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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二手平台出闲置物?小心遇到诈骗
      新手卖家二手平台出闲置物,碰上一“爽快”买家留言要下单,火速添加了对方账号一番交流。没想到,对方发来的一张截图却险些让卖家丢了3000元!近日,浦东警方成功止付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2年10月13日晚20时许,居民陈女士匆匆来到浦东公安分局金杨新村派出所向民警寻求帮助,称自己可能遭到了电信网络诈骗。值班民警倪可为一边安抚好当事人情绪,一边详细了解相关经过。  原来,陈女士前不久在某网络二手平台上挂网出售一盒闲置面膜,标价150元。后有一“买家”主动联系她称要下单,并留下了名字和网络平台支付账户,陈女士按照对方信息加了对方好友。双方简单交流后,“买家”竟发来一张截图,谎称已支付货款,并发了一链接让陈女士点开查看。  第一次接触二手平台的陈女士没细想,根据链接提示操作,结果被告知账户信用度不足无法正常进行交易,需支付3000元走下程序,等获取了卖家授权,3000元则会全部被退回原账户。陈女士信以为真,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账户转账人民币3000元,结果依旧未拿到货款,这才感觉被骗的她于是来所求助。  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争分夺秒开展止付工作,终于抢在骗子转账前,成功将该涉案账户中的3000元人民币冻结,及时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得知被骗钱款已被及时冻结,案件侦办完毕就能返还后,陈女士欣喜不已,对民警的果断、高效表示感谢。民警则再次向对方进行反诈宣传,通过介绍多个真实案例,来提高对方安全防范意识,并向她推送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警方提示: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物品或者转卖闲置物品时要慎之又慎,一定要通过平台内聊天系统联系,切记正规平台上买卖商品无需缴纳任何服务费用,同时不要随意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或二维码,不要相信所谓的转账截图。
    10/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老年人防止跌入“数字陷阱”
      一次交1800元,半年返利3万元,后期躺赚2000万元,微信群宣传的所谓“护贫保险”项目,让30余名老人接连“入坑”。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老年人“养老钱”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四个月不F等刑罚,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想远离孤独、想躲过疾病、想多攒点养老钱,老人们最普通的三个“小愿望”却让他们成为部分诈骗团伙的最大目标。加之他们对互联网不熟悉、信息获取相对闭塞、鉴别能力弱,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网络诈骗受害者中中招较多的群体之一。不少老人感叹,好不容易跨过了“数字鸿沟”,却一不小心跌入“数字陷阱”。  花式骗局瞄准养老钱  移动互联网时代,伴随数字生活而生的各种新兴事物也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新手段。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顾问、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林鸿雨在工作中发现,确实有一些老年人在“触网”过程中上当受骗了,“移动网络为人们的出行、饮食、购物等带来了极大便利,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爱上了上网,有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互联网向老年人实施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去年10月25日晚,家住天津市北辰区的杨大爷在上网时添加了一个陌生人的微信,对方自称是“十二神之首”,能医治“怪病”。杨大爷信以为真,分5次向对方转账共计5366元。之后,杨大爷发觉被骗并报了警。今年6月16日,公安北辰分局民警在吉林省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王某某供述了以为他人医治“怪病”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这是天津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而将犯罪黑手伸向“攒了半辈子钱”的老年群体的不法分子远不止王某某一人。2022年9月23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召开。会上公布,自今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090起、破案39294起,打掉犯罪团伙47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  林鸿雨介绍,瞄准养老钱的这些“花式骗局”包括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社群、婚恋交友网站实施的骗婚骗财行为,开设App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利用微信社群、App违法代销理财产品,甚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等等。  老人为何更易跌入“数字陷阱”  戴大爷是江苏省兴化市的一名八旬老人,子女都在外地工作,老伴去世后,他一直独自居住,自从学会了智能手机后,他的生活有了许多乐趣,但也因为“网恋”被骗走12万余元。  无独有偶,浙江海宁一位六旬的刘阿姨也差点陷入一起网恋诈骗案。2022年10月7日上午,在银行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提醒下,被甜言蜜语“洗脑”的她终于醒悟,放弃了给“网恋老公”汇款15000元钱的做法。  “社会各界应加大对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人的关心、关怀。”这是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智勇发自内心的呼吁。因为从现实情况来看,独居老人更容易遭遇养老诈骗。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养老产业心理服务工作部秘书长、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社会心理督导师熊德杰分析认为,在上网过程中好奇心和填补空虚后获得的满足感均有所增强,甚至会有成就感,这些都是老年人容易沉迷网络甚至会上当受骗的原因。  银发族数字生活“防骗指南”  防微杜渐,方能防患于未然。对于经常上网的老人和其家人而言,如何提前介入以防止老人跌入“数字陷阱”呢?北京市老龄协会老年人维权服务项目组服务律师团队建议,家庭成员应注意老人在使用网络、智能手机时是否出现人身财产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并在发现异常时及时劝阻。老人自己也应正确看待和使用互联网,在利用互联网功能优势改善自身生活的同时,注意识骗、防骗,不断加强权益保护意识;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应及时与家属、亲友沟通,在他们的帮助下及时通过诉讼、报警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不要因担心子女、家属责备,或心存侥幸而放弃维权。  此外,在加强监管和发挥社会治理作用层面,北京市老龄协会老年人维权服务项目组服务律师团队还提供了几条具体建议:一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为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二是引导老年人在退休后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了解社会新生活、新事件,多提醒他们不要轻信网络信息;三是提醒老年人不要轻易参加各类带有诱惑性的活动,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向他人转账;四是多提醒老年人在网络上购买贵重商品、服务时,要慎重考虑或与家人商量;五是多为老年人举办一些学习法律知识的线上线下活动,帮助他们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可喜的是,为老人堵住“数字陷阱”的行动已在开展。去年7月,全国首个沉浸式防骗展在北京启动,此后又陆续在上海、合肥、重庆、深圳等地巡展,老年人可以通过防骗电话亭、VR体验、诈骗档案袋等互动形式,沉浸式体验“受骗”过程,更好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近日,由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指导,公安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联合推出的《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手册》《老年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手册》正式出版发行,亦为老年人防骗和预防“数字陷阱”提供了明确指南。  相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通过各方合力,不断挤压网络诈骗的生存空间,银发族的数字生活会更安全、更安心。
    10/2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防疫诈骗短信
      “您好,您曾于×月×日在山西屯汇农产品市场停留,该区域检出多名初筛阳性人员,请您立即报备属地疫情防控办或所属社区……”近日,有不少山西太原市民接到以上内容的防疫提醒短信,短信末端还附带一个“核酸检测结果”查询链接。10月10日,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发布信息,短信附带的查询链接是诈骗链接,点击后会跳转至某钓鱼网站,骗取公民个人信息。  “凡点击链接后要求填写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的,都是诈骗;凡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太原市疫情防控办近期发送的官方疫情防控短信均为文字信息,不附带任何查询链接。若收到带有“核酸检测结果”查询链接的短信,点击后跳转至某钓鱼网站的,可以确定为诈骗短信。  目前,太原市统一使用“我的太原”、支付宝等平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市民如有需要,尽量通过上述官方平台查询。  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切勿点击陌生链接、下载陌生App,更不要填写银行账户,泄露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市民在配合流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防疫部门。
    10/1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落入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欠了钱,能“化债解债”?10月11日,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警惕落入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近年来,一些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  据介绍,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画饼”。所谓“解债机构”,自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在收取债权人的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可通过现金分期、以物抵债等方式,实现债权清收、债务代偿。实际上,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二是“利诱”。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至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三是“造势”。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  广大市民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谨防个别机构“解债”诱惑。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当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
    10/1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网络贷款陷阱,守住“钱袋子”
      7月29日下午,杨先生(化名)收到贷款客服信息,对方表示杨先生于7月28日申请的10万元网贷已通过审核,已于当晚打入他名下的账户。同时客服通过微信将“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造假截图)”发送给杨先生确认,要求杨先生尽快开通手机银行,并提供本人证件正反面及客户正面头像等信息方便贷款支用。急需资金的杨先生一想到10万元大额贷款马上可以到位,在对方的话术引导下,严格按照“客户经理”的要求实施操作,但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杨先生前往邮储银行慈溪市横河支行,申请开通手机银行并支用“贷款”。经过一番操作之后,杨先生询问当班大堂经理为什么他申请的贷款到现在还没有账,但客服告诉他10万元贷款已于7月28日打入他的卡内,大堂经理询问是哪位客户经理办理的,杨先生说是在抖音平台添加的客户经理,贷款绝对是真实的,他手机里面还有客服转给他的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造假截图),说着就掏出手机给大堂经理看他与客服的联系记录。  大堂经理翻看着聊天记录,发现里面不仅有客服催促他开通手机银行,还有要求他提供证件正反面、客户正面头像等记录,同时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卡已被密码锁定。大堂经理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劝说客户千万不要相信,并对杨先生进行反诈宣传。最终杨先生悄然大悟,明白了“客服”的意图。  邮储银行宁波分行介绍,诈骗分子往往自称他们公司贷款“额度高、审批快、利息低”,引诱客户添加微信并下载App申请贷款,要求客户填写卡号及身份信息等,借机查询卡内余额或诱骗客户交纳保证金等实施诈骗。  浙江宁波银保监局提醒广大群众,凡是打着“高额低息、不需要征信、贷款不下来可以退款”等旗号,要求预付利息、预交保证金、增加银行流水记录的,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急需用钱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贷款,不要通过自己不熟悉的网络渠道进行远程贷款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10/0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老年消费者,警惕这些金融诈骗套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品以及线上支付方式在出行、就医、购物等日常生活场景中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使用智能移动设备,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同时,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老年人的口袋,不断翻新诈骗手段,借机骗取老年消费者的钱财。  民生信用卡9月22日发布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非法金融活动识别能力,警惕金融诈骗套路,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轻信网络广告,不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09/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电诈受骗对象低龄化趋势值得警惕
      10岁小学生小涛在家上网课期间,偷偷用父亲手机玩网络游戏,有陌生人称加QQ好友后可“免费送游戏装备”。小涛加好友后,对方发来二维码让他扫描并输入一串数字,由此小涛父亲支付宝内的1.7万余元进入了骗子的账户……据湖北省公安厅介绍,近年来,湖北省针对学生及未成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上升,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网课时间增多,学生接触网络增加,被骗群体向低龄化蔓延趋势明显。  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学生及未成年人的电信诈骗,近年来均呈现多发趋势,而且还出现一些新表现。比如针对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的学生,采取针对性的诈骗,以及针对双减政策精心设计诈骗陷阱等,都是这两年出现的新现象。此外,针对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招工诈骗也不时出现。  当前,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率越来越高,“触网”的孩子越来越多。线上教育不仅是疫情期间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而且有望变成一种日常教育模式。孩子们接触网络多了,受到电信诈骗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增加。现在针对学生的软件鱼龙混杂,过度收集信息也成普遍现象,网络游戏、小视频等,对孩子们极具吸引力,都给电信诈骗以可乘之机。很多孩子不懂事,辨识能力弱、自控能力差,对钱的概念模糊等,这些都是被骗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的重要推动力。  电诈“黑手”伸向学生,社会危害性更大。从过去的一些案例来看,通过学生之手被骗走的钱,数量上丝毫不亚于成人被骗的金额。此外,有些电信诈骗如捐卵诈骗、干苦力活的用工诈骗等,还对学生的身体构成严重伤害。更要看到,学生的心理也可能受到极大的伤害,轻则让他们将来总是带着怀疑看待周围人,重则让他们患上心理疾病。有些电信诈骗如高考诈骗等,还可能耽误学生的学业,让他们付出一生的代价。  扭转被骗群体低龄化趋势,须推出契合学生特点的防骗举措。孩子们好奇心强,广泛接触新鲜事物,导致针对他们的电信诈骗很容易出现新花样,打击与治理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学生辨识能力差,做事容易冲动和不计后果,老师和家长应该强化日常监督,替孩子补齐这块短板。学生喜欢追星,爱赶时髦,都可能导致受骗,应针对这些特殊现象做好针对性防范。理财能力差是当前学生的通病,导致学生容易掉入网贷的陷阱,应针对学生加大理财知识培训力度。通过多种举措,为学生筑牢电信诈骗的防范堤坝。  电信诈骗猖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但“一老一少”无疑是最易受骗的群体,更应该得到相关措施的保护。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他们被电信诈骗摧残更难让人容忍,专挑未成年人下手的电信诈骗行为,理应得到更严厉的惩处,相关防范举措也应制订得更加科学严密,尽快扭转学生电信诈骗多发的势头。
    09/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警惕五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形式
      数据显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境外作案占比达8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是从严惩处的“重中之重”。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骗意识和防范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权益,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与此同时,还应警惕以下五类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  刷单返利诈骗是发案率最高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占发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首先,犯罪嫌疑人会通过网站、QQ群、微信等引流,邀请刷单。然后让受害人先进行小额刷单,返还本金及佣金,加深信任。最后,再给受害人派发大额刷单任务或多次刷单,然后以“系统故障”和“任务未完成”等理由,不还本金和佣金。警方提示,刷单行为本身违法,一切需要你先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  第二个需要警惕的诈骗形式是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这也是损失金额最大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占全部案件损失金额的三分之一左右。警方提示,投资理财需谨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网站、App。  第三种高发类型是虚假网络贷款诈骗。警方提示,任何声称“无抵押、无资质要求、低利率、放款快”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  第四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则是“冒充客服诈骗”。犯罪嫌疑人会采取冒充电商平台或者物流快递企业客服的方式,谎称受害人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或者是以退款、理赔、退税等为由,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还有一种是声称误将受害人升级为VIP会员、授权为代理、办理商品分期业务等,以不取消上述业务将产生额外扣费为由,诱导受害人支付手续费。警方提示,接到自称电商、物流客服电话,务必到官方平台进行核实。  最后一种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冒充公检法诈骗。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是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直接办案,部门之间不会进行转接,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据警方介绍,这五类诈骗的发案占比接近总数的80%。
    09/1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养老诈骗有套路 老年人听见八个关键词要小心!
      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8%,人口规模已达2.64亿。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龄消费市场也迎来蓬勃发展,老年人的消费观念正在更新,消费意愿和能力也在增强,消费需求结构也发生从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当老年人在追求高品质晚年生活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目光投向老年群体养老新领域,导致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于2022年4月在全国启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系统梳理了近五年来养老诈骗刑事案件总体情况,发现主要有八种常见类型:包括“投资理财”骗局、“以房养老”骗局、“保险代办”骗局、“文玩收藏”骗局、“养生保健”骗局、“街头迷信”骗局、“黄昏恋”骗局以及“关爱帮扶”骗局。  案例一:补缴社保办退休,“靠谱”熟人不靠谱  刘先生原来是北京某机厂工人,1998年下岗待业,社保就没有继续缴纳。眼看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补缴社保、领取退休金成了刘先生的“心病”。某天刘先生与表妹聊天,表妹表示自己是某国企下属中心的会计,曾听中心经理王某说可以帮人补缴社保,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刘先生听后觉得亲戚介绍肯定“靠谱”,便按刘某要求将2.5万元交给王某。一个月之后,表妹告诉刘先生,王某已经帮助刘先生办理完成社保补缴,但经刘先生向社保中心核实,自己的社保仍处于断缴状态。刘先生要求王某返还2.5万元,王某却以“领导班子改制”和“中心与街道有经济纠纷”等理由推托,安抚刘先生“肯定没问题”,但后续刘先生多次催促办理社保或者退还2.5万元,王某均表示“正在办理中”,无法退款,刘先生这才意识到事有蹊跷,遂报警。  经查,王某以通过中心补缴社会保险费为由,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7.9万元,实际上王某并不具备为他人补缴社保的条件和能力,其仅通过中心为3名被害人以员工身份缴纳了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4000余元,剩余7.5万元均用于王某个人消费,王某于案发后全额退赔3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逐渐完善和日趋普及,人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有些即将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因“未参保”或“断缴”而无法每月领取退休金和报销医疗费用,这无疑会给家庭增加不小的负担。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希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和减轻家庭负担的心理,以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等名义实施诈骗。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是典型的“保险代办”型诈骗,且数额较大,法院结合王某所具有的自首、如实供述以及全额退赔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应提前了解当前、当地的相关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到社保、税务等政府部门办理。切勿轻信他人“有熟人”“有门路”能帮助一次性补缴的承诺,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  案例二:黄昏恋遇“部委干部”,人财两空长叹息  北京的张阿姨自女儿成家后便一直单身独居,某天通过网络以征婚交友的方式结识了一位王先生,王先生自称是北京某部委干部,也是单身多年。张阿姨觉得王先生个人条件很不错,两人一直通过QQ聊天,从未见面,但很快便谈婚论嫁。后来王先生告诉张阿姨部委干部结婚需要政审,二人婚后他还可以帮张阿姨的女儿解决部委工作编制,但是都需要用钱“打点”,自己工资又暂时取不出来,让张阿姨先给些钱,张阿姨有些迟疑,但王先生许诺婚后自己名下的一百多万元都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张阿姨便打消疑虑,先后通过现金汇款和银行转账给了王先生十余万元。后来突然有一天,王先生的秘书“小孙”与张阿姨联系,称王先生因突发急病住院,让张阿姨先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和住院费,张阿姨心急如焚,分几次给了“小孙”十余万元,并多次提出要看望王先生,但“小孙”以各种理由拒绝张阿姨的探视,张阿姨至此才有些怀疑,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王某实际是一名家住江苏的无业人员,虚构“北京某部委干部王先生”和“秘书小孙”的身份,一人分饰两角,编造“结婚政审”“解决工作编制”和“突发急病”等理由,骗取张阿姨共计29万余元。不仅如此,案发后王某还狡辩称是张阿姨多年前当面向其借款20余万元,其才多次“找借口”向张阿姨索要钱款,其从未诈骗,只是想让张阿姨归还欠款,但王某的说法并无任何证据支持。  法官说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针对中老年人的婚恋诈骗,且诈骗数额巨大。法院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责令王某退赔人民币二十九万八千一百元。  本案中值得注意的还有以下两点:第一,王某虚构其为部委领导这一看似“高大上”的身份,刻意营造其经济条件好、社会地位高和退休生活有保障等光环,吸引张阿姨青睐。但实际上张阿姨由始至终只是听信王某“一面之词”,从未核实过王某的身份信息和工作情况,二人更是连面都没见过。因此,法官提示广大中老年人,通过网络、短信结识陌生人须谨慎,婚恋交友要建立在诚实、真实、现实的基础上,切莫轻信任何人没有真凭实据的花言巧语。  第二,王某借口为张阿姨女儿解决“部委工作编制”索要钱财的骗局能够得逞,也正是利用了张阿姨想借助“部委资源”和“领导身份”方便自己“办事”的心态。因此,法官呼吁大家,切勿迷信“潜规则”,摒弃“托关系”和“走后门”等社会不良风气,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  案例三:轻信“老神医”能“消灾”,现金首饰被掉包  古稀之年的刘奶奶每天早上都要去超市采购。这一天,刘奶奶在超市门口碰到一名黄衣女子,黄衣女子询问其是否认识一名老神医。刘奶奶表示不知道,这时一名路过的红衣女子自称认识老神医,并可以代为引荐。刘奶奶出于好奇便一同前往,路上两名女子一直与刘奶奶唠家常,不久便到一居民楼前,红衣女子拦住一名年轻男子说这就是老神医的孙子,红衣女子称黄衣女子和刘奶奶都是她的亲戚,请老神医看看。年轻男子说爷爷在家念经,要回去商量一下。年轻男子回来后指责红衣女子撒谎,说爷爷已经算出黄衣女子和刘奶奶不是她的亲戚。年轻男子又跟刘奶奶说:“您今年70岁,有一子一女。”刘奶奶觉得老神医果然名不虚传,年轻男子又说刘奶奶儿子近期会有车祸,要想避灾就把家里的贵重财物拿出来让爷爷念经消灾。刘奶奶深信不疑,赶紧将现金和首饰取来,年轻男子让刘奶奶将现金和首饰包好放入纸袋交给红衣女子,并转身闭眼双手合十,念经消灾。几分钟后刘奶奶转身回来拿回纸袋,年轻男子叮嘱刘奶奶一定要保密,初一才能打开纸袋,不然灾祸无法消解。等刘奶奶按照年轻男子所说时间打开纸袋时,发现只有几块石头,这才发现被骗,遂报警。  经查,寻人的黄衣女子杨某1伙同带路的红衣女子杨某2及冒充老神医孙子的杨某3等多人,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间,以老年女性为对象,声称有老神医能够祛病消灾,编造被害人子女有灾祸、可为被害人子女作法化解的谎言,骗取10余名被害人现金59万余元、贵重首饰20余件。2010年6月,杨某1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脱保潜逃。2019年12月,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近十年后,杨某1自行到公安机关归案。  法官说法:  本案中,杨某1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名老年人的财物,累计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可以酌情从严惩处。因此,法院结合杨某1所具有的诈骗老年人财物、到案后如实供述的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这是一起典型的“街头迷信”诈骗,这类骗局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犯罪分子结成团伙作案,事先周密谋划,事中分工配合,事后迅速逃离。第二,主要针对老年女性,利用其封建迷信观念较强、反诈防范意识较弱、容易担忧家人健康和安全的心态。第三,作案地点不固定,多发生在超市、菜市场、居民楼前等地,不仅易于挑选犯罪对象,也方便在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第四,在宣扬和实施封建迷信活动过程中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宣称自己是“大师”“神医”,以“开坛作法”“念经开光”能够为老年人自身或亲人“驱邪避凶”“消灾祈福”为由,调包财物或诈骗款项。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崇尚科学理性观念,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切勿将对生活的美好期盼建立在“求神请仙”之上。  案例四:200万拍卖珍藏粮票,千元代理费“打水漂”  某天,年逾七旬的顾阿姨在家中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高价拍卖老物件”,顾阿姨想到自己珍藏的几十张粮票不禁有些心动,对方说如有意向可以来公司详谈。一个月后,顾阿姨带着58张粮票来到了装修高档豪华的某国际拍卖公司,见到了给自己打电话的“张经理”。“张经理”告诉顾阿姨,其带来的58张粮票“品相上乘,很有收藏价值”,可以委托公司在香港进行拍卖,“起拍价150万元,保留价200万元”。顾阿姨大喜过望,当即与公司签订“艺术品拍卖合同”并交纳“委托代理费”5000元。合同签订后,拍卖会却迟迟没有进展,顾阿姨多次催促,“张经理”均以“香港台风”“粮票只出价到170万没卖成”和“公司搬家”等借口敷衍搪塞,这时候顾阿姨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赶紧拨打110报警。顾阿姨在报警后才得知,自己的58张粮票经鉴定价值仅为168元,装修高档豪华的某国际拍卖公司也只是一个虚报注册资本的“皮包公司”。  经查,张某伙同他人成立某国际拍卖公司,组织人员以该公司名义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外招揽客户,以帮助拍卖粮票、工业券、错版人民币、邮票以及佛珠等收藏品为诱饵,虚构远高于收藏品实际价值的价格和能到香港等地举办拍卖会等事由,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从20余名中老年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案发后,张某家属代为全额退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累计数额巨大的行为,既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因此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二者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我国刑法将合同诈骗罪规定在第224条,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张某诈骗数额巨大,法院结合其所具有的如实供述、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参与程度等情节,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近年来在“收藏热”的背景下,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类诈骗犯罪层出不穷。犯罪分子一般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通过收集老年人的联系方式、研究针对老年人的营销话术、营造实力雄厚的外在形象,以免费鉴定“老物件”或赠送珍贵“纪念币”为诱饵,利用老年人对收藏品市场鉴定、估价和拍卖等专业领域存在认知局限以及渴望“捡漏”“升值”的投机心理实施诈骗。  老年人如何避免落入此类骗局?法官提示:第一,警惕接听以推销推介、市场调查为内容的陌生电话;第二,理性判断藏品价值,切勿盲目轻信高价许诺;第三,审慎辨别机构资质,不能简单以环境、规模和装修等表面现象判断经营状况;第四,注意留存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原件,一旦产生纠纷或发现被骗,能够为公安机关后续调查取证提供便利。  案例五:发挥余热“献爱心”,被“坑”落入非吸陷阱  退休在家的张阿姨一直想发挥余热、老有所为,某天邻居拿出一张印着“入社享福利、领礼品”的宣传单,说小区里新成立了一家专门组织老年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公司,最近还要开宣讲会吸纳新会员。  张阿姨到了这家公司后发现确实如邻居所说,公司挂着“学雷锋、做好事”“献爱心、送温暖”的横幅,贴着公司员工探访希望小学、贫困山区的照片。宣讲会中,公司负责人夏某介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销售动力水、鹿血酒等健康养生产品,因为自己热心公益,还成立了“慈善公社”只招收退休人员,“公社”定期组织“访贫问苦”活动帮助弱势群体,例如组织“慈善演出”筹措资金捐建希望小学,组织会员去养老院、孤儿院慰问等,不仅如此,“公社”还会经常组织“免费旅游”作为会员福利。夏某强调以上活动只针对“公社会员”,按照级别不同须每年交纳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会员费。  张阿姨没有犹豫,非常痛快交钱入会。此后,张阿姨参加了几次“公社”组织的周边游和文艺演出,渐渐和夏某熟悉了起来。夏某向张阿姨透露,自己其实是某典当公司的股东,典当公司和银行有业务合作,有内部渠道可以购买短期高息理财,月息20%~30%不等,而且“风险小、回报高、周期短”。张阿姨出于对夏某的信任,先后多次给了夏某70余万元,夏某也都给张阿姨出具“借条”。但原本承诺两个月还本付息的项目,到期后夏某只返还给张阿姨10万元。张阿姨察觉有异,多次催要未果后选择报警。  经查,夏某以公益慈善活动为名,吸引退休人员入社成为社员,后又宣传短期理财渠道、互助平台、认购公司原始股等项目,承诺“保本高息”,吸引投资,经审计,截至案发,夏某共向100余人次非法吸收资金1600余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夏某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在第176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老年人发挥余热、投身公益是积极养老的一种方式,旅行游玩也可以充实退休生活、丰富精神世界,都值得大力提倡,但与此同时也要警惕老年人的善良同情和兴趣爱好被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要认准知名、正规的慈善组织、旅行社和金融机构,参加任何机构组织的活动之前务必先通过官方网站或权威渠道“验明正身”;另一方面,要谨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以小钱赚大钱”的想法,不要被不切实际的投资收益和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迷住双眼,在诱惑面前要清醒理智、冷静客观、“三思而行”!
    09/1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别上当!警惕七大养老骗局
      日常生活中老年群体是较易受骗的,可恶的骗子时常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方式可谓五花八门。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揭露常见的七大养老骗局:  1.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医保卡、社保卡系统需要激活、升级、发放补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上门服务为名,骗取老年人医保卡、社保卡以及密码,盗刷卡内金额;  2.伪装成单身人士,通过婚恋网站、网络社交工具取得老年人信任后,以生病、办急事、家中出现变故急需用钱、索要结婚彩礼、首饰为名实施诈骗;  3.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抱团养老、候鸟养老、居家养老、旅居养老、生态养老、温泉养老等方式为幌子,通过免费领取礼品、体验免费项目、向老年群体宣传投资老年公寓、养老地产等项目,承诺预先投资该项目有定期资金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销售医疗设备、增值古文玩等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进行非法集资;  5.借助国家专项养老计划、全民互助、致富、养生购物平台等为噱头开展线上线下传销活动,吸引全国各地消费者注册成为平台会员,通过积分返利的方式引诱老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形成层级链条;  6.在居民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老年保健品理疗店、治疗店、健康咨询、营养管理站点,利用“会销”“旅游”等方式,以送鸡蛋、聚人气、测病源、听讲座、卖产品、治疾病、拉人头、送优惠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侵害危害老年人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  7.一些不法分子装作“道士”等身份利用占卜、算卦等迷信手段骗取老年人说其自己或子女最近有“血光之灾”只需要一点钱便可以“祛病消灾”、逢凶化吉来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警方提醒广大中老年朋友:  1、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等,以防陷入“药托”骗局;  2、要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证件、个人信息,如身份证等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  3、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向他人转账汇款,转账汇款时一定要多予以核实,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4、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崇尚科学,切勿相信“天降灾祸”“做法祛病消灾”等迷信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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