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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黑神话:悟空》爆火 警惕诈骗分子也来蹭热度
      连日来,电子游戏《黑神话:悟空》持续引爆市场。一些诈骗分子也借机“蹭热度”,以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低价售卖游戏为诱饵骗取钱财。警方提醒,网购时对异常低价的商品务必提高警惕,应通过正规网络平台购买游戏产品,私下交易存在被骗风险。  据介绍,《黑神话:悟空》通过Steam等电子游戏数字发行平台发售。有游戏玩家表示,其为了图便宜,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以低于正常价格几十元的价格购买了这款游戏,付款后自己的Steam游戏库确实收到了以“礼品卡”形式入库的游戏产品。但当其在二手交易平台确认收货后,对方便巧妙利用Steam平台规则,将游戏收回。其在二手交易平台联系对方时发现自己被拉黑,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于永博说,上述案例是典型的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诈骗分子在网络上发布低价出售电子游戏以及道具、点卡等广告,诱导游戏玩家与其联系,再以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游戏玩家绕过正规网络平台进行交易,从而实施诈骗。有的还会编造“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理由,继续诱骗游戏玩家支付所谓的“注册费”“解冻费”“会员费”。  于永博提醒,购买电子游戏产品时,对异常低价的商品务必提高警惕;应通过正规网络平台进行交易,私下交易存在被骗风险。
    2024/08/2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免费“机顶盒”成诈骗工具
      所谓的“宽带工作人员”来家中免费升级网络或维修设备,却让固定电话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渠道”,不少老人浑然不觉……  近期,天津等多地破获诈骗团伙以到家中维修宽带网络为由安装“黑盒子”的案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家中多了一个闪烁信号的“黑盒子”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近期获得线索,辖区内一小区住户的固定电话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联通公司某业务网点负责人也找到公安机关,表示他们在工作中同样发现该固定电话存在异常,已办理停机等待核实情况。  办案民警经调查,发现机主是一名年过八旬的老人,家中另雇有一名保姆,二人均不具备作案条件。老人回忆,一周前,有一名自称“宽带工作人员”的男子来电,称要入户升级宽带线路,如不参与调试,家中的固定电话就不能使用了。  随后,假冒的“工作人员”来到老人家中,进行了20分钟左右的调试,并称线路升级需要等待一周,固定电话暂时不能使用,一周后他再来维护。让老人没想到的是,家中的固定电话已变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  记者调查发现,这并非个案。天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七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李玉国介绍,近期天津市已有数起案件立案。今年以来,北京、广东、山东等地也发生多起相关案件。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居民家中的固定电话线终端多了一个闪烁着信号的“黑盒子”,这就是运行中的VOIP语音网关,可将境外网络信号转化为本地固话信号。部分被安装“黑盒子”的用户,误认为这就是普通的“机顶盒”。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给境外诈骗来电披上一层国内号码的“外衣”,以提升诈骗成功率,每小时可拨打数千个电话。同时,通过远程控制异地设备,实现了人机分离,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网络招募“工作人员”,安装对象有针对性  “此类诈骗团伙组织化极强,作案行为隐蔽,且针对特定人群。”天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四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李嘉璐说,“他们的安装目标主要是老年人家庭或小旅馆。这些场所的特点是固定电话安装时间较久,且使用频率较低。”  经审讯发现,在天津市北辰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通过求职网站找到相关“工作”。嫌疑人交代,不久前,他通过网络应聘了一份“安装设备”的工作,“上级”将假冒宽带公司员工的工牌、要安装的“黑盒子”邮寄给他,线上派发上门安装任务。  经查,嫌疑人安装第一个盒子的报酬是300元,此后每安装一个,报酬就递增100元。“犯罪嫌疑人明知是为诈骗分子服务,但是在高额报酬下,还是选择了违法犯罪。”李玉国说。  目前,该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初步核实涉案22起,嫌疑人获利数万元,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办案民警还发现,此类诈骗团队十分警觉,一般会安排一拨人上门安装、另一拨人上门拆卸,设备回收后重新进行下一轮活动。诈骗团队使用一个电话的时间一般仅有1天到2天,就是因为担心被公安部门或运营商监测到电话的异常行为。  “我们破获的此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大多受境外势力操控,被捕嫌疑人大都处于诈骗链条下游,并非团伙核心成员,使得电信网络诈骗难以被彻底根除。”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段政兴说。  李玉国提醒,需要警惕沦为电诈团伙的“工具人”,这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提升防范意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方便作案、转移赃款、逃避打击,需要大量掩盖诈骗行为的“通道”,其中不仅有“黑盒子”,也有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及相关信息,并衍生出推广引流等涉诈黑灰产,通过多种手段诱骗群众“协助”完成诈骗犯罪。警方提示,应注意识别诈骗手段。  首先,提升防范意识,对“上门人员”要进行充分的身份核实。  受访人士认为,此类诈骗行为容易盯上老年人等群体,是因为部分老年人不了解如何判定“上门人员”身份。应继续加强反诈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李嘉璐介绍,通常电信网络诈骗会包括“人物未知、线上沟通、利诱或威胁”等要素,当遇到这些要素时,必须提高警惕。  其次,强化技术反制,进一步提升潜在受害群众的发现能力。  近年来,我国各地不断建立预警劝阻等机制,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发现能力。针对此类将“黑盒子”安装进百姓家庭的案件,应进一步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及时排查固定电话等风险,并对百姓进行有效提醒。  此外,也要强化平台责任,对不法分子通过招聘网站等招募“下家”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平台应进一步完善招聘信息发布流程,对招聘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和动态把关。尤其是对一些资质存疑、薪资过高的公司招聘进行复核,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做好用户风险警示提醒。
    2024/08/1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清除违法“隐秘角落”,保障百姓医药安全
      “神医”“神药”广告在网上蔓延,不但让消费者花了钱还贻误病情,而且,用谐音字代替“特效”“根治”等禁用词还破坏了监管秩序、增加了对消费者的误导,同时,也可能折损公众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医疗的信心。  “包治百病”“一个疗程到位”“××传人医术高明”“成功率99%以上”……据6月30日《法治日报》报道,一些电商平台医药专区及社交平台上频现“神药”广告,从减肥到调节免疫力、从缓解疲劳到改善睡眠,包罗万象。一些商家夸大治疗效果,甚至不乏虚假宣传,不少人特别是老年人听信此类宣传后纷纷购买所谓的“神药”,轻则损失钱财,重则耽误治疗。医药类电商直播、短视频已经成为食品药品涉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灾区。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神医”“神药”广告违法案件9572件,罚没1.25亿元。  有人将部分保健食品、药品冠以“包治百病”的“神药”名头进行兜售,公众对此并不陌生,今天,有人将这种生意转移到了电商直播平台、社交平台上。对这类让人“花了钱、遭了罪、病更重”的涉医药宣传类电商违法行为,必须给予打击。  从平台角度看,入驻审核、日常管理、投诉响应机制等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因入驻者、商品数量大,交易多,平台依赖算法审查而人工审核滞后,难免出现遗漏;另一方面,“罚酒三杯,壮敌军威”,一些平台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处理投诉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分子。从监管角度看,相关违法主体多且分散,网络行为又绕不开跨区域跨行业的特征,而各地监管执法基本遵循属地管理和“不告不究”原则,日常监管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和震慑。从公众角度看,“万一有用呢”的侥幸心态是主要原因,这与个人科学素养、信息茧房等因素相关。  “神医”“神药”广告在网上蔓延,不但让消费者花了钱还贻误病情,而且,用谐音字代替“特效”“根治”等禁用词还破坏了监管秩序、增加了对消费者的误导,同时,也可能折损公众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医疗的信心。  一年查处近万件“神药”广告,或许只是冰山一角。整治此类乱象等不得、慢不得。当务之急是加强对互联网领域涉医药类宣传营销行为的源头治理,平台要在商家或主播的准入、内容发布、日常巡检等方面完善技术监测手段,争取事半功倍的管理效能,阻断“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惯性;各地监管部门要拥抱互联网思维,突破线下执法难以适配线上乱象的困境,让跨地区、跨部门的线上联席治理成为监管常态。  为此,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专项通知,部署开展打击“神医”“神药”广告铁拳行动,明确对违法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增大打击力度;今年4月至11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严惩借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整治未经审核发布相关广告等违法行为。  从长远看,保障医药安全,清除违法“隐秘角落”,要从责任前置的视角,针对包括医药类广告在内的特殊产品及服务的宣传营销活动,建立健全能追溯责任的约束机制;要完善互联网生态,建立起千行百业在网络世界的行为准则,并形成共识和公约,让不法行为在网络环境中失去生存空间。好比生态鱼缸,只有“养水”工作到位、循环系统完善,水中杂质才会越来越少,进而达到水清鱼靓的效果。  互联网时代,某些线下违法行为披上互联网外衣继续坑蒙拐骗,这给监管提出新的挑战。期待监管释放更大效能,引导更多行业在搭上互联网顺风车时走合法经营的光明大道。
    2024/08/1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别做“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下面就来为您一一介绍:  一、转移案款类  转移案款是指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进入银行账户以后,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出至其他银行卡或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后存入其他银行卡的行为,简要概括为转账和取现。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可能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金融支付类  金融支付工具是指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等。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实名认证,因此,犯罪分子就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等用于收取、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提供金融支付工具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供卡类  供卡指的是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其中银行卡包括个人名下银行卡、公司名下对公账户。犯罪分子常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有贷款需求的人或者资金紧张需要用钱的人,使用其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刷流水或者转账。供卡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类  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指的是通过架设GOIP、多卡宝等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远程控制国内电话卡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的技术支持。上述设备可以同时插入多张手机卡,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控制手机号拨打电话。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五、伪装订单类  伪装订单是指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洗白案款,在金店、花店、蛋糕店、烟酒店等进行大额消费套现,或通过“慢充平台”将真实的话费、电费等生活缴费充值订单与诈骗转账订单替换,致使不少人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六、软件技术支持类  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是指依靠专业知识为犯罪分子量身定制软件、搭建网站,或为解封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提供帮助,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等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此行为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七、推广引流类  推广引流是指帮助发布广告链接、二维码、涉诈网站等,帮助犯罪分子增加网络点击量、与受害者建立联系以便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4/08/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工作轻松回报高 警惕这种兼职广告
      “跑分”是一种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近年来涌现出的一种新型犯罪模式。  “高薪兼职”竟是违法犯罪  记者在网络平台上看到大量兼职招聘的广告,内容非常诱人。无须简历、笔试或面试,应聘条件非常宽松。但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甚至是工作要求都没有说明。这些所谓的工作岗位,其实就是“代收”。  记者联系到一位正在招聘“代收”岗位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必须在线下操作”,而且要提前确认记者银行卡的日限额、流水是否符合操作转账的要求。  符合所有条件后就有工作人员相约见面,有专门的人往银行卡里转账再提出,测试银行卡是否能用,然后发送这单“代收”工作的位置,有专人接应,协助操作,直到转账结束,才会支付酬劳。记者向这些招聘方提出了见面洽谈的请求,但均遭到拒绝。  线上转账途径更加隐秘  记者发现除了线下银行卡转账这种方式外,还存在一条更为隐秘的线上转账途径。这就是利用隐秘性极强的所谓的“蝙蝠软件”进行线上沟通,不能截图、不能录屏。  记者进入了一个有着1.9万余人、名为“KK课堂”的“蝙蝠软件”群里,发现有人不时在群里发布“有人卖卡吗”“支付宝有可以收钱的没,半小时挣两千左右”“做卡的来”等信息。  记者在山东济南章丘大学城的学生中进行了随机询问,一位学生向记者透露,他们这里时常收到各类兼职招聘信息,其中就有所谓的“代收”业务,但他明白,这其实就是在帮人洗钱。  犯罪分子为了躲避监管,得以顺利将黑灰产资金在多个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频繁且顺畅地划转,发布招聘信息的人,基本上是在一款名为“飞机”的神秘境外聊天软件群里接收指令,并在“飞机”群里将能够划转资金的账号提供给上线。  周密部署警方迅速出动  今年5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收到线索,有人在辖区内某银行柜台使用银行卡支取涉诈资金,并且发现资金快进快出、转账对象也并非固定亲属、朋友。民警第一时间抓获这名卡主。  民警围绕银行卡的卡主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视频研判,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也迅速掌握“洗钱”团伙的犯罪动向。经过细致研判、周密部署,民警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的藏匿地点,为违法资金进行转账洗钱的“跑分车队”也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山东省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反诈中心副中队长邢树普提醒广大网民,不要贪图小便宜,还是要踏踏实实地参与社会劳动来获取利益。
    2024/08/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AI换脸拟声”骗局!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花样翻新的骗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据介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共享屏幕”类诈骗。不法分子以“提升信用卡额度”“取消名下不实贷款”“注销保险服务”“航班延误退费”“赠送礼品”等为借口,向个人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诱导消费者下载指定的聊天软件、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并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以便不法分子“实时监控”消费者手机、电脑屏幕,“指导”消费者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  二、“AI换脸拟声”类诈骗。不法分子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利用“换脸”“拟声”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视频或图像,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执法人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三、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等概念,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吸引群众关注。并将个人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个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特殊资源”等诱骗个人参与投资,引导个人在伪造或仿冒的投资平台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个人加大资金投入,随后迅速转移资金。  四、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不法分子在网络游戏或社交平台中发布虚假的游戏账号、装备、点卡买卖信息,以“低价出售”“高价收购”为噱头,吸引游戏玩家关注。对想低价购买游戏产品的玩家,不法分子诱导其绕过正规游戏交易平台与其进行线下交易,当玩家支付钱款后,不法分子便消失无踪;对想高价出售游戏产品的玩家,不法分子诱骗其登录虚假交易网站进行交易,并以各种理由要求玩家先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费用才可“提现”,并不断要求玩家充值更多金额,随后迅速转移资金。  诈骗形式不断演变翻新,伪装性越来越强,群众稍有不慎便遭受经济损失。为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群众:  一、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退还费用、礼品赠送、保本高息、高价收购等“天上掉馅饼”的说辞保持警惕,避免贪图小便宜,遭受大损失。避免盲目跟风或投机心理,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不轻信“稳赚不赔”或“保本高收益”等说辞。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提升识骗防骗能力,谨防财产遭受损失。  二、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等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纵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定期检查账户安全设置,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转账汇款严把关,谨慎操作护财产。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防范资金被骗风险。在接到涉及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或网络信息时,及时通过官方机构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或诱导信息,不贸然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在转账汇款前,务必认真核对对方身份和信息,确保资金是转给真正可信任的人员或机构。  四、正规渠道保权益,遭遇诈骗速报警。群众如遇经济纠纷,应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可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警”“黑客”等组织或人员,避免再次受骗。
    2024/07/3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酒店代订“花小钱住五星” 天上掉的是“馅饼”还是“陷阱”?
      近期,相关媒体梳理警方破获的几起酒店代订诈骗案后发现,受害人都曾经看到了订房短信或打电话向酒店确认过。大家会困惑:酒店不应该在收到足额的押金后,才会预留房间吗?房间又怎么会被轻易取消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谷慧敏说,为什么骗子是只交一天的房费,实际上他只交了一天的押金。消费者到了前台预订的时候,酒店只需要他提供他的信用卡号,然后可能会让他交一天的房费作为押金,那么这个客人押金住完了以后,等你退房的时候结账。这是国际通行的一个惯例。所以这个是骗子钻了酒店运营过程之中的一个空子。  按普通人的理解,既然预订了5天的房间,就要预交5天的房费,但按照酒店业的惯例来说,可以只交一天的押金就能预订多天房间,后续根据真实的入住情况,再来结账。这个信息上的不对称,让骗子钻了空子。警方提示,消费者在二手平台购买酒店代购时,应避免通过其他聊天工具付款,并且在住宿结束后再点击收货。  为何代订能以低价订到客房?  网络上有大量酒店代订的帖子。为什么代订人能订到便宜的房间?这些低价客房背后的“秘密”是什么?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酒店代订”发现,许多商家声称自己与各大酒店有协议价,能够以更低的折扣为客户代订房间。谷慧敏表示,很多的酒店企业为了去获得顾客的忠诚,会发出各种各样的顾客忠诚计划,通常情况下这种价格折扣都会在20%以上。  专家介绍,拿到酒店低价折扣,最主要的渠道是协议价和会员积分。这些都要求客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但可以添加朋友或者家人作为“同住者”并享受相应权益。酒店代订人正是通过高等级的会员权益预订折扣房间,再加价在二手平台上进行售卖。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消费者选择这种消费模式的时候,确实事先要了解清楚,了解他是通过哪一种渠道拿到了优惠的价格,在使用的时候会不会有相应的限制条件。  省钱还是冒险?  消费者可能也产生了一个疑问:在旅行中能否采用酒店代订的方式呢?这种方式违法吗?  谷慧敏表示,政府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则,说不允许有代订这种行为,所以目前它不违法。但是如果代订的人是用的自身会员卡,通过商业化的方式去让渡给不符合条件的客人,属于和企业之间的违约,没有遵循相应的诚信。  专家认为,代订酒店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也就是违背了代订人和酒店之间的契约关系。消费者如果购买酒店代订服务,也会有相应的风险。  第一种风险,是无法确保入住,尤其是在旺季或者酒店出租率特别高的情况下。通过不正规渠道代订酒店的客人,由于不完全符合酒店规定的身份条件,往往难以确保在入住时获得预订的客房。第二种风险是入住时有可能遭遇到人身和财产损失。  谷慧敏说,如果当时预订者跟前台说,这个是我的朋友。前台就会认定为你们两人是一同的客人,入住了以后,预订者到前台再去拿房卡,是可以进到房间的。  第三,由于酒店代订需要入住人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这也会带来个人信息被盗用或泄露的可能性。  专家认为,大量酒店代订现象的出现,是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有关平台要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同时,消费者要提高安全和诚信意识,形成重守信、讲规则的社会风气。酒店企业也要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来提升管理运营效率,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品质体验。
    2024/07/3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低分上名校”不可信
      日前,广州中考录取工作已正式开始。然而,有考生家长向记者反映,他们首先收到的并非录取结果,而是不知名机构发来的“低分读名校”短信。  每年暑假,都是招生诈骗的高发期。“702分以下读广州名高中”“花30万借读可上名校”就是如此。更离谱的是,部分家长完全没有填报过中职三二分段志愿,却收到了相应的录取信息。对此,广州市招考办已明确表示,所谓的“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降分补录”等特殊渠道不存在,“留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助费”等花钱办事说法不可信。  外人觉得“一眼假”的信息,何以禁而不绝?事实上,大部分类似骗局击中的,都是那颗焦虑的心。因为“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所以但凡有一丝“捞偏门”的机会,总有家长着了“信息差”的道。“越头部的学校,我们收费接近50万,稍微差一点的学校大概是30万到40万。”一个有些微妙的细节是,某机构工作人员明码标价后还表示,该操作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学生被名校接收,还要看时机和机会。他们没有打出“包过”的幌子,想必正是摸透了“痛点”,主打一个“欲擒故纵”,增加可信度和迷惑性。  饶是如此,看穿骗局也算不上什么难事。时至今日,从招考服务平台到学校招生电话,各类官方渠道充分开放,是骡子是马,动动手指便见分晓。再者,不少判例也是殷鉴——前不久,大庆高新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大能人”包办择校与包办工作的诈骗罪案件,最终孙某获刑9年,罚款5万元。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家长一心寄望于内部渠道,自然不会通过正规渠道求证,以至于等到骗子得手才后知后觉。  “分数够了,谁也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用。”所谓“低分上名校”,其归宿注定是反诈素材。任凭他们机关算尽,头衔再“显赫”,“翻车”只是时间问题。借此契机,广州市教育局还公布了招收借读生、收取择校费等十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违规行为,明确表示对出现在负面清单中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理。无独有偶,郑州市教育局日前也发布公告称,任何以送学生入学为由收取钱财的行为都是欺诈违法行为。以鲜明立场落实教育公平、回应群众期许,正是最好的反诈“宣传册”。从源头上精准发力,“花钱进名校”的念头才能彻底打消。  分数自有高低,但规则不会因人而异。“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天下父母一般心,但“抄近路”绝非正道。与其被焦虑情绪牵着鼻子走,不如多点耐心鼓励孩子,一起开启未来的各种可能。这不仅是“百诈不侵”的不二法门,也是一次不可缺席的价值观教育。
    2024/07/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新型骗局 防范金融欺诈
      购买货车“零首付”、高薪诚聘、货源稳定且无需装卸……对货车司机来说,这样的招聘广告看起来“很美”,却可能是“套路运”“套路贷”陷阱。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防范各类形式的诱骗贷款。  警惕假借招聘之名行骗  重庆市巴南区的张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求职时,被一家物流公司高薪招聘信息吸引。公司要求他购置指定型号的货车,同时称贷款购车可享“零首付”。“我没多想就在公司指引下申请了11万元的购车贷款以及车损保额12万元的车险。”入职后,张先生却发现,每月赚的钱还没车贷还款多。他申请退车,公司却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我觉得被骗了,立即收集证据报案,发现货车售价仅7.4万元,远低于车贷金额及车损保额。”张先生说。  张先生正是遭遇了“套路运”“套路贷”骗局。据了解,“套路运”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往往成立多家物流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高薪招聘货运司机的虚假广告,精心设计话术,诱骗应聘者办理“套路贷”、支付高额押金等。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各类费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提醒大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应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  据了解,各地有关部门加大对“套路运”骗局的打击力度,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防骗宣传。其中,四川省开展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时通过当地货车司机常用的小程序发布相关风险提醒和从业状况调查报告,帮助货车司机辨别不法行为。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不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多渠道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普及,引导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理性金融消费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一,辨别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需要通过资质审核进行风控。对一些号称‘无抵押、迅速放款’的线上广告链接或是小卡片,消费者需提高警惕。此外,如果贷款机构设立管理费、中介费、手续费、资金安排费等各种收费名目,也有‘套路贷’之嫌。”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第二,审慎考虑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专家提醒,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了解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  第三,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不要向陌生人透露验证码等交易信息;不要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或附件;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邮件;不要随意丢弃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董希淼说。  “此外,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金融业务。遇到不认识的人员上门以回访名义让消费者退旧买新等,一定要注意辨别核实该人员身份,涉及财务往来时应到正规金融机构当场确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增强对新型骗局识别防范能力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一家蛋糕店店主险些遭遇诈骗陷阱。“一位客人要线上订蛋糕,要求我视频通话,并用另一部手机展示收款码,他扫码付款。然而,在点开常用支付平台的收款码时,会先出现付款码,一旦付款码录进了视频画面,钱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扫走。幸好我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提示,才避免了损失。”这位店主说。  不法分子行骗手段花样翻新,甚至通过AI等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专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掌握常用防骗手段的同时,也可及时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浏览相关科普公众号等,增强对新型骗局的识别防范能力。  专家表示,金融消费者如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例如,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近年来,也有不法分子打着“代理维权”名头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应避免上当受骗。
    2024/07/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一口价”黄金饰品套路多成消费“陷阱”
      “克价1200多元,如果告诉我这个价格,我绝对不会买‘一口价’黄金的。”花费1400元购买了一颗黄金串珠配件,却发现其重量只有1.1克的消费者林女士的这句话,道出了不少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消费者的心声。  与林女士的遭遇相似,不少消费者也遭遇了“一口价”黄金饰品带来的种种困扰。他们发现,自己花费高价购买的“一口价”黄金饰品,不仅重量远低于预期,而且在换购或退货时更是困难重重。这一切,都让消费者大呼“这不是骗人吗”。  那么,“一口价”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落入其中呢?  “一口价”让消费者频陷窘境  随着国际金价飙升,国内足金饰品市场活跃,不少消费者开始“淘金”。其中,造型独特、工艺精湛的“一口价”金饰备受追捧。然而,有的消费者反映,在计划购买克重黄金时,常被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并引发一系列问题。  准备购买克重黄金饰品,却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拿着“一口价”黄金饰品换购,却被金店告知只能按克数抵扣;店铺展示柜内的吊牌隐藏克重,询问店员时对方却支支吾吾;更有甚者,在金店以旧料换黄金饰品并支付差价兑换时,被介绍加价换购“一口价”手链……不少消费者大呼“真是亏大了”。  “一口价”黄金饰品,这一听起来简单明了的销售模式,实则暗藏玄机。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一口价”黄金饰品,源于商家推出的一种销售模式。通常“一口价”黄金饰品吊牌一般只标注价格、含金量、工艺,而不展示克重,其卖点侧重于工艺和款式等,却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克重问题避而不谈。  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销售方式,自然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近年来,“一口价”黄金饰品因买卖过程中信息不透明、置换条件受限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欺骗诱导”“不告知/隐瞒克重”“价格不透明”“过分夸大工艺价值”“不予退款”……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发现有超过4000条相关投诉,诉说着消费者的无奈与愤怒。  但也有人对于“一口价”黄金饰品有着不同看法,认为关键取决于销售人员的行为是否合规,若提前告知消费者“一口价”特性,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则该销售模式可被接受。  “一口价”克重成谜纯度无统一标准  在中消协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黄金消费成为投诉热点,“一口价”黄金饰品计价模式不透明,经营者在销售时故意隐瞒黄金首饰克重或置换限制条件等,存在诱导消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那么,线下金店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情况呢?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黄金门店发现,众多品牌均存在售卖“一口价”黄金饰品情形,“一口价”金饰的标签上均未标注克重。面对记者的好奇询问,店员们大多轻描淡写地一句“按件计价,不问克重”。在记者追问下,才会告知金饰的实际克重。此外,部分店员在销售过程中会强调,“一口价”金饰折扣力度大、保值性强等优点,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记者注意到,这些“一口价”金饰每克黄金的单价在800元至1200元,远超克重计价金饰。而在“超值折扣”“超强保值”背后,还隐藏着纯度的迷雾。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关于“‘一口价’黄金饰品和按克卖的足金饰品区别是什么”“‘一口价’的黄金饰品是纯金吗”等问题也困扰不少网友。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介绍,通常所说的黄金饰品,包括“一口价”黄金饰品,与国际金价,包括一些投资金条,并非同一概念,价格相差比较大。黄金饰品的价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黄金本身的价格;还有一部分是根据不同的工艺而产生所谓的工艺费或加工费。此外,芦云表示,当前对于“一口价”黄金产品的纯度没有统一标准和要求。  理性购买黄金饰品留好凭证  对于“一口价”金饰存在的合理性,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一语道破玄机:“不管是以‘一口价’还是以克重销售,都不违反法律规定,关键在于销售时不应误导消费者。”  陈音江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有知悉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有关信息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即使是‘一口价’的黄金饰品,它的成分、重量等信息也会对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起到关键作用,经营者应把成分和重量都标注出来,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  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在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面对“一口价”黄金饰品引发的消费风波,多地市场监管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针对购买时店员没有清楚告知黄金饰品的具体信息及相关调换规则的,他们将帮助调解,让商家回归诚信之路,同意退货退款。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发票、鉴定证书等。收到黄金产品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宣传标准和质量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尽快与商家联系解决,与商家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避免黄金消费纠纷的发生,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了解市场行情和价格走势,并理性评估自己的购买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2024/07/24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