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动信用建设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日前,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省创建10个以上信用建设示范行业、8个左右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区、20个以上信用惠民便企示范场景,推动我省信用建设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实施方案》围绕着力完善信用法规制度标准、提升信用基础设施水平、健全信用评价体系3大基础,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4大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政务诚信方面,重点围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等领域定期跟踪监督履约情况,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定期发布园区综合信用指数;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应用机制。商务诚信方面,制定《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以食品药品和关系人身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为重点探索开展产品质量追溯和全流程信用管理;加快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湘信贷”平台建设运营发展,大力推广“信用+融资服务”;打造“湘信”品牌惠民场景。社会诚信方面,加快推进评标、法律、会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国家职业资格取得人员建立职业信用档案;依托居民“电子社保卡”多码融合形式合成“湘信码”,在统一框架下支持地方探索开展个人信用分“湘信分”建设应用;创新开展“信用+社会治理”。司法公信方面,推行法院、检察院“阳光办案”,建立虚假诉讼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实施方案》明确,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事前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应用机制,强化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严监管
国家医保局1月2日发文,明确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码上”严监管,将充分发挥药品追溯码数据价值,构建各类大数据模型,拓展监管应用场景,对串换倒卖医保药品、空刷套刷医保卡、伪造处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加大处置力度。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并于2024年11月初,针对某药品追溯码重复报销情况对4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开问询,迈出了应用追溯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3日和12月6日,国家医保局连续举办两场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邀请百余家医药企业参加,下发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疑点数据,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同时,全国各地也组织开展了恳谈活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教育。 国家医保局呼吁,各定点医药机构不要有侥幸心理,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规范作业,认真自查自纠,若有违规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并主动退回涉及医保基金;充分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不空刷、不串换、不采购(非法渠道药品)、不销售(非法渠道药品)”的要求,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风险提示】寻找工作不可急 落入骗局大损失
近日,张某到银行办理柜面汇款业务,网点工作人员引导客户填写汇款单据,在了解其汇款用途、收款人等情况时,客户称其汇款用途是为了提取本金。 经过短时间的交谈,得知近日张某失业,工作不好找,就在线上投放了自己的简历。随后有一位自称是某公司的HR致电,称其公司是京东的下属单位,张某的简历符合应聘要求,并添加了微信好友。之后对方让她下载一个叫作京东ME的APP,称只要完成该APP里的认购任务,不仅可以得到一定的佣金返现,还可以优先获得岗位面试的机会。张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任务,得到许多返现佣金,但最近她多次未收到佣金,联系了HR,得知现在系统升级,需要交入一笔3000元的保证金才能提取近期的佣金和本金,如果一天内未存入保证金,不仅佣金无法提取,本金也永久拿不出来。张某一听立即前往银行办理汇款。 工作人员查看张某使用的APP,指出很多不合理之处,同时联系京东的官方客服证实该公司不是京东的下属单位。经过工作人员详细解释,张某意识到自己被骗并向派出所报案。 广发银行提醒您:网络刷单不可信,甄别骗局要细心。近年来,求职诈骗陷阱不断,求职者切勿因短期内找不到工作心急如焚,病急乱投医,需认真分辨招聘信息和招聘公司的真实性,加强企业官网核实,防止落入骗局遭受损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警惕刷单骗局,莫信佣金返现。金融消费者不要轻信刷单就能返现,躺着也能赚大钱,时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侵害,蒙受资金财产损失。
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完善民企“走出去”服务体系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2024年12月3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宁波申洲针织、深圳兆驰股份、重庆润通控股、南京焦点科技、厦门戴尔乐等5家外向型民营企业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 会上,5位企业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介绍了各自企业和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对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建议。企业家们表示,尽管目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生产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问题,但在国家政策强力支持下,企业有准备、有信心、有办法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实现更好发展。 郑栅洁对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他表示,企业是微观经营主体,对市场感受最直接、最敏感,常态化倾听企业对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的看法,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是宏观层面制定规划、政策等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拥有完备的产业体系、强大的制造业基础、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内需发展潜力大,希望企业进一步深耕国内市场。同时,国家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希望企业家们坚定信心、把握机遇,稳妥有序拓展海外市场。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发展改革系统将充分发挥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作用,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助力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放款快、低息、无担保、不录征信”?警惕贷款陷阱
临近年底,大家的花销可能也变多了。而在资金短缺时,借贷会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不过,如果您看到了宣称“放款快、低息、无担保、不录征信”等极具诱惑力的贷款广告时,务必要提高警惕。这些看似诱人的宣传背后,往往暗藏猫腻。 前不久,上海的一些居民就陷入了所谓“砍头息”的贷款陷阱。今年以来,上海警方陆续接到多起报案称,自己通过一些手机App贷款后,被对方强行收取了30%~60%不等的“砍头息”。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民警程阳煦表示,“砍头息”实际上就是预先收取一定比例利息的一种放贷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两年内放贷10人次以上,借贷利率超过了年化36%,达到了一定的金额,就有可能是涉嫌非法经营罪。本案的犯罪团伙收取的是30%的“砍头周息”,折合成年化利率的话至少达到了年化1500%以上,是远超于36%这个法律红线的。 如此明显的“高利贷”行为,为什么会让被害人身陷其中?警方侦查发现,这些放贷方式由传统的线下操作,转为线上短信推介、App下款,变得更为隐蔽而快捷。 程阳煦介绍,借款人收到一些打着“低息、无抵押、高额度、快下款”等迷惑性字眼的短信链接,一方面借款人可能确实是有资金方面的需求,另外一方面他也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少的额度,所以就点击了相关链接。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经侦支队民警许达表示,首先他在点App时并不知道是放高利贷的,确实是要借钱但不想借高利贷。其次,他点进去以后,这个App会自动生成一个额度,这不是他想要的额度,比如只想要2000,但突然额度调成5000,借贷人并没有自主选择权。第三,就是显示的额度和收款的额度是不匹配的,显示5000,实际上只收到3980,这种“砍头息”在借钱时就直接砍掉。 就这样,很多借款人稀里糊涂地就收到了贷款,而且,这笔钱在到手时就已经提前扣除了高额的“砍头息”。程阳煦表示,根据App的要求,借款人上传了自己的相关信息,之后,借款人在实际不明知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要素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地被放款了。 反常的高利率让很多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此时,嫌疑人却早已通过手机App掌握了被害人的大量个人信息,只要还款期限一到,他们就开始进行“软暴力”催收。 报案人黄女士表示:“手机异常了,不停地跳出来验证码,好多好多吓死人了,从来没这么多过。”这是今年7月上海的黄女士向警方报警的一段录音,她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遭遇了短信轰炸。警方调查发现,她收到这些短信的原因,竟是因为自己的哥哥此前在网上借贷,还不上钱了。 程阳煦提到,嫌疑人对借款人的工作同事、亲朋好友进行电话、短信的骚扰,这能够对借款人形成更大的压力,因为非常害怕自己借款的事情被其他人知道。 借款人无力还债,催收的骚扰短信却发到了亲朋好友手机上,这就是嫌疑人逼人还钱的手段。但这些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又是如何被对方掌握的呢?警方从大量被害人的经历中了解到,这些网贷App从下载开始就充满了套路。首先,这些App根本无法在官方应用市场里找到。 被害人沈先生介绍,从其他途径下载,下载的同时还要点击信任,信任基本上就同意它读取手机中的通讯录、软件列表之类的。绕过监管的这些非法网贷App一经下载,就要求用户开放手机的隐私权限,包括通讯录、相册在内的诸多个人信息早就被对方完全掌握。 被害人黄先生说道,“一开始先让你输入想借的钱,点进去后再输入个人信息,比如名字、身份证、银行卡号、银行卡的一点信息等,信息输进去之后还要手持身份证拍照,正反面都要上传,上传之后他好像是会审核的。” 很多被害人不堪家人被骚扰的压力,在对方诱导下,又连续下载多个网贷App,直至陷入无法自拔的债务怪圈。 通过数月的侦查,警方逐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并梳理出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今年7月,上海警方展开了集中收网行动。经查,自2022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开发、运营境外非法网贷App软件,并招聘数十人组成职业化非法放贷犯罪团伙,团伙内部分别有App开发设计、群发短信引流,放款运营和催收四种分工。 今年7月,上海警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对App开发、引流、催收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将张某为首的2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对于参与以收取“砍头息”的方式非法放贷的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蔡某表示,“如果借款人只要求3000元的话,我们会给他放30%的利息,到手是2150元。”据犯罪团伙成员交代,他们除了每月有17000元左右的固定工资外,还会根据业绩和工作量拿到不同比例的提成,因为“高利贷”的利润是相当可观的。 目前,上海警方依法取缔20余个非法App,查实该犯罪团伙累计非法放贷5.6亿元。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王勇提示广大群众,在借款时要通过正规的银行、机构进行借款,不要轻信短信提醒,那种短期借款、无征信、快速放款、低息这种口号,防止陷入了高利借贷的陷阱。另外还要注重自己的个人征信,理性借款。
【风险提示】警惕“养生骗局”“理财陷阱”连环套
“叔叔阿姨们,咱辛苦攒的养老钱,可别被高息理财给套走了。有人拉您投资,说稳赚不赔、返利超高,千万别信!”12月9日,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社区小广场热闹非凡,原来是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青年路派出所民警在这里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李大爷刚晨练完,青年路派出所户政副所长孙静便迎了上来,笑着递给他一份宣传单:“您可得瞧瞧,现在的骗子专盯咱老年人的养老钱呢。” 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用实际行动织密预防养老诈骗“安全网”,打好防养老诈骗“预防针”,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近年来,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巢、独居老年人信息闭塞、认知较弱、缺乏陪伴的特点,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名为“养老”,实为“坑老”,骗取老人钱财。 近日,常年在外地上班的王某报警,称其独居家中的母亲在附近一处“诊所”被诈骗了,高价购买了很多“三无”保健品,诈骗分子早已不知踪迹。 犯罪分子在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园、小区周边、医院等场所主动搭讪老年人,陪他们聊天,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赠送一些小礼品,带他们到“诊所”免费体检,逐渐熟络,取得老年人信任后,一步步引导老年人购买“三无”保健品或者参加“健康讲座”。当老年人自己发现上当受骗想要办理退款时,犯罪分子已不知去向。 “养老诈骗的花样特别多,一不留神就会掉入陷阱。”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三处二大队民警邓轩介绍,常见的养老诈骗主要有6种类型,包括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藏品”、代办“养老保险”、抵押“以房养老”、鼓吹“养老保健”、解决“养老问题”。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注重养生这一特点,前期通过送一些小礼品,与老年人沟通聊天,得到老年人的信任后便开始推荐产品,通过夸大药品效果,诱惑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从而实施诈骗。 邓轩表示,诈骗分子售卖的产品都是假冒伪劣产品,过分夸大产品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效果。然而,老年人一开始被小礼品吸引,加上聊天时留下的好印象,便对他们推荐的产品深信不疑了。 “大爷大妈,如果收到自称公安、客服等的来电,要求您转账、汇款,要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千万不要上当。”11月5日,公安浐灞分局浐水西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党楠通过讲座的形式,向辖区老年人普及防诈骗知识,筑牢防范养老诈骗的“防火墙”。 讲座中,党楠针对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把反诈知识转化为群众爱听的“大白话”“实在话”,同时开展“以案说法”,讲解了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并详细讲述了如何辨别、预防养老诈骗,在遭遇养老诈骗时该如何有效应对等知识。 “我们这些老人不太会用智能手机,儿女们平时工作忙,很少和我们讲起养老诈骗的事情。每次看到派出所宣传这方面的知识,都感觉很实用!”居民张大爷笑着对民警说。 诈骗分子通常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政府等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的恐慌心理和对子女的关心,或者以帮助办理老年人补助、残疾人证、登记老年补助等为由,骗取老年人的钱财。“如果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不要轻易相信。尤其是陌生人在电话中提出汇款、转账等要求,要提高警惕。”邓轩提醒,老年人遇到这种情况,可及时联系子女,如果联系不上,无法辨别信息真伪,要到附近公安机关找警察进行咨询,做到不轻信、不盲从、不转账。 除此以外,“低价旅游”诈骗是不法分子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噱头,通过强制、诱导、捆绑销售等手段,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或是诱骗老年人投资理财产品等;而“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不法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随着科技手段的提升,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对养老诈骗的打击整治,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邓轩说。
甘肃:一网通办、多证合一多措解企业“难心事”
近日,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该省多举措推出“一网通办”“多证合一”“不来即享”等,解决企业“难心事”。甘肃省法院、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兰州市、酒泉市作了交流发言。 “2024年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行动,深化落实招商引资马上跟进机制,全省法院6462名干警联系对接各类市场主体9384户,召开座谈会586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1864场次,开展法治体检、法企共建2160场次,化解矛盾纠纷1444起,帮办实事1887件。”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提供数据显示,近年来,甘肃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持续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整合优化甘肃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专区61个,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等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除涉密涉敏事项外,省级2125项、市级1918项、县级157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网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办理。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年来始终践行“店小二”式服务,依托97家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将企业感受和评价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工作质效的根本标准,为企业提供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3.1万次,助推企业发展。全面推行“包抓联”“六必访”和驻企指导员制度,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各类问题1.03万件,累计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47.62亿元。 酒泉市今年以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大力推行“多证合一”“不来即享”,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工程规划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由15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 据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披露,一年来,甘肃新上线“两新”服务专区,该省9022件宜办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此外,甘肃新设经营主体27.9万户,其中企业7.5万户。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28万个,单部门抽查任务5900个。
国家医保局:要求排查虚开发票“一药双价”等问题
日前,国家医保局针对公安部门侦破的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发函,要求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国家医保局在函件中表示,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函件要求,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函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重点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
京津冀:联合发布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示,订单生效后不得临时涨价
2025年春节将至,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联合提示》。其中要求,年夜饭要明码标价,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临时涨价。 提示要求,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当标明“小份菜”或“半份菜”价格。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年夜饭销售过程中要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合理制定价格,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临时涨价。 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各庙会游园会、特色旅游街区、旅行社、电影院、文娱演出、休闲娱乐、体育赛事等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发布,强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金融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强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办法》共9章81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强化数据治理顶层设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二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要求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数据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级别,并将一般数据进一步细分为敏感数据和其他一般数据,并采取差异化的安全保护措施。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委托处理、共同处理、转移、公开、共享等相关数据处理活动开展安全评估,采取相应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活动安全稳健开展。四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按照金融业务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共享和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应履行个人告知及取得同意的义务。五是完善风险监测处置机制。将数据安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及报告、事件处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处置数据安全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为保障客户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