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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不购物影响征信”,忽悠背后的真问题
      “3·15”前夕,澎湃新闻跟拍云南低价游。记者与同伴花880元参团云南6天5夜双飞游,食宿门票全包。线路暗藏6个购物点,导游警告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数据会上传到云南省旅游系统,钱不够可以问导游借。针对此事,云南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已责成昆明、大理、丽江展开调查。  “征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不购物影响征信?数据会上传到云南省旅游系统?导游为了忽悠游客,真是什么都敢说。云南省旅游系统表示不背这个锅。报道当天,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称,已责成昆明、大理、丽江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近年来,由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各种纠纷不时见诸公众视野。靠低价来获客是旅游行业的常见操作。可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团费不足,靠购物和自费项目来补足,自然就成了导游的不二之选。单个导游的问题可以说是素质问题,可是,导游骂人、强迫购物的现象反复出现,禁而不止,更应该反思的就是监管和行业生态的问题了。  先看监管。事实上,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多次发文禁止旅行社、导游推行“低价团”业务,也采取多种处罚措施。每次出现问题,连夜开会,严厉查处,可是,强制游客购物的黑心导游却依然存在。就在2017年,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出台了“史上最严”的旅游整治措施,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明令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和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猛药治沉疴,按理说,这么大的整治力度,应该是药到病除,成效显著。可是,事实上,风头过后,黑心导游又卷土重来。可见,一是罚得不够痛,二是监管不能一阵风,连夜开会有需要,平时常抓不懈更有必要。只有监管随时在线,让违规者真正“肉痛”才能让游客避免入坑。  再看行业生态。不合理低价游导致的强制购物,已成为行业毒瘤,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这不仅是满足人们对旅游需求提质的要求,也是旅游行业走出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经历过疫情,旅游业遭受重创急需回血,但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羽毛,靠优质服务和优质产品来赢得游客。没有哪个行业是靠骗人做大做强的,只有诚信经营,才是到达客户的最短距离。而短视的宰客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杀鸡取卵。  当然,不合理的低价游一直有市场,跟一些游客爱贪小便宜,心存侥幸也有很大关系。总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难免踏入陷阱。不良商家利用人性的弱点来赚钱,贪小便宜的游客的确需要自省,但这不是他们“活该”的理由,监管和法治永远不能缺位。      (谭敏)
    03/1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收款码成为犯罪帮凶 警方发布重要提醒
      如今,电子支付已经成了市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试图利用收款码来实施犯罪行为。南京秦淮警方(3月16日)对外发布了近日侦破的这样一起案情。  南京市民胡女士经营着一家便利店,今年1月她的店里来了一名男子,在购物付完钱后表示想借用胡女士店里的收款码收几笔钱。  看着胡女士有些犹豫,对方又说可以支付百分之一的手续费。没有弄清状况的胡女士本着好心就答应了,对方将收款码拍照发给了别人。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胡女士的账户中就收到了15笔转账,每一笔都在两百到五百元不等,一共是5900余元。收到钱之后,胡女士也没多问就直接转给了这名男子,对方也如约给了她60元的手续费。  可就在送走这名陌生男子不久后,胡女士发现收款码已无法正常使用。她赶忙联系了软件官方客服,得知她的账户被多人举报有诈骗行为,所以被冻结了。胡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匆忙报了警。  秦淮警方通过追踪调查,随后成功将这帮找人收款提现的嫌犯抓获归案。目前,他们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同样是利用收款码来实施犯罪行为,连云港赣榆警方近日接到市民徐先生报警,他的儿子在玩网络游戏时,被人以“领取免费皮肤”为由扫码骗走了6400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一边安抚徐先生不要责怪孩子,一边调取分析交易信息,研判资金去向,最终成功锁定了二维码收款人是湖南省耒阳市一名手机营业厅老板。  该老板表示,当天有一名男子来到店内称想要购买手机,询问价格后并没有立刻付钱,而是拍下收款码后出门打电话,随后老板便收到了两笔转账共计6400元。由于当天没有现货,老板便让男子改天再来取。  民警分析,事实上男子偷偷拍下商家的收款码,用于收取诈骗钱款,这样男孩被骗钱财不经过男子账户直接打入手机店家账户。另一边男子再跟老板谎称,这些钱是用于支付购买的手机,以此来逃避警方的追踪调查。  经协商,老板退还了6400元给徐先生。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经营业主,一定要注意保护好收款码,不要轻信帮忙中转、提现赚取手续费的说辞,借出二维码后或许自身利益没有受损,但在无形之中帮助不法分子完成了犯罪流程。如果明知对方有可能实施违法行为,还同意帮忙的话,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3/1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神医”违背祖训,到底卖的啥药
      “经过一个月的考虑,我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把祖传的秘方无偿捐献出去……”近日,一则集合了多名“神医”语录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约40名各路“神医”,纷纷称经深思熟虑后,违背祖训,将治病的“祖传秘方”贡献出来。据报道,“神医”之一的张文荣确实是一名中医。3月9日,张文荣坐诊的北京鹤年堂中医医院发布声明,称张文荣所有的宣传广告信息与医院无关,并免去其荣誉院长的职务。  在网络流传的“神医”视频里,张文荣出镜率颇高,在不同的场合,着不同服装,宣称从曾祖父开始,一家几代专门治疗一体多病、腰突病、心脏病等疾病。单看张文荣等“神医”的讲述,加上年近古稀的高龄、救民济世的架势、愁苦焦虑的神色,还真容易让人对治病“秘方”信以为真。可把这各路“神仙”的画面拼接合并,如出一辙的节目形式和动情说辞显然有同一个脚本,既让神医标签不攻自破,也让卖药的狐狸尾巴暴露无遗。冠以“神医”的光环,给药品加上“秘方”的滤镜,无非是为了夸大“神药”疗效,提升销量和收入;可对于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来说,付出的很可能是养老钱、治病钱,甚至是救命钱。据张文荣回应,他所说的都是编导设计的台词。不论台前的出镜“神医”,还是幕后的制作团队,如此利欲熏心,既不讲道德,也涉嫌虚假宣传。  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都将“神医”卖药的短视频当作笑料,戏称其为“神医宇宙”。对于此类坑蒙拐骗之举,除受到网友群嘲,还应该被“群打”。医院出于维护自身形象的需要,将张文荣免职。那么,视频里的其他“神医”呢?是找来的演员,还是也有医生的身份?除了免职,冒充祖传“神医”卖药,要不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有媒体报道称,相关部门曾在2017年针对电视“神医广告”现象,公布了13个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些“神医”在电视上收手后转战网络平台。在此次“神医宇宙”的视频中,就能重见他们的“高超演技”。曾被官方曝光过的“缺德艺人”,为什么能顺利重操旧业?“神医”卖药借助的网络平台,究竟是审核不严还是故意默许?“神医”力荐的“神药”,到底有没有效?面对完整的“神药”制假流程,不能止于揭穿镜头前的江湖骗子,也不能只是一家医院辞退失德医生,还得查出幕后的始作俑者和利益相关人,真正对“神医诈骗”产生震慑“疗效”,不能任由这些“神医”四处“坐堂”。  同样的画风卖的是不同的“神药”,不同的“神医”其实真的违背了同一个祖训,不是所谓“秘方不能外传”的祖训,而是“良心不能失传”的祖训。(殷呈悦)
    03/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保险消费藏陷阱 四类风险需留意
      承保后未及时签发保险单、使用已废止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保险等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愈来愈多被关注。  由于保险领域的专业性,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容易遭遇“陷阱”,以至于需要理赔时,才发现各种问题。目前有哪些常见的保险陷阱需留意?保险消费者又该如何掌握技巧合理维权?  “代理退保”藏风险  去年以来,部分个人或社会团体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  对此,保险人士指出,“代理退保”行为隐藏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至少三种风险,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具体来看,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上述保险人士建议。  保险直播营销需谨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去年以来,网络营销逐渐成为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抢滩”保险直播行业。在相关营销过程中,亦潜藏部分风险。  例如许多直播、短视频中只提到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分红收益等好的一面,保险的除外责任、健康告知、分红收益的不确定等却故意不告知;部分视频因为时长限制删掉一些关键信息,如“首月2元,最高600万元医疗保障”等。  那么,保险消费者该如何防范相关风险?对此,北京银保监局此前提醒,消费者直播购买保险需要做到“三清楚”,即清楚主播是否有资质、清楚宣传是否有陷阱、清楚自己是否有需求。  具体来看,消费者应通过保险公司的正规渠道咨询或购买保险,同时,购买保险的前提是自己确实需要保险,不要因为直播中宣传“停售”、“打折”而冲动消费。购买保险也可以“货比三家”,通过对比不同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保费金额、保障期限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短期健康险不“保证续保”  伴随着健康保障需求的提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消费者选择投保健康保险,特别是短期健康保险。不过,由于部分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销售,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规范产品续保、组合销售、停售等问题。其中,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明确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对于选购健康险产品的消费者,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建议,首先,应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并重点关注产品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险。同时,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来讲,其责任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时重点关注保险条款相关情况,不建议重复购买此类产品。”  此外,建议消费者合理购买健康保险产品,不仅要关注产品的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养老保险条款需留意  伴随养老需求的提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成为许多消费者养老规划中的一部分。其中,保险产品和养老社区相结合的形式引起部分消费者关注,但从实际案例来看,由于销售误导等原因,不乏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后才发现未能获得入住资格。  对此,相关人士指出,此类产品通常要求投保人购买特定保险产品并达到一定的应缴保费额度,投保人满足条件后方能获得入住资格,但并不保证必然入住。  具体来看,消费者可结合养老需求和经济状况挑选适合的保险产品,包括确定养老保险产品类型是偏向保障性还是理财型保险;确定养老金领取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领取;如果承诺可以入住养老社区,要确定特定养老社区的建设及后续缴费情况等。  “由于销售人员讲解内容、宣传资料反映的可能只是产品的特色优点,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才能全面准确了解到保险产品的主要情况。”保险人士建议,在阅读过程中,不仅要对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缴费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解,如购买了承诺入住养老社区的保险产品,还要关注保险合同是否进行明文规定以及是否包含入住养老社区的正式书面文件。
    03/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虚拟刷单提额陷阱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获悉,有不法人员假冒银行名义,以刷单提额方式诱骗消费者。专业人士提示消费者提高警惕,以免落入陷阱。  有市民收到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提示其信用良好,可提升信用卡额度并附带网站链接。在其点击链接进入所谓“银行网站”并按照提示填写信用卡账号、密码、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接到了“银行客服”的电话,告知可通过虚拟刷单方式增加交易量,满足提额要求,并承诺提额后立即退还交易金。该市民按照客服指导在指定网站通过信用卡直接付款方式完成大额交易后,发现额度依然没有提升,再次联系时“客服”失联,而且该购物网站已经关闭,信用卡刷单资金难以追讨。  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人士提示广大消费者:突击刷单不能有效提升信用卡额度,且虚拟刷单是违法行为;申请信用卡提额一定要通过银行官网、官方公众号、官方服务热线办理;不要轻信任何陌生短信或来电,不要轻易点击任何陌生链接;无法判定是否被骗,立即拨打信用卡背面的银行客服电话核实;遭遇金融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妥善留存证据材料,最大限度挽回资金损失。
    03/1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续签合同 当心用人单位“套路”
      劳动合同关乎着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原来的劳动关系必须续签劳动合同。现实中,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续签合同方面搞“套路”,通过续签合同时再设试用期等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要谨防这些“圈套”。  续签合同约定试用期无效  小黄毕业后入职某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月工资5200元。合同到期后,小黄被调到会计岗位。在续签合同时,公司称换岗后须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要再约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4000元。由于每月少拿了1000多元,小黄很生气,遂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庭经审理,认定公司重复约定试用期违法,鉴于2个月试用期已履行完毕,故裁决该公司向小黄支付2个月赔偿金10400元。  评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据此,调岗、晋升、降职、续订劳动合同等,都不应成为再次约定试用期的理由。本案中,该公司同意与小黄续签合同,说明其对小黄的品质、工作能力等是认可的。因此尽管调了岗,也不能再约定试用期,该公司明显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由于重复约定的2个月试用期已履行完毕,故公司应按月工资5200元的标准向小黄支付2个月的赔偿金。  合同到期仍留岗不算自动续签  王某入职某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没续签,但王某仍在原岗位工作。没多久,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未续签合同期间2倍工资。该公司认为虽然因种种原因未续签,但公司给王某的各项待遇均无变化,应视为自动续订了书面合同,故不应支付2倍工资。后王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支持了王某2倍工资的诉求。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的,只是意味着双方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延续劳动关系,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也必须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公司认为双方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于是自动续签了合同,显然错误。另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之规定。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由于无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进行约束,劳动者将面临随时被解雇的风险,因此劳动者应当增强合同意识。用人单位更不要认为续不续签劳动合同“无所谓”,否则也要承担不利后果。
    03/1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节日消费,谨防“美丽陷阱”
      今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女性消费成为商家关注焦点。沈阳市消费者协会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女性朋友:注意消费安全,科学理性选择购物渠道和所购商品。  理性消费促销商品,应货比三家  “三八”妇女节期间,各种打折促销活动掀起了女性商品销售热潮。有些女性面对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会产生消费冲动购买过多商品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市消协提醒广大女性朋友,要做到理性对待商家促销。无论线上线下,平时应该多关注想要购买商品的价格,了解该商品是否真正打折降价。对要选购的商品要全面了解与比较,货比三家,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预付款消费谨慎消费,卡内储值不宜过高  节日期间,很多美容美发、健身等服务行业,会针对女性消费者推出预付式优惠活动。对此,市消协提醒您要谨慎对待预付式消费。办理各类预付式消费卡时,谨慎办理金额过高,周期较长的预付卡。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对预付卡的使用规则、使用范围、消费期限、转让要求、退款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网络购物线上购买,注意查验真伪  网络购物、直播带货、微店购物等购物方式,越来越受到女性消费者欢迎。市消协提醒您网购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相关资质,关注消费者评价和信誉度。要保留好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要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线上购买进口化妆品时,要注意产品包装应有中文标签,并标注有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必要时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产品注册信息。
    03/1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可视门铃不可无视隐私
      近年来,带有自动录入和摄像功能的可视门铃走入越来越多的家庭,被誉为“家庭门卫”。殊不知,这位“家庭门卫”还可能带来纠纷。日前,无锡一桩由可视门铃引发的官司引起广泛关注,最终法院判令拆除门铃,并删除相关影像资料。  可视门铃之争,其实是安全与隐私之间的矛盾。装的人想要安全,而反对的人则担心隐私。就像无锡这桩官司,原告张某就认为,对门邻居吴某家的可视门铃不但记录了自己出入房屋的时间,还拍摄到了屋内的情况,严重侵犯了其个人隐私。除此之外,信息泄露也是个大问题。可视门铃录制的视频可能包含大量的人脸信息,一旦那些上传至云端存储的视频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对于此类案件,法院的判决比较一致,即判令拆除可视门铃。显然,在法庭看来,居民在安装可视门铃保障自身居住安全的同时,亦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必须在维护居住安全和尊重他人隐私权之间做好平衡。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也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明确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范畴。  对于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不断为隐私权保护带来新问题。如个人在未告知邻里的情况下,在自家门口安装可视门铃,所录制的邻里在公共区域内的行为是否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一旦可视门铃的信息泄露,产品供应者和使用者各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对此,相关法律法规要与时俱进。与此同时,行业监管也要跟上。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可视门铃相关的在业存续企业超过2000家。然而,这方面的监管却几乎空白。可视门铃录制的信息如何强化安全保护,可以留存多长时间,怎样进行清除处理等细节都需要监管加以明确。  此外,可视门铃背后还藏着一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信任缺失”。在陌生人社会,因为缺乏必要的联系纽带,陌生人之间难以相互信任——即使是在同一个社区中,面对面地住着。而这种“信任缺失”,也是人们对于周遭环境不安全感的根源。正因为如此,如今,不少社区都希望通过组织社群活动、组建兴趣社团等方式来重建社群,让人与人之间重新亲近起来。当邻里成为朋友,信任不再缺失,也许就不需要什么可视门铃了。
    03/0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点赞赚佣金”兼职 警方教你如何防骗
      近日,常州市反诈骗中心接市民金女士报警,她收到了一条给抖音点赞即可赚佣金的短信,遂即添加客服微信“入职”。  一开始,金女士按照客服要求给几条抖音视频点赞后,立即收到了6元佣金。然后客服称,想要继续参与点赞赚钱,就必须下载“抖聊”APP,给指定商品刷单3笔,先垫付资金,后续会连本带利返现。因为前面做点赞任务时,很快有回报到账,金女士放松了警惕,向客服提供的账户转账刷单,然而金额越刷越大,客服始终以各种理由不返现,金女士意识到被骗,损失12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招聘兼职“点赞员”其实是骗子引流的手段,目的是让主动加骗子微信的人尝到轻松赚钱的一点甜头后,心甘情愿跟着他继续下载APP和接单,一步步掉入陷阱,究其本质依旧是刷单诈骗。  常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对点点手机就能轻松赚钱的兼职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加陌生人微信,远离诈骗陷阱。此案中引流手段是“抖音点赞”,其他案件中常见的手段还有“加微信送福利”,兼职刷单类诈骗的引流手段五花八门,一定要擦亮双眼看清其诈骗的本质。
    03/0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快递员”加好友 拉你进“风投群”
      春节期间,因快递休息,有些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不发货。春节之后,大家开启了天天等快递的模式。但让一位网购多年的买家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被“快递员”骗了。  沈阳铁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提示市民,已有外地市民被假冒的快递员骗了上百万元。近来,假冒快递员的诈骗案件多发,骗子抓住年后买家着急等快递的心情,冒充“快递员”,以快递有问题为由,要求被害人加其微信好友,伺机实施诈骗。  被假快递员骗走130万元  民警介绍,春节过后,外地的章女士在微信上验证通过了一名自称是“快递员”的好友申请。但对方没说快递的事,却把章女士拉入了一个刷单群内。没多久,群里就有人介绍下载一款名为“ZFT”的App,称可以抢单做任务拿佣金。  章女士下载后,发现是一款带有聊天功能的App,且有“风投老师”介绍赚钱经验。章女士点击群里的链接,登录了一个“百老汇”网站,跟着“风投老师”投注彩票做任务。  章女士第一笔下注32元,十几分钟后赚到121元并提现成功。章女士又投了3万元,赚了6000余元,同样提现成功。由于前两次下注都有盈利,这让章女士对“百老汇”能快速赚钱更加深信不疑,于是第三次直接投入了20万元。  警方表示,在受害者受到利益驱使后,骗局才正式开始。“风投老师”说章女士操作错误,要充值补足费用才能恢复数据,同时又称她操作失误导致信誉分降低,要等3个月恢复数据或再充值。在各种理由哄骗下,章女士通过网银共计转账130余万元。  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微信  警方介绍,在这个案例中,骗子假冒“快递员”加微信是诈骗的源头,章女士验证通过时就犯了不辨身份添加陌生人微信的错误。  刷单群里抢单做任务是让受害人产生快速赚钱的欲望,再由“风投老师”介绍博彩App让受害人小额盈利,相信博彩能赚钱,然后再以操作错误等理由让受害人扩大投入。每一步都摸准受害人的心理变化,然后精心策划陷阱。  警方提醒,目前,全国已发生多起冒充快递员的案件,微信上收到“××快递”的好友申请,一律不要验证通过。没有正规的“刷单微信群”,看到“刷单”二字就要联想到诈骗。不要扫码下载投资理财或博彩App,这些都是诈骗工具,不可能有稳赚不赔的买卖。
    03/08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