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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发布20个防诈关键词
      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电信网络诈骗新手法、新套路,为了帮助广大群众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公安部刑侦局通过对近期侦破的电诈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综合各地预警劝阻经验做法,系统总结提炼了20个防诈关键词,为广大群众提供了破译电诈骗局的“密码”。  关键词一:屏幕共享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会使用多种话术、套路诱导受害人下载、安装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应用程序,再利用屏幕共享功能获取受害人的账户信息、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从而骗取钱款。  警方提示:在未确认对方身份前,切勿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下载链接或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涉及资金操作时需格外谨慎。  关键词二:百万保障  “百万保障”是一些支付平台提供的保险服务,并且是自动开启、完全免费的,用户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在冒充客服退款类诈骗中,诈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误开启“百万保障”为由,诱导其进行退款操作,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百万保障”服务是自动开通且完全免费的。如果对“百万保障”相关业务有疑问,应直接联系对应平台的客服,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只要接到陌生来电,无论对方以何种理由引导关闭“百万保障”功能设置,均是诈骗!  关键词三:安全账户  这个词在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中经常出现。诈骗分子会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账户被冻结”“资金有风险”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中,并承诺资金核查完毕后进行返还,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电话中自称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求把资金转到指定账户的,或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关键词四:修复征信  征信记录是个人或企业在信用机构管理下的信用活动记录。如果征信出现问题将对工作、生活产生重要影响。诈骗分子常常以可以帮助“修复征信”为由,利用受害人急于清除不良记录的心理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任何公司和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凡是声称可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都是诈骗!  关键词五:刷单做任务  刷单做任务是一种虚假交易行为,通常指商家或个人组织“刷手”进行虚假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以提升店铺销量、信誉、排名等。在刷单诈骗中,诈骗分子通常以刷单做任务为由诱导受害人进行转账,前期给予小额返利,当受害人大额转入资金后,诈骗分子随即切断联系。  警方提示:刷单就是诈骗!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的信息,馅饼之下藏着的是更大的陷阱!  关键词六:色情小卡片  “色情小卡片”是刷单诈骗的变种引流手段。诈骗分子以色情信息为诱饵,在一些公共场所散发附有二维码或联系电话的小卡片,吸引受害人扫码。受害人一旦通过卡片上信息与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就会被诱导进入“刷单返利”“同城约会”等群聊或虚假平台。诈骗分子通常以“完成任务即可获取色情服务或高额报酬”为诱饵,要求受害人垫资刷单、充值转账,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传播色情信息及刷单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因猎奇或贪利陷入电诈分子的圈套!  关键词七:未知链接、二维码  未知链接、二维码是指来源不明、无法确定其安全性和真实性的网络链接、二维码。这类链接和二维码常常混入大量广告引流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渠道发送给用户。当用户点击访问时,可能被引导至恶意网站,进而被不法分子获取个人信息;也可能被诱导下载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诈骗软件。  警方提示:谨慎对待未知链接和二维码,避免随意点击或扫描,保护个人信息和设备安全,防止财产遭受损失。  关键词八:境外来电  境外来电指的是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电话呼叫。境外来电是电信网络诈骗最常见的一种引流方式,来电号码通常以“+”或“00”开头,大多为虚拟号码。如果挂断电话再回拨该号码,经常会提示是空号或忙音。  警方提示:没有海外关系情况下,接到境外来电,几乎都是诈骗电话!在收到运营商境外来电提醒服务弹窗信息后,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甄别号码来源。如确无境外通联需要,建议联系运营商开通拦截境外来电服务,从源头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关键词九:小众聊天软件  小众聊天软件系用户基数相对较小、知名度较低的聊天类应用,极易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来隐匿犯罪行为、销毁犯罪证据,有的甚至专门用来实施电诈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  警方提示:警惕小众聊天软件成为诈骗工具!切勿点击陌生链接下载陌生软件,如有下载软件需求请通过官方应用市场等正规渠道!  关键词十:内幕消息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内幕消息”是诈骗分子常用的话术陷阱。诈骗分子通过虚构或夸大“内部消息”“独家情报”等概念,诱导受害人进行所谓“稳赚不赔”的投资或交易,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凡是宣称“内幕消息、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都是诈骗!  关键词十一:NFC盗刷  目前,NFC技术应用广泛,如移动支付、公共交通、门禁卡等等。然而,这项便捷的技术也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诈骗分子会要求受害人将手机与银行卡贴靠,通过NFC功能,使银行卡信息与手机上的虚拟App软件绑定,直接读取并转移卡内资金。  警方提示:切勿随意将手机与银行卡进行贴靠,谨慎通过手机NFC功能进行陌生支付操作。  关键词十二:积分清零  当前,大量平台、网站实行积分制管理,用户积攒一定积分可以使用相关服务或兑换相关礼品。积分通常具有一定期限,如未及时使用将会过期或被清零。诈骗分子通常以“积分清零”为由进行引流,诱导受害人点击诈骗链接,进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积分清零通知,避免盲目操作落入诈骗陷阱。面对积分兑换或清零提醒,应直接通过官方客服热线、官方网站或App等正规渠道进行核实。  关键词十三:快递引流  快递引流是指诈骗分子利用快递包裹作为媒介,通过在快递包裹里附加传单或小礼品吸引受害人注意,引导受害人扫码添加联系方式,再将其拉入诈骗群聊中,进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随意扫描快递里的二维码,遇到邀请进群、转发可领礼品等情况,务必高度警惕!  关键词十四:虚拟货币  当前,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已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以及转移涉诈资金的手法之一。诈骗分子通常以“虚拟货币投资理财”为名搭建虚假平台诱导受害人进行投资,并以线上交易存在风险等理由,扮演“币商”上门指导受害人操作,从而骗取受害人钱财。  警方提示: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所谓“兑换虚拟币投资”均为诈骗!  关键词十五:“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诈骗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诱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警方提示:订购现金花束、扫码送礼品、帮助取现、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这些看似平常的事情很有可能“埋雷”。面对花样百出的诱骗手法,务必增强自身识骗、防骗、拒骗能力,不做“电诈工具人”。  关键词十六:“帮信行为”  “帮信行为”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该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帮信行为”看似获利,实则可能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将面临法律严惩。任何出租、出售“两卡”或参与引流、洗钱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切勿贪小失大!  关键词十七:“两卡”  “两卡”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的统称。手机卡不仅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的电话卡,还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以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警方提示:买卖或租借“两卡”均涉嫌违法。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售他人!  关键词十八:现金黄金  这是一种新型洗钱手段。在电诈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以各种理由诱导受害人进行线下取现、购买黄金或其他易变现物品等操作,再通过跑腿、网约车、快递等方式将现金或财物直接交付给指定人员,以逃避资金监管和侦查打击。  警方提示:凡是要求取出现金或者购买黄金,并通过货运、网约车、邮寄或者跑腿等方式转交给陌生人的,都是诈骗洗钱手法!  关键词十九:购物卡  为逃避资金追查,诈骗分子通常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换为购物卡,从而进行套现洗钱。  警方提示:凡是要求大量购买购物卡并提供卡号和密码的,务必提高警惕!  关键词二十:刷流水  “刷流水”是指通过制造虚假的资金流动记录,从而增加账户交易流水的行为,主要用于提升信用评级或满足贷款审批要求。诈骗分子通常以“刷流水”为由,诱导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  警方提示:“刷流水”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在办理相关服务时,遇到对方要求“刷流水”的,务必提高警惕,切勿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
    2025/06/27 信用修复
  • 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2025/06/27 专项治理
  • 北京: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惠及29.9万户经营主体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北京今年推行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以来,惠及29.9万户经营主体,减少重复填报数据超925万条,减轻了企业向不同部门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相同数据的负担。  据介绍,以往企业每年需要报送多张数据报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向税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企业要登录不同的系统平台,逐一填写不同的报表,花费了较多的时间精力。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上集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税务局以及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企业填报数据“只进一扇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推动了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于各部门报表中存在的相同数据项,如资产状况信息、参保各险种信息,通过数据共享、自动代入,实现“智能填报”,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当前,企业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即可享受“一站式”填报指引,一次性完成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等多个数据报表的报送,实现“多报合一”。  不仅如此,北京还打造了“年报+惠企政策”“年报+精准监管”“年报+信用修复”等多维应用场景,推动年报赋能经营主体信用提升。比如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时,可以通过新设的“惠企政策”专栏,快速查找年报公示、信用修复、信用提升等相关政策;深入挖掘年报数据价值,综合运用年报公示、行政处罚、列严列异、抽查检查结果等数据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在年报填报页面增加信用修复“点对点”精准提示,提醒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修复信用。
    2025/06/24 信用修复
  • 全国首个海事金融服务平台上线:将船舶行政处罚等信息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凭证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了解到,全国首个海事金融服务平台今天在浙江正式上线。  平台实时记录全省船舶抵押融资的动态数据,首次将船舶的安全检查、行政处罚等海事信息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凭证,金融机构可在航运企业授权后通过该平台获取授信船舶的抵押情况、历史违章记录等各类海事信息,解决航运企业在融资方面抵押物摸不清、流动性强的难点。  浙江目前共有航运企业1564家,登记海船5715艘,均居全国第一。近五年浙江全省船舶抵押授信金额为816.32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2025/06/24 专项治理
  • 国家医保局:近400亿条药品追溯码助力严查“回流药”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助力打击药品领域“回流药”问题。  “回流药”是指通过非法渠道回收已流出正规医药流通环节、重新流入市场的药品,常存在过期、储存不当等情况,严重威胁群众用药安全,损害医保基金安全,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将加强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聚焦药品追溯码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打击串换药品、倒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可能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等情况。  通知明确,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已经开放“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药店均可使用该功能对购进的药品进行扫码查验。  “出现扫码异常时建议拒绝收货,记录交易时间、地点、人员特征,保存聊天记录、药品照片、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售“回流药”可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处置措施。  为有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倒卖药品等行为,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已经开展,第一阶段核查任务已完成,一批倒卖“回流药”案件被查处。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于2025年8月部署第二阶段专项核查工作,10月至12月开展第三阶段集中攻坚行动。
    2025/06/20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公布5起串通投标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犯罪活动,成功侦破一批涉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等领域的大要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助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安徽汪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4年12月,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汪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人为承揽“某文化陵园设计施工项目”工程,通过“中间人”与项目业主单位、业主评委代表和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提前接触、“打招呼”,要求在项目评标过程中给予帮助。在同年12月项目开标时,汪某等人“打招呼”的公司评获高分,并违法中标上述项目,涉案金额1.32亿元。  目前,汪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将涉及职务犯罪的7名公职人员移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江西罗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4年10月,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罗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1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为中标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服务和课间餐服务项目,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事先将深圳某保公司的优势条件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由招标代理公司将有利于深圳某保公司中标的条件制作到招标文件中,并与评标专家事先打好招呼,一致抬高深圳某保公司的评分、压低其他投标单位的评分。最终,深圳某保公司以1.2亿元左右的价格中标,非法获利800万余元。  目前,罗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违法所得800万元已被追回,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封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2年12月,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封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封某某为获得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通过支付好处费给朱某、徐某某、王某某、沈某、陆某某等中间人,由上述人员联系有建设资质的十余家公司,对上述农田建设项目多标段进行全量撒网式投标。封某某统一制定投标报价之后依次传递,在同一个标段多家公司互相串通,以阶梯式报价对招标项目进行“围标”,最终封某某控制的围标公司两次中标,涉及金额3400余万元。随后,封某某指使他人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封某某等6人已被全部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湖南刘某飞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4年5月,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刘某飞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飞团伙利用合作联营的方式取得8家公司在省内外的经营权,利用这些公司资质非法进行串围标活动,以收取资质费、保证金利息费、出场费的方式从中牟利。截至案发,该团伙在公路、水利等行业领域串通投标项目共计191个,涉案项目标的额达30亿余元。  目前,刘某飞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陈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2024年7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塔斯海垦区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陈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2021年11月以来,陈某等人在部分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对外招标项目期间,通过行贿、使用他人公司资质、代为支付保证金、操控多家围标公司串通投标报价等手段串通投标12起,涉案金额共计3800余万元。  目前,第五师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以犯串通投标罪对陈某等人作出有罪判决。
    2025/06/19 专项治理
  • 2024年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正式发布
      近日,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分论坛在安徽合肥举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发布第五份《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2025)》,首次将连续多年开展的年度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纳入《报告》,并正式发布。  2024年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通过大数据采集和算法识别等技术方式,遴选出7万余条新闻线索,经初筛初评、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环节,选出综合反映2024年我国网络诚信建设发展状况的十件大事,涵盖从中央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从正面引导与规范发展等多个维度,包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生成式人工智能等热点话题。全文如下: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等新部署新要求,为深化网络诚信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引。  二、《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需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等制度,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开启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法治化新篇章。  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明确网络平台责任,强化监护人监督引导职责,推动多主体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四、《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要求经营者遵循诚信原则开展网络经营,详细列举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对违规行为惩处,提高失信成本,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有力震慑网络失信行为,有力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五、《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施行,将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公示,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用惩戒措施,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打击违法信息外链、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网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乱象、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等乱象,切实维护网民权益,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针对网络交易场景中新型消费纠纷,细化平台责任、强化经营者义务,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标志着我国网络消费领域法治化、规范化迈出重要一步。  八、全球首例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案判决生效,有力震慑人工智能滥用导致的网络失信行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生效一起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判决,判决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划定法律边界,提高公众网络诚信意识和版权保护意识。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功能,积极构建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协同修复机制,首批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4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信用修复纳入“一网通办”范围。截至2024年底,累计为52余万家信用主体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56万余条。  十、“第三方测评诚信自律同盟”在京成立,这是国内第三方测评领域建立的首个公益性、行业性自律协作机制,标志着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治理体系正式形成,助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与网络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网络诚信新局面。
    2025/06/19 信用修复
  • 青海:推动信用监管执法协作联动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创新构建“登记、审批、监管、服务”一体协同工作机制,提出四大板块十二项具体举措,着力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一是推行登记审批协同联动。聚焦市场准入便利化,以高频许可事项为牵引,着重开展行政许可“证前指导”便利服务、推行“证前指导”工作模式,打造高效便捷准入环境。二是加强登记审批监管融合联动。聚焦数据赋能监管,以“互联网+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构建登记审批监管闭环、加强涉企信息协同归集应用、加强合规经营指导协同。三是推动信用监管执法协作联动。聚焦创新监管执法模式,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激励和联合惩戒应用。四是健全协同高效服务体系。聚焦提升服务质效,以经营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建立服务经营主体“一封信”制度、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全流程融合服务。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和调查研究,加快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实现登记更便捷、审批更规范、监管更有效、服务更优质的市场监管新格局,为推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增添动能。
    2025/06/18 信用修复
  • 中宣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于6月16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切实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反诈是门必修课,筑牢防线守好责”。根据活动安排,各地各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着力构建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为增强反诈宣传针对性,公安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推出《全民反诈公开课》普法宣传节目,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全面普及反诈领域相关知识,揭批最新电诈犯罪手法,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水平。期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国家反诈中心发布《2025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组织第三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针对易受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本行业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同时,主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将持续推出反诈系列报道,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精度,持续掀起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热潮。  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四专两合力”思路,统筹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断卡”“断流”“拔钉”“斩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推广引流、转账洗钱、技术开发、组织偷渡等非法服务的涉诈黑灰产犯罪团伙,2024年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9.4万起,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诈骗集团幕后“金主”、头目和骨干570余名,狠狠打击了诈骗分子嚣张气焰。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综合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全力挤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工信部扎实推进电信和互联网业务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反诈责任,组织开展多批次执法检查,推动反诈工作迈上新台阶。中国人民银行常态化推进“资金链”治理,形成部门联动、行业联防、系统联网治理体系。2024年以来,国家反诈中心全力推进预警劝阻和技术反制工作,累计下发资金预警指令183.8万条,会同相关部门拦截诈骗电话46.9亿次、短信33.7亿条,处置涉案域名网址1181万个,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151亿元。各地公安机关累计见面劝阻477.8万人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2025/06/18 专项治理
  • 天津:涉企行政检查“瘦身”,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
      “近日,天津发布持续打造亲商安商优质服务环境若干措施。其中,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方面,我们作为责任单位,将从三个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检查‘瘦身’。”近日,在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牢记嘱托善作善成·强协同抓落实促发展”系列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张涵介绍说。  张涵表示,首先,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源头治理,大力精简整合检查事项。“我们组织全市31个市级监管部门梳理修订《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没有法律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取消。对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进行压减、合并,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问题。”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化部门联合检查,减少重复检查。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全面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领域。各监管部门对同一类企业实施一次性联合抽查,“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我们实施信用监管,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张涵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制度,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好、守法合规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大力拓展远程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能实施非现场检查的,不再开展现场检查。  张涵说,通过创新监管机制,规范检查流程,将进一步减少监管部门行政检查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既保障了监管效能,又减少了现场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2025/06/17 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