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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骗局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实质是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三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权益。  手法之一:以投资养老为名诈骗养老钱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养老名义,承诺高利率回报且提供预留养老床位、预定养老房间等服务,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  抓住老年人特点设计骗局。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认识不足,打着投资养老、销售老年产品等旗号,经常出现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如公园、超市、小区等,不断向老年人群灌输金融养老、新型投资等概念。  利用小恩小惠博好感,降低老年人警惕性。不法分子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有意博取老年人信任和好感,等老年人降低警惕后,趁机对其道德绑架、虚假宣传,最终目的是骗取老年人钱财。  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不法分子惯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这些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钱被不法分子诈骗。  手法之二:用以房养老名义诈骗老年人资金  不法分子所称的“以房养老”为假。正规的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种保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比较小众,其准入门槛高、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对机构业务开展和销售管理都非常严格。  不法分子所谓的“以房养老”风险极高,且暗藏陷阱。不法分子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这种“抵押-借贷-理财”方式操作流程多、参与主体乱、投资风险高,本就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所谓“理财产品”很可能是虚假的,借来的钱最终还是到了非法机构口袋。  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不法分子所宣称“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无关,只是其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而已,其实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往往是“以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有的参与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被抵押,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消费者做到“两谨记,两注意”  上述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恶劣,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此提示消费者,做到两谨记、两注意。  一、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宜有赌博心理而冒险入局。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理财产品如果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要记住投资是有风险的,别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二、谨记选择正规机构。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正规机构和正规渠道。建议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非正规机构的疯狂营销揽客行为。  三、注意提防集资诈骗套路。集资诈骗多有“击鼓传花”和“庞氏骗局”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项目,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  四、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不在空白合同签字。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2021/06/1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扫二维码送小礼品?法官提醒:当心落入骗子陷阱
      生活中,经常会看到许多人对“扫码领礼品”趋之若鹜,然而作为新型网络入口,二维码也许隐藏着不少陷阱。近日,繁峙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被告人古某、宋某华因通过地推送礼品,诱惑群众在朋友圈转发含有违法信息的二维码实施诈骗,受到了法律严惩。  2020年4月中旬,被告人古某见刘某龙(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山东警方逮捕)在怀仁市做地推(以免费发放小礼品为诱饵,让群众通过微信朋友圈群发上线提供的含有违法信息的二维码),便跟随刘某龙一起做,在做地推的过程中通过微信先后结识了微信昵称为“百度老大”“傲龙网络工作室[已购双封]”“夜影[已购双封]”“印象传媒”等上线。  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古某和被告人宋某华从怀仁市行至繁峙县砂河镇,事先购买了储物箱、衣架、毛绒玩具、玩具水枪等物品,到砂河镇老凤祥金店门口开始做地推。  二人将礼品摆放好后,向过路群众宣传“微信打广告,免费送礼品”,并提供相应的二维码。经群众同意后,被告人古某、宋某华拿群众微信扫码群发,并拍成视频发送至上线建立的微信群,通过验证后,上线以每单20元至29元不等的费用支付报酬。  为逃避打击,被告人古某、宋某华将每天的聊天记录、群发信息等全部删除。按照该方式,被告人古某、宋某华共通过数百名群众扫码群发违法信息,从中非法获利20363.5元。其中,孟某艳通过二人提供的二维码扫码注册后,在网络赌博平台被骗57913.19元。  繁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宋某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其行为确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古某、宋某华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二被告人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谅解,积极退缴非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  依法判决被告人古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宋某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已缴纳),依法追缴二人非法所得。  法官说法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法官寄语  随着二维码的兴起,打车、购物、缴费、转账等事务都可以通过手机分分钟完成,方便又快捷。但有不少违法分子通过二维码植入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扣费软件等,在引诱受害人扫描后,盗窃受害人微信账户或支付宝购物。在此,法官提醒:  1.千万不要见“码”就扫,要对二维码的来源进行判定,不扫可疑的二维码,不要贪图一些小便宜去扫描陌生人提供的二维码。一些发布在来路不明网站上的二维码最好不要扫描,更不要点开链接或下载安装。  2.在用支付宝或微信收支款项时要看清楚,分清收款码、付款码,了解正在进行的消费行为。对于自己的付款码要妥善保管,不要轻易让他人获得。  3.二维码支付应当选择公认比较安全的客户端,比如一些客户端能够防止二维码被截图,从而防止诈骗分子用来转账。  4.提高在线支付安全级别,使用指纹或者“手势密码”等更高级别的方式。  5.要在手机中安装防病毒安全软件等相应的防护程序,一旦出现有害信息,可以及时提醒和杀毒,以免遭遇短信泄露甚至财产损失。
    2021/06/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诈骗新套路!“刷单+博彩”
      如果有快递员、客户、“你姐让我加你”等身份的人突然添加你为微信好友,你会验证通过吗?警方介绍,一旦受害人通过好友申请,就会被拉入“兼职刷单微信群”,里面有派单员、群友烘托“抢单赚钱”气氛,引起受害人赚快钱的欲望。然后就会有“导师”“客服”“派单员”引导受害人点击链接和扫码下载一款兼具聊天功能的博彩平台APP,让受害人以为自己在刷单赚钱,但其实是掉入了博彩诈骗陷阱,骗子会以操作失误、卡号输错等理由让受害人继续转账“赎回”前面投入的资金。苏州相城警方日前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4月初,市民潘女士在微信上收到一陌生人加微信好友的申请并通过了验证。对方把潘女士拉入刷单群,称有佣金可以赚取,只需关注后就可以收到红包。随后,群内客服要求潘女士下载某款App并注册,并承诺只要根据导师提示就能赚钱且顺利提现。  潘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按照导师的要求在该款App平台上刷单。潘女士发现该平台有“下注”“开奖”“单双”“大小”等博彩字眼,便以为自己的操作是在为平台刷单,其实是在骗子的引导下,用自己的资金参与博彩。第一笔刷1000元,很快收到了100元佣金。在导师的指引下,潘女士投入的金额也大了。第二笔刷了5000元,再次按照导师的要求赚了1000元。但是在准备提现时,却出了问题,客服称潘女士违约了,并没有按照导师的指导操作需要赔付3234元后才可以提现。随后,潘女士继续按照导师的要求陆续在该平台投了35万余元。当潘女士再次提现时,发现平台一直显示正在办理中。  潘女士立即咨询导师,导师称大额提现需要银行审核大概需要10个小时。紧接着,平台又显示潘女士需要支付3万元滞纳金。这时导师又称,因指导潘女士所以需要赔付公司10万元违约金,自己已经交了8万元,现还有2万元的缺口想向潘女士借一下,手头松了会第一时间还的。心存歉意的潘女士,连忙给平台转去了2万元。此时的平台继续显示还有1万元滞纳金才可以提现。迫于无奈的潘女士又转去了1万元,但是始终无法成功提现。直至潘女士发现App无法登陆,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网络博彩是违法行为,参与“刷单”幌子下的博彩是错上加错。骗子用来收款的账户是各种不同的个人账户,看到此类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
    2021/06/0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防范大数据杀熟,要让消费者有力可借
      “最懂你的人伤你最深”,用这句话来描述“大数据杀熟”,既准确又生动。有些网络平台,利用收集到的用户个人资料、购买习惯等信息,为用户精准“画像”,并利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专门让熟客吃亏。这教人情何以堪!  当良心消失的时候,就需要法律站出来伸张正义。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大数据杀熟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这是国内首部数据领域综合性地方条例,明确了大数据杀熟要重罚,确立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旨在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征求意见稿一出,赢得一片叫好之声。  当下,网络购物已成为很多消费者购物首选渠道,大数据杀熟随之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在传统的商品交易中,人们信奉的是“一回生,二回熟”,商家对熟客往往是有优惠的。没有想到,在网络时代,一些商家却反其道而行之,向经常购买的老用户给出的价格竟高于新用户。一些消费者发现,打车软件里,同样的距离,换一部手机就价格不同;购物网站,同样的商品却越买越贵……看人给价格,差别化推送,大数据杀熟可谓花样百出。  大数据杀熟何以能屡屡得手?原因在于,平台方在提供相应服务后,能够方便地获取用户数据,追踪并自动分析用户偏好。有媒体总结过常见的三种“杀熟”套路:一是根据不同设备进行差别定价;二是根据用户消费时所处的不同场所定价;三是根据用户的消费频率差异定价。简而言之,手机越贵,所在场所越高档,消费频率越高,平台给用户推送的商品价格就越高。大数据被如此滥用,所谓的个性化服务异化为平台做手脚的工具,严重背离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  反观消费者这方,被大数据杀熟后,很难获得证据进行维权。当消费者看到价格差异的时候,无法确切地判断,这是正常的价格变动,还是有针对性的推送。由于数据掌握在平台的手中,消费者想要指控平台价格欺诈,很难拿出过硬的证据。因此,“取证难”,一直是消费者与大数据杀熟进行抗争的痛点和难点。  好在,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成为监管重点,相关部门致力于打击此类价格欺诈行为,有了初步成效。此次深圳立法惩治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00万元,能够对平台形成足够的威慑力,使商家不敢越雷池半步。该条例还规定在数据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的同时有力可借,也将促成平台服务环境更加健康有序。(陈江)
    2021/06/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预付消费”掩盖下的非法集资陷阱
      一些以“预付消费”为名进行集资的诈骗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市民对此应提高警惕。  案例  张某是河北省唐山市某连锁超市的店长。2017年9月,张某借助网络、宣传单、微信朋友圈等,公开宣传该超市推出的充值返现活动,即消费者在该超市办理预付卡并充值后,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返款,充值越多返款越多,还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免费旅游,享受商品打折优惠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张某向社会吸收资金共计550余万元,集资款除支付前期部分返款外,均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380余万元不能归还。2019年6月,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近年,在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服务领域,“预付消费”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模式。这种先掏钱后消费的模式,由于法律法规方面尚未规范,消费周期较长,还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存在一定风险。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通过传单、广告等途径公开宣传,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消费者返还资金并支付利息。  辨别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一是看“预付消费”金额有没有超过正常消费额,如果要求一次性充值额远远超过消费额,就要特别当心;二是看有没有承诺支付利息等回报,以承诺高额回报来吸引消费者的,就要提高警惕。  提醒  近年,非法集资花样不断翻新,欺骗性越来越强,其常见手段主要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增强防范意识,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的“高额回报”“快速致富”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021/06/0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一切为了“拉新”,一切为了续费,教培机构仍在疯狂“卖课”
      近日,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受到处罚,纷纷下架涉嫌违规的课程,修改违规的价格标识。在日益严格的政策监管之下,狂奔的在线校外教培放慢脚步了吗?  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关键招生节点,暑期仍然是培训机构“卖课”的必争时段,培训机构纷纷开辟新渠道、制造新话术,“拉新”、续费、价格战,一样都没少。  “卖课”转战直播间,整治之下仍有监管盲区  日前,北京市教委通报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低于成本价售课、提前招生收费等违规行为。随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在近期对4家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顶格处罚。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的营销已经转战直播间,通过抖音、天猫旗舰店进行直播“卖课”,新渠道引流效果明显,也成了监管盲区。  在有百万粉丝量的某网校抖音直播间里,主播们仍在普遍使用诱导性低价策略吸引关注:  “一年级到高三课程都有,8节直播课10元,平均一节课才1.25元!1.25元啊,这个价格到楼下买个包子,都只能买个素的买不到肉的……”  不仅如此,“拉新”方式也有了新玩法。过去,以老(学员)带新(学员)集中在线下,如今在一些线上平台上开始出现种草式“拉新”。例如,在带货网红聚集的“小红书”App上,高途课堂推出了招募学习体验官的活动,所谓的学习体验官也就是家长或学生,只要发布高途课堂课程学习打卡笔记,就有机会赢取丰厚礼品。  “为了圈粉、养粉、榨粉,我学了一堆的话术诱导家长”  如果说狂轰滥炸的免费、低价营销为的是“拉新”,主要靠营销人员;到了“续费”阶段,冲在前面的就是所谓授课“老师”。  多位受访“老师”告诉记者,满班率、续班率和退费率,是考核培训机构教师的重要标准。这三率像压在“老师”身上的三座大山,要做到续办率100%,没有点功力是不行的。  广州家长胡女士自从给六年级的孩子报了个小升初刷题班后,就被自称是班主任的潘老师拉到一个群里,不定期接到潘老师电话。潘老师贴心地给胡女士免费送各类小升初真题、升学政策解读、小升初的微讲座,随时在线答疑解惑。  通过一系列的情感铺垫后,潘老师在重要营销日5月20日推出“暑假新初一0元班”,当天报名即可免费领取“六下期末冲刺工具包”,内含“5天冲刺打卡营”、期末真题试卷等。“每天看着群里分享的各种升学文章,其渲染的严峻升学形势,让我越临近升学越睡不着觉。他们一抛出0元暑假班,我就毫不犹豫报名了。”胡女士说。  一位从广州某知名培训机构辞职的老师陈林(化名)告诉记者,一线老师的工作除了备课讲课,更多时间花在了招生运营,包括各种群分享、讲座、课后服务等。“圈粉”“养粉”“榨粉”模式运营的家长粉丝群,目的就是不断制造焦虑,让家长掏钱。  她透露:“要点之一就是对家长进行恐吓。我学了一堆的话术诱导家长。”比如,开家长讲座时,先盘点一下往年的升学形势,把情况说得越严峻越好,竞争越激烈越好;平时推送的文章看似是育儿故事,一般都是把牛娃与其培优背景结合起来,引导家长们怎么鸡娃,一步步入坑,目的则是维护客户关系和扩大客户群体。  谨防校外教培机构变异为“敛财机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校外教培机构的“老师”主要负责推销“卖课”是这个行业的普遍现象。南京某培训机构的一位“老师”坦言,现在市面上没有哪家培训机构不考核这些营销指标,“老师”业绩完不成,轻则扣奖金,重则辞退。  有关专家认为,资本入侵教育培训领域带来的最大恶果,就是造成了行业异化,已经从兴趣培养、提优补差、弥补校内教育不足,变成了面向全社会、无数家庭的“割韭菜”。  广东省教育督导室主任科员张志立建议,国家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建立教育培训行业评估监测制度,出台星级或者等级评估标准,综合运用经济、法治、行政等手段,让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满足公众需求、具备教育情怀的教育培训机构能够获得认可,让那些存在唯利是图、错误言论、师德失范、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的教育培训机构无所遁形,切实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无序逐利的同时,还要坚持校内提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在为学生减负过程中,存在学校借减负之名推卸教育责任的问题,学生在校内“吃不饱”,转而寻求校外培训。学校教育要强化主体地位,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做到应教尽教,提高教育质量,走出“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老套路,实现减轻校内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目标。
    2021/06/0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七类“消费陷阱”专盯中老年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针对中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维权能力较低的消费心理弱点,对其进行洗脑式营销,致使大家不能理性购物、科学消费,导致心理、身体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  对此,我们提示这些消费者在生活中应谨防以下几个消费陷阱。  1.有病切忌乱投医。当前,部分不法商家针对消费者对健康的渴望,常常做出不切实际的许诺和夸大的宣传,宣称能够做到“包治百病”“药到病除”。消费者遇到此类宣传,应当提高警惕,可以要求商家出示行医资格证和药物注册信息。同时建议,如遇到一些身体上的问题,要选择正规医院就诊,切不可有病乱投医,不能轻信一些“保健专家”夸大其词的宣传。  2.消费承诺别轻信。当前,商家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措施,包括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大出血”的活动,部分无良商家也混杂其中,做出各种承诺,但实际上未予兑现。针对这种情况,大家一方面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理性消费;另一方面也要留意商家资质和相关信息,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及时维权。  3.高利率诱惑要防范。大部分老年人把退休金与养老金存在银行,一些不法商家捏造虚假金融项目,抛出高利率诱惑。而老年人往往对互联网金融知识了解不多,被高额的回报率所吸引,放松了警惕,不断往里投钱,最后损失惨重、血本无归。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情况后再谨慎投资,做好风险防范。  4.免费旅游“不免费”。打着“免费旅游”旗号的商家在市面上并不少见,一些保健品公司抓住人“贪图小便宜”的弱点,为推销产品组织“免费旅游”。而实际上“免费”才是“最贵”的,商家往往在旅游过程中给人免费做体检,夸大一些“问题”,诱导购买保健品。建议外出旅游时,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5.网购产品要留心。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老年人现在也选择使用智能手机进行购物。而当前网络上有部分不法商家,专门针对老年消费者打广告,以夸大的宣传、虚假的折扣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在此,建议老年消费者购物时选择正规的平台商家,不要轻信网上弹出的购物链接或陌生信息。  6.低价“体验”存陷阱。一些美容、保健机构常打着免费体验、低价促销的幌子吸引消费者进店,一旦进店体验后,店员极力推销、兜售保健项目。当发现老人资金不足又有办卡的意愿时,商家常以赊销或店员垫付的方式诱使老人办理预付费卡。建议大家在选择办卡消费的时候,注意保存支付凭据,如商家出现停业的情况,要及时告诉家人并进行消费维权。  7.警惕讲座“假专家”。市面上有不少针对中老年人的养生讲座,常常用各类小礼品吸引人去听。但一些所谓“养生讲座”中的“专家”并没有什么医学资质,而是专业的推销人员,目的是为了推销产品。大家要认清“专家”的资质,在讲座上不要轻信所谓“专家”的宣传,如需就医或者咨询,还是要选择正规的医院医生。
    2021/06/0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千万别信!电信诈骗七大新套路 教你套路与反套路
      如今垃圾信息、诈骗电话横行。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遭到过类似的骚扰,有些人还不慎落入了圈套,损失惨重。日前梳理相关案例,给广大市民做个提醒,如遇下面这些常见的诈骗“套路”大家就要警惕了,是否已走进了骗子的圈套。  1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  在德安县工作的邓先生,近日收到一个自称其所在乡党委书记的好友申请,“书记”称因为应酬,请求邓先生转5万元帮助他周转,邓先生不疑有他,以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将5万块钱分两次分别转账给“书记”。收到钱后,对方又以钱不够为由,继续让邓先生转钱。邓先生产生怀疑,遂与乡镇联系核实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怎么破?  对于以领导名义加QQ、的,首先应核实对方身份;涉及转账汇款的,千万不要轻信,务必与本人进行确认。同时,注意保护个人及单位信息。如遇诈骗,务必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并第一时间报警。  2”杀猪盘“诈骗  今年年初,德安公安局接到潘某报案称,其被人通过网络诈骗了400余万元。经了解,2019年11月22日潘某在家中玩手机时通过一个兼职群加了一QQ好友,后对方让潘某一款名叫“聊友”的软件。对方让潘某按照软件内的导师指导,下注刷流水盈利。潘某信以为真就在软件内注册充值后开始下注,但每次的下注结果基本都输掉了。在对方哄骗下,潘某又陆续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充值共412万元,之后潘某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无法登陆,遂报警。  怎么破?  通过网络社交软件添加好友,以网络投资赌博“手把手”教你挣钱的,一定要提高警惕。有疑问应拨打96110咨询,如遭遇诈骗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  3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  今年5月,九江市民王某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是XX旗舰店的客服人员,最近有很多客户反映该店出售的内衣有质量问题,工厂要求将货物全部回收,厂家会将购买货物的款项退回并承诺自退款之日起4个月内如果身体不适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会全部给予补偿,让王某查看自己的支付宝里有没有收到退款。王某挂断电话查看自己的支付宝并没有收到相关退款,对对方并没有完全信任。随后,王某查看自己的网购记录后发现,自己确实购买过这家店铺的该款内衣,且穿过后身上出现了起红疹现象便相信了对方所说,立即回电话给客服人员。  对方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王某现在需要按照他所说的进行操。随即给了王某一个财务部客服的QQ号,王某按照对方要求,通过支付宝内的借呗申请借款4万元,后又通过其他借款平台借款1万一起转给了对方,可对方表示没有收到该款并要求王某再次转账5万元,王某这才发现被骗。  怎么破?  客服一般不会主动要求退款;所有电商平台的退货流程都应在该电商平台上完成。接到自称网店、快递客服的退款、理赔电话时,应先给官方客服打电话核实确认,不要随意陌生链接及扫描二维码,切忌在陌生网站内输入自己的信息。遇到金钱交易,自己拿捏不清的,要与家人商量或向相关部门询问,避免自己陷入骗局。  4冒充”公检法“诈骗  今年4月,九江市民李某接到一个自称是九江市某分局“警官”的电话,电话中“警官”报出李某的个人信息,并告诉他涉及一个诈骗案。随后,该“警官”将电话转到了自称长沙市公安局。当李某表示怀疑时,对方加其QQ,并发送了警官证,李某打消顾虑。李某按照对方要求将所有支付账号上的余额截图发给对方,后李某将所有金额汇总到一张卡内,并将银行卡账号和收到的验证码告诉“警官”,以便该“警官”将账号冻结。按照对方提示,几天过去后,李某发现卡内23万余元均被转走,这才意识到被骗立刻报警。  怎么破?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只有进行案件回访、电话止付劝解等少数情况时,公安机关才会采用电话形式。公检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当事人转账进行资金审查,不会通过QQ、、网站等方式向当事人展示相关“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  接到此番说词的电话,一定不要相信,要保持冷静,不要被骗子威逼恐吓。当有人自称是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你涉嫌某种犯罪,并要求你将存款转存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进行核实、保全资金的,都是诈骗行为,切勿上当。  5刷单返利类诈骗  今年2月,都昌县市民张女士在家刷抖音时看到了一个名为“蝴蝶云”的聊天平台,上面有刷单业务的介绍,之后便了这款APP,进入后开始接单。前几单都成功后对方开始向她介绍更大的数额,数额越刷越大,且对方以各种理由让张女士汇款,等张女士意识到被骗时,已损失45745元。  怎么破?  首先,刷单行为是违法的。没有低投入、高回报的好事,请通过正规渠道找兼职。不要轻易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一旦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  6冒充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  柴桑区的吴某在某相亲网站上认识了一男子李某,李某称自己是做生意的,双方很快确认恋人关系。没多久李某告诉吴某自己在一个叫“港澳资讯”的平台赚了很多钱,愿意带吴某一起挣钱。  吴某扫描二维码进入了该平台后,在李某的指导下开始下注。从最开始的下注500元,到6000元,甚至10000元,均赚钱并提现成功。后李某以结婚等各项开销比较大,让吴某多投点钱一起挣钱当做结婚后的共同资产。于是吴某按照李某所说,将自己所有的钱都充值进该平台。可这时,吴某发现无法提现。经询问得知需累计充值满20万元才能提现,吴某遂又借款再次充值,却依然无法提现。当李某提出,让吴某将房产抵押凑钱充值再将余额全部提现出来,吴某这才发觉不对劲报警。  怎么破?  网络博彩本就是违法行为,大家第一时间选择远离。对于网络上刚认识的网友一定要特别注意,不要相信所谓的“快速致富”和“系统漏洞”等谎言,应时刻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花言巧语”,理性看待问题,不要幻想高回报和一夜暴富。  7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  在某餐馆打工的李先生,一直想自己创业但苦于缺少启动资金,也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贷款。一天下班后,李先生在餐馆门上看到一张推销贷款名片。于是,想贷款的李先生就联系了贷款名片中的客服电话,并添加对方QQ好友。李先生告诉贷款客服自己需要贷款20万元,两人就在QQ上聊贷款细节。之后,客服用QQ发了一张贷款合同让李先生填写好后拍照发过去。客服称李先生的贷款审核通过了,能够马上放款,但需要先支付15000元的合同保证金。一直担心自己贷款审核不通过的李先生马上通过客服QQ发给的支付链接支付了15000元。  一天后,李先生的贷款还没有到账,又联系了客服,对方称李先生的银行卡流水不够,贷款发放前被叫停,现在需要部门经理帮其优化银行流水才能成功放款。李先生按客服要求电话联系了公司经理,并按对方要求将25000元转到公司银行账户上。第二天,李先生联系不上对方,才意识到被骗。  如何破?  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如需贷款请一定到正规银行或知名网贷公司,按正规程序贷款。一旦确认自己被诈骗或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
    2021/05/3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火眼”识别9种常见诈骗手段
      为落实浙江省打防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反诈意识,中国人民银行萧山支行5月10日开启在全区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9种电信网络诈骗常用手段告知广大市民。  哪些常见诈骗手段需防范?  第一种是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受害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配合调查。  防诈贴士:公检法办案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出示证件、办理手续。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就要求转账、汇款的,请一律拒绝。  第二种是医保、社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社保、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社保卡、医保卡资金出现异常,可能涉嫌犯罪,从而诱骗其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或其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再转至指定银行账户,骗取资金。  防诈贴士:接到此类电话、短信,请首先向医保、社保等机构咨询核实。  第三种是二维码诈骗。诈骗分子以打折、团购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然后实施盗划资金。  防诈贴士:不要随便扫描二维码,扫二维码后先辨别网址真假。如果不能辨别,请不要安装,以防被骗。  第四种是代购诈骗。诈骗分子在微信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理由要求付款,一旦获取购货款就拉黑,无法再联系。  防诈贴士:网上购物请使用支付宝等安全付款方式。  第五种是点赞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等平台,套取个人信息后,拨打电话声称已中奖,随后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防诈贴士:遇到此类事情,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  第六种是刷卡消费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群发刷卡消费欺骗短信,引诱回拨短信上指定的号码查询,然后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连环设套,要求受害人将银行卡中的钱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或套取银行卡号、密码实施盗划。  防诈贴士:遇到此类事件,请通过银行公布的客服电话或到银行网点查询,千万不能向对方透露银行卡号和密码。  第七种是退款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防诈贴士:遇到此类情况,请不要相信,直接向卖货商家联系核实。  第八种是钓鱼网站诈骗。诈骗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或低价抛售等理由,要求受害人登录假冒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受害人银行卡号、网银密码、交易验证码等信息实施犯罪。  防诈贴士:钓鱼网站与官网往往只有很小的差别,请认真识别比对。如果不能确定,请通过银行等企业客服电话咨询核实。  第九种是刷单诈骗。刷单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客户购买店家商品,承诺后续返回本金和返点。刷单一般由“买家”先垫付货款,为卖家的网店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卖家承诺及时返还本金和返点。实际“买家”刷单后不返回本金或小额返现、大额失败,并配套其他连环套路骗取“买家”资金。  防诈贴士:刷单行为本身就是欺诈行为。刷单是幌子,骗钱才是真目的。切勿相信网络上类似“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的兼职广告,坚决拒绝任何需要提前垫付资金的兼职工作。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牢记“三个一律”“八个凡是”  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人行萧山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牢记“三个一律”“八个凡是”,有助于保护市民的资金安全。  什么是“三个一律”?  首先,陌生电话谈银行卡、要转账的,一律挂断。接到陌生电话时,不管对方自称是客服、领导还是公安局、法院等,要求您转账汇款或者向您索要个人信息的都是诈骗,一律挂断。第二,短信、微信、QQ、网站发来的陌生链接,一律删除。刷单、博彩均为不合法行为、网络荐股、虚拟货币投资更是骗子常用套路,切勿通过不明链接下载App或填写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第三,向“安全账户”转账,“电话转接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一律拒绝。政府部门不会通过电话、网络要求公民转账个人资产。转账至“安全账户”或电话转接至公、检、法一律为诈骗,如有疑问或者发现自己已经被骗,可拨打110咨询举报。  那么,什么是“八个凡是”?  具体来说,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提供无担保、低息贷款,让你先交手续费的,都是诈骗。凡是让你为淘宝网店代刷信誉赚钱的,都是诈骗。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凡是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诈骗。
    2021/05/3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这些二维码有“毒”,你扫过吗?
      在电子支付时代,二维码为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不可否认的是,与方便快捷同行的,是无处不在的扫二维码骗局。现实生活中,扫二维码陷阱有多少?  一、扫码掉入盗号陷阱  这一天,小陈在网上冲浪时看到一个“扫码免费送XX视频会员”的广告,当他用QQ扫描二维码后,跳转到一个提示“您的身份已过期,请重新登录并领取”的页面,小陈没多想就输入自己的QQ账号密码并登录。  不久后,他发现自己的QQ显示在他人手机上登录,而QQ余额里的2万多钱也没了。原来,小陈扫码进入的是一个植入木马程序的假登录页面,不法分子在获取小陈输入的账号密码后,可随意登录甚至修改密码,还有可能将假海报自动群发给好友,导致更多好友遭遇盗号风险。  二、扫码掉入付款陷阱  小张平时在微信上销售一些养生产品,有个网友称要购买两盒产品,随后,小张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发给对方,对方却说小张发来的二维码无法付款,并要求小张按她的方法重新发送二维码。  在对方的指引下,小张将自己的“付款二维码”发送给对方。对方以“网络超时未收到图片”为由,让小张又发送了两次“付款二维码”。不一会儿,小张就收到了银行的短信,他本以为会是货款到账的信息,哪知竟是消费提醒。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账户被连续消费了3次。  收款二维码是对方向自己付款,由自己输入金额后,向对方收款。付款二维码是自己向对方付款,对方只需快速扫描二维码,输入支付金额即可完成交易。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经营者对“收款码”和“付款码”的不熟悉,诱导被害人将自己的付款码泄露,进行诈骗。  三、扫码掉入购物陷阱  市民王阿姨在网购商品准备付款时,商家客服突然联系称:“直接扫描店家付款二维码可以比在直接平台付款优惠50元”。王阿姨被“价格优惠”的噱头所吸引,于是避开购物平台提供的付款方式,然后将扫描商家客服发来的收款二维码付款。  过了一个多星期,王阿姨也没收到自己购买的商品,才醒悟过来自己被虚假商家给骗了。不法分子以“价格优惠”、“付款链接故障”为由逃开了购物网站的安全交付机制,怂恿买家直接扫码付款。一旦收到钱,便销声匿迹,而消费者只能得到财产损失的教训。  网警提示:  1、带有二维码的海报或广告,别急着扫描,先确认真实性,判断来源及可信度。  2、扫描二维码后,如提示输入个人信息,请务必提高警惕,防止信息泄露。  3、网购交易时一定要在官方平台上进行,切勿直接扫描客服发来的“不明”二维码。  4、“收款码”和“付款码”一定要区分清楚,付款二维码与银行卡的验证码同样重要,不可随便轻易发送给别人。
    2021/05/27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