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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解读之二丨抓住关键点 进一步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关键点,从5个方面系统提出16项务实举措,以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加速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扩大重点群体就业和增收,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关键点之一: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  全国开设有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学校23所、高职学校107所、中职学校已超过45所,但从市场需求看,家政服务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明显不足,迫切需要构建我国自主的多层次、多规格、多阶段的院校人才培养体系。《意见》鼓励校企深度合作共同设计专业课程体系,确保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的需求紧密结合;探索与订单式、社区联合培养、学徒制等新型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更加开放、灵活的“完全学分制”制度,创新教、学、训、赛、证一体化教学模式;建设多元化、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强调要引进行业专家、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参与教学和指导,提供最新的行业动态和实践经验,将企业的实际操作经验引入课堂,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家政服务类专业属于多学科交叉的新兴学科。《意见》鼓励建设多学科交叉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地方学校开设符合区域发展特色的家政类专业。同时,要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类学历继续教育,探索学历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相互融通与学习成果互认,进行体系化、规模化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大、中、小学校开设家政劳动教育通识课程。培育从通用能力到基础技能再到高级管理的能力,形成完整的人才梯队。  关键点之二:构建行业急需的从业人员培训发展体系  据统计,我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已超过3000万人,预计到2027年中国家政服务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3万亿元。然而家政服务业在发展模式、工作方式和劳动关系上具有行业特殊性,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程度不高,高质量从业人员有效供给不足,急需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的培训来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充分利用学分银行等机制促进大规模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能力与学历双提升,有效支撑家政提质扩容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家政服务的紧迫性需求。  《意见》强调,家政企业要建立全链条、全员培训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化、终身化技能培训,进一步畅通横向流动和纵向晋升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推动龙头企业建立内部培训体系,加强技能培训领域的产教融合,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培训服务。《意见》强调健全技能提升工作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家政服务业职业分类体系,推进职业标准制(修)订,强化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和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采用“以赛促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并通过“家政信用查”建立培训信息公开机制。  《意见》鼓励加强家政培训品牌建设。实施“巾帼家政”“工会家政”“国开家政”等品牌培训等行动,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不少于60万人次、家政培训师资不少于3万人次、家政职业经理人不少于1万人次,促进家政培训产教融合和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双向融通。支持和鼓励各地服务区域发展,“一地一品”,打造家政培训精品工程。  关键点之三:搭建体现家政行业特点的产教融合载体  自“家政36条”印发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认定家政领域产教融合领跑企业175家,成立区域性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职教集团1个。一方面,家政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正成为推动消费升级转型、解决贫困地区人口就业、破解老龄化社会痛点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家政服务业也面临供需结构失衡、规模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缺乏等问题。《意见》针对家政服务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特点,围绕产教融合天然的跨界性,从政策层面支持和鼓励家政行业龙头型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行业产业链条上、中、下游的共同联动,推动行业规模化,加强供需对接,减少供需市场信息失衡。  《意见》强调了“产教融合新型载体”的作用,通过发挥家政行业地域聚集性的特点,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打造一批“家政市域产教联合体”。“家政市域产教联合体”对接区域发展战略,整合养老、托幼等泛家庭服务业以及社区网点资源,对促进行业高质量就业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点之四:数字化赋能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数字化是继蒸汽革命、电力革命、通信技术革命之后又一次产业级别的技术革新,必将带来产业、商业、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巨大变革。《意见》高度重视家政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强调要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家政领域的应用,全面增强家政从业人员的数字化素养,构建社区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平台。《意见》通过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家政企业,推动家政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家政服务关乎千家万户,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头连着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指明了紧密衔接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一体化发展方向,明确了央地联动、部门协同、行业企业与教育体系等多元互动共同实践产教融合的发展路径,对于推动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者:国家开放大学杜若李曙光)
    2024/11/27 信用修复
  • 专家解读之一丨以产教融合开启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新篇章
      产教融合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重要着力点。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是优化家政人力资源供给质量和结构,提升家政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在家政人才教育培养、从业人员技能提升、产教融合载体建设、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6条指向明确、含金量高、操作性强、针对性准的举措,为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一、聚焦专业人才培养,全链条系统化构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人才是第一资源。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关键在人才。高质量的家政人才是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国家政人才培养刚刚起步,尚未建立系统的全链条家政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家政学历教育的高校、职业学校少,家政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融通存在堵点。  《意见》聚焦家政人才培养,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家政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加强家政通识教育。学历教育方面,鼓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增设市场急需的家政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至少建设1个职业教育高水平现代家政类专业群、全国建设2个以上国家级职业教育高水平现代家政类专业群;继续教育方面,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发展家政相关专业学历继续教育,有序推动家政相关专业纳入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通识教育方面,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支持学校与家政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家政教育体验基地。  二、注重技能提升,全方位全过程提升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家政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一支稳定、高素质、专业化的从业人员队伍是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家政服务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但受家政服务供需格局、行业发展惯性、企业组织方式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家政从业人员供给与行业需求间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高低不一,优质家政从业人员“不好找”,“口碑好、能力强的阿姨档期难排”等现象较为普遍。  《意见》聚焦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明确提出健全家政企业培训制度,完善技能提升工作体系,加强家政培训品牌建设。企业培训制度方面,指导家政企业建立包括岗前、在岗、转岗等全链条全员培训制度,严格落实每两年至少1次“回炉”培训要求。技能提升工作体系方面,持续推进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家政服务员进行实名认证,支持举办各级各类家政职业技能大赛;培训品牌建设方面,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工会家政培训行动工程和“国开家政”培训行动,每年分别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万人以上、10万人次和30万人次。  三、突出载体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打造家政产教深度融合载体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校企合作办学和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重要主体,实训基地建设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家政领域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平台和载体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组建了家政产教融合共同体。但与其他行业相比,结合家政产教融合需求,仍需加快推进家政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  《意见》聚焦家政产教融合载体,明确提出培育家政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建设家政实训基地、打造家政产教融合新型载体。产教融合型企业方面,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列为国家级或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训基地方面,支持家政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运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予以积极支持。新型载体建设方面,支持组建家政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鼓励各地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家政市域产教联合体。  四、赋能家政企业,多渠道提升家政服务业发展能级  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企业达100多万家,行业规模超过1.1万亿元。长期以来,在中介制占主导的发展模式下,行业进入门槛低、企业规模不大、综合竞争力不强,急需通过赋能家政企业,推动家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家政服务业发展能级。  《意见》聚焦家政企业,明确提出促进人才培养匹配市场需求、促进行业升级和融合发展、深化供需对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等。人才培养匹配市场需求方面,支持家政企业深度参与家政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行业升级和融合发展方面,鼓励家政企业与智能制造企业合作开展智能家居、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鼓励养老、托育、物业、酒店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行业跨界经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支持家政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建立高校毕业生稳定对接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多形式家政技能培训、提供多种形式就业推荐。  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加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提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完善家政产教融合载体、赋能家政企业,促进家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能够有效提升家政服务质量,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多样化家政服务需求。(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范宪伟)
    2024/11/20 信用修复
  • 山东淄博:开展“信用园区”建设,书写园区高质量发展“信”篇章
      为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增强园区企业信用意识,提高园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淄博科学城发展服务中心持续加快信用园区建设步伐,以申报山东省信用管理典型园区为目标,全面拉开“信用园区”建设序幕,构建信用制度体系,加强信用管理、宣传,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助力园区以信招商、以信留商、以信强商,赋能园区及企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信用制度体系,夯实园区信用基础建设。为推动信用园区建设,淄博科学城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淄博科学城创建信用园区实施方案,健全了信用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信用园区重点任务、主要目标、保障措施等,升级园区信用服务,为信用园区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导和保障。  加强信用管理,推进园区治理优化创新。积极对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归集园区企业信用信息、梳理信用报告,建设了集查询、监管、应用“三位一体”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一企一档、一企一码”,可实现企业信用状况“一码可看”、信用信息“一码可查”。同时,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做好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和服务,通过强化信用修复即时告知和提前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主动修复不良信息。  积极宣传发动,营造园区信用浓厚氛围。今年7月份召开了诚信筑基建设信用生态科学城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与专业信用机构淄博市诚信建设促进会进行了“诚信筑基建设信用生态科学城”“诚信筑基提升企业信用合规能力”战略合作签约,营造全员参与的信用氛围。同时,通过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上门宣传、座谈交流、诚信宣讲、典型案例讲述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普及信用知识、倡导信用理念、宣传信用文化,提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在园区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拓展信用惠企利民举措。对接齐商银行,根据信用等级,精准匹配信贷产品,满足企业差异化、个性化金融需求,实现企业信用资产的转化运用。同时,关联企业入驻评选、评估考核等环节,通过对入园企业进行信用评估,优先招引信用等级高或信用良好的企业,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园区政务服务、商务服务、政策扶持、资源匹配、场地和设备租赁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服务。此外,加强人才服务与信用链接,为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优先组织招工推荐会、招引高层次创新人才。  “淄博科学城将持续深化信用园区建设,不断提升园区信用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园区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人才入驻,为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淄博科学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2024/11/18 信用修复
  • 内蒙古鄂尔多斯:信用监管托起幸福“夕阳红”
      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养老行业信用监管,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推动实现对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的全范围、全链条信用管理,托起信用幸福“夕阳红”。  落实信息归集,筑牢信用监管之基。充分发挥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监督调度系统优势,将全市所有养老资源纳入一张图,动态掌握、精准调度养老机构(设施)和从业人员两类基础信息,及时收集信用相关问题,并转交有关方面核实处理。截至目前,累计收集各类信息200多条。依托自治区和我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督促各旗区民政局及时更新养老机构备案、入住老人、床位运营、从业人员等信息,通过“双随机”检查、视频监控抽查、个案检查等方式,核实信息真实性,纳入诚信经营记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不定期与市安委办、政法委、发改委、金融监管部门相互推送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司法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的信息,从源头进行把控。  健全信用制度,凝聚信用监管之力。将养老服务信息公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在市、旗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养老服务通用政策、行业管理信息,将养老机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方式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督促养老机构提交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档案记录。目前,全市运营的52家养老机构均已实现信用承诺和备案。市、旗区民政局对外公布养老机构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群众参与监管,指导养老机构开展监督评议,发挥服务对象及家属参与监督作用。  创新监管模式,铸就信用监管之盾。实行“智慧信用”模式,建立全市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养老服务双方身份互认、信用查询、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等功能应用,对涉及养老机构信用信息,做到及时预警、处理及共享。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年将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抽查,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的养老机构,提高抽查概率,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作用。  实施惩戒管理,彰显信用监管之效。对纳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适用政府财政性支持等政策;撤销所获荣誉,在惩戒期限内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担任直至终身禁止担任养老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禁止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明确存在失信行为的养老机构不得申报等级评定。
    2024/11/15 信用修复
  • 辽宁取消下放调整461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更好地便民利民,日前,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下放、调整461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取消145项、合并27项、下放18项、收回省级实施6项、新增77项、调整188项。  据了解,取消的145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对华侨的暂住登记等;合并的27项包括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12369环保举报投诉并入12345热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并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种子、种苗产地检疫并入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等。同时,辽宁省对兽药经营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旅行社设立许可等18项进行下放;对监控化学品的检查,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确定,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图书出版质量处罚6项则收回省级实施。新增的行政职权事项包括对违反《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行为的处罚、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品种、数量备案等77项;调整的则有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国际联网备案等。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对下放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技术保障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好。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依法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4/11/11 信用修复
  • 湖南长沙: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支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支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湖南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长沙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是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信用分级分类结果按一百分制计分,其评价结果由市发展改革委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分别按45%、45%和10%的比例综合计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按照“即时更新、即时共享”的原则,市发展改革委通过“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网站提供信用分级分类结果查询服务。  信用分级分类登记如何划分?《办法》规定,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统一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分级,对应按优秀、良好、一般、风险进行分类。市场主体被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纳入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直接判定为D级。  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对市场主体有什么影响?《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作为实施差异化信用监管的依据。其中,对等级为A的市场主体,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采取激励措施,如在实施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中给予优先办理、信用承诺、容缺办理等便利措施;在财政资金支持和表彰奖励中,在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在日常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对D级市场主体,将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依法依规增加检查内容,加大检查频次;在开展相关治理专项行动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不支持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保证金减免等便利优惠措施。对于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D级市场主体,将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适用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撤销所有荣誉并在一定时限内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
    2024/10/31 信用修复
  • 国常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举措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举措,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实质上是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更有力举措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要把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结合起来,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关切出发,推动一批可感可及的改革事项,在深化改革中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各地要坚持在良性竞争中更好发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推进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妨碍公平竞争等领域专项整治,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成长壮大,以更高经济效率推动各地更好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依法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推广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设施装备,着力提高水产品产量、品质和附加值,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4/10/22 信用修复
  • 如何让诚信蔚然成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重庆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要聚力打造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志性成果。在当前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社会信用制度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高效能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社会信用制度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基础保障。  坚持党建统领,加强党对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首,也是新时代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一项长期、重大、不断更迭的社会工程,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全面统一领导,将党和国家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充分融入社会信用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相关规制设计中,能有效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统筹各项任务协同推进。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理顺、规范、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设置。要加强党对诚信文化宣传的领导,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做好诚信宣传、讲好诚信故事、树好诚信典型,让践行诚信理念根植于广大人民心中,提升全民“知信、用信、守信、立信”的意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社会信用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执政理念,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方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方面,几乎涵盖了各类主体生产生活的各领域、各环节,无论是经济交易还是社会交往均与各类主体的各项权益息息相关,所以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健全应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相关权益。保障信用主体各类基本权益,包括对信息的知情权,即市场主体有权查阅掌握自己的记录,明确自身信用状况;包括对信息的异议权,即对认定错误的失信信息依法提供相应的渠道及时纠错;包括对失信的修复权,即不同严重程度失信主体在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应被给予积极向善、改过自新的条件和机会;包括对主体的隐私权,确保与其健康情况、财产状况及身份识别等相关的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确保守信增益权,在行政管理方面,通过“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简化办理流程等措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通过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通过“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投”等场景解决市场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坚持科技创新,以数智化赋能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迅猛发展。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也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助力,完整、准确、海量的数据是支撑现代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的核心要素,新兴信息技术的广泛引入,在促进现代信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对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优化信用数字化基础,从架构、算力、算法等方面全面提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智慧化水平,充分发挥平台的核心枢纽作用,广泛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奠定预判区域信用风险、行业信用风险、主体信用风险的大数据基础。要谋划信用应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AI(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优化评价模型,为各类主体精准画像,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游”“信易阅”等场景,提升信用便企惠民服务能力,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和方式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探索构建信用“元宇宙”,打通互联网商业平台、电子游戏、社交网络等虚拟环境,形成以主体身份为标识、以行为活动为主线、以信用为根基的信用世界,实现现实主体信用状态在线上线下清晰呈现,使失信失德者无处藏身。  坚持法治引领,提升信用制度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作为正全面影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也需要坚持法治引领,以提升信用制度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其安全性、有效性。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法治思维,在确定信用信息方面,要以目录或清单方式明确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治理标准、应用方式,以避免将信用信息的认定与记录泛化、滥化、扩大化的现象反复出现;在信用奖惩措施方面,各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设计和实施要依法依规,遵循失信危害程度与惩戒力度的比例原则,确保信用措施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社会信用制度的实施需要法治保障,通过立法、执法、法制宣传等方式,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对严重失信者依法采取禁止性、限制性措施,对轻微失信行为保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使信用与法治在功能上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作者:重庆市信用中心信用与经济实验室主任张锐
    2024/10/17 信用修复
  •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在第四十七条中增加“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新增本条规定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推动信用记录互联互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严格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会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也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根本要求。会计工作是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会计诚信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会计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行业诚信氛围、助力会计行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并曾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作出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为会计诚信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诚信建设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方面的作用,要求“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诚信档案,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环节”“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新会计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会计行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明确了会计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的主要方向。因此,持续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健全会计信用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会计信息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高质量会计信息是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基本保障,也是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以及社会公众和政府都需要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为其合理决策提供支持。作为通用商业语言,会计在整个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必然要求会计人员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然而,财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一直时有发生,不仅损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利益,有些甚至带来严重经济后果。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并要求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强化自律约束,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将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增强警示震慑,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优化行业生态,是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和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要求。  (三)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基础保障。会计的发展历史表明,会计的内涵与外延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管理的需要不断拓展的。核算与监督是会计的传统职能,在新的发展阶段,会计正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形成对内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对外服务财务管理和宏观经济治理的会计职能拓展新格局。会计在有效实施企业经营战略、风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在服务政府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绩效管理,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在评估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财政税收政策效果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作用。这就更需要会计人员诚实守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设高质量的基础数据库。  二、坚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会计诚信建设的深度实践  近年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树立道德标准、深化教育引导和加大惩戒力度等方式,持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持续建章立制,夯实会计诚信建设的法治基础。法律法规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会计法律法规直接影响人们对会计行业核心价值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在推动会计法修改、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中,财政部重视并坚持将会计诚信要求体现到相关法律条款中,以将其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2022年1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将会计作为商务诚信建设重点领域之一。同时,财政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将“加强会计诚信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建立健全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发布,为建立会计信用记录、提高行业诚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完善道德标准,强化对诚信品质的价值认同。以核心价值构建职业道德规范,是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入实施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2023年1月,财政部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以“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以下简称“三坚三守”)为核心表述的职业道德要求。《规范》印发后,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三坚三守”成为会计人员耳熟能详的词汇,逐渐入脑入心。此外,2020年1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三)深化教育引导,引领会计行业树立诚信之风。一是注重以德育人。把诚信要求体现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中,使传授知识过程成为道德教化过程。2023年《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简介及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将恪守职业道德作为培养目标之一和获得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培养单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将《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列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课程。二是注重评价引导。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在各级各类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中,将职业道德水平作为选拔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人才培养使用的指引作用。三是注重持续提升。2022年12月财政部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将“会计职业道德”列为专业科目之一,把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信用建设与会计诚信,严重会计失信行为、财务造假与会计舞弊典型案例分析等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四是注重模范引领。1990年以来财政部先后10次依法组织开展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共有1299人被评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极大地激励了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信、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  (四)加大惩戒力度,有效提升会计行业治理水平。诚信建设既要靠教育引导,也要靠有效治理。近年来,财政部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同时,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对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开展“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售报告”“超能力执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代理记账机构持续开展“无证经营”“虚假承诺”两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困扰行业多年的痼疾顽瘴初步得到遏制,会计行业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五)利用信息技术,不断加强会计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会计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是形成信用奖惩机制的基础和前提。财政部建设开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启动建设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实现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设置了诸如行业监管、分析预警、信用信息采集等模块。依托这三个平台,我们正在推动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单位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使用,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会计和其他领域信用信息之间的互联互通、共治共享。  三、立足改革需要,多管齐下促进会计诚信建设实现新突破  目前,我国会计诚信建设已从打基础、建框架、促应用向健全基本制度、深化应用创新转变,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治理机制,加大教育宣传和实践养成,切实推动会计诚信建设融入新时代、取得新突破。  (一)健全法规制度,提升会计诚信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新会计法为推进会计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财政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供支撑。一是完善守信激励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制度、会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制度等,将诚信执业情况作为会计人员选拔考核重要标准、职称评审重要条件、表彰奖励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快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等,将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和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会计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明确会计信用信息的范围、提供、收集、记录等要求,加强会计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二)坚持治理推动,构建共治共享会计信用体系。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会计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记录单位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情况,建立健全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会计信用记录。二是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计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共享质效。三是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会计领域信用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用管理制度的相互衔接,实现行政审批、财会监督和执法信息的数据共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精准打击;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手段,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大诚信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行业氛围。  诚信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诚信意识、推动会计诚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财政部将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将诚信教育贯穿会计人员职业发展全过程。一是强化会计诚信教育体系。将会计诚信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完善会计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指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加强会计诚信教育与高等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资格考试的结合,不断地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诚信观念的灌输,教育引导会计人员增强会计诚信意识。二是完善会计人才评价标准。健全会计人才评价标准,既强调对专业胜任能力的评价,更突出对会计人才品德的评价,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对会计人才品德的评价充分体现会计人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基本职业素养。三是加强诚信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在会计诚信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会计诚信文化。  (四)加强理论研究,促进诚信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加强新时期会计诚信建设需要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诚信理论支撑。一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诚信理论体系。树立大历史观,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看待和研究新时代会计诚信,结合我国国情和特点,在守正创新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诚信理论体系。二是将诚信实践创新总结上升为理论。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强会计诚信理论和实务研究,深入挖掘会计诚信建设鲜活实践,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会计诚信建设和信用监管提供学理支撑。三是加强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注重将优秀理论成果转化为相关政策制度,融入培训课程和教学内容,鼓励在教学交流活动中分享和交流会计诚信教学经验,积极研发会计诚信案例、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用先进理论更好指导会计诚信建设。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会计诚信建设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新会计法的出台为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各部门要以落实新会计法为抓手,协同发力、集思广益,不断夯实制度基础,提高行业道德水平,促进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为推动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2024/10/11 信用修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功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应急管理部深化合作,提升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效率,实现“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一站式信用修复。  记者了解到,信用主体只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或自然人名下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按照指引下载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修复材料,即可“一键”送达认定部门进行受理审核。同时,“信用中国”网站将根据认定部门的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审核同意修复的,将及时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更多部门的协同合作,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解决信用修复“多头申请”“流程不一”等问题,真正让信用主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2024/09/03 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