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提示】警惕“新冠疫苗”诈骗 坚决守住钱袋子
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开启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农行莆田北高支行成功拦截一起“新冠疫苗”诈骗,帮助客户守住“钱袋子”,避免自己损失。 近日,农行莆田北高支行迎来一位办理无卡存款业务的客户。客户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填写的卡号有误,要求客户核实时,客户却表示收款方换了很多次卡号,自己也不确定是否记错。网点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沟通后了解到,原来,客户在微信群上看到广告称通过关系可以优先打新冠肺炎疫苗,以后出差旅游等再也不用做核酸检测,对方提供银行卡号要求当天马上转账,所以客户才急急忙忙来办理业务。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初步判定客户遇到了微信诈骗,立即对客户进行劝说,讲解电信诈骗常用“套路”,客户再三确认后终于相信是微信诈骗,及时阻止客户钱袋子的损失。 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当下新冠状疫苗接种和客户为了出行方便的急切心情,制造出以“疫苗接种”为噱头的新型诈骗方式。 农行北高支行提醒广大群众:疫情当下,我们不仅要守住健康,同时要理智面对疫情,不轻信谣言,守住钱袋子。
03/2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选择驾校 当心收费不透明套路多
2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消费警示:切勿轻信低价营销噱头,理性选择驾培机构。 随着汽车广泛普及,机动车驾驶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消费需求持续扩大,促进了驾培行业蓬勃发展。然而,随着行业门槛降低、竞争激烈加大,个别驾校盲目追求利润空间,出现管理不完善、收费不透明、服务质量难保证等损害学员利益的情况,而随着驾培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消费矛盾问题。 ——要警惕部分互联网驾校为抢生源低价恶性竞争。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当前的驾培行业中,互联网模式的驾校或中介机构招生最多,已超越传统驾校和教练的自主招生渠道。部分互联网驾校或中介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以超低价为噱头获取生源,再引流到线下驾校培训,这种方式前期要投入大量补贴及广告费用,极大地消耗现金流,一旦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原本掩盖在低价之下的各种质量问题将随之而来,轻则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重则公司倒闭,消费者预付的学费将“打水漂”。 ——警惕一些驾校收费不透明套路多。少数驾校收费标准不一、项目不透明,在低价收取学费之外,还通过各种套路,收取其他额外费用。其中,有一次性收取学费,承诺保过的;有先交学费,考试不过需另交补考费的;有教练让学员给考场安全员买烟、买水、送红包的;有要求学员送红包、送烟酒、请吃饭的;最多的是诱导学员在考前交“保过费”。这种乱收费现象,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影响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警惕少数驾校夸大宣传与花式承诺。少数驾校或中介在广告中宣称“快速学车,**天拿证”“超低报名费,绝无二次消费”“随带随学,一人一车”“练车包接送”等,以此吸引学员报名,但实际消费情况大多与其宣传不符,不少承诺难以兑现,服务质量大打折扣。有些驾校不仅没有兑现让消费者在数十天内拿证的承诺,甚至在其报名几个月后都没有安排练车;有些驾校承诺3人一辆车,但实际人多的时候是6个人用一辆车,更有甚者,一天20多个人一辆车;还有的承诺“练车包接送服务”,但实际只接不送等。 消费警示 一是认准有资质的正规驾校。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选择经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证照齐全的正规驾校。 二是注重查看规模、口碑和信誉。在选择驾校时,消费者可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在网上查询信息、向老学员了解及实地考察等方式,掌握各驾校的价格、服务、口碑、评价等,注重挑选规模大、知名度高的驾校,降低消费风险。 三是理性看待低价。驾校是重资本行业,其成本由土地和车辆设备的费用、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等多部分组成,过低的价格无法满足学员培训的成本,往往通过后期额外收费来弥补,或利用减少学时、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来降低成本。 四是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中介机构或者驾校营销人员的主要作用就是招生引流,一些人员为达到招生目的,往往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服务。面对天花乱坠的宣传时,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思考,辨别其合理性和可行性。要特别谨慎看待“保过”“**天拿证”这样的宣传,因为学车是技术性很强的项目,考试环节多,学习链条长,不确定因素多,“保过”“**天拿证”这样的承诺并不可信。 五是提防中介转包陷阱。在报名过程中,消费者要分清承接对象,提防中介转包陷阱。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报名,则最好与驾校工作人员或教练直接对接,确认相关费用、服务承诺是否与中介机构宣传一致。 六是注意签订服务合同。在报名缴费前,消费者一定要要求与驾校签订合同,对双方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尤其是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培训科目学时以及退费程序、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予以明确约定。 七是切勿配合参与培训学时弄虚作假。部分驾校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在培训过程中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计时培训,存在培训学时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培训考试权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广大消费者切勿配合参与驾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勿提供相关照片、视频供其制作虚假培训记录。 八是消费过程中要注意消费凭证的收集和保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3/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网络交友 当心落入骗子布下的“爱情陷阱”
“20岁,真心处对象可奔现”“要爱一起玩游戏”“游戏不用充钱,就看怎么玩”……看似是一段美好的网络婚恋交友,没想到实际是骗子精心布下的“爱情陷阱”。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通讯诈骗案,发现林某为首的20人团伙以“谈恋爱、玩游戏”为陷阱,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网游充值228万余元。 法院查明,该案中,林某团伙分工明确,分为推广组和运营组。推广组成员负责虚构单身女性身份,在社交平台、婚恋网站、网络游戏、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发布交友信息,引诱被害人上钩。 加上好友后,虚构单身女性身份的人再通过频繁、热情地聊天,树立自己“爱玩游戏”“尝试网恋”“渴望爱情”等形象,迅速跟被害人确立“情侣关系”。 随后,推广组成员会以想要一起玩游戏、进一步接触为名,向被害人发送未经备案的游戏链接。 而林某团伙发送的游戏“结婚”“入洞房”“生仙宝”“抚养仙宝”等任务必须要充值才能完成,因此运营组成员会不断设法引导被害人充值,以爱情的名义让被害人买游戏坐骑作为婚车,买游戏时装作为定情信物等。 当被害人下载游戏并玩到一定等级时,推广组成员提出更换微信。随后运营组成员正式上线,利用新微信继续冒充同一女性与被害人聊天。被害人在林某团伙的甜言蜜语下不停地办卡、购买装备,甚至不惜借钱、贷款来充值。 据林某交代,到了后期,单纯的言语诱导可能已经不起作用,他们准备了周全的应对办法。如果被害人要求语音,就会安排女性员工配合语音通话;如果被害人要求“奔现”,就会发送虚拟定位、虚假机票等;如果被害人报警,诈骗分子还会发割腕等假图片,以自杀相威胁。 就这样,推广组负责引诱被害人上钩,运营组负责诱骗被害人充值,两队人马相互配合,将被害人骗进精心设计的“爱情陷阱”,最终人财两空。 经法院查明,以林某某为首的20人犯罪集团通过上述非法手段,共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28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首要犯罪分子林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犯罪分子也被判处了相应刑罚。 承办法官说,本案给那些幻想通过网络游戏找到真爱的网友敲响了警钟,当有“爱情”从天而降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网上交友、征婚等活动保持谨慎态度,涉及充值、转账等操作时务必仔细核实,一旦发现可能被骗要及时报案,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03/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深度伪造技术侵害公众利益
近段时间以来,一款来自国外的Avatarify软件在朋友圈、短视频平台上迅速走红。用户只要在该软件中上传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任何人就可以扭动脖子唱一曲魔性十足的“蚂蚁呀嘿”。这不由使公众联想起2019年国内红极一时的换脸软件ZAO。这些软件都涉及深度伪造技术。 就在近日,国家网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约谈映客、小米等11家互联网企业,督促其加强对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这也让更多的公众意识到深度伪造技术所蕴含的安全隐患。 “深度伪造”是随着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语音模拟、人脸合成、视频生成等)的发展而出现的技术,是计算机“深度学习”和“伪造”组合的产物。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来制作虚假的视频或音频,或者对原本真实的视频或音频的内容进行修改,从而呈现与真相不符合的状态。 可以说,在深度伪造技术面前,传统的“眼见为实”“有图有真相”的说法会变得不堪一击,亲眼所见和亲耳所听的东西都可能是完全子虚乌有的。深度伪造技术的滥用会对公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乃至危害国家安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对之作出规范,例如换脸软件ZAO上线不久,就被工信部约谈。 目前我国尚未发生因深度伪造技术而产生侵权纠纷案件,但实践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情形屡见不鲜。从被侵害的民事权益的类型看,这些侵害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实现移花接木,会对他人名誉权构成侵害。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制作虚假色情视频,是深度伪造技术最早也是最常见的非法运用方式之一。利用该技术能将一些知名歌星、影星等公众人物的脸移转到色情明星身上,伪造逼真的色情场景。这些虚假色情视频一经传播,公众可能真假莫辨,从而导致受害人的名誉严重受损。即便不是用于制作色情视频,深度伪造技术也完全可以通过制造虚假的视频或音频,侵害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进而给其造成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 其次,深度伪造技术会构成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侵害。运用深度伪造技术,可以实现所谓的“换脸”,即将某个自然人的脸部形象逼真地移植到他人身上,从而构成对该自然人肖像权的侵害。我国在编纂民法典时,有单位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不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法律对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换脸”等问题予以回应。后来民法典在制定时采纳了这一意见——第1019条第1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再次,深度伪造技术为违法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行为提供了便利。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非常逼真地克隆出被害人的近亲属、朋友或同事的声音,然后轻易地骗取巨额钱财。据报道,2019年3月,就有犯罪分子使用深度伪造技术成功模仿了英国某能源公司的母公司CEO的声音,从而诈骗了22万欧元。从民法角度说,这种行为侵害了他人财产权,而从刑法角度讲则可能构成诈骗等犯罪,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在深度伪造技术利用的过程中,还往往会涉及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人的脸部特征信息就属于生物识别信息。而深度伪造技术能够应用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大量处理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因此,深度伪造技术还会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总之,由于目前业界还没有相关标准对这些用深度伪造技术制作出来的假视频、假音频进行检测,因此,公众因深度伪造技术遭受侵害时,往往很难加以证明并得到有效救济。这就迫切需要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角度对于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严格规范,从而充分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此次两部门约谈一些互联网企业,要求其对这一技术进行安全评估,也旨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有效的事先风险管理,这也会为以后从法律角度进行规制积累有益经验。(程啸)
03/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不能让网贷乱象通过App借款“还魂”
开通借款功能,就送VIP会员——最近,上班族小时发现,手机中的一些App俨然都成了“金融App”,甚至打开个视频App,都以“VIP会员”为诱惑,鼓励用户开通借款功能。据《北京日报》报道,眼下不只是视频平台,不少社交、打车、旅行等生活中各类App都已植入借款入口,常以小恩小惠引诱用户开通,却忽视其中隐藏的风险,甚至故意宣传“低利率”“下款快”。 种种迹象显示,越来越多的App推出了借款功能,并以各种方式推广鼓励用户借款。有机构发布的2020Q3用户流量价值Top50App排行榜中,33个App都上线了金融产品(主要是贷款产品)。据悉,有金融牌照的App,自己上线金融产品和借款功能;而无金融牌照的App,通过上线借款功能为其他有牌照的App导流来赚钱。 从积极角度来说,很多App开通借款功能,能促进竞争,方便用户借款缓解差钱压力,也能促进消费增长。但从另一角度看,有诱导用户过度借款、过度消费之嫌。过度借款,容易给用户带来债务压力和失信风险;过度消费,会对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持续性等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不仅会给我国金融安全埋下隐患,而且还容易制造金融消费纠纷、暴力催收等社会问题。 “借款”功能之所以被众多App运营者看重,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App进入了金融变现期。有人指出,这些App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大量用户,如今想通过用户借款为自己带来业绩。另一个原因是,经过严厉整治之后,P2P网贷机构已经从高峰时段的5000家基本上归零,P2P网贷机构全面退出让拥有金融牌照的App看到商机,试图接手前者留下的市场。 当App集中进入金融变现期,无论是监管者还是App用户,都要提高警惕,防止过去某些网贷乱象再次上演。记者调查发现,App上面的借钱广告,大多宣称“审核快、放款快、低利率”,这与以前的P2P网贷乱象有些相似,审核快的背后可能有漏洞,容易引发纠纷;而低利率有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比如有App宣称最低年化利率只有7.2%,但记者填入信息后变成23.4%。 从监管角度来说,既要督促App运营商完善网贷审核机制,消除风险隐患,也要对借款广告加强监督,防止用户被虚假宣传误导。绝不能让之前上演过的P2P网贷乱象通过App借款“还魂”。作为App运营商,也要有规则意识和社会担当,不能为了商业利益扰乱金融秩序、制造信贷乱象、损害用户利益,否则App借款乱象很可能引发监管者对网贷的新一轮治理。 从App用户角度而言,面对蜂拥而来的App借款功能、相关诱惑,要保持理性。如果急需要用钱,非借款不可,可选择口碑较好的App借款。如果没有借款需求,则不要被忽悠、被诱惑,不能轻易过负债的生活。需要指出的是,App开通借款功能背后,实际放贷机构是否合规,包括是否有金融牌照,是否符合“地方法人银行不得离开所属注册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如果“App借款”存在违规之处,则应该坚决查处。总之,不能让P2P网贷乱象借App借款“还魂”,必须确保“App借款”合法规范。(丰收)
03/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网络鉴宝拍卖“套路拍”
不法分子打着“拍卖藏品”的幌子,层层设套骗取“上拍费”“鉴定费”“直播费”等,短短时间诈骗金额超过百万元! 2020年12月9日,市民金先生报警称,其于当年7月在网络贴吧留下拍卖藏品的讯息后,一自称“华夏微拍网”公司客服人员主动联系其并加其微信,还向金先生展示了该公司拍卖网站的“成交盛况”。于是,金先生将藏品委托该公司帮忙拍卖,对方以需要缴纳“上拍费”为名骗取金先生微信转账1万余元。此类案件,嫌疑人的诈骗套路说起来很简单,却设计得丝丝入扣。 第一步,精心包装。注册高大上的上市拍卖公司,制作有知名鉴定专家及成交记录等虚假实力的官方网站,再加上装修豪华的展厅和拍卖大厅,线上线下展示公司的实力。 第二步,撒网钓鱼。业务员利用各种渠道获取的藏家个人信息,按照编制好的话术,跟藏家进行沟通。从鉴别藏品的真伪,到藏品参加拍卖会,撒网钓鱼,力求让藏家交钱。 第三步,虚高估价以利相诱。并不值钱的藏品,在他们口中就成了估价几十万元的宝贝。通过这种虚高估价,诱惑藏家交纳“上拍费”“鉴定费”“直播费”,或者成为会员,签订协议委托拍卖。 第四步,藏品变现遥遥无期。交钱后,结果始终是您的藏品流拍了。如果藏家追问,他们会说藏品可以返还,但费用不能退。可实际上,那么多的藏品任意堆放,时间长了,藏品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更别说返还了。对藏家来说,损失不仅是金钱,很多藏品都难以追回。 警方提醒: 当前利用虚假网站进行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套路拍”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诈骗手段,诈骗公司利用古董收藏家想要快速且高价成交藏品的心理,层层骗取巨额欠款。如果遇到此类招数,市民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套路”了。
03/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互联网“非法荐股”骗局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股吧、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有所抬头。 这类非法活动的特点如下: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在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投资者,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03/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紧急提醒:这样的“打折优惠”要当心!
有车一族对油价都比较关注,3月17日24时,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度开启。那么当打折的加油充值卡送上门,你是否会买呢? 近日,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贩卖加油卡的案子,给广大车主提了个醒。 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家住余杭的陈晓青(化名)正在家中上网,突然一个不太相熟的微信好友何某发来一叠中石化的加油卡照片,说是全国通用的加油充值卡,有3000元和5000元两种面额,八折出售,加油时可1:1折抵人民币使用。陈晓青很心动,她将这个“好消息”又发给了身边的车主朋友。 “你这么多卡是哪里来的?” “朋友送的,我自己用不完。”对方说。 经过再三确认,陈晓青和朋友们最终从何某那购买了20张加油卡,共计面值54000元。 之后,陈晓青陆续收到了何某寄来的加油卡,每张面值却只有500元,更让她生气的是,这个卡并不是1:1折抵人民币使用的,而是相当于优惠券,使用一张卡才优惠几十元,并且还要去特定的加油站才能使用。 陈晓青在网上搜了下,这类卡在网上售卖价格大多只要几十元一张。惊觉被骗,陈晓青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同年9月3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抓获。据何某交代,从2020年6月开始,他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多次发布低价售卖加油充值卡的广告,称自己有低价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出售,之后陆续有多人通过他买“打折”加油充值卡,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渠道弄到低价的加油充值卡。 收到钱后,何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油卡还在办理当中,或者就发加油优惠卡予以冒充,除部分退款外,大部分被骗钱财未归还。 经审查,被何某以这种方式诈骗的被害人有10多人,诈骗金额达9万余元后。近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如办理加油充值卡业务,请到正规加油站及售卡充值网点办理。
03/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存在巨大风险和陷阱
近期,“经营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的现象又有所抬头。一些“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以“利率低”“时限长”“放款快”等诱导购房者,推销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并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甚至非法套取和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等,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广东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广东银保监局同时表示,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排查,严防贷款违规挪用流入楼市,多措并举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通过“贷款中介”违规套取贷款购房存在五大风险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消费者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贷款应专款专用。如果消费者挪用贷款,一旦银行业金融机构跟踪检查和监控发现,将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消费者也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情节严重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对居民购房资金的来源有明确规定,杜绝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消费者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编造虚假材料套取资金购房,一旦最终无法清偿、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等情节严重的,消费者和“贷款中介”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将会出现“污点”。消费者将会因为其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造假等行为而被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登记在案,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其造假行为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等情节严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信息还将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贷款中介”违规收取高额的中介服务费。有的“贷款中介”打着银行旗号,以低息为诱饵招摇骗市,消费者到了真正签协议的时候才发现,中介会收取很高的服务费用,折合贷款成本甚至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贷利率,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是存在个人信息使用不当和泄露风险。一些“贷款中介”罔顾消费者利益,非法套取个人信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个人信息向他人泄露,二次或多次进行出售来非法获取利益,有的“黑中介”甚至让消费者贷款后骗走其贷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应从五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及时了解国家房地产调控及贷款政策。按照国家“房住不炒”的调控原则,从2021年1月1日起,两项房贷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银行贷款中房地产贷款占比进行限制,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对于真正的自住购房者和首套房而言,监管部门和各地政府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依然存在。 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消费者对于陌生来电、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套取贷款,推销“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等行为,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防范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三是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消费者应诚实守信,爱护自己的信用记录,增强契约意识,依法依约参与金融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而不能违反合同约定,更不能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以身试法。 四是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贷款。消费者如果有资金融通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房。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咨询核实。 五是妥善应对并及时反映情况。消费者如与此类“贷款中介”性质的主体发生纠纷,可向当地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如“贷款中介”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可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举报。如遭遇此类“黑中介”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或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https://www.12377.cn)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3/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要当心!这些行为都是诈骗
女子被“假民警”洗脑欲转钱 真民警上门制止揭开骗局 3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谌家矶派出所接到预警,称一名女子有可能遭遇到“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收到预警后,谌家矶派出所民警陈庆松立即展开调查处理。 经调查发现,闵女士不久前接到冒充“某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电话,称其涉嫌洗钱已被通缉,需要配合调查以证明自己资金清白。对方还通过网络发送了“警官证”、“案件”查询网页和案件编号等图片。闵女士看完后深信不疑,按对方要求告知了自己的银行储蓄金额和银行账号,正准备将钱转到指定账户时,真民警找到了闵女士,帮助闵女士“躲过一劫”。 “幸亏你们民警找上门,不然我要损失20余万元了,这些钱都是从信用卡里借出来的钱。”闵女士告诉民警,听到自己被“通缉”后,就慌了神,直到民警找上门那一刻,她还是恍惚的,她说“自己就像做了一场梦”。 警方提醒:1、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案程序非常严格,不会通过网络传真或照片的方式向嫌疑人发送逮捕令、通缉令;2、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3、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办案的方式让涉案人员去操作自己的银行卡,或者让其将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 农民工师傅直播APP 民警当面提醒谨防诈骗 3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公安分局百步亭派出所民警黄祝华接到预警,对辖区王某开展防诈骗宣传。 58岁的王师傅是一位来自湖北蕲春的农民工,在武汉打工多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了某视频直播APP,APP里充斥着“颜值高、多才多艺”的女主播。黄祝华提醒王师傅,千万不要为了得到女主播的关注而盲目打赏礼物,礼物是虚拟的,但购买礼物却需要不菲的“真金白银”。 随后,黄祝华通过王师傅的手机进行操作讲解。看到王师傅手机里还有求职类的app,黄祝华又提醒王师傅,要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千万不要轻易缴纳费用,更不要相信那些不合常理的高工资招聘。最终,王师傅主动卸载了相关软件,并表示一定把民警的话放在心上,凡事会留个心眼。 独居老人酷爱古币收藏 民警上门关爱宣传防范被骗 79岁的杜爹爹是百步亭社区景兰苑一位独居老人,从年轻时便喜爱炒股和古币收藏的他,经常参与一些线下活动。近年来,由于杜爹爹患病不便外出,他便在网上加入很多炒股群和古币收藏群进行交流。最近,杜爹爹接连接到来自成都、天津等地的陌生电话,邀约他加入各类VIP协会,并且会费不菲。 百步亭派出所民警徐冰在3月15日收到预警后,第一时间前往杜爹爹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得知杜爹爹并没有缴费,徐冰松了一口气。杜爹爹称,对方要求出30多万元会费才能参加代销活动,自己并没有那么多存款,但联系自己的人还是很多。 民警提示,“代销古钱币”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段,很多防骗意识薄弱的老年人常被“忽悠”以缴纳合作费、保证金等理由进行转账汇款。希望老年朋友慧眼识珠,提高警惕,千万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03/22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