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23年1至10月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以下简称《工作情况》),系统分析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主要态势,总结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与成效。《工作情况》披露,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 《工作情况》指出,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与此同时,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激增,已成为仅次于帮信罪的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此外,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快速上涨,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多发罪名。 《工作情况》指出,对于从境外陆续抓获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逐案跟踪,该捕则捕、当诉则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四川南充“4·01”专案,检察机关已起诉430余人,涉及多个缅北诈骗团伙;联合督办的浙江“12·30”专案,已抓获11名主犯,判决4名,主要组织者葛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慑。 《工作情况》明确,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国(区)际执法司法合作,围绕重点地区、重大集团、重要案件,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境外诈骗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幕后“金主”、骨干分子,以及为其提供人员偷渡、跑分洗钱、技术服务、犯罪场所和管理服务等帮助的黑产集团组织者、领导者,持续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
国家医保局:严重失信企业将被不同程度禁入或约束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向生产企业穿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拓展评定结果应用。 通知指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以来,在营造公平公正的医药采购交易环境、推动医药企业诚信经营、维护规范的药品耗材价格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向生产企业穿透不到位、失信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通知要求各省级医药集采机构要切实承担价格主体责任,在准确把握运用裁量基准和操作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失信评级处置工作,原则上在接到国家医保局通报相关案源6个月内完成评级处置。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省级医药集采机构评级处置的指导和监督职责。 通知强调,在组织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采购设置招采规则时,医疗保障部门应充分考虑评定结果因素,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要强化信用评价与价格治理的协同联动,在一省份确定失信产品价格虚高空间后,应及时通知其他省份予以关注。
15部门:启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权益岗在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通知之日起到明年春季,动员各系统已命名国家、省、市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2023—2024年度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重点针对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校园贷”“培训贷”等网络贷款、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人员、冒充领导或熟人、虚假招聘、虚假购物、虚假征信、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网络婚恋交友诈骗等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多发高发电信网络案件类型和突出问题,立足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构建全社会参与反诈工作格局中覆盖面广、根植基层、贴近青少年的作用,形成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八部门: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明确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政策实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信誉信息”板块
为进一步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正向激励,满足企业对于信誉信息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广而告之的需求,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等企业信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中进行记名标记,并集中公示。社会公众要查询企业相关信誉信息,可实名登录公示系统,在查询栏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查询进入“基础信息”栏目,下拉页面至“信誉信息”板块,即可查询。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逐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但强调信用惩戒多,实施信用激励少,尤其是对守信企业的正向激励不足。此次上线“信誉信息”板块,将企业信誉信息在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旨在通过正向的信用激励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继续扩大信誉信息公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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