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贷时心动,还款傻眼——一些网络贷款猫腻多!
“缺钱花不用急、手机号就能借款、万元日息低至一瓶水、还不上可分期……”打开网络,类似极具诱惑的贷款广告不时跳入眼帘。网络贷款真如宣传中那般美好吗?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网络贷款广告通过构建消费场景、夸大宣传等套路,诱导借贷。 专家认为,不规范的网络贷款营销需加强治理,社交平台也应加大对相关广告的审核管理,人们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借贷观。 他根据社交平台广告借了一笔钱,还钱时傻了眼 “你还在用黑网贷吗?选择正规大平台,日利率低至0.027%起,还不上还可以分期。”玩手机时的一条广告,让22岁的汪明(化名)陷入了噩梦。 今年4月,着急用钱的他在社交平台上刷到了一则广告。心动之下,他打开了广告上的链接,成功借款6000元,没想到还钱时却傻了眼:“每个月还597.5元,12个月共还7170元,年利率接近20%,比广告中宣传的利率多了近一倍。” 为了堵窟窿,汪明开始“以贷养贷”。直到贷款逾期,催收电话频频骚扰,“爆通讯录”的威胁犹如一柄悬在他头上的剑,他才不得不向家里坦白,在家人的帮助下还清了贷款。 成功“上岸”的汪明终于卸下了心里的石头,并在社交平台上劝导人们不要“以贷养贷”。但令他担忧的是,一边是有人在高额利息、催收威胁中挣扎,另一边,打着“轻松易得”的旗号拉他进入网贷漩涡的广告,依旧大行其道。 记者在社交媒体上发现,部分网络贷款广告惯于通过情景构建的方式鼓励超前消费,直击一些人的痛点:办公室中最不起眼的女生摇身一变成了“女神”,原来是通过网络贷款自我投资;爱宠的进口狗粮太贵,网络贷款后宠物不用“断粮”;想要培养高雅爱好做“名媛”,网络贷款买了一台钢琴,分12期还款轻轻松松……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贷款平台通过网络开展营销活动本无可厚非,但应更加规范。一些网络贷款广告中存在误导行为,刺激过度超前消费,且未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有可能导致部分人多头借贷、过度贷款。 “套路”多多暗藏陷阱侵害用户权益 网络贷款广告一般通过申请方便、利息低、可分期、安全可靠等“卖点”,吸引用户点击申请。但记者发现,一些广告存在夸大宣传,轻松借钱的背后是满满的“套路”。 记者在某贷款平台的广告中看到30天免息的推广,但查询详细条款后发现,所谓30天免息,是指借款12期,按期正常还款,最后一期才能使用“免息券”,提前还款、逾期等均不可使用,且最多免息56元。 25岁的张琳(化名)告诉记者,11月中旬,她通过某贷款平台借款12100元周转,一周后,想要提前还款的她发现需要还完12期的全部利息,共计还款14582.92元。“广告中打着30天免息的旗号,怎么提前还款还要收12个月的利息呢?” 还有部分网络贷款平台通过低利息吸引客户贷款后,再通过收取高额“服务费”的方式提高还款金额。网友“程文君myway”称:“在某分期上借了10000元,分12期还,每月还款金额1004.33元,但没想到除了利息,每个月还有129元的服务费,一年下来,还款总金额13599.96元,年利率达到35%!” 部分平台所谓的“安全可靠”的背后,等待用户的却是隐私泄露、暴力催收。记者查询一些网络贷款平台的隐私条款发现,用户申请贷款时,平台会读取用户的手机使用习惯、设备信息、通讯录等信息。“程文君myway”称:“因为工作原因,资金链断了导致贷款逾期,我没说不还,但平台爆我通讯录,现在身边朋友、客户都知道了这个事。” 网络贷款营销行为应加强规范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全认为,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在业务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营销行为,须加以制约。 事实上,早在2017年12月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就强调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管理,建立并完善金融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其中提出重点关注持牌机构利用新媒体渠道发布广告和进行宣传行为的合规性。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李全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相关违规事项或有可能在业务发展中触碰规则的事项,制定自查清单,引导相关广告运营合规、有序发展。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彭正银说,针对一些夸大宣传、具有诱导性、风险性的网贷广告,社交平台有责任通过制定规则、算法治理等方式进行限制。
【风险提示】校外培训这些骗局需警惕 谨防四大陷阱
近几年,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出,涉及的诸多培训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虚假宣传、无办学资质、退费难……培训机构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令人担忧。在此,人民网“求真”栏目就对教育培训机构常见骗局做一期案例盘点,提醒家长们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案例一:“名师”实为在校大学 小关是某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自考生,正在某培训机构兼职。据她透露,这些机构招聘兼职老师的要求非常低:只需填张表格,写篇作文,讲几句英文,就可录取。“这种机构教师流动量非常大。”小关表示,大学生时间比较充裕,口语也不差,所以只要去面试,一般都能成功。许多培训机构所谓的名师也大多是大学生。 提醒: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广告中所称的“名师”“专家”其实根本不存在,不少培训机构为降低成本,往往找那些拥有教师资格证的年轻人,这些人经验相对缺乏,费用也不高。消费者在报名时,一定要对其任课老师的来历仔细探清。 案例二:培训机构“承诺进名校” 2019年8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教育培训类案件,法院认定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判决其退还培训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马某、李某、王某、杨某等4名家长为子女报名参加了校外培训机构,并分别与该机构签订合同,约定机构为4人的子女提供升学培训,并保证4个孩子能进入重庆知名中学学习。 合同签订后,4名家长分别向该机构缴纳了9.5万元至17.8万元不等的费用,但4人的子女均未能进入指定名校就读。后4名家长和机构就退款问题签订协议书,约定机构分8期退还费用,但该机构在退回首期款项后,再未退款。 提醒:首先,家长们要选择证照齐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组织登记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教学人员教师资格证、校长证,文艺类项目对应的有关资格证等)、管理规范的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同时要多渠道了解该培训机构的口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其次,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案例三:报班容易退班难 2019年底,浙江省临海市市民张女士通过朋友推荐给6个月大的女儿报了一家早教机构。在付费之前张女士也试听了课的内容,加上一次性付费优惠力度大,张女士便决定一次性付费13712元,参加2年半的早教课程。 可是,学了3节课后,张女士发现,这些课,她女儿在家自己都教过。后来,她才知道自己试听的是给10个月孩子安排的课程。每个孩子的敏感期不一样,她报的是6个月到12个月孩子的小班课,可里面孩子月份不等,老师没有针对各个孩子制定教学方案,这就造成了不适合。为此,张女士多次要求退款,可早教机构没有同意,并声称签订的合同补充条约里,有说明概不退款。2020年5月26日,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陪同下,张女士再次与该机构协商。对方最终同意按每节课180元,扣除3节课后,剩余费用分两次返还。几番周折,张女士的费用总算是拿回来了。 提醒:报班容易退班难是教育培训又一现象。选择培训机构千万要理智,不要轻易听信推销人员的劝说,充电是好事,但还是要按需求和财力理性消费,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对于承诺性条款要逐一看清。必要时多设想在学习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并向工作人员咨询清楚,不要莫名其妙掉进“陷阱”。 案例四:“保过”“保提分” 2019年,李女士因侄子小李高考成绩不理想,决定为他报名参加某校外培训班,备战第二年的高考。总共算下来,培训总费用李女士共付款66.7万余元。一年过后,小李再次参加高考,然而成绩最终还是不理想,比上一年仅提高49分(423分),未达到二本分数线。李女士提供了培训机构制作的《冲刺方案》,以证明存在虚假性宣传。《冲刺方案》中称,“本次做的方案分别是一年学习计划……目标稳住本科,冲击211学校!!!”最终,法院依据《合同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退还李女士学费134205元。 提醒:一些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切不可急功近利,盲目相信那些宣称“保过”“提分班”“培训没有效果则退款”的培训机构。家长因理性分析,每次考试的因题目不同、难易程度不同,学生临场发挥也有所不同,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考试分数。因此,培训机构所谓的“保过”“提分班”等也只是个概率问题,这是一种典型的概率骗局。
【风险提示】代销乱象难解 “李鬼”信托扯出诈骗产业链
金融行业、产品“触网”背景下,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第三方社交平台也逐渐成为一些信托行业代销人士展业的“阵地”。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一些自称为信托机构代销中介的相关人士打着信托产品买卖的旗号在社交平台揽客,目前已有五矿信托、安信信托、中原信托、紫金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发布声明,提醒投资者警惕“李鬼”信托风险。信托代销灰色产业链屡禁不止,也从侧面凸显了信托行业的直销之困,信托公司如何通过有效手段改善财富管理业务前期投入大、见效慢等问题仍有待市场检验。“抱团取暖”的幌子今年以来,信托行业违约、“爆雷”潮渐起,投资者在社交平台“抱团”进行信息对称也成为常态,这就吸引了一些信托机构代销人士的目光。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些人士利用投资者维权的迫切心态,先行对投资者进行搭讪,在交谈中向投资者推介产品,存在获取投资者个人信息的情况。北京商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发布“想要了解某信托产品逾期情况”“信托行业最近有哪些产品”的相关信息后,立刻就有自称“抱团取暖”的“投资者”前来搭讪,记者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些自称了解信托产品逾期情况的并非是真正的投资者,而是信托代销平台人士。这样的现象不是孤例,北京商报记者随机添加了几位代销平台中介人士的联系方式,他们并未向记者提供信托产品逾期的最新信息,而是向记者推介起信托产品,其中有中介人士邀请记者填写风险测评。该中介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代销的都是正规信托公司的产品,投资者想要购买只有做过风险测评后,才能根据测评信息推介信托产品。记者注意到,风险测评主要要求投资者填写个人可支配年收入、投资经验、投资目的等内容。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就要开启高净值认证,这一步则需要投资者填写身份证、详细住址、账户控制人、职业、学历等更为私密的个人信息。对此类风险测评,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分析认为,金融产品的卖方必须对买方进行基本的了解,并进行合格投资者教育,这个做法本身没有问题,有些公司借风险测评功能,对投资者的资产、信用和实力进行评测,从而实现精准营销。但信托产品有专业销售渠道,不得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广告,不允许拼购,只有合格的投资者才可以购买。投资者应当到有资质的机构,签署正式的交易合同,方可参与交易。北京商报记者根据流程完成了风险测评后,该中介人士向记者推介了某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为了验证真伪,记者随后致电这家信托公司进行求证,该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双方不存在合作关系,公司代销的渠道一般为银行或证券公司,未在其他渠道销售。“认购产品做风险测评本身没有问题,因为要做产品风险匹配,投资者符合对应产品的风险等级匹配。”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指出,此类平台存在以“风险测评”为幌子,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虚假信息套取投资者个人信息,甚至诈骗,都会给投资者资产带来潜在威胁。高净值客户的诈骗产业链信托代销乱象一直饱受市场诟病,临近年底,金融诈骗现象也开始不断滋生,“李鬼”信托再次卷土重来。据了解,信托产品销售渠道大体可分为三类,即公司直销、金融机构代销、自营垫付和其他销售渠道。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平台的费率相对较高,所以市场上就衍生出了一些代销机构,它们打着“特殊渠道佣金打折”“购买成功返利”的噱头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也逐渐成为虚假信托产品的“集散地”。为了澄清“李鬼”信托存在的风险,近一个月以来,已有五矿信托、安信信托、中原信托、紫金信托、中信信托、中航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发布声明表示,有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进行金融诈骗,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多家信托公司发布公告澄清的“李鬼”信托,一类是假借App、LOGO等信息,虚构信托公司名称或虚假信托产品;另一类则是借信托公司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对“李鬼”信托屡禁不止的原因,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产品的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在投资者中声誉较高,但投资者相关理财知识较为缺乏。且行业内对App的监管比较粗放,种种原因导致“李鬼”信托的出现。廖鹤凯强调称,“李鬼”信托公司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还是利益巨大,不但可以获取高净值客户信息贩卖,还可以衍生出一整条针对高净值客户的诈骗产业链,造假成本低获益却巨大是推动各路骗子不断加入手段翻新的动力。对投资者来说,防范信托代销行业诈骗乱象仍要擦亮眼睛。廖鹤凯提醒称,正规的信托机构募集账户都有信托公司的全称,但凡是打着信托产品旗号,让客户转账到其他账户的都是诈骗,此外,当遇到信托公司披露有问题时,可以直接反馈给信托公司的主管单位银保监会,会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复,切不可轻信不明来源的小道消息。信托行业的直销困局信托代销行业灰色产业链的兴起,也凸显了信托的直销之困。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截至2018年末,61家信托公司在全国52个城市共设立了347个财富中心,配备财富管理人员4899人。从各家信托公司来看,财富管理部门人数超过1000人的仅1家,超过100人的有13家,占比21.31%;40家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部门人数不足50人,占比65.57%。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缓慢,迟迟跟不上节奏也让信托市场代销乱象钻了空子,留给投资者和信托公司“一地鸡毛”。中国信托业协会指出,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在同业竞争与监管收紧的双重压力下,客户稳定性受到极大影响,信托财富管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廖鹤凯直言,信托公司直销团队成本高企,信托公司直销需要考虑品牌形象等诸多因素,导致更多的成本花费在形象工程上,成本较高。其次,产品线跟不上、人员冗余情况时常存在,特别是资产端和资金端时常有不匹配的情况,更是加剧了这一情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何通过有效手段改善财富管理业务前期投入大、见效慢等问题,从而提升获客能力也成为摆在信托公司面前的问题。在帅国让看来,信托公司应加大资金投入和专业人才引进,弥补信托公司在金融科技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信托公司来说,应提升产品线的丰富度,以及直销人员的资金匹配度和工作效率。或者推出细分领域独特优势的产品线,让直销人员有的放矢,专供优势领域。对优势细分领域的深耕,让营销人才更深入到公司的运营领域中去,提升对应领域的技能和专业分工,同时及时更新匹配同领域有竞争力的薪酬,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优势,提升人才稳定度。”廖鹤凯如是说道。
【风险提示】预付卡消费警示:谨防卷款“跑路”!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餐饮、健身、美容美发、零售购物等很多领域盛行,人们对生活便捷的追求以及经营者对预付卡优惠的承诺,使消费者容易忽视预付式消费存在的诸多风险,如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依约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卷款“跑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导致消费纠纷高发。 对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多比较,谨慎消费: 一要谨慎选择商家。办理预付卡前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最好提前了解该业态该模式存在的漏洞和缺点,做到心中有数。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理后看出具的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二要理性办卡充费。办理预付卡时要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诱惑而冲动消费,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三要务必签订合同。不要轻信一些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遇到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时应及时提出质疑,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将合同条款了解清楚,不要轻率签字。 四要保存发票证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对于金额较大的预付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 五要及时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脸一刷房没了 “刷脸时代”的技术漏洞该堵住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房地产行业也进入了“刷脸时代”。不久前,一则“戴头盔看房”的小视频引发了网友热议。如果说“刷脸看房”多少还有点喜剧色彩的话,“刷脸卖房”给人带来更多的是焦虑和恐惧。 今年9月,广西南宁市民黎先生想出售一套商品房,他找的置业顾问韦某鹏,以房屋查档为由,要求黎先生和他见面,用手机给黎先生进行刷脸。没想到,在完成刷脸认证后,房子当天就被过户出去,而且立刻被买家抵押给第三方。据了解,仅仅被韦某鹏一个人骗的受害者已经超过10人,受骗总额超1000万元。目前警方已对韦某鹏事件进行立案调查,这些售房者被过户的房屋已经被冻结交易。 仅仅一次刷脸认证,钱没见到,房子也没了,这样的骗局令人不寒而栗。众所周知,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是一个繁琐的过程,买卖双方要多次见面协商办理相关事宜,每一次都要求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谁能想到,仅凭一次刷脸认证,犯罪嫌疑人竟然能在房主既不知情也没到场的情况下,一手操办了二手房交易的全部流程。看到这样的案例,不由得令人担心,如果嫌疑人就连刷脸认证也没有征求房主意见,而是悄悄窃取了房主的面部资料数据,案件的侦破难度岂不是更大? 据调查,韦某鹏在多次行骗过程中,都是使用“邕e登”App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邕e登”App是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推出的线上业务办理平台,不仅可以查询名下房产,还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深化“放管服”的过程中,各地都推出了大量线上业务办理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本是一件好事,但这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案件警示我们:如果信息在“多跑路”的过程中失去了有效的监管和保护,“少跑腿”的未必一定是群众,也有可能是别有用心的骗子。 韦某鹏事件东窗事发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将于近期优化升级网上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的程序。优化过后,除了在刷脸的时候通过文字提醒,卖家网上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刷脸次数从1次增加到2次。在卖家第二次刷脸确认房屋过户前,系统还会通过卖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一个验证码确认业务办理。除此之外,对于一次性付款的交易,售房者也可以在交易信息采集时勾选“资金监管”选项,由银行暂时监管房款,以免“房钱”两空。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亡羊补牢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如果“补牢”的意识和行动能早一些,公共利益无疑就能多一些安全和保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6月,韦某鹏就曾通过刷脸认证的方式盗卖了他人房屋。在被受害人及时察觉之后,韦某鹏归还了卖房款。警方认为没有构成案件,最终只是对韦某鹏进行了教育。正是因为此次经历,韦某鹏在此后故技重施并频频得手。现在看来,警方当时的处置颇值得商榷:伪造交易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他人房款涉嫌侵占罪,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韦某鹏都应该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当初将韦某鹏绳之以法,其何至于频频制造同类案件?同样应追问的是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态度,如果当初能及时拾遗补缺,系统漏洞又怎么会养痈成患,乃至于被骗子越扯越大? 上个月,备受关注的“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公开宣判。看到“刷脸卖房”骗局,也就不难明白,公众为什么对人脸识别保持高度警惕。随着人脸识别的大面积推广应用,人脸信息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阔,商业价值也越来越大,甚至已成为网络黑产的重要交易信息。如果缺少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人脸信息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和滥用。包括二手房买卖在内,涉及个人重大利益的事项办理中,“刷脸”的便利性有多高,风险性就有多大。在个人提高警惕的同时,完善的信息管理机制和严格的法律保障体系缺一不可。
【风险提示】警惕“免费”共享充电宝盗取个人隐私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共享充电宝进入了餐饮、商超等场所,通过扫码租用即可为手机提供充电服务,为消费者带来不少便利。不过最近公安部门提醒,免费赠送或试用的充电宝中或隐藏木马程序,一旦插入手机,会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这种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宝,一是商场里的可租赁移动电源,二是火车站里叫卖的满电充电宝,三是扫码免费送的充电宝。 专家解释,现在手机普遍只留一个USB接口,既能充电又能传输数据,很容易被入侵。此前央视3·15晚会就曾公开揭秘,当一个正常的充电宝拆开后,如果有不法分子对其进行改造,就很有可能在内部加上芯片,当用户租借到被动过手脚的充电宝,包括手机唯一标识码、通讯录、照片甚至应用的账号密码等信息会被立刻盗取。甚至即使拔掉充电宝,手机依然处于被控制状态。正因如此,外出尽量不要随意购买和扫描来历不明的充电宝。如有需要,应当选择正规产品,或扫描正规公司的可租赁移动电源。 不过,防止共享充电宝变成“窃密神器”,光靠消费者提高警惕显然不够。从用户角度来看,个人隐私一旦泄露,轻则受到广告骚扰,重则有可能踏入“套路贷”等诈骗陷阱,面临财产安全等风险。从共享充电宝行业发展来看,任由违法违规的产品鱼目混珠,不仅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长此以往,更会因为有可能带来的信任危机,损害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共享充电宝搭乘共享经济风口,用户规模迅速扩张。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共享充电宝租赁交易规模达到79.1亿元,呈现141.3%的高速增长。当前行业对一二线市场的场景布局日趋完善,市场开始向三四线城市下沉。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共享充电宝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是当务之急。 共享充电宝为什么会被不法分子盯上?一方面是因为市场野蛮生长,行业规范、监管体系、技术标准未统一,客观上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形成了贩卖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灰色产业链条。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共享充电宝窃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同时,无论是共享充电宝企业,还是提供这项服务的场所,都应该更加注重产品的安全性。 事实上,不论是共享充电宝带来的隐私保护问题,还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造成的秩序混乱,抑或是网约车造成的安全风险,新经济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对待这些问题,既要拿出有力的解决办法,也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有需求就有市场,共享充电宝解决了用户的痛点,带来了切实的便利,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加速普及的当下,帮助很多人免去“电量不足”的担忧。长远来看,让共享充电宝在规范的轨道上更好服务消费者,这是共同的期盼,也是共同的责任。 这一过程中,安全是底线,更是红线。始终把保障用户权益、确保产品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推动共享经济的市场蛋糕不断做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给消费者、企业、商家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
【风险提示】谨防这些租房陷阱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租房过程中,通过网络交易被骗取3000元租金。据张女士说,这次受骗是由于她没有实地看房,就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才损失了租金。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要谨慎选择中介、警惕不正常租金,并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谨防落入租房“陷阱”。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采访了解到,近期,多起长租公寓和房屋租赁企业“爆仓”“跑路”案件的发生,导致房东、租客双方利益受损。由于部分长租公寓和房屋租赁企业,采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即: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收取租客的租金周期长于支付房东的租金周期)的方式,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租客或房东不同程度受损。 为了防范风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出租、承租房屋过程中,要注意多个租房事项。其中,要谨慎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或住房租赁公司,要查看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多渠道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要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房东将住房委托给租赁企业、房屋中介公司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租客租赁住房时,也要了解并比较周边或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也要慎重选择。 同时,要查看房源信息,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当实地查看出租的房屋,核实房东的身份,验看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由房屋租赁企业或房屋中介公司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还应查看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等,并且要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要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要防范“租金贷”等风险,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防止贷款合同嵌入到租赁合同中,避免“被租金贷”。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东、租客要与其签约的房屋租赁企业、房屋中介公司保持联系,如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风险提示】“扒私”行为越界 如何更好保护个人信息?
新闻背景: 一场对一个普通人的大型网络“围猎”活动,让一位20岁成都女孩以独特的方式登上热搜,这一过程不超过24小时。“铁蹄”过处,“寸草不生”,女孩14天内的活动场所在地图上被一一标示出来,继而其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也在网络江湖上流传开来,谩骂、诽谤、骚扰等一齐向她袭来。无怪乎有评论说,“比病毒更可怕的是网暴”。 网暴之下,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行为轨迹图谱”的可怕之处,不仅在于行为主体的行踪彻底暴露、无所遁形,外界对图谱进行多维解读、想象补充之后,一个合乎网络暴民审美观的“人物画像”便出炉了。更可怕的操作是,一些网民在失实基础上对行为主体进行“道德画像”乃至“道德审判”! 不幸染疫已对当事人身心构成严重损害,还要遭受网暴轰击、荼毒,何其残忍,说好的“让世界充满爱”呢?网暴中每一句恶毒的话语,都是一把扎向受害者心口的刀;每一盆泼出去的脏水,都是一瓢滚烫的热油。你以为自己是“高尚者”,有权对别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谁敢保证下一个倒霉的人不是你?放过他人,就是放过自己,对于网上行为,我们还要有规则意识、文明意识,自觉做到“三不”——不确切的信息不转、不负责任的话不说、不经大脑的事不做。 追究责任以儆效尤很有必要 确诊患者的个人信息,理应受到严密保护,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致使她的个人隐私遭泄露,这是她在网络暴力面前“裸奔”的根本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势在必行。国家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既然有严格的立法,为免以后有人再受其扰,以儆效尤很有必要。 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人肉搜索属于违法行为。但如今,人肉搜索如此猖獗,正是由于我们对于信息泄露的始作俑者追责不到位,平台也缺乏对内容审核管理。试想一下,如果患者的隐私得不到保护,人人都对其私生活指手画脚,在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阴影下,还有几个患者勇于在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坦诚相告自己的活动路线呢?我们的防疫工作只会越来越艰难,害人终害己。 科学防疫才是每个人应该做到的 一个20岁的成都姑娘,在被确诊之前,她不过是这个人口超2100万城市中一个普通的年轻人,活动范围大如何、喜欢与朋友聚会又如何,那都是她的私人生活。诚如其言,只要其在法律边界内行事,别人无权干涉。即便不幸成为确诊病例,也不能上升为对个人私生活的指指点,于情于理于法,这理应是底线所在。 与“网暴”受害者相比,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比如,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保持通风清洁,注意食品卫生,注意安全出行等。做到科学防疫,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健康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对他人的负责。而这才是每个人应该做到的。毕竟,唯有每个人做到位了,才能让国家疫情防控越有力度。 疫情常态化的社会,本就是无数平凡人的生活细节,所汇聚成的一幅人间烟火画卷。我们已经受过疫情的残酷考验,看到了生死离别的凄惨场面,才会更加珍惜这难得的平静生活,享受社会经济复苏带来的快乐。而无数防疫工作者所付出的辛苦努力,不就是为了守护大众,让大家都能够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嘛。
【风险提示】谨防“征信修复洗白”骗局
近日,有西宁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从微信圈、网络上看到有一些“征信修复”的广告,说是可以对一些征信逾期人员的征信给予修复。市民想通过热线了解,征信逾期真的可以修复吗? 征信真能修复吗? 据市民反映,这种广告中声称个人征信逾期修复的内容包括:信用卡逾期,网贷、房贷等贷款逾期等。修复的基本条件是所有欠款及逾期均已还清;无法院执行程序、无个人犯罪记录等。需提供资料有纸质版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实名制手机SIM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待修复的信用卡账单及流水等材料。市民质疑通过一些机构来完成所谓的修复真的可靠吗?就此,记者联系到了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 有错误遗漏可提出异议 据介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第二十六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心误入骗局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有多种以“征信洗白”、“逾期铲单”、“征信修复”等为噱头的广告,号称花钱就可以修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还款记录。这是不法分子打出的广告噱头,并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幌子,要求转账汇款的行为都是骗局。在此提醒各位市民,向人民银行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是唯一的处理信用报告错误、遗漏的途径,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信用报告反映的信用记录真实无误,提出异议也无法进行更改和删除,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删除真实无误的信用记录。
【风险提示】警惕“杀猪盘”诈骗!63名受害者被骗过千万
短短8个月,63名被害人被“杀猪盘”诈骗1679万余元!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陆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涉尼泊尔系列电信诈骗案。 该系列案全案被告人共101人,11月30日、12月2日至3日,南沙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分别对被告人石某、陈某等75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75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另有26名被告人为其他重要成员,将分别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择期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起,游某、韩某、陈某(均另案处理)三人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筹建专门针对我国国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建安集团”尼泊尔分公司,通过陌陌、探探、微信等交友网站和聊天工具添加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包装人设,情感经营换取对方信任,向被害人发送“全民财富通”、“英皇娱乐”等平台的二维码,以赌博网站有漏洞、“众筹投资”短期内可获取10%-25%高额回报,承诺还本付息等话术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该平台的“短线宝”“掌上宝”“华夏通”等项目进行博彩或投资,致使被害人不断投入资金,最终实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同时,该公司设置多个业务小组、门岗安保、督导、后勤岗位,形成了一个管理严格、相互配合、紧密合作的大型电信诈骗集团。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骗取叶某等6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794758.51元。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被人纠集或主动加入犯罪集团,针对我国大陆公民进行电信诈骗,应从严惩处。综合考虑该75名被告人均为从犯,加入犯罪集团时间短,处于犯罪集团底层,在诈骗过程中未发挥主要作用、获利小甚至未获利、有主动退赃退赔情形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警惕“杀猪盘”,谨防被诈骗 所谓“杀猪盘”,就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被害人投资或赌博类型的诈骗方式。骗子把受害人叫做“猪”,把交友工具叫做“猪圈”,把聊天剧本叫做“猪饲料”,把建立情感关系过程叫做“养猪”。这些骗局背后都有一个犯罪团伙在集体作案,团队分工明确,步步下套。 此类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团伙会在与受害人的聊天中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诈骗方案,通过情感经营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往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理性对待、认真辨识网络世界的复杂信息,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尤其不能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警惕对方提出的任何转账需求,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误入骗子的“感情”圈套而向诈骗分子转账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