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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品牌建设,作出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着力打造中国品牌的战略部署。  区域品牌建设对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省区域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共建共享‘好品山东’,形成‘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助力‘鲁字号’产品和服务赢得口碑、开拓市场、品行天下”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抽调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先后两次共向18个省直部门征求了意见,报经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把握的主要原则  在起草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品牌培育动力。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优化政策供给,提高公共项目管理水平,营造共建共享的品牌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质量至上,诚信为本。建立“好品山东”标准体系,引领“好品山东”质量提升。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社会认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加强技术、标准、质量、品牌管理创新,发挥“好品山东”品牌“雁阵效应”,赢得市场和消费者认可。  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加强对“好品山东”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对行业、企业和产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好品山东”建设。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总体任务、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部分共12项内容,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我省“好品山东”建设更加注重顶层设计的审慎、严谨、科学,广泛听取了意见,并多方论证,提出打造“好品山东”区域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品牌体系、标准体系建设,夯实技术、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健全评价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支撑区域品牌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把“好品山东”打造成质量管理的“健康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经贸往来的“通行证”,提升品质、传递信任、扩大影响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是聚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首要任务。在任务安排上,紧贴品牌高端化发展的需要,提出做优存量,做强增量,强调整体规划,形成品牌建设合力。在全国创新区域品牌建设模式,提出将区域品牌建设由某一产业、某一领域,扩展至涵盖三大产业、各领域,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产生的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使用“好品山东”标识,在深度融合中,放大品牌效应,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打造区域品牌新优势。  三是构建了全链条生态发展培育支撑。围绕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提出构建品牌体系,强化品牌的系统性、完整性、层次性;提出打造标准体系,引领品牌的前瞻性、规范性、统一性;提出夯实技术支撑,展现品牌的创造力、引领力、带动力;提出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促进品牌的资源整合力高、要素配置效率高、质量竞争力高;提出创新评价体制,保障品牌的公平性强、公信力强、参与度强;提出做好宣传推广,确保品牌的运营力强、传播力强、关联度强、市场竞争力强。  四是立足特色优势明确具体可行的目标。在总体目标的设定上,结合近5年相关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并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好品山东”建设的重点领域,反复论证,实事求是,提出了到2025年,竞争力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前列,到2030年,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品牌这具有科学性、全局性的目标。根据总体目标,提出了重点领域的量化目标,上有大目标、下有小目标,紧密衔接。目标强调竞争性,形成了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五是细化强化更加有力的推进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办对牵头事项“一牵到底”的作用,加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提出强化政策支持、严格品牌监管,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好品山东”建设的持续性,倒逼获得“好品山东”品牌资格的主体,珍惜、维护良好品牌形象。提出加强权益保护,支持“好品山东”市场主体海外贸易合法维权,消除“走出去”疑虑,扩大海外影响力。  相关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02/22 信用修复
  • 解读|树立诚信诉讼的鲜明导向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量逐年上升,类型日趋复杂,隐蔽性更强,给识别和防范带来困难。特别是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虚构事实与证据,使案件表面上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证明标准,办案人员即使怀疑存在虚假诉讼,有时也很难取得确切证据。  虚假诉讼的危害不容小觑。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意图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调解,一旦得逞,不仅严重损害其他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亵渎庄严的法律,把国家治理的公器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一些黑恶势力正是通过虚假诉讼实施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危害社会安宁。虚假诉讼如果不能遏制,还可能损害社会诚信,导致道德滑坡,破坏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司法文件、司法解释。全国各级法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果断对虚假诉讼亮剑,通过罚款、拘留甚至刑事措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  治理虚假诉讼,司法机关是最重要的防线,应该通过主动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健全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的法律制度,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确保裁判结果符合实质正义,办理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具体而言,在法院内部,应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的立体防范机制的作用;从法院外部,应该加强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执法司法部门间的合作联动,建立与金融、交通、房产、财税、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的协作机制。同时,注重发挥司法大数据的作用,从诉讼主体、诉讼案由、诉讼标的、诉讼主张、诉讼证据等多个方面,精准识别虚假诉讼。  实践中,不少虚假诉讼案件中都有律师、公证人员、会计人员的参与。应该加强相关行业的自律建设。对专业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实行职业黑名单、职业禁入等制度。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的征信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让失信诉讼参与人受到应有的惩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树立诚信诉讼的鲜明导向,才能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公平公正的规则和违法必究的结果,切实保护各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才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02/22 信用修复
  • 解读:如何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立法?
      朝阳团的代表刘子华介绍,2018年5月,北京已经推出了《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他援引了一个数据,2018年,在全市联合惩戒机制的威慑下,17%的“老赖”自动履行还债义务,近50%的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补缴了税款。  “该办法毕竟仅是地方政府规章,从效力层级上,仅为地方政府规章,远远低于由各级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北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迫切需要更高层级、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立法,来保障经济社会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刘子华说。  因此,他建议积极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信息条例》的立法工作。重点通过合理划定并扩张社会信用信息的范围、尝试建立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北京的社会信用体系。  他建议,北京市有关机构,可以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此种评价体系可以在相关主体正常经营,尚未陷入信用困境之前就通过给出客观评价的方式,督促其重视信用,维护信用。
    01/22 信用修复
  • 信用知识|如何建立和维护个人良好的信用
    (1)让诚信成为一种习惯。在日常用卡消费、个人贷款和各类缴费中,注意还款期限,坚决避免出现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2)建立个人信用记录。一直以来,信用空白在银行贷款时不占任何优势,对于信用空白的人来讲,首要任务就是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可以通过办理信用卡来建立。(3)出现负面信用记录,要及时的修复。如果因特殊原因难以足额按约还款,请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调整还款计划,慎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如果经常出差或忙于生意,可委托银行通过准贷记卡、借记卡、储蓄存折代扣贷款本息,也可选择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归还贷款。(4)定期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要定期查询一下自己信用记录的状况,如果发现信用记录的信息有误,与实际还款不符,一定要带有效证件到当地的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纠正。(5)留心由基准利率变化引起的月还款额变化。(6)出门旅游或出差前,做好还款安排。(7)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不要把个人身份证件给别人借用。(8)建议个人贷款最好直接与银行签订合同,如果采用第三方代理的方式,要特别注意代理合同的相关条款。
    01/11 信用修复
  • “纳税信用”那些事儿,一篇文章讲清楚
      11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而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鉴于纳税信用的重要性,不少纳税人也想详细了解一下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有啥影响,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关于“纳税信用”的那些事儿。  纳税信用是啥?  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客观反映,直接体现纳税人对社会、对国家的信用。在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进程中,纳税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举措的有力抓手。  哪些企业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都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以下三类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  一是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  二是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是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价?  评分由高到低分五级  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相关法规链接: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纳税信用对企业有何影响?  很重要!是企业的信用资产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企业的信用状况已在招投标、融资等领域得到广泛利用,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同时,税务部门将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连起来”,不断对接社会信用信息,让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进出口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例如,税务总局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实现了“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的无缝对接,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成功走出一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渠道。  税务部门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在宣传辅导、发票领用、信用评价、出口退税、纳税评估、日常监管和税收优惠等方面推出多项措施。  近年来,税务部门定期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税务领域信用信息,并联合发改、金融、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纳税信用管理措施有啥新变化?  可以概括为“两增加,两调整”  两增加——  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两调整——  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  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01/04 信用修复
  • 信用知识|一般失信与严重失信
     哪些行政处罚涉及严重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  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哪些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通知”明确了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认定为涉及严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外,再除去按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均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无法自行判断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严重程度怎么办?请直接联系当地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地市级及以上)进行咨询,或通过电话/邮件向“信用中国”网站客服人员咨询。
    01/04 信用修复
  • 信用知识|什么是“信易贷”?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通知》从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评价体系、“信易贷”产品创新、风险处置机制、地方支持政策、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先来了解什么是“信易+”?  “信”是守信的信,“易”是容易的易,“+”是让守信的你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感觉到便利。  据了解,“信易+”主要包括五大项目,分别是:为缓解守信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信易贷”;为方便创新创业主体租赁办公设备和办公空间的“信易租”;为了让守信主体更舒适更便利的享受出行服务的“信易行”;为让守信主体更便利获得行政审批服务的“信易批”,以及为让守信个人享受优质旅游服务的“信易游”。  什么是“信易贷”?  “信易贷”,着眼于让信用好的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享受更便捷的贷款审批通道等,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具体做法是通过运用小微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和自主申报信息,对其进行公共诚信评价,供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时参考使用。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成本将降低,审批效率将提高,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通过“信用张江”平台,已帮助逾600家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支持,累计融资额约50亿元。
    12/30 信用修复
  • 一图读懂国办刚刚发布的这个《指导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对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哪些重点内容呢?《中国信用》杂志为此专门做了图解,赶紧来一睹为快!
    12/28 信用修复
  • 信用知识|什么是信用管理
      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企业在力图扩大销售的同时,为控制销售风险而制定的政策、措施、业务方案和规章制度及其相关的运行活动,是企业信息管理、财物管理和销售管理相互交叉的一项管理工作。企业信用管理的目的就是:在力求销售最大化的同时控制销售风险,使其最小化,减少或避免坏账损失。  释义: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企业都想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最大程度的销售出去,在追求销售最大化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销售风险,除非全部销售都是现金或现汇交易。然而全部是现金或现汇交易,企业势必拒绝一切赊销,这就等于放弃了扩大市场的机会。就不能实现销售最大化,而发生赊销,就必然会有不能回收货款的风险。因此应该说销售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是一对矛盾,信用管理的任务,就是要妥善地处理合理地解决这对矛盾。  信用管理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树立自身的良好信用形象。这涉及到企业的资本及运营、产品及服务、人员素质与企业管理、公共关系与社会行为以及发展趋势等多项内容。概括地说,就是如何使企业的信用行为和信用能力处于最佳状态。这项任务将在下面“信用评价”部分详细介绍。本部分仅对信用管理的第一项任务作以介绍。  (文稿采自中国企业信用评价中心理论研究部)
    12/25 信用修复
  • 信用知识|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在如今的信用消费时代,信用档案逐渐成为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是开展经济活动的“通行证”,因此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论对于个人或是企业都至关重要。   一、相关定义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二、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信用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对于个人来讲,信用是一种无形的财富,是方便日常生活的信用资本;对企业而言,信用是企业最重要的品牌价值和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之一。“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必将在未来终身受益。  三、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一)个人的信用维护  1.建立良好信用的意识  长期以来,个人用户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规范,如今个人的信用记录不仅会影响房贷、车贷、消费贷款等,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还会受到各种限制,如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住高档星级宾馆等高消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另外,仍有部分人群未能形成借助信用转化为借贷资本实现资金融通的概念。有时借贷行为或使用信用卡,并不是仅仅为了缓解短暂的资金压力,而是下意识的建立良好信用,为日后的借贷需求提供良好的信任基础。  2.坚持按时足额还款  按期做好资金落实,尽量避免在最后一天还款日才筹措资金,以免发生一些客观因素导致资金到账不及时,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另外,出国出差或旅游前要做好还款安排避免因网络等因素导致未能及时还款。  (1)银行贷款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不良记录在还清欠款之后开始计算,超过5年的将被滚动覆盖,其他银行无法再查询到。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银行方面不做任何不良的评价,仅如实的反馈历史。  (2)信用卡  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央行征信系统滚动记录24个月,用卡终止,对应的记录也不再滚动,而是长时间保存下来。因此,建议信用卡用户还清欠款后继续用卡至少两年,期间保持信用良好,就能靠滚动记录把不良记录从征信报告里去掉。对于信用卡逾期多少天会构成违约、不良记录,主要由各发卡行自行设定。对有宽限期的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每月还款日之后的宽限期内还款,信用记录可不被银行报送至征信系统。持卡人应准确了解并谨慎使用宽限期,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以为逾期后超过5年以上这些记录就会自动消除,无论是银行贷款、信用卡消费等,如果未先主动去清偿逾期债务,相关不良信用记录都将会伴随一生。  3.定期查询  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除了可对还款记录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之外,还可及时发现被他人冒名贷款或信用报告被贷款机构越权查询的信息等。因为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项目层出不穷,部分用户会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也可能出现来自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查询记录。个人用户对于点击申请额度按钮中勾选同意某某服务协议及授权的情况需格外慎重,一些网贷公司可能通过用户直接勾选电子同意书得到授权,以此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中心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4.及时解决不良记录  在定期查询自身征信记录时,一旦发现有不实的不良信用记录,一定要设法尽快消除。比如,因个人信息被盗用导致产生的信用问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银行发起调查处理,一旦发现违约行为与本人无关,应向发卡行或贷款行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因特殊原因产生了不良记录,而这条记录是真实的,个人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中添加“本人声明”,对此条记录的客观理由进行注释性说明。   (二)企业的信用累积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征信机构对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而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真实体现,是企业获得商业信任的绿色通行证,是大众消费的指南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参考,是安全消费、公平交易(信贷、借贷、赊销、劳务等商务活动)的重要社会保障体系。  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缺失最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文化建设。任何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均需不断的累积沉淀,所以任何一个企业,均应主动参与征信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或其他征信机构的征信系统,积极建立属于自己的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文化是一种潜在的制度性资产,着重强调员工的伦理道德观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一致,唤起员工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企业要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价值观的首要理念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制定企业信用准则,加强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教育,把“诚信”转化为全体职工的自主意识和自觉行动,营造“一诺千金,有诺必践”的信用文化氛围。  另外,企业信用记录空白不意味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相反这使得金融机构或社会征信机构无从判断企业的信用状况。为逐步建立信任基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主动与金融机构建立紧密联系,让金融机构了解企业,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金融机构缺乏对企业的了解的不良影响。
    12/25 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