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非应邀商业营销信息
近日,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同时规范中间号业务、强化码号资源管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非应邀商业营销信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为满足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码号资源需求,并与固定、移动用户号码明显区分,便于用户识别,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700号段作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专用码号资源,管理位长11位,使用位长15位,属于业务台号码,其网间结算费用由基础平台提供方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何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如何发挥“防火墙”作用?如何办理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就《通知》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随着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服务被广大用户普遍使用,在这些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场景中,用户手机号码被广泛应用在仓储、物流及售后等环节,存在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所谓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则是为减少用户手机号码在各服务环节泄露风险,各互联网平台企业为用户分配临时号码(通常称为“中间号”或“隐私号”)代替真实号码,与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服务人员通信的一种业务。 例如,在网约车服务中,司机和乘客可通过打车平台临时分配的“中间号”进行通信,相互隐藏双方的电话号码;在网络购物中,购物平台临时生成一个“中间号”,隐藏订单收件人的实际号码,商家发货和快递派送时均可通过该“中间号”联系到收件人;在外卖服务中,外卖平台临时生成一个“中间号”,对商家和骑手隐藏消费者电话号码。这些应用场景中,号码保护服务的使用有效降低了个人电话号码被泄露的风险。 针对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已普遍使用的号码保护服务业务,为什么要开展试点工作?据介绍,前期,即时配送、电商平台、网约车等主要领域的头部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出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形成较为清晰的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实现路径,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企业多使用手机号码作为“中间号”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用户接到电话时,不知道该手机号是“中间号”还是对方的实际号码,无法判断是否接听。二是业务涉及主体较多,无统一的技术实现标准及服务规范要求,运营各方责任不够清晰,业务流程实现方式也不尽相同,给服务稳定性带来一定挑战。三是存在部分“散乱差”企业为逃避监管,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批量使用手机号作为“中间号”拨打商业营销电话,甚至存在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 因此,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既是要制定一套可持续的方案,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要在业务全流程做好动态管理和安全保障,落实好码号、业务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管理要求,努力营造健康干净安全的信息通信消费环境,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个人信息保护需求。 《通知》从试点内容、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等三方面,系统部署了试点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明确了业务定义和业务参与方,明晰了应用平台提供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业务使用方等三方参与主体的责任边界和相关要求,强化合规经营、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加强商业营销电话防控等业务管理要求,限制应用平台提供方“转租转售”。 二是规划专用号段。当前我国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日均订单量至少为3.5亿,规划700专用号码,在形式上可以与手机号码明显区分,方便用户识别,在数量上可以满足未来快递、外卖、网约车等场景千亿级的码号资源需求。 三是稳步推进试点。考虑到业务开展涉及多方调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通知》设置了三个月试点准备阶段、三个月试点过渡阶段、两年正式试点阶段。试点过渡阶段结束后,将全部使用700专用号码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管理业务试点和700专用号码申请。强化业务和码号分配的全流程管理,提升技术监管手段,有效支撑违规行为溯源,切实防范700专用号码被滥用。对于试点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业务参与方,将依法依规撤销试点资格,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前期,企业使用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95号码等开展号码保护服务,号码格式并不统一,给用户带来了较多的困扰。自试点过渡阶段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受理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和专用码号资源申请,700号码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给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专用号段,和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等格式明显不同。用户在拨打或接听电话的时候,看到15位长的“700XXXXXXXXXXXX”号码,就可以认定本次通信使用了号码保护服务,对方看不到用户的实际号码。同时,也将组织对700专用号码进行标记,显性提示用户该号码为号码保护服务专用号码,提升用户感知。 对用户来说,可在使用互联网平台服务时,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同意互联网平台提供号码保护服务。业务使用方需由取得业务试点资格的应用平台提供方提供业务能力。
2025/07/08 专项治理
- 央行征信中心:7月1日起执行征信服务新收费标准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展价格〔2025〕668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25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征信服务新收费标准。 一、机构查询收费标准 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1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和计费办法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内贸险承保机构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二、个人查询收费标准 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三、登记服务收费标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年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次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表示,本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征信中心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始终践行“征信为民”理念,不断优化征信服务,持续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5/07/07 信用修复
- 证监会: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
近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提出,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 会议强调,要统筹效率与公平。持续优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机制安排,促进要素向最有潜力的领域高效集聚,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牢记中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的最大市情,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坚决维护市场“三公”。 要统筹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以“两创板”改革为抓手的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不断以改革优制度、增活力。全力抓好资本市场自主开放重点举措落地,以做强主场为方向,持续提升A股市场吸引力、竞争力。 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推动健全常态化稳市机制安排,平稳有序防控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025/07/07 专项治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措并举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精准服务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进展。 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运行管理方面的新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十年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突破,保护中心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一站式”综合保护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今年确定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年”,将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出台系列工作举措。 一是严格运行管理。根据保护中心所在区域、服务产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保护中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跟踪问效。以创新主体满意为导向,严格保护中心运行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保护中心,暂停预审等业务并要求整改。 二是提升预审质量。坚持服务高质量创新的预审理念,实施更高标准的预审服务。分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利预审和专利审查业务交流,加强专利审查和预审质量管理的联动,强化质量反馈和指导,严格预审质量控制。强化能力提升培训,更大力度提升保护中心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职能。大力推动在有条件的保护中心设立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备案受理窗口。鼓励指导保护中心因地制宜拓展业务门类,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更加丰富的“一站式”保护平台。
2025/07/04 专项治理
- 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二〇二四年“诚信之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2024年“诚信之星”。 此次发布的“诚信之星”分别是: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南石店村村民刘平贵、李继林夫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镇巴音哈拉嘎查牧民、护边员阿迪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漠河市分公司北极村支局投递员王秀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梅园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姜经纬,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退役军人服务队队长於如桂,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远泰食药用菌研究所所长谢远泰,广西壮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培文,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袁家社区居民陈淑梅,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艾湾村村民刘金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村民付志周。 发布现场播放了“诚信之星”先进事迹视频短片,“诚信之星”讲述了自己的诚信追求和人生感悟。他们有的以诚立身、自强不息,身处困境仍然不忘履约践诺、言信行果;有的谨守誓言、履职尽责,多年如一日巡守边疆、兴边造林;有的言出必践、敬业奉献,用自身行动书写岗位故事、塑造职业形象;有的诚信经营、勤业精业,带领乡亲一道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他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是诚信价值理念的模范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良好精神风貌。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为“诚信之星”颁发了证书和奖杯。 据悉,“诚信之星”发布特别节目将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近日播出。
2025/07/04 信用修复
- 黑龙江:民营经济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
近期出炉的黑龙江省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民营经济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信用等级较高的A级、B级纳税人数量稳中有升,其中A级纳税人数量较上年度增长8.97%。 数据背后,折射出黑龙江省民营经济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牡丹江市民营企业华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今年终于成功“冲A”,公司上下受到很大鼓舞。“经过一年的精心准备,现在终于有了收获。对未来的发展,我们充满信心。”该公司负责人张华说。 张华介绍,去年公司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时,因为对小税种的管理疏忽,一笔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因为逾期申报而被扣分,导致公司与A级纳税人失之交臂。为了在下个年度不再有遗憾,张华带领企业建起“三级合规防火墙”:在采购部新增发票核验岗,生产部设置库存账税差异日结表,销售部将纳税信用相关条款写入每一份经销合同。同时,财务部制定“信用提升清单”,不论是大税种还是小税种,要求从税源登记到申报时限,逐项抠细节,确保各项申报做到及时准确。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今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华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超过90分的高分,成功获评A级纳税人。 伊春市民营企业晨鹰木业有限公司今年又被评定为A级纳税人,成功实现“三连A”。据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木制品加工产业环节复杂,涉税风险点较多,从原木收购开具发票,到销售环节申报,再到出口退税,每个环节都涉及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防范税务风险成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头等大事。 “小心驶得万年船。”晨鹰木业财务负责人说,为了有效防控各环节涉税风险,公司在内部成立了税务合规管理小组,积极构建全流程涉税风险识别和防控体系。聚焦合同签订、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等关键环节,定期对企业各业务环节的税务合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涉税风险点。“公司能够实现‘三连A’,靠的就是‘小心谨慎’这套打法。”他说。 A级纳税人、佳木斯市民营企业骥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是我国东北地区产销量最大的拖拉机生产制造企业。“企业做大了,面临的涉税问题也越复杂。我们能获评A级纳税信用等级,离不开税务部门的辅导。”公司总经理刘有为说,佳木斯市郊区税务部门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定期为企业生成“智能涉税体检报告”,对优惠政策享用、发票管理、财务核算等重点涉税风险领域提供预警防范服务,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黑龙江,A级纳税人这一称号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民营经济纳税人青睐,推动全省民营经济纳税人的信用状况持续向好。“依法纳税是企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责任,只有做到依法纳税,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形象,实现永续经营、长远发展。”谈到获评A级纳税人的感受,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2025/07/03 信用修复
- 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025/07/03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严禁医务、医技人员“挂证”行医
针对近年来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疗服务、伪造医学文书等行为高发频发等问题,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就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作出严格规定。通知聚焦纳入定点、协议管理、退出等关键环节,从三方面明确工作举措。 一是严把入口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对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如何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及动态调整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包括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严禁医务、医技人员“挂证”行医,影像结果上传调阅等;规范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明确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具体要求;新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对政策辅导期内医保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以及政策辅导期内出现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包括强化协议履约管理,明确费用审核、落实预付金政策要求等;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对医疗机构配合医保部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及禁止转嫁费用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药品和耗材平台采购,对“无码不采”“无码不付”提出要求;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处方外配管理、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等提出要求;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人员信息维护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人员采取“驾照式”记分等提出要求。 三是严格监管和退出机制。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解除协议情形的基础上,对部分情形进行了细化和延伸,总体符合当前基金监管新形势,有其必要性。
2025/07/02 专项治理
- 全国首个社区信用消费科普志愿服务队在京成立
日前,全国首个社区信用消费科普志愿服务队在京成立,他们将深入社区,普及信用消费知识,及时捕捉社区消费环境中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使广大居民在家门口购物时能够“一眼清”“心里明”“消费安”。中华志愿者协会理事李素丽受聘为志愿服务队的形象大使。 在志愿服务队成立仪式上,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代表及共建企业负责人围绕社区信用消费体系建设、志愿服务协同模式等课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亿万居民日常消费最集中、最频繁的场所,是感知消费环境冷暖的“神经末梢”,更是检验国家政策是否真正落地生根、惠及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在社区层面构建起可信赖的信用消费体系,不仅能有效提升居民的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更能激发社区消费的活力。成立社区信用消费科普志愿服务队是创新基层治理、回应民生关切的关键举措。他们不仅是深入浅出、普及信用知识的“宣传员”,而且是扎根社区、贴近居民的“监督员”,能够及时反馈、有效弥补政府监管的“盲区”和“时差”,更是连接商户、居民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连心桥”和“润滑剂”,成为推动信用价值实现和信用消费政策落地的重要力量。通过专业的志愿服务,可形成“党建引领、信用支撑、志愿协同”的信用消费长效服务与监督机制。 现场交流中,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幸福家园行动”办公室社区信用消费体系建设工作组组长侯杰星介绍了“金社服社区信用消费生态服务平台”的蓝图与实践。他指出,企业作为社区信用生态的共建者,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社区信用建设中来,严把质量关,践行服务承诺,创新激励机制,塑造信用品牌,共同培育繁荣健康的社区信用“生态圈”。 此次活动由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基层党建工作委员会主办,作为此次活动的指导单位,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副会长李金生、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秘书长马吉军等人参加了交流。
2025/07/01 信用修复
- 三部门:联合发布提示: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的提示》。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订单农业”幌子,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订单农业”骗局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有以下特征: 一是选择小众品种行骗。食用菌、中药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众品种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农民群众不熟悉相关情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是利用互联网直播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吹嘘项目“投入少”、“利润高”、“销路广”,有的还炒作“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有机生态”等概念,甚至伪造文书证件、谎称受政府委托,欺骗性和迷惑性极强。 三是利诱方式花样频出。承诺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回购价格,许诺高额投资回报率。有的通过邀请免费参观、报销往返路费、限时促销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实地考察、签订所谓“订单农业”合同;有的选择少数签订合同的农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儿”制造履约假象,引诱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四是缺乏实体产业支撑。通过租用场地设备,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等假象,掩盖“空壳”本质,实际既不掌握种植养殖技术,也没有农产品后续销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的还恶意注册多家企业,一旦纠纷增多就将涉案企业注销、失联跑路,转而更换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五是高价捆绑销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多数不法分子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达标。不少不法分子高价捆绑售卖无包装、无标签、无许可证编号的“三无”菌包、有机肥等产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虽无明显质量问题,但消极提供技术服务甚至传授错误技术,有意造成减产绝收,将不履约责任推给农民。 农业产业周期较长,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利润率有限,凡宣称“一本万利”的种植养殖项目,“陷阱”的概率往往远大于“馅饼”。请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不轻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对宣传炒作不跟风。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甄别,防范风险:一是向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咨询相关企业宣传推介的技术模式是否可行,学习掌握从事相关产品种植养殖所须具备的场地、环境和技术要求;二是通过网络搜索等渠道深入了解相关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农业投入品价格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企业是否有负面舆情;三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国农药信息网等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相关农业投入品是否属合法产品。对相关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咨询,谨防受骗。
2025/07/01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