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提示】明星代言金融产品花样繁多 银保监会再出手警示风险
《鬼吹灯》里的“大粽子”(“僵尸”)抱着手机,并向前来“索命”的“摸金校尉”隆重介绍自己投资的P2P又赚钱了;《那年花开月正圆》里面的小丫鬟自豪地向同事们炫耀自己如何理财有方;你最熟悉的明星笑靥如花地出现在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硬广上,仿佛他的成功就是因为投资了这款理财产品……这些年来,明星代言的金融产品,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数不胜数,但“爆雷”的产品也不在少数。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代言金融产品,本质上属于一种广告行为。虽然目前没有关于金融产品代言的专门性规定,但我国现有法律足以规范和制约相关的代言行为。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也应当对产品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误导等不正当方式进行,且应当就可能的风险进行说明。”华北地区某律所主任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花样繁多的明星代言 代言过金融产品、为P2P站台的明星可真不少。 去年7月,互联网金融平台“爱钱进”爆雷,其背后涉及37万投资人近190亿资金,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此事将湖南卫视知名主持人汪涵等人卷入舆论的风暴。汪涵曾在2016年到2018年间作为“爱钱进”的代言人,2019年2月,中国乒乓球队前总教练、奥运冠军刘国梁成为“爱钱进”的“幸福体验官”。最终,汪涵、刘国梁不得不就此发表道歉声明,表示将敦促平台解决问题。 几乎前后脚,湖南卫视另一名知名主持人杜海涛曾代言的理财产品“网利宝”也不能兑付。 过去十多年,金融碰上互联网,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迅速崛起,积聚了大量的财富,财大气粗的P2P平台,豪掷千金请来影视明星为其背书。不仅是代言、站台,形式也是花样百出。以“爱钱进”为例,2016年前后,卫视、网络最火爆的影视剧、综艺节目,几乎都能看到它的身影,比如《老九门》《那年花开月正圆》《鬼吹灯》等,“爱钱进”采用小剧场等形式,深度的广告植入,因此知名度大增。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鑫琦资产、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等多个风险平台“爆雷”,这些平台都有现役大牌明星为其代言,像黄晓明、范冰冰、郎朗、唐嫣、赵雅芝、唐国强、张铁林等,几乎将各个年龄段的受众群体“一网打尽”。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平台在发布金融产品时,应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切勿利用明星过度宣传、误导性宣传等。同时,消费者要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素养,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提示“三看一防止” 至于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等公众人物,银保监会表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止”。 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可以登录金融监管部门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机构有关信息,或者向当地金融监管单位核实机构资质。 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类型、条款、风险等级、告知警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要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更要摒弃一夜暴富观念。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投资理财风险和收益并存,消费者面对营销宣传时,要重点关注是否如实地披露了风险和收益,以防被误导或欺诈。对承诺高于平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 “另外,防止过度借贷。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银保监会称。 对于金融产品供给主体,银保监会要求,应依法合规履行责任,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04/2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高度警惕私募、房地产等领域风险
近日,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以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再次强调,必须坚持“金融特许经营”原则。严禁“无照驾驶”。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要理直气壮地果断采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点名”五大领域将成为未来重点风险化解的范围,其中就包括私募基金、房地产、虚拟货币、线上教育、养老服务等多方面。 再次强调从事金融活动严禁“无照驾驶”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在总结2020年以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会议提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非处非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共查处非法集资案件7500余起,三年攻坚办结存量案件1.1万起,涉案金额3800余亿元。 与此同时,加快立法进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地方政府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并且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科技赋能,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撰文指出,《条例》从监管方式到监管体制,从监管制度到监管内容;从强化责任到强制措施,防范、调查、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例如,过去我国在处置非法集资问题上,重视对非法集资犯罪人的行为限制,而忽视了对非法集资财产的查封、扣押,以至于一些受害者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条例》不仅规定了处置的主体,而且规定了处置的具体措施,赋予“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财产;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追回、变价出售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等。 会议强调,在防非处非工作实践中,逐步深化了规律性认识,要进一步运用、拓展和提升: 一是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做好集资融资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最有力保障。要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巩固和发展攻坚战成果。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风险和问题,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决打赢防非处非的人民战争。 三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始终着眼全局处理具体问题,增强系统性和协同性,坚持全链条治理,构建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工作闭环,形成部际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治理局面。 四是必须坚持法治化原则。严格执法尺度、丰富执法手段、提高违法成本,织密金融法网,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五是必须坚持“金融特许经营”原则。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影响极大,必须恪守持牌经营和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严禁“无照驾驶”。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要理直气壮地果断采取措施,集聚强光照射“灰色地带”,有效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 警惕私募基金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 尽管我国目前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新型犯罪手段层出不穷。此次会议就结合非法集资领域出现的新趋势,“点名”五大领域将成为未来重点风险化解的范围。 会议指出,面对非法集资严峻形势,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提高防非处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快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强化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尤其是要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五方面: 1、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 2、密切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以及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 3、紧盯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民办学校、线上教育等民生领域; 4、对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非法集资尽早发现,露头就打。 5、严禁借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谋利和非法集资活动。 同时,会议提出,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非法集资犯罪果断出手、精准拆弹。加大力度追赃挽损,完善违法所得应追尽追、应退尽退机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还将着力编织监测预警“天罗地网”。扎实推进建设规划,加快实现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发挥网格化治理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线下涉非风险排查。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理性投资和风险自担理念,及时识别“保本高收益”式金融欺诈,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04/2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保险业乱象调查:“五虚”问题不鲜见 “代理退保”套路深
虚假增员、虚增保费、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此前,多名保险公司员工实名举报领导造假并登上微博热搜。与此同时,通过恶意投诉实现“退保理财”、“退旧换新”、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的“代理退保”产业链也在持续扰乱保险市场,侵害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权益。 针对保险业种种乱象,监管部门已通过罚单和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专家表示,保险公司要摒弃对保费收入规模的“偶像崇拜”,同时要增强市场参与者的敬畏之心。“看得见”的短期终究不可持续,“看不见的”长期才重要。 行业造假行为屡禁不止 “其实看了举报之后,说实话,这些现象在保险行业一直存在,可能外行人看起来觉得触目惊心,其实很多都是行业‘心知肚明’的事情。”一位从业多年的寿险业务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长险短做、虚假赔付、虚假凭证、虚假增员等,确实比较常见,特别是在大力推广的开门红销售季中。 该业务员表示,保险销售有较大业绩压力和增员压力,“要么当个人代理卖保险冲业绩,然后拿奖励升职位,要么自己不卖保险,拉人头组成自己的一个小团队,然后把他们挂到你的名字下面,督促他们卖,‘保费论英雄’嘛,选拔晋升也都要看业绩,所以很多人会为了赚取绩效佣金、谋求晋升铤而走险”。 业内人士指出,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都存在“五虚”问题,即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和虚挂保费。而这主要和寿险绩效考核体系以及粗放的管理模式有关。一方面,过去两年代理人数量下降以及新单负增长压力下,寿险公司对于增员和增收的需求更加迫切,保费指标、增员指标、继续率等KPI层层下压;另一方面,为了推动业绩提升,寿险公司投入了大量资源在增员、增收上。压力和诱惑之下,如果没有长效机制并配以规范的内部治理和严格的合规文化,很容易使销售前端行为走形,从而出现违规问题。 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看来,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增员等并不是新出现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记者表示,这些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说明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和内控制度设计存在套利空间,长险短做、虚假增员都是利用了设计漏洞进行“无风险套利”,而虚列费用是因为内部控制问题。 “代理退保”产业链扰乱市场 除了险企内部的造假,“代理退保”也成为扰乱保险市场、损害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利益的重灾区。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代理退保”已形成通过恶意投诉实现“退保理财”、“退旧换新”、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的一条产业链,并正从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延伸到车险领域。 “代理退保”组织及人员模仿直销模式,通过加盟代理、中介合作、招收学员等形式,广泛发展下线代理,并开展所谓的“保单维权说明会”“专业培训会”,形成线下逐层获益、线上网课收费的获利模式。 在这一过程中,“代理退保”组织通常先阻断保险公司与客户联系,并尝试与客户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协议”,收取高昂定金甚至以身份证件、保单、银行卡作为抵押,从而捆绑客户。再教唆客户通过编造投诉理由、设计圈套、闹访等形式,引导被诉人或保险公司其他人员做出不利的陈述,并利用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等方法“钓鱼”取证。在取证过后,恶意投诉组织随即向监管部门投诉,对保险公司施压,进而完成退保。一旦退保成功,恶意投诉组织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费20%至60%不等的手续费。 一位基层保险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处理每一单投诉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很多时候险企是无精力去分辨的,因此为了安抚消费者,也为了应对监管考核,险企只能按照消费者的需求退保。 而这一退保黑产业链还在延伸。中国银保信此前曾下发《关于疑似新购车辆“集中退保骗佣”欺诈风险的提示函》,其中指出,2020年5月至7月间,多家经营车险业务保险公司在承保“以租代购”公司的新车保险业务中,不同程度遭遇因大量集中退保导致大额佣金损失的疑似保险欺诈行为。此类行为在同业中持续出现,多个案例形态具有较大共性,个别公司佣金损失千万元以上,疑似已经形成“集中退保骗佣黑产”。 监管部门也已在严厉打击该类违法行为。广东、广西、四川、河南、湖北等多地监管部门此前陆续发布防范“代理退保”骗局的风险提示。银保监会也曾向人身险公司下发了相关函件,试图摸底“代理退保”产业链,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业内人士表示,“代理退保”不法团伙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而参与“代理退保”的消费者也会受到影响。 法学博士、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昊指出,在参与“代理退保”过程中,消费者除了面临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信用受损、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外,还可能因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构成欺诈,从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慧择奇点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马潇表示,退保可能导致消费者再投保时,会因为身体或年龄原因提高保费或不能正常承保。此外,目前保险行业内也在探讨构建行业的大数据平台。
04/2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消费警示:警惕美容店与助贷公司联手诱导消费者办网贷
日前,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市消保委)发布2021年1号消费警示,披露了一起医疗美容诱导消费者办网贷,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在该案例中,预付式美容经营运作手法由圈钱跑路的1.0版“升级”为悄然灭失法人资格的2.0版。 在该案例中,消费者黄女士向宁波市消保委投诉,2020年10月5日,她在网上看到“芊馥国际妊娠纹修复”广告,广告宣称修复妊娠纹效果极佳。次日,黄女士根据广告指引来到“婧纹美容”,服务人员表示可以修复80%,并出示了签约合同,还表示可以代为办理贷款,利息很低。 黄女士立即刷卡支付了3052元(总价21800元),并进行了网贷签约。然而,到了2021年3月,由于每次修复,仪器点扎妊娠纹处异常疼痛,伴有红肿与渗血,修复后不见效果,黄女士提出不再进行修复,要求停止借贷,美容店不予正面回应。她原以为事情就此暂停,没想到收到催款信息,要求尽快还贷,否则不良记录会影响征信。 这时,黄女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于3月27日还款并支付逾期费用近300元后,在停止美容无回馈、无法停止借贷的情况下,向宁波市消保委求助。 接诉后,宁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初步调查发现,与黄女士签订“婧纹国际签约合同”的主体为“宁波纹研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纹研美容),该公司在合同上标称“芊馥国际妊娠纹修复中心”,已于2021年3月3日注销。 宁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试图联系纹研美容一直未果,与助贷公司即科公司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会协助黄女士按贷款合同约定退贷销账,最终黄女士于4月8日完成还款,并取得结清凭证。 “与头一天还在疯狂办卡,第二天就关门失联的经营手法不同,涉案公司正常成立与注销。然而,其快速、高频、短暂、多地的开业、关闭,目的仍是敛财,但手法更隐蔽,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更小。”宁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说。 与此同时,美容店与助贷公司合作,助贷公司与金融公司合作,美容店提供客源,金融公司提供无需担保抵押的贷款,助贷公司撮合双方达成借贷。作为引流的纹研美容注册地在宁波,助贷公司即科公司注册地在上海,金融公司盛银金融注册地在辽宁沈阳,一旦产生借贷纠纷,消费者向相关方主张权益势必有跨越地域的成本。 对此,宁波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谨慎选择美容服务机构,谨慎选择美容网贷。要明确自身美容需求与对方美容服务是否匹配,确认美容服务是生活美容还是医疗美容,并了解美容服务机构的资质,然后再决定是否做美容手术,以免遭受损失。
04/2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中消协发布“五一”消费提示:“机票盲盒”需理性看待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不少消费者都筹划着出行游玩。在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旅行严格受限的情况下,国内旅行将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预计今年“五一”期间将会迎来一波出行高潮。多家OTA平台(在线酒店、旅游、票务等预订系统平台的统称)公布的数据显示,消费者在“五一”假期出行、消费等需求旺盛,机票、酒店、门票、租车等订单量均较2019年同期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但是,消费者在假期集中“玩玩玩”“买买买”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景区、酒店、道路交通等供需不平衡的压力与矛盾,或是不良商家采取不正当经营手段“浑水摸鱼”从中获利,从而引发消费纠纷。 那么,今年“五一”消费者应该如何防范“人在囧途”?怎样避免被不良商家“宰客”?遇到消费纠纷怎么办?面对这些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在安排“五一”长假期间出行时,应将出行的目的地尽量选择在国内低风险地区,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规定并配合做好防护措施;确有出国(境)旅游需求的,务必及时了解我国疾控机构、出入境管理部门、驻外使领馆等发布的相关提示信息,谨慎确定出行规划。 此外,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下足功夫,做好出行规划。有数据显示,今年“五一”假期机票预订量已经大幅超过2019年同期,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超过25倍,一些热门旅游城市甚至出现航班经济舱售罄、高星酒店一房难求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景点的限流制度、往年景区人流状况、天气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前预约等,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避免将游山玩水变成看“人山人海”,降低出行体验。 值得注意的是,中消协提示,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名为“机票盲盒”的产品,有商家表示针对“五一”假期还将推出新一轮的升级版“机票盲盒”活动,消费者购买后,会得到一张指定出发地、随机目的地、随机日期的国内单程机票。对此,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可取,一定要通盘考虑出行时间、用餐住宿、目的地情况、返程安排以及售后退换限制条件等因素后再做决定。 中消协还表示,通过旅行中介跟团出行的,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签署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切勿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旅游团”或者“0元旅游团”,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陷阱”。 最后,中消协敦促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经营者应当禁止采用不明码标价、坐地起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手段坑害消费者,杜绝“天价大虾”“天价石斛”“酒托欺诈”“合影收费”“陷阱厕所”等各类黄金周“宰客”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04/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滥用人脸识别,重罚才能震慑
近日,终于有地方政府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全面整治。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客户端报道,4月21日,浙江宁波市场监管局通报,通过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宁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已对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行为立案16件,并对其中3件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处以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据悉,今年3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人脸识别数据非法采集问题被列为该行动重点之一,而“宁波经验”被编入行动通用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执法手册”供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考。 在看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售楼处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顾客进行偷拍,使得顾客的个人信息如同“裸奔”一般被非法获取,这无疑损害了顾客的隐私权。 宁波在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进行的专项执法行动,开了个好头,值得肯定。宁波开出25万元罚单,这样的程度足够罚痛违法售楼处,产生威慑力。这会让相关企业反思,为企业私利而损害他人的正当权利,该不该,值不值?进而做出正确的抉择。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本身是无罪的,关键要看如何使用。它可以广泛应用在现实中的很多场景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比如,购物时刷脸支付、进小区时刷脸开门等。 但如果像那些售楼处那样,为了私利而不惜违规抓取人脸信息,就是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不为法治社会所容忍。这样的行为是在挑战法治的底线、文明的底线。 此次全省专项行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整治结束,而是一个开始。除了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也不能放松。 另外,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的其实不止售楼处,其他行业也有这类违规行为,比如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科勒门店、宝马门店等,也要一视同仁进行监管,不可顾此失彼。只有监管范围全面,处罚果断有力,这类侵犯隐私权的现象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04/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交了押金再上岗?找工作当心“高薪陷阱”
商务司机月薪8000元到11000元,不过想工作得先交1290元押金;同样是找工作,自称从事劳务推荐的公司老总承诺,只要交10多万元,就能安排去机场上班,结果交完钱便没有下文……最近很多人在忙着找工作,都想找到一个高薪的好岗位,甚至不惜花钱,但是交了钱却往往被“套路”…… 案例一 找工作先交1800元押金 云南临沧的严先生在手机App上找工作,工作地点在临沧,经过联系,对方要他到昆明签合同。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严先生专程赶到昆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还交了1800元的押金。 “今年3月的时候,我在58同城上面看到一则招聘信息,说是可以安排工作,按照对方的要求到昆明签了合同,根据要求说是要交1800元的押金。”严先生说,“当时心里想着既然已经签了合同,那马上就有工作了,于是也没多想就把这笔押金给交了。” 可是没想到的是,现在已经过了快一个月,对方却一直没给严先生安排工作,每次打电话询问,对方都以“再等等”等各种理由推脱。 “当时说这个押金是如果正式安排工作我不来,就退不到押金,现在却是连工作都没有。”严先生怀疑自己可能是被对方“套路”了…… 案例二 交10万就可以安排工作! 2019年小李大学毕业,为了找个好工作,她在同乡介绍下认识了一位自称从事劳务推荐的公司老总宁先生。见面后对方承诺只要交10多万元,就能安排小李去机场上班。小李和家人合计之后便交了钱,可对方的承诺却迟迟没有兑现。 从小李提供的这份就业推荐服务协议上可以看到,在2020年8月24日,小李与“云南某某投资教育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还约定小李在开班培训前应支付完毕培训费用。“当时他说让我去培训考证,培训费我自己又交了4000元,到考试他让我再交4000元,就可以稳妥拿证、安排工作,后面我又交了4000元,前前后后一共交了108000元。” 对方保证小李最终进入的岗位为某机场集团正式编制岗位,并承诺为小李取得国家初级安检证。协议中还明确,如果甲方未能做到以上条款内容,甲方需主动在七个工作日退还小李所交的所有款项。于是小李交了钱就等着培训和安排工作,但转眼到了2021年,一切都还没有下文。 一怒之下,小李找到了这家公司,结果却傻眼了——公司已经搬走了…… 案例三 交1290元押金安排“月入过万”司机工作 市民吴先生是一名司机,近日,他通过58同城网站寻找司机的工作,看到一则招聘信息让他动心不已,“商务带车司机月薪8000元到11000元。工作时间大约8个小时,包吃包住,还有五险一金,住房补贴和饭补都是单独给的,不在工资之内。” 看到如此诱人的条件,吴先生当即按照招聘信息上提供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表示,公司需要进行简单的面试,试用期一个月。不过,工作需要正式的工装,由公司统一提供。工装费是不要钱的,不过应聘司机需要交纳1290元押金。” 吴先生决定先去考察一下,按照地址,杨先生来到了某工业园区。一进门只看到一个物流园区,来往的基本上都是大型的物流车。而吴先生应聘的是高端商务司机,他感觉公司不正规。“要想工作还要先交押金,感觉有点套路,我就没有继续联系这家公司。”随后,吴先生又在58同城上找了其他司机工作,却都要求交纳工装费。 调查 应聘成功退在工资里 中途辞职押金不退 记者通过吴先生提供的信息,找到了这家公司的电话,并拨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表示,驾驶证需要满三年,并通过面试。司机试用期是一个月,合格以后签订一年的正式合同。不过商务司机需要正式的工装,工装免费,但需交纳1290元的押金。“这笔钱不用担心,只要应聘成功,第一个月放在工资里发放。如果中途辞职,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这笔钱是不退的。” 据记者了解,《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平台 发布信息要对综合资质进行审核 对此,记者电话联系了58同城的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在平台上发布信息都需要通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手机号、人脸识别、身份证验证、芝麻信用认证、银行卡等综合资质审核。 “如果确实出现诈骗,我们会把这部分信息记录报警。”工作人员表示,平台将保障求职者人身、财产、信息安全,同时平台推出的求职者保障计划、放心企业服务,也将更好地解决求职者的后顾之忧,同时平台还将联合公安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网络黑产”,不计成本,坚决保障和维护用户权益。同时,呼吁求职者一起,重视求职安全,重视平台防骗提示,对于平台外的欺诈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积极留存证据并投诉举报。
04/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免费午餐”理性参团旅游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招徕顾客甚至私下办理旅游年卡,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揽旅游者……针对这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久前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多个典型案件被曝光。 私自揽客办年卡 当事人黄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窗户外”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信息,招徕组织36名游客,租赁大客车进行蓟州狐狸岭一日游活动,获利1950元。对此,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无独有偶,在处理旅游投诉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天津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其“丁丁旅行”微信公众号招徕游客2名,参加斐济出境旅游活动。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主管人员丁某某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某国际旅游(天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游客3批187人赴河北保定2日游,还采取办理旅游年卡的方式,预先收取游客旅游费用,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不签合同有风险 除了私自揽客办卡以外,不签订正规合同也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隐患。 天津市滨海新区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共组织几百人参加旅游活动,但从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只与游客签订旅游专用报名表和承诺书。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无业人员刘某为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招徕游客2名。公司在未与这2名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组织其泰国出境旅游活动。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也提醒广大市民和旅游者,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网上报名要选择正规的旅游网络平台,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索要发票、行程单。切勿轻信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和小广告等渠道发布的旅游信息,很多“免费午餐”的背后是强迫购物和自费活动等诸多陷阱。此外,在旅游过程中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导购洗脑式宣讲,对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可通过拍照、摄像和购物凭证等保留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或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旅游者要依法理性维权,切不可采取“罢游”“擅自离团”“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避免扩大损失,使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利益的侵害者。
04/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预付式消费在多个行业开花 谨防预付卡陷阱
如今,“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从最初的办卡、买券,到如今的各类付费会员、充值满减等,各行各业的商家都在不断拓展预付式消费的应用场景。预付式消费在多个行业开花,让大家享受着便利和实惠,然而,随之而来的“服务缩水”“办卡容易退卡难”“商家跑路”等纠纷也屡屡发生。 4月13日,说起预付卡,市民刘翔一肚子苦水。他说:“去年我在迎泽西大街一家理发店,充值1000元办了会员卡,但仅仅理了3次发后,理发店却关门了。”当时,店员表示:“办会员卡充值返现金,理发打7折,优惠多多。”想着每个月都要理发,又在家门口,还省钱,刘翔便同意了。 “无论何种原因关门停业,理发店都应该提前通知会员,妥善处理后续问题,我办卡时都预留有电话号码。”刘翔得知自己的会员权益被原理发店店主转让给“接盘”的另一家理发店时,提出了退钱的要求,但“接盘”的理发店却称,该店跟以前的理发店没关系,只是想维持客户,可以继续服务,但不能退款。 无独有偶,省城市民徐晶在平阳路一家美容院办理了消费预付卡,但再去消费时却发现商家早已换了人,她被迫继续消费。徐晶说:“之前的美容院转让,老板并没有通知我们。现在新店的套餐和服务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价格还高。但对方不给退款,我只能勉强用完算了。” “就因为觉得优惠,各种消费卡办了一大堆,但真正用上的却没有几个。”徐晶表示,自己各种健身、加油、旅游、美容、购物等的消费卡几乎办了个遍,但真正派上用场的却很少。 事实上,预付卡这一消费方式消费者并不陌生,不少消费者的钱包里或者手机里都可能有一种或者几种。大多商家本着优惠吸引顾客的心态搞促销活动,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商家。你消费时,他苦口婆心说办卡有多优惠,消费有多划算,很多人经不起诱惑办了预付卡。然而,当遇到店铺关门、老板跑路、服务不满意却很难退款,受伤害的永远是消费者。 对此,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的张江鹏律师提醒消费者,要避免冲动消费,办卡应保持理性,不要被优惠折扣诱惑冲动办卡。对期限较长的或明显超出合理优惠幅度的预付卡要保持高度警惕,服务期限越长,承担的风险越大,应尽可能选择服务周期短、预付金额少的预付费服务;购买预付卡时,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预付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管消费合同、收款票据等凭证,使用预付卡后要及时核对卡内余额,防止余额被盗用。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也建议,消费者要回归消费初心,不要被预付卡商家的广告活动套路,在办理长期预付卡前可以购买一些短期体验服务,而且短期续费比长期续费更能抵御消费风险。办预付卡时要选择信誉度好的商家,核实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执照,是否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协议,是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且发票或收据上盖章的主体和执照上登记的主体是否一致,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便于产生纠纷时顺利维权。
04/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炒熊”?当心被割了“韭菜”!
继“炒鞋”之后,“炒熊”又成了当下“炒”局里的一个热点,一些其实很平常的积木类熊造型玩具,被炒到了十几万元甚至更高。 记者调查发现,“炒熊”背后黑幕重重,一些年轻人渴望“一夜暴富”,盲目入市“炒熊”,殊不知套路重重、暗藏风险,多数人或将面临被“割韭菜”的命运。 积木熊遭热炒,有的售价高达十几万元 广州的小严靠出售一只限量积木熊赚了一笔。他经常购买的服装品牌与日本某公司联名推出一款国内限量发售的积木熊。因为听说能升值,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花2000元买下了那只限量熊。“把熊挂在一个二手交易平台上,有人出价3000多元买走了。”小严说。 2001年8月,日本一家公司正式推出积木熊产品。其后,该公司创始人开始与各大品牌、人气IP联名,与全球不同领域的设计师或艺术家合作,在玩偶基础上进行改造,让其成为潮流品。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积木熊”,出现了近2000件商品,价格从一百多元到十万元以上不等。一款某品牌六周年限定版、尺寸72厘米的积木熊,售价高达144999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期,一些人已瞄准“炒熊”商机,开始大量收购并择机高价卖出。有粉丝量数万的博主在网上分享难辨真伪、靠“炒熊”套现发财的视频,评论区不乏羡慕声音。一些年轻人受暴利刺激入市,渴望靠“炒熊”挣钱。 “抢熊”“囤熊”“炒熊”,背后套路重重 原价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积木熊,何以从“潮品”摇身一变成为“炒品”?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一部分真正的积木熊爱好者,越来越多人是嗅到商机跟风入市。 在朋友圈代购卖积木熊的“90后”小范表示,“炒熊”盛行的一大原因是门槛低,既不需要专门知识,也不需要大量本金,几千元就可上手,运气好的话,回报率很高。 据受访者反映,目前积木熊市场还出现了“囤熊”抬价、“抢熊”外挂、“洗熊”造假等套路。 小范介绍,一些人会从代购、“熊贩子”处大量“囤熊”,营造款式紧缺的表象,然后在电商平台高价卖出。“资金充足的玩家可以获取大量上游货源,逐步哄抬价格;随后一些有炒‘潮玩’经验的‘黄牛’、二手玩家入场继续将市场炒热,他们层层牟利,最后被收割的往往是‘小散户’。” “限量款数量少,需求多,除了极少数人能偶尔抢到原价积木熊,大部分积木熊都被一些炒家用外挂程序从积木熊官网抢走了。”小范告诉记者。 同时,一些热门款式也开始有了“山寨版”。为了将假货“洗”成正品,一些卖家甚至将国内生产的产品先寄往日本,再寄回国内,以伪装“海外发货”。 此外,由于购买渠道较少,积木熊买卖离不开交易平台,平台发挥着担保、鉴定等作用,会收取卖方的保证金和服务费,共计约占售价10%;且如果出现货物被平台鉴定为假货等情况,保证金不会被退回。 对平台操作规则较为熟悉的小严说,因为货品寄送、平台“验真”等环节都缺乏第三方监管,无法实现全过程追溯,所以一旦出现假货问题,到底“假”在哪个环节容易发生争议,维权难度大。 热炒“潮玩”藏风险,或催生一批“韭零后” 积木熊、盲盒、球鞋……近年来,一些“潮玩”引起的“炒”局越来越突破大众的认知底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潮玩”流行,背后多有电商平台和资本助推。平台通过设计营销话题、借助名人效应打造产品噱头,逐渐形成消费潮流,以此获利。不同于实体投资,这些消费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商家打造的“故事”和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其中泡沫成分很大,“投资”风险很高。一些炒家以多重套路抬高价格,将风险转嫁给普通消费者,需要引起警惕。 事实上,记者注意到,一款梵高2.0自画像积木熊就经历过价格由一万多元跌至3000多元的起伏,不少人在价格持续下跌时选择了亏本“抛售”。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卓奇认为,“潮玩”炒作往往是击鼓传花游戏,虽然经营者自主定价一般情况下不违反价格法,但销售时可能出现违法行为,比如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而且,炒作“潮玩”背后,也可能存在诈骗、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问题。 多位受访人士提醒,任何投资都有不可规避的风险,面对价值虚浮不定的工业化产品尤要谨慎,避免为图“一夜暴富”而盲目跟风,防止“潮玩”被“炒完”、被“割韭菜”。
04/21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