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提示】警惕被低价旅游诱惑掉进消费陷阱
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和医疗水平的提升,老年人近年来已成为带动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银发旅游经济欣欣向荣。于是,一些旅游公司盯上了这块“蛋糕”,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开设所谓的低价纯玩旅行团,专门吸引老年人参团。那么,这些面向老年人的低价纯玩旅行团到底靠不靠谱?如果掉进了消费陷阱该如何依法维权?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日前办理的这件民事支持起诉案给出了答案。 “谢谢检察官,维护了我们老年人的权益……”说这话时,周大爷充满感激。为了要回被坑的旅游款,更为了讨回公道,他和38名老伙伴经历了艰难的维权过程。最终,经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他们的旅游款总算有了着落。 银发旅游经济日益红火,老年旅游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容忽视。通过办理这件特殊的支持起诉案,金堂县检察院不仅有力维护了周大爷等39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摸清了全市相关案件底数,推动全市检察机关陆续开展同类型的支持起诉工作。同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旅游服务市场乱象,该院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被低价旅游诱惑,老人掉进消费陷阱 “走过路过别错过,精品旅游线路进来看一看,报名还送精美礼品和旅游活动金咯!”2022年6月的一天,家住金堂县的周大爷等人在遛弯儿的路上发现四川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称“某旅行社”)的金堂网点正在大力宣传优惠的旅游项目。 被宣传单上的旅游线路和优惠的价格所吸引,周大爷等人忍不住进店向工作人员咨询。某旅行社负责人何某、工作人员尹某给他们详细讲解了专为老年朋友们量身定制的旅游线路、美食美景、优惠活动等。周大爷等人听后心动不已,纷纷交钱签订了《旅游协议书》,只等待开团的日子,憧憬愉快的旅行生活。 旅行团的出发时间眼看就到了,可某旅行社金堂网点却一直没有动静,迟迟不安排出游。每当询问时,何某、尹某都以各种理由安抚周大爷等人,让他们耐心等待开团通知。 一晃3个月过去了,周大爷等人发现经常联系不上何某和尹某,网点门店也时常处于关闭状态。即使偶尔联系上了,面对老人们的质问,何某和尹某也是支支吾吾,各种搪塞。直到这时,老人们才意识到,不仅心心念念的旅游计划可能泡汤,连预支的旅游款也可能面临“打水漂”的风险。 2022年10月,掏钱购买了旅游项目的老人们集体来到金堂县文旅局投诉。该局对此高度重视,随即督促何某和尹某与老人们达成了《承诺退款协议》。“签了协议,他们不会不认账了吧?”周大爷等人心想。可谁知,签订完退款协议没多久,何某、尹某突然“人间蒸发”,网点门店也人去楼空。面对这样的情况,周大爷等人既生气又无奈。 支持起诉,为39名老人追回旅游款 今年初,在金堂县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法治宣传活动中,周大爷等人向该院检察官讲述了他们的遭遇。检察官发现,虽然一直没有拿到应退还的旅游款,但老人们迟迟没有走法律途径。“打官司的事太复杂,我们这些老年人弄不懂呀!”周大爷说。 了解了老人们的想法后,检察官向周大爷等人介绍:“检察机关对提起诉讼困难的特定人群可以提供支持起诉的帮助。如果你们有起诉的意愿,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向周大爷等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告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让老人们看到了要回旅游款的希望。 此后,周大爷等人终于联系上了何某和尹某,但要求退款的事依然无果。于是,周大爷等39名交了旅游款的老年人来到金堂县检察院,向该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申请。 考虑到此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均为老年人,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该院决定受理该案,并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承办检察官认为,何某、尹某在《承诺退款协议》上签了字,依据该协议,二人应当共同承担返还旅游款的义务。虽然该旅行社的注册地和何某、尹某的户籍均在外地,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及《承诺退款协议》中给付货币的约定,可以将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周大爷等人的居住地作为该协议的履行地,故该案可以在本辖区起诉,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周大爷等人的路途奔波,减轻其诉累。 同时,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某旅行社金堂网点系何某、尹某通过加盟方式开办的,已经无人经营,且于2023年3月就已注销。某旅行社通过收取加盟费默许何某、尹某到处设立网点,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 检察官认为,某旅行社与金堂网点的关系实质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金堂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某旅行社承担。金堂网点不按照约定向已交费客户提供旅游服务且不退还旅游款的民事侵权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某旅行社承担。按照网点负责人何某向周大爷等人出具的《承诺退款协议》,以及何某、尹某、金堂网点与周大爷等人达成的《旅游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可以证实何某、尹某具有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故应当与某旅行社共同履行返还旅游款的义务。 此外,通过向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查询企业经营情况,承办检察官发现,金堂网点从成立至注销从未开过团,而其加盟的某旅行社明知该情况存在,仍然收取加盟费,默许二人到处设立网点,并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 “在支持起诉时,我们将调查到的这些背景信息同步移送给了法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今年1月,金堂县法院依法采纳了该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某旅行社、何某、尹某共同向周大爷等39人退还旅游款合计6万余元。 然而,何某、尹某在判决生效后的几个月里迟迟未履行退款义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金堂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到二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查找到其暂住的场所,向二人阐明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督促其当场退还旅游款3万元,并责令其在2个月内返还剩余款项,最大程度挽回老年人群体的财产损失。 从个案延伸,一体履职促推乱象治理 在对该案的进一步调查中,金堂县检察院发现,何某以加盟某旅行社的形式,在成都市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青白江区等区县也设立了营业网点,实施着相同的套路。通过深入挖掘分析,发现何某还以相同模式,通过加盟桂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形式,在成都市开设了4家该公司的营业网点。这些网点均由何某担任负责人,其中,加盟的某旅行社的4个网点已于2023年3月注销,另外4个网点仍然存续。另外,何某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注册了某飙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公示年度报告且无法联系,该公司已于今年6月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 该院经综合分析研判认为,何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遂将相关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 6月,金堂县检察院将该案情况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向成都市检察院作了汇报。经成都市检察院统筹核实,在全市范围内共梳理出相关案件线索600余件,涉及老年人1000余人。相关经营网点均是在收取完会员费或预支付的旅游款、活动费后,注销网点“跑路”,且拒不提供服务也拒不退还款项,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城市形象。 “我们通过及时汇报、共同分析研判、协作调查核实等形式摸清了全市同类案件的底数,目前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正在陆续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同时,通过一体履职,严厉打击跨区域的养老诈骗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诚信经营行为衍生出的旅游服务市场乱象,金堂县检察院于日前向该县文旅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对全县3家旅行总社、2家旅行分社、37家旅行社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清理名为设立网点、实为挂靠经营的不当经营实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10/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别让商品测评“踩一捧一”蒙蔽消费者双眼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日前披露一起防晒衣商家起诉测评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院终审裁定测评文章构成虚假宣传,测评公司被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品牌方4.5万元。(10月15日澎湃新闻) 眼下,绝大多数消费者“买前看测评”已成为一种习惯。作为“比较广告”的一种形式,直播带货过程中经常会进行产品测评,消费者以“第三方测评”作为购物的重要参考依据,希望通过观看各种商品的评价结果,避免网购时掉进消费陷阱,从而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然而,在现实商品测评中,故意贬低某个品牌或产品,同时夸大另一个品牌或产品的好处,以此吸引公众的眼球,人为创造流量,被公众戏称为“踩一捧一”。 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罚的这起典型案例为例,苏州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随意对其生产、销售的防晒衣的“防晒力”进行对比,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题为“看成分(科学)选漂亮的防晒服!超简单巨实用!”的测评文章,标注了不同品牌的8款防晒服,并描述该品牌防晒衣“面料厚实、发货较慢”,而另一品牌则“冰感十足、防晒强”,引导消费者倾向于选择其他品牌。 这种“踩一捧一”的商品测评,在缺乏科学数据的前提下,侵犯了其他同类商品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蒙蔽消费者的双眼,影响其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若进一步分析,商家在产品测评时,如果罔顾事实、睁着眼说瞎话,不客观地“踩一捧一”,不仅会诋毁竞争对手的信誉和商品声誉,也会因不当抬高自己的信誉和商品声誉,散布与自己商品、服务有关的误导性信息,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显然,被告公司被判决停止案涉行为并赔偿4.5万元,是咎由自取,理所当然。 商品测评“踩一捧一”翻车被罚的案例,无疑警示“第三方测评”商家在进行产品测评时,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宗旨和内核,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如实、客观推销商品,切勿走上不正当竞争的“歧路”,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对商品测评的监管,对“第三方测评”进行评估,确保测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面对商品测评时,应保持理性和谨慎,增强辨识能力,不要轻信极端评价,尽量参考多方面的信息,切勿被不实“踩一捧一”测评所欺骗。
10/1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别让养生直播变“坑老凶器”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衢州的黄女士反映,其母亲痴迷养生直播,购买了大量无生产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的保健品。这些养生直播间瞄准“触网”中老年人,抓住他们的心理对产品功效大肆夸大。不少中老年人从起初获得蝇头小利到购买价值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保健品,一步步陷入了预设的陷阱。 在养生直播间中,所谓的“养生专家”常常口若悬河,夸大其词,甚至编造虚假医疗效果,诱导中老年人购买高价且质量无保证的保健品。直播间往往以线下门店为起点,通过低价、送赠品等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进店,随后巧妙地将他们引入网络直播的漩涡。而许多受害的中老年人出于种种原因选择沉默,这无疑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斩断伸向中老年人的“黑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平台作为直播的载体,应承担起主体责任,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加强对直播带货的监管,对直播带货的人员和内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及时筛查、屏蔽、下架、关停这种“坑老”直播。同时,平台还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既能有效遏制不法商家的嚣张气焰,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家庭和社会应给予中老年人更多的关爱和陪伴。子女应该与父母多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帮助他们辨别真假。同时,社区街道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中老年人普及网络知识和防骗技巧,帮助他们学会如何获取科学的养生知识和方法,提高其对新型网络诈骗手段的认识和防范能力。让中老年人明白,网络直播并非万能。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日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对于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绝不姑息。同时,媒体也应该加强对养生直播间乱象的报道和曝光,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警惕性。 总之,养生直播变“坑老”工具乱象必须得彻底整治,不能让中老年人成为不法商家的牺牲品。
10/1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快递单“扫码领奖”?小心“福利码”成为“套路码
“别拆!领20元红包”“扫码领雨伞”“扫码抽水杯”……在快递包装单上,类似的所谓“福利”二维码随处可见。扫码后真的能薅到“羊毛”吗?记者调查发现,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小二维码不仅“套路”满满,还可能带来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不久前,网友“小可爱”扫码快递面单上“领水杯”二维码,然后进入抽奖页面,中奖“支付100元充话费到账200元”,在付款后并没有200元话费到账,觉得不对劲的她联系商家和平台客服,但两方互相推诿,她奉劝大家“以后不要相信这样的扫码”。类似话题在网络上引发关注,众多网友表示有过类似遭遇。 10月15日上午,记者在王府大街附近的一家快递点发现,大部分快递面单上都有类似所谓“福利”广告,“微信扫码送1把遮阳伞”“别扔!扫码领红包”“别拆!扫码必得20元!”等比比皆是,这些字样都以赠送、抽奖等名义诱导消费者扫码。记者随意翻阅20个快递包裹,发现其中有15个快递面单上印有类似二维码。 “这些二维码不要扫,大多不可靠。”来拿包裹的市民李伟飞表示,他经常在自己的快递包裹上发现这样的小广告,曾经好奇扫过一次,中奖中了一箱酒,“那酒不知道是什么来头,还要我出几百元的运费,被我拒绝了,这不是忽悠人吗!” “扫码抽奖”花样迭出套路满满 这些二维码到底是能带来奖品的“福利码”还是花样百出的“套路码”?10月15日中午,记者随机抽取三个面单对三个抽奖二维码进行验证。 第一个面单上二维码标明“扫码抽1个水杯”,但扫码后界面出现的却是“抽取一把雨伞”,并说明当日有6次抽奖机会。记者先后抽奖6次每次都能中奖,其中“入门书法精品课,0元领取6节”中奖3次,“入门养生精选课,0元领取6节”中奖3次。点开其中一次中奖界面后会立刻跳转进入一个小程序,再按照要求点击则出现“立即入群,否则无法上课”,如果继续点击会被要求验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整个过程一直没有出现所谓“抽取水杯”界面,活动规则同样没有出现“水杯”字样,只是表明“活动为概率中奖,数量有限,祝好运”。 记者又扫码第二个面单“别扔!随机抽取一把遮阳伞”,这次是大转盘抽奖,同样是6次抽奖机会,但出来的是6个不同奖品,为书法课、养生课、瑜伽养生课等,活动规则和遮阳伞并无关联。随后记者扫码第三个面单“扫码抽一把雨伞”,6次抽奖机会每次抽中的都是200元话费券,不过想要领到并不容易。点击领取,然后需要输入手机号,等输入手机号后又要用户支付99.9元。值得注意的是,过程中默认同意的“隐私协议”“用户协议”等要允许对方收集包括面部特征、消费记录、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系统账户、邮箱地址及密码、口令等信息。 从记者验证看,所谓二维码标明抽取雨伞、水杯等,实际上抽取的奖品与这些载明的信息基本无关。抽奖几乎每次都中奖,但都设置了重重障碍让用户不能轻松获得奖品。抽奖获得的奖品多看不到具体品牌等信息,会通过文字游戏等方式让用户付款。在抽领奖过程中,还会用多种方式收集用户信息,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专业人士: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管是从公开数据还是调查来看,类似二维码小广告都已经比较普遍。此前,安徽省消保委对1111份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发现,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多处快递点表示,这些快递单上的“扫码抽奖二维码”并不是快递点添加的,而是快递公司打印模板中自带的。有快递点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不建议用户扫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他还表示,“哪里会有那么多中奖的好事?要真有,我们这个快递点扫扫码不就发大财了”。 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快递面单上印扫码广告,行为上并不禁止,但绝对不可以发布虚假广告。”从现状来看,不少这类二维码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快递单作为内容载体,印发二维码的快递企业有义务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李小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10/1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立法遏制“幽灵外卖”势在必行
日前,央视新闻曝光了一批租借执照开店,用假地址、假照片成为热销高分店铺的“幽灵外卖”店铺。其中,在两家外卖平台上,使用“京门楼”的地址和证照开设的外卖店铺竟有40多家! 你点过多少“幽灵外卖”?对于广大外卖爱好者来说,这无疑是一次灵魂拷问,因为点外卖多数时候就是一个“双盲试验”,消费者与经营者互不知情。除非曾亲临实体店,否则,食客仅从外卖平台获得的店铺证照、图片、销量、评分等信息下单,“踩坑率”还是蛮高的。去年,央广网记者曾采访一位外卖骑手,当被问及外卖卫生情况时,该骑手表示“一言难尽,反正我是不会点的”。 一个人偶尔吃一顿“幽灵外卖”的食品,没啥大不了,但如果他经常吃,安全问题就可能积少成多;当数亿人都在吃——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5.45亿人,而且还在不断扩大——小问题乘以大基数,就有可能演变成为“食安黑洞”。如何让经营者更加用心、消费者更加放心、监管者更加省心,从而实现多方共赢,这是摆在监管部门、外卖平台、外卖店铺经营者面前一个无可回避的大问题。 面对外卖行业持续火爆、潜藏问题不断涌现,2018年开始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这一行业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食品安全监测的部门等。实施6年多,成效几何?从效果倒推,愿景与现实之间还有不小距离。 首先是执行效率,许多旨在防范“幽灵外卖”滋生的条款,如平台必须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真实可信,存在执行不到位问题;其次是规章效力,“幽灵外卖”大行其道,其中与部门规章地位不高、刚性不足不无干系。鉴于行业体量越来越大,维护食品安全任务越来越艰巨,外卖行业监管务必“提档升级”,通过专门立法,实现全链条、全方位监督制约。
10/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和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的风险提示,表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贷款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两地金融监管局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关注以下风险,一是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消费者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除了案例一的模式以外,还有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 二是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将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是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是审慎决策。在决定申请网络贷款前,请准确评估自身的承担能力和实际资金需求,理性消费,合理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二是仔细阅读。办理借款业务时,认真阅读页面内容和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三是谨慎授权。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填写上传自己的证件信息、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
10/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莫让短视频带货培训骗局掏空老年人“钱包”
短视频带货培训已然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热门话题,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其中。然而,这个行业里却暗藏着许多陷阱,特别是一些专门针对中老年群体的培训课程,其高额回报的承诺和光鲜亮丽的宣传背后,却往往是低劣的课程质量和难以兑现的服务承诺。 记者发现,一些机构声称参加短视频带货培训后,可在各大平台进行短视频带货,除此之外,还可进行图文带货、无人直播带货和影视推广等。 在公开直播课中,有授课老师称学习后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如“无人直播两个月赚11.8万元”。但高额报酬背后是重重陷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在缴纳了数千元学费后,却发现培训存在课程质量不佳、合同内容和直播承诺不一致、授课教师和客服失联、退费难等问题。 其实,随着近年来短视频平台上“网红经济”迅速崛起,不少人希望通过短视频带货“捞金”。培训机构也嗅到了商机,纷纷推出短视频带货课程,宣传中充斥着“月入过万”“快速致富”等吸引眼球的字眼。一些机构甚至声称能够在短时间内学会所有技巧,不达成目标就全额退款。然而,真相却并非如此美好。很多老年人没有了解全貌就盲目入局,最终被割了“韭菜”。 不得不承认,短视频带货确实为一些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回报,特别是在某些成功的案例中,这种成功被无限放大,成为机构营销的利器。 然而,这些个例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在现实当中却存在着许多培训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的现象。课程内容往往粗糙且缺乏深度,无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一些机构甚至连最基本的服务承诺都难以兑现,授课教师和客服在学员缴费后失联的情况屡见不鲜,退款更是难上加难。 中老年群体由于缺乏对新兴事物的了解,更容易成为这些不法机构的目标,他们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往往忽视了课程的实际效果和机构的信誉。 有律师指出,在选择培训课程时,消费者应当保持理性,仔细核实机构的资质和信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被骗的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 事实上,短视频带货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不断学习的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独特的内容创意和高质量的产品推荐,而不是简单的培训课程所能一蹴而就的。更何况,一些老年人远没有年轻人的学习能力,信息获取渠道也相对单一,更容易做成赔本生意。 在这场关于短视频带货培训的争论中,我们不仅要看到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更要思考如何引导这个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首先,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监管,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服务标准,打击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线上服务商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严格审核入驻机构的资质,降低老年人被坑骗的概率。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短视频带货的正确引导,培养消费者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盲目跟风。尤其对于中老年群体而言,更要关注他们在新兴产业中的学习和适应过程。政府和社区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中老年人了解短视频带货的实际情况,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家人也应当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理性判断,避免盲目投入。 总之,短视频带货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消费者方面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理性选择培训课程。
10/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部分闲置网络设备成为失泄密的“后门”
随着我国互联网事业的飞速发展,网络设备规模呈几何式增长,网络技术及应用的加速演进促使网络设备迭代升级明显加快,闲置和弃用的网络设备大量增加。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频繁针对我闲置和弃用的网络设备发起网络攻击,致使部分网络设备成为失泄密的“后门”,严重威胁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弃用服务器遭重启。工作发现,某单位服务器弃用后仍搭载于信息化机房内,给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可乘之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网络扫探予以控制,进而实施内网渗透,将弃用服务器作为跳板大肆实施网络攻击活动。 ——闲置摄像头变忙碌。工作发现,国内某摄像头监管平台曾遭受境外网络攻击,经分析,其管控平台服务器内存有辖区内大量用户摄像头的用户名和密码,建成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长期通电运行,却无人管理,存在长期未维护、系统版本过低、数据库漏洞等高危风险。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如通过远程设备控制该平台,便可操控相关摄像头进行观测,伺机窃密。 ——未用端口被盗用。工作发现,某生产企业委托第三方为其开发的系统存在异常流量传输。经查验,该公司为便于系统维护,私自向外映射了多个端口,长期未关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扫探映射端口,利用远程桌面方式登录该公司某系统服务器,实施了端口扫描、爆破等网络攻击活动。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当今我国网络设备迭代升级速度明显加快的同时,闲置设备的管理风险也大大增加,需要我们保持高度警惕。 ——安全防范要周密。要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日常安全防范管理,采取隔离加固、封闭管理等反间谍物理防范措施;同时,要强化人员队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完善制度规范,进行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的排查,及时发现防范化解失泄密风险。 ——技术措施要周全。按照反间谍技术防范的要求和标准,采取排查清理闲置设备、关闭闲置端口、及时修补漏洞、优化访问策略等技术措施,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的反间谍技术防范。 ——安全教育要周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关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共同做好针对网络间谍的安全防范和调查处置工作,落实网络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普及,增强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共同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10/1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客服”让你关闭保险?当心被骗
日前,江苏扬州市公安机关了解到,继关闭“微信百万保障”骗局后,骗子又以关闭“百万医疗保险”为由实施诈骗,扬州市已有人被骗。近期警方发布案件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到不了解的手机功能或支付业务等,可以请教身边亲朋好友,让亲朋好友协助判断真伪。 案例:关闭“百万医疗险”女子被骗7万多元 市民孙女士平日里喜欢刷短视频,前段时间接到一个自称“抖音客服”的陌生电话。对方询问孙女士是否经常刷视频,有无网购习惯等问题。孙女士一一作了回答。 接着,“客服”称孙女士通过抖音开通的“百万医疗险”免费试用期限已到,即将收取每年1万余元的费用。孙女士告知对方,自己从未开通过“百万医疗险”。“客服”称,可能是孙女士刷视频过程中误操作,才导致开通了“百万医疗险”。“现在申请立即关闭就不用扣费了,我们是好心提醒你,防止你产生不必要的支出。”面对对方的“提醒”,孙女士当即表示要办理申请。 随后,“客服”以“保密”为由要求孙女士下载一款即时通讯App;待安装完成后,又发来一条链接,让孙女士通过链接进入“官网”。“客服”又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与孙女士进行交流,但会议中却始终没有图像显示。会议中,“客服”先对孙女士进行“政策宣讲”,又做了一些“问卷调查”,总时长约2个小时。其间,孙女士不断收到短信,但手机处于视频会议模式,不方便查看。 视频会议结束后,孙女士查看手机时发现,之前收到的短信均为扣款提示,共计7万余元。发觉被骗的孙女士随即报警。 警方提醒:“共享屏幕”有风险切莫大意中圈套 民警表示,在孙女士遭遇的这场骗局中,不法分子主要通过冒充客服来电引起受害人恐慌,诱导受害人下载屏幕共享软件,在不知不觉中将受害人银行卡内的钱款转走。 这类骗局中,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者信息并致电,冒充微信、支付宝、银行、保险、商家等“客服”人员,声称购买的“百万医疗保险”需要取消,或者“百万医疗保险”服务已到期。第二步,不法分子谎称受害人已经开通“百万医疗保险”后,每月要扣费数百元,引发受害人恐慌。第三步,骗子会告诉受害人,可以将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中的存款转出,避免微信、支付宝扣款,同时引导受害人下载屏幕共享软件。最后一步,骗子利用屏幕共享软件,诱骗受害人将存款转至“安全账户”或“退保账户”,或者窃取受害人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将受害人卡中资金转走。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群众对保险业务不熟悉的信息差,才成功实施了诈骗。“千万不要在手机上下载来路不明的软件,尤其是可以‘共享屏幕’的App。”民警表示,“共享屏幕”实质就是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能够让对方同步看到,包括弹窗显示的短信、微信、App推送的信息等。 警方提醒,凡是提到“百万保险”“百万保障”业务到期需要续保或者关闭扣费的,都是诈骗。收到此类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轻信,更不要随意向对方转账以及透露个人信息。自称是网络客服、银行客服、保险公司、网站客服的,要及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确认,不要盲目添加QQ或者微信等社交软件。不要下载屏幕共享类软件,不要与陌生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
10/1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诈骗新手段 莫做电诈“工具人”
【案情】 近日,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案件中,开鲁县居民郭某某不幸遭遇被他人冒充公安民警以其涉嫌犯罪为由诈骗资金84.32万元,其中40万元被骗入被告人陈某某银行卡账户内。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进行了侦查。陈某某等4人陆续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关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从诈骗团伙手中承接“洗钱”任务,并介绍符某某、严某某共同参与,形成了一条从接收赃款到变现的完整犯罪链条。被告人陈某某按照“上线”指示,携带银行卡跨省转移,最终在金店通过购买黄金制品再低价出售变现后,将现金交给“上家”,成功将赃款“洗白”,并从中获取好处费。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关某某、符某某、严某某、陈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开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支持。4名被告人明知“上线”在“飞机”群派发洗钱任务,应当知道非法进入持卡人账户内钱款系犯罪所得,仍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取现或高价买入低价卖出黄金制品的方式变现,为“上线”犯罪所得予以掩饰、隐瞒,情节严重,4名被告人的行为依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供述犯罪事实、上交非法所得、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收4名被告人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符某某三年四个月,严某某三年五个月,各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说法】 法官提醒,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严峻形势,应时刻保持警惕,切勿贪图小利;不要将个人银行账户、手机支付等金融工具随意交予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时刻警惕诈骗新手段,莫做电诈“工具人”。
10/09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