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新央地合作助力振兴发展
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正酣,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鞍钢重组本钢后,本钢钢铁产业“智慧指数”提升31.7%……近日,一个个央地合作项目在辽沈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22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通过深化改革开放不断除障碍、增动能。”辽宁把中央企业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资源,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央地合作方式,促进央地融合发展,破除产业转型障碍,培育发展新动能。2024年,辽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其中中央项目投资增长27.8%。2025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我们要加强服务,提升央地合作各项要素的保障能力,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央地融合发展。”辽宁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走进位于辽宁沈阳的“央企之家”,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组建的前期筹备组,正就中深层煤层气资源及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商定合作框架协议。“省里在合作上牵线搭桥,有问题可随时向央地合作项目协调推进专班的同志咨询,我们推进项目更有信心了。”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安全科主管罗霄说。今年1月,辽宁省暨沈阳市“央企之家”正式揭牌,打造央地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招商推介、科技沙龙、项目孵化、对接座谈……辽宁省国资委央企服务一处工作人员李赞介绍,揭牌不到一个月,就有5个项目筹备组、21名央企和省属企业代表入驻“央企之家”。“央企反映问题有了统一入口,便于多部门协调解决。”辽宁省国资委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处工作人员赵斌说。辽宁推动驻辽央企信息库、央企在辽重点项目库、驻辽央企重大服务事项清单“两库一清单”机制线上可视化运行,已累计收集驻辽央企各类服务事项500余个。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机车总装厂房里,新一代内燃机车正紧锣密鼓地生产。“作为轨道交通装备现代产业链链长企业,我们全力拉动相关企业协同、联动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张乐说。加快央地合作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平台建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央企牵头或参与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同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辽宁央地合作不断凝聚振兴合力。截至2024年底,辽宁193个重大央地合作项目实际开工141个,已完成投资2390亿元。转自3月16日《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六)强化教育支撑。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2025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加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地方发展特色餐饮。加大家政服务培训力度,鼓励更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完善家政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体系。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十一)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十二)推动冰雪消费。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冰雪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全球知名冰雪旅游高质量目的地。鼓励各地因时因地丰富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十三)发展入境消费。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提高境外旅客在华旅游便利化水平,培育面向国际的医疗、会展等市场。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将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十五)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十七)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聚焦商贸、物流、文旅等服务领域,分类制定提升服务品质政策,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十九)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开展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等制度衔接融合。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不得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地方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八、完善支持政策(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健全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十三届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 暨2024年度现场述法会议召开
3月13日下午,十三届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暨2024年度现场述法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开展2024年度现场述法。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宋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蒋冰出席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指导组组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戒骄到会点评指导。 会议通报了2024年全市法治建设情况,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东港市委、振兴区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作现场述法报告,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振安区、元宝区、边境经济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述法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逐一作出点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就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社会、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办指导组组长针对现场述法地区和部门实际,就相关法治领域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对下步深入推进法治丹东建设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法治丹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委“两方案一举措”、市委“两实施方案一分工方案”,图谱化、清单化抓好“十四五”时期各项任务的圆满收官,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要聚焦全面依法治市重点领域,持续提升法治丹东建设整体水平。要统筹抓好法治领域改革,通过改革手段,努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紧密结合丹东实际,出台一批“接地气、利发展、有力度、有温度”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强化法治供给;大力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大力实施专项监督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圆满完成好“八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抓好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会议强调,要大力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加快打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推动全社会各领域依法依规履责践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落实好政法干警常态化下基层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和信访稳控包保责任,带头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以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省委依法治省办指导组成员,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各县(市、区)委和市直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5年辽海·鸭绿江讲坛开讲
3月11日下午,2025年辽海·鸭绿江讲坛正式开讲。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共同举办“丹东市聚力打好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经济形势报告会”,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及全市社科工作者180余人聆听报告。 辽宁大学教授梁启东应邀作《奋力夺取新时代“辽沈战役”全面胜利——关于辽宁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的思考》专题报告,系统分析展示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来发生的积极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市社科界专家库专家李国作《固本夯基应变局,决胜决战谱新篇》报告,总结分析我市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取得的历史性、突破性系列成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今后将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全市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奋力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风险提示】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提高警惕 认清非法金融“新变种”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形式日益多样,不法分子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等新型概念,吸引公众参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金融传销等活动。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认清非法金融“新变种”: 【花式“蹭热点”,炒作“元宇宙”】 随着元宇宙概念大火,一些不法分子花式蹭热点,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旗号,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虚拟现实等概念,或宣称“边玩游戏边赚钱”,诱骗公众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或编织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吸收公众资金,具有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以“云养”之名,行“非法”之实】 一些不法分子以“农业+科技”为噱头,打着“云养牛”“云种植”等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通过AI技术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虚构或夸大实际生产场景,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等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不断扩充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多种犯罪行为。 非法金融虽形式多变、场景多变,但核心目标不变——就是套路你的钱!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做到“三步走”:一增意识、二认本质、三选渠道。 一是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投资项目冷静分析,对高额返利不动心、对宣传炒作不盲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避免上当受骗。 二是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在投资前,要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潜在风险,切勿盲目跟风、追随热点,理性看待“区块链、元宇宙、云养殖”等新概念,不要被各类花样翻新的非法金融形式迷惑。 三是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在投资时,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购买正规金融产品,注意核验机构和产品资质,可通过金融产品查询网站(https://www.jrcpcx.cn)、微信小程序以及手机app搜索“金融产品查询平台”进行金融产品信息查询,有效识别非法金融活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的线索,请及时保存证据,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金〔2025〕11号,简称《办法》)。近日,财政部负责人就《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近年来政府性融资担保不断扩面增量提质,受到了经营主体的普遍欢迎。这次印发《办法》,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环境? 答: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中介”功能,是破解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手段。这次六部门联合出台《办法》,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有明确部署。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后,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2017年国务院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划定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边界,提出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2018年,国务院批复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壮大,引导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明确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辖内融担机构”三层组织架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步入新阶段。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都作出部署要求。 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增信有积极成效。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资本补充、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绩效评价、降费奖补等方面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提质。2024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1.41万亿元,同比增长7.7%,累计合作业务规模超5.5万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的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通过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2:8原则承担贷款风险,提升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引导银行加大支小支农贷款投放,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社会各方对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有迫切期待。在融资担保快速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探索出了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的新办法、新路子,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个别机构发展定位模糊、银担合作门槛高、可持续经营困难等问题。各方都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细化完善配套机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指引,为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自2021年起,财政部围绕融资担保发展实践深入调研,将国内外先进经验进行提炼,将前期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予以固化,并经反复论证、充分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于近日联合有关方面印发《办法》。《办法》是一份“管总”的政策文件,对《条例》中原则性、框架性规定作了细化,层级很高、指导性强、内容全面,连同《条例》、国办发〔2019〕6号以及前期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系列文件,构建了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3+N”政策体系,推动形成了“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 二、我们注意到,《办法》在经营要求、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可否简要介绍其主要内容? 答:《办法》分为六章,共三十三条,基本涵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方方面面。第一章总则,强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坚守服务初心,弥补市场失灵,积极为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并对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职责作了清晰界定。第二章经营要求,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系列要求,比如,要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积极让利实体经济、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控等,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定好“方向标”,引导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就业创业。第三章政策支持,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多个方面,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油打气”。同时,还完善了信息支持、风险拨备、代偿资产处置、损失核销、抵质押及追偿、银担合作等政策,助力它们高质量发展。第四章绩效考核,地方财政部门牵头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支小支农等情况,考核结果与工资薪酬挂钩,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同时设立尽职免责机制,激发一线工作人员的闯劲干劲。第五章监督管理,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地方财政部门、金融管理机构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罚力度,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防控筑牢“防火墙”。 三、近年来财政部在资本补充、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绩效评价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政策举措。这次出台《办法》,主要有哪些亮点? 答:《办法》以“准公共定位”为基础,从经营要求、政策支持、绩效考核、监管管理等维度,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的激励约束,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入“强心针”,激发它们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内生动力。 第一个亮点是突出主责主业。《办法》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要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明确与商业化融资担保形成差异化分工。服务定位一脉相承,要坚持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失灵,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能为政府债券发行担保,不能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增信,不能向非融资担保机构投资,引导个别偏离主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本源。 第二个亮点是突出加力支持。为打破长期以来“政策性业务”与“市场化运营”矛盾,《办法》不仅对政府性融资担保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依法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更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细化完善配套制度,综合运用资金扶持、信息共享、差异监管等多种方式,为机构可持续经营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保障,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 第三个亮点是突出就业优先。政府性融资担保客户群体主要是小微企业,而小微企业又是拉动就业的主力军。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例,据测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每担保贷款1亿元,可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约900人,自开业以来已累计服务就业人数超过4700万人次。为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办法》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主体,促其稳岗扩岗,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切实支持更多就业,更好保障民生。 第四个亮点是突出部门协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业务经营、风险监管、机制创新、制度保障等方方面面,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近年来在财政部门的牵头协调下,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已成为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等方面政策协同联动的重要工具。作为一份管总的文件,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办法》明确了有关方面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职责和路径。 四、我们注意到,《办法》出台后,大大提振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信心,能否为我们详细讲解《办法》有哪些政策支持举措? 答:《办法》打好政策“组合拳”,搭建以财政支持为保障、以绩效考核为指引、以银担合作为桥梁、以信息共享为支撑的政策体系,为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出实招、求实效。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促进持续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客户群体主要是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特点,仅靠自身经营较难实现保本微利。为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稳致远,《办法》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风险分担的先进经验,明确地方可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多元化、精准化支持,助力政府性融资担保增强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实现可持续健康经营。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聚焦支小支农。《办法》明确财政部门负责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服务质量、风险管控等情况,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重心从追求利润及规模转向深耕普惠领域。同时有关部门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破解基层员工贷款风险责任与公共政策目标间的决策困境,减少支小支农后顾之忧。 三是优化银担合作,提高融资效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创新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联合审贷审担程序,大大提高了融资担保服务效率,市场反响非常好。《办法》推广有效做法,并在银行风险资产计量、资本占用、保证金等方面加大对银担合作分险的引导支持,鼓励积极开展银担合作业务,规范银担合作行为,强调落实银担分险,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合力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为缓解小微企业与银行和担保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财政部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搭建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为合作机构提供风险监测等信息支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政府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涉企涉农信用信息。信息共享协同升级有效助力银行和担保机构精准对接客户,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五、风险防控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办法》对加强风险防范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办法》在严把准入关卡、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处置代偿资产、加强协同监管等方面,夯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防控基础,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是严格准入机制。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定期更新、动态调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严重偏离支小支农主业等情况的机构,由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及时约谈、监督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调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防控贯穿于经营决策、业务发展和运营管理全过程,严格控制担保代偿风险,完善代偿追偿机制,用好风险补偿资金,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可持续经营。 三是完善代偿核销政策。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资产处置、损失核销可参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呆账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强调合理充分计提风险拨备、依法依规进行抵押登记及追偿等行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处置代偿资产,及时修复担保服务能力。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明确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风险状况,向有关部门通报重大风险情况,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保障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范开展。
我市集中收听收看全省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
3月12日,全省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在沈阳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市委书记宋诚在丹东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陈福茂在丹东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悟、一体谋划部署、一体贯彻落实,锚定“再造一个新丹东”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强调,要争先进位、狠抓项目,把抓招商、上项目、建产业作为牢记政治嘱托、彰显使命担当的实际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抢抓全年起步开局的关键阶段,把项目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工作聚焦项目干、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精准招引一批有驱动力的优质项目,形成推动洽谈签约项目尽快落地的强大合力,奋力冲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会议强调,要精准突围、优化环境,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抢抓政策机遇,强化培训学习,深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在主动出击中寻找“商机”、赢得“先机”,全力提升招商工作质效,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压实压细各方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筑牢边境安全屏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化保障、狠抓落实,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和落实机制,“以上率下”抓示范带动,从市级领导做起,从各级“一把手”做起,带头重实干讲担当、强本领勇创新、进基层解难题,咬定目标、拼搏实干,知行合一、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奋力跑好开局“第一棒”、努力夺取首季“开门红”。
【风险提示】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3·15”消费提示:警惕代诉陷阱,避免“维权反被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保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了解维权渠道,关注维权时限 在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了解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诉讼五种维权渠道,合理选择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同时注意维权时限,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尽早保存证据依法进行维权,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消费者购买商品依法享有维修、更换、退货的权利,“三包”期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 警惕代诉陷阱,避免“维权反被坑” 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维权诉求。部分机构常以“专业维权”“十倍赔偿”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进行投诉,其间极易发生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用于非法牟利,或者后期以材料费、疏通关系等名义层层加价,利用消费者焦虑心理骗取钱财等情况,导致消费者维权受到二次伤害。三地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务必拒绝要求预付代理费、签署“风险协议”的机构,警惕声称“内部有关系”“百分百胜诉”的虚假承诺,避免落入职业代诉机构的陷阱。 净化维权环境,保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可能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地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务必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投诉诉求以及准确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调处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秩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河南济源:“银税互动”激发企业发展“信”动能
“良好的纳税信用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更为我们良性发展解决了资金难题。”河南济源市金丰耐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耐材)财务负责人翟曙琴说。近日,该公司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从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顺利获得500余万元的贷款。 据了解,金丰耐材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从事耐火材料加工销售,炉料施工的企业。“近两年,企业周转资金比较紧张,当同行在为现金流发愁时,我们的高纳税信用等级成了‘救命稻草’。这次贷款,从递交申请到顺利获得贷款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缓解了眼下的融资难题,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拓展市场,让我们更有信心去应对市场竞争。”翟曙琴说。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聚焦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注重源头宣传,讲好“开业第一课”,提醒新开办纳税人注重维护“信用资产”,为2000余户次新办纳税人扣好“纳税信用第一扣”;注重跟踪辅导,印制《致纳税人的一封信》,提醒纳税人关注纳税信用的重要性,累计向1万余户次纳税人推送银行账户备案、纳税申报等提醒;注重正向激励,建立“信用+服务+金融”三维联动机制,与建设银行等9家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助力“云税贷”“税贷易”等信用贷款产品落地,为符合条件企业定制“一企一策”融资方案,通过“银税互动”平台,帮助企业“以诚换金”。2024年累计帮助济源当地各类市场主体获得信用贷款60余亿元,为实体经济注入强劲动能。 济源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A级纳税信用无疑是企业的一张‘金字招牌’。我们将持续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信用培训和辅导,完善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不断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拓展‘银税互动’朋友圈,让更多企业享受税收红利,搭乘‘信用快车’驶入发展快车道。”
证监会: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3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会议并讲话,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和积极进取的政策取向,为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书”和“施工图”。证监会系统要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扎实办好资本市场自己的事。 一是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强化上市公司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更大力度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二是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持续加力。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尽快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平稳落地,取得可感可及的改革成果。 四是坚定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研究制定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规划,稳步拓展跨境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境外上市备案质效,进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性,更好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五是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依法严惩、依责严防,加快完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科技赋能,增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穿透力,快、准、狠打击恶性违法违规。 六是加快建设“三个过硬”的监管铁军。纵深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打好巡视集中整改攻坚战。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推动干部切实强化履职政治担当,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和战斗力。 会议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社情民意,体现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和对资本市场的关心。证监会系统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努力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更好促进资本市场各方面工作改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