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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看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趋势
    自2017年起,为交流城市信用建设优秀经验,探讨城市信用建设有效路径,每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新华社和城市政府合作主办“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以下简称“高峰论坛”)。高峰论坛作为推进城市信用建设的全国性高端论坛,政府、专家和学者在此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碰撞,论坛形成的观点、共识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风向标。一、历届高峰论坛的内容解析及特点总结(一)从论坛主题及议题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点变化一是从主题来看,2017-2019年论坛分别聚焦“城市”“生活”“未来”三个不同主题,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的转变。2017年,论坛交流主题聚焦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宏观理论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处于“搭框架、打基础”的阶段。2018年,论坛交流主题聚焦在信用生活,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向着“惠民便企”的应用方向发展。2019年,论坛交流主题首次聚焦信用科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依托科技力量,为自身发展注入新能量。二是从议题来看,2017-2019年的议题主要呈现出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的变化,反映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下沉、落细落小的趋势。如在法制建设方面,2017年的议题是“社会信用法治建设”,2018年是“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建设”,议题由面向点聚焦。在信用应用方面,2017年的议题聚焦在“城市信用治理与服务创新”大的主题框架,2018年重点关注“信用产品创新与应用”,2019年则进一步细化到了“信用+园区”建设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二)从论坛内容变化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心变化1、信用基础建设开始注重质量和创新。信用基础建设始终是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信用基础建设包括系统建设、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等方面。从2017-2019年论坛的话题总量结构来看,信用基础建设话题内容总量占比较大,话题量占总量超过70%,其中,运行机制的探讨占30%,支撑体系探讨占比占20%、系统建设探讨占20%。2、信用应用和信用宣传教育开始起步。过去几年信用应用和信用宣传教育话题量较少。从2017-2019年论坛话题内容来看,信用应用和信用宣传教育话题总量仅占20%,其中,信用应用话题量占比12%,信用宣传教育仅占8%。但信用应用和信用宣传教育话题总量逐渐上升,信用应用话题量占比从8%增长到15%,信用宣传教育话题量从8%上升到16.6%。3、共享、协同、惠民成为关键词。随着信用应用的不断深入,数据共享、协同协作、惠民便企成为信用应用趋势。对2017-2019年论坛话题内容的词频进行分析,发现近80%的信用应用案例都注重信用信息共享;近50%的信用应用案例中是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城市协同合作,多政府部门合作,多市场主体合作以及政府和市场深度合作。二、从历届高峰论坛看我国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趋势结合历届高峰论坛的内容和特点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由全面推进阶段进入精耕细作阶段。在运行机制、系统建设、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日臻完善,下一阶段要加快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依托5G、区块链等科技加快信用应用创新,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1、信用监管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注点。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完成“搭框架、建平台、归数据”等基础工作,为构建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国家层面的一系列要求变化也形成了新的助力。截至2019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签署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建立健全分领域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2、科技变革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新动力。5G网络的通讯技术发展变革,为信用大数据应用传输提供强大支持。5G技术的高频段直接传输,无需基站转发,极大提高数据传输效率,为大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提供有效支撑。区块链实现“跨时间”共识机制,有效解决信用危机。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让信用信息自动记录、不可篡改,有效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尤其能够有效控制交易和金融方面的信用风险。3、应用创新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创新是信用应用的重要推动力,从趋势看信用应用创新也呈现出了新特点。一是信用场景创新聚焦群众获得感。信易贷、家政服务行业、垃圾分类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应用场景创新发展,有效提升群众对信用的感知度和满意度。二是信用应用环节创新聚焦一站式服务。在2019年的高峰论坛上,多个城市都搭建了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互联网+政务监管、政务大厅监管、公共资源等一系列的政务服务的平台和系统无缝连接。三是信用应用机制创新聚焦协同合作。在2019年的高峰论坛上,举行了“沿黄河六城市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启动仪式,推进区域信用制度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实现跨区域联合奖惩。
    01/20 信用研究
  • 【新华财经年报】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及2020年展望
    2019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信用建设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关键性突破,信用支撑营商环境优化实现飞跃,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信用支撑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信用建设组织力量逐步壮大,社会信用立法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将持续发力。信用建设新的国家级规划有望出台,社会信用立法有望加快推进,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望取得更大成效,信用支撑政府监管更加精准高效,信用支撑各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信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更上一个台阶。1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一)信用建设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2019年,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出台,国家层面信用建设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2019年,多层次信用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赋码主体超过1亿,存量代码转换率达到100%。信用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作用,目前已联通44个部委、所有省区市和70家市场机构,并与国家法人库、人口库等建立了信息核查与叠加机制。截至2019年7月底,平台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370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约1.97亿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约1.56亿条,行政处罚信息4063万条。截至2019年6月底,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9.99亿自然人、2757.5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截至2019年10月底,百行征信个人征信系统已收录自然人信息主体数突破1亿人,信贷账户数超过1.2亿个,并成功向市场推出个人信用报告、特别关注名单和信息核实核验三款产品。截至2019年5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1.15亿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涉企信息并向社会开放公示。(二)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关键性突破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务必着力解决好这一难题。充分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价值,大力推动企业信用资产变现,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妙招良方。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就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从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信易贷”违约风险处置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贷”支持政策以及加强“信易贷”管理考核激励等六个方面做出部署。为落地“信易贷”相关政策,2019年9月底,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正式启动。据介绍,作为全国性的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具有三方面突出特点。一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重要枢纽,在企业合法授权和数据安全保障下,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企业自主填报信息和金融信贷信息的互通共享,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二是综合运用“信用、科技、金融”手段,汇聚各类信用服务和“信易贷”创新产品,实现多场景支持、全流程覆盖的一站式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三是创新“政、银、企、信”多方合作,共建风险分担和风险缓释机制,面向全国、对接地方,形成“开放、兼容、共享、共赢”的融资综合信用服务体系。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已有104个城市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开发“信易贷”产品,累计发放包括“银税互动”在内的信易贷资金超过1.5万亿元。(三)信用支撑营商环境优化实现飞跃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愿意公开签署信用承诺书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企业还可享受“容缺受理”等便利,极大简化了办事程序,平均缩短审批时间50%-90%,为企业开办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和充分便利,为更大力度的“放管服”改革创造了条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地归集的信用承诺记录已经超过了600万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广大企业从中持续受益,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国际社会也给予充分肯定。根据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继2018年从此前78位跃至46位,2019年再度升至第31位,跻身全球前40,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意见强调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相应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不仅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而且让失信主体付代价、增压力,最重要的是,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增便利,这是一举多得、多方共赢的重要监管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支撑分级分类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会同相关大数据机构对全国3300万家市场主体开展了第一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于2019年9月初推送至全国各省区市,并就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出部署。(五)信用支撑社会治理创新向纵深推进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从社会信用体系及其特征来看,它具备了作为社会治理工具的符合度和诸多优势。历经二十载,社会信用体系的设计和运行已经相当成熟,在社会领域的实践经验也有了相当多的积累。社会信用体系拥有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能适应数字化精确治理的要求。实践表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创新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广泛推进。2019年以来,信用管理与家政、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深入结合,很好地实现了社会治理目标。2019年8月8日,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推广应用和逐步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三项工作任务。2019年8月13日,人社部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六)信用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2019年,信用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公布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青岛市、武汉市、鞍山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嘉定区、无锡市、合肥市、淮北市、芜湖市、安庆市、福州市、莆田市、郑州市、宜昌市、咸宁市、泸州市等16个城市(区)“榜上有名”。9月19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会议要求,2020年是“信用交通省”建设工作阶段性收官之年,也是成规模、出成果、显价值的关键之年。要部省合力着力夯实政策制度基础、平台网站基础,着力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教育机制、事中信用评价监管机制、事后信用奖惩应用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程、信用融合服务工程、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工程、行业诚信文化宣传工程,持续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新作为、新成效,打造出响当当的“信用交通省”品牌。(七)信用建设组织力量逐步壮大2019年,包括部委信用建设司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在内的信用建设组织力量逐步壮大。部委信用建设司局再“扩容”。继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信用监管司、科技部设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之后,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设立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逐步壮大。2019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文称,为加快推进相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拓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增强工作合力,增加能源局、铁路局、档案局、中国残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因机构改革部门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再保留外国专家局。至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数量更新为46家。信用服务机构队伍逐步壮大。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的134家企业征信机构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完成备案。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认定26家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基础上,2019年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和《关于发布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分别有13家和62家机构入选。(八)社会信用立法取得积极进展信用入法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近30部法律和30多部行政法规中明确了信用建设的相关条款。地方立法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区市出台或者正在研究出台地方信用法规,陕西、湖北、上海、河北、浙江5个省市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地方性信用法规;山东、甘肃、河南、贵州、广东等地已就社会信用立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或者提交地方人大审议。全国信用立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根据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2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展望《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对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信用建设新的国家级规划有望出台2014年,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印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2020年是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收官之年。从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很好地完成了规划纲要确立的目标,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实现完美收官。进入2020年,信用建设新的国家级规划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有望在年内出台。从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阶段来看,信用建设新的国家级规划有望突出“应用导向、立法先行”。在应用导向方面,有望突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石作用,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管以及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做出明确部署;在立法先行方面,有望在总结提炼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信用立法的工作部署。(二)信用建设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制基础将更加扎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红黑名单认定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事关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内容将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尽管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三类项目,即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在这样的背景下,2020年社会信用立法有望加快推进。整体上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部法律环境已经基本成熟。首先,现有法律体系为社会成员履约、守法提供了法律遵循,到2018年底,我国除宪法外,国家有效法律263件,行政法规755件,此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等。这些法律制度,尤其是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制度,对于诚信价值观的塑造具有重要作用。其次,社会信用立法体系正在形成。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立法确立了相关领域信用建设的法律准绳,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立法也确立了信用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上海、湖北、浙江、河北、陕西等地方制定的地方性立法,为社会信用上位法的制定提供了经验,反哺了上位法的制定。第三,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包括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共享,联合惩戒机制,信息技术支撑等社会信用实践更加丰富,信用立法的社会基础更加扎实。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在立法模式上,应采取整体立法模式,即社会信用法应当既包括民商事主体的信用问题,也包括公权力主体的信用问题。这个立法模式突出强调公权力主体也要诚实守信,把公权力主体作为信用约束的重要对象。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很多关于信用立法的建议。预计除了信用综合性立法将加速以外,还有有一些个人信息保护、信用破产等方面单项立法也有望加快推进。(三)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望取得更大成效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以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随着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征信信息和公共信息的深度融合,判断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至关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保监会大力推广的“信易贷”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可以说,“信易贷”是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价值、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支撑、帮助守信主体便利获得信贷支持的具体手段,是创新信用应用和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合力、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举措。2020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扎实深入推进,横向联通各部委、纵向贯通各省区市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会加大各类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力度,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和市场化信用评价机制将有助于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可以预见,随着公共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共享的稳步推进,银行尽调成本将进一步降低,银行为信用状况好的小微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比重将进一步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望取得更大成效。(四)信用支撑政府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金钥匙”。加强信用监管就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工作措施,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它的基本理念是对高信用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对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增大检查频次力度,真正做到对诚实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2020年我国将务实推进信用监管各项工作,做好十个“落地”:一是让信用承诺落地,推动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承诺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全覆盖。二是让诚信教育落地,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突出个人诚信教育、法定代表人诚信教育和重点岗位从业者诚信教育。三是让自愿注册落地,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渠道自愿注册信用信息。四是让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落地,广泛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让信用报告应用落地,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率先应用信用报告。六是让市场禁入措施落地,用好行业禁入机制,及时发现、记录行业内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将严重失信者坚决清理出市场。七是让信用修复落地,严格按流程、按规定开展修复,确保修复工作公开、透明。八是让联合惩戒落地,增加报送联合惩戒案例,降低黑名单企业数量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例。九是让信用自净建设落地,坚决治理不良信用服务机构,对违法违规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不具备相应资质却以信用名义开展信用服务的机构严厉查处、坚决清理。十是让法治建设措施落地,加快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2020年,随着“十个落地”的扎实推进,信用将支撑政府监管更加精准高效。(五)信用支撑各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信用可以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五十三条提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第二十六条提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第十九条提出,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可以预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支撑各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六)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更上台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转化对社会治理提出新要求。这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党政部门、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及公众都要积极参与;治理方式多样化,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方式;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化,更多地引入包括信用在内的新型治理手段。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信用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信用应该像水一样,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渗入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实现有效监管、按需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目标,形成信用治理和全面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的局面。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信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将更上一个台阶。(新华社经济分析师胡俊超)
    01/20 信用研究
  • 规范政府机关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
      12月2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我省诚信建设工作目标: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进一步规范,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诚信政府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政府在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决定》指出,要通过建立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政府机关今后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是我省加强建设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决定》指出,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合同约定,不准新增拖欠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款。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要依法公开透明,不准在项目资金支付环节过程中违约。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  政府债务要规模适度、风险可控,不准违法违规过度举债。政府举债应当依法依规、程序透明,要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政府作出的承诺必须坚决兑现,不准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承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条件,或者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履行承诺条件和合同约定;  数据统计要科学有效、真实准确,不准虚报、瞒报经济数据。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决定》还就健全诚信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建立政府信用的管理体系等作出规定,提出加快出台配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以及信用奖惩机制等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为诚信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将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01/07 信用研究
  • 任贤良:网聚诚信力量,共创信用中国
      2019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今天上午在陕西西安开幕,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出席大会并致辞。  大会以“网聚诚信力量共创信用中国”为主题,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空间环境,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出席大会并致辞。  以下为致辞原文: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共同参加2019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主办单位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向前来出席大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对本次大会给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的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以及各承办协办方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最新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专门强调,要持续加强推进诚信建设,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诚信理念、诚信文化。这些部署和要求,为推进包括网络诚信在内各领域的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诚信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网络空间更需要诚信的滋养,据阿里巴巴集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天猫双11成交额高达2684亿元,比去年同比增长26%,如果没有国家对网络诚信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没有消费者对平台和商家逐渐建立起来的信用,很难想象我们能创造这样的互联网经济奇迹。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伴随着互联网全面深入的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网络空间的治理仍然任重道远。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地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共计4.8万亿件。2017年案件量同比上升32.58%,2018年同比升幅为57.6%。特别是在大宗案件中,运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约占13.16%,占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7年仅占7.67%,2018年占到了17.61%。其中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年龄20至40周岁的占到76.96%,主要利用的犯罪工具为微信、QQ、支付宝等,占比分别为42.21%、35.23%和15.28%。  此外,数字经济的基础是数据,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基础数据不准确、不真实,再高级的云计算、5G、6G都没有用,出来的结果也会被扭曲。因此数字经济绝不仅仅是追求数据的海量换代和单纯的高速度,还必须特别强调原始数据的真实、准确。从一开始就要把原始数据的基础打得更扎实、更牢靠。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网络诚信活动,毫不松懈地打击网络诈骗和数据造假。包括这些年在一些电商平台刷单、杀熟、虚假广告、信息泄露,业界收集等不诚实守信的行为。从去年开始将每年主办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就是要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国家网信办的要求,牵住网络诚信这一牛鼻子,推动网络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网络空间,让诚信真正成为互联网上的通行证。  陕西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西安是文明世界的历史古都,几千年人我们的先人从这里出发,诚通四海,信达天下,开辟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传承千年的诚信文化与互联网结合,一定会汇集成网上网下更多的诚信力量,推动在网络空间同样实现信达天下的美好愿景。我们要像西安人那样高举诚信的火炬,积极探索,勇敢前行,我们要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的治网之道,动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网民一道努力,形成综合治网的铜墙铁壁,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风清气正的朗朗乾坤。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网信办主管的全国性、联合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为社会各界携手共建落实本次大会网聚诚信力量、共创信用中国的主题,努力创造网络诚信更加美好的未来。借此机会,我有几点想法,与各位嘉宾共同交流探讨:  第一,加强立法,完善制度,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网络诚信离不开制度保障,要深入贯彻实施现有的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互联网运行监管,要紧紧扭住现实,着力推动网络诚信领域相关立法和制定出台部门规章,进一步执法治网的繁荣,不断加大执法的力度,开展针对网络失信违规行为的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第二,强化自律,压实责任,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生态环境。互联网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同时也是平台的管理者,一方面要严格自律,积极配合主管单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始终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另外一方面要承担起对商户、用户以及网民的引导管理职责,对失信行为零容忍,对出现诚信问题的商户一票否决。政府和网络社会组织要从监管行业自律等角度多措并举,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守法诚信的网络生态环境。  第三,宣传引导,固本培元,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提高互联网各方面主体的诚信意识,各级各类媒体要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等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互联网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培养,将诚实守信的理念贯穿经营的全过程,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久久为攻,打造好中国网络诚信大会这一品牌。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今年是第二届,作为主办单位将不断创新会议的内容和形式,发布好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十大新闻,承载更多有质量、有影响的演讲和发布等活动,真正把大会办成权威发布、经验分享、凝心聚力的平台,带动更多互联网企业和网民进一步树立诚信理念,共同推动网络诚信建设的步伐。
    01/02 信用研究
  • 2020年十大社会信用展望
    岁末年初,新华信用联手源点信用推出2020年十大社会信用展望。展望一:信用建设新的国家级规划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2014年,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印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2020年是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收官之年。从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很好地完成了规划纲要确立的目标,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实现完美收官。进入2020年,信用建设新的国家级规划需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展望二:社会信用立法有望加快推进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红黑名单认定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事关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内容必须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尽管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由于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三类项目,即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在这样的背景下,2020年社会信用立法有望加快推进。展望三: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望取得更大成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随着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征信信息和公共信息的深度融合,对于判断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至关重要,国家发改委、中国银保监会大力推广的“信易贷”正是在这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随着“信易贷”的深入推进,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望取得更大成效。展望四:信用支撑政府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金钥匙”。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此前统一部署,务实推进信用监管各项工作,抓紧做好信用承诺、诚信教育、自愿注册、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报告应用、市场禁入措施、信用修复、联合惩戒、信用自净建设以及法治建设措施等十个方面“落地”。2020年,随着“十个落地”的扎实推进,信用将支撑政府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展望五:信用支撑各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信用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十九条分别围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推行信用贷款以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可以预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支撑各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展望六: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更上台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信用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信用应该像水一样,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渗入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实现有效监管、按需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目标,形成信用治理和全面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的局面。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会发挥重要作用,信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将更上台阶。展望七: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2019年,区域信用合作取得重大进展。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系列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逐步推广更多领域实施跨区域联合奖惩措施;京津冀从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社会信用标准化研究、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建设、雄安新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京津冀信用科技实验室”等方面全面开展区域协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珠三角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南京、杭州、武汉、苏州、郑州五地联合推出个人守信联合激励城市合作机制,四川泸州、自贡、内江、宜宾四市成立川南信用联盟;杭州都市圈六城市签署信用建设合作机制框架协议;榆林、兰州、银川、呼和浩特、平凉和延安市共同倡议的“沿黄区域信用合作机制”。进入2020年,区域信用合作的基础更加扎实,内生动力更足,预计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展望八: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2019年12月22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第二部分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明确提出,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规范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随着该政策的不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将进一步规范。展望九: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将加大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因个人信息不当收集、滥用、泄露,导致公民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通过立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保护公民隐私和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网络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中国2020年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据悉,《个人信息保护法》在2019年3月已经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与之相关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已经颁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已经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进入2020年,预计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将加大。展望十:信用基础理论研究将逐步深化过去几年,社会信用体系在顶层设计、信息归集、联合奖惩以及信用应用等实践方面进行了扎实深入的探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列。2019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主办的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论坛时表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要围绕“五个着力”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即着力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着力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着力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着力加强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着力深化信用理论基础研究。2020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实践对理论的需求更加迫切,预计信用基础理论研究将逐步深化。
    01/02 信用研究
  • 2019年十大社会信用进展
    岁末年初,新华信用联合源点信用对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展望,形成2019社会信用十大展望。展望一: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随着中央关于强化信用监管工作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以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陆续到位,预计2019年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应用越来越广泛、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更加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明确提出,健全行业信用监管制度。2019年,预计行业监管部门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同参与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记录,开展行业信息公示、风险提示、预警监测、信用管理培训等工作,从行业维度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展望二: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推进2018年下半年,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各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进入2019年,预计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将继续深入推进,通过加强失信专项治理,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展望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公开“总窗口”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2019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将会更加丰富,这将倒逼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展望四: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深度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等多个文件均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部署,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6家首批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机构名单的公布,预计2019年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将会深度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展望五:“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将会继续深入推进2018年启动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次集中的全景式宣传,全方位展示了信用建设最新成果,生动展现了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的实现方式,增强了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预计2019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将会继续深入推进,并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更多的典型将会不断涌现出来。展望六:区域信用合作迈上新台阶伴随着《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推进实施,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渐入佳境。2019年,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预计会借鉴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模式,推进京津冀、珠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同时,随着城市信用建设的不断推进,跨城市信用合作有望实现实质性突破。展望七:信用立法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2018年,信用入法在公务员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领域已经取得关键性突破,此前陕西、湖北、上海、河北和浙江等地在社会信用立法方面也展开了前期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社会信用立法目前属于第三类,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2019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快速推进,社会信用法的研究和论证将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将会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相关研究工作。展望八:守信激励创新行动助力个人诚信建设提速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的守信激励创新行动,正在各地焕发出勃勃生机,教育、医疗、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领域信用惠民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信用惠民的基础是个人诚信体系的支撑。当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从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做出了明确部署,包括苏州、福州、厦门、威海、宿迁、沈阳等在内的多个城市推出了市民个人信用积分,并基于个人信用积分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2019年,预计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和行业加快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以个人信用积分为载体,不断推进信用惠民政策的落地,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望九:信用应用创新在各领域、各地区广泛推进为挖掘大数据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深化大数据与信用体系的融合发展,推动信用应用场景创新,苏州市近期举办首届太湖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共吸引全国各地247支队伍,提交作品1000多次,这是信用应用创新活力的一个缩影。2019年,国家发改委将通过组织信用APP观摩活动,充分展示地方各级政府、各类市场主体在不同信用应用场景的建设成效和创新经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预计信用应用创新在各领域、各地区广泛推进。展望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入开展2018年四季度以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天然气、煤炭、旅行社和道路客运领域部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的重要手段,是对相关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对市场信用评价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授信主体更加全面地掌握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2019年,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预计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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