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陷阱“新瓶装旧酒” 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前段时间,多地快递受疫情影响,出现服务范围缩小、时效延长等现象,网上出现“国家要求快递业1月8日停业”的谣言。不过,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畅通邮政快递服务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的通知》等澄清了这些谣言,邮政部门也积极统筹资源,帮助快递企业补充一线揽收投递人力。  近期,很多消费者收到了自己的快递,用亲身经历驳斥了“快递业停业”的谣言。要注意的是,随着快递逐步恢复,新骗局也出现了。不法分子不仅瞄准快递业,还瞄准复工复产,设置新陷阱。公安部刑侦局近日就披露了几个诈骗套路,提醒公众注意。  上海辟谣平台梳理发现,这类陷阱大多是“新瓶装旧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上当。  谎称“快递被检出阳性”  不法分子冒充电商客服或快递公司客服致电消费者,表示快递检测出阳性,已被销毁,消费者可以申请理赔。若消费者不相信,客服能准确说出具体的商品信息,以取得消费者信任。至于“理赔方式”,则要求消费者点击“客服”发送的相关链接,按照引导填写。然而,这些链接很可能是钓鱼网站。  消费者接到任何有关“退货”“赔偿”的电话,务必先联系电商或快递公司官方客服核实情况。同时,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能随意输入个人信息。  谎称“领取复工复产补贴”  不法分子冒充公司人事部门,向目标群体的邮箱发送邮件,声称是“根据国家政策发放复工复产工资补贴,根据链接及时扫码登记就可以领取”。上海辟谣平台发现,在以往的骗局中,除了各种名目的“补贴”,还有打着“社保基金”“重疾保险”等旗号行骗的,或者捏造“社保账户升级”“社保账户过期”等名目。不论名目如何,最终都诱导公众点击链接或前往指定网站填写个人信息。  可见,这类陷阱有套路:一是主题大多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二是均附带链接,“欲知详情,点击链接”;三是链接指向钓鱼网站,盗取居民信息。  避开这类陷阱并不难:对于涉及政策的,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公众号等查询;对声称来自公司人事、财务的,应联系对应人士查证,而不是随意相信邮件、微信、短信中的消息。  谎称“疫情防控线上排查”  不法分子自称是“疫情防控线上排查工作人员”,要求接听者配合回答提问,且“通过大数据平台给您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要求接听者提供“验证码”。殊不知,发送的“验证码”与疫情防控无关,可能是与接听者有关的账户验证码。接听者一旦提供,很可能把自己账户控制权送到不法分子手上。  公众务必注意:验证码是隐私信息,与账户安全息息相关。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以及目的时,千万不能提供验证码;尤其要当心不法分子用各种形式套取验证码。
    01/1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最近不少人掉入“买药骗局”
      “抗原现货,欲购从速”“正规厂家内部渠道,还剩少量”……近期,市民争相购买感冒药和新冠病毒抗原试剂,而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一“商机”。  经开区居民小帅(化名)在一款交友软件上认识了网友君君(化名),交谈中得知君君手上有连花清瘟胶囊和新冠抗原试剂的货源,于是想购入一些有备无患。小帅添加了君君的微信,君君称,小帅转账500元定金后就会把货物寄过去,拿到货物后再支付剩下的450元。  小帅没有多想,马上将500元转到了君君的银行卡上。第二天小帅问君君什么时候发货,君君却说要把剩下的450元转过去才能安排发货,买药心切的小帅就又转了君君450元。没过几天,君君称,这些药物因供不应求而涨价了,需要再转200元才能发货。小帅拒绝了君君的要求,表示这些东西都不要了,让君君退款。君君一开始还敷衍回复,没多久小帅就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了。这下小帅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立即报了警。  “最近,像小帅这样因急于买药遇骗的市民还不少,我们要提醒大家,凡是药品或者防疫物资都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代购、网友兜售的那些防疫物资。如果不幸被骗,记得保留证据报警。”经开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朱文博说。  无独有偶,市民林先生(化名)打算购买一些抗原试剂,经微信好友介绍,他添加了卖家的微信,连续两次下单购买抗原试剂。但下单一周后,林先生不仅没有收到抗原,还联系不上对方了,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累计损失557元。  市民刘女士(化名)在朋友圈看到一条推文称可以购买连花清瘟、布洛芬等药物,便通过推文内的微信号添加了对方为好友,并扫描对方发来的支付宝二维码,向对方转账了159元。次日,刘女士准备询问对方快递单号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了,随后刘女士报了警。  “购买物资一定要通过网上第三方正规交易平台,切勿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转账,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警。”朱文博提醒市民,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01/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擦亮慧眼识破骗局 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通过抖音、微信等平台四处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项,以维权之名行非法牟利、诈骗之实。此类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维权渠道和监管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省公安厅、河南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协作,严厉打击非法“代理退保”行为,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慧眼,识破骗局,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擦亮慧眼,认清非法代理退保的4个风险  1.失去保险保障权益。不法代理维权组织不是客观地站在保险消费者风险保障需要的角度出发,而是为谋取非法所得和高额收益,采取故意歪曲事实、炒作片面信息、诋毁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声誉等方式,煽动消费者焦虑情绪,诱导投保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委托其退保。同时,客户退保再次投保时,将面临等待期重新计算、年龄增长带来保费增加等风险,部分消费者还可能因为健康状况、超过承保年龄、不诚信行为等原因被保险公司拒保。  2.泄露个人家庭隐私。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信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2022年以来,我省已经发生多起消费者代理退保不成反被电信诈骗、陷入非法集资的事件。  3.危害客户财产安全。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利用消费者金融基础知识薄弱的漏洞,要求消费者签订全权代理合同,收取高达20%~50%的代理维权手续费,甚至远高于客户正常退保的损失率。有的不法代理维权组织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恶意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等业务。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将难以挽回。  4.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法代理维权组织教唆或指使保险消费者为达到退保目的而虚构事实,编造理由,伪造证据资料,甚至在其怂恿下违法干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存在违法犯罪的风险。省公安厅和河南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反保险诈骗告知书》,明确提示“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防范集资诈骗风险”。  识破骗局,警惕非法代理退保的4个套路  套路一假冒身份、虚假宣传  有的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甚至金融监管人员,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网络论坛、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甚至通过不法手段购买客户隐私信息,锁定客户精准实施不法行为。  套路二谎言欺骗、怂恿退保  在接触客户过程中,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存在欺诈,多名消费者已经投诉”,或欺骗消费者“继续持有保单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以全额退保为幌子,怂恿客户退保。  套路三诱导代理、非法牟利  以扣留保单、身份证件等手段,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销售人员回复,进行虚假取证,或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违规销售的虚假事实,诱导消费者签署高额手续费率的退保协议。  套路四反复施压、要挟退保  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阻止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以维权举报为名,煽动消费者通过多次、反复向监管部门故意投诉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以达到退保目的。业务价值开发完成后,有的代理退保团伙甚至将客户隐私信息转卖给下一家继续非法使用。  理性消费,购买保险需要关注的4个方面  1.围绕自身需求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应紧密结合自身健康、意外、养老等实际保障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保险产品。购买前,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勿受“退旧买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  2.选择正规渠道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能经营保险业务。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应选择持牌保险公司、正规的保险销售中介和从业人员,具体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在线服务”栏目查询确认机构合法资质。  3.保护个人隐私  保险合同是重要金融单据,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要注重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不要轻易转交他人,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身份证、银行卡及保单信息,避免被非法利用。  4.审慎选择退保  犹豫期后退保,由于保险公司要扣除一定的展业成本、风险保费,短期内退保有损失,是保险业的国际通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后可退还的是保单现金价值而非全额保费,建议保险消费者结合自身实际的保障需求和财务能力,谨慎办理退保事宜。  依法维权,正确解决矛盾纠纷的5个渠道  购买保险后,难免会遇到各类矛盾纠纷,消费者可以综合运用投诉、调解、举报、诉讼等渠道,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1.找保险机构投诉  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或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App等渠道进行投诉。如果当地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去柜面当面投诉。  2.请专业组织调解  目前,全省各地均依托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纠纷调解中心,并与当地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由保险业内、司法部门法律专家免费调解。这既解决了纠纷,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3.向监管部门举报  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发现保险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了相关保险法律法规的,可以向被举报人所在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4.到人民法院诉讼  如消费者未能与保险公司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就消费者的民事诉求,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到公安机关报案  如消费者在退保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所谓代理退保的组织或个人侵害,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01/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年终岁末警惕“积分兑换”骗局
      年终岁末,诈骗分子又有新花招,冒充各类手机运营商、商城或银行等,进行“积分兑换”诈骗活动。  据介绍,“积分兑换”诈骗就是诈骗分子冒充各类手机运营商、商城或银行等,给受害人发送“积分兑换”信息,让受害人下载客户端或点击链接,套取受害人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码、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利用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消费或转走受害人银行卡内资金。  兰州反诈中心表示,手机运营商、商城或银行等不会索要任何积分兑换的验证码或者密码,如果收到积分兑换的短信,不要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密码。对于任何积分兑换现金或高价值礼品,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及密码的宣传,要保持高度警惕,或拨打官方电话咨询。
    01/0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以房养老”陷阱
      近日,为防止不法分子打着“养老公寓”“以房养老”的旗号行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防范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做出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增强防范意识。  防控范围主要包含在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捏造、散布“养老住房”“养老公寓”房地产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养老住房”“养老公寓”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住房出售信息,诱骗群众买房行为;违规在城市街面、住宅小区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常见骗局主要有:打着抱团养老、投资养老、销售养老房等旗号,经常出现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不断对老年人群“洗脑”。  利用小恩小惠博好感,降低老年人警惕性。不法分子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有意博取老年人信任和好感,等老年人降低警惕后,趁机对其情感绑架、道德绑架、虚假宣传,最终目的是骗取老年人钱财。  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不法分子多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套路,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  为此,市住建局发布重要提示: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别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增强法治意识。心态乐观、积极,科学养生,平时可以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开阔视野,紧跟时代步伐,提高自身防骗能力。  购房必须看公示。购房者在购房时请注意现场查阅公示信息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签订购房合同时认真查看合同条款,谨防掉入合同陷阱。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若发现诈骗行为,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反映至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常与亲友沟通。遇到拿不定主意的事情不急于决策,不固执己见,多听取亲友意见,重大事项请咨询专业人士和律师,或咨询业务主管部门。
    12/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保健品直播误导老人
      仅是普通糖果,却宣扬具有“脾胃调理功能”——据媒体报道,类似这样夸大、神化普通产品功效让观众误以为是保健品的直播不在少数,有的主播则直接带货保健食品,如复合维生素片、鱼油胶囊、钙片等,且在介绍时暗示观众其食品具有治疗功效。直播带货已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常用渠道之一。但保健品在直播间的“大行其道”,则让人感到一丝隐忧。不少主播那种不乏夸大、诉诸情感的带货方式,如果用到保健品上,恐怕会误导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  现实中,保健品直播确实存在一些乱象。有的产品明明是普通食品,主播们却使用“排毒养颜”“预防斑秃”“调理肠胃”等表述进行宣传,让消费者误以为具有特定功效。  就算确实是保健品,也不能夸大宣传。根据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主播夸大保健功效、暗示治疗功效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保健品功能是“辅助保护胃黏膜”,主播却说可以治疗胃病,有消费者使用后“被坑惨了”。  此外,各大短视频平台上还有大量养生保健类直播和视频,有的表面上讲授养生知识,实际只为兜售保健品。这同样涉嫌违反广告法规定。  保健品的目标人群,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近年来,越来越多老年人“触网”,这有助于缩小数字鸿沟,让老年人也能享受到数字生活的便利。但网络直播诱导老年人盲目、过度消费,甚至实施营销诈骗的情况也需要警惕与治理。有报告显示,老年人最大的非理性消费风险由2017年的线下购买保健品,变为2021年的过度网络购物,其中最热衷购买的依然是保健品。有的老年人“触网”不久,甄别能力较弱,可能就会被主播的“感情牌”和夸大宣传迷惑。损失金钱是一方面,如果耽误了治疗、影响了健康,就更加得不偿失。  对保健品直播中的乱象,监管部门要坚决打击不法行为,直播平台也应加强审核与管理,及时下架停播。相关企业与主播更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凭良心赚钱。
    12/2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五大非法集资手段 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近期,个别机构披着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的外衣,打着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风险。老年人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陷阱,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包”?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详解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面向空闲时间多、金融知识匮乏的老年人,一些机构和企业以“高利息、高回报”等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此类案件屡见不鲜,不少老年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还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用案例说明了五大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2017年6月,某市在排查中发现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非法集资嫌疑。经立案侦查,该公司系某投资集团(注册地为外省B市)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该投资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子公司,通过发放传单、电话推销、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老年人推介老年公寓、养老院项目,以“预付养老床位”“养老产业投资”“书画艺术品投资”为幌子,宣称“一万元理财每月返一百元,年收益率高达11%”等,吸引老年人“投资理财”。短短3个月,吸收资金过亿。至案发时,该市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移送起诉13人,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的手段之一,往往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为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消费返利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多地设立“零元购物超市”,以高出市场三到五倍的价格对外销售各类商品及代金券(购物卡、加油卡)等,消费者通过购物或缴纳注册金后注册成为超市会员,购物消费后,即可在一定期限内得到超市返还的全部购物款,同时推荐其他客户加入会员还可享受推荐奖励。此类消费券返利模式吸引了很多中老年人参与,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共计向100余名群众吸收资金100多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别机构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等形式,抓住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和渴望亲情关怀等心理,向老年人提供温情服务和热心关切,承诺“消费返券”“高返利”等,欺骗、诱导推销所谓的“养老产品”。  据悉,除了“养老项目”和“养老产品”外,“养老服务”“养老公寓”“以房养老”等行为也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养老服务”非法集资一般以提供床位提前居住权、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通过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方式,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养老公寓”非法集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以房养老”非法集资则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以实现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为诱饵,诱使投资人办理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再将所获资金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请老年朋友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在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时,要认真审验企业营业执照,查看其经营行为是否超出注册范围;要认真查验企业是否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并登录发证机关网页,查询许可证件真实性。在投入资金前一定多问问子女意见,或者致电民政、卫健委、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咨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理财产品。广大老年人要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或消费”的诱导宣传,切勿轻信他人、贪小便宜,要坚决抵制高额诱惑,守住自己的养老钱。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部门反映、举报。
    12/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刷短视频刷到“福利”?当心网络刷单骗局!
      日刷短视频几百条,是不是早已成为你的习惯?  在我们热衷于刷短视频App时,不少诈骗分子也悄悄混迹其中。  最近就有人刷着刷着就被骗了......  “试一试又不用出钱,哪有这么多骗子?下载App还能赚钱,这种好事我可不能错过……”最近,家住开福区的王先生正在家中刷着某短视频App,无意中刷到某视频发了一个二维码,并声称扫码下载此App能赚钱。面对这种“福利”,王先生毫不犹豫立马扫码下载了名为“夜静幽香”的App。  第一次上当受骗  “我们的任务很简单,你只要按照我的指示来,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日赚几百元,而且我们这有很多用户都注册赚钱了……”下载App后,一位“客服”迅速联系到了王先生,对方声称只要跟着他的步骤来,完成相应的任务就可以赚到钱。“我们这里的任务很抢手,你需要先充值换取积分才能领取任务......”按照“客服”的指引,王先生先是往“客服”提供的账户转账了600元成功换取了800的积分,随即在“夜静幽香”的App中做起了任务。  “看样子是发现了发财的路子了,简单做两次任务都能赚到钱,就算是骗子也无所谓,我反正已经赚了......”王先生在“客服”的引导下,做完了两个任务并成功获得了奖金,正当王先生准备提现时,“客服”却告知其必须完成“3单任务”才能提现,为了尽快将钱提出,王先生只好按照“客服”的指引继续完成第三单任务,然而就在其完成第三单任务后,“客服”又称其操作失误,需要再次重新下单才能提现,就这样王先生陆续转账了6万余元。  第二次上当受骗  “怎么还是操作失误,这该不是骗子吧,我不能再往里面投钱了,我必须把我的本金要回来”这时王先生意识到了不对劲,要求对方返还本金。“不好意思,王先生由于你之前补单太多,导致信誉分不足,无法给您退款,您需要增加信誉分才能提现”于是王先生又根据对方要求,添加了所谓的“财务助理”,并继续转账了20余万元。“这就是个无底洞啊,这绝对是骗子!”直到这时王先生才恍然大悟,于是立即选择报警。  “我真的崩溃了,我就不该听信他说的能轻松赚钱,天上哪里会掉馅饼,而且我明明有及时收手的机会,结果失了魂一样地又钻进了骗子的圈套,我真是悔不当初……”王先生向民警哭诉道。接警后,开福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洪山桥派出所、四方坪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目前已追回部分被骗资金。  网络刷单骗局揭秘  第一步:骗子通过各种社交平台(如快手、抖音、QQ群、微信、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发送短信、甚至直接加你好友,打着“零投入”“无风险”“日清日结”“轻松”的旗号让你心动。  第二步:刷第一单时,骗子会先给些甜头,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骗得你的信任,目的是让你加大投入,多刷多赚。  第三步:受害人觉得赚钱容易,则会继续加大投入。然后,骗子就会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未按操作进行”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你继续刷单,且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如果你听信了骗子的话,想要拿回之前的货款和酬劳,那就一步步陷得更深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刷单就是诈骗。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止损,保存好证据、立即报警。
    12/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金融保险诈骗
      随着金融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近期在保险行业中,“代理全额退保”“保单升级、退旧换新”等诈骗案例屡见不鲜。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诈骗分子通过花言巧语和利益诱惑说服消费者购买与其保险需求不相符的具有高额佣金的保险产品,自己骗取佣金后,便鼓动保险消费者去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此外,还有诈骗分子自称是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以向客户赠送精美礼品为由约见客户,借机查看客户保单、窥伺个人金融信息,并趁机歪曲解释保单,谎称自己有特殊渠道可以免费升级保单,实则私自操作客户办理保单贷款、减保业务,或停缴旧保单等业务,使客户失去应有的保障,造成极大的损失。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请保护好个人的合法权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若不幸掉入违法骗局,应及时止损,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常见的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途径有:  一、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协商解决。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金融消费争议时,原则上应当首先向金融机构投诉,该途径投诉成本最小、效率最高。  二、向当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维权投诉。保险相关纠纷可通过拨打银保监局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通过邮件形式将自己的诉求和投诉情况写明,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投诉材料寄送到银保监会。  三、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如果当事双方未能自行协商和解的,可以请求第三方机构组织调解,这样有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  四、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经第三方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当事双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经第三方调解未达成一致,且未达成仲裁协议的,金融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2/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社区团购需重视三大问题
      近段时间以来,社区团购成为消费者的新宠。众多社区团购以生鲜为切入点,通过线上下单、线下取货的方式来开展经营。消费者通过对比,往往觉得通过社区团购购买的产品比自己直接去店内购买,价格上更加优惠,越来越多消费者加入到了社区团购中来,但由此产生的投诉也不断出现。近日,浙江省嘉兴海宁市消保委从受理的投诉中整理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以下主要问题:  社区团购团长资质存在问题。现在的社区大部分都是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着自己的线下门店,但也不排除部分团长以个人名义开展社区团购。这样的团长往往都是没有相关资质,也无线下门店给予保障,一旦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社区团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随着社区团购的兴起,各类社区团购层出不穷,这些团购往往都有着自己不同的进货渠道。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社区团购为了抢占市场,可能会以让利的方式以低价产品吸引消费者,但也不排除部分社区团购宣称同样品质的产品更低的价格,实际上则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购入有问题产品并卖给消费者从中获利。关于社区团购产品质量的投诉屡见不鲜,也表明了社区团购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社区团购广告宣传存在问题。现在日渐增多的社区团购形成了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许多社区团购商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在竞争中抢占市场,往往对自家团购的商品进行了夸大宣传,用上了“最好吃”“最好用”等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违法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海宁市消保委硖石分会建议:  加强资质监管。对社区团购加强相关监管,对掌握的社区团购商家开展资质检查,发现无资质不符合规定的商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减少社区团购乱象。  开展产品检查。对社区团购购买的商品开展产品质量及进货渠道检查。重点检查社区团购采购的商品质量是否有保证,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产品来源是否正规,要求各社区团购商家从正规渠道进货,同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对不能达到要求的商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规范社区团购经营。  提高社区团购商家法律意识。在社区团购商家中开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提高商家合法经营意识,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减少因不懂法而造成的违法经营情况。
    11/28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