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提示】一部手机就入门?警惕!莫让微商变“危商”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电子商务不断成熟,网购逐渐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基于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朋友圈开店售卖物品的微商,更为活跃。基于微信“连接一切”的能力,微商在朋友圈内“无孔不入”。然而微商盛行的时代,各种危机也伺机而来。 违法!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今年年初,柯岩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一款名为“西雅轻”的减肥药逐渐流行起来。民警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批号、生产商等信息。经过专业机构检验,发现该款减肥药内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产品。经排查,民警将目标锁定,并于1月8日在四川成都一家木材店内将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现场还搜查出了1万余颗“西雅轻”。 据刘某交代,自己在2019年生下二胎后,经熟人介绍开始尝试食用“西雅轻”减肥。之后,她又与该款减肥药的上家商议,通过网上购物平台、微信朋友圈兼职代理售卖。她以每粒3元的价格进货,并以每粒15元的价格通过网络转售给他人。 “我只是觉得卖这个利润很高,完全没想到是违法的。”原本家庭美满的刘某,以为做微商卖货毫无风险,殊不知自己早已触犯法律。“截至刘某被抓获,其共计出售有毒有害产品‘西雅轻’30000余粒,非法获利超过30万元。”据经办民警说,办案过程中,他发现一些爱美女士因为食用了该款减肥药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不良反应。尽管屡屡出现受害者,类似的减肥药仍异常活跃在微商代购圈中。不久前,福全派出所也破获了一起通过微信网售减肥药案,同样的“配方”,同样的销售手法,面对暴利,微商铤而走险,为了美丽,消费者甘愿买单。 揭露!朋友圈微商乱象多 “朋友圈的微商都被我屏蔽了,他们卖的东西真的不能信。”市民宋女士曾在微商中购买过一款面膜,一开始是自己的小姐妹推荐的,碍于情面,她就付款购买了,“第一个礼拜用了之后效果显著,但后来就开始出现严重过敏。”她觉得,自己的脸应该是激素过敏了。类似宋女士这样因为使用微商销售的面膜导致“毁容”的爱美女性不在少数。据柯桥多家医院的皮肤科医生表示,这类“激素依赖性皮炎”近年来越来越常见,患病人群以中青年女性为主。 一名有多年网购经验的市民小陈告诉记者,“微商因为不需要开店成本且入行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导致大批大学生、无业人士、宝妈加入。现在出现的微商代理品牌,我发现其中很多是‘三无产品’,朋友圈里广告打得天花乱坠。”现在小陈早已屏蔽了这类微商“朋友”。事实上,微商乱象远不止以上种种。去年,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犯罪分子将进货成本不到2.5元一盒的劣质面膜,在微信朋友圈中包装成“生钱”工具,通过丰厚的复式计酬激励机制,“拉人头”进行计酬的返利模式。另一些违法分子则通过微信将电子烟等贩卖给未成年人,还有一些人,则将自己扮演成微商,进行网络诈骗。 警惕!莫让微商变“危商” 2019年1月,《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明确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微信朋友圈做代购业务和商品销售的从业者,也被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并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规定,他们应该在网站首页主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现在很多微商甚至都不发朋友圈,微信私聊中的一些暗语,甚至是一条链接,都能把生意做起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做微商无需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一旦遇到问题,其实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 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微商主体信息没办法掌握,目前对于微商的监管还较为空白。微商卖货流程极为简单,导致监管缺少抓手。在微商处购买产品出现消费纠纷后,有些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微商在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使得法制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很难起作用。我们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在微商处购物。 浙江浙杭(绍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许晶 微商也是商,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平台要加强支付环节监管,法律层面也应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
03/3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不能让网贷乱象 通过App借款“还魂”
开通借款功能,就送VIP会员——最近,上班族小时发现,手机中的一些App俨然都成了“金融App”,甚至打开个视频App,都以“VIP会员”为诱惑,鼓励用户开通借款功能。据《北京日报》报道,眼下不只是视频平台,不少社交、打车、旅行等生活中各类App都已植入借款入口,常以小恩小惠引诱用户开通,却忽视其中隐藏的风险,甚至故意宣传“低利率”“下款快”。 种种迹象显示,越来越多的App推出了借款功能,并以各种方式推广鼓励用户借款。有机构发布的2020Q3用户流量价值Top50App排行榜中,33个App都上线了金融产品(主要是贷款产品)。据悉,有金融牌照的App,自己上线金融产品和借款功能;而无金融牌照的App,通过上线借款功能为其他有牌照的App导流来赚钱。 从积极角度来说,很多App开通借款功能,能促进竞争,方便用户借款缓解差钱压力,也能促进消费增长。但从另一角度看,有诱导用户过度借款、过度消费之嫌。过度借款,容易给用户带来债务压力和失信风险;过度消费,会对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持续性等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不仅会给我国金融安全埋下隐患,而且还容易制造金融消费纠纷、暴力催收等社会问题。 “借款”功能之所以被众多App运营者看重,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App进入了金融变现期。有人指出,这些App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大量用户,如今想通过用户借款为自己带来业绩。另一个原因是,经过严厉整治之后,P2P网贷机构已经从高峰时段的5000家基本上归零,P2P网贷机构全面退出让拥有金融牌照的App看到商机,试图接手前者留下的市场。 当App集中进入金融变现期,无论是监管者还是App用户,都要提高警惕,防止过去某些网贷乱象再次上演。记者调查发现,App上面的借钱广告,大多宣称“审核快、放款快、低利率”,这与以前的P2P网贷乱象有些相似,审核快的背后可能有漏洞,容易引发纠纷;而低利率有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比如有App宣称最低年化利率只有7.2%,但记者填入信息后变成23.4%。 从监管角度来说,既要督促App运营商完善网贷审核机制,消除风险隐患,也要对借款广告加强监督,防止用户被虚假宣传误导。绝不能让之前上演过的P2P网贷乱象通过App借款“还魂”。作为App运营商,也要有规则意识和社会担当,不能为了商业利益扰乱金融秩序、制造信贷乱象、损害用户利益,否则App借款乱象很可能引发监管者对网贷的新一轮治理。 从App用户角度而言,面对蜂拥而来的App借款功能、相关诱惑,要保持理性。如果急需要用钱,非借款不可,可选择口碑较好的App借款。如果没有借款需求,则不要被忽悠、被诱惑,不能轻易过负债的生活。需要指出的是,App开通借款功能背后,实际放贷机构是否合规,包括是否有金融牌照,是否符合“地方法人银行不得离开所属注册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如果“App借款”存在违规之处,则应该坚决查处。总之,不能让P2P网贷乱象借App借款“还魂”,必须确保“App借款”合法规范。 (丰收)
03/3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这种伪装成“高大上”的新型骗局
近日,多部门发布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吸收资金,实则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识别这种骗局,大家需要记住以下三大特点。 特点一:网络化、“高大上” 这种骗局主要通过网络、或是聊天工具开展交易和收支现金。部分骗局包装得“高大上”,以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为由头,声称可代为投资。如果符合这样的特征,极可能是诈骗——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资金还可能被转移至境外,难以追回损失。 特点二:宣称“只涨不跌”“高收益低风险” 有的骗局利用虚拟货币、共享经济等概念炒作,甚至还请来名人为其“站台”宣传,强调“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等,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有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概念,实际情况则是其价格大幅下跌致使消费者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通过对部分平台交易数据抽样分析发现,4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100%,7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50%。在币种交易单价和市值均不高的情况下,有些平台刷出巨额交易量,还有平台直接“扒取”其他平台信息,复制伪造交易量。 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
03/3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银行管理“装睡”,信贷违规“暴走”
北京3.4亿元、广州1.47亿元……多地近日通报了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的排查结果。监管三令五申、罚单不断,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的痼疾仍难以根治。这其中固然有多个主体、多重因素的推动,但作为信贷资金的投放方,银行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从监管部门披露的案例看,银行信贷管理的“屏障”漏洞重重,甚至有个别银行工作人员故意“放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银行存在“重放贷、轻管理”现象,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存有惰性心理,同时又怕得罪客户,默许、纵容挪用贷款的行为。当然银行也有自己的盘算:完成了给小微企业的放贷任务,同时赚得了利息收入;万一出现风险,手里还有抵押的房产可以变现。所以只要表面上流程合规,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信贷资金违规进楼市的危害极大,这个问题必须严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一些地方就查出上亿元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这说明只要想查,问题都是可以查出来的,就看想不想查、敢不敢查。 目前,很多银行正针对已发现的违规套路对信贷管理政策打补丁,下一步更应该增强主动性,不能总是在监管要求或者媒体曝光的压力下才被动采取措施。银行要充分认识贷后管理的重要意义,增强贷款用途监测的本领,充分掌握客户真实财务状况、及时跟踪企业经营情况、增加资金流向监测手段等,练就一双“慧眼”,提高对违规现象的敏锐度、识别力。 别让“银行管得松”成为非法中介敢于顶风作案的底气,要让“银行查得严”成为非法中介不敢动的警示牌。(李延霞)
03/2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新冠疫苗”诈骗 坚决守住钱袋子
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开启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农行莆田北高支行成功拦截一起“新冠疫苗”诈骗,帮助客户守住“钱袋子”,避免自己损失。 近日,农行莆田北高支行迎来一位办理无卡存款业务的客户。客户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填写的卡号有误,要求客户核实时,客户却表示收款方换了很多次卡号,自己也不确定是否记错。网点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沟通后了解到,原来,客户在微信群上看到广告称通过关系可以优先打新冠肺炎疫苗,以后出差旅游等再也不用做核酸检测,对方提供银行卡号要求当天马上转账,所以客户才急急忙忙来办理业务。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初步判定客户遇到了微信诈骗,立即对客户进行劝说,讲解电信诈骗常用“套路”,客户再三确认后终于相信是微信诈骗,及时阻止客户钱袋子的损失。 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当下新冠状疫苗接种和客户为了出行方便的急切心情,制造出以“疫苗接种”为噱头的新型诈骗方式。 农行北高支行提醒广大群众:疫情当下,我们不仅要守住健康,同时要理智面对疫情,不轻信谣言,守住钱袋子。
03/2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选择驾校 当心收费不透明套路多
2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消费警示:切勿轻信低价营销噱头,理性选择驾培机构。 随着汽车广泛普及,机动车驾驶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消费需求持续扩大,促进了驾培行业蓬勃发展。然而,随着行业门槛降低、竞争激烈加大,个别驾校盲目追求利润空间,出现管理不完善、收费不透明、服务质量难保证等损害学员利益的情况,而随着驾培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消费矛盾问题。 ——要警惕部分互联网驾校为抢生源低价恶性竞争。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当前的驾培行业中,互联网模式的驾校或中介机构招生最多,已超越传统驾校和教练的自主招生渠道。部分互联网驾校或中介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以超低价为噱头获取生源,再引流到线下驾校培训,这种方式前期要投入大量补贴及广告费用,极大地消耗现金流,一旦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原本掩盖在低价之下的各种质量问题将随之而来,轻则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重则公司倒闭,消费者预付的学费将“打水漂”。 ——警惕一些驾校收费不透明套路多。少数驾校收费标准不一、项目不透明,在低价收取学费之外,还通过各种套路,收取其他额外费用。其中,有一次性收取学费,承诺保过的;有先交学费,考试不过需另交补考费的;有教练让学员给考场安全员买烟、买水、送红包的;有要求学员送红包、送烟酒、请吃饭的;最多的是诱导学员在考前交“保过费”。这种乱收费现象,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影响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警惕少数驾校夸大宣传与花式承诺。少数驾校或中介在广告中宣称“快速学车,**天拿证”“超低报名费,绝无二次消费”“随带随学,一人一车”“练车包接送”等,以此吸引学员报名,但实际消费情况大多与其宣传不符,不少承诺难以兑现,服务质量大打折扣。有些驾校不仅没有兑现让消费者在数十天内拿证的承诺,甚至在其报名几个月后都没有安排练车;有些驾校承诺3人一辆车,但实际人多的时候是6个人用一辆车,更有甚者,一天20多个人一辆车;还有的承诺“练车包接送服务”,但实际只接不送等。 消费警示 一是认准有资质的正规驾校。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选择经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证照齐全的正规驾校。 二是注重查看规模、口碑和信誉。在选择驾校时,消费者可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在网上查询信息、向老学员了解及实地考察等方式,掌握各驾校的价格、服务、口碑、评价等,注重挑选规模大、知名度高的驾校,降低消费风险。 三是理性看待低价。驾校是重资本行业,其成本由土地和车辆设备的费用、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等多部分组成,过低的价格无法满足学员培训的成本,往往通过后期额外收费来弥补,或利用减少学时、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来降低成本。 四是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中介机构或者驾校营销人员的主要作用就是招生引流,一些人员为达到招生目的,往往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服务。面对天花乱坠的宣传时,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思考,辨别其合理性和可行性。要特别谨慎看待“保过”“**天拿证”这样的宣传,因为学车是技术性很强的项目,考试环节多,学习链条长,不确定因素多,“保过”“**天拿证”这样的承诺并不可信。 五是提防中介转包陷阱。在报名过程中,消费者要分清承接对象,提防中介转包陷阱。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报名,则最好与驾校工作人员或教练直接对接,确认相关费用、服务承诺是否与中介机构宣传一致。 六是注意签订服务合同。在报名缴费前,消费者一定要要求与驾校签订合同,对双方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尤其是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培训科目学时以及退费程序、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予以明确约定。 七是切勿配合参与培训学时弄虚作假。部分驾校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在培训过程中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计时培训,存在培训学时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培训考试权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广大消费者切勿配合参与驾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勿提供相关照片、视频供其制作虚假培训记录。 八是消费过程中要注意消费凭证的收集和保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3/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网络交友 当心落入骗子布下的“爱情陷阱”
“20岁,真心处对象可奔现”“要爱一起玩游戏”“游戏不用充钱,就看怎么玩”……看似是一段美好的网络婚恋交友,没想到实际是骗子精心布下的“爱情陷阱”。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通讯诈骗案,发现林某为首的20人团伙以“谈恋爱、玩游戏”为陷阱,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网游充值228万余元。 法院查明,该案中,林某团伙分工明确,分为推广组和运营组。推广组成员负责虚构单身女性身份,在社交平台、婚恋网站、网络游戏、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发布交友信息,引诱被害人上钩。 加上好友后,虚构单身女性身份的人再通过频繁、热情地聊天,树立自己“爱玩游戏”“尝试网恋”“渴望爱情”等形象,迅速跟被害人确立“情侣关系”。 随后,推广组成员会以想要一起玩游戏、进一步接触为名,向被害人发送未经备案的游戏链接。 而林某团伙发送的游戏“结婚”“入洞房”“生仙宝”“抚养仙宝”等任务必须要充值才能完成,因此运营组成员会不断设法引导被害人充值,以爱情的名义让被害人买游戏坐骑作为婚车,买游戏时装作为定情信物等。 当被害人下载游戏并玩到一定等级时,推广组成员提出更换微信。随后运营组成员正式上线,利用新微信继续冒充同一女性与被害人聊天。被害人在林某团伙的甜言蜜语下不停地办卡、购买装备,甚至不惜借钱、贷款来充值。 据林某交代,到了后期,单纯的言语诱导可能已经不起作用,他们准备了周全的应对办法。如果被害人要求语音,就会安排女性员工配合语音通话;如果被害人要求“奔现”,就会发送虚拟定位、虚假机票等;如果被害人报警,诈骗分子还会发割腕等假图片,以自杀相威胁。 就这样,推广组负责引诱被害人上钩,运营组负责诱骗被害人充值,两队人马相互配合,将被害人骗进精心设计的“爱情陷阱”,最终人财两空。 经法院查明,以林某某为首的20人犯罪集团通过上述非法手段,共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28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首要犯罪分子林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犯罪分子也被判处了相应刑罚。 承办法官说,本案给那些幻想通过网络游戏找到真爱的网友敲响了警钟,当有“爱情”从天而降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网上交友、征婚等活动保持谨慎态度,涉及充值、转账等操作时务必仔细核实,一旦发现可能被骗要及时报案,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03/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深度伪造技术侵害公众利益
近段时间以来,一款来自国外的Avatarify软件在朋友圈、短视频平台上迅速走红。用户只要在该软件中上传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任何人就可以扭动脖子唱一曲魔性十足的“蚂蚁呀嘿”。这不由使公众联想起2019年国内红极一时的换脸软件ZAO。这些软件都涉及深度伪造技术。 就在近日,国家网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约谈映客、小米等11家互联网企业,督促其加强对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这也让更多的公众意识到深度伪造技术所蕴含的安全隐患。 “深度伪造”是随着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语音模拟、人脸合成、视频生成等)的发展而出现的技术,是计算机“深度学习”和“伪造”组合的产物。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来制作虚假的视频或音频,或者对原本真实的视频或音频的内容进行修改,从而呈现与真相不符合的状态。 可以说,在深度伪造技术面前,传统的“眼见为实”“有图有真相”的说法会变得不堪一击,亲眼所见和亲耳所听的东西都可能是完全子虚乌有的。深度伪造技术的滥用会对公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乃至危害国家安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对之作出规范,例如换脸软件ZAO上线不久,就被工信部约谈。 目前我国尚未发生因深度伪造技术而产生侵权纠纷案件,但实践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情形屡见不鲜。从被侵害的民事权益的类型看,这些侵害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实现移花接木,会对他人名誉权构成侵害。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制作虚假色情视频,是深度伪造技术最早也是最常见的非法运用方式之一。利用该技术能将一些知名歌星、影星等公众人物的脸移转到色情明星身上,伪造逼真的色情场景。这些虚假色情视频一经传播,公众可能真假莫辨,从而导致受害人的名誉严重受损。即便不是用于制作色情视频,深度伪造技术也完全可以通过制造虚假的视频或音频,侵害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进而给其造成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 其次,深度伪造技术会构成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侵害。运用深度伪造技术,可以实现所谓的“换脸”,即将某个自然人的脸部形象逼真地移植到他人身上,从而构成对该自然人肖像权的侵害。我国在编纂民法典时,有单位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不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法律对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换脸”等问题予以回应。后来民法典在制定时采纳了这一意见——第1019条第1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再次,深度伪造技术为违法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行为提供了便利。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非常逼真地克隆出被害人的近亲属、朋友或同事的声音,然后轻易地骗取巨额钱财。据报道,2019年3月,就有犯罪分子使用深度伪造技术成功模仿了英国某能源公司的母公司CEO的声音,从而诈骗了22万欧元。从民法角度说,这种行为侵害了他人财产权,而从刑法角度讲则可能构成诈骗等犯罪,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在深度伪造技术利用的过程中,还往往会涉及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人的脸部特征信息就属于生物识别信息。而深度伪造技术能够应用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大量处理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因此,深度伪造技术还会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总之,由于目前业界还没有相关标准对这些用深度伪造技术制作出来的假视频、假音频进行检测,因此,公众因深度伪造技术遭受侵害时,往往很难加以证明并得到有效救济。这就迫切需要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角度对于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严格规范,从而充分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此次两部门约谈一些互联网企业,要求其对这一技术进行安全评估,也旨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有效的事先风险管理,这也会为以后从法律角度进行规制积累有益经验。(程啸)
03/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不能让网贷乱象通过App借款“还魂”
开通借款功能,就送VIP会员——最近,上班族小时发现,手机中的一些App俨然都成了“金融App”,甚至打开个视频App,都以“VIP会员”为诱惑,鼓励用户开通借款功能。据《北京日报》报道,眼下不只是视频平台,不少社交、打车、旅行等生活中各类App都已植入借款入口,常以小恩小惠引诱用户开通,却忽视其中隐藏的风险,甚至故意宣传“低利率”“下款快”。 种种迹象显示,越来越多的App推出了借款功能,并以各种方式推广鼓励用户借款。有机构发布的2020Q3用户流量价值Top50App排行榜中,33个App都上线了金融产品(主要是贷款产品)。据悉,有金融牌照的App,自己上线金融产品和借款功能;而无金融牌照的App,通过上线借款功能为其他有牌照的App导流来赚钱。 从积极角度来说,很多App开通借款功能,能促进竞争,方便用户借款缓解差钱压力,也能促进消费增长。但从另一角度看,有诱导用户过度借款、过度消费之嫌。过度借款,容易给用户带来债务压力和失信风险;过度消费,会对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持续性等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不仅会给我国金融安全埋下隐患,而且还容易制造金融消费纠纷、暴力催收等社会问题。 “借款”功能之所以被众多App运营者看重,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App进入了金融变现期。有人指出,这些App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大量用户,如今想通过用户借款为自己带来业绩。另一个原因是,经过严厉整治之后,P2P网贷机构已经从高峰时段的5000家基本上归零,P2P网贷机构全面退出让拥有金融牌照的App看到商机,试图接手前者留下的市场。 当App集中进入金融变现期,无论是监管者还是App用户,都要提高警惕,防止过去某些网贷乱象再次上演。记者调查发现,App上面的借钱广告,大多宣称“审核快、放款快、低利率”,这与以前的P2P网贷乱象有些相似,审核快的背后可能有漏洞,容易引发纠纷;而低利率有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比如有App宣称最低年化利率只有7.2%,但记者填入信息后变成23.4%。 从监管角度来说,既要督促App运营商完善网贷审核机制,消除风险隐患,也要对借款广告加强监督,防止用户被虚假宣传误导。绝不能让之前上演过的P2P网贷乱象通过App借款“还魂”。作为App运营商,也要有规则意识和社会担当,不能为了商业利益扰乱金融秩序、制造信贷乱象、损害用户利益,否则App借款乱象很可能引发监管者对网贷的新一轮治理。 从App用户角度而言,面对蜂拥而来的App借款功能、相关诱惑,要保持理性。如果急需要用钱,非借款不可,可选择口碑较好的App借款。如果没有借款需求,则不要被忽悠、被诱惑,不能轻易过负债的生活。需要指出的是,App开通借款功能背后,实际放贷机构是否合规,包括是否有金融牌照,是否符合“地方法人银行不得离开所属注册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如果“App借款”存在违规之处,则应该坚决查处。总之,不能让P2P网贷乱象借App借款“还魂”,必须确保“App借款”合法规范。(丰收)
03/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网络鉴宝拍卖“套路拍”
不法分子打着“拍卖藏品”的幌子,层层设套骗取“上拍费”“鉴定费”“直播费”等,短短时间诈骗金额超过百万元! 2020年12月9日,市民金先生报警称,其于当年7月在网络贴吧留下拍卖藏品的讯息后,一自称“华夏微拍网”公司客服人员主动联系其并加其微信,还向金先生展示了该公司拍卖网站的“成交盛况”。于是,金先生将藏品委托该公司帮忙拍卖,对方以需要缴纳“上拍费”为名骗取金先生微信转账1万余元。此类案件,嫌疑人的诈骗套路说起来很简单,却设计得丝丝入扣。 第一步,精心包装。注册高大上的上市拍卖公司,制作有知名鉴定专家及成交记录等虚假实力的官方网站,再加上装修豪华的展厅和拍卖大厅,线上线下展示公司的实力。 第二步,撒网钓鱼。业务员利用各种渠道获取的藏家个人信息,按照编制好的话术,跟藏家进行沟通。从鉴别藏品的真伪,到藏品参加拍卖会,撒网钓鱼,力求让藏家交钱。 第三步,虚高估价以利相诱。并不值钱的藏品,在他们口中就成了估价几十万元的宝贝。通过这种虚高估价,诱惑藏家交纳“上拍费”“鉴定费”“直播费”,或者成为会员,签订协议委托拍卖。 第四步,藏品变现遥遥无期。交钱后,结果始终是您的藏品流拍了。如果藏家追问,他们会说藏品可以返还,但费用不能退。可实际上,那么多的藏品任意堆放,时间长了,藏品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更别说返还了。对藏家来说,损失不仅是金钱,很多藏品都难以追回。 警方提醒: 当前利用虚假网站进行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套路拍”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诈骗手段,诈骗公司利用古董收藏家想要快速且高价成交藏品的心理,层层骗取巨额欠款。如果遇到此类招数,市民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套路”了。
03/24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