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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低分上名校”不可信
      日前,广州中考录取工作已正式开始。然而,有考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他们首先收到的并非录取结果,而是不知名机构发来的“低分读名校”短信。  每年暑假,都是招生诈骗的高发期。“702分以下读广州名高中”“花30万借读可上名校”就是如此。更离谱的是,部分家长完全没有填报过中职三二分段志愿,却收到了相应的录取信息。对此,广州市招考办已明确表示,所谓的“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降分补录”等特殊渠道不存在,“留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助费”等花钱办事说法不可信。  外人觉得“一眼假”的信息,何以禁而不绝?事实上,大部分类似骗局击中的,都是那颗焦虑的心。因为“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所以但凡有一丝“捞偏门”的机会,总有家长着了“信息差”的道。“越头部的学校,我们收费接近50万,稍微差一点的学校大概是30万到40万。”一个有些微妙的细节是,某机构工作人员明码标价后还表示,该操作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学生被名校接收,还要看时机和机会。他们没有打出“包过”的幌子,想必正是摸透了“痛点”,主打一个“欲擒故纵”,增加可信度和迷惑性。  饶是如此,看穿骗局也算不上什么难事。时至今日,从招考服务平台到学校招生电话,各类官方渠道充分开放,是骡子是马,动动手指便见分晓。再者,不少判例也是殷鉴——前不久,大庆高新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大能人”包办择校与包办工作的诈骗罪案件,最终孙某获刑9年,罚款5万元。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家长一心寄望于内部渠道,自然不会通过正规渠道求证,以至于等到骗子得手才后知后觉。  “分数够了,谁也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用。”所谓“低分上名校”,其归宿注定是反诈素材。任凭他们机关算尽,头衔再“显赫”,“翻车”只是时间问题。借此契机,广州市教育局还公布了招收借读生、收取择校费等十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违规行为,明确表示对出现在负面清单中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理。无独有偶,郑州市教育局日前也发布公告称,任何以送学生入学为由收取钱财的行为都是欺诈违法行为。以鲜明立场落实教育公平、回应群众期许,正是最好的反诈“宣传册”。从源头上精准发力,“花钱进名校”的念头才能彻底打消。  分数自有高低,但规则不会因人而异。“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天下父母一般心,但“抄近路”绝非正道。与其被焦虑情绪牵着鼻子走,不如多点耐心鼓励孩子,一起开启未来的各种可能。这不仅是“百诈不侵”的不二法门,也是一次不可缺席的价值观教育。
    07/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新型骗局 防范金融欺诈
      购买货车“零首付”、高薪诚聘、货源稳定且无需装卸……对货车司机来说,这样的招聘广告看起来“很美”,却可能是“套路运”“套路贷”陷阱。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防范各类形式的诱骗贷款。  警惕假借招聘之名行骗  重庆市巴南区的张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求职时,被一家物流公司高薪招聘信息吸引。公司要求他购置指定型号的货车,同时称贷款购车可享“零首付”。“我没多想就在公司指引下申请了11万元的购车贷款以及车损保额12万元的车险。”入职后,张先生却发现,每月赚的钱还没车贷还款多。他申请退车,公司却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我觉得被骗了,立即收集证据报案,发现货车售价仅7.4万元,远低于车贷金额及车损保额。”张先生说。  张先生正是遭遇了“套路运”“套路贷”骗局。据了解,“套路运”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往往成立多家物流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高薪招聘货运司机的虚假广告,精心设计话术,诱骗应聘者办理“套路贷”、支付高额押金等。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各类费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提醒大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应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  据了解,各地有关部门加大对“套路运”骗局的打击力度,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防骗宣传。其中,四川省开展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时通过当地货车司机常用的小程序发布相关风险提醒和从业状况调查报告,帮助货车司机辨别不法行为。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不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多渠道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普及,引导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理性金融消费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一,辨别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需要通过资质审核进行风控。对一些号称‘无抵押、迅速放款’的线上广告链接或是小卡片,消费者需提高警惕。此外,如果贷款机构设立管理费、中介费、手续费、资金安排费等各种收费名目,也有‘套路贷’之嫌。”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第二,审慎考虑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专家提醒,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了解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  第三,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不要向陌生人透露验证码等交易信息;不要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或附件;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邮件;不要随意丢弃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董希淼说。  “此外,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金融业务。遇到不认识的人员上门以回访名义让消费者退旧买新等,一定要注意辨别核实该人员身份,涉及财务往来时应到正规金融机构当场确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增强对新型骗局识别防范能力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一家蛋糕店店主险些遭遇诈骗陷阱。“一位客人要线上订蛋糕,要求我视频通话,并用另一部手机展示收款码,他扫码付款。然而,在点开常用支付平台的收款码时,会先出现付款码,一旦付款码录进了视频画面,钱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扫走。幸好我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提示,才避免了损失。”这位店主说。  不法分子行骗手段花样翻新,甚至通过AI等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专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掌握常用防骗手段的同时,也可及时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浏览相关科普公众号等,增强对新型骗局的识别防范能力。  专家表示,金融消费者如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例如,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近年来,也有不法分子打着“代理维权”名头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应避免上当受骗。
    07/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一口价”黄金饰品套路多成消费“陷阱”
      “克价1200多元,如果告诉我这个价格,我绝对不会买‘一口价’黄金的。”花费1400元购买了一颗黄金串珠配件,却发现其重量只有1.1克的消费者林女士的这句话,道出了不少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消费者的心声。  与林女士的遭遇相似,不少消费者也遭遇了“一口价”黄金饰品带来的种种困扰。他们发现,自己花费高价购买的“一口价”黄金饰品,不仅重量远低于预期,而且在换购或退货时更是困难重重。这一切,都让消费者大呼“这不是骗人吗”。  那么,“一口价”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落入其中呢?  “一口价”让消费者频陷窘境  随着国际金价飙升,国内足金饰品市场活跃,不少消费者开始“淘金”。其中,造型独特、工艺精湛的“一口价”金饰备受追捧。然而,有的消费者反映,在计划购买克重黄金时,常被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并引发一系列问题。  准备购买克重黄金饰品,却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拿着“一口价”黄金饰品换购,却被金店告知只能按克数抵扣;店铺展示柜内的吊牌隐藏克重,询问店员时对方却支支吾吾;更有甚者,在金店以旧料换黄金饰品并支付差价兑换时,被介绍加价换购“一口价”手链……不少消费者大呼“真是亏大了”。  “一口价”黄金饰品,这一听起来简单明了的销售模式,实则暗藏玄机。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一口价”黄金饰品,源于商家推出的一种销售模式。通常“一口价”黄金饰品吊牌一般只标注价格、含金量、工艺,而不展示克重,其卖点侧重于工艺和款式等,却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克重问题避而不谈。  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销售方式,自然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近年来,“一口价”黄金饰品因买卖过程中信息不透明、置换条件受限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欺骗诱导”“不告知/隐瞒克重”“价格不透明”“过分夸大工艺价值”“不予退款”……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发现有超过4000条相关投诉,诉说着消费者的无奈与愤怒。  但也有人对于“一口价”黄金饰品有着不同看法,认为关键取决于销售人员的行为是否合规,若提前告知消费者“一口价”特性,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则该销售模式可被接受。  “一口价”克重成谜纯度无统一标准  在中消协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黄金消费成为投诉热点,“一口价”黄金饰品计价模式不透明,经营者在销售时故意隐瞒黄金首饰克重或置换限制条件等,存在诱导消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那么,线下金店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情况呢?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黄金门店发现,众多品牌均存在售卖“一口价”黄金饰品情形,“一口价”金饰的标签上均未标注克重。面对记者的好奇询问,店员们大多轻描淡写地一句“按件计价,不问克重”。在记者追问下,才会告知金饰的实际克重。此外,部分店员在销售过程中会强调,“一口价”金饰折扣力度大、保值性强等优点,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记者注意到,这些“一口价”金饰每克黄金的单价在800元至1200元,远超克重计价金饰。而在“超值折扣”“超强保值”背后,还隐藏着纯度的迷雾。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关于“‘一口价’黄金饰品和按克卖的足金饰品区别是什么”“‘一口价’的黄金饰品是纯金吗”等问题也困扰不少网友。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介绍,通常所说的黄金饰品,包括“一口价”黄金饰品,与国际金价,包括一些投资金条,并非同一概念,价格相差比较大。黄金饰品的价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黄金本身的价格;还有一部分是根据不同的工艺而产生所谓的工艺费或加工费。此外,芦云表示,当前对于“一口价”黄金产品的纯度没有统一标准和要求。  理性购买黄金饰品留好凭证  对于“一口价”金饰存在的合理性,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一语道破玄机:“不管是以‘一口价’还是以克重销售,都不违反法律规定,关键在于销售时不应误导消费者。”  陈音江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有知悉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有关信息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即使是‘一口价’的黄金饰品,它的成分、重量等信息也会对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起到关键作用,经营者应把成分和重量都标注出来,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  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在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面对“一口价”黄金饰品引发的消费风波,多地市场监管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针对购买时店员没有清楚告知黄金饰品的具体信息及相关调换规则的,他们将帮助调解,让商家回归诚信之路,同意退货退款。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发票、鉴定证书等。收到黄金产品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宣传标准和质量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尽快与商家联系解决,与商家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避免黄金消费纠纷的发生,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了解市场行情和价格走势,并理性评估自己的购买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07/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可否适当“捆绑惩罚”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游客?
      近日,海南海口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老年旅游团,“40元游桂林四天三夜还包吃包住”,自己劝说无果后报警。7月16日,桂林官方通报,当地地接社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地接导游李某、黄某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已被立案调查。  7月17日,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发布通报称,“40元桂林低价游”事件相关涉事组团社,涉嫌非法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后续海南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公布。  这起涉“不合理低价游”事件第一时间遭官方调查,且组团社、地接社同时被立案调查,较为罕见,引发关注。这与网友及时爆料并报警,以及“40元桂林四天游”价格低得离谱有关。最终真相及处罚结果,大家不妨静待广西、海南两地相关监管部门调查结论。  “不合理低价游”已成旅游市场“痼疾”,近年引发关注的相关舆情,大多与此相关。尽管类似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却总有旅行社、导游(含黑导游)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前赴后继”。同时,也不少游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将一目了然的陷阱当“馅饼”,常常猜到了开头、猜不出结尾,于是一幕幕扎心“闹剧”次第上演。  近年来,对媒体曝光的“不合理低价游”事件,各地监管部门的查处不可谓不及时,处罚不可谓不严厉,涉事旅行社动辄被吊销营业执照外加罚款,涉事导游也大多被吊销导游证,而涉事游客大概率可获退回购物款项或适当补偿。如此处理相关纠纷,抓住问题关键,符合法规精神。  不过,旅游消费有其特殊性,不能像一般商品买卖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只是服务的开始,行程全部结束合同才算履行完毕。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提醒不应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以及许多热门地区已公布每天旅游“最低参考成本价”的情况下,游客理应有基本预判,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切忌见“便宜”就占上。遗憾的是,总有些游客自以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导致纠纷不断。  事实上,早在2015年10月,为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就提醒游客,在明知是“不合理低价”情况下,仍然选择参团出游,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媒体称之“捆绑处罚”。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见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也不见有游客因此受到“捆绑处罚”。  有鉴于此,为有效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有关部门不妨总结经验、改变思路,在重点打击违规旅行社和导游前提下,可否适当“捆绑惩罚”参加“不合理低价游”的游客?
    07/2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被骗!上千元的“特供酒”可能来自脏乱差的地下车库
     近些年,在暴利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围绕着知名品牌白酒进行高仿造假,已经形成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甚至在仿制的品牌名字里添加所谓“特供”“政供”等字样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正规品牌的商标权,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扬州警方破获了一起假冒茅台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查获各品类的假“茅台”酒23000多瓶。  外包装打上“特供”  灌装低价白酒以次充好  今年4月1日,扬州市公安局在网上开展巡查时发现,有人持续向扬州地区销售假冒茅台酒,而且这些酒有的外包装上还被打上了所谓“特供”“政供”等字样,据警方初步统计,先后销售到扬州的假酒数量至少有200多公斤。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黄玉春表示,目前没有这种所谓的“专供”“特供”“政供”酒体,做了鉴定,确定它是假酒。  为了打掉这个假冒茅台酒背后的犯罪团伙,扬州警方决定成立专班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了解到,2021年5月,造假团伙头目赵某成立某酒业有限公司,并以此做掩护,通过购买假冒茅台酒的外包装和瓶体,灌装低价白酒后以次充好,然后将这些生产出来的假茅台酒销往全国多个省市地区。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说,基本上普通消费者肉眼是看不出来差别的,从包装、瓶盖、酒瓶上面的飘带,包括外包装跟里面的小包装,和一些小赠品酒杯等,可能误导消费者,让他们以为是真的。  4月16日至4月24日,扬州警方前往多地开展实地侦查工作,通过调查后确定了这个造假团伙的生产窝点和仓库。  据警方介绍,在精心伪装的纸箱内部,造假团伙1∶1复刻了正品茅台酒的商标、瓶体、飘带,以及配套的酒杯、包装盒、包装袋等一系列物品。另外,赵某向贵阳某酒厂定期批量购买原料酒,也叫基酒,通过灌装打包后,这些假酒最终被伪装成了所谓茅台特供酒、生肖酒、专用酒等。  扬州警方在造假窝点中发现,造假团伙的生产灌装环境非常恶劣,在民房改建的窝点内生活垃圾遍地,各种各样假冒茅台酒的外包装被堆放在角落中,而所有的假酒正是在这种环境里被人工灌装生产出来的。  造假产业链成熟  “特供酒”造假过程非常简单  一瓶瓶假酒在脏乱差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并销往各地,成为消费者餐桌上的饮用酒,而造假团伙也借此获取了巨额利益。据扬州警方介绍,造假团伙用来灌装造假的原料酒每斤的成本最低只有7块钱,最高也不超过80块钱。警方调查了解到,由于目前围绕“茅台”酒的造假产业链已经非常成熟,赵某的造假团伙只需通过上游购买各种包装材料和基酒,然后通过简单加工、灌装后就能对外销售,造假过程非常简单。那么,这些品质低劣的假“茅台”酒是如何被卖出去的呢?  扬州警方调查发现,2021年5月,赵某成立了一个酒业公司,最初他们售卖的都是自有品牌的白酒,但是基本没有什么销路,于是赵某就有了生产假冒茅台酒的想法。  由于此前就做过假酒相关的业务,所以赵某对假酒的生产销售也是熟门熟路。为了扩大销售量,赵某在造假团伙内部进行了细化分工,他本人为公司实际经营者,下设财务、仓储和销售三个部门,其中销售部门分为两个小组,负责通过话术推销假酒,为此赵某还制定了丰厚的销售奖励措施。  警方介绍,新来的销售人员会先跟着老员工学习一些话术和接单技巧,通过简单话术培训,一些对白酒完全不了解的人也能很快上手。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表示,在他们骗销的过程当中,有客户可能会问酒为什么这么便宜,他可能会讲我们跟酒厂跟公司有很深度的合作,体现酒品好、酒质高、价格低廉的特征,让消费者有错误的认识,去购买他们的酒。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精准骗销白酒客户  正是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赵某造假团伙的业务量也迅速扩张,而为了让假酒销售更加精准,赵某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电话精准骗销。据扬州警方在造假窝点查获的涉案物品显示,仅现场查扣的各类假茅台酒就有29个品种,两万多瓶,估算总销售额80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涵盖了全国各地。  胡某是专门为赵某造假团伙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中间商,针对赵某提出的定制需求,胡某在网上通过上家购买了大量有白酒消费记录的客户信息,然后以每条5分钱的价格把这些信息卖给了赵某。  据警方调查,从2023年12月至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分五次向赵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而有了这些白酒客户的个人信息,使得赵某为首的造假团伙推销更加精准。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说,他会采用电话营销或者加微信加好友等方式进行骗销,专门针对白酒需求量比较大的这些客户,因为他们主要做的是涉及白酒类的犯罪。  据了解,扬州警方破获的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注册商标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警方将根据线索进一步深挖扩线,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特供酒的犯罪活动。  真有所谓“特供酒”吗?  彻头彻尾假酒骗局!  为了混淆视听,以次充好,造假团伙会把自己灌装的假酒对外宣称为“内部渠道特供”“专供名酒匹配高端身份”等,一瓶成本低廉的白酒,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售卖可达数百、上千元。公安机关明确指出:目前市场上凡宣称的“特供酒”“内供酒”等都是假酒,这些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假酒骗局。  近期,公安部通报了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多起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例。在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非法制售的“特供酒”成本极低,用于灌装的基酒价格多平均在每斤10元左右,包装材料占制假成本的80%以上,但标价却动辄几百、上千元。然而,即便有些人明白所谓“特供酒”是假酒,还是会有不少人会购买。  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亮介绍,客观来看,有些购买假酒的消费者是为了充面子、好面子,可能宴请一些人士吃饭的时候,他觉得拿这个酒显得自己档次比较高,这是一方面。第二方面就是有一些图便宜的消费者,他觉得这么低的价钱买到知名品牌的酒,心里还是比较开心的。其实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也知道,价格过于低的这些白酒往往都是假的,更别说“特供酒”“政供酒”“专供酒”,这些市场上是坚决没有的,所以所谓的“政供”“特供”“专供”这些都是假酒。  据记者了解,近些年,我国多部门连续出台相关规定整治所谓“特供”“专供”商品,2013年,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和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为非法产品。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侦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案件,有效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所谓党政军单位“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的酒品,谨防上当受骗,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酒品,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07/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假玉石、假观众、假买家!警方揭露“赌石”骗局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这句话道破了“赌石”的风险。开采出来的翡翠原石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无法知道内部好坏,切割后才见分晓:如果是“绿货”,可能一夜暴富;如果是“白肉”,则将血本无归。当传统的线下交易被搬进网络直播间,一块普通的石头和背后的人都变得吊诡又疯狂。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刷到一则“鉴定检测玉石真假”的广告,添加了客服微信后,她开启了线上“开石”之旅。后来,王女士才知道,这是一场精心布设的骗局:直播间里其他人都是骗子假扮的,被宰的只有自己。  今年以来,上海浦东警方破获多起直播“赌石”诈骗案件。这些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直播“赌石”的方式,通过招募人员冒充主播、专家及水军等,以事先开过“窗”的石头冒充翡翠原石,诈骗客户进行“投资”。然而,愈发多变的诈骗套路,也让不少被害人陷入迷雾。  原石交易  “上车”就能赚钱?  这天晚上,王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点进了直播间时,主播正在远处的工作台忙碌着,玉石切割声不绝于耳。  她的目光很快被主播手中的“原石”吸引:拳头大的黑色石头被切掉一角,露出一片白花花的玉料。即便王女士这样的门外汉,也看得出来这玉不够绿。直播间里其他人显然也看不上。“拿点好东西来!”多名网友在评论区起哄。  “翡翠嘛,如果每一个切开都是满绿的话,那翡翠也不可能有这个价值。”主播一边说着,又拿起一块黑色原石,手电筒紧紧贴着石头表皮,缓缓照了一圈。  王女士盯着屏幕,这块石头隐约透出一些绿光。主播的声音随之响起:“这块料可以,水头也有,色也不错。‘黄雾底下出高货’,切涨了直播间的家人们一起‘分米’。”  这些陌生的行话,让王女士听得云里雾里。紧接着,主播拿出一张白纸,随后一边写一边念叨:“15个车位,1人1280米,扣8上车……”  直播间弹幕上不断有人回复“8”,主播按顺序写下了这些网友的名字。王女士明白过来,这类似于大家“拼单”,“米”就是“元”,每人付1280元的意思。  “家人们,联系客服,付完款咱们直接开切!”接下来的几分钟,主播不断吆喝,给网友留出付款时间。  镜头远处的工作台上,另一块“原石”也被切开。“啊哟”一声,王女士心也跟着悬了起来。主播把切好的原石放到镜头前展示,依然是手电紧紧贴着石头,只是光源处,透出了更明显的绿意来。电筒拿开后,石头露出了一小段灰绿色的截面。  这个特写镜头只持续了两三秒就移开了,此时,直播间里出现了一个新面孔,一名自称是玉石专家的“货主”。两人一来一回砍起价来。最终这块原石的回收价定在24000元。  除去主播的10%提成,平均每个“车位”能分到1440元。这也就是说,刚才付了1280元的网友们,在不过几分钟时间里,每人都能小赚160元。  就如此这般“拼车”“封车”、切割石料,随后和“专家”现场议价,两人总是争得面红耳赤。切开的原石中,有的“大满绿”能当场卖出20万元,有的“白肉”就直接丢了,很是刺激,王女士看得津津有味。  赚了千元  女子越陷越深  在那以后,一连几天,只要客服发来开播链接,王女士几乎都会点进直播间看看。见到有眼缘的料子,她也跟着“上车”,几次下来竟然真的小赚千元。有了真金白银的收益,王女士对直播间已经深信不疑,日渐沉迷“原始交易”。  没多久,直播间里有其他网友不再“拼车”,开始单独“包车”——看中的原石,就一个人出资买下。虽然投入更多、风险更大,但回报更加可观。  王女士也跃跃欲试。在主播巧舌如簧的诱惑下,买下一块“好料”,一下子投了几万元。  在镜头看不见的地方,主播换了一块预先准备好的“白肉”,最终在惋惜声中结束了这场交易——王女士“投资“失败了。  自那以后,王女士就登录不上直播平台了。经过家人的提醒,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浦东公安分局三林公安处调查发现,王女士观看的直播间是一个专门搭建的直播平台,入口非常隐蔽,基本由客服点对点私发链接,普通人接触不到。  “他们的诈骗行为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手段多样。除了在直播平台上进行诈骗,还通过社交媒体、论坛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诱导客户参与赌石。”警方介绍,诈骗团伙还利用虚假交易记录、伪造证书等手段,进一步迷惑客户走向更深的骗局。  经过前期调查,警方成功锁定该团伙的主要成员及藏身地点,随即赶赴外省成功抓获了包括李某、黄某、吴某为首的四个“赌石”诈骗团伙35人,并缴获了大量涉案物品。  目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套路多变  被害人难察觉  此前,包括浦东公安部门在内的多地警方,都已对此类直播间骗局进行过打击。  2023年7月,湖北武昌警方在云南瑞丽打掉一“翡翠原石”诈骗团伙。经查,该团伙通过开设直播间进行翡翠原石售卖,通过主播现场直播,同时安排水军配合炒作,用几十元一公斤的翡翠原石“公斤料”,通过贴皮、喷漆、打灯光等手段,冒充价值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上等翡翠原石,引诱受害人以远高于原石本身价格购买。  通过该团伙头目的交代,开设网络直播间引诱他人“赌石”的真相浮出水面。直播时,原石的“切涨”或“切垮”全由主播说了算,而主播一般先用一些小料跟受害人说“切涨”,受害人一旦投入大额资金再次购买,主播就会说“切垮”了,钱亏了。  在浦东警方今年破获的另一起案件中,诈骗团伙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参与赌石,直播平台还让客户多人平均分摊购买原石的钱款。表面看是降低赌石损失风险,实则平均分摊的人除被害人外都由水军扮演,实际上只有受害人出钱。  而竞拍原石的人越多,价格就越高,从几百元涨到几万。主播会根据经验判断该客户是否会继续参与,然后决定原石是否“切垮”失败,还是继续“养客户”,但无论如何,最终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骗钱。  作为骗局的重要道具,所谓的“原石”,许多都是涂了油漆的普通石英石,根本开不出翡翠;手电下泛出的“绿意”,源自颜料染色。  直播过程中,诈骗团伙会在事先将普通石头“开窗”——对石头进行部分切割,露出里面较好的玉石质地,然后将其余未“开窗”部分展示给客户。当客户被这些看似诱人的“新原石”吸引并决定参与赌石时,团伙成员便会在直播中假装再次“开窗”,将事先准备好的已“开窗”部分展示给客户,以此证明客户赌中的是价值连城的玉石。  “这些直播间的场景简陋,切割石料的工作台在镜头远处,便于他们轻易调换道具。”警方介绍,这显然已经不属于“原石交易”范畴,是完完全全的诈骗。  在一次次打击中,浦东公安民警发现,犯罪分子的套路也在不断“进化”,并逐渐游走在灰色地带。例如,直播间的“油漆石英石”,有一些被诈骗团伙换成了真原石——玉石商场借来的“演员”,不会切割,反复利用。又如,诈骗团伙会声称“玉石加工成饰品后,售价更高”,从批发市场收购一堆便宜的玉镯玉佩,伪造鉴定证书后,再寄给受害者,以此安抚他们“受伤的心”。再比如,有些“玉石商人”还会由境外人士假扮,借口“边境出事”了,顺势卷钱跑路,一去不复返。  越来越多的套路,也让不少被害人陷入迷雾。许多被害人并未觉察自己被骗,只是单纯以为“投资失败”或“运气不佳”。来自外省市的李先生前后投资了35万元,直到民警找上门时,他还拿出犯罪分子寄来的廉价玉饰,振振有词:“开出来的货,我都收到了!怎么是被骗呢?”  对于这些套路,浦东公安分局三林公安处侦查办案队副队长赵亮一语道破:“涨,是为了把你留住;跌,是为了把你‘杀’掉。”
    07/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在家做手工可月入过万?小心“手工活”陷阱!
      “时间自由,有手就会,工作带娃两不误,轻松当上万元户。”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手工活”兼职的民事案件。  2022年,原告陈女士偶然得知邻居李女士在做手工活兼职,在家编发卡、手机链即能获得报酬,于是想让邻居李女士带着她一起做。  据李女士介绍,手工费每单50元,但需支付每单380元的原材料押金,待做好成品后,经工厂验收合格退还押金并支付手工费。同时,李女士提醒陈女士,自己也是跟着别人做,有较大的风险,如果老板、工厂“跑路”,预付的原材料押金可能收不回来。陈女士考虑了一段时间后,最终还是选择从事手工兼职。  前期,陈女士通过李女士下了10单“手工活”,厂家将原材料邮寄给陈女士,陈女士完工后按照要求将成品寄回厂家,不久后便收到厂家退还的3800元押金及支付的500元手工费。陈女士尝到“甜头”后,陆续通过李女士向厂家支付原材料押金合计8400元,并完成了相应的手工活,但这次她等来的却是厂家“跑路”的消息。  陈女士认为案涉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且下单及回款也都是李女士经手,故将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手工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案涉原材料非被告李女士提供,成品非被告李女士接收检验,报酬亦非由被告李女士结算、支付,被告李女士并非该加工合同的相对人,原告陈女士据此向李女士主张权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陈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中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李女士配合陈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官提示,加工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和提出具体要求,由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与技能完成成品,交付给定作人并接受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本案中,陈女士毫无疑问是“承揽人”,其手工活系经李女士介绍,由李女士帮其下单、经手回款等事宜,直指李女士是“定作人”,但根据其陈述的加工模式来看,陈女士从事加工的原材料由厂家提供,加工完成后由其本人寄回厂家,李女士与陈女士与厂家的加工合同中仅起到介绍、指导加工,转交原材料押金及报酬的作用,并无证据证实其与陈女士之间存在加工合同关系,且陈女士在从事手工兼职前也明确知晓存在风险。近年来,手工活兼职因门槛低且时间自由,备受宝妈们的喜爱。诈骗分子利用这点,通过社交软件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以“在家创业、轻松赚钱、简单易学、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宝妈”、家庭主妇支付高额的原材料押金,起初,厂家为赢得其信任,会如约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加工费,随着越陷越深,厂家会以成品量大、检验不过来为由拖延回款或成品不合格为由不予退还,直至了无音信。法官提醒,大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谨记“要求垫资的兼职多是骗局”。
    07/1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小心成为电诈“工具人”!警方呼吁公众提高警惕!
      万元现金做成“鲜花”装成礼盒,送给母亲做生日礼物;结婚纪念日,定制内藏数万元现金的蛋糕送给妻子……这些“大孝子”“好丈夫”送的礼物,怎么就让商家掉进圈套了呢?“这是新型电诈洗钱方式。电诈分子对商家提出定制礼盒等大额消费需求,以付款为由得到商家银行卡号,随后将卡号转发给电诈受害人。”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货款”就是电诈案件的赃款,电诈分子借此快速洗钱。  以为接到大单,实际上成了洗钱“工具人”,这些商家被动卷入了电信诈骗的泥潭。  2024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主题为“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面对花样百出、防不胜防的诱骗手法,公安机关呼吁公众提高警惕,莫要沦为电诈“帮凶”——  什么是电诈“工具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形势严峻复杂。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需要将赃款分散转入多个层级的他人银行卡中,隐蔽赃款来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境外电诈分子通常远程操控境内的手机、插卡设备拨打诈骗电话,冒充境内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电诈分子还使用他人互联网账号,或冒用身份向亲友骗钱,或用来发布违规广告、推广引流信息,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会被用来洗钱……  为完成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电诈分子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成为电诈“工具人”。2023年,全国立帮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21.2万起,同比上升20.4%。  电诈手法多种多样,电诈“工具人”也种类繁多。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讯技术支持类等‘工具人’。”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将面临“牢狱之灾”。  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都藏匿于境外,有了GOIP设备就可以帮助犯罪分子在境外远程控制国内的手机、插卡设备拨打诈骗电话。目前已经出现简易GOIP设备,“两个手机一条音频线”就可以制造这样一台设备,成功实现语音中转,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诈骗分子称“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都住大酒店”,高薪利诱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参与犯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电诈分子诱骗群众成为“工具人”的手法有哪些?怎样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本文将为大家揭示电诈分子套路“工具人”的典型手法。  高薪“兼职”、飞来“横财”?实际是电诈洗钱!  “工资日结!薪资300元一天!美妆商场采购兼职招聘!”日前,浙江宁波的大学生小美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  小美联系广告发布者应聘,对方告诉她:采购款会事先打到她的账户,她去银行取现后按要求到商场采购,全程有工作人员带教,她只需要配合。  然而,小美将打到自己银行卡的15万元取现并交给“工作人员”后,对方以“今日缺货”为由让她回去等通知,随后就音信全无。  小美领到了1500元的报酬,但也等来了警察。她这才知道,取出的15万元都是电诈分子骗来的钱款,自己也成为了电诈犯罪洗钱流程中的一环。  据了解,电诈分子以日结可观的“兼职”报酬为幌子吸引大学生,实则诱骗大学生提供银行卡进行洗钱。此类“兼职”看起来内容简单、轻松赚钱,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学生,囊中羞涩又涉世未深,成为犯罪团伙瞄上的目标群体。  围绕洗钱,电诈分子会编造出多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引人上钩:为了避税,需要兼职者持银行卡在工作人员配合下面对面刷脸转账;销售有业绩压力,希望代为转账冲冲业绩;因财务问题,想找人帮忙转账刷银行流水……  但无论是何种理由,都是要求兼职人员用自己的银行卡将他人钱款转入转出。因此,普通群众看到“高薪兼职、大额取现”,一定要提高警惕,这极有可能是引诱你帮助洗钱。“工具人”的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等被用于洗钱、取现,将可能会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或行政处罚。  “您好,本基金由国务院扶贫办进行发放,全程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今年2月,60多岁的刘某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刘某根据短信链接加了对方好友,对方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刘某符合条件被确定为帮扶对象。之后,对方称要将刘某包装成“入不敷出”的样子,需要大量的银行流水以及最终清零的账户作为申请项。  刘某在对方指令下先后将收到的多笔汇款向指定账户汇出。很快,他的银行卡显示被冻结。民警找上门时,他如梦方醒,追悔莫及。  除了“帮扶款”外,贷款也会成为“诱饵”——  “马上放款,无需抵押,无需征信……”警惕!此类“条件宽松、放款神速”的“神仙”贷款基本都是骗局。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诈分子会假意操作贷款流程,随后称贷款者“银行流水太低”,需将银行卡等交给他进行“银行流水包装”。显然,贷款者的银行卡实际被用于电诈洗钱。  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银行(卡)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等,相关部门会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并在5年内暂停其部分金融业务资格;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买卖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将注销名下所有手机卡,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  “吸粉引流”“扫码送礼”?实际是电诈“前端服务”。  “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  被害人被各类“引流”方式诱导加入指定微信群、QQ群或其他群组,而后被诈骗。  其中,拉人进群环节费时费力,且不利于“隐蔽幕后”,所以许多电诈分子招募他人成为“引流”工具人。  “线下引流”多以“扫码送礼”“支持创业”等方式出现,电诈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要求兼职人员以赠送礼品等为由吸引群众扫码进群或是拉人建群。  一个案例中,云南省陆良县的丁某、吴某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兼职广告,便按照要求到夜市做“地摊引流”,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小礼品并将其拉进各种群里。丁某、吴某的行为被举报,民警很快将两人带回调查。  “线上引流”的表现形式多为冒充客服给人打电话并拉人进入指定聊天群。  南宁公安曾打掉一个冒充“客服”引流的窝点,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1人。其中,“公司”负责人李某从网上接来“引流”订单,招募员工给他人打电话,自称是某平台客服,以刷单返现或者投资股票为名,使用特定话术拉人进入特定聊天群。后续,电诈分子对入群人员实施刷单返利和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我刚工作没多久,什么都不懂,根本没想到自己涉嫌违法。”抓捕现场,一名引流窝点的工作人员向民警交代。  在各类案例中,有的人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引流”工作“不太正常”,但是抵不住金钱的诱惑依旧从事。  无论哪种情况,究其本质都是帮助电诈分子引流,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帮信罪或诈骗罪。  这些“工具人”不涉嫌违法犯罪,但教训依然惨痛。  前文中被蒙骗成为洗钱“工具人”的鲜花店、蛋糕店等商家,经公安机关调查,不涉嫌违法犯罪。但由于卷入到电信网络诈骗中,有些商家不仅没有赚到钱还不得不遭受一定损失。  此类电诈“工具人”虽然未涉嫌违法犯罪,但却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帮助,这令他们追悔莫及、悔不当初。因此,对任何形式的电诈“工具人”招揽手段,都要保持高度警惕。  除鲜花礼盒、蛋糕外,烟酒、黄金、手机等大额且容易变现的商品,都会成为电诈分子蒙骗“工具人”进行洗钱的载体。  电诈分子还会编织优惠充“话费”“电费”“燃气费”的陷阱。此类陷阱的特点为慢充值、慢缴费。  电诈分子通过各类渠道发布“话费充值”“油卡充值”“电费充值”等优惠充值服务,由于折扣力度大,吸引了用户购买。购买后,电诈分子通常会承诺“一周内到账”,这一段缓冲时间被用于电诈犯罪。  电诈分子收到用户的资金后,通过诱使受害人向购买充值服务的用户手机账户进行充值,完成了诈骗赃款的“洗白”。  此类贪小便宜购买“充值服务”的“工具人”,虽没有“牢狱之灾”,但却可能面临手机号在调查期间被封禁的后果,给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麻烦。  因此,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
    07/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租房有“陷阱”,如何“避坑”并维权?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大学毕业生为了梦想选择在异乡打拼,不得不开启租房模式。租房时,怎样避免租到有害物质超标的“串串房”?如果不慎租到了隔断房,该怎样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梳理了该院审理的一些涉及租房“踩坑”的案件,提醒广大学子在租房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决心来济南以前,我联系了许多有经验的同学,向他们询问‘生活攻略’,话题中总绕不开租房这件事儿。”来济南求职的小芳表示。独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初到一个城市,渴望租到一套离单位近且价格又合适的房子,生活方便的同时也会有家的归属感。但当租房时遇到问题,租客能否任性解约、退租?  “串串”本是重庆话,有掮客、经纪人的含义,“串串房”指的是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修房高价租售,最大限度地赚取差价。因这类房屋经常存在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现象,又被称为“白血病套房”。  小芳大学毕业后从家乡重庆来到山东济南求职,在朋友的陪同下找了几处房屋,最终挑选了一套离单位近且价格合适,看上去比较舒适由某房屋租赁公司出租的房屋。“独在异乡当租客,今后万事靠自己。”小芳打定主意要在济南工作、生活,并与房屋租赁公司约定租期为一年。  随后,小芳拿出大学期间兼职挣下的钱,依约支付了押金、租金,并入住房屋。因租房时了解到房间装潢比较新,也正因此,这套房才得到小芳更多的青睐。小芳每天都想着如何把自己的这个小家布置得更温馨。可是入住没多久,小芳发现房屋内有刺鼻味道,居住几天后,出现头晕、恶心、心慌、呼吸不畅的情况,在朋友的提醒下,小芳怀疑屋内可能甲醛超标。  随后小芳购买甲醛自检试剂盒,并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对比标准后发现房屋内的确存在甲醛超标现象。得知结果的小芳当天就要求与房屋租赁公司解除合同,退还押金、租金并支付甲醛检测费用,但因双方协商未果,小芳将对方起诉至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本案被告房屋租赁公司表示,小芳在进行甲醛检测时,公司工作人员并未在场,所以对该甲醛检测报告不认可,对甲醛检测费用也不认可。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小芳退租构成违约。  本案承办法官认为,小芳租赁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屋租赁公司交付使用的涉案房屋存在甲醛超标情况,不符合正常居住条件,因此该公司构成违约。因小芳已搬离,房屋租赁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于小芳搬离当日解除。小芳在合同存续期间获得了部分居住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小芳押金、未入住期间的剩余租金及各项费用。  法官提醒,大学生在租房时要擦亮眼睛,遇到装修家具崭新,价格却低于正常标准的房屋时,要提高警惕,可以使用空气质量检测仪、试剂盒等工具,在租房前进行测试;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对房屋空气质量等事项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如果不小心租到了有害物质超标的房屋,则出租人因未交付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鉴定,以便维权。
    07/0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这些“升学录取”诈骗套路
      近日,福建高考成绩和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正式公布。在考生和家长们为升学忙碌的时候,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抓住这一时机,实施诈骗。福州公安发布常见的“升学录取”诈骗套路,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更改高考成绩?  不法分子谎称能通过“黑客”进入高招办系统,修改高考成绩,以此向考生和家长索要高价“服务费”。警方提醒:“黑客”修改分数在技术上行不通。高考网上阅卷采用内网阅卷,并非在互联网上进行,且成绩发布前都有原始数据存档和数据异地备份。  考生作弊?  不法分子冒充教育部门或考试院的工作人员,声称考生在高考中存在作弊行为,以“证据确凿”“情况紧急”等字眼来制造紧张氛围,迫使受害者尽快转账,或提供个人信息。警方提醒:高考作弊违规行为不会以短信、电话、链接等方式通知。以帮助删除作弊视频的名义,要求考生缴纳费用或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提前批次录取?  不法分子冒充某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给考生及家长打电话,声称该校为提前批招生高校,如果考生想被录取需提前缴纳学费,否则将被退档,无法录取。警方提醒:高考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影响,考生及家长对于收到的任何以招生为由的电话或短信,务必要通过官网查询录取信息,避免病急乱投医。  高校补录?  不法分子伪造各种身份,向考生及家长谎称某高校名额未招满,可花钱“打点”获得补录名额,或谎称有特殊关系,可购买“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警方提醒: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招生指标”,一定是诈骗。  军校招生?  不法分子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行骗。警方提醒:军校招生无内部指标,不会计划外扩招,更不会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国防生招生,不存在“内部招生指标”,也没有提前“预录”一说。  交生活费学杂费?  不法分子向考生寄送伪造的高校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类似骗局还有制造虚假的钓鱼网站,目的就是骗取学生的生活费、学杂费。警方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登录学校和教育部门网站时,一定要有鉴别真伪的意识。要通过官网认证的链接,或学校、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网址进入,转账汇款时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账号真伪。  助领“助学金”?  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上大学会申请“助学金”,不法分子则冒充高校或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以帮助考生申领“助学金”为由,要求家长缴纳报名费。警方提醒:考生和家长遇到相关情况,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高校、教育等部门核实信息真伪,切勿盲目轻信。
    06/27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