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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警惕!别做“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下面就来为您一一介绍:  一、转移案款类  转移案款是指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进入银行账户以后,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出至其他银行卡或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后存入其他银行卡的行为,简要概括为转账和取现。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可能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金融支付类  金融支付工具是指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等。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实名认证,因此,犯罪分子就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等用于收取、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提供金融支付工具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供卡类  供卡指的是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其中银行卡包括个人名下银行卡、公司名下对公账户。犯罪分子常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有贷款需求的人或者资金紧张需要用钱的人,使用其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刷流水或者转账。供卡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类  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指的是通过架设GOIP、多卡宝等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远程控制国内电话卡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的技术支持。上述设备可以同时插入多张手机卡,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控制手机号拨打电话。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五、伪装订单类  伪装订单是指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洗白案款,在金店、花店、蛋糕店、烟酒店等进行大额消费套现,或通过“慢充平台”将真实的话费、电费等生活缴费充值订单与诈骗转账订单替换,致使不少人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六、软件技术支持类  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是指依靠专业知识为犯罪分子量身定制软件、搭建网站,或为解封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提供帮助,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等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此行为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七、推广引流类  推广引流是指帮助发布广告链接、二维码、涉诈网站等,帮助犯罪分子增加网络点击量、与受害者建立联系以便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08/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工作轻松回报高 警惕这种兼职广告
      “跑分”是一种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近年来涌现出的一种新型犯罪模式。  “高薪兼职”竟是违法犯罪  记者在网络平台上看到大量兼职招聘的广告,内容非常诱人。无须简历、笔试或面试,应聘条件非常宽松。但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甚至是工作要求都没有说明。这些所谓的工作岗位,其实就是“代收”。  记者联系到一位正在招聘“代收”岗位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必须在线下操作”,而且要提前确认记者银行卡的日限额、流水是否符合操作转账的要求。  符合所有条件后就有工作人员相约见面,有专门的人往银行卡里转账再提出,测试银行卡是否能用,然后发送这单“代收”工作的位置,有专人接应,协助操作,直到转账结束,才会支付酬劳。记者向这些招聘方提出了见面洽谈的请求,但均遭到拒绝。  线上转账途径更加隐秘  记者发现除了线下银行卡转账这种方式外,还存在一条更为隐秘的线上转账途径。这就是利用隐秘性极强的所谓的“蝙蝠软件”进行线上沟通,不能截图、不能录屏。  记者进入了一个有着1.9万余人、名为“KK课堂”的“蝙蝠软件”群里,发现有人不时在群里发布“有人卖卡吗”“支付宝有可以收钱的没,半小时挣两千左右”“做卡的来”等信息。  记者在山东济南章丘大学城的学生中进行了随机询问,一位学生向记者透露,他们这里时常收到各类兼职招聘信息,其中就有所谓的“代收”业务,但他明白,这其实就是在帮人洗钱。  犯罪分子为了躲避监管,得以顺利将黑灰产资金在多个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频繁且顺畅地划转,发布招聘信息的人,基本上是在一款名为“飞机”的神秘境外聊天软件群里接收指令,并在“飞机”群里将能够划转资金的账号提供给上线。  周密部署警方迅速出动  今年5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收到线索,有人在辖区内某银行柜台使用银行卡支取涉诈资金,并且发现资金快进快出、转账对象也并非固定亲属、朋友。民警第一时间抓获这名卡主。  民警围绕银行卡的卡主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视频研判,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也迅速掌握“洗钱”团伙的犯罪动向。经过细致研判、周密部署,民警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的藏匿地点,为违法资金进行转账洗钱的“跑分车队”也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山东省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反诈中心副中队长邢树普提醒广大网民,不要贪图小便宜,还是要踏踏实实地参与社会劳动来获取利益。
    08/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AI换脸拟声”骗局!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花样翻新的骗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据介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共享屏幕”类诈骗。不法分子以“提升信用卡额度”“取消名下不实贷款”“注销保险服务”“航班延误退费”“赠送礼品”等为借口,向个人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诱导消费者下载指定的聊天软件、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并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以便不法分子“实时监控”消费者手机、电脑屏幕,“指导”消费者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  二、“AI换脸拟声”类诈骗。不法分子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利用“换脸”“拟声”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视频或图像,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执法人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三、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等概念,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吸引群众关注。并将个人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个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特殊资源”等诱骗个人参与投资,引导个人在伪造或仿冒的投资平台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个人加大资金投入,随后迅速转移资金。  四、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不法分子在网络游戏或社交平台中发布虚假的游戏账号、装备、点卡买卖信息,以“低价出售”“高价收购”为噱头,吸引游戏玩家关注。对想低价购买游戏产品的玩家,不法分子诱导其绕过正规游戏交易平台与其进行线下交易,当玩家支付钱款后,不法分子便消失无踪;对想高价出售游戏产品的玩家,不法分子诱骗其登录虚假交易网站进行交易,并以各种理由要求玩家先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费用才可“提现”,并不断要求玩家充值更多金额,随后迅速转移资金。  诈骗形式不断演变翻新,伪装性越来越强,群众稍有不慎便遭受经济损失。为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群众:  一、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退还费用、礼品赠送、保本高息、高价收购等“天上掉馅饼”的说辞保持警惕,避免贪图小便宜,遭受大损失。避免盲目跟风或投机心理,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不轻信“稳赚不赔”或“保本高收益”等说辞。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提升识骗防骗能力,谨防财产遭受损失。  二、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等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纵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定期检查账户安全设置,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转账汇款严把关,谨慎操作护财产。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防范资金被骗风险。在接到涉及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或网络信息时,及时通过官方机构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或诱导信息,不贸然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在转账汇款前,务必认真核对对方身份和信息,确保资金是转给真正可信任的人员或机构。  四、正规渠道保权益,遭遇诈骗速报警。群众如遇经济纠纷,应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可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警”“黑客”等组织或人员,避免再次受骗。
    07/3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酒店代订“花小钱住五星” 天上掉的是“馅饼”还是“陷阱”?
      近期,相关媒体梳理警方破获的几起酒店代订诈骗案后发现,受害人都曾经看到了订房短信或打电话向酒店确认过。大家会困惑:酒店不应该在收到足额的押金后,才会预留房间吗?房间又怎么会被轻易取消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谷慧敏说,为什么骗子是只交一天的房费,实际上他只交了一天的押金。消费者到了前台预订的时候,酒店只需要他提供他的信用卡号,然后可能会让他交一天的房费作为押金,那么这个客人押金住完了以后,等你退房的时候结账。这是国际通行的一个惯例。所以这个是骗子钻了酒店运营过程之中的一个空子。  按普通人的理解,既然预订了5天的房间,就要预交5天的房费,但按照酒店业的惯例来说,可以只交一天的押金就能预订多天房间,后续根据真实的入住情况,再来结账。这个信息上的不对称,让骗子钻了空子。警方提示,消费者在二手平台购买酒店代购时,应避免通过其他聊天工具付款,并且在住宿结束后再点击收货。  为何代订能以低价订到客房?  网络上有大量酒店代订的帖子。为什么代订人能订到便宜的房间?这些低价客房背后的“秘密”是什么?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酒店代订”发现,许多商家声称自己与各大酒店有协议价,能够以更低的折扣为客户代订房间。谷慧敏表示,很多的酒店企业为了去获得顾客的忠诚,会发出各种各样的顾客忠诚计划,通常情况下这种价格折扣都会在20%以上。  专家介绍,拿到酒店低价折扣,最主要的渠道是协议价和会员积分。这些都要求客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但可以添加朋友或者家人作为“同住者”并享受相应权益。酒店代订人正是通过高等级的会员权益预订折扣房间,再加价在二手平台上进行售卖。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消费者选择这种消费模式的时候,确实事先要了解清楚,了解他是通过哪一种渠道拿到了优惠的价格,在使用的时候会不会有相应的限制条件。  省钱还是冒险?  消费者可能也产生了一个疑问:在旅行中能否采用酒店代订的方式呢?这种方式违法吗?  谷慧敏表示,政府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则,说不允许有代订这种行为,所以目前它不违法。但是如果代订的人是用的自身会员卡,通过商业化的方式去让渡给不符合条件的客人,属于和企业之间的违约,没有遵循相应的诚信。  专家认为,代订酒店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也就是违背了代订人和酒店之间的契约关系。消费者如果购买酒店代订服务,也会有相应的风险。  第一种风险,是无法确保入住,尤其是在旺季或者酒店出租率特别高的情况下。通过不正规渠道代订酒店的客人,由于不完全符合酒店规定的身份条件,往往难以确保在入住时获得预订的客房。第二种风险是入住时有可能遭遇到人身和财产损失。  谷慧敏说,如果当时预订者跟前台说,这个是我的朋友。前台就会认定为你们两人是一同的客人,入住了以后,预订者到前台再去拿房卡,是可以进到房间的。  第三,由于酒店代订需要入住人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这也会带来个人信息被盗用或泄露的可能性。  专家认为,大量酒店代订现象的出现,是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有关平台要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同时,消费者要提高安全和诚信意识,形成重守信、讲规则的社会风气。酒店企业也要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来提升管理运营效率,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品质体验。
    07/3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低分上名校”不可信
      日前,广州中考录取工作已正式开始。然而,有考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他们首先收到的并非录取结果,而是不知名机构发来的“低分读名校”短信。  每年暑假,都是招生诈骗的高发期。“702分以下读广州名高中”“花30万借读可上名校”就是如此。更离谱的是,部分家长完全没有填报过中职三二分段志愿,却收到了相应的录取信息。对此,广州市招考办已明确表示,所谓的“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降分补录”等特殊渠道不存在,“留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助费”等花钱办事说法不可信。  外人觉得“一眼假”的信息,何以禁而不绝?事实上,大部分类似骗局击中的,都是那颗焦虑的心。因为“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所以但凡有一丝“捞偏门”的机会,总有家长着了“信息差”的道。“越头部的学校,我们收费接近50万,稍微差一点的学校大概是30万到40万。”一个有些微妙的细节是,某机构工作人员明码标价后还表示,该操作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学生被名校接收,还要看时机和机会。他们没有打出“包过”的幌子,想必正是摸透了“痛点”,主打一个“欲擒故纵”,增加可信度和迷惑性。  饶是如此,看穿骗局也算不上什么难事。时至今日,从招考服务平台到学校招生电话,各类官方渠道充分开放,是骡子是马,动动手指便见分晓。再者,不少判例也是殷鉴——前不久,大庆高新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大能人”包办择校与包办工作的诈骗罪案件,最终孙某获刑9年,罚款5万元。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家长一心寄望于内部渠道,自然不会通过正规渠道求证,以至于等到骗子得手才后知后觉。  “分数够了,谁也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用。”所谓“低分上名校”,其归宿注定是反诈素材。任凭他们机关算尽,头衔再“显赫”,“翻车”只是时间问题。借此契机,广州市教育局还公布了招收借读生、收取择校费等十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违规行为,明确表示对出现在负面清单中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理。无独有偶,郑州市教育局日前也发布公告称,任何以送学生入学为由收取钱财的行为都是欺诈违法行为。以鲜明立场落实教育公平、回应群众期许,正是最好的反诈“宣传册”。从源头上精准发力,“花钱进名校”的念头才能彻底打消。  分数自有高低,但规则不会因人而异。“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天下父母一般心,但“抄近路”绝非正道。与其被焦虑情绪牵着鼻子走,不如多点耐心鼓励孩子,一起开启未来的各种可能。这不仅是“百诈不侵”的不二法门,也是一次不可缺席的价值观教育。
    07/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新型骗局 防范金融欺诈
      购买货车“零首付”、高薪诚聘、货源稳定且无需装卸……对货车司机来说,这样的招聘广告看起来“很美”,却可能是“套路运”“套路贷”陷阱。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防范各类形式的诱骗贷款。  警惕假借招聘之名行骗  重庆市巴南区的张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求职时,被一家物流公司高薪招聘信息吸引。公司要求他购置指定型号的货车,同时称贷款购车可享“零首付”。“我没多想就在公司指引下申请了11万元的购车贷款以及车损保额12万元的车险。”入职后,张先生却发现,每月赚的钱还没车贷还款多。他申请退车,公司却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我觉得被骗了,立即收集证据报案,发现货车售价仅7.4万元,远低于车贷金额及车损保额。”张先生说。  张先生正是遭遇了“套路运”“套路贷”骗局。据了解,“套路运”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往往成立多家物流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高薪招聘货运司机的虚假广告,精心设计话术,诱骗应聘者办理“套路贷”、支付高额押金等。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各类费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提醒大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应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  据了解,各地有关部门加大对“套路运”骗局的打击力度,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防骗宣传。其中,四川省开展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时通过当地货车司机常用的小程序发布相关风险提醒和从业状况调查报告,帮助货车司机辨别不法行为。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不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多渠道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普及,引导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理性金融消费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一,辨别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需要通过资质审核进行风控。对一些号称‘无抵押、迅速放款’的线上广告链接或是小卡片,消费者需提高警惕。此外,如果贷款机构设立管理费、中介费、手续费、资金安排费等各种收费名目,也有‘套路贷’之嫌。”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第二,审慎考虑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专家提醒,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了解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  第三,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不要向陌生人透露验证码等交易信息;不要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或附件;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邮件;不要随意丢弃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董希淼说。  “此外,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金融业务。遇到不认识的人员上门以回访名义让消费者退旧买新等,一定要注意辨别核实该人员身份,涉及财务往来时应到正规金融机构当场确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增强对新型骗局识别防范能力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一家蛋糕店店主险些遭遇诈骗陷阱。“一位客人要线上订蛋糕,要求我视频通话,并用另一部手机展示收款码,他扫码付款。然而,在点开常用支付平台的收款码时,会先出现付款码,一旦付款码录进了视频画面,钱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扫走。幸好我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提示,才避免了损失。”这位店主说。  不法分子行骗手段花样翻新,甚至通过AI等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专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掌握常用防骗手段的同时,也可及时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浏览相关科普公众号等,增强对新型骗局的识别防范能力。  专家表示,金融消费者如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例如,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近年来,也有不法分子打着“代理维权”名头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应避免上当受骗。
    07/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一口价”黄金饰品套路多成消费“陷阱”
      “克价1200多元,如果告诉我这个价格,我绝对不会买‘一口价’黄金的。”花费1400元购买了一颗黄金串珠配件,却发现其重量只有1.1克的消费者林女士的这句话,道出了不少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消费者的心声。  与林女士的遭遇相似,不少消费者也遭遇了“一口价”黄金饰品带来的种种困扰。他们发现,自己花费高价购买的“一口价”黄金饰品,不仅重量远低于预期,而且在换购或退货时更是困难重重。这一切,都让消费者大呼“这不是骗人吗”。  那么,“一口价”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落入其中呢?  “一口价”让消费者频陷窘境  随着国际金价飙升,国内足金饰品市场活跃,不少消费者开始“淘金”。其中,造型独特、工艺精湛的“一口价”金饰备受追捧。然而,有的消费者反映,在计划购买克重黄金时,常被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并引发一系列问题。  准备购买克重黄金饰品,却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拿着“一口价”黄金饰品换购,却被金店告知只能按克数抵扣;店铺展示柜内的吊牌隐藏克重,询问店员时对方却支支吾吾;更有甚者,在金店以旧料换黄金饰品并支付差价兑换时,被介绍加价换购“一口价”手链……不少消费者大呼“真是亏大了”。  “一口价”黄金饰品,这一听起来简单明了的销售模式,实则暗藏玄机。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一口价”黄金饰品,源于商家推出的一种销售模式。通常“一口价”黄金饰品吊牌一般只标注价格、含金量、工艺,而不展示克重,其卖点侧重于工艺和款式等,却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克重问题避而不谈。  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销售方式,自然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近年来,“一口价”黄金饰品因买卖过程中信息不透明、置换条件受限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欺骗诱导”“不告知/隐瞒克重”“价格不透明”“过分夸大工艺价值”“不予退款”……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发现有超过4000条相关投诉,诉说着消费者的无奈与愤怒。  但也有人对于“一口价”黄金饰品有着不同看法,认为关键取决于销售人员的行为是否合规,若提前告知消费者“一口价”特性,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则该销售模式可被接受。  “一口价”克重成谜纯度无统一标准  在中消协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黄金消费成为投诉热点,“一口价”黄金饰品计价模式不透明,经营者在销售时故意隐瞒黄金首饰克重或置换限制条件等,存在诱导消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那么,线下金店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情况呢?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黄金门店发现,众多品牌均存在售卖“一口价”黄金饰品情形,“一口价”金饰的标签上均未标注克重。面对记者的好奇询问,店员们大多轻描淡写地一句“按件计价,不问克重”。在记者追问下,才会告知金饰的实际克重。此外,部分店员在销售过程中会强调,“一口价”金饰折扣力度大、保值性强等优点,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记者注意到,这些“一口价”金饰每克黄金的单价在800元至1200元,远超克重计价金饰。而在“超值折扣”“超强保值”背后,还隐藏着纯度的迷雾。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关于“‘一口价’黄金饰品和按克卖的足金饰品区别是什么”“‘一口价’的黄金饰品是纯金吗”等问题也困扰不少网友。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介绍,通常所说的黄金饰品,包括“一口价”黄金饰品,与国际金价,包括一些投资金条,并非同一概念,价格相差比较大。黄金饰品的价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黄金本身的价格;还有一部分是根据不同的工艺而产生所谓的工艺费或加工费。此外,芦云表示,当前对于“一口价”黄金产品的纯度没有统一标准和要求。  理性购买黄金饰品留好凭证  对于“一口价”金饰存在的合理性,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一语道破玄机:“不管是以‘一口价’还是以克重销售,都不违反法律规定,关键在于销售时不应误导消费者。”  陈音江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有知悉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有关信息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即使是‘一口价’的黄金饰品,它的成分、重量等信息也会对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起到关键作用,经营者应把成分和重量都标注出来,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  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在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面对“一口价”黄金饰品引发的消费风波,多地市场监管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针对购买时店员没有清楚告知黄金饰品的具体信息及相关调换规则的,他们将帮助调解,让商家回归诚信之路,同意退货退款。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发票、鉴定证书等。收到黄金产品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宣传标准和质量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尽快与商家联系解决,与商家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避免黄金消费纠纷的发生,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了解市场行情和价格走势,并理性评估自己的购买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07/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可否适当“捆绑惩罚”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游客?
      近日,海南海口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老年旅游团,“40元游桂林四天三夜还包吃包住”,自己劝说无果后报警。7月16日,桂林官方通报,当地地接社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地接导游李某、黄某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已被立案调查。  7月17日,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发布通报称,“40元桂林低价游”事件相关涉事组团社,涉嫌非法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后续海南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公布。  这起涉“不合理低价游”事件第一时间遭官方调查,且组团社、地接社同时被立案调查,较为罕见,引发关注。这与网友及时爆料并报警,以及“40元桂林四天游”价格低得离谱有关。最终真相及处罚结果,大家不妨静待广西、海南两地相关监管部门调查结论。  “不合理低价游”已成旅游市场“痼疾”,近年引发关注的相关舆情,大多与此相关。尽管类似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却总有旅行社、导游(含黑导游)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前赴后继”。同时,也不少游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将一目了然的陷阱当“馅饼”,常常猜到了开头、猜不出结尾,于是一幕幕扎心“闹剧”次第上演。  近年来,对媒体曝光的“不合理低价游”事件,各地监管部门的查处不可谓不及时,处罚不可谓不严厉,涉事旅行社动辄被吊销营业执照外加罚款,涉事导游也大多被吊销导游证,而涉事游客大概率可获退回购物款项或适当补偿。如此处理相关纠纷,抓住问题关键,符合法规精神。  不过,旅游消费有其特殊性,不能像一般商品买卖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只是服务的开始,行程全部结束合同才算履行完毕。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提醒不应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以及许多热门地区已公布每天旅游“最低参考成本价”的情况下,游客理应有基本预判,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切忌见“便宜”就占上。遗憾的是,总有些游客自以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导致纠纷不断。  事实上,早在2015年10月,为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就提醒游客,在明知是“不合理低价”情况下,仍然选择参团出游,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媒体称之“捆绑处罚”。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见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也不见有游客因此受到“捆绑处罚”。  有鉴于此,为有效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有关部门不妨总结经验、改变思路,在重点打击违规旅行社和导游前提下,可否适当“捆绑惩罚”参加“不合理低价游”的游客?
    07/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被骗!上千元的“特供酒”可能来自脏乱差的地下车库
     近些年,在暴利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围绕着知名品牌白酒进行高仿造假,已经形成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甚至在仿制的品牌名字里添加所谓“特供”“政供”等字样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正规品牌的商标权,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扬州警方破获了一起假冒茅台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查获各品类的假“茅台”酒23000多瓶。  外包装打上“特供”  灌装低价白酒以次充好  今年4月1日,扬州市公安局在网上开展巡查时发现,有人持续向扬州地区销售假冒茅台酒,而且这些酒有的外包装上还被打上了所谓“特供”“政供”等字样,据警方初步统计,先后销售到扬州的假酒数量至少有200多公斤。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黄玉春表示,目前没有这种所谓的“专供”“特供”“政供”酒体,做了鉴定,确定它是假酒。  为了打掉这个假冒茅台酒背后的犯罪团伙,扬州警方决定成立专班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了解到,2021年5月,造假团伙头目赵某成立某酒业有限公司,并以此做掩护,通过购买假冒茅台酒的外包装和瓶体,灌装低价白酒后以次充好,然后将这些生产出来的假茅台酒销往全国多个省市地区。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说,基本上普通消费者肉眼是看不出来差别的,从包装、瓶盖、酒瓶上面的飘带,包括外包装跟里面的小包装,和一些小赠品酒杯等,可能误导消费者,让他们以为是真的。  4月16日至4月24日,扬州警方前往多地开展实地侦查工作,通过调查后确定了这个造假团伙的生产窝点和仓库。  据警方介绍,在精心伪装的纸箱内部,造假团伙1∶1复刻了正品茅台酒的商标、瓶体、飘带,以及配套的酒杯、包装盒、包装袋等一系列物品。另外,赵某向贵阳某酒厂定期批量购买原料酒,也叫基酒,通过灌装打包后,这些假酒最终被伪装成了所谓茅台特供酒、生肖酒、专用酒等。  扬州警方在造假窝点中发现,造假团伙的生产灌装环境非常恶劣,在民房改建的窝点内生活垃圾遍地,各种各样假冒茅台酒的外包装被堆放在角落中,而所有的假酒正是在这种环境里被人工灌装生产出来的。  造假产业链成熟  “特供酒”造假过程非常简单  一瓶瓶假酒在脏乱差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并销往各地,成为消费者餐桌上的饮用酒,而造假团伙也借此获取了巨额利益。据扬州警方介绍,造假团伙用来灌装造假的原料酒每斤的成本最低只有7块钱,最高也不超过80块钱。警方调查了解到,由于目前围绕“茅台”酒的造假产业链已经非常成熟,赵某的造假团伙只需通过上游购买各种包装材料和基酒,然后通过简单加工、灌装后就能对外销售,造假过程非常简单。那么,这些品质低劣的假“茅台”酒是如何被卖出去的呢?  扬州警方调查发现,2021年5月,赵某成立了一个酒业公司,最初他们售卖的都是自有品牌的白酒,但是基本没有什么销路,于是赵某就有了生产假冒茅台酒的想法。  由于此前就做过假酒相关的业务,所以赵某对假酒的生产销售也是熟门熟路。为了扩大销售量,赵某在造假团伙内部进行了细化分工,他本人为公司实际经营者,下设财务、仓储和销售三个部门,其中销售部门分为两个小组,负责通过话术推销假酒,为此赵某还制定了丰厚的销售奖励措施。  警方介绍,新来的销售人员会先跟着老员工学习一些话术和接单技巧,通过简单话术培训,一些对白酒完全不了解的人也能很快上手。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表示,在他们骗销的过程当中,有客户可能会问酒为什么这么便宜,他可能会讲我们跟酒厂跟公司有很深度的合作,体现酒品好、酒质高、价格低廉的特征,让消费者有错误的认识,去购买他们的酒。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精准骗销白酒客户  正是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赵某造假团伙的业务量也迅速扩张,而为了让假酒销售更加精准,赵某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电话精准骗销。据扬州警方在造假窝点查获的涉案物品显示,仅现场查扣的各类假茅台酒就有29个品种,两万多瓶,估算总销售额80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涵盖了全国各地。  胡某是专门为赵某造假团伙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中间商,针对赵某提出的定制需求,胡某在网上通过上家购买了大量有白酒消费记录的客户信息,然后以每条5分钱的价格把这些信息卖给了赵某。  据警方调查,从2023年12月至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分五次向赵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而有了这些白酒客户的个人信息,使得赵某为首的造假团伙推销更加精准。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说,他会采用电话营销或者加微信加好友等方式进行骗销,专门针对白酒需求量比较大的这些客户,因为他们主要做的是涉及白酒类的犯罪。  据了解,扬州警方破获的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注册商标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警方将根据线索进一步深挖扩线,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特供酒的犯罪活动。  真有所谓“特供酒”吗?  彻头彻尾假酒骗局!  为了混淆视听,以次充好,造假团伙会把自己灌装的假酒对外宣称为“内部渠道特供”“专供名酒匹配高端身份”等,一瓶成本低廉的白酒,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售卖可达数百、上千元。公安机关明确指出:目前市场上凡宣称的“特供酒”“内供酒”等都是假酒,这些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假酒骗局。  近期,公安部通报了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多起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例。在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非法制售的“特供酒”成本极低,用于灌装的基酒价格多平均在每斤10元左右,包装材料占制假成本的80%以上,但标价却动辄几百、上千元。然而,即便有些人明白所谓“特供酒”是假酒,还是会有不少人会购买。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介绍,客观来看,有些购买假酒的消费者是为了充面子、好面子,可能宴请一些人士吃饭的时候,他觉得拿这个酒显得自己档次比较高,这是一方面。第二方面就是有一些图便宜的消费者,他觉得这么低的价钱买到知名品牌的酒,心里还是比较开心的。其实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也知道,价格过于低的这些白酒往往都是假的,更别说“特供酒”“政供酒”“专供酒”,这些市场上是坚决没有的,所以所谓的“政供”“特供”“专供”这些都是假酒。  据记者了解,近些年,我国多部门连续出台相关规定整治所谓“特供”“专供”商品,2013年,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和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为非法产品。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侦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案件,有效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所谓党政军单位“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的酒品,谨防上当受骗,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酒品,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07/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假玉石、假观众、假买家!警方揭露“赌石”骗局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这句话道破了“赌石”的风险。开采出来的翡翠原石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无法知道内部好坏,切割后才见分晓:如果是“绿货”,可能一夜暴富;如果是“白肉”,则将血本无归。当传统的线下交易被搬进网络直播间,一块普通的石头和背后的人都变得吊诡又疯狂。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刷到一则“鉴定检测玉石真假”的广告,添加了客服微信后,她开启了线上“开石”之旅。后来,王女士才知道,这是一场精心布设的骗局:直播间里其他人都是骗子假扮的,被宰的只有自己。  今年以来,上海浦东警方破获多起直播“赌石”诈骗案件。这些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直播“赌石”的方式,通过招募人员冒充主播、专家及水军等,以事先开过“窗”的石头冒充翡翠原石,诈骗客户进行“投资”。然而,愈发多变的诈骗套路,也让不少被害人陷入迷雾。  原石交易  “上车”就能赚钱?  这天晚上,王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点进了直播间时,主播正在远处的工作台忙碌着,玉石切割声不绝于耳。  她的目光很快被主播手中的“原石”吸引:拳头大的黑色石头被切掉一角,露出一片白花花的玉料。即便王女士这样的门外汉,也看得出来这玉不够绿。直播间里其他人显然也看不上。“拿点好东西来!”多名网友在评论区起哄。  “翡翠嘛,如果每一个切开都是满绿的话,那翡翠也不可能有这个价值。”主播一边说着,又拿起一块黑色原石,手电筒紧紧贴着石头表皮,缓缓照了一圈。  王女士盯着屏幕,这块石头隐约透出一些绿光。主播的声音随之响起:“这块料可以,水头也有,色也不错。‘黄雾底下出高货’,切涨了直播间的家人们一起‘分米’。”  这些陌生的行话,让王女士听得云里雾里。紧接着,主播拿出一张白纸,随后一边写一边念叨:“15个车位,1人1280米,扣8上车……”  直播间弹幕上不断有人回复“8”,主播按顺序写下了这些网友的名字。王女士明白过来,这类似于大家“拼单”,“米”就是“元”,每人付1280元的意思。  “家人们,联系客服,付完款咱们直接开切!”接下来的几分钟,主播不断吆喝,给网友留出付款时间。  镜头远处的工作台上,另一块“原石”也被切开。“啊哟”一声,王女士心也跟着悬了起来。主播把切好的原石放到镜头前展示,依然是手电紧紧贴着石头,只是光源处,透出了更明显的绿意来。电筒拿开后,石头露出了一小段灰绿色的截面。  这个特写镜头只持续了两三秒就移开了,此时,直播间里出现了一个新面孔,一名自称是玉石专家的“货主”。两人一来一回砍起价来。最终这块原石的回收价定在24000元。  除去主播的10%提成,平均每个“车位”能分到1440元。这也就是说,刚才付了1280元的网友们,在不过几分钟时间里,每人都能小赚160元。  就如此这般“拼车”“封车”、切割石料,随后和“专家”现场议价,两人总是争得面红耳赤。切开的原石中,有的“大满绿”能当场卖出20万元,有的“白肉”就直接丢了,很是刺激,王女士看得津津有味。  赚了千元  女子越陷越深  在那以后,一连几天,只要客服发来开播链接,王女士几乎都会点进直播间看看。见到有眼缘的料子,她也跟着“上车”,几次下来竟然真的小赚千元。有了真金白银的收益,王女士对直播间已经深信不疑,日渐沉迷“原始交易”。  没多久,直播间里有其他网友不再“拼车”,开始单独“包车”——看中的原石,就一个人出资买下。虽然投入更多、风险更大,但回报更加可观。  王女士也跃跃欲试。在主播巧舌如簧的诱惑下,买下一块“好料”,一下子投了几万元。  在镜头看不见的地方,主播换了一块预先准备好的“白肉”,最终在惋惜声中结束了这场交易——王女士“投资“失败了。  自那以后,王女士就登录不上直播平台了。经过家人的提醒,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浦东公安分局三林公安处调查发现,王女士观看的直播间是一个专门搭建的直播平台,入口非常隐蔽,基本由客服点对点私发链接,普通人接触不到。  “他们的诈骗行为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手段多样。除了在直播平台上进行诈骗,还通过社交媒体、论坛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诱导客户参与赌石。”警方介绍,诈骗团伙还利用虚假交易记录、伪造证书等手段,进一步迷惑客户走向更深的骗局。  经过前期调查,警方成功锁定该团伙的主要成员及藏身地点,随即赶赴外省成功抓获了包括李某、黄某、吴某为首的四个“赌石”诈骗团伙35人,并缴获了大量涉案物品。  目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套路多变  被害人难察觉  此前,包括浦东公安部门在内的多地警方,都已对此类直播间骗局进行过打击。  2023年7月,湖北武昌警方在云南瑞丽打掉一“翡翠原石”诈骗团伙。经查,该团伙通过开设直播间进行翡翠原石售卖,通过主播现场直播,同时安排水军配合炒作,用几十元一公斤的翡翠原石“公斤料”,通过贴皮、喷漆、打灯光等手段,冒充价值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上等翡翠原石,引诱受害人以远高于原石本身价格购买。  通过该团伙头目的交代,开设网络直播间引诱他人“赌石”的真相浮出水面。直播时,原石的“切涨”或“切垮”全由主播说了算,而主播一般先用一些小料跟受害人说“切涨”,受害人一旦投入大额资金再次购买,主播就会说“切垮”了,钱亏了。  在浦东警方今年破获的另一起案件中,诈骗团伙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参与赌石,直播平台还让客户多人平均分摊购买原石的钱款。表面看是降低赌石损失风险,实则平均分摊的人除被害人外都由水军扮演,实际上只有受害人出钱。  而竞拍原石的人越多,价格就越高,从几百元涨到几万。主播会根据经验判断该客户是否会继续参与,然后决定原石是否“切垮”失败,还是继续“养客户”,但无论如何,最终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骗钱。  作为骗局的重要道具,所谓的“原石”,许多都是涂了油漆的普通石英石,根本开不出翡翠;手电下泛出的“绿意”,源自颜料染色。  直播过程中,诈骗团伙会在事先将普通石头“开窗”——对石头进行部分切割,露出里面较好的玉石质地,然后将其余未“开窗”部分展示给客户。当客户被这些看似诱人的“新原石”吸引并决定参与赌石时,团伙成员便会在直播中假装再次“开窗”,将事先准备好的已“开窗”部分展示给客户,以此证明客户赌中的是价值连城的玉石。  “这些直播间的场景简陋,切割石料的工作台在镜头远处,便于他们轻易调换道具。”警方介绍,这显然已经不属于“原石交易”范畴,是完完全全的诈骗。  在一次次打击中,浦东公安民警发现,犯罪分子的套路也在不断“进化”,并逐渐游走在灰色地带。例如,直播间的“油漆石英石”,有一些被诈骗团伙换成了真原石——玉石商场借来的“演员”,不会切割,反复利用。又如,诈骗团伙会声称“玉石加工成饰品后,售价更高”,从批发市场收购一堆便宜的玉镯玉佩,伪造鉴定证书后,再寄给受害者,以此安抚他们“受伤的心”。再比如,有些“玉石商人”还会由境外人士假扮,借口“边境出事”了,顺势卷钱跑路,一去不复返。  越来越多的套路,也让不少被害人陷入迷雾。许多被害人并未觉察自己被骗,只是单纯以为“投资失败”或“运气不佳”。来自外省市的李先生前后投资了35万元,直到民警找上门时,他还拿出犯罪分子寄来的廉价玉饰,振振有词:“开出来的货,我都收到了!怎么是被骗呢?”  对于这些套路,浦东公安分局三林公安处侦查办案队副队长赵亮一语道破:“涨,是为了把你留住;跌,是为了把你‘杀’掉。”
    07/22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