消费者为了提高会员等级不断刷单,平台不仅获得刷单资金,还收集了大量用户信息;零元购分期返款+拉人刷单,消费者为尽快收回购物款,会积极拉人参与刷单,平台利用新用户的资金支付前期用户的返款。以上所谓的“商业模式创新”,核心都是利用诱饵占用用户资金为己所用,本质上均是以各种网购面目出现的“庞氏骗局”。 此类电商商业模式“创新”成了层出不穷的坑蒙套路,反映出当下电商经营乱象。主流平台电商是线上消费的秩序制造者,他们的一举一动影响着电商行业的整体“气候”。部分新上线平台电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和聚拢用户,“仅退款”等服务看似可以通过提升消费者体验增加平台流量,但因其效果的实现需要依靠商家和消费者双方共同坚守诚信,其中哪怕有一点制度漏洞或有一方不诚信,都可能被“羊毛党”利用,不仅造成商家的损失,破坏市场公平秩序,还会给商家与消费者、平台带来难以调和的矛盾,影响到平台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电商商业模式创新,理应朝向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服务为出发点,更加积极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市场公平等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而作为行业风向标,平台电商更应带头加强创新评估和自律,在推出新政策和创新举措时,充分考虑和评估各方利益,确保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带头推动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内电商目前仍处在快速创新迭代中,监管部门在保障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消费者权益方面应积极作为。解决电商监管滞后问题,需加强对电商的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监管预案。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探讨创新的发展方向和监管策略。对“跑偏”的电商模式创新及时纠正,需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消费互联网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处理,尤其是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7部门: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27部门在京正式启动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在主场活动上,有关部委、行业企业、机构组织、新闻媒体等300多名各界代表,围绕“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主题,分别进行了权威发布、主题发言、案例解说和科普宣传等。公安部发布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介绍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防风险、保健康、促发展”方面工作成果,海关总署介绍强化进出口食品源头管控方面工作成果,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经验做法并介绍“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大力弘扬“诚信”的文化理念,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始终把诚信经营放在首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诚信成为食品行业的基本信条和行动自觉。要持续倡导“尚俭”的良好风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尚俭戒奢成为全社会的文明风尚。要积极营造“共享”的食安氛围,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要积极主动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监管执法,诚信守法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开展舆论监督,增强科学素养,形成浓厚的共治共享氛围。 宣传周期间,有关部委将举办近40场“部委主题日”活动,内容涵盖标准法规宣贯培训、道德诚信文化教育、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打击违法成果展示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贷款办理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发布实施通知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将对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维持正常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风险提示】新手找“陪驾”要当心哪些法律风险
金九银十,很多网络平台上汽车陪驾、陪练的咨询量不断攀升。想要重拾驾驶技能的“本本族”、刚出驾校不敢开车的“菜鸟族”、车况路况不熟练的新车主都希望找一个专业“陪驾”,不仅能积累驾驶经验,而且可保行车安全。然而,汽车陪驾虽然算不上新兴行业,但并未形成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那么,在陪驾服务提供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乱象和法律风险呢? 乱象1陪练不靠谱 法官支招:应设立统一的监管制度 选择陪驾服务,本意是为了将来上路更安全,但如果遇到不靠谱的陪驾教练,带给消费者更多的是安全隐患。 为购车后顺利上路,小陈找到了一家汽车驾驶陪练中心,双方口头约定,每小时陪练服务费为150元。小陈一次性支付了1200元后,陪练中心指派王某指导小陈练车。途中,小陈因超速驾驶,转弯时处理不当翻入路旁水沟,造成自己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查明,陪练人王某仅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并未取得汽车教练员资格。 对于消费者而言,不管是陪驾公司提供的教练,还是个人兼职陪练,最难确定的是他们是否合格,是否有资质从事该项工作。有些陪驾公司招聘的教练员仅要求实际驾龄一年以上,大量的个人兼职陪练因缺少陪驾公司的管理与约束,准入门槛甚至更低。总的来说,市场上不少陪驾教练都未达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不合格者可能无法提供专业的驾驶指导和安全保障。 实际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了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按要求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中规定,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因此,相关部门应严格把控陪驾资质的认定,尽量减少消费者在接受陪驾服务时面临的“两眼一抹黑”,尤其对于大量的个人兼职陪练要设立统一的监管制度。陪驾公司应建立合格的教练员准入门槛,约束管理陪驾人员。消费者在选择陪驾服务时,应核查教练员是否取得驾驶证、取证的年限以及是否发生过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乱象2低价揽客虚假宣传 法官支招:订立书面合同很必要 笔者在“天眼查”网站上检索,看到有上万家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陪驾服务”。很多购物平台、直播网站上也有可提供“带练”“陪驾”服务的店铺,还有很多兼职的个人也在招揽生意。 笔者发现,陪驾价格参差不齐,根据是否需要提供车、用什么车,或者针对停车移库、市区通勤、夜间驾驶、长途驾驶等专项课程进行划分,每小时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定价并无标准。在某平台上,销量最高的是两小时100多元的体验课。但低廉的价格,或许只是“诱饵”。曾有媒体报道,有的陪驾公司宣传“十公里免费”“100元陪驾5小时”等,利用低价招揽客户,但实际陪驾过程中一直在推销套餐或变相收费。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除此之外,有的陪驾公司、平台店铺还存在预交费行为,如设定“预约陪驾需3小时起”的门槛,或“预交10个小时的费用、免费赠送1.5小时学时”的诱导性方式,但一些陪驾公司或个人陪驾多以口头方式约定,存在降低服务质量、任意加价的风险,难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因此,陪驾公司或个人陪练在宣传提供陪驾服务、收取费用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虚假宣传、变相收费等情况。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也应坚持订立书面合同,一旦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形要留存证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乱象3“黑陪驾”私家车、改装车充数 法官支招:应关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众所周知,上路行车最怕车况出问题。然而,不少陪驾员为降低成本,在陪练车上动起歪脑筋。正规公司陪练车需定期保养或更换,花费较高,而私家车、改装车甚至二手车、报废车等因无需更多养车费用,成为一些“黑陪驾”的首选。但这些车在安全性能上难以满足教学需求,还可能因制动系统失灵引发交通事故。 笔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陪驾”时看到,在车辆使用方面,可以自行选择公司车或学员自备车。如果是自备车,由陪练中心或陪练人配带副刹车,不改动车辆5分钟即可完成安装。经询问,多家店铺所谓的公司车也都并非标准的教练车,仅强调车辆带有安装的副刹车。根据国家交通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规定,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的要求和JT/T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已经取得驾驶证寻求陪练的人员尚无专门的身份认定,法律也未专门规定陪驾教练与学员的责任认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驾驶人自行承担的法律风险较大。 如果驾驶员已经取得驾驶证,陪驾过程中使用的是驾驶员的私家车,且驾驶员存在过错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驾驶员使用的是陪驾公司或个人陪驾教练提供的车,驾驶员存在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陪驾教练存在过错,如有妨碍司机正常驾驶、指使、强令司机违法驾驶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造成更严重后果的,甚至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陪驾服务时,应特别关注陪驾车辆是否具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与陪驾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明确服务内容、陪驾时间、行驶里程、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事项。 法官提示:应明确陪驾准入门槛 陪驾服务兴起后仍然存在大量法律风险,需要监管部门、企业、个人协同发力,共同保障陪驾行业的市场秩序,合力维护道路安全。 首先,应积极推动建立行业规范与标准。有关部门应明确陪驾公司与个人兼职陪驾的准入门槛,建立陪驾车辆质量评估制度,确保陪驾教练车符合安全、技术、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大对使用私家车、改装车及二手车、报废车进行陪驾服务的监管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学员和社会公众对陪驾人员的资质、陪驾车辆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其次,陪驾公司应当在经营场所、宣传页面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教练员资质、教练车评估证明等信息,制定陪驾教练的任职资质标准,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个人兼职陪驾教练应积极进行登记备案,主动参加专业培训,为学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保护。 最后,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正规驾校,及时检查私自安装副驾驶刹车的车辆是否具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订立服务合同时,要认真查验陪驾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合同条款,充分了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陪驾教练资质、陪驾车辆质量后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风险提示】不能再让天价修理背刺消费者了
近日广东一女子80元预约了马桶上门疏通服务。实际操作时,维修工称堵塞严重,需要使用强酸疏通,最后要价超过了1000元。最终经过协商,女子实际支付了380元。无独有偶,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北京海淀区的刘先生,家里冰箱坏了,要更换温度传感器。该器件网上报价4.8元,维修方却索要修理费1600元。 修理修配服务本是城市生活中的一项基础服务,是基本的民生需求,其价格透明度和服务规范性理应得到严格保障。然后,修理人员以超低报价揽活、修理服务结束后随意加价漫天要价的价格欺诈现象屡见不鲜,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最后还是免不了被天价修理费“背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秩序。 像马桶疏通遭遇天价,明显不合理。一方面,马桶用强酸疏通是否真的是必要手段,还是仅仅为了提高收费而采取的借口?另一方面,即使确实需要使用强酸,其报价和用量应该合理。从事件细节可知道,女子同意维修师傅使用1瓶报价380元的强酸。但维修师傅却擅自用了3瓶。况且强酸价格也不甚合理。像强酸这种常见的化工产品,一瓶价格一般也就十多元或几十元。可修理人员却1瓶收380元,几乎是10倍暴利了。疏通马桶一次收费1000多元,怎么说也不合生活认知与逻辑,难怪网友说这维修费都够买一个新马桶了。 像疏通马桶这样的活,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修理服务中,维修工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不了解,以及面对突发问题的焦虑心理,加之市场规范性不够,因此才敢随意加价、漫天要价。遇到忍声吞气好说话的顾客,狠狠赚一笔。遇到据理力争硬刚维权的,即便修理价格被拦腰砍一刀,修理方也不吃亏。 小小的修理居然要天价,这既不厚道,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否则视为违法。 消费者遭遇天价修理费“背刺”,暴露出修理修配服务市场监管的缺失。目前,该行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服务质量和价格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不法商家便趁机浑水摸鱼,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因此,加强修理修配服务市场的监管势在必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无照经营、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消费者的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还可更大一点,而不是在修理方要价的基础上双方各让一步,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比如,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标价80元的马桶疏通,最后付了380元;换4.8元的冰箱温度传感器,最后付了近1000元,消费者为普通修理依然付出了不菲的代价。消费者及公众从举报处理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感略显不足。这样的处理恐怕也在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修理方“套路”消费者的气焰。
【风险提示】以为赚得多,却被骗得狠!这样的网络“投资理财”可要当心
“低风险、高回报”“专家带飞、稳赚不赔”“内部消息、平台漏洞”……如此诱惑的“生财之道”是不是很令人心动?要当心!你很有可能已经在不知不觉当中掉入了骗子精心谋划的骗局。 网友荐股投资多收益高?骗局! 今年8月2日,在广东省顺德北滘工作的陈女士(化名)突然收到一陌生“好友”在某网络平台的留言,对方称有意购买陈女士公司的产品。陈女士工作忙碌,为方便沟通,在对方推荐下,她下载了一款聊天软件。连日来,对方通过该聊天软件致电陈女士询问其公司产品的情况,其间不经意透露其有“超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渠道,陈女士听了很好奇,两人详聊了2个多小时后,对方将其拉入了群聊。 8月10日,该网友向陈女士推荐一个交易黄金的股票网址及账号给她。第一次,陈女士按指引投了7000元“试水”,果然该股票一路连涨,收益可观。此时,对方告诉她,投得越多,赚得越多,投超10万元,获7个点的回报……投入超过200万元,收益高达15个点。此时,陈女士心动了,她开始追加投资。其间,她顺利提现了第一笔现金。“收益高,提现快”,尝到甜头的她很快就放下防备,连续不断追加多笔巨额投资到网站的股票账户,账面“收益”相当可观。 “千万别再转账了,这是骗子的圈套。”8月11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北滘派出所的反诈民警接到预警线索后,迅速找到陈女士,打破了她的“发财梦”,反诈民警提醒她极大可能遭遇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并对她进行了反诈宣传。陈女士一开始并不相信,认为自己是正当的投资理财,还准备继续投资,幸好民警及时劝阻,提醒她线上联系该“好友”,却发现无人回应,股票网址也无法进入并提现,她才醒悟过来。 “专家”带飞买期货赚大钱?陷阱! 8月28日,顺德北滘的王女士(化名)到北滘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了。据王女士回忆,7月15日,她经前同事介绍,认识了一位陌生好友,对方透露自己有“专家带飞,内部消息”,并发送了自己近日多张投资期货的盈利截图给她。看到图片上的收益额,王女士颇为心动,对方趁机询问她是否愿意跟着一起赚大钱,王女士欣然答应。于是,对方给她发送了一个链接,引导她下载了指定软件进行交易。 7月16日,王女士通过该平台操作成功进行了第一笔交易,发现账面盈利颇丰,时间短收益高,这让她高兴极了。于是,短短一周里,她连续追加了多笔投资。直到7月30日,她尝试申请提现,平台告知需要先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账后,对方又称其违规操作,要交纳保证金才能提现,此时王女士才意识到被骗。 办案民警提醒,首先网上交友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加入投资理财群,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大师”,冲动跟随投资。此外,网络投资需谨慎,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诱惑,“内幕消息”“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网络投资理财陷阱多。最后,市民要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并要通过正规平台、官方渠道投资理财,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页链接,切勿安装来历不明的投资App,谨防被骗。
商务部: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近日,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北京成功举办,此次的主题为“诚实守信利企惠民”。据了解,宣传月期间,各部门将协同配合,组织各地集中开展14项主题活动。商务部将组织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信用惠民”“银企对接”等特色主题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措施,进一步支持居民消费,助力企业经营,释放信用红利。 活动现场分享了“聚焦正品好货打造诚信品牌”“全程可视化打造全链路食品安全”“信用应用助力家政行业扩容提质”等18个“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发布了“诚信兴商”银企对接成果,中国商业联合会及企业代表发表了诚信倡议。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培育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全面掀起诚信宣传的热潮,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诚信兴商宣传月”自2005年发起以来已经连续举办20年,成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培育的重要平台。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共同举办。
黑龙江哈尔滨:打造19条“诚信示范街”
近日,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局印发《哈尔滨市深入开展“诚信示范一条街”建设工作方案》,与全市9区9县(市)共同发力,重点选择中心步行街、主要商贸街、“网红”早夜市等共19条街区,以“诚”立街、以“信”兴业,建设形成“诚信示范街”矩阵,打造商家诚信经营、信用监管到位、来哈游客和群众消费满意的“城市会客厅”。 据介绍,“诚信示范街”从街面最小“细胞”商家的进驻“入口”,到售后理赔的“出口”,全链条贯彻“诚信”理念,硬件软件“两手抓”。目前,19条街“诚信示范街”的2926家经营主体共同打造聚人气、引流量、兴业态的“网红”打卡地。 准入审核,健全信用信息记录。 按照工作方案,谁管理、谁记录、谁负责,认真审核入驻的经营主体,鼓励发展新兴业态,建立经营主体“经济户口”“信用档案”,整合形成覆盖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 主动承诺,强化诚信经营服务。 引导经营主体向社会做出“诚信承诺”,公示承诺内容,安全生产,明码标价,保证质量,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杜绝消费陷阱和欺诈,经营环境卫生整洁,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公开亮码,深化“码上诚信”应用。 鼓励企业申请“码上诚信”,赋码亮码,消费者扫码即可获取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提高来哈游客和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 柔性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健全市场组织管理,完善硬件配套设施,消费维权措施有力。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经营主体“首违不罚”;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帮助修复信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直至清除出市场。 融媒宣传,营造诚实守信风尚。 通过“守信重诺”公示、抖音直播等形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让人人都成为“信用哈尔滨”的推动者、践行者和宣传者,让每条“诚信示范街”都成为“尔滨”的靓丽名片。 经申报,19条街区分别是道里区中央大街、道里区红专街早市、道外区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南岗区哈师大夜市、香坊区幸福路、平房区建安头道街、松北区世茂大道、呼兰区人民广场、阿城区龙华路、双城区金融街、五常市建设大街、尚志市步行街、巴彦县人民大街、宾县英杰温泉风景区一条街、依兰县越里吉路、延寿县金街、木兰县通江路、通河县人和大街、方正县中央大街。据悉,街区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各类经营主体2926家,是感受“尔滨”历史文化、体验美食购物和旅游休闲的好去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提升“信易贷”工作水平,重点做到“三个加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9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提升“信易贷”工作水平,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金贤东介绍,“信易贷”是解决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项政策工具,推动实现企业“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推动“信易贷”工作由“扩面”向“提质”转变。具体看,有3方面进展——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大幅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促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以清单形式,明确将企业登记注册、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费等74项涉企信用信息纳入归集共享范围,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为银行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打好基础。 二是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快对地方功能重复、运行低效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归并整合,推动形成了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在信用信息查询、融资需求对接、惠企政策直达、融资增信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服务企业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专线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指导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有关银行机构联合开发“信易贷”专项产品,面向具体领域精准供给金融服务。 金贤东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提升“信易贷”工作水平,重点做到“三个加强”。 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加快整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确保年底前完成整合任务。推动整合保留的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管理。推动各地依托地方平台汇聚金融便民惠企政策,力争实现在线办理,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快享。 加强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范围,推动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17类、37项信用信息及时高质共享。加大国家层面“总对总”共享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 加强与金融机构务实合作。金融机构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深度合作,才能把数据价值转化为融资优势。将进一步深化地方平台与银行机构在信息共享、系统对接、数据治理、联合建模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把信用信息真正转化为企业的增信手段。同时,针对特色产业开发专项“信易贷”产品,为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交易方提供信贷支持,激活全产业链条活力。
【风险提示】旅游团“变脸”购物团 揭秘低价游背后的套路
暑期结束,回顾假期,“40元4天3晚游桂林”“低价团转卖游客一人50元”“低价团拒收年轻人”等话题频频登上网络热搜,引发公众热议。 近日,海报新闻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因受网络曝光和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等因素的影响,此类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的旅游乱象近年来变得越发隐蔽,导游和购物店的推销套路也相应更新迭代——从强迫购物转向诱导哄骗,从恐吓辱骂变成轮番“劝茶”,安插卧底、话术洗脑等招数也层出不穷。各种销售套路下,不少中老年游客动辄扫码刷卡几千、上万元,购买了一堆茶叶咖啡、玉器翡翠、乳胶床垫等,事后发现大多是以次充好、暴利溢价的“天坑”。 桂林4日游,40元包吃包住? 今年7月,海南海口的网友“帅大叔”在网上求助,称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桂林4日游的老年旅游团,40元包吃包住。“帅大叔”劝诫母亲,这是个诱导消费的旅游骗局,但母亲不听,执意要去。然而,还没到景点,母亲就因为不购物被中途赶下大巴车,结束了旅程。 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相关旅游公司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后续,文旅部门立案调查,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 为搞清楚旅游团的套路,“帅大叔”参考母亲报名的路线行程,自驾车跟随一个老年团进入桂林的瓦窑小镇景区。他跟着游客进入一家购物店,游客被要求手机关机,销售人员在讲解乳胶床垫、玉器等产品。当他试图拍摄视频取证时,很快被一名工作人员发现,并警告他非本团游客禁止入内。随即,有保安上前大声斥责并让他删除视频后赶紧离开。 一位当地人告诉“帅大叔”,瓦窑小镇平时游客稀少,不接待散客,只服务旅游团,主要是低价老年团。 7月19日,天津某导游辱骂游客“买东西你就是上帝,不买你就是狗屁”的视频在网上传开。内蒙古游客张女士看到这则新闻后,称“这已经算很温和了”,并向海报新闻记者讲述了自己几年前在福建旅游的遭遇。 当时张女士在厦门花198元报名了永定土楼一日游的旅游团,参观结束后,游客们被导游带到了一家玉器店。 “刚一进屋,门就被反锁了。那个人的穿着和做派都很吓人,自称认识某鉴宝大师,也认识黑道的,对我们各种威逼利诱、恫吓辱骂。很多老年人害怕,不敢不买。”张女士称,一个小时的购物环节结束时,旅游团里的四五十人基本都买了玉器,花费少则一两百元、多则几千元。“游客们出来时,一个个如释重负,非常惊恐。” “旅游团强制游客购物”现象长期存在。其中,“零负团费”问题是一个绕不过的坎。所谓“零团费”“负团费”,是指旅行社以等于或低于旅游线路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再从游客购物提成和各种自费项目里赚取利润的现象。 “比如你出去玩一趟成本1000元,但旅行社只收你600元,这样就只能由导游想办法完成差额部分。”曾经多年从事导游职业的赵玲(化名)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零负团费问题是强制购物的起因。” 宣称无强制购物,但却多了“品茶”“喝咖啡”等活动 刘栋(化名)干了20多年的导游,在行业内颇有名气,他对旅游业有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带游客购物的低价旅行团,我不认为哪家旅行社完全没有这种团,只是有很多线路会包装得很隐蔽。”刘栋认为,随着旅行方式的变化,以及短视频自媒体的发展,网络曝光效果更加明显,旅行社的操作手法变得更加谨慎和隐蔽,逐渐向“打擦边球”和“灰色地带”转化。同时,导游的态度也收敛了许多,辱骂、恐吓游客的极端案例有所减少。“比如旅行社对外宣传是纯玩团,事实上也基本是按照纯玩的线路来操作,但会安插少量比较隐蔽的购物点,如果不注意都不一定能察觉。” 近日,海报新闻记者以咨询旅游线路的由头,参照上述张女士的旅游线路,分别致电厦门当地两家旅行社。 从厦门出发到永定土楼、云水谣的一日游,第一家旅行社的客服人员首推318元/人的旅行团,并强调“全程零购物,这是我们的承诺”。 同样的线路,第二家旅行社的客服人员给出的报价是258元/人,也宣称无购物环节。但是,当记者提到“品茶”时,该客户人员立马改口,“有一个小时的喝茶时间,这也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游客可以自由活动,不去参与”。 在记者进一步询问下,第一家旅行社的客服人员才透露还有更便宜的旅行团,“198元单游云水谣、168元单游永定土楼,都有喝咖啡、喝茶环节,当地商户会向游客推销茶叶,但不强制购买。” 针对张女士提到的玉器店遭遇,同样是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第二家旅行社的客服人员才承认,“购买玉器的团我们也有,比如108元单游云水谣,有车售、喝茶的环节,可能会带着到玉器店,买不买随意。” 该客服特别强调,有购物环节是因为线路价格很便宜,“你想想,光门票就要90元。就算不买,现在也不会甩脸色,几年前有这样情况,现在整治管得比较严,没人敢强制购物了,也没有旅行社敢发这种团。” 导游的话术:全程没说一句“必须买”,话里话外都是让你买 近年来,导游和购物店的推销套路也在“迭代升级”,不断更新版本。 资深导游刘栋介绍,在一些出境旅行团或大规模的旅游团里,有的导游会在一车游客中安插一两个“卧底”,专门在游客中制造矛盾、破坏抱团,并引导劝说游客多购物。 今年3月,短视频博主“猛哥猛说”(以下简称猛哥)就遇到了车上推销的情况。他在线下报名了某旅行社的云水谣线路,138元包含大巴费、导游费、景点门票和午餐,旅行社店员还一口咬定:“放心,绝对没有购物点。”但在前往景点的途中,导游不仅推销纳米BS氨糖、银器、面霜等,还在车上给游客着重推介了当地的茶叶、水果干、咖啡、旱烟等。 “原本2个小时的车程,结果3个小时才到服务站。”猛哥在视频中介绍,导游以司机休息、车辆检修为由,要求游客在此停留40分钟,而这个所谓的服务站,其实就是购物点,车上讲到的所有产品在这里都有销售。当车辆再次启程后,恍然醒悟的游客们吐槽:“承诺没有购物点,但转移到车上了,车速还很慢。” 在这趟138元的云水谣旅途中,旅客们在第二个“服务站”又遭遇了中药磨粉的套路。 在中药材摊位前,见猛哥上前咨询石斛,人群中突然出现一位热心大哥搭话,告诉他要打成粉冲水喝。这名热心大哥自称从事康复理疗25年,并以专业口吻介绍:“这是野生的,从断口能看出来,这个很便宜,药房里要卖20多元一克。” 短短几分钟,热心大哥向多名游客推介店内药材,并带头购买了一公斤多的石斛,爽快付款9000多元。同行的一名女游客发觉其中猫腻,当场指出热心大哥是“托”。 除了安插“卧底”和“托”,还有轮番的“洗脑轰炸”。 去年,网友“小齊今天幸运了吗”(以下简称小齊)和妈妈报名福建五日游线路,行程第四天实在忍受不了导游的洗脑式劝买,提前脱团。 “在车上一直讲翡翠,从玄学讲到翡翠,从历史讲到翡翠,从国家发展讲到翡翠,一直在为第四天的自贸区买翡翠做铺垫,好像不买就对不起导游这几天的辛苦服务。”小齊讲述,旅游团里有个阿姨禁不住销售和导游的轮番上阵,花了七万多买了个玉镯子。 小齊发现这些购物店里的商品溢价非常严重,再三叮嘱妈妈不要买东西:“但是中老年人根本抗不住轮番‘轰炸’,她还是花五千多买了个乳胶床垫,我拉都拉不住。” 事后,小齊将导游的话术总结为:全程没说一句“必须得买”,但话里话外都是让你买。她感慨:“真的很反感这种被PUA的感觉。” 随着智能信息技术的发展,有的旅游行业经营者也开始利用其获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信息显示,2021年11月,浙江南浔古镇景区就曾出现擅自采集游客人脸信息的事件。当地检察机关根据游客举报调查发现,无论是在窗口还是自助购票机上购票,游客都要接受人脸数据采集。检方认为,该景区未充分告知游客采集人脸信息的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能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最终,已采集的120余万条人脸识别信息被全部删除。 “这种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在旅游行业已经不是秘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导游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杭州也有类似案例。“有很多出租车司机把游客带到某个丝绸店或茶叶店门口,你明明知道司机拿了老板的钱,他们如何确定游客是哪个司机带来的,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谁才是破解低价旅游团乱象的关键一环? 根据20多年来对行业的观察,刘栋发现,参加低价旅行团的游客主要分为三大类:公司给客户或员工发福利、会销(开会过程中组织旅游购物)、老人群体。 “比如公司老板奖励员工华东四日游,他可能有三种选择:纯玩线路3000元/人,游玩时加自费项目和2个购物点是1000元/人,游玩时加6个购物点的线路完全免费。你是老板你会怎么选?”刘栋介绍,现实中选择纯玩线路的老板最少,选择完全免费线路会担心员工有情绪,大部分老板会选择第二种,“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了这种行业现象的产生。” 刘栋分析,自费报“40元桂林4日游”低价团的游客,大部分是明知道这点费用连车费都不够,也猜到导游会要求购物,但仍然选择报名的,大多数就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旅游团里肯定有别人买,只要我不买就行。“所以为了揽客容易,旅行社专门推出低价旅游线路,再让导游去挣钱。一旦出问题,大部分都是导游顶在前面承担责任。” 从导游的立场来看,他们也深知“风险越大、收益越大”。曾经从事导游多年的赵玲(化名)告诉记者,国内不同区域、不同城市对导游的薪酬奖励区别较大,“比如泰山的地接导游,接团有保底费用,一天最差也能赚几百块,即使拿不到提成也不会抱怨,但在有的省份或者景区,地接导游没有保底费用,只能努力让游客多购物来赚取提成。” “只要没被曝光,通过和购物店分成,他们的经济收入往往比带纯玩线路的导游高得多。”刘栋表示,游客、旅行社、导游博弈的结果,往往是游客受伤,其中老年人占比最大。 既然如此,有没有可能通过改变相关薪酬模式,减少甚至杜绝导游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况呢?刘栋对此的看法是很难,“尽管媒体长期关注、曝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想了很多办法、用了很多方式,但仍然没法彻底解决,就是因为这背后有利益。” “经常出现这类问题的有云南、海南、广西等几个省份,地方经济对旅游的依赖度相对偏高,有些地方的旅游主管部门长期以来都有按带客人数奖励旅行社的政策,而不是按旅游的质量和满意度奖励。”刘栋认为,这项规定在客观上造成了旅行社之间为拉人头而打价格战。旅行社只要能拉来大量游客,就能从当地购物店老板手里拿到提成,加上景点所在地政府的奖励,即便揽客价低于成本,也能通过提成和奖励补齐,还能有所盈利。 旅行社、导游、购物店等多方利益交织,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庞大利益网。在这张错综复杂的利益网中,谁才是破解低价旅游团乱象的关键一环? 刘栋认为,低价旅游团推销购物乱象的形成,既有市场需求、提成刺激、游客贪便宜等市场因素,导致多方利益交织纵横,也有一些地方旅游部门引导不当、监管法规更新不及时等政策原因,而要想解决乱象,或许可以从提高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入手破局。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要求是30万,质量保证金20万,因此只需要50万就能开一家旅行社,出了问题最多扣20万的质量保证金。”刘栋告诉海报新闻记者,2009年1月公布实施的《旅行社条例》至今已有15年。这15年来消费水平和旅行社收入都涨了很多倍,质量保证金却一直没有提高,即便保证金因违规被冻结,对旅行社的制约和威慑力也很小。“很多老板都注册好几家旅行社(备用),一家被查处就立马换个壳子,原班人马继续经营。” 对此,刘栋建议,将旅行社注册质量保证金提高到500万,“一旦出事冻结资金,旅行社违规操作的风险和代价要大得多。”,刘栋同时还建议,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也应尽快调整引导政策,改“带客人数”奖励为“质量和满意度”奖励,引导相关从业者转变经营理念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