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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当心落入网贷骗局圈套
      近日,互助县西山乡一男子因急需用钱,在网络上进行申请贷款2万元,结果没有贷到一分钱,反而被骗5.8万元。  2021年9月16日,互助县西山乡某村村民马某因急需要用钱,便在手机网页上搜索网上贷款信息,后从网页下载了一款叫“微粒贷”的APP。下载成功后,马某便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账号并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马某在该APP平台上申请了20000元的贷款后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微粒贷”的员工,该员工说马某的贷款已经审核通过,现在就可以提现。接完电话后马某便进行提现操作,但系统显示马某绑定的银行卡账号填写错误,需要6000元的认证费,之后“微粒贷”客服通过微利贷APP给马某发了一个网址链接,马某点击链接下载了一个叫“微聊”的聊天软件,尔后按照客服的要求添加了一个微聊好友,对方让马某将6000元认证费转到其提供的一张银行卡上,马某便将6000元钱转至对方提供的银行卡。  转账成功后,马某就进行提现操作,系统提示因马某转账时系统出现故障,马某绑定的银行卡被冻结,需要再转26000元的解冻费,之后马某再次将26000元转给对方,转账成功后对方称可以提现,马某又在“微利贷”APP上进行提现,系统又提示马某操作失误,对方又称财务部门无法正常下发贷款,让马某再转26000元钱,财务部门就可以按照要求下发贷款并会返还马某之前转账的钱,马某通过对方提供的账户再次将26000元钱转给对方,后马某进行提现操作,但无法提现,马某意识到被骗遂到刑警大队报案。  公安提示:网上贷款注意甄别,请到正规贷款平台。声称随便可贷几万几十万,不需要征信,要交担保金、流水资金的贷款,都是诈骗。网贷平台以填错收款卡号、网贷申请频繁、支付超时、账户出现异常等任何理由,声称申请人账户被冻结,并要求转账才能解冻的,一定是诈骗。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争取止付时间。
    2021/09/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在线教育“套路”深
      开心地交了学费,却发现合同条款里“暗藏玄机”;高价分期购买了心仪课程,学着学着竟然发现“断档停更”;愤怒地申请退费时,竟发现“不符合退款条件”……近年来,在线教育行业背后隐藏的风险与陷阱渐渐暴露出来。  2021年初,A机构的廖老师劝还在犹豫的小黄赶快报名,否则“初中以下学历招生补录政策与自考档案通道即将关闭”。小黄在交了预付款后,为无法负担高昂的学费而苦恼,廖老师又“贴心地”提示他不需要一次付清,在A机构报名就可以享受“分期付”学费。  还没有搞清楚课程费用分期支付和分期贷款的区别,小黄便稀里糊涂地开通了“分期付”。因所贷金额数与应交学费金额一模一样,小黄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贷款”。且在小黄忽视的合同角落里赫然写着:“学员缴费前请谨慎考虑,报名后无法定或约定情况,培训机构不予退费。”  学习一段时间后,小黄发现他的老师并不太负责,对他提交的课程作业、提出的问题,老师总是爱答不理。随着时间愈久还款压力也越来越大,小黄在了解更多之后发现,分期付款原来是一种信用贷款,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课程费用分期付,需要负担较高的利息,且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可能影响他的个人征信。A机构不仅对他报名诱骗、诱导贷款,且教学质量差,小黄遂愤怒地将A机构告上法庭。  从广州互联网法院获悉,自201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在线教育”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75件。其中,143人开通学费分期贷,占比81.7%;98人反映报名课程是因接到了电话推销;11人未被审查学历即被推销人员劝说报名本身学历并不能参与的考试培训课程;还有多家被起诉的在线教育机构本身竟无教学资格,还宣称能帮伪造“毕业证”。  法院提醒广大在线教育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端正市场行为,以教育教学为主要导向,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手段经营管理。
    2021/09/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落入“饭圈”诈骗陷阱
      近年来,国内偶像产业发展迅猛,粉丝群体数量日渐庞大,不断衍生出打call、CP、白嫖、本命等各种追星热词,这些用语被广泛传播形成“饭圈文化”。铁粉儿们给爱豆花起钱来,那是毫不手软,挥金如土,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将黑手伸向涉世未深、容易冲动的学生粉丝群体。  今年五月,初中生小余(化名,13岁)被名叫“S亚轩”的网友拉进“TNT粉头亲建”QQ群。在群里有人冒用“时代少年团工作人员”的身份发消息,称“给每位粉丝发10次68元的福利红包,只需加QQ进行审核可”。单纯的小余看见群里有3000名粉丝,没有起疑心,并按照对方指引制作68元的收款码给对方,后又被诱导使用其母亲的手机进行多次转账,直到转账金额达23042元,小余才察觉被骗。  今年7月,常州一名13岁的女生小丽加入了自称是自己偶像的应援团,从群里得知偶像要举办粉丝见面会,需要制作一些应援海报,于是她很积极交了108元钱参与了应援活动,几天后,群主联系小丽又以各种理由先后让其以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转账了31800元。事发后第二天,小红觉得事情瞒不下去才告诉了父母,而此时小红已经被这个应援群拉黑了。  警方提醒:喜欢偶像无可厚非,学生、年轻的粉丝们一定要理性追星,量力而行,不要被“明星爱上我”之类的谎言迷昏头脑,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时刻提高警惕,涉及转账、汇款等金钱交易时,务必核实信息,涉及大额资金要告诉父母或老师。同时家长、学校一定要进行正确引导,多给孩子普及防骗知识,听到子女提出借手机的要求,务必了解详情,并保管好自己手机的支付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谨防孩子上当受骗。
    2021/09/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大学生兼职小心落入“暑培”陷阱
      9月3日,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中城的华商教育总部,发现华商教育租住的1408室大门紧闭。有3名装修工人正在室内施工装修,一名装修师傅说道,他们一周多前就已开工,前一任租客已经搬走。  如果不是掉入所谓的“暑期培训”兼职陷阱,赖永兴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叫六硍镇的地方。小镇被农田包围着,少有过往车辆,抬头望去,“山外有山”,奶茶店是镇子上最热闹的地方,常常挤满了人。  赖永兴是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准大三”学生,今年6月,偶然得知朋友要去江西华商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办的暑培班做辅导老师,他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既能挣学费,还能锻炼自己”,便报名加入。  这个暑培班的教学点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六硍镇,赖永兴一行5人,一路换乘火车、大巴、飞机、私家车,几经辗转来到这里,开始为期15天的招生和30天的教学工作。  上午是语数外大班课教学,下午是精品班和一对一辅导。45天里,这个由4名“教师”,一名“校长”执教的教学点,创下了6万余元的“营业额”。可至今5人也没能领到兼职工资。  赖永兴说,华商教育先是以“财务在外地为由”拖延时间,最后干脆表示,公司亏损严重,拒发工资。“在广西,这样的教学点就有20多个,多数兼职学生没有拿到工资,公司在广东、福建等地均设有多个教学点。”  十几天里,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几乎尝试了所有能想到的维权途径:学校、人社部门、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市长热线……可追回兼职工资的愿望却一次次落空。  近年来,一些教育机构打着“暑期培训”“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的幌子,招募在校大学生,去往广西、广东、福建、湖南、江西等地的乡镇,开办辅导班。即将结课时,又以“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开销过大”等为由克扣、拒发工资。  经调查发现,一些机构往往今年注销公司,拿钱跑路,来年换个马甲注册后又卷土重来。  连日来,在江西华商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学了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礼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掌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帮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博迪益学堂等多个教育机构兼职的大学生陆续发来求助信息,反映他们暑期在教学点打工不但没领到一分钱报酬,还倒贴路费、生活费的遭遇。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20年仅学了么教育在江西就有5起劳务合同纠纷。事实上,这些机构大多没有教育培训许可,有的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办学前负责人会去一些乡镇提前踩点。一名学生说道,“教学点几乎都在乡镇,镇上管理宽松,即使违规开展教育培训也不容易被查到。”
    2021/09/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街头抽奖抽中电动车竟是圈套!
      不要钱,免费送数据线、耳机,还能抽奖拿平板电脑、品牌电动车……遇到这样的“好事”,你是否心动?近日,有海口市民反映称,海口大英路一家名为“智慧购物商城”的门店组织人员进行街头派送,并诱导消费者充值消费。这其中暗藏怎样的玄机?  近日,在海口大英路附近发现门店附近有多名业务员向过往行人招手,以此向行人示意赠送手中的耳机、数据线等小礼品。上前询问如何免费获得小礼品时,现场业务员却称:“我们这个小礼品只赠送给女性,不赠送给男性。”  前来兑奖的吴女士说到自己在回家途中遇见该店发传单的业务员,令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竟成了“幸运儿”。  吴女士称业务员表示希望她可以通过手机扫码的方式为该门店点个赞提高一下人气,并且表示点赞即可进行抽奖。吴女士点赞后系统跳转至抽奖页面,她竟直接抽中了一个“品牌电动车名额”,业务员此时也表现得很是惊讶,一边称赞她手气好,一边告诉她现在电动车名额仅剩一个,可进店领取。  吴女士也将信将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店里,谁知进店了解后才知道,想要领走电动车,得先充值6000元。进店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吴女士,领取电动车首先要在店内消费满6000元,如果不消费,也可以在一个商城App上注册成为会员并给会员账户中充值6000元,6000元的消费期限为10年。可吴女士表示,抽奖时业务员并没告诉她这些。  面对这种情况,该店店长陈先生说道,充值是个人意愿,门店并不会强迫顾客进行充值,更不会让顾客强制性消费,至于扫码点赞抽奖,也只是门店开业的一种营销手段。在门店附近及店内还有多名业务员,可采访完后,业务员竟全“消失”了。除此之外,已经有十多名消费者在该门店充值,并有人进行消费。  当天,海府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来到现场调查此事,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陈先生与业务员电话联系后,抽奖二维码发到了陈先生的手机上,大家扫码后发现,界面中并不能找到该店铺的点赞页面,其中一个“试一试手气”的跳转窗口点开后,直接转盘抽奖界面。  抽奖界面不仅没有详细的活动内容和兑奖条件,在活动说明的倒数第二条竟还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字样。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该门店的抽奖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兑奖流程,存在诱导消费者进行充值消费的情况。  当天,执法人员责令门店立刻停止这类扫码点赞抽奖诱导消费者充值的行为。对于预付卡充值的问题,责令其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否则将会通知商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021/09/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屏幕共享”成诈骗陷阱
      近年来,随着线上会议的广泛运用,“屏幕共享”逐渐普及,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实施新型诈骗,出现在“冒充公检法”“快递理赔”“网购退款”“注销校园贷”等各类骗局中。  9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金融知识普及月系列活动第二则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奏响防范四部曲,远离“屏幕共享”骗局。  近日,沙女士接到“00”开头的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她户籍所在地的“警察”,让她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查看“逮捕令”。对方称,目前案件由警方侦办,要求其添加办案民警QQ接受调查。沙女士登录网站后,一看到“逮捕令”,心里顿时慌起来。而后,对方以查验资金流水为由,要求沙女士下载某视频会议软件App,打开“屏幕共享”功能,登录银行账户,将余额展示给对方查验。对方并没有让沙女士转账至“安全账户”,而是让她将钱转至其本人名下另一张银行卡,沙女士完全信任对方并进行转账。过程中,对方获取了沙女士的脸部认证,进而直接盗转了沙女士银行卡内资金。  据了解,目前“屏幕共享”还出现在“快递理赔”“网购退款”“注销校园贷”等诈骗套路的环节之中。  原来,“屏幕共享”功能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全都记录下来,并同步让对方看到,不法分子可以实时监控用户手机的所有操作,不仅包括输入密码、解锁的过程,还有弹框显示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内容。由此,不法分子就轻松获得了受害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等,从而转走受害人卡内资金。  防骗提醒  首先要知风险。与陌生人“屏幕共享”存在极大风险,对方能清楚地看到出现在自己屏幕上的所有内容,需保持警惕,切勿轻信不法分子说辞,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其次要不共享。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不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另外,涉及本人面部、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信息等也千万不可泄露,避免重要信息被不法分子窥取。  第三要速报案。如发觉自己或家人可能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请尽快致电银行客服热线办理卡片挂失,及时止损。  第四要勤更换。养成保护自身数据安全的习惯,建议在不同银行和不同网站中设置不同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密码尽量复杂。同时,建议每个银行卡设置不同的交易密码,以防发生一个密码丢失,多个账户受损的情况。
    2021/09/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大学迎新季,这份防骗指南新生须注意
      近期,全国高校陆续迎来2021级“萌新”。但值得注意的是,往往此时也是不法分子行骗的高发期。他们利用新生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热情,套路涉世未深的同学们。人民网梳理了开学迎新季,骗子们的常见“套路”,一起来了解。  一、假冒学校名义诈骗  骗子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新生信息,以学校名义给新生家长邮寄或发送“补充内容通知书”,谎称学校收钱,要求家长将钱款汇到指定银行账户。此外,还以学校老师名义给学生家长打电话,谎称其孩子在学校生病或遇到车祸,急需手术费等,向学生家长提供银行账号要求汇款或转账。  防骗指南:学校通知书一般一次性发放完毕,仔细阅读学校随通知书邮寄的正规入学指南。如遇诈骗电话,需跟学生本人进行确认;如果联系不上,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电话联系。  二、假冒迎新人员行窃行骗  开学期间各高校都有类似“新生接待人员”的志愿者帮助新生和家长。一些不法分子特意在车站、学校门口冒充接待人员,“热情”地帮忙看管皮箱等物品。等当事人放下警惕心后,再伺机通过“调虎离山”偷走行李。还有一些骗子假冒迎新人员,与家长、学生主动搭讪,以代交学费等理由趁机诈骗。  防骗指南:学校官方的迎新志愿者一般会身着统一的制服,有些还会佩戴带有校徽的志愿者铭牌,新生们务必要分清。同时,志愿者除了带路和发放新生物品以外,不会向新生索要任何财物。当陌生人对你过分热情时,应保持警惕,记得钱财等物品不要轻易离身。  三、冒充室友盗窃财物  新生刚入学进校,彼此之间都不认识,骗子“装扮”成同学与新生套近乎,趁新生放下戒备的时候,骗取或是盗走新生财物。  防骗指南:应想办法确认陌生人的身份,一般询问一下学号等细节,能较快帮助识破骗子。其次,务必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者妥善存放。  四、假冒学长推销  在新生开学期间,一些不良商贩伪装成学长或学姐,向学生推荐与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产品。这些产品多半都存在质量问题,一旦售出就很难再联系上推销者。  防骗指南:对上门推销者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轻信,购买日常用品最好到学校内外的正规超市等。  五、电话卡里暗藏陷阱  刚入学的大学新生来自全国各地。因为异地入学,很多同学会选择在当地买一张电话卡。一些同学在购买非正规经销商处的电话卡后,诈骗电话或垃圾短信便接踵而来。  防骗指南:办理手机卡要到正规的营业厅办理,过于昂贵或过于便宜的套餐也需要额外警惕。新生们也要严格保护自己的隐私,遇到需要转账的信息要先向有关机构电话求证。  六、兼职招聘诈骗  新生可能出于种种原因,想要从事兼职赚取人生的第一桶金。骗子抓住新生的这种心理,在网上或在校园内张贴虚假小广告,以“高薪招聘”兼职在校生的方式,骗取学生一定数额的押金、保证金等。  防骗指南:新生们想要勤工俭学不要轻信黑中介,他们通常都以骗钱为目的,应当提高安全意识。在与雇主见面时,建议提前与师生同学沟通,同时与同学结伴前往,以免上当受骗。  应聘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如应聘过程中遇到索要身份证、交押金保证金者,应立即转身走人。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凡有收费都视作违法。  七、校园借贷诱惑多  校园借贷陷阱在这两年逐步走入公众视野,诱导大量需要“快钱”的学生贷款,施加利滚利或者人身威胁、进行暴力催收等,滋生了大量学生自杀的悲剧。国务院、银监会已高度重视,整治校园贷乱象势在必行。  防骗指南: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如果真的需要贷款要选择有正规许可的金融机构办理。妥善保管个人的银行卡、身份证等,拒绝出借等行为。如果真的遇到无法按时还款,应该及时向父母或者老师求助。如果有同学向你借款也务必问清楚去向。若发现同学落入了校园贷陷阱,请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或报警处理。
    2021/09/0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助理岗月薪八万 求职者深陷“美容贷”
      一个助理岗就能月薪8万?小心是个“美丽”的圈套。有多名想求得高薪的女子前去应聘却被要求必须贷款整容,工作没得到还背负了债务。  9月1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涉“美容贷”诈骗案,揭开了这一诈骗套路。  2019年7月,22岁的女孩娜娜在某招聘网站看到一则招聘信息,称高薪招聘总裁助理职务。投递简历后,一位自称金总的男子加了她的微信。双方见面后,金总承诺将介绍她给老总当私人助理,月薪8万。  7月下旬,金总带她去见了一位客户王总,“王总说招我有个附加条款。”在此之后,娜娜再未与王总见过面。  8月1日签附加条款时,只有王总的司机赵俊在场。娜娜说:“我看了下内容主要有四点:要做微整;必须贷款24期;贷款由王总还;帮我租房子、给我生活费。”  娜娜被赵俊推荐到了一家美容诊所,一位咨询师告诉娜娜,她需要做开眼角、眼尾、双眼皮、双眼皮抽脂、丰唇、面部填充、隆鼻、瘦脸等项目,总价10万。  整容后,娜娜就与上述三人失去了联系。实在还不上钱的娜娜认为自己被骗了,最终选择了报警。“我没收到对方承诺的任何钱,去医院要说法也没谈拢。目前我自己还清了3期贷款2万余元。”  经查,赵俊和金总都是虚构的身份,他们也没有能力帮人高薪就业。赵俊其实是出生于1993年的许某,“金总”的真实身份是出生于1985年的王某,后俩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9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  许某伙同王某于2019年4月至10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某美容诊所以招聘高薪职位、入职需整容为由,骗取9名女子共计40余万元。受骗人员中最小的19岁,最大的33岁。  公安机关介绍,涉案中介机构为一犯罪团伙,其中男子许某为团伙头目。他与位于北京望京的某医美诊所负责人王女士商定作为市场渠道进行合作。  许某手下的赵某负责管理键盘手付某、李某等人,利用多个公司账号在网上发布虚假的高薪招聘总裁助理等信息,诱骗女子前来应聘。后许某、王某等人通常以老板出车祸、老板昏迷等理由,拒绝为应聘者提供相应的岗位。  法庭上,许某和王某均表示认罪。  王某称自己的诈骗行为没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针对一些想“轻松获得高薪”的人进行招聘介绍,目的就是让她们去整容,从中拿分成获利。“我一共介绍过10个人,大概有3个做了贷款整形,总共获利五六万。”  许某称,刨除成本后,他们与医院三七分成,“所做项目金额的70%我们拿,医院拿30%。”有时候许某会将挣来的钱10%给整容者,他解释,“因为是贷款整容,术后都有一定的恢复期,给她点甜头,不让她们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  他说,那个娜娜之所以会相信能帮她找到总裁助理的工作,是因为“我告诉她自己有资源,能包装她,长相提高了,工资待遇就能更好”。这一单许某就赚了三四万。  公诉人认为,许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许某到案后积极退赔,自愿退赔21.6万元,王某到案后自愿退赔16.5248万元,公诉机关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21/09/0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中秋节将至 “早产月饼”须防
      8月30日,云南昆明。男子徐先生发视频爆料称,买到了生产日期为9月5日的“早产月饼”。徐先生称,月饼是27日买的,发现后就不敢吃了。厂家回应称,系日期印错,已答应赔款,该批次月饼已全部封存不再售卖,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和罚款处理。  早在2005年,新华网就曾报道过发生在海南省的“早产月饼”事件,厂家相关人员称,“早产”月饼在业内已不是秘密。由于月饼消费旺季较为集中,厂家在旺季很难满足需求,所以一些厂家提前制作月饼,并在月饼上标上虚假的生产日期。  此事中,对于“9天后的月饼”,厂家称“系日期印错”。生产日期标注的管理与操作,应是食品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一环,如果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在正常运作,就不该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虽说,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渐好,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但“早产月饼”似乎仍是中秋节前的一个“保留性节目”,网友戏称“月饼急着过中秋”。  以往曝光的“早产月饼”事件,涉事企业都被立案查处,但最终多以罚款了事。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包括“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情形,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如果某些月饼生产企业标注虚假日期已经是一种惯性动作,监管执法上有必要对其顶格处罚,以震慑整个行业,使之被迫抛弃所谓“行规”。
    2021/09/0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北京消协发布“砍单”调查结果:40个平台近半数涉嫌霸王条款
      8月27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互联网消费“砍单”问题调查结果。40个电商平台中,有17个电商平台涉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  据介绍,部分电商经营者通过推出打折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下单,而在消费者下单后又单方面取消订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砍单”。  据悉,本次体验调查共选取了40个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电商平台作为体验对象,其中包括20个网络购物平台、8个在线票务平台、7个生鲜电商平台、3个社区团购平台和2个网络餐饮平台。体验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分别在40个电商平台体验注册、浏览、模拟下单,重点体验涉及订单生成与合同成立关系、商品因缺货或信息错误取消订单方面的条款内容,以及商家的告知提示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以来,电商“砍单”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其中网络购物、生鲜电商等电商平台“砍单”问题相对比较突出。  电商“砍单”现象仍普遍存在,逾八成受访者有过被“砍单”经历。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5%的人有过网购被“砍单”经历,而在这些人当中,又有超过60%的人最近一次被“砍单”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这说明,《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后,电商“砍单”问题仍旧普遍存在。  近半被调查电商平台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本次体验调查结果显示,在40个消费者日常消费频次较高的不同类型的电商平台中,17个平台的用户协议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其中,每日优鲜、多点、京东、1号会员店4个平台规定,只有商品从仓库实际发出,方视为与消费者建立了合同关系,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有关合同成立规定;真快乐、云集、七鲜、亚马逊、多点、京东、1号会员店、小米有品、华为商城、永乐票务、票牛、美团买菜、叮咚买菜、永辉生活、美团优选以及橙心优选16个平台规定,商品缺货、标错价格等情况有权取消订单,涉嫌通过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真快乐、多点、京东、1号会员店、云集、七鲜6个平台甚至规定,如果消费者已经付款,则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的规定。  网络购物、生鲜电商及社区团购等平台“砍单”现象相对比较突出。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逾半数(54.65%)受访者在购物平台遭遇过砍单。同时,本次体验调查结果显示,在20个网络购物平台中,有7个在其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在7个生鲜电商平台中,有6个在其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在3个社区团购平台中,有2个在其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存货不足”和“系统故障”是电商给出的最主要“砍单”理由。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电商在“砍单”后所给出的理由,有四成多(44.19%)受访者称是“存货不足”,占比最高;另有近四成(39.77%)受访者称是“系统故障”。而体验调查结果也显示,各类电商平台在其用户协议中所规定的订单取消或撤销条款中,“存货不足”和“系统故障”也是被提及频次较高的“砍单”理由——在本次体验调查中发现的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17个平台中,有16个都与这两项理由相关。  四成多受访者反映商家“砍单”后,该商品仍以下单价或高于下单价在平台上销售。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商家实施“砍单”行为后,有近五成(49.53%)受访者表示“该商品仍以下单时的价格销售”,占比最高;有四成多(43.02%)的人表示“该商品以高于下单时的价格在销售”;只有41.86%的人表示“商品被下架”;此外还有41.40%的人表示“该平台给自己推送过同类商品信息”。  逾半数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是为了“套取个人信息”。关于如何看待电商“砍单”行为,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五成(51.10%)受访者认为是“平台或商家故意通过虚假促销套取个人信息”;有四成多(45.31%)受访者认为是“平台或商家恶意营销”;相比起来,只有三成多(34.13%)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行为“可以理解,可能是系统出错或操作失误”。  五成多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电商“砍单”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逾五成(51.10%)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近五成(49.90%)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另有47.90%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就是说,大概有一半左右的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近半数受访者如果被电商“砍单”,会选择“找商家理论”。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如果被电商“砍单”,有近五成(48.50%)受访者表示会“找商家理论,要求继续发货”;有四成多(40.72%)受访者表示会“自认倒霉”;有近一成(9.38%)受访者表示会“向消协或监管部门投诉”;只有0.20%的受访者表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没有一人会“依据约定申请仲裁”。  超半数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屡禁不止的原因是“监管力度不够”。关于电商“砍单”屡禁不止的原因,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五成多(54.89%)受访者认为是“监管力度不够”;同时,也有五成多(54.49%)受访者认为是“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有近五成(49.10%)受访者认为是“商家违约成本太低”;有四成多(40.72%)受访者认为是“商家诚信经营意识不强”;还有近四成(39.52%)受访者认为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近六成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会影响消费信心。在消费者看来,电商“砍单”会造成什么后果?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近六成(57.09%)受访者认为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五成多(53.69%)受访者认为会“影响电商行业的信誉”;四成多(46.11%)受访者认为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相比起来,只有4.59%的受访者认为“不会有太大影响”。  过半数受访者认为应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及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于应如何规制当前的电商“砍单”问题,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五成多(54.29%)受访者认为应“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也有五成多(54.09%)受访者认为应“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此外,有逾五成(53.89%)受访者认为应“加强行业自律”;有近五成(49.70%)受访者认为应“强化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为督促电商经营者诚信经营,减少或杜绝“砍单”现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本次调查结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电商“砍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鉴于《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以来,电商“砍单”现象仍旧大量存在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出台相关行政规章等手段,从根源上堵住电商“砍单”的念头,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为经营者划定守法经营底线,真正将电商平台的规范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电商企业存在不公平“砍单”格式条款问题。建议有关部门严格审查网络购物、生鲜电商及社区团购等有关电商平台,如果发现其用户服务协议存在为“砍单”留有借口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应督促其删除或修改相关条款内容。对于不及时改正的企业,应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企业诚信自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运营服务的技术保障和机制保障,避免因平台瘫痪等突发因素导致履约不能的情况出现。万一出现商品缺货或信息出错等问题,应主动告知消费者并积极协商解决,而不是找理由擅自取消订单,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四是发挥行业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内部自查自纠和互相监督活动。对于行业内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以及屡屡发生的电商“砍单”行为,行业组织应发挥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其纠正和改进,诚信守法经营。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同时,消费者也应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旦遇到电商“砍单”等权益受损问题,应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与商家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09/01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