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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市场监管局提示:春节消费警惕消费陷阱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度过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节日热点消费入手,分别从餐饮、春运购票、家政服务、旅游出行及线上线下购物等消费者最为关切的方面,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餐饮  一看餐厅证照,二看量化评级,三看食物性状,四看包装标签,五看检验检疫证明。  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预订年夜饭和外出聚餐活动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饮具清洗消毒达标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选择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更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网上订餐,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品颜色、气味是否正常,切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生食、冷食类高风险食品。  当在餐饮单位消费时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物原状,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春运购票  1、要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分别从网络、电话、火车站窗口、手机APP客户端和自助售票机等正规渠道购票,谨慎使用非官方第三方抢票软件,避免通过黄牛党购票,以免泄漏个人隐私和上当受骗。  2、警惕第三方购票平台“默认搭售”。部分第三方火车票网购平台会在消费者购票时默认搭售“保险套餐”“极速出票”“优选服务”“退改无忧”“抢票套餐”“汽车票优惠券”“酒店优惠券”等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时尽量选择12306网站或手机客户端购票,或者选择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平台,确认支付订单前应打起十二分精神,再三核对相关购票金额及服务信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隐蔽的“捆绑搭售”属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应积极依法维权。  家政服务  春节将至,正是除旧迎新、让家里焕然一新的时候,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家政服务也成为春节前的消费热点,提醒广大消费者:  1、要选择合法经营资质的家政公司。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好、服务规范、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家政公司,而不要选择在小区贴广告或流动的“野家政”。  2、要详细了解服务内容和细节。与商家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同时,仔细查看服务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工作证等证件。因家政服务很多时候是高空作业,消费者要了解家政公司是否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免出现纠纷时自己承担后果。  3、要按需充值。部分家政公司会通过预付式收费的形式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消费者应避免一次充值过多以防商家跑路风险。  4、要在接受家政服务时,家中安排人员陪同,贵重、易碎物品提前收好,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旅游出行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出行方式。选择跟团旅游的消费者,首先要选择合法、资质齐全的旅行社参团,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其次,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交通、食宿、违约责任等容易发生纠纷的事项,支付款项后注意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门票、发票等重要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个人自驾游的消费者,首先应提前规划旅游路线,提前到正规店铺对车辆进行保养及维修,及时了解线路路面状况、景区情况,错峰出行,途中若遇到恶劣天气,要及时进休息站避让。长途自驾游的消费者要注意更换驾驶员,切勿疲劳驾驶,副驾驶应同时留意路牌,以免错过路口增加旅途危险。  无论是跟团游还是自驾游,广大消费者在旅途中都应做到文明出游,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避免大声喧哗、破坏文物及环境,文明你我他。  购物消费  选择线上线下购物需谨慎。  线下消费:  1、要选择到正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消费时仔细察看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  2、要看清所购商品是否为“三无产品”,若购买的是食品,则建议购买距离生产日期近的食品;  3、在结账时仔细核对购物清单上商品价格,防止工作人员多收或少收钱,做到文明诚信消费。  线上网购:  1、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要谨慎点击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  2、要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如支付宝)或货到验货后付款,不要轻信或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3、重要物品收货后尽量当场验货,看实物商品是否和网站商品图片描述一致。  无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消费,均建议消费者保留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涉及网购时,还应保留商品介绍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以备日后维权需要。
    02/1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涉疫情骗局 反诈中心发预警
      在社会各界齐心协力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时,一些不法分子竟利用兜售防疫用品、冒充航空或者铁路客服人员提供退改签服务、冒充慈善机构假借疫情募捐等方式进行诈骗。日前,南通市反诈中心发出紧急预警,近期涉疫情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可能多发,广大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到多起群众报警,称在网购口罩时遭遇骗局,被骗金额不等。1月31日,港闸公安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破获利用疫情售卖口罩的诈骗案件3起,涉案金额9000余元。  南通市反诈中心负责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周洲分析说,此类诈骗犯罪与普通的网络购物诈骗手法类似,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售卖口罩等防疫用品的虚假信息,利用受害人对疫情产生的恐慌情绪,并急于购买到防疫用品的心理,骗取钱财。  在车票机票退改签骗局中,犯罪嫌疑人则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购票信息,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以航班、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因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被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为由,诱导受害人拨打或转接至对方指定电话,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卡号、密码或手机验证码,实施转账操作。  虚假募集捐款骗局则是利用受害人的同情心,冒充慈善机构或民政部门,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发布募捐或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吸引受害人主动联系并转账。  南通市反诈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相信网上不明售卖信息。接到退改签的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拨打官方电话核实咨询,切勿相信陌生来电,不可直接拨打短信中所谓的“客服电话”。看到网上的募捐信息要仔细辨别,捐款捐物请通过正规机构和官方渠道进行,以免上当受骗。
    02/0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及时发布信息,才能稳定“军心”
      连日来,比疫情更让人惴惴不安的,是各种谣言的四处流淌。“医院走廊上尸体没人管”“空军即将播撒消毒试剂”“武汉火神山医院靠近水源地将停建”……形形色色的谣言,搭载着只言片语的图片、语音、视频,挑拨着人们本就紧张的情绪。  面对来势汹汹的生命威胁,恐慌是人们正常的“应激性反应”。但是必须明白,谣言是更可怕的病毒,传谣是更危险的扩散。如果说疫情防治是场遭遇战,那么建立机制、回应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就是一场阵地战,必须步步为营、稳扎稳打。  信息越是不明朗,公众越是迫切打探,小道消息自然也就“似水泄地”“如火燎原”。要稳定“军心”,就要从消除恐慌做起。17年前抗击“非典”时,人们也一样恐慌过,但定期发布疫情信息的机制建立后,谣言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  和17年前的舆论环境相比,信息的传播渠道更加多元,但也更加复杂,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客观存在。打个比方,以前是空旷的原野,隔得太远听不太清。现在是热闹的街市,虽然能视频能语音了,但说话的人太多结果还是听不清。自媒体越发达、舆论场越嘈杂,就越容易加剧恐慌,也就更加需要权威信息的一锤定音、关键信息的定纷止争。  准确信息的传播速度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疫情的防控程度。在抗击疫情的阵地上,及时、透明、权威的信息失守,那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甚至别有用心的谣言就会去占领。移动互联网让舆论引导的条件更加便利了,社交媒体、自媒体让权威信息的下沉更有效了,这些都是应对疫情的有利条件,我们必须运用好。  疫情关系着14亿人的安全,掌握核心资源和权威信息的机构、部门,建立定时定点的官方信息通报机制,让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及时,对于及时廓清错误认识,化解怨气怨言,引导公众稳定预期、坚定信心,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据最新消息显示,自27日起,权威部门每天上午9点将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情况。我们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呼吁各个地方、各个层级,都能把疏浚显得“瘀堵”的信息通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02/0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常见骗术12种
      随着科技信息的发达,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越来越多,诈骗手法不断升级,花样推陈出新,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不断高发,为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公安局提醒,记住以下这些案件类型,并告诉身边的家人、朋友,共同提高防骗能力,减少损失。  12类电信诈骗模式:  1、涉案类诈骗  骗子冒充“公、检、法、社保、医保”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来电任意显示功能,以涉嫌“洗钱、电话欠费、包裹涉毒、医保卡信息泄露或医保卡大量购买药物涉嫌套现”等理由,谎称因办案需要,要求事主将钱款转到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  防范建议:  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应及时与家人、亲友商量。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社保、医保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在向公民询问情况时,应持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绝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目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均未以“国家安全账户”为名义设立银行账户。所以,当有人自称是上述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你涉嫌某种犯罪,并要求你将存款转存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进行核实、保全资金的,都是诈骗行为,切勿上当。  2、QQ号类诈骗  骗子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财。  防范建议:  当事主遇有在QQ聊天过程中向自己借钱的情况时,如果对方要求视频通话,一定确定对方视频图像是否是实时的,让对方挥挥手、做个动作、说句话就可以验证,网络延时或者没有话筒等借口都不要相信。特别是现在网络通讯非常便捷,一定要注意QQ账户的安全。切勿将本人证件号码、账号、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通过邮箱、QQ网上传递。QQ密码被盗后,要及时通知QQ网友。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在国外上学的同学,最好给父母留存一个紧急联络电话,不要将网络通讯工具作为唯一的联络方式。  3、救急类诈骗  骗子冒充当事人同学或亲属的领导、朋友等,打电话、发短信联系当事人,以“在外地发生车祸需花钱救人”、“嫖娼被抓需缴纳罚款”、“子女在外遭绑架需交钱赎人”等为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骗取钱财。  防范建议:  当接到子女、亲属被绑架、突发疾病、遭遇车祸等电话时,当事人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对方营造的紧张气氛所迷惑,应及时核实,或通过公安、医院等部门了解对方所说情况的真实性。即使一时无法确认,也不要贸然向对方汇款,防止上当受骗。  4、“教育退费”类诈骗  这种诈骗一般在开学后实施,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多发于7-10月。骗子通过拨打电话,冒充教育、财政或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打着“发放扶贫助学金”、“返还义务教育费”、“学校补助款”等幌子,以将助学金、教育费转至受害人银行卡为名,诱骗被害人到银行ATM机上按其指令操作,以此诈骗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  防范建议:  广大居民群众接到这样的电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马上挂断,或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后再作定夺,切勿听信他人的指示随意汇款。  5、虚假荐股类诈骗  骗子使用虚假网站、电话、短信,声称掌握股市内幕信息或庄家动态,可以推荐牛股,赚取高额利润。一旦股民相信并与之联系,再以佣金、服务费或加入学习班等方式,骗取股民资金。  防范建议:  凡以入会、提成为名,为股民提供优质股票信息的公司和网站,均系非法网站;让股民先掏钱后提供牛股信息的,多半不可信。  6、银行卡类诈骗  骗子用手机群发“银行卡刷卡消费”、“信用卡透支”“银行卡积分兑奖”、“银行系统升级”等信息,并声称若有疑问建议咨询所谓“银联中心”服务电话或提供虚假网址链接。当事人一旦与之联系,对方会设计连环电话,在取得当事人信任后,让其将银行卡内的钱汇入某账号,骗走钱财。  防范建议:  遇到此类情形,当事人要直接咨询银行对外公布的客服电话。凡以种种借口要求你通过ATM柜员机去操作所谓“远端保全措施”、“开通网上银行”、“修改磁条”“手机号码”、“动态密码”等项目的,即可认定是诈骗行为。  7、贷款类诈骗  骗子以“提供无担保、低息贷款”为诱饵,发布虚假信息,并留下联系电话。当事人与之联系时,对方则声称贷款需先支付保证金或部分利息,当事人按其要求汇入指定账户以后,对方又要求交纳“个人安全费”等费用,步步下套,骗取钱财。  防范建议:  正规贷款会对个人信用严格审查,不会在贷款发放之前以任何形式要求您先行支付利息和担保金。凡有以上行为的网站,均涉嫌贷款欺诈行为。  8、消费类诈骗  骗子在网上设置“钓鱼网站”,以“购物、购车票、购飞机票”等名义,用虚假网站及网页设置的银行链接图标,盗取网民的网银账号,骗取网民钱财。  防范建议:  正规的购物网站会通过诸如“支付宝”、“财付通”、“安付通”等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来交付款项。一般情况,若对方避开网上支付平台,诱使购物者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或到银行直接打款到其提供的银行账号,一般为诈骗。不要轻易以汇款或转账的方式购买网上的商品,特别是明显比市场价格便宜的商品。选择网上购物时,一要选择知名的正规网站,二要考查商家诚信,三要选择货到付款方式。  9、中奖类诈骗  骗子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群发等途径向当事人发送虚假中奖信息,并要求当事人回复某电话。当事人拨通电话后,骗子通过“核实身份确认中奖”的手段,要求当事人缴纳“公证费、手续费、保证金、税费”等一系列费用进行诈骗。  防范建议:  正规机构、正规网站组织抽奖活动,不会让中奖者“先交钱,后兑奖”;对方提出必须先支付手续费、税款时,可询问能否从应得奖金中扣除后直接兑奖。若对方不肯,肯定是“中奖诈骗”。  10、退税类诈骗  骗子冒充有关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联系事主,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事主可享受购房、购车退税、“二胎补助”,并留下所谓“服务电话”,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其到ATM机进行假退税真转账的操作。  防范建议:  拒绝退税诱惑。税务部门退税时,会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且事主必须亲自前往办理。而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当接到此类电话时,即可认定是诈骗行为。  11、招工类诈骗  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急于赚钱补贴生活或急于就业的心理,以招收校园代理或招工,给在校生提供勤工俭学或就业机会为由,采取先付款后发货或者收取就业押金、办理健康证、培训费等方式实施诈骗。  防范建议:  遇到以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招聘的,一定要通过正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确认是否有招聘信息,不要因小失大。一旦遇到需要交“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的招聘信息,多半是骗局,应及时报警,同时向登记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投诉。  12、为淘宝网店代刷信誉类诈骗  此类案件受害人多是20-30岁左右的年轻人,骗子抓住受害人爱上网又急于赚钱的心理特征,通过通过两种手段进行诈骗:第一种是以“为淘宝店主提供刷信誉及刷钻”为名,后以收取服务费、保证金等,让店主直接转账汇款,以此诈骗;第二种是以提供为淘宝网店代刷信誉兼职,谎称受害人购买其钓鱼网站上的点卡,并给予好评以提升网店信誉,然后会退还本金并获取1%-5%的提成为由,从中诈骗受害人的购物款。  防范建议:  《淘宝规则实施细则》中有详细的规定,刷信用属于违规行为,淘宝网明令禁止通过虚假交易提高信用度的行为。网上宣称可以通过刷钻获得报酬的,绝大部分都是诈骗行为。不要相信那些打着炒作信用之名行诈骗网店之实的外部网站。  您如果收到上述诈骗信息,一定不要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拨打“110”或者相关的官方电话进行咨询核实。与此同时,春节假期将至,“冒充公检法”、“冒充熟人”、“网银升级”等类型案件较为高发,市民在欢度节日的同时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联系、不相信、不汇款”,避免上当受骗。
    02/0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神通广大的能人”是真帮忙还是设套路?
      春节临近,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们都会回到家乡过年,过年期间的同学或老乡聚会中,总会有一些在大城市里高就的“王总监”和“李局长”备受推崇,老乡和同学也围绕在他们身边活跃。  推杯换盏的席中,“王总监”和“李局长”能量巨大,上通下达的人都认识一二。能帮忙处理很多潜规则的事情。这些“无所不能”的熟人到底是真帮忙还是设套路?北京市海淀法院真实案例告诉公众,如果身边有这类“能人”,可要警惕了!  掌握资源:购车指标“帮你搞”  2012年春节,王明在北京的朋友聚会中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史大力和张平。那年王明准备开办出租车经营业务,史大力和张平称“有大关系”可以代办出租车指标,办理费用2万元一台。王明得知后很开心,当即决定委托史大力和张平办理200台出租车指标。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三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所有内容都是口头约定。之后,王明先后通过转账方式向史大力和张平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55万元。  然而几年下来,委托的事项迟迟没有办成,王明自知这两位“朋友”根本不可能办理所托事项,便要求两人归还代办款155万元。史大力和张平口头承诺退款,但随后便与王明断绝了所有联系。王明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史大力和张平归还代办事项15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官提醒】  出租车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到主管行政机关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取得运营资质后申领车辆牌证,审批手续由国家行政机关统一办理,不可能交由个人代办,如果要获得相关资质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办理,遇到友人以帮忙办理收取费用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所谓的“关系”背后,往往都是“陷阱”。  拥有人脉:就业录取“能操控”  张强因为学历不高,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在春节回乡的聚会上,老乡王晓光对张强说有内部消息和人脉,可以帮忙把他安排到国内一家知名航空公司做空中安全员,需要就业安置费17万元。工作还没着落先拿17万元,张强考虑到自己的前程,咬咬牙答应了。之后,两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张强先交前期定金3万元给王晓光,待录取名单公布后缴纳剩余尾款14万元,如果在安排过程中出现问题,退还全部费用17万元。  协议签订后,张强通过航空公司安排的网上报名、初试、复试、综合审定、体检环节,并先后分两次转给王晓光17万元。但在岗前培训课程中张强因挂科最终没有成功录取。张强认为,王晓光没有为其成功安排工作,因此起诉要求王晓光退还全部费用17万元。  庭审中,王晓光则称与张强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安排张强去航空公司工作,但是张强在岗前培训中课程挂科,其帮助张强通过体检等环节,已经履行合同内容,因此不同意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强为规避录用条件,向王晓光支付17万元就业安置费,目的系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工作职位,该行为扰乱了用人单位的正常招聘录用程序,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属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王晓光返还张强17万元。  【法官提醒】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通过委托熟人走关系等非正当途径破坏公平竞争机制,这种委托合同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因此无效。用人单位设置报名、初试、复试、体检等录用程序,是希望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拔出符合用工需求的合格人才,求职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按照用人单位正常招录程序寻求工作,了解用工单位的信息并对招聘信息进行核实,不要轻信“内部关系”“内部指标”,避免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善用关系:神通广大“能捞人”  杨小树的弟弟杨小元曾因赌博被劳动教养。之后,杨小树春节前的聚会中经同乡介绍与王刚相识,王刚自称有熟人精通法律而且认识司法机关人员,通过“关系”能在15天内提前把杨小树的弟弟杨小元放出来,回家过年。想到一家人能过年团聚,杨小树感激不尽,当即交给王刚10万元费用,希望尽快把事情办好。王刚收到钱后,至春节过完杨小树也没有见到弟弟。杨小树多次与王刚联系退款,但王刚一再推托。之后更是“人间蒸发”了。无奈之下杨小树将王刚诉至法院,要求王刚退还收取的10万元费用。  因王刚下落不明,法院公告后依法缺席审理。法院认为,杨小树委托王刚办理事务,杨小树预付费用,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成立。但该合同关系受托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被劳动教养的杨小元提前释放回家,该种以“捞人”为目的委托关系属于非法行为,应被确认为无效。王刚依据无效的合同关系取得的10万元费用,应返还给杨小树。最终,法院判决杨小树与被告王刚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无效,并判令王刚返还原告杨小树10万元。  【法官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在得知身边人的亲戚、朋友被公检法机关传唤或者拘留逮捕后,往往利用家属急切心态,主动向家属表示认识某某领导,或者能通过其他途径“捞人”,并让家属提供大额“办事费”。家属给钱之后又往往以事情不好办再次索要钱财或拿到钱之后立刻“消失”。为避免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预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要寄希望于用非法手段“捞人”,否则不但损失钱财,还可能因触犯相关法律而承担不利的后果。  现实中基于信任遭遇熟人诈骗、“损财折友”的案例屡见不鲜,寄希望托关系、走后门,期待希望却被谎言所骗的人也不在少数。为避免遭受欺骗或财产损失,提醒公众生活中一定要谨慎交友,同时提高法律意识,遇事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消除“托关系”情结,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谨防上当受骗。
    02/0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这几条关于疫情的诈骗:请做到四个“一律”
      2020鼠年春节注定难忘,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社会各界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打赢这场人类与病毒间的战争贡献着力量。  然而,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抵抗疫情期间,也有部分不法分子趁机诈骗。31日,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梳理了以下几种类型的“诈骗”圈套,提醒公众要千万留心。  骗局一:火车、飞机等退改签  诈骗分子发送机票或火车票改签信息,以退费、发放补偿款为借口,诱导用户点击虚假退票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取用户银行卡余额。  骗局二:旅行团、酒店、快递退费  诈骗分子借口旅行合同取消、酒店押金退还、快递滞留补偿或取消邮寄退费等,向用户发送虚假通知信息,诱导用户提供银行卡相关敏感信息,盗取卡内余余额。  骗局三:谎称亲属“感染”  不法分子冒充学校或某公司工作人员,以孩子或某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亲属汇缴“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骗局四:强制“体检”要求缴费  不法分子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型肺炎病例增多,必须经过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缴纳“体检费”  骗局五:售卖强身健体“秘方”  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型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诱导用户购买,并在钓鱼链接中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个人财产被骗。  骗局六:伪装公益捐款  不法分子冒用红十字会或医院等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防控新型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  对此,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提醒大家,面对新型电信诈骗,一定要做到“四个一律”:  1、收到信息一律官方验证!  接到退改签的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拨打航空公司等官方电话核实情况,不要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收到亲属感染等信息,一定要与亲属本人等多渠道确认,切勿匆忙打款。  2、退改一律使用正规途径!  购买机票应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客服电话、机票代售点等正规途径,避免使用搜索引擎点击到钓鱼票务网站;不管因什么原因涉及退款,一定要在商家官方平台进行,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非官方APP操作。  3、索要“两码”一律拒绝!  所有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的非官方链接,统统关闭;所有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的客服,统统挂断。  4、推销特效神药一律不信!  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买特效神药,不信非专业机构信息。强身健体靠锻炼,治疗疾病靠医生。
    02/0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消费陷阱 小心网上年货节的这些“坑”
      眼下,打开所有购物网站,主旋律都是一水儿的年货节,红包、满减、支付优惠……气势与力度丝毫不输“双11”。快过年了,电商平台要抢割猪年最后一波流量,商家要力争赚到鼠年,消费者也惦记着薅足羊毛迎新春。相比刚刚过去的“双11”“双12”“黑五”,消费的由头和背景虽然变了,故事却还是一样的故事。也因此,您买买买的同时,可别忘了那些屡曝屡犯的消费陷阱,毕竟春节图的就是喜庆,谁乐意添堵呢。  此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了“双11”期间各种乱象:“直播带货”频翻车,短信轰炸扰人烦,“定金”“订金”混淆导致预付退款难,平台优惠现“bug”,商品质量槽点多,先涨后降套路深,商家迟迟不发货,物流时效打折扣,等等,这些现象延展到了“双12”“黑五”,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蔓延至年货节──  市场监管:打“预防针”竖“高压线”  作为电商法实施后的首个“双11”“双12”年货节,近两个月监管部门最忙碌。多地职能部门都掀起约谈电商热潮,对电商平台念起了“紧箍咒”。  “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是近几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告诉记者,从各大城市市场监管系统或指导或约谈的情况来看,这两大问题都特别突出。  为给消费者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动2019网剑行动,发挥政府部门与企业互动作用,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专项行动。同时防患于未然,提前规范治理,预先发布消费警示,并组织重点电商平台、网站召开行政指导约谈会,给网络经营者打“预防针”、竖“高压线”,从源头上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委与大型电商平台联合开展了“政法会客厅”活动,通过现场互动问答和在线咨询的形式,向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天津网络经营者集中宣讲相关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回应消费者关切的大数据杀熟、默认勾选等网络消费纠纷问题,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从2019年底至2020年1月,主要针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综合性平台、商品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易发多发的平台网站,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平台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问题。监督检查的同时,通过法律培训、集中座谈、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平台企业开展指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  直播带货不能这么率性  眼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习惯看直播购物,因为解决了“隔山买老牛”无法体验的痛点,并且在看直播的过程中,还有抢红包、折扣等福利。但跟电视购物相比,直播购物的安全指数确实打了折扣。因此,很多消费者告诉记者,希望电商直播要做好审核和监督,别让直播带货这个新模式走歪了,别让假货钻了空子,别让三无产品找到了新土壤。  他们呼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主播平台的监督,打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甚至建立直播带货的专门维权通道,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呵护新模式健康成长。  还有消费者表示,作为推销员,网络主播也应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如果宣传的产品与其实质不符,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主播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直播带货正疯狂频频翻车“槽点”多  不要轻信福袋、秒杀、直播专属链接,更不要相信直播转账之类的交易方式,谨防上当。  电商直播,无疑是当前网购平台最生猛的存在。眼下,打开淘宝京东苏宁蘑菇街等一众电商平台,年货节直播都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二、三线演员,闯出名气来的头部主播,众多嘴皮子足够利索的素人,都穿梭在各自的直播间里,销售各种各样的商品:羽绒服、牛仔裤、空气炸锅、电饭煲、海鲜水果大礼包,甚至翡翠原石、家庭影院KTV音响……伴随着一声声“宝宝”的呼唤,一阵阵猝不及防的红包,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展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心地跟上了主播们的节奏:下单,买!  每天这么多场直播,数不过来的主播,其间有没有鱼龙混杂兜售假货的?有没有言过其词夸大货品功效品质的?回答是肯定的。  百度一下“直播带货假货”,对各种乱象的爆料就活色生香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其中甚至像烈儿宝贝、空姐昕怡这样拥有几十万“粉丝”的中部主播,都有被诉卖千万假货的记录。记者身边有一位朋友窦女士,不久前就被某直播平台一位“长相极其慈祥温暖的大娘”给忽悠了。该大娘直播卖海虾虾仁。老人家用质朴无华的语言讲述这虾仁如何新鲜环保,说自己打小海边长大,一直都吃这片海域的这种虾仁,还现场生剥生吃给你看。窦女士正在减肥期,午餐主菜是鱼和虾,又看大娘样子平实温暖就像身边的姑姑姨妈似的,就当即下单买5斤。等拿到手一看,傻眼了,全是灰乎乎样子猥琐的小虾干!跟大娘展示的新鲜饱满的大虾仁简直云泥之别。她第一时间联系直播平台,可哪里还找得到!很多跟她一样上当的消费者也一起要求维权,然,你的证据呢?你投诉谁呢?那可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平台且已关闭。另外,你的时间耗得起吗?窦女士们只得自认倒霉。  天津大学的何老师指出,跟电视购物和电视广告不一样,网络直播更有即时性和随机性,而且基本是在没有通过有效审核的情况下就播出去了。部分主播为了赚取广告费搞虚假宣传、直播带货某些三无产品,确实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记者采访了解,当前除了薇娅、李佳琦等少数头部主播拥有自己的团队,多数中小主播都是商务审核直播一把抓,对其所直播的货物缺乏相应的审核。并且,出于经济利益考量,他们几乎很少拒绝与商家的合作,事实上他们也多半缺少话语权。这是直播带货频频“翻车”的主因。  作为消费者,您在陶醉于直播购物的同时,还是要擦亮双眼,心里对商品的性价比要有个清晰的认知,尤其不要轻信福袋、秒杀、直播专属链接,更不要相信直播转账之类的交易方式,谨防上当。  降价不主动告知“价格保护”靠自己  无论平台方还是商家,没人通知或者主动把差价退还给消费者,增加了消费维权的成本。  元旦以来,家住南开区白堤路一带的郝女士已经给自己和老公网购了6件羊绒毛衣。相比线下商场动辄上千元一件,她觉得线上年货节更划算。5天前,她在网易严选上给老公买了一件棕色圆领纯小山羊绒毛衣,原价799元,赶上年货节“暖冬特惠”,降价到599元,优惠了200元,郝女士愉快地“抢购”了。3天以后,她在严选上给自己买毛衣,挑选过程中无意间又瞥到了那件男款棕色羊绒毛衣,一看价码变成了495元,比她买的时候又降了104元!郝女士心情一下子不大好了。她跟客服交涉,对方告诉她可以申请“价格保护”。  郝女士查看“价格保护”规则发现,价格保护有一定的门槛,在时间上仅支持“订单支付成功后至确认收货7天内”,而且,拼团订单不支持价格保护,同一商品只能申请一次价格保护,购买商品有赠品、赠券的不支持价格保护,下单时已使用优惠券、红包、购物津贴的也不支持价格保护……郝女士倒吸一口凉气,还好,她购买的商品还差两天就过了价格保护的时限了。她赶紧申请价保,半天以后,平台方将差价104元退到了她名下的礼品卡里。  “如果我自己没有发现这件商品又降价了,也就不会有这笔退款了。无论平台方还是商家,没人通知我或者主动把差价退还给我。”郝女士遗憾地说,短短两三天,说好的“最低价”就被击穿了,这让人开始怀疑自己抢到的那些特惠战利品的价格──究竟是站在“山顶上”还是“半山腰”,而维权又只能靠自己,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  “定金”“订金”易混淆预付退款还是难  将订金改为定金、提出此定金非彼订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属商家打“擦边球”,“定金不退”仍属霸王条款。  “预付款规则挺令人反感的,强制勾选‘不退’选项。”高女士告诉记者,虽然预订款价格诱人,但被强迫同意预付的定金不退,总给人一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她反问,“如果是因为卖家原因造成不能发货,定金该如何处理呢?”  “定金”“订金”是老生常谈的问题,而目前预售玩法依旧逃不过满满的套路。和高女士一样,很多消费者发现进入预售付款页面后点击付款却遇“拦路虎”,下拉滑动屏幕才发现是规则同意提示,只有确认勾选才能购买。  “预售订金不可退规则同意选项,很大程度上给了平台或商家责任免责,在提示消费者的同时也避免购买之后退款引发的消费纠纷,但却让消费者觉得这是平台或商家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  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秋萍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消费者后期取消订单时,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可以不退款,从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于定金规则并不知悉,也不会打开协议进行阅读,且平台和商家往往处于强势的一方。“为避免促销活动中存在引诱消费者提前下单的情况,建议商家在涉及定金不退的条款后面补充:如果商家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丁秋萍说。  丁秋萍进一步表示,工商行政部门曾在《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而针对商家玩弄“订金不退”和“定金不退”的文字游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订金改为定金、提出此定金非彼订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属商家打“擦边球”,“定金不退”仍属霸王条款,将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查处。  商家迟迟不发货消费者等得“心凉凉”  一方面如若卖家未能准时发货,就面临违约风险,另一方面消费者购买应景性很强的年货,最好跟商家敲定发货时间  “今年‘双11’我买了件皮衣,‘双12’买了件防寒服,都是过很久不发货,后来问了商家,才知道因为是清亏款,没货了。”家住河东区新开路附近的刘女士抱怨,眼下又赶上年货节大促,她就没再买清亏款了,“着不起那个急”。  尽管近年来网购发货速度和物流越来越快,买了商品可能转天就能送到,但在网购中,商家发货时效依然经常受到消费者诟病。电商大促期间,商家的商品流动量较大,库存供应跟不上,为此商家都会明示消费者发货期限,对于急需商品的消费者就要谨慎下单了,但也有部分商家迟迟不能按时发货,甚至虚假发货或干脆不发货,让消费者等得“心凉凉”。  电子商务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在《电子商务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卖家必须按照自己承诺的方式和时限向买家交货,同时货物在买家接收前的风险和责任都由卖家承担。该规定加大了卖家的责任,减轻了买家网购的压力和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因此,如若卖家未能准时发货,就面临违约风险。
    01/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投顾”幌子非法荐股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子通讯设备的日新月异,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打着各种旗号进行非法荐股的活动也是屡见不鲜。  一位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自称是券商投资顾问,实际上却干着“非法荐股”的勾当。  “这些不法分子,有时会直接告诉你买入的股票和价格,甚至连买卖对手方都已经找好,就等投资者上当。”该负责人介绍称,随着微信的普及和通讯手段的日益丰富,非法荐股行为不断攀升,既给普通投资者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也令券商苦不堪言。  个人信息泄露,是很多投资者成为非法荐股目标的源头。该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券商除了要对客户数据严格把控外,还要对投资者进行不间断的提醒,切莫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轻易加入所谓的荐股群。  家住北京的市民沈女士就是“非法荐股”的一位受害者。据沈女士介绍,某知名券商分析师于2016年9月,通过“内部渠道”发现她的账户资金量较多,便主动打来电话称,有一只新三板股票,市盈率很低,利润空间大,如果以当时的价格10元/股买入,可以在涨到60元/股至80元/股后卖出。该分析师还声称,有多位影视界明星与发行该股票的上市公司有直接利益关系。  随后,该分析师通过微信和短信等方式,指挥沈女士与对应的股票账户进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该分析师表示,交易对手方为上市公司,并非个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股后来主动摘牌,导致沈女士损失惨重,该分析师却通过委托交易从中套利,获得了巨额利润。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或从业人员,在违规情况下,向客户进行荐股,甚至引导交易或夸大宣传,使客户在买卖操作中出现损失,从业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客户也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偿。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构成犯罪,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将通过刑事程序进行追责和追偿。  非法荐股的宣传形式和实施手段日益多样化,监管层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强化。2019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发布最新一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将2012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予以公开曝光。  上述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监管层对非法荐股的打击力度逐渐增大,精确度也日益提高,但由于非法荐股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高、法律适用性存在分歧(涉及跨国犯罪)等特点,打击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希望有关部门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在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个人投资者也需做到以下几点。”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股海博弈并不是赌博投机;其次,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能辨别基本的常识性金融知识的真伪;第三,要拥有独立自主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对看似“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提高警惕;最后,要从正规渠道下载证券交易软件,谨防信息泄露,遇到类似荐股、炒股大神和冒充证券公司客户之类的电话或微信,在自身无法辨别真伪的时候,及时与开户所在证券公司联系,通过官方电话进行核实。
    01/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防骗大礼包”来了!谨防这7类诈骗
      新年伊始,是人们购物的高峰期,也是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的时段,如何防止上当受骗,1月13日,海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特制“新年防骗指南大礼包”,供广大群众收阅,以防诈骗。  中奖信息有陷阱莫轻信。骗子通过短信形式向受者发送彩票中奖、电话号码中奖等信息,要求受骗者打“兑奖热线”电话,以先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为借口,诈骗当事人的钱财。  不明链接有病毒莫乱点。通过冒充同学、好友、同事以聚会照片、整理资料、帮忙查看合同等提供链接,冒充学校或老师以查看学生成绩、平时表现等提供链接,此类链接多包含木马病毒以便盗取个人隐私、财物。  冒充好友借钱支付宝转账要谨慎。骗子盗用受骗者好友的社交账号,借口最近有急事需借钱,通过让受骗者用支付宝进行转账从而获取支付宝账号信息,随后向受骗者索取验证码。  沉着应对恐吓信息。骗子通过不法手段窃取个人信息,得知受骗者电话后,冒充黑社会人士语气发短信或打电话恐吓受骗者汇钱,如果不从便会对家里人或是当事人不利。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酌情选择报警处理。  你家有人病了!再三确认“紧急情况”。骗子冒充医院医护人员、学校教职工等人员,打电话谎称受骗者的亲人或朋友遭遇车祸、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要求受骗者紧急汇款。  不明二维码勿乱扫。不法分子通过小惠小利诱骗用户扫描二维码骗取用户安装不明软件,植入木马病毒窃取隐私及财务。  未知公共WIFI莫乱连。骗子通过在公共场合搭建无密码的“WIFI蜜罐”,引诱用户连接窃取WIFI用户的邮箱、  密码、照片等资料,造成手机中的个人隐私被一览无余。
    01/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对黑服务区绝不手软
      在外打拼一年,许多人准备回家过年,可是回家的路并不顺心。日前,中央电视台以《“宰客”的长途客车》为题,曝光了沪昆高速公路沿线贵州铜仁、湖南湘潭、江西上饶境内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引发关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警示通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此类乱象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宰客”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几个地方的大巴车,放着正规的高速路服务区不停,而是刻意停在一些打着长途客运接驳点幌子的偏僻地点上。然而,这些地点多是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的场所。在这里,一份一荤两素的米饭套餐就要30元,泡面买热水要5元钱,上厕所也要钱。甚至,司机们利用大巴车“凌晨2点到5点必须休息”的规定,把消费者赶下车,租用毫无安全保证的“空调房”。看完这则新闻,许多人都感觉到似曾相识,这不是旅游业备受诟病的“强制购物消费”吗?什么时候,运输业也学会了这种套路?  公众虽然“想不到”,但一些人“想到而且做到”了,而且一做就是十几年之久。根据报道,江西一个所谓的服务区经营了20年,湖南湘乡市的服务区经营了十几年,大量长途大巴车常年停靠这些所谓的服务区。对此,法律写得清清楚楚,运营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还要被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接下来,针对这种“擦边球”行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遵守职业操守。  但问题不止于司机这一头,黑服务区在职能部门的“灯”下安然无恙,或是关键所在。面对一直以来的投诉和举报,交警说归路政管,交通局说管不了饭店,而市长热线则推给了“大巴车管辖地”。总之,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为黑服务区负责,这是因为状况太复杂管不了,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不想管?一名黑服务区的老板道破天机:自己地盘上这些“关节”都“打通”了。如果这是真的,就不仅是普通的失职失责行为,还有可能涉及某些人的“灯下黑”,个别人甚至充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此,需要摸查清楚状况,依法依纪进行严肃追责。  事实证明,相关部门不是没有管的能力。以湘乡市为例,该地当即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该非法服务场所一名负责人已被控制,行动之快,不得不令人赞叹。可是对比之下,当初干啥去了?为什么容忍一家黑店经营十几年?这反映的,或许更多是一种作风问题。纠治“四风”要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要坚决“零容忍”,除了被曝光的“甩手掌柜”,其他地方也应该早一点自查自纠,看看自己那里有没有类似的黑服务区,是否也存在利益关系?一旦发现,就要及时整治,别等媒体曝光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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