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
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信用联合奖惩格局初步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 李超表示,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设计。 严格目录清单管理。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失信惩戒措施内容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了公共管理机构不得超出清单所列范围采取失信惩戒措施。2022年和2024年,国家发改委根据最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抓好《目录》《清单》落实,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开展税务登记、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的重要基础。针对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中还存在的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权责,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各方面普遍关心的一项工作。我们将制定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综合性政策文件,研究规范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渠道,统筹失信信息分类和修复规则,强化各部门信用修复系统协同联动,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近期,《社会信用建设法》已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们将抓紧修改完善并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建设法治基础。 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行动计划》落实,凝聚合力解决难点堵点卡点问题,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风险提示】货不对板霸王条款 警惕“囤旅游”成预付费新陷阱
当前在旅游市场上火爆的“囤旅游”存在不少消费纠纷。问题多聚焦于:买后预约难,兑换门槛多,产品使用规则解释随意,商家擅自退单退款,平台监管不严…… 不难发现,号称可“先囤货、后预约、随时退”的“囤”类旅游产品,也可算作预付式消费的一种。既是同根连枝,那就难免会染上同样的“病”——货不对板、霸王条款、退费维权“两难”等,可以说,预付费存在的问题,“囤旅游”几乎都能沾上边,若继续放任不管,它有可能沦为新的预付式“消费陷阱”。事实上,从眼下激增的投诉量可见,这并非危言耸听。 细数各类“囤旅游”产品的投诉,规则不清、责任不明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现实中,固然有不少消费者是未看清约束条款而产生误会,但一些过于复杂或藏着掖着的规则限制,更像是暗地里“使绊子”,让本就处于信息弱势方的消费者,等到吃亏了才后知后觉。对此,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是底线,说白了,那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应提前说清楚、讲明白。这仅靠商家自觉显然不够,还得用规则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以监管约束商家具体行为。 当然,“病症”相似,也意味着“药方”可以通用。目前,多部门出手整治预付费乱象,相关法规也进一步细化,如最高法近日明确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让霸王条款再也“霸道不起来”。这些“诊治手段”,也不妨拿到“囤旅游”试试。
北京:信用报告将助中小企业更快融资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24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获悉,在去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20个领域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和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基础上,今年专用信用报告覆盖领域将扩展至42个,尤其将助力中小企业更快融资。 信用报告将助中小企业更快融资 去年,全市实施了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创新改革,一份报告破解市场主体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繁、难等问题。自去年9月实施后,企业下载了6600余份专用信用报告,相关单位也向企业主动推送2.1万份。 今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了18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就包括扩大专用信用报告覆盖领域。“此前主要面向企业的上市服务,今年还将研究面向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专用信用报告,丰富向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的数据服务。”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计划,专用信用报告将在今年9月进行深化和拓展:替代领域从之前的20个领域拓展至42个领域,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报告主体范围在此前市场主体之外,还增加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社会组织等非市场主体;适用领域方面,也将在金融、商务经营、行政管理等场景引导市场主体按需求申请专用信用报告;通过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推送报告领取信息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服务。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为一 信用也能变成“真金白银”,帮企业化解资金周转难题。此前,北京市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国家清单”24类数据、“北京清单”14类数据全部对接共享,为中小企业精准“画像”,为50余家北京地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1.8亿余次。 作为北京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已经吸引金融机构306家入驻,发布金融产品1075个,授权企业6.1万家。记者获悉,今年北京市将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各个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将整合为一,更方便企业融资。 企业经营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记录如果一直跟着企业,则会影响后续投标等经营活动。如何帮助改过自新的企业“摘帽”? 此前,北京市已经形成纵向三级审核机制和“多口受理、协同处理、一次办成”横向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为5万余家企业实现了信用修复,其中10112家企业在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实现“一次申请,同步撤下”。根据今年的任务,北京市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与异议申诉处理,实现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 同时,今年北京也将组织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全面完成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分类治理,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信用医疗已覆盖28家医院 挂号、做检查、取药,按照现在的就医流程,每进行一步都需要患者在自助机或者人工窗口缴一次费。但如果换成信用就医,患者取号后,无需排队缴费便能进入诊疗、检查、取药等环节,离院后48小时内线上支付完成还款即可。 目前,石景山、东城、密云、丰台、通州、房山、海淀、西城等区已开展“信用+医疗”工作,覆盖28家市区属医疗机构,注册用户26万人,服务患者39.3万人次,二次以上重复使用患者占比82.4%。 信用的用处不只是医疗领域。“信用+地铁智慧安检”对信用良好的乘客免于安检、快速进站,如今注册用户9.5万人,进站时间缩短60%。 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北京市将继续支持社会机构推进“信用+家政”“信用+出行”“信用+文化艺术类培训”等应用,推进信用数据专区建设,完善社会化信用评价机制建设,支持社会机构拓展更多的“信用+”应用场景。
【风险提示】严防各类招聘收费,警惕用人单位合同陷阱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关键期,在毕业生满怀热情忙于投简历、面试之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躁动”起来,打着招聘的幌子挖坑设陷,致使诈骗钱财、盗用信息、诱导犯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对此,教育部近日发布高校毕业生求职提示,提醒毕业生要增强风险防范、信息安全和依法维权等意识,防止跌入各类求职陷阱。如在求职中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中介虚假招聘频发 “想要一毕业就轻松拿高薪吗?”“选我们,职场升职加薪快!”……在求职市场上,这类充满诱惑力的宣传语总能吸引不少“涉世未深”毕业生的目光。 但实际上,看似待遇丰厚的招聘背后,隐藏的可能是非法职业中介的虚假招聘陷阱。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一些没有资质或冒用、伪造资质的“黑中介”经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他们以“拿高薪”“升职快”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毕业生钱财。比如,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还有的非法中介向求职者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就业岗位,但须交纳相关服务费用,此类“付费内推”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和欺诈,求职者难以主张自身权益。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导求职者参与违法行为。比如,有的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事先编造的招工信息,以“高薪急聘”“学历不限”等字眼诱导求职者逐步暴露个人信息、下载刷单App,骗取求职者钱财。还有的以“勤工俭学”“招聘兼职”“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求职者落入传销组织圈套。 对此,教育部提醒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识别就业陷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如果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求职,应选择诚信可靠、经营规范的服务机构,核实中介机构或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同时,高校毕业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以及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多渠道甄别,不随意打开陌生招聘网址链接,不盲目轻信一些职业中介所谓的“求职捷径”,警惕潜在的“高薪骗局”。一旦在求职中遭遇此类情况,应立即求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严防各类招聘收费陷阱 “入职前需要先交一些押金,等办好入职手续就退还。”“单位需要为新员工统一购置新工服,要先交服装费。”……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常以招聘为名变相向求职者收取各类费用,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以押金、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收费,再以各种苛刻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费用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 还有的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名变相招生,要求入职者付费参加入职或考证培训,一旦收取费用便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承诺,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者要先交钱才能够安排入职,求职者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如果交费一定要求相关机构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当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利用毕业生初入职场、求职心切等特点,设置培训贷、购车贷、美容贷等新型招聘陷阱。 以培训贷为例,2023年5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2023年第1号预警显示:“培训贷”骗局时有发生,且呈上升态势。个别不良培训类机构以只要报名参加培训课程就提供兼职与就业机会、学费可以分期付款等承诺,诱导学生在网络贷款平台进行借贷。但课程开始后,学生并未得到机构承诺的兼职或就业机会,而且面临退费困难和高利贷风险。 对此,教育部提示,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所谓“边学边赚钱”“先学后付”等诱惑贷款的承诺,更不要在陌生网络平台注册信息、转账汇款及办理贷款等,避免落入培训贷等各类招聘陷阱。 警惕用人单位合同陷阱 对于广大求职者而言,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工作终于有了着落。但实践中,却有个别用人单位出于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等目的,在和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设置“猫腻”合同陷阱,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 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仅与求职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用人单位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还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霸王条款”,要求员工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当毕业生到岗工作后,一旦和用人单位出现争议,就可能被用人单位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相关条款为由,拖欠或拒发薪酬。 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慎重对待,不可草率签订。同时,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核实清楚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比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合同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掉入陷阱,难以维权。若因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订立协议,一旦遇到纠纷应及时寻求有关部门帮助,通过正规渠道予以妥善解决。
【风险提示】鬼秤”8斤称出18斤,商家良心比榴莲还“臭”
近日,广西南宁路边摊现“鬼秤”,顾客找摊贩购买的18斤榴莲复秤仅8斤,随后顾客与摊贩理论,摊贩嘲讽顾客并倒地不起。据报道,6月8日,南宁市监局对该摊贩做出行政处罚: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 诚信经营本应是营商的底色,然而,利益熏心导向下的缺斤少两行为,却让诚信黯然失色。此次失信摊贩被惩治,也是向社会亮剑——在诚信上“缺斤少两”,无异于自毁长城。 须知,诚信的地基一旦垮掉,消费者的便很再次建立信任。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实打实花了钱,满心欢喜购买商品,最后却少了斤两、丢了品质。恐怕,没有消费者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欺骗。缺斤少两的行为,不仅会降低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长期以往还会使他们对整个市场失去信心。富兰克林说过:“失足,你可能马上复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全国各地被揭发出来的“鬼秤”事件,使得人们忧心忡忡,难道出个门还得随身带秤吗? 诚信缺失戳中了消费者的心,也将枪口指向其他无辜的经营者。“鬼秤”是对整个市场营商环境的破坏,任由其发展,会动摇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让那些老实做生意的商贩遭受波连,遗憾退场,最终一堆“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市场交易应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商家和消费者都应该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到明码标价、诚信公开,才是对彼此最起码的尊重。许多市场设立的公平秤就值得借鉴推广。必须让商品重量更公开透明,让市场环境更公平诚信,从而营造消费者信任、商家自律、信息透明的市场氛围。 法律应该充当好“铠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权,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市场监督部门也应履行职责,为消费者保驾护航,杜绝成为不良商家的“保护伞”,营造正义市场氛围的洁净蓝天。 “利欲熏心”的风气,永远吹不出百业兴旺的“花朵”。诚信待客,才是使生意长红的“绵绵春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1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20-2024年)》收关年。由京津冀共同编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发布,于今年在京津冀三地同步实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身份标识,是组织机构的“数字身份证”,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基础,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石。采访人员从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获悉,京津冀地区组织机构数量持续平稳增长,截至2024年5月底,京津冀统一代码赋码总量超过1800万家,约占全国组织机构数量的9.8%。 两项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准的制定为跨地域、跨部门、跨平台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资源提供统一、规范保障,为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加强行政管理、实施信用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对政府部门间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深度业务协同开展,充分发挥政务监管效能,助力信用信息跨区域互认构建和谐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数据互通联动的“一体化”格局,以及营造良性社会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九部门: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提出25项具体措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据悉,在促进供需对接方面,方案提出,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及时发布就业用工信息,拓展脱贫人口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渠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家政服务供给。 在加强品牌培育方面,方案提出,培育家政兴农特色劳务品牌,提高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鼓励更多家政兴农劳务品牌参与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征集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吸引脱贫人口从事家政服务业,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加务工收入。 在加大帮扶力度方面,方案提出,指导各地围绕家政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帮助脱贫人口通过家政劳务品牌就业,落实各项奖补政策。进一步精简脱贫人口享受补贴补助的申请手续,简化工作流程,继续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业的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加大对家政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指导各地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序落实持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居住地医疗保险工作,创造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家政信用查”与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联通,促进“家政信用查”与地方家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通。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上进行实名认证,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探索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风险提示】免密支付存隐患 谨防“便捷”变“踩坑”
当前,我国网购用户已超9亿人,越来越便捷的支付手段让网络消费体验更加“丝滑”。但免密支付、自动续费等方式在简化付款流程的同时,也成为一些平台“套路”消费者的手段,暗藏诱导消费陷阱。如何避免支付“便捷”变“踩坑”?怎样才能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免密隐患不容忽视 近期,消费者李女士在查看支付宝收支明细时,发现一笔来路不明的自动扣款,与客服沟通后得知,是因为点击了某购物平台上的抽奖链接,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后被自动扣款。未购买任何服务却因免密支付“被消费”,李女士气不过,投诉到中消协,追回了扣款。 李女士的遭遇不是个案。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免密支付、自动扣款已成为诱导消费的主要元凶。一些网络保险销售广告以低价或免费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购买或体验后连续自动扣款;有的短视频平台推送离奇浮夸的“微短剧”,以极低价格诱导观众观看并默认开通免密支付,自动播放下一集并按集扣费。 截至5月末,在网络投诉平台“黑猫投诉”的累积案例中,有近5万条投诉中包含搜索词“免密支付”,涉及众多网络平台和应用。大量投诉反映用户在不知情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私自”开通免密支付,也有用户在不知情时被免密扣款、盗刷。 江苏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成员、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韬认为,免密支付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减少支付过程中的繁琐操作。然而,不少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免密”,甚至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留心套路小心“坑” 为推广免密支付、自动续费,不少网站和商家花样百出,消费者要留心这些套路,避免“踩坑”。 警惕默认勾选开通,以防扣款“悄无声息”——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魏先生最近查了下支付宝,意外发现自己居然与打车平台、共享单车租车平台、停车服务平台、电商平台等10多家机构,签约了免密支付或自动扣款的服务。 专家提醒,一些网站或应用在支付页面,常常自动勾选开通免密支付选项,并用“0元下单”“极速付款”等模糊表述误导客户,而相关免密支付提示字体小、颜色浅,用户稍不留神就会“被同意”。 小心“价格刺客”,远离首月低价、次月高价—— 免密支付通常和自动续费绑定开通,支付渠道可不验证会员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等信息,从用户绑定的账户中直接扣划下一个周期的费用。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的留言中发现,有网友用0.88元购买了某音乐类App首月会员,并默认自动续费,次月被自动扣款时才发现会员价格变成每月15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相较于显眼的首月开通价格,自动续费说明和次月价格往往不明显,稍不注意极有可能忽视。不少消费者次月按高价自动扣费时,才发现价格相差较大。 切记逐个端口关闭,解除免密支付莫嫌烦—— 与简单几步便开通相比,免密支付的解约相对复杂。个别平台或应用中,消费者要想取消免密支付,还会被以询问关闭理由、承诺持续改进等一再“挽留”,自动续费更是一键开通、N键取消。 北京的庄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开通某网盘包月会员,并立刻通过App关闭了自动续费,可次月仍收到了扣费消息。联系客服后得知,除了在App上取消续费,如果通过苹果订阅渠道开通的,还需要在苹果账号中退订;如果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购买,则要到相应App中进行取消操作。 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是否使用免密支付、自动续费的决定权在消费者,默认或诱导开通、设置小字条款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刘俊海说,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点细化了经营者义务,对自动续费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也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提供免密支付服务。 根据条例,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近日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针对网络消费可能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更好维护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提高警惕和加强自我保护也很重要。专家表示,目前支持免密支付的网站可设定单笔支付限额,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能设置单笔、单日免密支付限额,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额度。 刘俊海说,消费者要仔细阅读相关服务条款、定期检查账户交易记录等,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风险提示】职称评审要凭真能力,别掉进虚假代评陷阱
两年多过去了,张健依然没有拿到期待已久的工程师中级职称证书。据中青报报道,2021年10月27日,张健和湖北武汉德育优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职称代评合同。合同约定,只要通过官方组织的能力测评,她就可以拿到证书。后来,她被告知通过了能力测评,但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证书,6000元报名费也没有退回。一段时间以来,记者收到多条线索,不少年轻人与德育优才公司签订职称代评合同后,迟迟没有收到自己的证书,该公司也人去楼空。 “职称代评”如果只是提供咨询、代办有关手续的服务,这无可厚非。但如果变为帮当事人伪造评审材料,做出“包过”、“年限不够可评”、“不需提供业绩贡献直评”等虚假宣传、承诺,则涉嫌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至于以“职称代评”为名,诱骗当事人签订虚假合同,却并不提供任何代办服务,则是以有偿代办职称为诱饵的诈骗。 其实,针对“职称代评”虚假宣传、虚假合同与代办诈骗问题,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展过对这一问题的专项治理,但是,还是有机构运作“职称代评”业务,且当事人花了钱没有办成功且机构人去楼空表明,“职称代评”乱象依旧存在。 治理这一乱象,一方面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对虚假宣传、虚假合同、职称代办诈骗加大查处力度,另一面需要评职称者打消自己不努力、不具职称评审条件却幻想通过购买职称代评服务搞定职称评审的念头,提高对中介机构服务的识别能力。评职称要靠真本事,从本质上说,花钱请机构包装材料、违规运作职称评审,也属于当事人弄虚作假。除此之外,各地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材料审核,让虚假材料、代写业绩及论文等,难以通过严格的评审,让违规运作职称代评、代办望而却步,以此斩断职称代评利益链。 有个别人虽然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但本人很忙,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有关评审职称的事务性工作,如整理、提交材料等,这类中介服务是允许的。只要提交的材料完全是委托人本人的,不存在伪造、虚构,就符合规定。而这类服务的收费并不会很高,有此类服务需求的也不多。 花钱购买职称代评服务的,有很大一部分是本人材料并不过硬,甚至完全不具备相应资格,却想评上职称。一非法中介机构就盯着这一群体,通过虚假宣传来招揽生意,有的则进行诈骗。对于这些委托人来说,机构就是帮其把职称办下来,如果事后发现其职称材料是包装、伪造的,也将取消靠不法手段获得的职称。 因此,对于这些扰乱职称评审的非法机构、人员,要严格查处。与此同时,要加强对评审职称者的教育,不能谋求通过购买职称代评服务,靠伪造、包装材料评职称,掉进虚假代评代办的陷阱中。严格说来,在购买的“职称代评”服务中,包含伪造材料、代写论文等服务内容,本身就不合法。这类行为只要存在,就属于弄虚作假行为。考虑到现实中存在的“职称代评”服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必须坚持独立与专业评价,不能出现评审专家与中介机构里应外合,为伪造材料参加评审者“开绿灯”,破坏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 对于购买“职称代评”服务这一需求,也有舆论指出,这源于“唯职称”评价体系,迫使有人为获得职称而购买代评代办服务,并由此遭遇诈骗。这需要理性看待,对于当前职称评审中的代评代办乱象,需要严厉治理,对弄虚作假零容忍,也要深入推进破除唯职称评价改革,重视人才的实际能力与工作贡献。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涵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以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类别,旨在督促指导食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守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知》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措施及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通过指导企业精准识别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全面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为食品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提供了参考和指南,企业可以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把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融入现有管理制度、嵌入日常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