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着力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行风建设有关要求,以“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了信用监管数据治理长效机制。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内容。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条块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将产品质量、食品监督抽查等信息归于企业名下并公示,推动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和核查整改机制。 优化信用监管数据治理规范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公示常态化,督促各市、各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用约束等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记于企业名下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查漏补缺。持续进行公示系统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功能并加强数据整合、校验,确保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链路畅通、规范有序。从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冗余性、关联性7个维度,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归集、公示的近三年、68个类型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数据质量问题清单组织进行核对、及时整改。依托公示系统健全信息共享,强化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行政许可、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威力凸显。 彰显信用监管数据治理澎湃动力。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融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至“双随机”监管平台,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利用,为企业享受退税减费、参与政府部门评先树优、通过电商平台验证、获得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等提供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数据治理、系统建设、数据应用等工作,通过数据链和业务链交互迭代推进信用监管数据治理精准化,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互促共进,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2024/10/09 行业信用
- 山东:全省信用平台网站实现“一张网”
日前,记者获悉,山东省已全面完成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实现全省信用平台网站“一张网”,支撑能力和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信用数据归集数量长期稳居全国前列,合规率、完整率长期保持100%。 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赵恒杰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山东省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不断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和产品,推进全省信用体系提档升级,为塑造高标准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推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来看,山东省已全面完成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开发建设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系统,全面接入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嵌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175个业务系统,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时实现实时查询,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供信息化、规范化、系统化保障,推动失信联合惩戒落到实处。 同时,深入实施信用监管,取得“放管服”改革新成效。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精准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持,助力“放”得更宽、“管”得更准、“服”得更优。对于省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信用状况好的投标人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切实帮助经营主体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组织部门在人员录用、公开遴选、调任考察、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将信用核查作为重要程序。编制部门将失信信息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住建部门在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等9个领域开展信用监管。税务部门对守信主体采取“容缺办”“提速办”,对失信主体实施加强纳税评估和联合审查“一票否决”等措施。赋能“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全国率先推出“两书同达”,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效率,压减信用修复周期,进一步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实施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在52个领域实现“一键”申请、“一纸”代替、“一秒”出具,数量为全国之最。 在融资服务方面,开发建设国家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山东省级节点,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让数据变信用,信用变金银。截至5月底,省级节点已接入23个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共入驻金融机构3087家、企业417.93万家,今年以来发放贷款1501.19亿元,融资规模居全国前列。在政务服务中,深入开展审批告知、证明事项告知、容缺受理等信用承诺制,累计减少证明材料4000余万份。在信用惠企便民中,大力实施“信易+”工程,对守信主体在餐饮旅游、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物品租赁、融资贷款等多个方面进行激励,形成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价值导向和浓厚氛围。 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以市县(区)为主体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美德积分数字化平台对诚信等美德进行激励嘉许,推动美德和信用有效融通、相互赋能。很多市县通过信用激励发动农村志愿者免费参与食堂的服务与运营,解决了农村80周岁以上老人的“一餐热饭”问题。将信用建设与乡村治理融合贯通,形成有制度、有奖惩、有应用、有考核的农村信治体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治、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软弱涣散村后进变先进,先进变优秀,社会矛盾纠纷大幅减少,治安警情明显下降。在全国首创县域层面跨区域信用合作,实现部分县(区)间信用评价互认、景区免费互游,“信用+乡村治理”模式在山东遍地开花。 此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深入开展美德信用“五进”活动,连续5年举办信用海报和微视频大赛,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社会知信守信氛围日益浓厚,美德信用深入人心;持续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青岛、烟台、龙口、荣成在国家信用监测排名中长期稳居各类别第一;国家信用城市示范区累计获评城市总数、地级市总数、覆盖率均为全国第一,“诚信山东”品牌进一步擦亮。
2024/10/09 行业信用
- 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国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10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会上表示,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郑栅洁介绍,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果断出手,在有效落实存量政策的同时,围绕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资本市场等五个方面,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家发展改革委既重视发力解决当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关注、更重视解决经济中长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打基础、利长远、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揽子增量政策体现了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更加注重支持实体经济和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更加注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这些政策的谋划制定,也体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锚定全年目标任务,用好用足政策空间,努力激发更大发展潜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 三是坚持系统施策,统筹财政、金融、消费、投资、房地产、股市、就业、民生等各领域政策,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化政策合力。 四是坚持长短结合,统筹做好今明两年政策的衔接,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顺利收官。 贯彻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是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要提高针对性和精准性,增强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具体有五个“针对”。 一是针对经济运行中的下行压力,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各方面都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 二是针对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把扩内需增量政策重点更多放在惠民生、促消费上,积极发挥投资有效带动作用。 三是针对当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是针对楼市持续偏弱,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五是针对前期股市震荡下行等问题,出台有力有效系列举措,努力提振资本市场。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和各部门、各地区一起,全面贯彻、加快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打出一套“组合拳”,打通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卡点,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向上、结构不断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力争年内见到更多实效,也为明年“十四五”顺利收官乃至“十五五”良好的开局打好基础。
2024/10/09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小心!别被“天价”药材套路
近日,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覃女士投诉,称其在融安县某展销会药材摊位购买名贵的药材,挑选了一点石斛和花旗参,商家未经其同意也未称重就将药材打成粉,打成粉称重后才告知其价格是2030元,其认为价格太高且药量与其选购的不符,但商家表示打成粉了就必须购买,其无奈支付了2000元;覃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诈消费且有强买强卖的行为,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其协调退款。 接到投诉后,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该展销会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药材摊位销售的药材未进行明码标价,且药材销售人员将药材打成粉末前并未告知消费者其购买的药材重量,把药材打完粉末后才告知消费者药材的重量及价格,未尽到告知义务。 商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对外公示药材的销售价格。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执法人员协调调解,最终商家退还了1300元给消费者覃女士。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材建议到正规的药店购买,请勿到流动的摊贩处购买,避免被套路。若遇到此类的消费者纠纷,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24/09/2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电商花式创新不能“套路”消费者
最近,“仅退款”成了网络热搜词。热度不仅在于主流平台电商先后试水“仅退款”业务,更在于不少“套路电商”从中发现商机,利用“仅退款”漏洞,推出“退款得物”等花样百出的新式购物,实则大搞“套路”营销。消费电商本应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消费体验的引擎,近年来却屡屡出现此类潜藏风险的商业模式“创新”,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令人忧心。 这些“套路电商”多以新式购物且让消费者获利的表象吸引用户,安装各类app,其套路不外乎几种:高价零元购+会员返利,利用新会员支付的高价来补贴前期会员的返利,形成资金循环;零元购诱导下载+刷单任务,消费者在刷单过程中会支付商品款项,电商就可暂时占用这些资金,大量的虚假交易数据还可提升电商的知名度,吸引投资;零元购抽奖+会员升级刷单,消费者为了提高会员等级不断刷单,平台不仅获得刷单资金,还收集了大量用户信息;零元购分期返款+拉人刷单,消费者为尽快收回购物款,会积极拉人参与刷单,平台利用新用户的资金支付前期用户的返款。以上所谓的“商业模式创新”,核心都是利用诱饵占用用户资金为己所用,本质上均是以各种网购面目出现的“庞氏骗局”。 此类电商商业模式“创新”成了层出不穷的坑蒙套路,反映出当下电商经营乱象。主流平台电商是线上消费的秩序制造者,他们的一举一动影响着电商行业的整体“气候”。部分新上线平台电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和聚拢用户,“仅退款”等服务看似可以通过提升消费者体验增加平台流量,但因其效果的实现需要依靠商家和消费者双方共同坚守诚信,其中哪怕有一点制度漏洞或有一方不诚信,都可能被“羊毛党”利用,不仅造成商家的损失,破坏市场公平秩序,还会给商家与消费者、平台带来难以调和的矛盾,影响到平台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电商商业模式创新,理应朝向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服务为出发点,更加积极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市场公平等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而作为行业风向标,平台电商更应带头加强创新评估和自律,在推出新政策和创新举措时,充分考虑和评估各方利益,确保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带头推动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内电商目前仍处在快速创新迭代中,监管部门在保障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消费者权益方面应积极作为。解决电商监管滞后问题,需加强对电商的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监管预案。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探讨创新的发展方向和监管策略。对“跑偏”的电商模式创新及时纠正,需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消费互联网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处理,尤其是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09/29 风险提示
- 27部门: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27部门在京正式启动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在主场活动上,有关部委、行业企业、机构组织、新闻媒体等300多名各界代表,围绕“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主题,分别进行了权威发布、主题发言、案例解说和科普宣传等。公安部发布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介绍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防风险、保健康、促发展”方面工作成果,海关总署介绍强化进出口食品源头管控方面工作成果,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经验做法并介绍“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大力弘扬“诚信”的文化理念,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始终把诚信经营放在首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诚信成为食品行业的基本信条和行动自觉。要持续倡导“尚俭”的良好风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尚俭戒奢成为全社会的文明风尚。要积极营造“共享”的食安氛围,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要积极主动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监管执法,诚信守法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开展舆论监督,增强科学素养,形成浓厚的共治共享氛围。 宣传周期间,有关部委将举办近40场“部委主题日”活动,内容涵盖标准法规宣贯培训、道德诚信文化教育、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打击违法成果展示等。
2024/09/29 行业信用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贷款办理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发布实施通知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将对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维持正常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024/09/29 行业信用
- 【风险提示】新手找“陪驾”要当心哪些法律风险
金九银十,很多网络平台上汽车陪驾、陪练的咨询量不断攀升。想要重拾驾驶技能的“本本族”、刚出驾校不敢开车的“菜鸟族”、车况路况不熟练的新车主都希望找一个专业“陪驾”,不仅能积累驾驶经验,而且可保行车安全。然而,汽车陪驾虽然算不上新兴行业,但并未形成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那么,在陪驾服务提供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乱象和法律风险呢? 乱象1陪练不靠谱 法官支招:应设立统一的监管制度 选择陪驾服务,本意是为了将来上路更安全,但如果遇到不靠谱的陪驾教练,带给消费者更多的是安全隐患。 为购车后顺利上路,小陈找到了一家汽车驾驶陪练中心,双方口头约定,每小时陪练服务费为150元。小陈一次性支付了1200元后,陪练中心指派王某指导小陈练车。途中,小陈因超速驾驶,转弯时处理不当翻入路旁水沟,造成自己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查明,陪练人王某仅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并未取得汽车教练员资格。 对于消费者而言,不管是陪驾公司提供的教练,还是个人兼职陪练,最难确定的是他们是否合格,是否有资质从事该项工作。有些陪驾公司招聘的教练员仅要求实际驾龄一年以上,大量的个人兼职陪练因缺少陪驾公司的管理与约束,准入门槛甚至更低。总的来说,市场上不少陪驾教练都未达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不合格者可能无法提供专业的驾驶指导和安全保障。 实际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了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按要求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中规定,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因此,相关部门应严格把控陪驾资质的认定,尽量减少消费者在接受陪驾服务时面临的“两眼一抹黑”,尤其对于大量的个人兼职陪练要设立统一的监管制度。陪驾公司应建立合格的教练员准入门槛,约束管理陪驾人员。消费者在选择陪驾服务时,应核查教练员是否取得驾驶证、取证的年限以及是否发生过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乱象2低价揽客虚假宣传 法官支招:订立书面合同很必要 笔者在“天眼查”网站上检索,看到有上万家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陪驾服务”。很多购物平台、直播网站上也有可提供“带练”“陪驾”服务的店铺,还有很多兼职的个人也在招揽生意。 笔者发现,陪驾价格参差不齐,根据是否需要提供车、用什么车,或者针对停车移库、市区通勤、夜间驾驶、长途驾驶等专项课程进行划分,每小时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定价并无标准。在某平台上,销量最高的是两小时100多元的体验课。但低廉的价格,或许只是“诱饵”。曾有媒体报道,有的陪驾公司宣传“十公里免费”“100元陪驾5小时”等,利用低价招揽客户,但实际陪驾过程中一直在推销套餐或变相收费。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除此之外,有的陪驾公司、平台店铺还存在预交费行为,如设定“预约陪驾需3小时起”的门槛,或“预交10个小时的费用、免费赠送1.5小时学时”的诱导性方式,但一些陪驾公司或个人陪驾多以口头方式约定,存在降低服务质量、任意加价的风险,难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因此,陪驾公司或个人陪练在宣传提供陪驾服务、收取费用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虚假宣传、变相收费等情况。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也应坚持订立书面合同,一旦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形要留存证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乱象3“黑陪驾”私家车、改装车充数 法官支招:应关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众所周知,上路行车最怕车况出问题。然而,不少陪驾员为降低成本,在陪练车上动起歪脑筋。正规公司陪练车需定期保养或更换,花费较高,而私家车、改装车甚至二手车、报废车等因无需更多养车费用,成为一些“黑陪驾”的首选。但这些车在安全性能上难以满足教学需求,还可能因制动系统失灵引发交通事故。 笔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陪驾”时看到,在车辆使用方面,可以自行选择公司车或学员自备车。如果是自备车,由陪练中心或陪练人配带副刹车,不改动车辆5分钟即可完成安装。经询问,多家店铺所谓的公司车也都并非标准的教练车,仅强调车辆带有安装的副刹车。根据国家交通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规定,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的要求和JT/T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已经取得驾驶证寻求陪练的人员尚无专门的身份认定,法律也未专门规定陪驾教练与学员的责任认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驾驶人自行承担的法律风险较大。 如果驾驶员已经取得驾驶证,陪驾过程中使用的是驾驶员的私家车,且驾驶员存在过错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驾驶员使用的是陪驾公司或个人陪驾教练提供的车,驾驶员存在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陪驾教练存在过错,如有妨碍司机正常驾驶、指使、强令司机违法驾驶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造成更严重后果的,甚至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陪驾服务时,应特别关注陪驾车辆是否具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与陪驾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明确服务内容、陪驾时间、行驶里程、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事项。 法官提示:应明确陪驾准入门槛 陪驾服务兴起后仍然存在大量法律风险,需要监管部门、企业、个人协同发力,共同保障陪驾行业的市场秩序,合力维护道路安全。 首先,应积极推动建立行业规范与标准。有关部门应明确陪驾公司与个人兼职陪驾的准入门槛,建立陪驾车辆质量评估制度,确保陪驾教练车符合安全、技术、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大对使用私家车、改装车及二手车、报废车进行陪驾服务的监管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学员和社会公众对陪驾人员的资质、陪驾车辆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其次,陪驾公司应当在经营场所、宣传页面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教练员资质、教练车评估证明等信息,制定陪驾教练的任职资质标准,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个人兼职陪驾教练应积极进行登记备案,主动参加专业培训,为学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保护。 最后,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正规驾校,及时检查私自安装副驾驶刹车的车辆是否具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订立服务合同时,要认真查验陪驾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合同条款,充分了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陪驾教练资质、陪驾车辆质量后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024/09/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不能再让天价修理背刺消费者了
近日广东一女子80元预约了马桶上门疏通服务。实际操作时,维修工称堵塞严重,需要使用强酸疏通,最后要价超过了1000元。最终经过协商,女子实际支付了380元。无独有偶,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北京海淀区的刘先生,家里冰箱坏了,要更换温度传感器。该器件网上报价4.8元,维修方却索要修理费1600元。 修理修配服务本是城市生活中的一项基础服务,是基本的民生需求,其价格透明度和服务规范性理应得到严格保障。然后,修理人员以超低报价揽活、修理服务结束后随意加价漫天要价的价格欺诈现象屡见不鲜,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最后还是免不了被天价修理费“背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秩序。 像马桶疏通遭遇天价,明显不合理。一方面,马桶用强酸疏通是否真的是必要手段,还是仅仅为了提高收费而采取的借口?另一方面,即使确实需要使用强酸,其报价和用量应该合理。从事件细节可知道,女子同意维修师傅使用1瓶报价380元的强酸。但维修师傅却擅自用了3瓶。况且强酸价格也不甚合理。像强酸这种常见的化工产品,一瓶价格一般也就十多元或几十元。可修理人员却1瓶收380元,几乎是10倍暴利了。疏通马桶一次收费1000多元,怎么说也不合生活认知与逻辑,难怪网友说这维修费都够买一个新马桶了。 像疏通马桶这样的活,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修理服务中,维修工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不了解,以及面对突发问题的焦虑心理,加之市场规范性不够,因此才敢随意加价、漫天要价。遇到忍声吞气好说话的顾客,狠狠赚一笔。遇到据理力争硬刚维权的,即便修理价格被拦腰砍一刀,修理方也不吃亏。 小小的修理居然要天价,这既不厚道,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否则视为违法。 消费者遭遇天价修理费“背刺”,暴露出修理修配服务市场监管的缺失。目前,该行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服务质量和价格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不法商家便趁机浑水摸鱼,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因此,加强修理修配服务市场的监管势在必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无照经营、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消费者的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还可更大一点,而不是在修理方要价的基础上双方各让一步,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比如,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标价80元的马桶疏通,最后付了380元;换4.8元的冰箱温度传感器,最后付了近1000元,消费者为普通修理依然付出了不菲的代价。消费者及公众从举报处理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感略显不足。这样的处理恐怕也在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修理方“套路”消费者的气焰。
2024/09/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以为赚得多,却被骗得狠!这样的网络“投资理财”可要当心
“低风险、高回报”“专家带飞、稳赚不赔”“内部消息、平台漏洞”……如此诱惑的“生财之道”是不是很令人心动?要当心!你很有可能已经在不知不觉当中掉入了骗子精心谋划的骗局。 网友荐股投资多收益高?骗局! 今年8月2日,在广东省顺德北滘工作的陈女士(化名)突然收到一陌生“好友”在某网络平台的留言,对方称有意购买陈女士公司的产品。陈女士工作忙碌,为方便沟通,在对方推荐下,她下载了一款聊天软件。连日来,对方通过该聊天软件致电陈女士询问其公司产品的情况,其间不经意透露其有“超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渠道,陈女士听了很好奇,两人详聊了2个多小时后,对方将其拉入了群聊。 8月10日,该网友向陈女士推荐一个交易黄金的股票网址及账号给她。第一次,陈女士按指引投了7000元“试水”,果然该股票一路连涨,收益可观。此时,对方告诉她,投得越多,赚得越多,投超10万元,获7个点的回报……投入超过200万元,收益高达15个点。此时,陈女士心动了,她开始追加投资。其间,她顺利提现了第一笔现金。“收益高,提现快”,尝到甜头的她很快就放下防备,连续不断追加多笔巨额投资到网站的股票账户,账面“收益”相当可观。 “千万别再转账了,这是骗子的圈套。”8月11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北滘派出所的反诈民警接到预警线索后,迅速找到陈女士,打破了她的“发财梦”,反诈民警提醒她极大可能遭遇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并对她进行了反诈宣传。陈女士一开始并不相信,认为自己是正当的投资理财,还准备继续投资,幸好民警及时劝阻,提醒她线上联系该“好友”,却发现无人回应,股票网址也无法进入并提现,她才醒悟过来。 “专家”带飞买期货赚大钱?陷阱! 8月28日,顺德北滘的王女士(化名)到北滘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了。据王女士回忆,7月15日,她经前同事介绍,认识了一位陌生好友,对方透露自己有“专家带飞,内部消息”,并发送了自己近日多张投资期货的盈利截图给她。看到图片上的收益额,王女士颇为心动,对方趁机询问她是否愿意跟着一起赚大钱,王女士欣然答应。于是,对方给她发送了一个链接,引导她下载了指定软件进行交易。 7月16日,王女士通过该平台操作成功进行了第一笔交易,发现账面盈利颇丰,时间短收益高,这让她高兴极了。于是,短短一周里,她连续追加了多笔投资。直到7月30日,她尝试申请提现,平台告知需要先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账后,对方又称其违规操作,要交纳保证金才能提现,此时王女士才意识到被骗。 办案民警提醒,首先网上交友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加入投资理财群,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大师”,冲动跟随投资。此外,网络投资需谨慎,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诱惑,“内幕消息”“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网络投资理财陷阱多。最后,市民要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并要通过正规平台、官方渠道投资理财,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页链接,切勿安装来历不明的投资App,谨防被骗。
2024/09/23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