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加强就业援助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据人社部消息,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就业援助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严防从业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通知》提出,加快健全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推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持续增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就业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援助对象范围,畅通申请认定渠道,动态掌握帮扶需求,加强分类精准帮扶,做好跟踪服务管理,挖掘创造适合大龄人员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二是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做好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三是压实就业援助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制定、实施经办、统计监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就业援助工作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要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和就业援助衔接。残联组织要做好残疾人就业需求摸排、岗位开发和就业服务等工作。要强化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鼓励市场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援助,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机构联动,全面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效能。
辽宁沈阳:首届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评选结果出炉
近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评选结果,20个案例获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 首届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秀信用案例评选活动于2024年9月正式启动,在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7+1”个城市(地区)积极参与了都市圈信用案例申报工作。经过组委会初步遴选、评审打分、集体审议等,最终评选出《建立沈阳特色社会信用标准化体系》《推行“承诺+”沈阳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等20个优秀信用案例,案例充分展示出各地区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发掘出各地区各行业积极推动信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经验,营造了都市圈经验共鉴、成果共促的良好氛围,对促进都市圈一体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风险提示】理性对待促销,谨防消费陷阱
随着“双十二”日益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及线下商家纷纷推出打折、优惠等促销活动。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二”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促销诱惑,谨防消费陷阱。同时,呼吁电商平台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留心促销规则,警惕低价陷阱。价格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促销因素,各大网站平台以红包、补贴、满减、打折等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算不清”,虚标“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要理性参与,货比三家,应从成交记录、订单评价等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对于最低价、甩卖、清仓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对比平时销售价格,甄别“低价”是“真优惠”还是“真套路”,警惕价格陷阱。 保留相关证据,谨防消费欺诈。对于近年来最火爆的“网络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消费者要谨慎选择网络平台和购物渠道。建议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不能仅仅只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欢和信任而盲目消费,下单前应充分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真实信息,不要被直播间渲染的“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商品短缺氛围所蒙蔽,盲目冲动消费。对于相关的购物链接要确认其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 选择正规商家,安全放心消费。除了京东、淘宝、唯品会等传统电商平台作为活动主力外,抖音、快手等平台近年来也加入到“双十二”购物节直播带货的大军。消费者不能只看促销力度,而是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第三方购物平台,以及品牌优秀的官方网店。在线下消费时,也要选择正规可靠的商家。这样,才能买得放心、用得安全。 保留购物票证,理性合法维权。不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应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例如:保留好发票收据和与商家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相应凭证。如果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可先行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未来五年财险业发展规划,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强调,要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同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 行动方案提出,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丰富新能源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引导行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数智化转型。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 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机制。丰富研发、中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保险供给。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着力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推动构建涵盖基础层、扩展层、补充层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 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扩大境内外再保险市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探索监管规则互认。探索相关财险业务互联互通,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
广东专项整治涉企“三乱两多”问题 靶向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1至10月,全省共查处‘三乱两多’问题2434个,处分1787人,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3855个,健全完善制度940项……”这是广东省纪委监委聚焦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拖欠企业账款多、限制竞争条款多“三乱两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广东省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开展涉企“三乱两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朝气蓬勃的发展环境。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既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信心,又损害营商环境。”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坚决查处了一批侵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今年5月,阳春市纪委监委陆续收到关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某应涉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经查,杨某应利用担任阳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款支付等方面对企业“吃拿卡要”,先后多次非法索取、收受财物57万余元,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杨某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州市纪委监委紧盯破坏营商环境有关腐败问题,优化“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强化办案攻坚,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和专项接访、挂牌督办、指定管辖、提级办理、专班攻坚等,先后查办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陈某通过招标代理项目收受贿赂、广州农商银行某分行原副行长黎某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破坏营商环境等一批典型案例。 中山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市原经济贸易局局长谢某球严重违纪违法案过程中,发现谢某球指使下属以收取“名牌名标宣传费”的名义,向镇街和企业摊派款项64.5万元,作为单位“小金库”资金。谢某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省纪委监委督促东莞市全面清退部分镇街向企业违规收取的“协作服务款”,为337家企业节省开支、减轻负担;推动省市场监管局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督促退还违规收费1853万余元。深圳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发改委印发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方案,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监督,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 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头痛事”。广东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监督,严查涉及拖欠企业账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韶关市始兴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桃源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某清违纪违法案,推动桃源村结清拖欠施工方7年的工程款3.7万元。惠州市惠阳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镇隆镇党委原书记陈某借偿还拖欠企业工程款之机,向企业索取好处费问题。 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挥牵头作用,有序推进排查起底、存量欠账清理、化解新增线索等工作,结合实际采取重点推进小额拖欠线索清偿、分类化解大额欠款等举措,系统推动全省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化解欠款投诉线索1164件,涉及金额超亿元。河源市东源县纪委监委针对某镇政府拖欠某环境科技企业处置固体废物费用1800多万元的问题,推动镇政府与相关非法倾倒固废的责任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已为企业追赔1376万元。梅州市五华县某保洁服务公司是当地一家小企业,由于某镇中心卫生院长期拖欠其28万余元账款,面临很大经营风险,经督促整治后欠款得到清偿。 日前,某国内知名服装上市公司在东莞市中标700多万元标的的服装团购项目。此前,该企业负责人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在东莞投标时,有的招标单位在招标书中设置了倾向性、限制性条款,导致他们公司屡投不中。东莞市纪委监委加大力度惩治政商勾连腐败问题,开展行政审批窗口“微腐败”整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招投标市场生态好转。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限制竞争条款多问题,大力纠治招投标领域乱象,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佛山市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评标专家收受贿赂等问题,今年以来共留置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人员69人,重点查处的顺德区原区长区某明、市投资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刘某林等,都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湛江市纪委监委牵头协同公安、发改、自然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开展招投标乱象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及腐败等问题,立案查处公职人员35人。江门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蓬江区城管局黄某山要求招标代理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帮助特定关系人中标,收受好处费174万元的问题。 查是基础,改是关键。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等,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佛山市纪委监委向市委建议将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纳入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推动出台相关系列制度,强化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监理”五类关键人群和招投标事项权力集中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管。湛江市纪委监委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管人员缺位、失职渎职等问题,制定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管人员监督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建立监管人员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优化,工程项目全领域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线上操作,全流程信息留痕。 “良好的政治生态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企业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开展重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风险提示】“100%山羊绒衫”0羊绒:虚假宣传寒了冬日,也寒了人心
羽绒服刚刚出事,羊绒衫也陷入争议。据《扬子晚报》12月5日报道,苏州的戚先生以188元的价格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件标称为“100%山羊绒”的针织衫,收到的却是100%绵羊毛的产品。所谓的羊绒衫,变成了“0羊绒”的羊毛衫,戚先生颇为气愤:“是羊毛就标羊毛,不能骗人啊。” 戚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除了不久前的“羽绒骗局”外,还有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纯银饰品”经检测后发现为合金材质,以及消费者购买的“进口奶粉”实为国产贴牌等情况。近年来,商家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问题频发,让不少消费者深感忧虑。羊绒衫变成羊毛衫,不仅让冬日寒冷,更让消费者寒心。 首先应当明确,商家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面临着违法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戚先生不接受平台提出的“仅退款”的处罚完全合理,或者说,“仅退款”这样的力度无异于鼓励更多的虚假宣传。毕竟像戚先生这样自费检测的人是少数,概率小、处罚小,那就会有更多商家铤而走险、跨越红线。 此外,商家应当意识到,消费者的信任一旦破裂就难复原。在追求商业利益的路上,一旦企业失了良心,就会失去人心,此前因为虚假宣传而跌落神坛的钟薛高就是前车之鉴。而且,这种不信任甚至会影响整个市场。据《在线虚假评论对消费者购买决策影响研究》,消费者在面对虚假信息较多的购物环境时,会花费更多时间阅读评论,从而显著影响购买欲望。 同时,商家的不诚信也会伤害自己赖以生存的电商平台。频繁发生的欺诈事件会让消费者对电商平台产生畏惧和抵触心理,导致购物意愿下降。普华永道《2023全球消费者信任调查》指出,超过一半的消费者(54%)选择在实体店购物或在店内取货,主要因为他们可以亲自检查产品是否破损或有问题。换言之,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缺失,会直接促使他们转向实体店购买。 诚然,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买商品时也应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和常识。188元的价格,显然与真正的山羊绒衫市场价格相去甚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应该为此买单。毕竟,无论是高价还是低价商品,消费者都有权获得与商品描述相符的产品。 电商平台作为连接商家和消费者的桥梁,有责任对商家上传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除此之外,政府增强监管、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也已然是老生常谈。但处罚力度仍需加大,减少商家获得高利润的可能才能够有效遏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的乱象。当然,只靠外界监管也是不够的,根本问题仍在于商家的诚信缺失。尊重消费者权益、树立社会责任感不仅是长久之计、也是基本准则。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虚假宣传透支的是消费者的信任、损害的是市场的环境、践踏的是基本的道德原则。期待未来,每位消费者都可以在电商平台上放心选购,轻松地获得一件既实惠又保暖的羊绒衫——商品的真材实料不仅能够温暖身体,更能温暖人心。
海关总署:强化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近日,海关总署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出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在日前举行的吹风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这16条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即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 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如,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同时,推动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供油等“保税+”新业态发展,如,支持扩大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这些措施目的就是一个:进一步挖掘外贸增量,做大外贸总盘子。 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在优进方面,重点是保障能矿产品和农食产品进口。如,持续深化能源资源商品检验模式改革,稳步扩大进口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推动肉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在优出方面,主要是进一步便利汽车出口,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等。如,在出口农食产品等领域探索开展“批次检验”试点工作,加大对外磋商和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这些对稳住外贸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如,促进高级认证企业享惠升级,强化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持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建设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利用水平;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同时,在优化海关展会监管模式、便利企业商务人员跨境往来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这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包括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升跨境物流效率等方面措施。如开展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改革优化,深入推进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应用,加快推进“组合港”业务模式优化,扩大“离港确认”适用范围和应用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联动接卸”;深化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不断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产品范围,提升查检效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这次出台16条措施,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进一步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具体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九个字‘优流程、简手续、提效能’。”林少滨说,目前,有进出口经营实绩的企业超过63万家,这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专门围绕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做了相应安排。
【风险提示】天降扶贫资金和补助?当心成为电诈帮凶
近日,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多起以“领取巨额扶贫金”为名义的诈骗案件。诈骗团伙为将诈骗来的赃款转移,大肆寻找中老年人,以发放扶贫金的名义索要其银行账户,并要求将收到的钱取现后转存到其他银行卡中,从而实现诈骗赃款的转移,导致中老年人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2024年10月15日,薛某(男,现年52岁,霍州市人)在手机微信添加了一个陌生微信好友。此人给薛某发了一个乡村振兴扶贫的链接,让薛某通过链接下载“大业追梦”App。该App“工作人员”以给薛某讲课形式称,能给薛某提现168万元的扶贫资金。当薛某操作完成后发现无法提现,该“工作人员”又称需要提高薛某的银行卡流水,让薛某将自己的另外三张银行卡及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对方再给薛某的银行卡里转账,然后让薛某将钱提现出来后打入指定的银行卡中,以此可以增加薛某的银行卡流水。薛某先后共转账165000元。薛某通过在该App每日签到非法获利1200余元,后被诈骗分子微信拉黑,薛某贪图巨额利益诱惑,成为涉诈分子“洗钱”的工具人。薛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霍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8月24日,郭某(男,现年59岁,霍州市人)在手机微信上添加一名陌生人为好友,在微信聊天时收到对方发来的一份“国家乡村振兴局密函”。郭某随后联系密函上的“工作人员”,被对方邀请进入到所谓“国家乡村振兴局”App。对方谎称经过大数据审核,郭某符合发放“补助”标准为279万元,并给郭某买了到合肥的往返机票。在合肥约好的地方见面后,对方称因郭某的银行卡流水少,这笔资金容易被银行封控。随后对方利用郭某的银行卡进行多次转账刷流水72万余元,后被诈骗分子微信拉黑。刘某贪图巨额利益诱惑,成为涉诈分子“洗钱”的工具人。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霍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1.收到此类扶贫“政策”文件时,一定要从官方平台向有关部门致电求证,不要轻信网上非官方的报道信息。 2.收到陌生快递要保持警惕,遇到陌生二维码、陌生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或点击,更不能下载来历不明的App,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3.诈骗分子常以“补缴个人所得税”“修复征信”“验证身份”等托词要求受害者向指定账户转账,声称需要先行垫付资金,后续才能进行“发放补贴”“退费”。凡是使用此类说辞的,一定是诈骗! 4.请广大群众妥善看管、保存好自己的医保卡和银行卡,不要出租、出借,不要帮助陌生人流转资金。请提高警惕,擦亮双眼,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如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警。
教育部:严查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行为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在广东广州召开。会议强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坚决打击“劣币驱逐良币”,校外培训市场得到有效治理。要不断强化校外培训法治思维,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指出,“双减”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统筹“双减”和“双升”,提升校内教育质量,提升校外治理水平,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进“双减”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不断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凝聚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合力。要严肃查处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出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举办社会性竞赛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当心,别上了“统筹险”的当!
据报道,近期有很多车主通过电话热线反映,他们本打算购买车辆商业险,买到手的却是所谓的“统筹险”,并且发生事故后无法获得理赔。这些出售“统筹险”的公司甚至打着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旗号,以混淆视听、谋取利益。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统筹险”并非正规保险产品,从未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正规的保险公司也不允许参与所谓的“统筹险”业务经营。此类“高仿车险”业务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车主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投保车险变成“统筹” 据报道,近日,山西李先生的车险即将到期,一位自称是“人保”车险业务员的人联络他说,从他那里买车险价格更低。李先生交完钱才发现,只有交强险是人保财险的,商业险却变成了所谓的“统筹”合同,销售方是“国昌(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无独有偶。江苏的韩先生,被一名自称是“平安车险”的人联系,以优惠价格吸引他购买车险。支付了4000多元后,韩先生发现自己买的是“平安创惠(海南)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提供的“车辆统筹服务”,韩先生要求对方退款,对方却只退了70%。韩先生查收款方才发现,该公司在他付款的前一天刚刚注册。 类似的套路在“统筹险”的销售模式中十分常见。这些销售中介打着正规保险公司的幌子,利用低价优势,向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等商业保费较高的群体扩散,有的甚至通过保险中介卖给普通车主,涉及范围不断扩大。记者在企查查经营范围中以“交通安全统筹”为关键词搜索,近3年来(2022年1月至今),共有371家类似企业成立,远超此前数量。其中,多家公司名称中含有“大地”“平安”“国寿”“众安”“众保”等字样。最新数据显示,像这样名为“统筹”实则变相销售违规保险的公司已经超过2000家。 “所谓的‘统筹险’并非正规的保险产品,而是一种原本限于运输企业内部互助的机制,每位成员缴纳一定费用,事故司机可从这笔费用中获取赔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很多企业注册机动车安全统筹业务,通过销售中介在各地销售此类产品,混淆视听。这些公司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中介,它们更像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的组织者,通过销售所谓的“统筹险”来谋取利益。 出险后无法获得理赔 近年来,有关“统筹险”的纠纷时有发生。不久前,福建省永泰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显示,2023年2月,鄢某与余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永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鄢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余某承担次要责任。余某为某制砂公司驾驶员,其公司为重型自卸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深圳某安全统筹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互助统筹100万元。事故发生后,该制砂公司赔偿鄢某的家人死亡赔偿金等49万元(包含保险公司赔付的18万元交强险)。后制砂公司向永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统筹公司对交强险不足的31万元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永泰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安全统筹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互助制度,不属于保险。安全统筹中的机动车辆统筹单实质上是普通商事合同,并非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不属于保险法的调整范围,不适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有关规定,应按一般合同纠纷确定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最终,永泰法院对这起涉及安全统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按一般合同确定管辖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案例中,已有法院将车辆安全统筹合同判为无效合同。2022年7月,河北沧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项典型案例显示,该案认定,机动车辆安全互助统筹保险并不能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认定的保险合同,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无法替代被告完全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商业保险。”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也就是为什么事故发生后,相关赔偿并不能按照保险赔偿标准和规范来进行,导致法律诉讼频发。这类行为严重损害了车主的个人利益,还破坏了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甚至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信任度。 到底应该谁来管?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曾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但两年过去,为何安全统筹业务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还在最近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这背后,一方面是消费者不了解或者贪便宜,甚至可能被误导。近几年,运营车辆投保难、保费高的问题一直备受消费者关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统筹服务公司打擦边球,在监管所不能及的灰色地带冒充正规的保险产品。 “这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前监管缺位的问题。”龙格进一步对记者表示,在安全统筹业务的监管中,一些“统筹公司”仅利用“一网通办”便民服务,通过书面提交资料便成立公司,且不在注册地运营,使得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即使收到投诉举报,也只能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无法直接注销其营业执照。于金融监管部门而言,这不属于其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业务范畴,因此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此外,相关部门可能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导致在监管过程中出现空白和漏洞。 亟须引起重视 如何规范规模日益增长的交通安全统筹市场,减少消费者被误导购入“高仿车险”? “尽快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乃至经济执法部门等的协商研讨和通力合作。”在王国军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把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入口关,还需多方发力,打好‘组合拳’。”龙格建议,一是要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金融监管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共同打击“冒牌车险”等违法行为。二是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此类“冒牌业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监管要求,同时,加大对违规销售“冒牌车险”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三是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同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遇到违规行为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四是加强行业自律与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建立行业协会或相关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同时,加强市场监测与预警,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通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