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城市融媒体中心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
凤城市融媒体中心按照市信用办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先后在“瞰凤城”APP上发布了《直播带货需夯实诚信基石》《保障食品安全一刻不能放松!我国将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业内聚焦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助力新会计法贯彻实施》《我国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我国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良好的纳税信用有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等诚信先进事例和相关诚信案例。通过活动广泛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为助力信用凤城建设贡献力量。
2024/12/09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 积极开展征信宣讲,共筑诚信金融环境——中国农业银行凤城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凤城市支行,致力于提升征信管理质量和公众对征信体系的认识,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活动中,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征信知识,包括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点进行宣传。此外,也将征信专题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如网点、微信和掌上银行等,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阵地。自2024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已经开展了四十余场征信知识专题宣传活动,覆盖了辖区内11家营业网点,吸引了千余人次参与。特别针对老年群体、农村人口和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征信知识的讲解,并解答了征信热点问题,引导公众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警惕征信修复风险。通过多次诚信宣传活动的开展,中国农业银行凤城市支行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更多人送去金融知识。
2024/12/09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 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凤城市农商银行
近年来,恶意违约、不守诚信、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均在强烈呼吁,要秉持诚实、善意、信守自己的承诺。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快“信用凤城”建设步伐,凤城农商银行各支行积极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活动中,网点大堂经理向来访客户详细介绍,近年来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信贷机构“借名贷款”纠纷频发的案例,说明借名贷款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造成银行风控机制失灵,给贷款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将名义借款人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网点还利用当地集市的契机,组织员工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以及个人征信相关内容。《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是正义理念在民法的具体化,是在遵守交易道德基础上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平衡。作为司法领域的最高准则,诚实信用原则必然关系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法律系统对人性的基本约束和基本考量。
2024/12/09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以数字技术赋能提升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质效,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数字技术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实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服务数字经济和促进数实融合,对于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机遇、重视安全,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竞争力,保留必要的现金等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支持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二)工作目标。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数字化金融产品服务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适配度和普惠性明显提升。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三)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明确目标路径和实施策略。建立数字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和统筹协调机制,指定牵头工作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建立健全与数据驱动下智能化战略决策、运营决策、创新决策相适应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数字化转型成效评价体系,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四)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合理评估金融机构数字化进程,指导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跨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任务型团队,建立前端业务部门需求驱动的数字技术开发模式,提高科技开发敏捷响应能力。落实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加快重点领域专利布局,持续提升科技核心系统自主可控能力。建设证券期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五)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指导金融机构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治理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积极参加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评估。加强数据资产积累,全面整合内外部数据,实现全域数据的统一管理、融合共享。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和数据可视化能力建设,形成对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基础数据支撑。推进金融领域“数据要素×”试点,运用大数据、隐私计算等科技手段,融合应用多维数据,优化金融产品和风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质效。 (六)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数字生态场景体系,构建数字生态运营体系。坚持人民至上,以服务大众为价值目标,构建零售数字金融生态,在做好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的基础上,有效提高金融产品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普惠性。支持金融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资源整合运用。推动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 (七)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支持金融机构提高数据驱动的业务决策和资源配置能力。利用流程机器人、数字化客户营销触达工具、集约化作业模式等数字化手段,赋能高强度操作性岗位提质增效。健全数字化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完善数字化人力资源考核激励机制。运用数字技术优化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智能预警和动态捕捉,推动风控从“人防”向“技防”“智控”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定位探索数字化转型特色模式,优先选取影响程度深、范围广、价值高的业务领域或环节加快转型,实现成本可承担、业务可持续。 三、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 (八)助力科技金融提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内外部数据和大数据技术对科技型企业全景画像,提升客户筛选和营销对接效率,促进金融服务触达更多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创新积分、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等“技术流”信息,借助数字手段,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风险监测模型,动态掌握科技行业趋势和企业市场变化,开展智能化风控和监测。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智能算法模型更好支持制造业发展。 (九)赋能绿色金融深化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碳排放数据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分等,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智能识别能力。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运用数字技术探测收集碳足迹信息,提升碳减排计量、核算和披露水平,提高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十)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有序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支付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支持银行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探索运用交易数据创新“脱核链贷”业务模式,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推动涉农信息整合,打造金融综合应用场景。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应用,支持金融机构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活体、生产设备等押品管控,拓宽动产融资业务范围。 (十一)持续丰富养老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度挖掘信息数据资源,对养老企业精准画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养老专属纯信用信贷产品,充分满足普惠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融资需求。聚焦老年人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频金融场景,持续健全金融无障碍服务体系,加快数字服务的适老化改造,推出“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加强相关产品服务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提升老年人群享受数字金融服务便利度。 (十二)支持提升数实融合水平。加快数字金融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等数字化场景,助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搭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挥金融科技优势,输出技术、平台等服务资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搭建跨境金融数字平台,助力航运贸易数字化。 四、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 (十三)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提高应对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支付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完善系统功能,丰富业务场景,提升支付系统服务质效,持续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丰富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强化数字金融业务反洗钱监管。 (十四)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进一步优化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机制。推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共享服务,降低金融机构数据收集运用成本。加强金融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开展金融行业数据空间建设。积极稳妥推动市场化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壮大,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元化征信和信用评级产品服务。健全覆盖各金融市场的交易报告制度与交易报告库。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支持客户识别、信贷审批、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在金融机构间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可信共享体系。促进和规范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统一监管合规口径,给予金融机构规则指引。 (十五)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规划建设绿色智能金融数据中心,推动新增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支持海量数据存储和实时数据调用。建设优化高可靠冗余的网络架构,提高金融网络健壮性和服务能力,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架设通信高速公路。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加快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应用,探索运用边缘计算和量子技术突破现有算力瓶颈,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精准高效的算力支持。 五、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 (十六)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指导金融机构加强数字金融业务合规管理,实施创新业务合规审查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多维度开展新技术应用适配测试与安全评估,强化技术风险管理,保障业务连续稳定运行。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信息系统安全可控水平,化解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强化模型和算法风险管理,健全模型安全评估和合规审计体系,及时披露算法信息,提升算法可解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外包风险管理,建立外部合作方准入管理、持续评估和退出机制。 (十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指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的商用密码保护,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定期进行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接入金融行业相关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推动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开展网络安全相关压力测试,提升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水平。搭建证券业数据和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基础、共性安全支撑。 (十八)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按照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完善数字金融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责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真实市场环境。积极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等国际机构组织的数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 (十九)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智能分析工具研发,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识别研判能力。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加强工商、司法、舆情等外部数据引入,完善监管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决策功能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二十)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督促金融机构结合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特点,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数字金融的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增强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数字金融产品使用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金融机构保留现金等传统服务模式,提升现金服务水平,弥补数字鸿沟,保障老年人等公平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六、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下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支持数实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密切监测和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各金融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本行业领域的数字金融工作。 (二十二)强化监测评估。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评估,对金融机构数据挖掘能力和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进行评价。探索建立数字金融相关统计标准和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数据报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将相关统计结果纳入金融机构评价体系。 (二十三)加强总结宣传。探索建立数字金融业务试点,加大对数字金融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工作情况,梳理提炼发展数字金融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良好数字金融发展氛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2024年11月21日
2024/12/09 国家政策法规
- 【风险提示】“100%山羊绒衫”0羊绒:虚假宣传寒了冬日,也寒了人心
羽绒服刚刚出事,羊绒衫也陷入争议。据《扬子晚报》12月5日报道,苏州的戚先生以188元的价格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件标称为“100%山羊绒”的针织衫,收到的却是100%绵羊毛的产品。所谓的羊绒衫,变成了“0羊绒”的羊毛衫,戚先生颇为气愤:“是羊毛就标羊毛,不能骗人啊。” 戚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除了不久前的“羽绒骗局”外,还有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纯银饰品”经检测后发现为合金材质,以及消费者购买的“进口奶粉”实为国产贴牌等情况。近年来,商家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问题频发,让不少消费者深感忧虑。羊绒衫变成羊毛衫,不仅让冬日寒冷,更让消费者寒心。 首先应当明确,商家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面临着违法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戚先生不接受平台提出的“仅退款”的处罚完全合理,或者说,“仅退款”这样的力度无异于鼓励更多的虚假宣传。毕竟像戚先生这样自费检测的人是少数,概率小、处罚小,那就会有更多商家铤而走险、跨越红线。 此外,商家应当意识到,消费者的信任一旦破裂就难复原。在追求商业利益的路上,一旦企业失了良心,就会失去人心,此前因为虚假宣传而跌落神坛的钟薛高就是前车之鉴。而且,这种不信任甚至会影响整个市场。据《在线虚假评论对消费者购买决策影响研究》,消费者在面对虚假信息较多的购物环境时,会花费更多时间阅读评论,从而显著影响购买欲望。 同时,商家的不诚信也会伤害自己赖以生存的电商平台。频繁发生的欺诈事件会让消费者对电商平台产生畏惧和抵触心理,导致购物意愿下降。普华永道《2023全球消费者信任调查》指出,超过一半的消费者(54%)选择在实体店购物或在店内取货,主要因为他们可以亲自检查产品是否破损或有问题。换言之,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缺失,会直接促使他们转向实体店购买。 诚然,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买商品时也应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和常识。188元的价格,显然与真正的山羊绒衫市场价格相去甚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应该为此买单。毕竟,无论是高价还是低价商品,消费者都有权获得与商品描述相符的产品。 电商平台作为连接商家和消费者的桥梁,有责任对商家上传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除此之外,政府增强监管、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也已然是老生常谈。但处罚力度仍需加大,减少商家获得高利润的可能才能够有效遏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的乱象。当然,只靠外界监管也是不够的,根本问题仍在于商家的诚信缺失。尊重消费者权益、树立社会责任感不仅是长久之计、也是基本准则。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虚假宣传透支的是消费者的信任、损害的是市场的环境、践踏的是基本的道德原则。期待未来,每位消费者都可以在电商平台上放心选购,轻松地获得一件既实惠又保暖的羊绒衫——商品的真材实料不仅能够温暖身体,更能温暖人心。
2024/12/09 风险提示
- 海关总署:强化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近日,海关总署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出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在日前举行的吹风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这16条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即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 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如,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同时,推动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供油等“保税+”新业态发展,如,支持扩大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这些措施目的就是一个:进一步挖掘外贸增量,做大外贸总盘子。 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在优进方面,重点是保障能矿产品和农食产品进口。如,持续深化能源资源商品检验模式改革,稳步扩大进口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推动肉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在优出方面,主要是进一步便利汽车出口,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等。如,在出口农食产品等领域探索开展“批次检验”试点工作,加大对外磋商和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助推地方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这些对稳住外贸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如,促进高级认证企业享惠升级,强化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持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建设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利用水平;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同时,在优化海关展会监管模式、便利企业商务人员跨境往来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这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包括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升跨境物流效率等方面措施。如开展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改革优化,深入推进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应用,加快推进“组合港”业务模式优化,扩大“离港确认”适用范围和应用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联动接卸”;深化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不断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产品范围,提升查检效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这次出台16条措施,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进一步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具体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九个字‘优流程、简手续、提效能’。”林少滨说,目前,有进出口经营实绩的企业超过63万家,这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专门围绕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做了相应安排。
2024/12/09 行业信用
- 丹东四方食品有限公司
2024/12/06 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书
- 【风险提示】天降扶贫资金和补助?当心成为电诈帮凶
近日,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多起以“领取巨额扶贫金”为名义的诈骗案件。诈骗团伙为将诈骗来的赃款转移,大肆寻找中老年人,以发放扶贫金的名义索要其银行账户,并要求将收到的钱取现后转存到其他银行卡中,从而实现诈骗赃款的转移,导致中老年人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2024年10月15日,薛某(男,现年52岁,霍州市人)在手机微信添加了一个陌生微信好友。此人给薛某发了一个乡村振兴扶贫的链接,让薛某通过链接下载“大业追梦”App。该App“工作人员”以给薛某讲课形式称,能给薛某提现168万元的扶贫资金。当薛某操作完成后发现无法提现,该“工作人员”又称需要提高薛某的银行卡流水,让薛某将自己的另外三张银行卡及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对方再给薛某的银行卡里转账,然后让薛某将钱提现出来后打入指定的银行卡中,以此可以增加薛某的银行卡流水。薛某先后共转账165000元。薛某通过在该App每日签到非法获利1200余元,后被诈骗分子微信拉黑,薛某贪图巨额利益诱惑,成为涉诈分子“洗钱”的工具人。薛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霍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8月24日,郭某(男,现年59岁,霍州市人)在手机微信上添加一名陌生人为好友,在微信聊天时收到对方发来的一份“国家乡村振兴局密函”。郭某随后联系密函上的“工作人员”,被对方邀请进入到所谓“国家乡村振兴局”App。对方谎称经过大数据审核,郭某符合发放“补助”标准为279万元,并给郭某买了到合肥的往返机票。在合肥约好的地方见面后,对方称因郭某的银行卡流水少,这笔资金容易被银行封控。随后对方利用郭某的银行卡进行多次转账刷流水72万余元,后被诈骗分子微信拉黑。刘某贪图巨额利益诱惑,成为涉诈分子“洗钱”的工具人。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霍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1.收到此类扶贫“政策”文件时,一定要从官方平台向有关部门致电求证,不要轻信网上非官方的报道信息。 2.收到陌生快递要保持警惕,遇到陌生二维码、陌生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或点击,更不能下载来历不明的App,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3.诈骗分子常以“补缴个人所得税”“修复征信”“验证身份”等托词要求受害者向指定账户转账,声称需要先行垫付资金,后续才能进行“发放补贴”“退费”。凡是使用此类说辞的,一定是诈骗! 4.请广大群众妥善看管、保存好自己的医保卡和银行卡,不要出租、出借,不要帮助陌生人流转资金。请提高警惕,擦亮双眼,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如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警。
2024/12/0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别上了“统筹险”的当!
据报道,近期有很多车主通过电话热线反映,他们本打算购买车辆商业险,买到手的却是所谓的“统筹险”,并且发生事故后无法获得理赔。这些出售“统筹险”的公司甚至打着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旗号,以混淆视听、谋取利益。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统筹险”并非正规保险产品,从未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正规的保险公司也不允许参与所谓的“统筹险”业务经营。此类“高仿车险”业务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车主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投保车险变成“统筹” 据报道,近日,山西李先生的车险即将到期,一位自称是“人保”车险业务员的人联络他说,从他那里买车险价格更低。李先生交完钱才发现,只有交强险是人保财险的,商业险却变成了所谓的“统筹”合同,销售方是“国昌(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无独有偶。江苏的韩先生,被一名自称是“平安车险”的人联系,以优惠价格吸引他购买车险。支付了4000多元后,韩先生发现自己买的是“平安创惠(海南)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提供的“车辆统筹服务”,韩先生要求对方退款,对方却只退了70%。韩先生查收款方才发现,该公司在他付款的前一天刚刚注册。 类似的套路在“统筹险”的销售模式中十分常见。这些销售中介打着正规保险公司的幌子,利用低价优势,向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等商业保费较高的群体扩散,有的甚至通过保险中介卖给普通车主,涉及范围不断扩大。记者在企查查经营范围中以“交通安全统筹”为关键词搜索,近3年来(2022年1月至今),共有371家类似企业成立,远超此前数量。其中,多家公司名称中含有“大地”“平安”“国寿”“众安”“众保”等字样。最新数据显示,像这样名为“统筹”实则变相销售违规保险的公司已经超过2000家。 “所谓的‘统筹险’并非正规的保险产品,而是一种原本限于运输企业内部互助的机制,每位成员缴纳一定费用,事故司机可从这笔费用中获取赔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很多企业注册机动车安全统筹业务,通过销售中介在各地销售此类产品,混淆视听。这些公司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中介,它们更像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的组织者,通过销售所谓的“统筹险”来谋取利益。 出险后无法获得理赔 近年来,有关“统筹险”的纠纷时有发生。不久前,福建省永泰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显示,2023年2月,鄢某与余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永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鄢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余某承担次要责任。余某为某制砂公司驾驶员,其公司为重型自卸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深圳某安全统筹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互助统筹100万元。事故发生后,该制砂公司赔偿鄢某的家人死亡赔偿金等49万元(包含保险公司赔付的18万元交强险)。后制砂公司向永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统筹公司对交强险不足的31万元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永泰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安全统筹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互助制度,不属于保险。安全统筹中的机动车辆统筹单实质上是普通商事合同,并非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不属于保险法的调整范围,不适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有关规定,应按一般合同纠纷确定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最终,永泰法院对这起涉及安全统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按一般合同确定管辖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案例中,已有法院将车辆安全统筹合同判为无效合同。2022年7月,河北沧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项典型案例显示,该案认定,机动车辆安全互助统筹保险并不能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认定的保险合同,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无法替代被告完全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商业保险。”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也就是为什么事故发生后,相关赔偿并不能按照保险赔偿标准和规范来进行,导致法律诉讼频发。这类行为严重损害了车主的个人利益,还破坏了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甚至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信任度。 到底应该谁来管?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曾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但两年过去,为何安全统筹业务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还在最近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这背后,一方面是消费者不了解或者贪便宜,甚至可能被误导。近几年,运营车辆投保难、保费高的问题一直备受消费者关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统筹服务公司打擦边球,在监管所不能及的灰色地带冒充正规的保险产品。 “这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前监管缺位的问题。”龙格进一步对记者表示,在安全统筹业务的监管中,一些“统筹公司”仅利用“一网通办”便民服务,通过书面提交资料便成立公司,且不在注册地运营,使得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即使收到投诉举报,也只能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无法直接注销其营业执照。于金融监管部门而言,这不属于其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业务范畴,因此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此外,相关部门可能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导致在监管过程中出现空白和漏洞。 亟须引起重视 如何规范规模日益增长的交通安全统筹市场,减少消费者被误导购入“高仿车险”? “尽快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乃至经济执法部门等的协商研讨和通力合作。”在王国军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把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入口关,还需多方发力,打好‘组合拳’。”龙格建议,一是要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金融监管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共同打击“冒牌车险”等违法行为。二是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此类“冒牌业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监管要求,同时,加大对违规销售“冒牌车险”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三是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同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遇到违规行为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四是加强行业自律与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建立行业协会或相关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同时,加强市场监测与预警,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通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024/12/05 风险提示
- 辽宁沈阳:发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地方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日前,沈阳市率先发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规范》地方标准。《规范》的指标设计涵盖职业能力、发展能力、社会责任、职业信用等方面,综合评估会计人员的诚实守信程度。根据信用评价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服务监管措施,实现会计人员分级分类全方位管理。 《规范》将代理记账行业专职从业人员全面纳入信用评价范围,运用信用手段促进行业管理各项政策有效落实,规范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执业,以高质量信用建设补足监管空白,实现会计行业宽视角监管。 《规范》还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原则,从保护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和企业家三方权益角度出发,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以会计信用为着力点,厚植营商环境沃土,实现会计行业多维度服务沈阳经济社会振兴发展。
2024/12/05 行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