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证书兼职”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证书挂靠”“证书兼职”,在家躺着就能赚钱?这到底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还是有人蓄谋已久的陷阱?近日,香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受到应有惩罚。  2021年,杨某成立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先后雇佣任某、杨某某担任该公司经理。该公司以帮助对接出租建筑类证书、碳减排类证书、康养类证书等专业技能证书为噱头,招揽客户做兼职,并承诺一年酬劳3-8万元,公司抽取5%作为佣金。实际上,该公司对报名的客户要进行线上测评,并收取机位押金360至460元不等。对考试不通过的,继续收取360至460元不等的补考费,补考次数不限,对侥幸通过考试的也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退机位押金。时某等一些受害人在利益驱使下进行测评,并缴纳机位押金,更有甚者补考费用达到千元以上。该公司以收取考试机位押金为由骗取时某等数十人共计131万余元。最终,香河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杨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至三万元不等。  所谓证书挂靠,就是个人把自己千辛万苦考来的证书挂到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单位名下获取利润。挂靠单位凭证书去参评相关资质或承接项目。证书挂靠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一旦查实,挂靠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对个人而言,轻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重的话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职业生涯彻底归零。对企业而言有可能资质降级、吊销许可证,巨额罚款等,甚至还有可能被拉入行业黑名单。同时,挂靠行为也存在证书风险。一旦挂靠出去,证书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控制权不在自己手。有时,挂靠单位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违规操作,挂证人员证书极有可能被牵连,要么被扣押,要么直接被撤销,之前辛苦考证的心血全都白费,一切得从零开始。  这起案件的发生提醒我们,在遇到“证书兼职”等类似广告时,应当提高警惕,保持谨慎态度,切勿轻信网络广告、电话推销等。对于证书,要正确使用,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助力。对借助挂靠证书的企业来说,借此规避所属行业资质审查、监管,不仅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持有证书人来说,通过挂靠证书方式获利,不仅是对获得职业资格后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的逃避,更为整个行业带来消极懈怠、“躺平”等不良风气,严重者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刑事犯罪。
    2025/04/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轻松赚钱”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近期,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舞阳派出所接德清反诈中心下发一条网络电信诈骗预警:姚先生疑似正在遭遇刷单返利类诈骗。接此预警后,舞阳派出所立即电话联系姚先生并见面开展劝阻工作。经了解,姚先生称某平台上有人找他,表示可以提供网上兼职工作,只要在某短视频平台的直播间点赞就可以赚取佣金。姚先生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此App,在App内一个助理“指导”网上操作任务。预警队员与姚先生见面时姚先生已进行4次短视频点赞,收到了4次转账,累计赚取30余元佣金,并且在对方诱导下,正准备向对方转账进行一笔联单任务。预警队员紧急叫停了姚先生的操作,告诉他正在遭遇刷单诈骗,并向他讲解了刷单诈骗的套路。在预警队员的耐心讲解下,姚先生幡然醒悟,避免了财产损失,成功阻止了一起诈骗案件的发生。  警方提醒: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凡是以刷单为名义的兼职,皆是诈骗!刷单诈骗多种多样,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2025/04/1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莫让“炒股馅饼”变“诈骗陷阱”
      在网络世界中,你是否收到过这样极具诱惑的信息:我们提供免费指导,老师都是经验丰富的股票操盘手,可以为您提示买点卖点,超高收益、稳赚不赔。仅仅听着这些,是不是就已经让你心动不已?但请保持冷静,仔细想想,那些所谓“经验丰富”的投资大师,为何会如此热心地帮助非亲非故的你?当你一心憧憬着获得高额收益时,往往等待你的却是赔得血本无归。这其实就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炒股诈骗的惯用话术,一定要小心防范。  诈骗手法深度解析  1.广泛撒网,诱君入瓮:诈骗分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手机短信、各类网页等多元化渠道,大肆发布推广股票、外汇、期货、虚拟货币等投资理财信息,还会通过直播形式吸引大众关注,信誓旦旦地宣称掌握内部消息和独特投资门路,以此寻找目标受害人群体,并逐步建立联系。  2.诱导投资,骗取信任:骗子会冒充投资导师、专业金融理财顾问,或是谎称拥有内幕消息、掌握投资漏洞,甚至承诺能给予高额理财回报等手段,诱导受害人加入“投资”群聊,聆听“投资专家”的直播课程,接受“股票大神”的投资指导,进而诱导受害人下载虚假App,或点击虚假网页,并绑定银行账户,进行所谓的投资理财操作。  3.实施诈骗,血本无归:诈骗分子不断鼓吹“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等虚假理念,一步步诱导受害人加大资金投入。然而,当受害人想要提现时,就会惊觉无法成功提现,甚至连投资理财的网站、App也无法登录,最终血本无归。  典型案例警示  日前,赵先生在某直播平台观看炒股知识直播时,收到了自称是主播的好友申请。私聊后,赵先生被拉入某炒股群,群内有个昵称为“高级投资导师”的用户,时常在群里分析行情、推荐股票,还有自称“助理”的用户频繁晒出“导师”帮助股民赚钱的截图,不少群友也纷纷附和,声称自己是受益者。长期“潜水”的赵先生终于动了心,添加了“高级投资导师”为好友。对方称现在为回馈用户,免费带大家炒股,只要将资金转入指定App,按指令操作就能稳赚不赔。赵先生兴奋不已,立刻下载了App,并按其指导进行投资操作。起初,赵先生几次小额投资都获得了不错收益,且成功提现,这让他坚信自己找到了赚大钱的机会,于是加大了投资金额。可当赵先生想要大额提现时,却发现App无法登录,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方提示  1.网上交友需谨慎:在网上交友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切勿盲目加入投资理财群,更不能轻信所谓“专家”的花言巧语,冲动投资。  2.警惕高回报诱惑:任何承诺“内幕消息、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炒股、炒黄金等网络投资理财,都极有可能是诈骗,千万不要被虚假的高回报所迷惑。  3.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坚决不透露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点击陌生的网页链接,不下载来历不明的投资App。
    2025/04/1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打“美容针”“瘦脸针”?小心“美丽陷阱”!
      “颜值经济”蓬勃发展,医美整形市场火爆的同时,“黑医美”也在野蛮生长,不少人看中打“美容针”等微整形项目的商机,向客户推销起了“肉毒素”等医美产品,这真的“靠谱”?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徐某某从卖家处购买了绿色肉毒素和新粉肉毒素等产品后,将其中的44支注射用A型肉毒素向自己的多名美容客户售卖,从中获利2万元。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被告人徐某某销售的肉毒素系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用毒性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鄱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药品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鉴于被告人徐某某的行为未给客户造成不良后果,且其具有坦白、全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从事与医疗美容行业相关工作。被告人徐某某表示服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官提醒  追求美是人的天性,但别盲目跟风,正确看待自我形象,理性选择医美项目,拒绝容貌焦虑,远离非法医美。广大医美行业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正规渠道采购药品,严禁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切勿触碰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
    2025/04/1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数字货币警惕“四个陷阱”!
      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出现“上海即将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等信息。对此,记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求证,上述信息均系谣言。  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传播“数字人民币银行即将挂牌”虚假消息,同时打着“有偿招募推广”旗号,通过组建聊天群组、组织线下线上会议对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公众提供个人身份和资产信息、发展他人加入,并以“兑换数字人民币返还补贴2%~5%”为噱头,诱骗公众从不法分子处“兑换”数字人民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还有数字人民币专家提醒广大公众:数字人民币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采用“央行-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双层运营架构,不具有炒作空间,不会通过鼓吹高额佣金或炒币高回报等方式诱导用户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和参与传销。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一般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主体以及各大政务平台、具有经营资质的主要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等正规渠道领取。请广大公众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自身经济利益损失。  温馨提示  一、下载认准官方渠道  数字人民币App是数字人民币面向用户的官方服务平台,试点地区用户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数字人民币”,或登录网址www.pbcdci.cn,下载并注册数字人民币App。  二、警惕“四个陷阱”  陷阱一:假冒试点活动开展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试点活动,通过非正规渠道(非试点地区政务平台、非商业银行、非主要电商平台)向公众发送诸如“数字人民币试点发行,预约登记即可领取体验金”的短信,同时附上诈骗网址链接。公众点击这些链接后,往往会被诱导填写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并被诱导下载仿冒数字人民币App、向卡内存入更多资金等,随后不法分子迅速转走卡内钱财。  陷阱二:“数字人民币投资交易获取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借数字人民币名义虚设“数字货币投资平台”“数字货币交易所”或“共同富裕红利版”项目,号称可投资获取高额回报,吸引公众参与。一旦受害者投入资金,诈骗分子便会卷款消失。  陷阱三:“数字人民币推广有偿招募”  不法分子假借“数字人民币”的推广之名,以高额回报、兑换贴息为诱饵,通过发展下线、层级分佣等方式,构建传销诈骗网络。受害者一旦加入,不仅可能损失资金,还可能陷入更深的诈骗陷阱中。  陷阱四:“权威机构来电”  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政府机构、银行或大型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利用“查案”、“修复征信”、“退款”等话术博取信任,以“账户冻结”“影响征信”等话术施加心理压力,诱使用户点击虚假链接或仿冒APP,填报个人敏感信息或转账,造成资金损失。
    2025/04/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成电诈分子“跑分”洗钱的“帮凶”
      如果您是一名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商户,当有人以“周转资金”为由,向您借用收款码并承诺给您一定报酬时,请务必提高警惕,这很可能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北京海淀警方持续对帮助境外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开展打击。案件侦办中,警方发现有犯罪团伙在多地通过唆使、诱骗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商户提供收款码等方式进行洗钱活动。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摸清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及作案手法。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诈骗组织通过境外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招募洗钱团伙;  境内“跑分”洗钱团伙接单后,通过联系专业“跑分”洗钱人员,承诺给予一定报酬的方式获取小企业主、个体商户的收款码;  随后,诈骗组织将这些商户收款码发给电诈受害者,诱导其进行扫码转钱。  这样一些商户在不知晓资金为非法所得的情况下,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北京海淀警方先后13批次组织警力前往全国多地,成功抓捕多个洗钱团伙组织者和“跑分”洗钱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何为“跑分”?  “跑分”是指不法分子通过招募社会人员或诱骗商户提供收款码、银行账户等,为境外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非法转移赃款的行为。此类犯罪不仅扰乱金融秩序,更会使部分中小企业主、个体商户在不知情中成为洗钱犯罪帮凶。  警方提示:  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在网络发布一些所谓操作简单轻松又高收益的“兼职”吸引人注意,殊不知这是引诱犯罪的圈套。广大网友一定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出借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件、个人账户、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2025/04/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百万保障”变“百万陷阱”!
      “您名下的百万保障服务即将自动续费,现在必须立即解绑!”接到这样的“客服”电话时,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是诈骗分子设下的骗局。记者4月8日从广州警方获悉,增城近日接连发生多起以“关闭百万保障”为名的电信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冒充客服身份、制造扣费恐慌等手段,诱导事主步步踏入陷阱。公安机关发布反诈预警,揭露诈骗全流程。  3月7日中午,陈先生接到自称“微信客服”的电话,对方确认其个人信息后严肃告知:“您的百万保障服务明天就到期,若不立即关闭,每月将自动扣除800元服务费。”在诈骗分子的话术诱导下,陈先生下载了名为“信源密信”的非法软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账户内12万元竟在不知情时被转走。所幸警方通过反诈中心的预警机制与紧急止付机制,雁塔派出所民警及时上门劝阻,并在34分钟内成功冻结全部资金。  无独有偶。3月18日晚,冯先生遭遇了同样的骗局,诈骗分子通过钓鱼链接诱导其下载虚假平台App。“对方让我输入银行密码时,96110的电话突然打进来,我才惊醒过来。”冯先生回忆时仍心有余悸。由于反诈中心和沙村派出所及时介入,其账户内4万元存款得以保全。  警方介绍,此类诈骗主要有三大特征:一是冒充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官方客服,利用群众对自动扣费的担忧心理;二是以“远程协助”为名,诱导事主下载非法会议软件,通过屏幕共享窃取隐私信息;三是制造“限时操作”的紧张氛围,阻断受害者求证渠道。  警方特别提醒:  1.凡是接到陌生来电,称需取消“百万保障”“百万保险”业务,否则将自动扣款的都是诈骗!  2.微信、支付宝等“百万保障”,均为自动开启的安全设置,不存在“到期续保”,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凡是提到关闭微信、支付宝等“百万保障”设置的,就是诈骗!  3.切勿点击陌生人提供的网址链接,切勿下载陌生软件,切勿随意填写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更不要按照对方指示打开屏幕共享功能。  4.如果接到所谓客服的电话,一定不要轻信,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官方平台核实,尤其涉及账号密码、转账操作时,请务必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2025/04/1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有毒”的仿冒 App,正在手机里悄悄 “挖陷阱”
      在当下,冒牌App引发的借款诈骗案呈高发态势。从公开报道来看,维信金科豆豆钱等诸多平台都惨遭不法分子山寨复刻。这些冒牌App堪称“超级模仿秀”,无论是logo的形状与颜色,还是界面按钮与业务功能,都和正版App毫无二致,足以以假乱真。它们精准锁定部分急于借款或爱贪小便宜的用户,打着“不上征信”“借款利息超低”“闪电放款”等极具诱惑性的幌子,诱导用户访问下载,而一旦用户上钩,便一步步陷入其精心设下的诈骗陷阱,最终钱财不保。  多渠道引流,两大套路收割  这些仿冒App是如何进行引流推广的呢?既有搭建虚假借款网站等待被害人上钩,也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进行推广;既有面对不特定群体进行广撒网的,也有通过黑灰产业链条非法购买需借款人员信息精准诈骗的。  在具体的下载环节,为了逃避审核,仿冒App通常不会上架手机系统内的应用商城,诈骗分子会将网址、应用名、LOGO、启动图打包形成一个App应用包,使网站以App形式呈现,然后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引导下载。  诈骗分子还会综合运用下载链接多次跳转、域名随机变化、泛域名解析等多种技术手段,规避检测,当某个仿冒App下载链接被处置后,会立即生成新的传播链接,这确实给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据公安部统计,2021年以来,60%以上的诈骗都是通过虚假手机App实施。其中,虚假网络借款App诈骗是主要类型之一。  一旦消费者下载了仿冒APP,就会遭遇两大诈骗套路:一种是通过砍头息、短期高利率等方式实行套路借款;另一种则通过假借借款失败、征信问题诈骗保证金。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因消费者被骗而不知,不乏知名借款平台替“李鬼”式App背锅的情况。  牢记这四点,让仿冒App无处可骗  知名借款平台之所以频频被仿冒,在于不法分子试图利用其品牌知名度与用户信任度来实施诈骗,那么,消费者该如何辨别仿冒App,防止上当受骗呢?  1、下载App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官方软件,务必在正规应用平台或平台官网下载,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应用供应商、链接以及二维码下载安装软件。  2、出现自称官方客服联系的情况,要注意核查对方身份,切勿进行转账操作。  3、正规网络借款平台不会在授信审核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所谓关联认证金、履约保险费、保证金、银行卡解冻费等都是诈骗分子的托词。  4、如果不幸被骗,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举报,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郑重提醒,下载应用程序时务必要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务必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自身辨别能力,切不可掉以轻心,以免个人信息泄露,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任何涉及违法违规的可疑活动,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这不仅是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之举,更是积极投身全民反诈行动的具体体现。通过这样的行动,能够为更多消费者清除诈骗陷阱,助力维护社会的健康和谐与稳定有序,让我们携手共进,向诈骗行为坚决说“不”。
    2025/04/1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成电诈分子“跑分”洗钱的“帮凶”
      如果您是一名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商户,当有人以“周转资金”为由,向您借用收款码并承诺给您一定报酬时,请务必提高警惕,这很可能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北京海淀警方持续对帮助境外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开展打击。案件侦办中,警方发现有犯罪团伙在多地通过唆使、诱骗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商户提供收款码等方式进行洗钱活动。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摸清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及作案手法。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诈骗组织通过境外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招募洗钱团伙;  境内“跑分”洗钱团伙接单后,通过联系专业“跑分”洗钱人员,承诺给予一定报酬的方式获取小企业主、个体商户的收款码;  随后,诈骗组织将这些商户收款码发给电诈受害者,诱导其进行扫码转钱。  这样一些商户在不知晓资金为非法所得的情况下,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北京海淀警方先后13批次组织警力前往全国多地,成功抓捕多个洗钱团伙组织者和“跑分”洗钱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何为“跑分”?  “跑分”是指不法分子通过招募社会人员或诱骗商户提供收款码、银行账户等,为境外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非法转移赃款的行为。此类犯罪不仅扰乱金融秩序,更会使部分中小企业主、个体商户在不知情中成为洗钱犯罪帮凶。  警方提示:  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在网络发布一些所谓操作简单轻松又高收益的“兼职”吸引人注意,殊不知这是引诱犯罪的圈套。广大网友一定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出借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件、个人账户、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2025/04/1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杀鱼盘”陷阱,守护未成年人安全
      游戏可以免费换皮肤?免费升级装备?  明星周边可以轻松领取?  动动手指扫码就可参加活动?不明链接点开就能领取福利?  明星QQ泄露?添加QQ就能与偶像“零距离”?  在网络世界里,这些看似诱人的“好事”,可能是诈骗集团设下的重重陷阱。“杀鱼盘”,这个听起来就充满危险的词汇,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悄然撒向网络世界。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的广泛覆盖和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精心设下陷阱。未成年人好奇心强、社会经验不足且容易轻信他人,这些特点使他们成为了诈骗的主要目标。诈骗分子通过在互联网世界广泛“撒网”,抛出各种“诱饵”,如游戏装备升级、明星周边赠送等,吸引未成年人的注意力,进而诱导他们一步步操作,如同鱼儿咬饵上钩,最终陷入诈骗的深渊。  近日,新密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受骗金额高达160万元人民币,涉案116名被害人,大部分是因家中未成年人被网络“杀鱼盘”诱导而受害。  基本案情  小米的游戏陷阱  2023年7月,12岁的小米在玩爷爷手机游戏时,被游戏里的不法分子盯上。对方免费升级装备为由,让小米加微信并按要求操作。  小米懵懂无知的一番操作,结果不仅钱被骗走,自己还不清楚银行账户内资金是如何被诈骗分子转走的。小米爷爷的银行账户遭受重创,中信银行银联二维码支付和建设银行POS机消费都出现了9999元的多笔支出,共计损失62000元。  小陈女儿的快手噩梦  小陈的女儿在家刷快手App时,被蛋仔游戏的链接广告吸引。点击进入后,在不法分子的操控下,下载远程控制软件,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随着自己的操作,银行账户内显示一笔5000元,一笔9999元扣款成功。  小明的直播诱惑  11岁的小明在快手上看游戏直播时,被主播诱导扫描二维码领取游戏皮肤。  扫描后出现异常情况,在陌生人的进一步诱导下,他不仅提供了母亲的微信信息,还按照对方要求修改支付宝密码、下载云闪付APP并进行一系列操作,最终被骗走19998元。  小红的抖音骗局  16岁的小红刷抖音看到送“时代少年团”周边,按相关指引进入聊天群,支付1.88元后又进另一群填信息。之后“李律师”称因小红未成年转账致公司账户冻结需配合解冻。小红拿着母亲手机按要求操作,包括修改支付宝密码、充值提现等一系列行为,并提供银行卡号和验证码。对方让小红打开云闪付APP,将手机对准付款码并改银行,最终小红支付了云闪付APP弹出的49995元订单而受损。  小花的明星QQ陷阱  12岁的小花玩手机时添加了快手看到的某明星QQ号。对方称QQ号被粉丝泄露需验证小花是否是泄密人员,不然要发律师函追责,小花按要求加了自称工作人员的QQ号,并按对方要求拿着母亲手机做人脸识别,还按指示下载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并登录,其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知对方后扫二维码转账到对方指定的“安全账户”。最终小花母亲两张信用卡被转走23501.69元。  以上案例中的未成年人,都因为自身的弱点,容易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当面对不法分子以报警、判刑等为要挟,让未成年人配合解冻账户、验证身份等情况下,更容易失去判断能力,陷入恐慌急于“洗白”并轻信对方,一步步落入陷阱,被诈骗分子利用,导致家庭财产受损。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这是一起境外诈骗集团通过网络操控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该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包含引诱、诈骗、套现、洗钱等多个环节的犯罪全链条。不仅如此,还包含招募团队成员、培训诈骗话术、促成消费转账等不同环节的分工配合。该案中抓获的三名被告人仅是诈骗中的一环,被告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纸飞机”了解到买卖黄金可以挣钱,遂跟上线取得联系,后从上线处获取云闪付付款码或者数字人民币钱包截图,独自或者和同伙在商场购买黄金等商品,再将所购黄金等出售变现,扣除购买金额的4%,余款兑换成USDT虚拟货币,最终转给境外的上线,造成被骗资金很难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三被告人路某、李某、赵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通过消费套现取得诈骗资金,数额巨大,并将诈骗资金兑换成虚拟货币转给境外的上线,依法以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最终,法院依据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将三被告人认定为从犯,根据三被告人犯罪数额、自首、退赃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路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因案发时被告人赵某系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主动投案,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官说法:  什么是“杀鱼盘”?  “杀鱼盘”,这个听起来就充满危险的词汇,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悄然撒向网络世界。在“杀鱼盘”诈骗案件中,(钓鱼手)主要负责引“鱼”上钩,在社交、游戏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骗“鱼”信任后将“鱼”转给(杀鱼手)。(杀鱼手)具体实施套路,联系(链接手)制作链接,并让“鱼”支付。最后把“鱼”支付成功的订单套现出来。通常,商家得到卡面金额的10%—20%,链接手、杀鱼手和钓鱼手分别得到总金额的30%左右。在该案中,路某三人诈骗金额达到160万元,但三人其实只拿到了6万元而已,其余的154万元均进了境外骗子的腰包。  目前“杀鱼盘”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  贷款类欺诈,诈骗者冒充正规贷款机构,以提高信用卡、花呗、借呗额度、贷款低利率、无需信用检查等诱人条件吸引急需资金的个人。  投资炒股类诈骗,通过承诺高额回报、内部消息等手段,诱惑寻求财富增值的投资者。但无论哪一种形式,其核心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贪婪和急切来实施诈骗行为。  如何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目前,各类诈骗越来越精准和专业,独特的诈骗文化及话语体系已经形成,希望大家能不断学习最新防骗知识,认清套路,别妄图一夜暴富,别幻想天降奇缘,不要成为骗子的“猪”、“鸟”、“鱼”。而“杀鱼盘”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性的弱点,如贪婪、轻信和对高额回报的渴望。  法官提醒:  首先,我们要全面提高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时都要保持警惕,要认识到网络世界并非完全安全,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和信息。  其次,要关注未成年人的特征。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缺乏社会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好奇心作祟往往会忽视潜在的危险。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千万不要点击或扫描未知陌生链接和二维码,不要因贪小便宜而轻信网络上的各种福利和广告,更不要轻易在网络上进行转账交费操作。如果不幸遭遇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上述规定的“接近”,一般应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2025/04/09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