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提示】警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新型犯罪
人工智能(AI)技术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网络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近期,公安机关破获多起涉人工智能案件。 今年6月,浙江绍兴上虞区警方发现有网民发布了关于上虞工业园区发生火灾的视频,浏览量在短时间内迅速上升。视频中,上虞区一工业园区内火势猛烈,整个园区被浓烟覆盖,现场不时传出爆炸声,场面惊心动魄。 民警核查发现,视频中的建筑、森林大火场景,并非该工业园真实场景,疑似源自其它视频。经分析,民警判断该视频是利用人工智能合成技术,将网络上多段不同视频剪辑拼接而成。警方经侦查,认定某网络科技公司员工有较大作案嫌疑,立刻赴该公司所在地抓获包括汤某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首先在网上搜集热门话题,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自动生成脚本,在网上抓取相关视频片段,然后利用AI软件合成完整视频,配上音乐、字幕。不到一分钟,一段虚假视频便‘新鲜出炉’。”上虞区分局民警沈林丰介绍,为获得流量、博人眼球,自今年5月以来,该团伙不断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虚假视频、散布谣言,在网上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视频共3000多个。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越来越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AI换脸”等技术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 “我的App好像被黑了!”今年4月13日,朱女士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有人登录某政务APP,擅自下载了朱女士公司的电子营业执照。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很快确认曾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利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并通过朱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然后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绑定,最终成功登录账号进行作案。 “曾某某通过网购店铺引流,利用‘客户’提供的人脸照片,通过专业AI软件制作合成人脸动图,以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登录各类APP,非法获取相关信息。”办案民警介绍。 “每次交易价格不等,只是觉得这样挣钱比较容易,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曾某某悔不当初。据了解,曾某某通过此类手段共制作动态人脸1000多个,获利9万多元。目前,曾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公安部网络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用于实施‘AI换脸’的物料主要为照片,特别是身份证照片,同时结合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来突破人脸识别验证系统。为防范和打击此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联合科研单位,开展人脸识别与活体检测技术安全测评,覆盖了境内用户量大、问题隐患突出的各类重点APP,及时发现人脸识别验证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通报运营主体升级安全保护措施和人脸识别算法。”据介绍,公安机关依托“净网”专项行动,组织专项会战,严打泄露身份证照片等图像信息的犯罪源头,破获多起“AI换脸”案件,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势头。 “不法分子滥用人工智能技术,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也触犯了相关法律。”警方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利用人工合成技术破解他人账号、窃取他人个人信息,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如果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从事欺凌、恐吓、威胁等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 人工智能技术操作简单、可定制性强、应用场景广泛,降低了链条式犯罪的难度,被黑客等不法分子利用后危害性极大。据介绍,对人工智能技术产生的新应用、新业态,公安机关坚守价值引领与技术“纠错”并行,保护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的同时,防范打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的新型案件,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全力保障网络空间安全。 办案民警提示,要警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新型犯罪,建议个人加强信息保护意识,防止信息泄露,不轻易提供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信息给他人;管理好自己的“朋友圈”,尽量避免过多暴露隐私;警惕不明平台发来的广告、中奖等链接,不随意点击、填写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2023/11/0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双11将至,扫码0元领商品?当心被骗!
莫名其妙收到一个包裹,扫描二维码有奖。收到这样的“天降福利”,惊不惊喜?当心,这可能是诈骗分子的“新诱饵”。 近日,一位武汉市民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想以此提醒更多消费者:千万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更不要因贪小便宜而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以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收到快递可“0元领商品” 10月17日,武汉市民梁女士收到一个来自湖南省衡阳市的快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彩色印刷的“双11万人团特邀卡”,下方的“主办单位”一栏,有天猫、淘宝、美团、拼多多、饿了么等多家电商平台的LOGO,右边左下角是“0元领取区”。旁边还有相关说明,声称刮开任意商品后扫描二维码领取,所有商品均由美团、饿了么同城免费配送,30分钟内送达。话费均由官方直充。梁女士刮开覆盖面后,显示中奖奖品为蓝月亮洗衣液和50元通用话费。 “我担心是骗子,没敢扫。”18日上午,梁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当天拨打了相关平台的官方客服电话,求证该活动的真实性。客服人员均表示,平台方并未举办类似“0元领”的活动。 通过梁女士展示的这张“特邀卡”,极目新闻记者看到,这是一张纸质卡,外观以红色为主色调,写有“备战双11,全场0元领”字样,卡面翻过来,则是“大品牌0元领”的奖品列表,有云南白药牙膏、清风抽纸40包、消毒烘干刀架、50或100元通用话费等,每个0元领商品旁还有不同种类的赠送品,蓝月亮洗衣液赠送价值16元立白洗洁精,50元通用话费则送20元微信现金红包。 梁女士刮开的0元领取区下方,还有一行红色小字:“提示:刮开上方覆盖膜,刮出的任意商品均为0元领取。”然而,记者用微信扫描列表右上角的二维码,却显示:“网页包含恶意欺诈内容,被多人投诉,为维护绿色上网环境,已停止访问。” 多家平台客服:没有类似活动 18日上午11时许,媒体人士以用户身份致电淘宝天猫客服。客服人员称,该所有活动都会通过APP或官网页面来推送,不会通过线下扫码方式推广。“建议不要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向陌生人转账,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该客服提醒,用户如果担心自己的订单信息被泄露,可在登录淘宝APP,点击“我的淘宝”,在设置中开启订单号码保护,这样可以隐藏收件人的真实手机号、保护隐私。 饿了么客服人员在回复时也强调,一般情况下,该平台推出的活动以APP上显示的为主,不会通过小卡片推送,建议用户谨慎处理、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通过梁女士收到的快递包装显示,该快递的寄件方是“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俊飞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衡阳县分仓”的地址发出的,联系电话是区号为0731的7位数座机号码。但事实上,湖南衡阳区号为0734。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始终提示无法接通。记者通过天眼查搜索查询,也无法查到该公司的任何信息。 每年双11之前,经常有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物流、预售商品、虚假红包、刷单返现、中奖免单等方式进行诈骗。几天前,阜阳市公安局就在其官网上发文《收到“双11”陌生快递?谨防新型诈骗》。文中称,诈骗分子先是以不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再以“陌生快递+刮刮乐”作为引流方式,大量寄出快递撒网。当受害人扫码后,诈骗分子先是会予以小利,以几元红包、寄送小礼品等方式获得受害人信任,再引诱其下载App,以“刷单返利”为由将其骗入刷单骗局,诱导受害人向陌生账户转账,并在事发后迅速将其拉黑。 该文提醒,对待来历不明的快递包裹,一定要谨慎对待,面对“免费抽”“待领取”等“福利”要谨慎,不要轻易扫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在丢弃包裹前,要对包裹上的快递单进行处理,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2023/10/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蟹券应节来诈骗,保持理性躲开风险
随着品尝大闸蟹的最佳时节逐渐到来,电商平台上预售的大闸蟹礼品券供销两旺。由于螃蟹不耐储存、运输不便,蟹券的出现有助于更加精准的控制出货,实现客户分流,还能减轻商家销售和库存压力,也给消费者提供了自由的消费时间和处理方式。然而,围绕蟹券的各种问题逐渐暴露。 据媒体报道,有商家短时间内无法兑换或到手的螃蟹缺斤少两,名不副实。由于蟹券是别人送的,收券人还很难投诉和要求退款。同时,蟹券是提前收钱的,根据收入多少,商家按计划安排。有些商家把钱收来之后,因为经营不善直接跑路。此外,今年如果价格卖得好,就可以供应;如果今年亏本了,蟹商就可能赖账,今年不提了,明年再提。此外,还有“蟹券空转”的情况,即蟹券“证券化”,以至于让螃蟹券有了金融产品的属性。 今年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直接利用蟹券来钓鱼甚至诈骗了。某明星就发微博说,诈骗集团以赠送“螃蟹卡”为由,提示用户获奖或收到商家赠礼,诱导用户入群或到相关页面提交相关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收到螃蟹卡、顺手扫码、然后被诱导被骗,这个看起来并不高明的手法,却是商业现象中很常见的小群体消费的缩影。其实无论最后是诈骗,还是搞推销,其实都是套路。以至于涉事者最后都忘了究竟自己当初为什么会进了这个群,花了这些钱,还买了这些东西顺便还上了个当。不通过正规平台购物,又或者根本就分不清何为正规不正规,何为知名不知名,何为第三方链接。这,恰恰是许多上了年纪却又深度依赖和信任网络消费的群体特征。 如果单纯只是想坑人一笔,受害者可能还能忽略掉,怕就怕被贼惦记。由于大部分人都有贪婪心理,更愿意相信对方是正规商家送福利,那么只要在群里,就有被骗的一天。当下,个人信息严重泄露,诈骗集团掌握了个人身份证、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连我新微信都拿到了,就能对个人的行为轨迹锁定,还能放长线、钓大鱼来专门围猎这一个人。而我们身处互联网时代,每个地方都要填写个人真实信息,结果,实名制反过来又成了诈骗的利器。 蟹券只是套路的由头,更多的商业诈骗还会层出不穷,我们不能脱网而生,也不可能洞察所有骗局。但至少面对层出不穷的诱惑和外部刺激,至少可以保持多一分钟的钝感和冷静,少一些积极的好奇和贪心。无论对企业投资还是对个人消费,其实都是稳妥有用的心法。
2023/10/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高收益还是高风险?谨防金融理财诈骗套路
“还有这种好事?”50多岁的王阿姨一脸惊喜。原来,在小区门口参加免费领鸡蛋活动时,一家理财公司的业务员小李推荐了一款名为“以房养老”的理财产品。 “您将房子抵押给我们合作的银行,抵押出来的资金再投入我们公司的理财产品,理财收益就是您的养老金!比如您的房子价值450万,就可以贷出315万资金,获得8万多元的理财收益!”在小李的介绍下,王阿姨禁不住高息诱惑,办理了房屋抵押贷款,还将贷款资金委托小李购买理财产品。 迟迟等不到第3个月理财收益的王阿姨,再次拨打小李的电话,等来的只有“您拨打的电话为空号,请核实后再拨”,即使报案了,也无法追回300多万的本金。 这是一起典型的理财金融诈骗。 理财金融诈骗是指通过欺骗、虚假陈述等不正当手段,让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时遭受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证券、基金、保险等多种类型的金融产品,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冒充银行或金融机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社交媒体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信息,以骗取他们的钱财;向投资者介绍虚假的投资项目、推销虚假的保险计划,推销虚假的股票或期货交易,声称可以提供高额的回报,但实际上可能是骗局;成立虚假的慈善机构,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等。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融诈骗分子盯上了长者的“钱袋子”,广发银行在防范金融诈骗方面采取了以下多项举措,共同保护长者“钱袋子”安全。 强化技术手段。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安全防护措施,提高银行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对各业务渠道、业务场景部署策略、模型、规则、指标,实现对各类欺诈风险的预警、拦截,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金融诈骗活动。 强化信息披露。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宣传和信息披露,通过广发银行官方网站零售金融专区,披露在售产品的产品类型、风险等级、产品期限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和特点,增强客户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强化客户教育。加强对客户的教育培训,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投资讲座等金融教育活动,提高客户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帮助客户识别和防范金融诈骗活动。 此外,在长者有金融需求时,广发银行会发出“一看、二问、三查、四不要”的提示: 一看:看理财收益率和存款的利息是否合理,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要打个问号,超过8%以上的就很危险了,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 二问:当遇到金融疑问或者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问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随意信陌生营销人员。 三查:查签署的合同金融机构是否有业务资格执照、查金融产品是否合规、查金融广告是否违法违规 四不要:不要信不明信息、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要打开不明的网络链接、不要轻易汇款转账。 客户在进入新型金融市场和投资市场时一定要谨慎,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不被“保本保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购买理财投资产品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核实所购买产品的真实性。 未来,广发银行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优化服务等方式,关注长者金融安全,切实防范金融诈骗,提高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客户的金融权益。
2023/10/09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直播间“三无产品”对老年人下手
近日,网红主播“秀才”被封号,他有千万级粉丝量,以中老年女性为主。在此之前,他曾被网友举报涉嫌欺诈。这次封号后,另一位与“秀才”粉丝数量相当,但多受中老年男性欢迎的女主播“一笑倾城”也备受争议。 二人不久前在直播间展开了一场“世纪PK”——3小时收获超2000万人在线观看。有网友称,“一笑倾城”有一60级的榜一大哥粉丝,这意味着这个大哥至少为此消费了2000万元。目前,“一笑倾城”的账号已停播。 千里寻爱、重金打赏……这些不可思议的追星举动正发生在中老年的互联网世界里。如何让中老年人享受精彩的网络世界的同时安全“冲浪”,成了亟须解决的问题。 “退货的速度跟不上我奶奶被骗买的速度” 最近,黄灿因为自己的奶奶在直播间购买大量“三无产品”而感到头疼。 “他们编造那些剧本,天天老爹老妈的,说船沉了有一批金子低价给他们,我奶奶信得很。”黄灿说。 黄灿称,她的奶奶在短视频平台上关注了好几个账号名字中带有“百姓家”关键词的主播,并在这些主播推销下购买了大量商品,前后大约花了5000多元。收到后,她发现都是一些假黄金和三无保健品。 黄灿无法说服自己的奶奶,只能收到货后第一时间退货,但如果时效过了也退不了。“退货的速度跟不上我奶奶被骗买的速度,真无奈啊!”黄灿把这些事发在社交媒体上,发现许多有长辈的人都有类似的经历。 点进其中一部分主播的账号,这些人在直播间并不是直接带货,而是讲述情景故事,在其页面左上角还显示“虚构剧情”的标识。 此前,有媒体曝光过部分主播在直播间上演苦情戏局中局的现象。 主播PK,粉丝上当? 买到“三无产品”还有可能进行退货以减少损失,但如果是被诱导进行直播打赏,老人们的钱财便很难再被追回。 今年8月,杨清发现父亲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一名叫“东方唢呐~战神”的主播转了4900元。 “这个主播在直播间说帮他打PK,给粉丝返现,私下加微信,发私信找我父亲要银行卡号。”杨清称,父亲今年60多岁,平时多一人居住,关注“东方 唢呐~战神”大概有1年时间,并且只给他进行过打赏。 原因是这名主播告诉老人,打赏的钱会进行分成,事后再返现。“钱转过去,人就被拉黑了,再也联系不上了。”在杨清看来,这是明显的欺骗行为。她找到平台,对方承认主播存在诱导行为,但是对于杨清父亲已打赏的费用却无法退回。 事发后,杨清还曾报警,但警方表示,这不属于刑事案件,无法执行。“平台让我自己找网红,我们都联系不上了,怎么找?“她说。 有律师呼吁平台提供适老化网络服务 有数据显示,短视频平台上41岁以上用户占比近四成,51岁以上用户占比近两成,月度线上消费能力超2000元。中老年人群俨然成为具有相当实力的互联网用户。骗法多样、维权困难……老年人如何在互联网世界自处?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向中新网表示,平台一方面有责任监管平台主播,如规范主播行为、审核主播资质等;另一方面,平台也应针对老年人用户提供适老化的网络服务,比如对涉及财产、人身安全等内容应突出提醒。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建议,平台应针对中老年用户特征,建立相应算法模型,在不当内容出现时进行系统提示、内容限流等。
2023/09/2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曝光违法医美广告不只是“形象惩戒”
“快速、直接、精准解决衰老下垂”“效果立竿见影”……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了12起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案例涉及医疗美容领域,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美技术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注重变“美”,医美市场这块“蛋糕”也越做越大。德勤中国发布的《中国医美行业2023年度洞悉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医美市场规模预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消费金额有望实现20%增速,且未来四年预计市场将保持15%左右的年复合增长。不过,在医美市场规模较快增长的同时,违法医美广告、医美纠纷案例也在增长。 不久前,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5月共监测到有关医美消费维权舆情信息90769条,其中,有关营销宣传问题信息32029条,占比35.3%,在相关问题中占比最大。可见,违法医美广告日益成为造成医美消费纠纷的重要推手。在此次曝光的12起案例中,违法医美广告也占有较大比重。这些问题都在提醒消费者,要擦亮双眼,理性看待各类医美广告。 广告在市场中具有“桥梁”作用。由于很多消费者都是通过广告知晓医美项目,进而来选择医美机构和医美项目,于是部分医美机构便在广告上动起歪心思,通过发布夸大疗效等违法医美广告来吸引消费者。如北京一家医美机构广告就用“一次热玛吉解决5大衰老问题”“效果立竿见影”等广告词来获取消费者的信赖。然而,这种广告具有夸大成分。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因为包括医美在内的医疗活动是十分严谨的,个体差异很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没有100%的有效和100%的安全。如果贸然宣称产品的功效良好、安全性高,则容易误导消费者。 此外,还有一些医美机构通过制造容貌焦虑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进行医美,进而获取利润。比如,此次曝光的天津一家医美机构就在其视频号中发布了题为《颜值在这个时代有多重要?变美不踩坑变富不迷路》的广告,制造容貌焦虑。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为医疗美容项目作推荐、证明等违法情形。最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些曝光的违法案例,不仅直接点出了违法企业的名字,而且列举出违法事实,还披露了行政罚款数额。这对违法企业既是一种“形象惩戒”,也对其他医美机构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应该说,行政处罚让违法企业付出经济代价,而点名通报则让违法企业的“美丽形象”荡然无存,消费者会对其比较警惕甚至用脚投票。 除“形象惩戒”外,曝光违法案例也给爱美的消费者上了一堂常识课,即发布违法广告的医美机构是缺乏合规经营意识的。所以,准备整形美容的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机构时,可以对照广告法规定判断其广告是否规范,对广告违法的医美机构应当警惕,这是避坑的有效办法。另外,曝光医美广告违法案例对各地广告监管部门也具有指导作用。 医美行业的经营是否合规,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变美之旅是否安全。这需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美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既加大主动监管力度,也要鼓励公众举报违法广告,保持对违法医美广告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让消费者在变美的过程中少些纠纷、多些安心。
2023/09/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听歌“掉入陷阱” 男子被骗32万元
如今,电信诈骗分子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潜藏在生活的各个角落,就连爱听歌的人也被盯上了!这不,西湖区有一名男子就“中招”了! 案件回顾: 轻信“投资平台有漏洞可以赚钱”,男子损失32万元 今年9月,西湖区的李先生在家中闲来无事,就打开QQ音乐打算听听歌放松一下。突然,他收到一个名为“小美”的陌生私信,对方称也喜欢听音乐,发现李先生歌单和自己的爱好挺相似的。于是,通过简单了解,李先生便和小美加上微信,双方都觉得挺投缘的,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起来。 没过多久,小美告诉李先生自己哥哥是搞金融的,她也投了点,最近她哥哥无意中发现某个投资平台存在系统漏洞,如果抓住这次机遇就可以大赚一笔。但是,最近她工作非常忙,没有什么时间和精力去盯着平台操作,希望李先生能代为管理她的理财账户。李先生觉得对方还挺信任自己,便欣然答应了,并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理财APP。 李先生在管理账户期间发现,按照对方所说的操作真的可以“稳赚不赔”,于是李先生逐渐心动了。与此同时,小美说漏洞可能就会修复了,李先生一听,也想抓住这次机会投资。思来想去,他向小美提出了也想跟着投资赚一笔的意愿。 随后,李先生马上注册了账户,并开始跟着对方投资。前期投资时,李先生并未完全相信对方,于是他进行了几次提现,都成功提取了,赚了一些钱。接着,小美开始怂恿李先生加大资金投入,称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于是李先生将自己所有存款陆续投入。没想到,当李先生想提现时,对方以平台正在维护无法进行提现为由,要求李先生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账后李先生发现,系统依旧无法提现,而且他发现对方将自己拉黑,这才意识到被骗了,共损失32万元。 骗术分析: 通过网络交友让人放下戒备 现在诈骗分子非常狡猾,会通过让受害人作为旁观者的角度,以代为管理理财账户为诱饵,让受害人看到诈骗分子源源不断地赚钱(实则是虚假平台),大部分人心痒难耐之下就会主动要求跟着投资。此类诈骗前期引流方式,都是通过各种软件交友开始的,目的就是让受害人放下戒备。 反诈知识学习: 1.网上遇到“良人”,对方的嘘寒问暖让你以为是真爱?对方的嘘寒问暖只是为了了解你的性格、喜好,套取你的个人信息,为你量身打造骗局! 2.对方说有内幕消息、投资平台漏洞、可以稳赚不赔的好项目。这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均为电信网络诈骗! 3.虚假投资理财APP无法在应用市场上架,只能通过点击链接或者扫描二维码的方式下载,通过此类方式下载的APP十有八九就是诈骗! 4.网上交友需谨慎,可借助“国家反诈中心APP”的身份核实功能来核实对方身份。 5.“96110”是全国反诈预警劝阻专线,如遇到“96110”来电,说明您可能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请及时接听!
2023/09/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AI换脸新骗术
扫二维码、连Wi-Fi这些咱们每天都在做的事,有可能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甚至骗走你的钱!网络安全和咱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这里送你一份网络安全知识手册。 首先,要谨防钓鱼链接。我们平时在扫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察,很多不法分子会将恶意二维码贴在真实二维码前面,如果不慎扫进去,就会进入恶意网站,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或被偷偷开启手机后台权限。 第二,当心电信网络诈骗。骗子在网络上发布高薪兼职等信息,引诱受害者参与,再通过“套路”不断鼓动受害者投钱;或在网络上打着交友名义获取信任,诱骗受害者投资、资助。所以,在网络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记住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任何让你转账的陌生人都是骗子。 第三,警惕AI换脸骗术。随着AI技术的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潮流,利用AI进行诈骗。比如说AI换脸,骗子利用这个技术,冒充诈骗对象的领导、亲人、朋友等重要关系人,在视频通话中实现人脸替换,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 那该如何防范呢?首先,要确认身份,不能仅仅因为一通电话或者一段视频就轻易相信。其次,不要轻易在网上泄露自己的社交圈子和私密照片,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2023/09/1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养老“智慧理财” 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近日,张大爷受朋友邀请去听取了一个智慧养老项目的宣传,现场的工作人员向张大爷介绍并承诺只要参加了他们的智慧养老项目,接下来不仅每月能拿到分红,老了还能入住湖景公寓。张大爷酷爱热闹,平常也热忠于买点理财,一听对方所说的收益,就很是心动,立马在现场缴了50000块钱。第二天,张大爷果然收到了100元的分红,顿感养老有了保障。欣喜之下,张大爷决定去和老友李大爷分享,邀请他也一起参加。李大爷听后,觉得这个项目有一定的风险,本想规劝张大爷要提高警惕,以免被骗。结果还被张大爷嘲笑,认为他过于谨慎,放着这么好的收益都不要。在连续5天收到分红后,张大爷就再也没收到过销售经理发放的红包了,起初张大爷还淡定,又等待3天后依然没有分红,这下张大爷终于坐不住了,赶紧拨打了销售经理电话,但此时已显示是空号,这时张大爷才恍然大悟…… “智慧养老”、“安心养老”、“消费帮扶”、“乡村振兴”……近年来,很多的非法集资诈骗分子虚构投资项目,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侵占投资人资金。消费者务必随时保持警惕,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法,即: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嫌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2023/09/1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校外培训“猫腻”多 广东省消委会教你如何“避坑”
8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今年5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广东全省范围内组织各级教育部门、消委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广东各级消委会积极开展校外培训社会监督,着力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构,有效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能,合力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上半年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消费投诉13813件。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收集整理了一批校外培训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组织法务部门和律师进行专业点评,并向社会发布,希望通过生动典型案例的剖析,提升大家法律认知,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案例一:赠课退费遇阻力,诱导消费应警惕 消费者杨小姐分别于2020年9月和11月两次在广东一培训机构帮小孩报读补习课程,共计19.47万元。因初三毕业后不再有上课需求,杨小姐要求将剩余课程(普通赠课9课时;VIP60课时、赠课24课时;疫情返课6课时)作退费处理,但机构以按合同规定赠送课时不予退费为由,仅同意退VIP60课时,其余赠课一律不退费。多番沟通无果后,杨小姐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经广东省消委会反复协商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共识,培训机构将全部剩余课程(含赠课)分两期予以退款。 点评 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在宣传时一味强调买得越多送得越多,课程单价越便宜,诱导消费者购买超出其实际需求的课程包。消费者后续因课程包超出需求提出退费时,经常因赠送课时不予退费等限制条件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目前,国家相关政策已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作出相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过5000元。各培训机构应严守政策限令,不得以“充值赠送”“大额优惠”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 案例二:擅改课程拒退款,理由竟是课程过期 深圳消费者薛先生于2021年11月为孩子购买了一美术机构素描专业课程,花费3279元。后因缺乏素描专业老师,机构经常擅自更改培训课程,把素描课改成漫画等其他课程。薛先生不满意机构做法,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机构却表示薛先生所购课程已过有效期,直接拒绝退款。薛先生认为其报名时并未被告知课程存在有效期,机构不应以此理由拒绝退款,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深圳市消委会求助。后经深圳市消委会全力调解,培训机构为薛先生办理了退款。 点评 本案中,培训机构在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课程的培训内容,违反双方约定,导致消费者培训目的不能实现,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回预付款,但培训机构却以课程已过有效期为由一再推脱。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课程有效期条款属于法定的格式条款,培训机构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履行期限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但培训机构未就课程有效期条款履行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消费者对有效期并不知情,因此,该条款对消费者不发生法律效力,机构不得以此为借口逃避法定责任。 案例三:机构撤场不退款,此种行为应纠正 珠海消费者朱女士2021年9月起先后花费22705元和40164元为孩子购买了金宝贝早教课程和早托班课程。2023年3月,朱女士接到早教机构撤场通知,让其到另外两家店上课。朱女士认为原来选这家机构是看中其离家近且店面较大、老师素质不错,而另外两家店均不具备相关条件,于是要求退回未使用的餐费、课时费共计23241元,但早教机构只同意退一半费用。珠海市消委会介入调解后,早教机构仍坚持只退一半费用,最终案件调解无效,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维权。 点评 消费者购买早教课程时,已就服务地点、价格等重要内容与早教机构达成约定,早教机构因撤场通知消费者前往其他门店上课,其行为属于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合同。本案双方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合意,因此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原合同继续有效,如早教机构不能按原合同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现实中,商家确实可能遇到因经营调整等客观原因无法履约情况,但此时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履行退费责任。本案中早教机构单方直接变更合同、拒绝依法退款的行为,明显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给予整改纠正。 案例四:报班后还要买校服,强制消费遭抵制 2023年2月,河源消费者陈女士在一艺术培训中心为两个孩子报名口才班,购买了200节课时共计8560元,后续该培训中心要求陈女士再缴纳每人138元的校服费用。陈女士对商家未在报名缴费时告知要额外缴纳校服费用的行为表示不满,要求商家退还剩余44节课程的费用,遭到商家拒绝。后经河源源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该培训中心为陈女士退回剩余课时费用,陈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点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中,培训中心并未事先说明购买校服相关事项,后续单方要求消费者额外缴纳校服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2022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本案培训中心的收费已违反国家政策。 案例五:课程未完欲退费,未签名消课引争议 2021年7月,东莞消费者李女士为小孩在一培训中心报名参加乐高课程培训。2022年9月,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李女士提出退费,双方对剩余课时产生争议。根据培训中心规定,学员每上完一节课,需家长签名确认消课,但培训期间机构并没有让李女士签名消课,而是授权学员代签确认消课,李女士对此也表示较大不满。双方协商无果后,消费者投诉至东莞市消委会。经消委会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相关退费事宜。 点评 本案中,培训机构未严格落实每节课家长签名消课的内部规定,是导致双方产生课时争议的直接原因。为避免产生纠纷矛盾,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2022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的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以及内部规范程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履行合同过程中,培训机构也应主动关注消费者的反馈和评价,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发生纠纷时,也不应逃避责任,而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设身处地为消费者着想,及时妥善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只有切实尊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培训机构才能获得消费者的最终认可和信任,才能走得更加长远。 案例六:试听不满意不退费,消委会要求兑现承诺 阳江消费者罗小姐2022年11月20日在一酒店会场为女儿报读了一个儿童全脑开发课程,共支付3980元。当天晚上,罗小姐经多方面考虑,认为不太靠谱,便前往会场要求退款,销售人员说服罗小姐让孩子先试听一节课,并承诺试听后如不满意即可全额退款。12月3日罗小姐的孩子试听完课后表示不想参加,但商家却以超过退款期限等各种理由推托,不愿意退款,甚至提出扣除老师的工资和提成后才能退还剩余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经阳江市消委会多次调解,商家同意扣除试听课时费用后退还罗小姐剩余费用。 点评 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诚信经营,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商家既已答应消费者试听不满意可全额退款,就应恪守承诺,给予消费者退款。但商家不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提出让消费者承担老师工资、提成等费用的无理要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校外培训消费的退费纠纷时有发生,若商家不能履行约定,应积极按照消费者要求承担退费责任,不得借口推脱,也不得故意设置退款门槛,更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不合理费用;若消费者因自身原因要求退款,商家在要求消费者赔偿相应损失时,应当有充分明确的证据支持,不得随意扩大损失金额。 案例七:培训质量不如预期,联合约谈成功退款 2023年6月,肇庆四会市消费者谢女士在当地培训机构招生老师的引导下,花费2380元为孩子购买AI英语培训课程。培训过程中谢女士发现培训机构随意频繁更换上课地址,且培训方式只通过网上自学并没有老师现场辅导,与合同约定及推介宣传的教育理念不符,谢女士深感失望,提出退学退费要求,遭到拒绝后投诉至四会市消委会。四会市消委会反复进行调解,并联合教育部门约谈培训机构负责人,最终机构在扣除掉已上课程等相关合理费用后,为谢女士退款2000元。 点评 本案中,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就教学质量、教学时间和教学方式等培训服务内容作了明确约定。培训机构理应积极如约履行自身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孩子享受优质的培训服务,但其实际提供的培训服务与双方合同约定及其宣传的教育理念严重不符,导致消费者的孩子无法享受预期的教学活动,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培训机构未能依约提供培训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本案消费者的退费要求合法合理,理当获得支持。 案例八:多次试课仍不合适,调解成功获得退款 消费者吴女士于2022年5月在清远英德市一文艺创作有限公司为小孩报名参加舞蹈学习,总共花费2060元(32节课时),在购买课程时培训机构承诺将根据学生基础匹配合适班级。但报名后4个月,小孩通过多次试课均无合适班级学习,于是吴女士向英德市消保委投诉,请求协助退款。经调解,培训机构同意扣除7节课程费用后,将剩余1609元退还消费者。 点评 本案中,培训机构在消费者报名缴费时承诺将根据学生基础匹配合适班级。该承诺构成双方约定,培训机构如无法履行,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商家的口头承诺在日常消费中比较常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家作出口头承诺后消费者接受的,该承诺即构成合同,对商家及消费者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该承诺。但在维权实务中,口头承诺存在无法举证的现实难题,一旦商家拒不承认,消费者往往因无法提供证据而难以维权。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及举证不足需承担不利后果的法律风险,建议消费者在商家做出口头承诺时,尽量要求商家就该口头承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将口头承诺列入书面合同;如都不能实现,则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2023/09/12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