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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警惕“免费午餐”理性参团旅游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招徕顾客甚至私下办理旅游年卡,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揽旅游者……针对这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久前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多个典型案件被曝光。  私自揽客办年卡  当事人黄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窗户外”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信息,招徕组织36名游客,租赁大客车进行蓟州狐狸岭一日游活动,获利1950元。对此,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无独有偶,在处理旅游投诉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天津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其“丁丁旅行”微信公众号招徕游客2名,参加斐济出境旅游活动。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主管人员丁某某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某国际旅游(天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游客3批187人赴河北保定2日游,还采取办理旅游年卡的方式,预先收取游客旅游费用,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不签合同有风险  除了私自揽客办卡以外,不签订正规合同也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隐患。  天津市滨海新区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共组织几百人参加旅游活动,但从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只与游客签订旅游专用报名表和承诺书。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无业人员刘某为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招徕游客2名。公司在未与这2名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组织其泰国出境旅游活动。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也提醒广大市民和旅游者,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网上报名要选择正规的旅游网络平台,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索要发票、行程单。切勿轻信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和小广告等渠道发布的旅游信息,很多“免费午餐”的背后是强迫购物和自费活动等诸多陷阱。此外,在旅游过程中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导购洗脑式宣讲,对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可通过拍照、摄像和购物凭证等保留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或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旅游者要依法理性维权,切不可采取“罢游”“擅自离团”“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避免扩大损失,使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利益的侵害者。
    2021/04/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预付式消费在多个行业开花 谨防预付卡陷阱
      如今,“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从最初的办卡、买券,到如今的各类付费会员、充值满减等,各行各业的商家都在不断拓展预付式消费的应用场景。预付式消费在多个行业开花,让大家享受着便利和实惠,然而,随之而来的“服务缩水”“办卡容易退卡难”“商家跑路”等纠纷也屡屡发生。  4月13日,说起预付卡,市民刘翔一肚子苦水。他说:“去年我在迎泽西大街一家理发店,充值1000元办了会员卡,但仅仅理了3次发后,理发店却关门了。”当时,店员表示:“办会员卡充值返现金,理发打7折,优惠多多。”想着每个月都要理发,又在家门口,还省钱,刘翔便同意了。  “无论何种原因关门停业,理发店都应该提前通知会员,妥善处理后续问题,我办卡时都预留有电话号码。”刘翔得知自己的会员权益被原理发店店主转让给“接盘”的另一家理发店时,提出了退钱的要求,但“接盘”的理发店却称,该店跟以前的理发店没关系,只是想维持客户,可以继续服务,但不能退款。  无独有偶,省城市民徐晶在平阳路一家美容院办理了消费预付卡,但再去消费时却发现商家早已换了人,她被迫继续消费。徐晶说:“之前的美容院转让,老板并没有通知我们。现在新店的套餐和服务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价格还高。但对方不给退款,我只能勉强用完算了。”  “就因为觉得优惠,各种消费卡办了一大堆,但真正用上的却没有几个。”徐晶表示,自己各种健身、加油、旅游、美容、购物等的消费卡几乎办了个遍,但真正派上用场的却很少。  事实上,预付卡这一消费方式消费者并不陌生,不少消费者的钱包里或者手机里都可能有一种或者几种。大多商家本着优惠吸引顾客的心态搞促销活动,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商家。你消费时,他苦口婆心说办卡有多优惠,消费有多划算,很多人经不起诱惑办了预付卡。然而,当遇到店铺关门、老板跑路、服务不满意却很难退款,受伤害的永远是消费者。  对此,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的张江鹏律师提醒消费者,要避免冲动消费,办卡应保持理性,不要被优惠折扣诱惑冲动办卡。对期限较长的或明显超出合理优惠幅度的预付卡要保持高度警惕,服务期限越长,承担的风险越大,应尽可能选择服务周期短、预付金额少的预付费服务;购买预付卡时,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预付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管消费合同、收款票据等凭证,使用预付卡后要及时核对卡内余额,防止余额被盗用。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也建议,消费者要回归消费初心,不要被预付卡商家的广告活动套路,在办理长期预付卡前可以购买一些短期体验服务,而且短期续费比长期续费更能抵御消费风险。办预付卡时要选择信誉度好的商家,核实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执照,是否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协议,是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且发票或收据上盖章的主体和执照上登记的主体是否一致,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便于产生纠纷时顺利维权。
    2021/04/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炒熊”?当心被割了“韭菜”!
      继“炒鞋”之后,“炒熊”又成了当下“炒”局里的一个热点,一些其实很平常的积木类熊造型玩具,被炒到了十几万元甚至更高。  记者调查发现,“炒熊”背后黑幕重重,一些年轻人渴望“一夜暴富”,盲目入市“炒熊”,殊不知套路重重、暗藏风险,多数人或将面临被“割韭菜”的命运。  积木熊遭热炒,有的售价高达十几万元  广州的小严靠出售一只限量积木熊赚了一笔。他经常购买的服装品牌与日本某公司联名推出一款国内限量发售的积木熊。因为听说能升值,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花2000元买下了那只限量熊。“把熊挂在一个二手交易平台上,有人出价3000多元买走了。”小严说。  2001年8月,日本一家公司正式推出积木熊产品。其后,该公司创始人开始与各大品牌、人气IP联名,与全球不同领域的设计师或艺术家合作,在玩偶基础上进行改造,让其成为潮流品。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积木熊”,出现了近2000件商品,价格从一百多元到十万元以上不等。一款某品牌六周年限定版、尺寸72厘米的积木熊,售价高达144999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期,一些人已瞄准“炒熊”商机,开始大量收购并择机高价卖出。有粉丝量数万的博主在网上分享难辨真伪、靠“炒熊”套现发财的视频,评论区不乏羡慕声音。一些年轻人受暴利刺激入市,渴望靠“炒熊”挣钱。  “抢熊”“囤熊”“炒熊”,背后套路重重  原价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积木熊,何以从“潮品”摇身一变成为“炒品”?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一部分真正的积木熊爱好者,越来越多人是嗅到商机跟风入市。  在朋友圈代购卖积木熊的“90后”小范表示,“炒熊”盛行的一大原因是门槛低,既不需要专门知识,也不需要大量本金,几千元就可上手,运气好的话,回报率很高。  据受访者反映,目前积木熊市场还出现了“囤熊”抬价、“抢熊”外挂、“洗熊”造假等套路。  小范介绍,一些人会从代购、“熊贩子”处大量“囤熊”,营造款式紧缺的表象,然后在电商平台高价卖出。“资金充足的玩家可以获取大量上游货源,逐步哄抬价格;随后一些有炒‘潮玩’经验的‘黄牛’、二手玩家入场继续将市场炒热,他们层层牟利,最后被收割的往往是‘小散户’。”  “限量款数量少,需求多,除了极少数人能偶尔抢到原价积木熊,大部分积木熊都被一些炒家用外挂程序从积木熊官网抢走了。”小范告诉记者。  同时,一些热门款式也开始有了“山寨版”。为了将假货“洗”成正品,一些卖家甚至将国内生产的产品先寄往日本,再寄回国内,以伪装“海外发货”。  此外,由于购买渠道较少,积木熊买卖离不开交易平台,平台发挥着担保、鉴定等作用,会收取卖方的保证金和服务费,共计约占售价10%;且如果出现货物被平台鉴定为假货等情况,保证金不会被退回。  对平台操作规则较为熟悉的小严说,因为货品寄送、平台“验真”等环节都缺乏第三方监管,无法实现全过程追溯,所以一旦出现假货问题,到底“假”在哪个环节容易发生争议,维权难度大。  热炒“潮玩”藏风险,或催生一批“韭零后”  积木熊、盲盒、球鞋……近年来,一些“潮玩”引起的“炒”局越来越突破大众的认知底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潮玩”流行,背后多有电商平台和资本助推。平台通过设计营销话题、借助名人效应打造产品噱头,逐渐形成消费潮流,以此获利。不同于实体投资,这些消费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商家打造的“故事”和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其中泡沫成分很大,“投资”风险很高。一些炒家以多重套路抬高价格,将风险转嫁给普通消费者,需要引起警惕。  事实上,记者注意到,一款梵高2.0自画像积木熊就经历过价格由一万多元跌至3000多元的起伏,不少人在价格持续下跌时选择了亏本“抛售”。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卓奇认为,“潮玩”炒作往往是击鼓传花游戏,虽然经营者自主定价一般情况下不违反价格法,但销售时可能出现违法行为,比如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而且,炒作“潮玩”背后,也可能存在诈骗、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问题。  多位受访人士提醒,任何投资都有不可规避的风险,面对价值虚浮不定的工业化产品尤要谨慎,避免为图“一夜暴富”而盲目跟风,防止“潮玩”被“炒完”、被“割韭菜”。
    2021/04/2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幕后黑手偷走你的“脸”
      互联网时代,人们以前害怕身份信息被贩卖,现在又要担心“脸”都可能不再属于自己。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普及,刷脸登记、刷脸支付、刷脸办事等顺利实现,并与互联网、高新科技等行业同步发展,渗透到居民公共安全、资金安全以及个人账户安全的方方面面。然而有数据显示,近半数的商家在使用人脸识别功能时没有征得用户同意,在“大数据”大规模运用的当下,个人信息泄露可能会带来更多问题。  不论是餐厅包间里的,还是一些营销场所里进行人脸识别以供商用的,这些曾经被人们习以为常甚至忽视的摄像头,再次引发公众对于公共空间与个人隐私边界的讨论:摄像头录下的是隐私还是证据?摄像头泛滥,是让我们更安全,还是让我们“裸奔”?  未经授权采集人脸信息  加剧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今年“3·15”晚会曝光的第一个案例,是“直击人脸识别,谁在‘偷’我的脸?”在这组新闻中,多个商家被曝光了一系列未经顾客授权的行为,包括利用监控设备采集人脸信息、识别顾客身份、储存信息等。  上海一家某知名卫浴门店的摄像头看上去不起眼,却引爆了今年“3·15”晚会上公众的关注点。央视记者从上述品牌的一位零售销售主任口中了解到,门店安装的摄像头有人脸识别功能。记者还访问了提供摄像头的科技公司万店掌。工作人员透露,国内上千家上述卫浴品牌门店,都安装了他们的摄像头。一旦有人走进店铺,面部信息就会被收集。只要顾客在一家门店出现一次,今后再去任何一家门店,光顾次数也会被系统记录下来。  提供相关设备的万店掌工作人员说,面对不戴口罩的人脸,系统识别准确率大约有95%,戴上口罩的人也有80%至85%的概率被准确识别。除此之外,公司为商家提供的“人脸互动营销解决方案”,还能通过照片分析人的性别、年龄甚至被抓拍时的心情。  汽车4S店同样存在滥用人脸识别摄像头的情况。央视记者调查发现,在某汽车4S店,同样存在上述情况,并且数据可以在这家汽车公司超过100家门店间互通,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的则是上海悠络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广州雅量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安装的数万个摄像头,同样可以实时捕捉顾客的人脸信息,甚至将不欢迎的顾客在后台拉入黑名单。还有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在今年“3·15”晚会上被点名。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  而央视记者走访发现,没有一个商家明确告知顾客面部信息会被收集,征求意见更无从谈起。多家店铺都可能涉及违规收集。  由此引发人们更多的担心:连同面部信息一起,其他个人信息数据被存储在哪里,它们是否被用来盈利、是否有泄露的风险?  3月16日,在今年“3·15”晚会上被点名的品牌纷纷回应:上述卫浴品牌称,公司已连夜拆除摄像头;万店掌也发表声明,向用户和社会大众致歉,并开始整改;喜茶、良品铺子等品牌称,虽然使用了万店掌人脸识别摄像头,可“绝不会非法收集消费者的人脸数据”。  饭店包间能否安装监控  业内人士看法各不相同  同样陷入摄像头争议的还有餐饮业。  中国饭店协会在3月5日至7日进行了随机调查,调查的118家会员、行业企业中在包间安装摄像头的占比18%,不装摄像头的占比82%。据中国饭店协会副会长张景富介绍,安装摄像头原因前三位的是规避食品安全风险、取证需要及保护企业免于职业“碰瓷”。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在餐厅大厅装摄像头已经很普遍,也被消费者认可,认为人身财产会更安全。但在能不能接受餐厅包间装摄像头的问题上,消费者的观点出现了分歧。  中国饭店协会法律顾问王中伟表示,在餐饮等大型人员聚集区域安装监控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各地管理办法提到的禁止安装区域往往都是仅限于宾馆房间还有娱乐场所包间,并没有明确排除饭店包间不能安装监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摄像头具有客观记录现实情况、为纠纷提供调查证据的作用,正常使用摄像头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这也是我们设置摄像头的初心。餐厅包间属于公共空间,只要贴上具有提示作用的标识,尊重并维护顾客的知情权,安装摄像头是没有问题的。”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则认为,包间装摄像头违反了民法典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在王锡锌看来,公共安全这个概念,不是可以随便去解释的,“公共安全通常是基于重大安全考虑,比如在道路上装摄像头,是为了公共交通、治安、反恐等。担心顾客的东西丢了,里面发生小偷小摸,或者有人往火锅里加什么东西,恶意来索赔,这些都不属于公共安全”。  查阅相关资料,《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大部分省市针对明显涉及个人隐私场所和区域明确要求禁止安装摄像头,如旅馆、宾馆的客房等,但像娱乐场所包房这类略有争议的场所,各地政策出现差异。比如内蒙古、云南和长沙市明确禁止在娱乐场所包房安装摄像头,而广东省和西安市并未明确列出。  受访专家由此提出,在现实生活中,公共空间和个人隐私的边界并不是泾渭分明。  监控安装应用日趋泛滥  警惕用摄像头牟取私利  如今,摄像头几乎无处不在。据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共有超过6500家人脸识别相关企业,近50万家监控设备相关企业。其中近2万家监控设备相关企业产生过法律诉讼,另外超7万家监控设备相关企业出现过经营异常,6500多家监控设备相关企业曾遭到行政处罚,2600多家相关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  “人们平均每天要暴露在各种摄像头下超过500次。”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沈阳表示,在很多应用场景中,人脸数据被采集侵犯了公众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有数据统计,到2021年,我国摄像头安装数量将达5.67亿台。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直言,摄像头的安装及应用存在一定的泛滥现象。摄像头合理应用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疫情防控的作用,但也存在不良商家通过采集海量数据来牟取商业利益,一些公权力机构为了偷懒或者罚款创收安装摄像头的现象。  “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带有人脸识别系统的摄像头和普通摄像头混在一起,也没有进行特别提示,人们无法辨别。普通的摄像头只是进行数据采集,如果不进行后期深度加工处理,它仅具备留存证据的作用,比如公安机关对盗窃案件进行调查,查看路口、社区的监控录像,警察一看就要看几十个小时,是人在进行数据处理。”孟强说,但是带有人脸识别技术的摄像头具备及时处理数据的能力,同大数据库进行连接比对,可以迅速确定被拍摄者的基本信息,是系统的自动数据识别生成。这是技术的一种革新,是信息采集功能到信息“采集+处理”功能的跨越式发展。  不过孟强强调,在使用摄像头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公众隐私。科技是把双刃剑,关键在于持剑者如何作为。  有业内人士认为,人们在感叹科技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被频频侵犯大众隐私的人脸识别所困扰。如何防止我们的“脸”被幕后黑手偷走?这不仅需要企业的自律,更需要政府作为管理者通过立法方式强化对于人脸识别的法律约束与监管力度。建议从业者合法合规、经过客户书面同意,并按照必要性的原则收集客户信息,加大信息安全保护力度,妥善保管收集的客户数据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2021/04/1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医疗美容纠纷频发 谨慎选择理智消费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2020年度),同时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在通报会上表示,该院近5年审结的涉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中,就医者主要为中青年女性;涉诉医疗美容机构则绝大多数为民营机构,过错类型多表现为未尽告知义务、操作不当、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  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朝阳法院致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议修订完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推动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责罚条款的修订,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美容不成反遭毁容  医方欺诈三倍赔偿  因对自己的双眼皮不满意,张女士便想通过医疗美容的方式进行调整。通过在网上搜索“双眼皮修复”等关键词,张女士发现搜索页面前3条全是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的广告。点击进入该诊所的主页后,映入眼帘的又是各种宣传标语:“排名第一的眼整形修复医院”“医学博士王某某,专注眼整形修复四十年”……看到这些,张女士心动了。  2017年4月,张女士前往该诊所就诊。简单面诊过后,张女士表示要回去考虑一下。次日,诊所工作人员致电张女士,表示想邀请她作为案例模特,称医生为其实施手术时会有各地医生到现场观摩学习,手术费可以打八折。张女士由此感受到诊所对自己的重视,同时又考虑到价格优惠,遂决定在该诊所进行“双眼皮修复”手术。  随后,张女士依约来到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手术,然而手术过程中却并无其他医生观摩学习。此时的张女士才意识到,诊所先前承诺的教学观摩案例都是假的,自己也并非案例模特。  术后,张女士双眼皮两侧增添新疤痕,下眼角增添赘皮,睁眼困难并且有拉扯感,双眼干涩疼痛、畏光流泪,持续近一年。经多次沟通交涉,诊所承诺再次为张女士进行修复。2018年3月,张女士再次在该诊所处进行修复手术,但术后仍无明显改善,双眼功能一定程度受损。美容不成反遭“毁容”,无奈之下,张女士将该医疗美容诊所诉至法院。  法院经调查发现,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多条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广告,并曾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张女士的伤残等级属九级。在《关于对张女士鉴定案件的说明》中,司法鉴定中心以“鉴于医方的过错行为,尤其沟通上的不足,直接影响就医者对手术效果的满意程度,而这也是美容手术效果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为由,建议“医方占主要原因”。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医疗美容诊所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情形,张女士受其误导接受了医疗美容服务,应认定该美容诊所在为张女士提供消费性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应当按照张女士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张女士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此外,医疗美容诊所的诊疗行为经鉴定存在过错,应对张女士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被告某医疗美容诊所赔偿张女士三倍损失23万余元,同时赔偿张女士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47万余元。  郭莉蓉在通报会上表示,2016年至2020年,朝阳法院审结医疗美容纠纷案件195件,涉诉医疗美容机构有77家,其中民营机构75家。在77家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因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的有46家,占涉诉医疗美容机构的59.7%,宣称在业内具有领先水平、虚构知名医师亲自手术、虚构知名人士医美体验、规避风险告知、夸大医疗美容效果等是较为常见的虚假宣传形式。  法官建议,有“医美”需求的群众在就医前应做好事前考察,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就诊,注意核查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及医护人员资质,切忌因轻信广告宣传而草率决定。此外,美容就医者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就诊过程中保留必要的证据,包括留存就诊记录、付费凭证、医疗美容前设计方案等就诊资料。  放任化名易出纠纷  司法建议实名就医  医疗美容时,有的顾客出于个人隐私等因素会选择化名登记就医,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会为今后维权埋下隐患,谢某就是其中的一位。  此前,谢某化名“王某”至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面部皮肤美容治疗。医院随后对其进行了注射玻尿酸、肉毒素、胶原蛋白等药物诊疗。术后,谢某面部出现变形,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9万余元。  诉讼中,谢某提交了患者姓名为“王某”的病历材料、银行交易明细及术前术后照片等证据证明其本人即为“王某”,并表示相关签字均为自己所写,可进行笔迹鉴定。而被告则辩称,谢某提供的病历中患者姓名并非谢某,不能证明谢某系实际就诊者,不同意谢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谢某撤回了起诉。  对于当前普遍存在的化名医疗美容问题,朝阳法院在向国家卫健委发送的司法建议中指出,部分涉诉医疗美容机构放任美容就医者使用化名就医,诉讼发生后,以其接诊的就医者与起诉主体姓名不一致为由否认就诊关系,导致诉讼主体资格查明困难,如无其他证据佐证,美容就医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医疗美容机构的违法行为也得不到及时制裁。  法官建议,在医疗美容纠纷领域,应推进建立实名就医制度,防范美容就医者化名就医;对于医疗美容机构未核实美容就医者姓名等就诊信息,或诱导美容就医者使用化名或假名就医的,要予以相应惩处。  拒供病历无法鉴定  诊所过错承担全责  黄某经某咨询公司介绍,到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了隆鼻整容手术。术后,黄某被诊断为“鼻中隔中上端穿孔”。此后,因双方协商未果,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咨询公司和医疗美容诊所连带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4万余元。  庭审中,黄某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因医疗美容诊所无法提供黄某的就诊病历,导致司法鉴定无法进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医疗美容诊所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应推定其存在医疗过错;且因缺少病历资料导致无法鉴定,进而导致无法查清“医疗美容诊所的诊疗行为与黄某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一案件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医疗美容诊所就黄某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庭后表示,当前医疗美容市场的病历不规范问题突出,涉诉医疗美容机构普遍存在病历记录过于简单、书写修改不规范、保管不善等问题,部分主诊医师负责制落实不严,导致病历资料缺失或记录不规范、医疗美容设计与美容方案记录缺失。  法官指出,医疗美容机构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美容相关诊疗指南或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医疗美容病历资料的书写与保管,未经美容就医者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其病历资料,妥善保护美容就医者隐私或个人信息。医疗美容机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科学核定质量把控规范指标,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督导,将诊疗行为、病历书写、病历管理等纳入考核范围。在纠纷发生后,妥善封存病历资料,不伪造、篡改病历资料,不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通过自身协调或沟通机制积极及时处置纠纷,化解矛盾。  擅换品牌假体破裂  构成违约退费赔偿  此前,徐某到某医疗美容诊所做隆胸修复术。术后,徐某被诊断为“右乳房假体破裂”,并再次进行了手术治疗。因就赔偿等事项协商未果,徐某诉至法院,认为诊所为其植入了非合同约定品牌的假体,且假体来源不明,无法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要求诊所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3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假体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但因被告无法提供假体产品识别码,且该假体已经停产,不能提供足够的样本数量导致无法鉴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诊所在未征得徐某同意的情况下更换假体品牌,且无法证明实际使用的假体质量合格,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徐某植入假体的费用,并赔偿徐某因对其植入来源质量不明的假体出现“右乳房假体破裂”问题而更换假体所支出的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
    2021/04/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私人订制”的瘦身骗局
      “给我一份信任,还你一个无与伦比瘦瘦的你。这里有营养顾问一对一‘私人订制’瘦身套餐,助你疏通经络、排毒降脂、极速瘦身……”兜售套餐的是一个以普通食品和保健品冒充特效减肥产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受骗女性近1000人,遍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在“飓风”专项行动中,一举打掉这个企业化运作、非法销售“减肥产品”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5人,缴获涉案单据、手机、电脑以及伪劣产品一批。  “减肥套餐”吃坏身子  2020年8月底,女子小璐(化名)向海珠警方报案称遭遇减肥诈骗:“那些产品根本不像他们说的没副作用,能快速减肥,我吃了两个星期,差不多天天拉肚子、呕东西,身上没一点力气,脑子都迟钝了……”  民警询问得知,当年8月初,小璐经一位网友介绍,加入了一个减肥聊天群。看着群里“姐妹”们大秀魔鬼身材,分享使用某品牌减肥套餐的极速瘦身经历,小璐心动了。  她加了群里一个网名为“王某”的“减肥达人”为好友,并在对方的介绍下,购买了价值2000多元的“闪某瘦身茶”等减肥套餐,套餐中包括减肥代餐、饮品以及降脂降压的中成药等。经过几天的试用,小璐感觉效果不佳。对此,对方的解释是,因为小璐没有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购买的产品缺乏针对性。对方强烈建议她与公司的营养顾问对接,让营养顾问进行专业评估指导,一对一“私人订制”适合她体质的产品套餐。  小璐因此又添加了自称某健康管理中心营养顾问的“梁先生”为好友。经过一番网络“问诊”,“梁顾问”告诉小璐,其体质寒湿、体内垃圾多、脉络堵塞、代谢缓慢,导致脂肪分解酶缺乏,容易形成脂肪堆积,需要进行系统调理。  在“梁顾问”的推荐下,小璐又先后购买使用了多个不同的减肥套餐产品。短短半个月内,她累计花费5万多元,结果非但没有瘦成魔鬼身材,反而造成腹痛、腹泻、呕吐、嗜睡、反应迟钝等严重不良反应。  销售公司大门紧闭  接到报案后,海珠警方首先对全市范围内的同类警情进行综合分析,陆续找到了多位有着同样遭遇的女士。这些女士都是在一个网名为“王某”的“减肥达人”推荐下开始接触上述减肥产品。  同时,民警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对这些“减肥产品”进行检测鉴定,结果是这些产品大多为普通食品,没有任何减肥功效,其中一些保健品需要在专业指导下使用,否则将对健康造成伤害。  对此,海珠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依托智慧新警务展开全面侦查。相关线索均指向佛山市桂城的3间公司。这3间公司的实际注册人和经营者分别为林某和龙某,公司业务范围为提供健康咨询以及食品销售,并不具备销售药品和保健品的资质。3间公司的员工约50人左右,每间公司平时都大门紧闭,前台人员不允许非公司人员进入。不过,里面却不时传出电话铃声以及推销产品、接受咨询的通话声。  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海珠警方专案组于2020年12月28日果断实施收网,一举抓获林某、龙某、王某、卜某等公司骨干以及成员55人,缴获作案手机和电脑共130余部、服务器3台,以及大量的诈骗“话术”剧本。  经审讯,林某等犯罪嫌疑人相继供述了其作案事实。团伙成员交代,他们出售的“减肥产品”并没有减肥功效,且由于成本低廉,非法获利能达到成本的10倍以上。  流水线式生产骗局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进一步查明了这一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运作流程及作案手法。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林某和龙某分别注册一间合法公司,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是团伙的核心。其他骨干成员作为部门经理,分别负责推广引流、人事培训、财务管理和销售等。员工被分别编为线上推广团队、电话营销团队和健康管理中心团队,每个团队会根据人数和需要进行分组,小组之间环环相扣,既互相竞争,又互相配合。  整个团伙如同一套完整的流水线,批量生产骗局。该团伙成员首先将含有二维码、网址链接的广告投放到网络上,进行推广引流,接着便将获取的客户信息推送给线上推广团队。之后团队成员便会使用虚构的“减肥达人”网络身份,按照“话术”剧本套路客户,推销产品。  最后,电话营销团队和健康管理中心团队会根据线上推广团队的反馈,再按照“话术”剧本有针对性地与客户联系,以“营养顾问”的身份打消客户对产品的质疑,让客户误以为是自身原因才导致减肥效果不好,进而听从“营养顾问”的建议,继续高价购买个性化“私人订制”套餐。  经审查,海珠警方对林某等5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截至目前,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中4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消费者应科学制定饮食和锻炼方案,切勿轻信广告推销,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案,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04/15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证书假、管理乱,育儿嫂市场不能鱼龙混杂
      简历有水分,证件是假的,做不久就离职……近日,媒体报道了育儿嫂市场的乱象,揭开了这一行业管理不规范、技能与工资实际脱节等漏洞。  随着人们工作节奏的加快和对专业育儿服务需求的增加,育儿嫂市场日益火爆,服务行情也水涨船高。但与此同时,育儿嫂行业的管理却似乎停滞不前,没有跟上市场发展的脚步。  早在2017年,央视315晚会就曝光了多家家政公司花钱买月嫂上岗证的行业乱象。月嫂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五花八门,很多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就能拿证。近日,在媒体采访中,一位从业8年的月嫂则明确表示:“证书都是假的,给中介几千块钱,参加十几天管吃管住的培训,就能参加资格证考试。考试的时候都是开卷,有答案的。”  此外,媒体也曾多次报道过家政中介的不负责任。比如,介绍家政服务人员的时候把简历做得非常漂亮,但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却漏洞百出,出了问题概不负责,消费者的权益无法保障;育儿嫂频繁离职,中介公司并不会从中调解,甚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每换一次育儿嫂就要交一次中介费……种种问题,让寻求育儿服务的家庭心力交瘁。  育儿嫂是深入客户家庭、与客户亲密接触的服务人员。尤其是,她们服务的是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幼儿。因此,这一行业的从业者素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不管是专业能力还是道德素养,一旦出了问题,后果都不堪设想。  规范育儿服务市场,首先要规范家政服务中介的管理。中介“一手托两家”,是这一行业的关键节点。混乱的中介管理让“雇主用得不放心,保姆干得不开心”,管理机制健全的中介机构不但能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家政服务者的价值,推动家政市场的专业化。  去年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贯通机制。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家政服务企业不妨以此为契机,严格育儿嫂的技能培训,建立起育儿嫂的“职称”管理制度,依靠专业素质和美誉度推动企业和行业共同成长。  此外,家政服务的发展也不能全靠行业“自治”,相关部门的监管同样重要。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措施。此外,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也有利于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早日推动这些措施落实到位,育儿嫂市场便能早日走上规范化、专业化“轨道”。  (土土绒)
    2021/04/1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好事”从天降 您可要当心
      快递丢失可以获得双倍赔偿,有这样的“好事”吗?为了得到所谓的双倍赔偿,兰州市居民余某付出了惨痛代价,34万元被骗走。4月11日,兰州市反电诈中心发布电诈案件预警并提醒市民:如遇客服主动来电,要求办理退款、理赔手续,请务必通过网购平台直接联系商家,查看物流信息或拨打快递官方客服电话咨询。这样的“好事”其实是陷阱。  网络兼职刷单诈骗  4月5日,兰州市榆中县居民王某报警称,其在“找到”APP上看到兼职刷单信息添加客服后,对方让其下载“凤凰”APP。下载后,王某与该平台客服联系获得了刷单任务。王某分多次完成系统分配的刷单任务后,发现不能提现。客服告知王某是因为所刷单数不够,需要继续完成刷单才可以提现。王某又通过“花呗”“蚂蚁借呗”等平台贷款后继续完成刷单任务,共计刷单9万余元,但仍无法提现,才发现上当受骗。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提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  网络贷款诈骗  4月6日,城关区居民史某报警称,其收到一条贷款短信,称其在某贷款平台额度已达到20万元,让其点击短信链接进行申请,即可放款。登录后,在放款过程中,该平台客服称其银行账户存在异常,需缴纳保证金、风控保险费才可放款。石某便在该客服人员的指导下,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14万元,发现被骗后报警。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提示:贷款务必到正规的国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凡是没放款之前就收取任何费用的网络贷款都是诈骗。  冒充客服退款诈骗  4月7日,兰州市居民余某报警称,其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快递公司客服,称其购买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慎丢失,要对其进行双倍赔偿。在赔偿过程中,对方称余某账户流水不足,让其充值1万元,之后流水金和赔偿金会一并返还,余某便向对方账户转账1万元。后对方又以验证金、保证金、会员费等为理由,诱骗余某多次向对方账户转账共计34万元,余某后发现被骗后报警。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提示:如遇客服主动来电,要求办理退款、理赔手续,请务必通过网购平台直接联系商家,查看物流信息或拨打快递官方客服电话咨询。  网络交友诈骗  4月7日,兰州新区居民郭某报警称,其在交友平台上认识一好友,加微信联系后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对方称知道一博彩网站内幕,可以稳赚不赔。郭某信以为真,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后,下载了一款名为“五粮液”的APP。郭某看到平台里五粮液股票的涨跌正如对方所说,于是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分多次转账共计15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后微信被对方拉黑,才发现被骗。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提示:网络交友需谨慎,凡是以“有内幕、知道系统漏洞”为由诱导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网络购物诈骗  4月8日,七里河区一医疗公司法人李某报警称,其在一微信群看见有人在发布出售医疗防护物资的信息,便添加对方微信进行联系。对方给李某发来所需物资的价目表,与市场价格相比,对方的价格更便宜。多方对比后,李某便向对方预定了货品。之后,对方称要支付定金,等收到货品后再支付尾款。李某便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9万元,后迟迟等不到发货,再与对方联系时,发现微信已被拉黑。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提示:网上购物务必去大型的、有知名度、信誉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平台交易,不要贪图便宜私下交易。
    2021/04/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靠“炒鞋”“炒熊”暴富?警惕背后套路
      近日,一则“90后炒熊,一只最多赚数万元”的消息冲上了热搜。这只熊可不是北极熊也不是棕熊,而是一只正在火速出圈的积木熊,一种潮玩。  在浙江杭州的一家小众咖啡馆内,记者看到了一整面墙的“积木熊”。积木熊是一款来自日本的潮玩,共有三种尺寸100%、400%,以及1000%。  这家咖啡店的老板是一位资深积木熊爱好者。10年前的一趟日本游,他花了不到5000元买下一只与日本某潮牌联名的积木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随着积木熊的爆火,出现了炒熊的现象。比如积木熊联名不二家款,尺寸1000%,发售价37,000日元,折合人民币2200元左右,但在国内某购物平台上挂价31,009元,溢价超14倍,而在该平台上最贵的一只熊接近15万元。  潮玩积木熊溢价夸张,按照它的价格定位早已不再是一款玩具那么简单,那这个熊的价格到底是怎么上去的?  记者随后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在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上会发现,不管是普通人、网红大V还是明星都有涉足积木熊。不少明星网红有意无意地秀出自己的积木熊,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网购平台上积木熊的售价暴涨。  同时,网上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博主分享积木熊的“套现秘籍”,引人蠢蠢欲动。  网络博主:我上半年买了一只梵高(积木熊),当时是7000元在(网络平台)上询问,在家里放了没几天,这熊就上一万元了。我就给卖了,现在19,000元了。  名人效应、逐利原则再加上积木熊母公司打出的所有产品仅此一批,“一旦错过,就永远不再”的标签,供远小于求,黄牛、二手商贩闻声而动,这也就加剧了一熊难求的状况。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群阳:积木熊这类有一定投资属性的商品的价格会出现高于真实价值的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讲,要有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的理念。  广州:价高离谱国货运动鞋遭热炒  近日,一些国货品牌运动鞋频频遭遇热炒,很多爆款不是断货就是涨价,甚至有的价格超过了原价的30倍。这“炒鞋”的背后暗藏着哪些玄机呢?  中午时段,在广州市江南西路附近的某国内品牌运动专卖店,不少顾客在购买运动鞋。店员说,近段时间爆款运动鞋早已断货,想调货要慢慢等,什么时候到货还不知道。  记者在某购物APP上搜索发现,国内某品牌的银白款球鞋官方发售价1499元,但平台售价却高达48,889元,涨幅达到31倍,而另外一对粉色限量款售价8999元,目前已被平台下架,标明价格波动过大,平台禁售。另一品牌的卡通人物联名款球鞋发售价499元,实际价格为4599元,涨了8倍多,品牌官网上的价格虽然没涨,但也显示没货。  随着炒鞋的人越来越多,其中的风险悄然而生。  从官方购买是一级市场,从卖家手里买就是二级市场了,平台上显示的价钱一般是二级市场的卖家自己加上去的。有球鞋爱好者说,购鞋平台的初衷是提供球鞋爱好者之间相互交易,但后来就变成鞋贩子进平台垄断货源,操纵市场。  对于一些消费者来说,球鞋不仅是消费品,更是“收藏品”。某些限量发售的鞋款,成为买家的“集邮”对象。每当球鞋发售之后,就会有大量资金入局。鞋贩子大批量收购、囤货之后,再通过某平台抬价出售,赚取差价。甚至有不少人通过社交平台将“炒鞋”的收益广而告知,并建立“散户球鞋群”,在群里集资以达到囤货抬价的目的,操控市场价格。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律师马俊哲认为,其实,这种通过几个大“炒鞋”商“炒鞋”的行为,在行政上属于提高价格的行为,但实际上,更深层次的是他们也可能通过这种行为去“洗钱”或者是吸收公众存款,这种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2021/04/1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网络诈骗套路“上新了”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刑事警情数占比不断增大,其中网络诈骗增长迅猛,贷款、刷单、“杀猪盘”、冒充客服4类高发网络诈骗案件占70%以上。新的诈骗手法随着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出现不断演变升级。3月18日,南宁警方通报多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非官方“淘宝客服”?别轻信!  “网购平台客服类骗局由来已久,其内核变化不大,但方式、方法会有所变化。大家千万不要轻信和汇款。”南宁市地铁公交公安分局民警玉明说。  3月22日,广西大学一名学生接到自称“淘宝理赔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其所购物品有质量问题,可退货并理赔。该同学在收到理赔金后,“客服”称理赔金给多了,要求退还,该同学便将多余的理赔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客服”指定账户。“客服”又称系统卡单没收到,要求其进行“微信及银行认证”,需要刷流水达100%的额度,才能完成理赔。在“客服”诱导下,该学生从自己微信及银行卡上转出3.6万余元,又在花呗、借呗、分期乐、微博等多个借贷平台上贷款5万余元转给对方,共计被骗8万余元。  广西大学保卫处提醒,不要理会“客服”要求退款理赔的电话。电商退款有一定流程,如果商品出现问题最好自己向商家咨询,并通过平台进行理赔,不要轻易相信主动联系的“客服”。  网上贷款要交钱?小心是诈骗!  “凡是网上贷款需要交钱的都是诈骗。”玉明指出,诈骗分子通常使用虚假APP作案,利用人的欲望,一步步引诱,交的钱相比贷款得到的钱只是九牛一毛,容易使贷款人放松警惕,慢慢地落入圈套之中。  2月19日,一位自称是“浦发信贷员”的人添加南宁横县的李先生的微信,询问贷款事宜。李先生决定申请贷款10来万元,并下载了其推荐的金融软件APP。注册后,软件提示需要升级会员才能提现,李先生花了999元开通中级会员。客服称中级会员提现不多,建议开通高级会员,李先生又花了1799元开通高级会员。再次申请提款时,软件提示发生异常冻结。  李先生一下子慌了,赶紧打电话咨询客服。客服称这是李先生银行卡号输入错误导致的,让其转钱过去由他们公司帮助处理,如果不要贷款要付违约金。由于担心要付违约金,李先生转了1.8万元手续费。紧接着,客服又以银行卡存在风险以及交保证金为由,致使李先生先后转账2万元、3万元。李先生转完钱后发现APP打开不了,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任何声称无抵押、低利率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的风险,大家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那些虚假信息,只要涉及钱的,都要提高自己的重视程度。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玉明说。  “公检法”找上门?可能来自境外!  记者还发现,冒充“公检法”诈骗,是目前较为高发的诈骗类型之一。  3月13日,南宁某高校退休教职工接到来电显示为“10086”的移动客服电话,对方称有人利用其身份证在外地某网点办了一个手机号,并用该号发送了2万多条诈骗短信,因涉及一起经济诈骗案,属违法行为,现需联系某公安局“刘队长”配合调查。该教职工在3月13日至3月19日期间,按“刘队长”要求每天电话报告个人情况,还将所有存折拍照下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对方“备案”。3月26日下午,该教职工按对方指令先后两次通过银行转账12.4万余元,又向保险公司借款13万元转给对方,后因联系不上对方才知道被骗。  玉明表示,冒充“公检法”这类骗局连环性强,诈骗分子主要利用受害人急于证明自己清白的心理进行诈骗。受害人一旦相信,就很容易造成经济损失。不少诈骗分子来自境外,抓捕上存在困难,市民要谨防上当受骗。遇到此类骗局,可以询问其姓名、警号,拨打本地的公安局电话进行核查。
    2021/04/12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