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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暗藏消费“陷阱” 揭秘低价老年旅游团套路
      近日,一段因没有达到购物标准,导游不给旅游团游客发房卡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视频的拍摄者贺先生表示,这次旅游团团费为398元每人。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说明了这是一个“购物团”,但并未要求最低消费标准。直到旅途的第二天,游客才被告知每天最低必须消费400元,否则不给房卡。贺先生说,“交一百块钱,必须消费398元。有三四个家庭没达到消费标准,就不给房间了。”  据贺先生介绍,这次旅行团包含3天桂林行程,2天北海行程,团员大多数都和他一样,是年龄超过六十岁的老年人。在行程说明中,可以看到“费用包含”显示含“旅游住宿”费用,同时列出安排“购物店”12处,但并未标注购物最低消费标准。“一天上午有时3个店,下午2个店,有时候都走到晚上九点钟或十点钟,走景点匆匆忙忙,没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吃饭也急急忙忙,遭老罪了。我再也不走这种购物团了,别贪小便宜。”  调查中了解到,视频经网络发酵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了情况通报,表示经初步核查,涉事旅行社、导游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对此,桂林市文旅局已立案,将从严查办。  低价老年旅游团,暗藏消费陷阱  近年来,随着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出游意愿强烈,需求旺盛。然而相较于年轻人,老年游客更容易遭遇旅游陷阱或纠纷,使合法权益受损。为了守护老年人消费安全,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了一次老年旅游消费体察,体察发现,不合理的低价老年旅游团常常暗藏消费陷阱。  体察活动期间,组织30名老年旅游消费体察志愿者,分别通过跟团游和自助游方式对13条旅游线路进行实地消费体察。体察志愿者金先生今年65岁。前段时间,他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这样几则广告。江西上饶望仙谷汽车3日游每人198元,秋韵三清山每人269元,卡溜连江一日游79元。他立马报名体验卡溜连江一日游行程。  消费体察志愿者金先生介绍,“团费是79元,里面有两个优惠,一个是返还10元,等到上车的时候他给大家返还;第二是送一个锅,这个赠品大概是九十几块钱,这样算下来就等于是零团费一样。”  金先生表示,这次79元的一日游行程一共包含三个景点,这三个景点都无需门票,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这个也是开放性的景点,本来也是不收费的,导游也不提供景点讲解。  宣传单中写到一日游行程还赠送一顿中餐,同时还有礼品可以领。让金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上午参观完景点之后,旅行团安排了一场时长达3个小时的骆驼奶产品推介会,参加完推介会才能吃午饭。据金先生介绍,推介会上的主推产品骆驼奶报价很高,一份最低也要三百多元。金先生表示,“一份驼奶开价是一千六百多块钱,就一直没有人买。然后他就开始往下降,最后降到三百多块钱也卖,结果大家就更不敢买了。他就一直讲驼奶的功效好,防治高血压。对于这样一场产品推介会的安排,在报团时,导游并没有告知。宣传单上也没有标明。”  “按照我的理解和我的经历来讲,它就是一种套路式的推销。退休的老人在家里时间长了总会感觉到无聊,也很希望出去走一走,这种低价团对老年人的吸引力就很大。我那天上车地点在五一广场,现场发现有非常多中老年人,老年人特别多,都是参加这种低价团的。”金先生说道。  不合理低价游扰乱市场秩序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和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记者也采访了行业内的专家,专家表示,“不合理低价游”以低于经营成本的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扰乱了市场秩序。而老年人更容易受到不合理低价游的影响。  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旅游人数里,45岁到64岁年龄段的群体达到14.56亿人次,65岁以上人群达到2.86亿人次。老年群体已经成为旅游消费的主力人群。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老年人辛苦一辈子有一些积蓄,也有时间了,所以他们也希望出去看一看。但是客观上他们对旅游的需求,跟一般的消费者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区别。现在的旅游市场发展非常快,不仅仅涉及景区、旅行社,而且还会涉及交通出行、餐饮住宿等很多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老年人特殊的旅游需求,遇上了特殊的行业背景,所以老年旅游消费,可能更容易出现消费纠纷的问题。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相当大一部分老年人群体,他们的旅行经验不够丰富,对旅行社、导游的依赖性更强。这部分老年人二次消费能力又不是那么高,这里面就出现了一个市场潜在的陷阱。我用低价的方式带你出去看,如果报团的费用不足以覆盖企业的成本,特别是旅行商的采购成本的话,一定是要通过二次消费,通过自主消费,特别是通过购物、餐饮和一些自费的保健项目来覆盖成本。这就是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以及存在的市场基础。  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对此,陈音江还提到,《旅游法》明确禁止低价游,而且消法里也明确禁止,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所以首先是要对旅游行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加大普法宣传,让他们真正意识到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第二是要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旅游主管部门应该把旅游投诉举报电话写进合同里,这既是对经营者的一种震慑,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05/1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组团旅游推荐保健品等消费陷阱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四川省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铜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五一”假期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安全文明出行,科学理性消费。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餐饮)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经营场所卫生的管理。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查验标签重点看商标、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防伪条形码、QS标识等食品信息,不买不食“三无”产品;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注意餐具卫生、辨别食物状况,注意饮食安全,切实防止“病从口入”;网购订餐时选择在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购买。收到食品后,一看是否有“外卖封签”,二拆食品外包装带,三查清洁手和餐具,并仔细查验,若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有异味、表面发粘、颜色异常等情形时,切勿食用,防止引发食物中毒。  “五一”假期聚餐聚会,餐饮单位要科学合理设计菜单,推行“半份菜”“小份菜”,要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不做过度推销,不设置最低消费额,积极主动为剩余食物提供打包服务,全方位减少餐饮浪费。消费者点餐时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提防“低价高收”等消费陷阱,按需点餐,不攀比、不炫耀、不浪费,积极传承和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走亲访友时,消费者应自觉选择简约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积极践行绿色低碳消费新风尚。  据统计,今年“五一”假期出游人数预计达到2亿人。选择自驾出行的消费者应提前规划旅游线路,出发前做好车况检查,错峰出行,驾乘机动车途中系好安全带,控制车速,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选择酒店民宿的消费者,应提前注意房源、价格、入住、退订等信息,避免临时涨价、无房、更换房间等情况发生,入住时应注意房屋内部及周边环境,留意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等疏散标志,切实做好人生财产安全。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项目时,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活动,并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量力而行,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举动。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选择跟团出行的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服务好、品质高的旅行社,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组团旅游推荐保健品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外出期间,要提前做好燃气、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断水断电安全防护,确保财产安全。  节假日期间是线上线下商家促销的黄金时期,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各种促销活动,按需购买、严防猫腻。一是要对比价格走势,谨防商家“先升后降”的虚假打折促销活动;二是看清规则,商家在进行打折活动促销时,内容纷繁复杂,手段五花八门,要留意促销规则、适用范围、活动时限等约束条件,避免争议和纠纷;三是要甄别商品真假,防范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谨防商家借打折促销之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消费过程中要主动向经营单位索要并保存注意消费凭证,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05/04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五一”小长假来临 请大家收好这份“五一假期防骗宝典”!
      “五一”小长假马上就要到了,为大家整理了一份“五一假期防骗宝典”,一起来看看吧!  低价网购诈骗  “五一”不仅各大商场、超市大打价格战,各网购平台也加入促销战中,宅在家里的小伙伴又免不了一场剁手之战。有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这个时期推送很多打折、促销的消息,吸引消费者点击他们设计的网站。但这些网站大多都是钓鱼网站,一旦填写了身份信息,很容易导致个人信息外泄甚至是钱财被盗,消费者的财产将可能受到极大的损失。  反诈提醒:消费者应当注意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要问清售后服务的具体细节,保留相关网络聊天、交易证据等;最后一定要当场验货,核对商品无误、无破损后再签字,确认付款。  网购退款诈骗  假日期间,很多市民在家喜欢网购。当市民在网上提交订单后,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手段,窃取买家信息或是打电话告知订单出问题需退款的信息,并以客服或卖家身份联系买家,通过虚假退款链接或网页(钓鱼网站)要求填写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将卡内存款转走。  反诈提醒:网上购物后,如接到陌生电话或利用短信方式告知你购买的物品订单有问题,需给你退款,让你登录他提供的网址退款,千万不要相信,不要添加对方给出的任何通信方式,更不要告知对方你的银行卡和密码或扫描二维码,谨防受骗。  景区低价门票陷阱  骗子在虚假网站上打出诱人的低价景区门票价格广告,吸引游客关注,并添加客服转账购票,结果游客将钱款汇出后,客服却杳无音信。  反诈提醒:警惕低价购票陷阱,不点击来路不明的网站或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  交通违章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车主假期外出游玩,路况不熟悉,担心车辆违章的心态,通过“伪基站”群发“超速违章提醒短信”,诱骗用户点击短信内的网址,用户下载安装后,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被上传至诈骗分子的服务器中。  反诈提醒:通常正规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会详细说明车牌号、违法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违法情形。在接到此类短信时不要盲目相信或随意点开短信中的链接,应当联系交管部门核实再做处理。  航班取消诈骗  “五一”是出游高峰,诈骗分子会利用伪基站疯狂发送诈骗短信,以“航班取消”“航班延迟”为借口,要求用户改签或退票,随后发送给旅客一条带有虚假航空公司官方网址的钓鱼短信,套取用户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随后诈骗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盗刷用户银行卡内资金,在此期间需要的支付短信验证码,诈骗分子会利用退款、改签等谎言向旅客进行索取。  反诈提醒:若接到短信称航班取消,可通过拨打114查询航空公司的官方电话验证信息真伪,不要直接拨打短信提示里的电话。  银行年审诈骗  近日,宁波多家企业的财务人员邮箱收到“银行年审”的通知,诈骗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公司账户年审”为由添加财务人员QQ,并发送“法人授权委托书”骗取财务人员信任。随后,诈骗分子将财务人员拉入QQ群,群里有“老板”“经理”“领导”等人员,“老板”在群里叮嘱财务人员跟进银行账户年检事宜,进一步骗取财务人员信任。最后,“老板”以“项目款、合同保证金、资金拆借”等理由要求财务人员立即转账至指定的银行账户,财务人员在未加辦别的情况下轻易转账,导致被骗。  反诈提醒:若收到银行账户年检相关信息,请及时联系开户行进行核实确认。银行办理企业年检业务不会要求通过QQ等渠道传输业务资料,且账户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建议企业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内部人员沟通,切勿轻信以任何名义索要账户支付密码、验证码的电话,一旦发现疑似诈骗或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准确提供转账时间、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配合警方做好止损、取证等工作。放假期间一定要提高警惕,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原则,注意自身财产安全!
    04/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对“退单后再涨价”行为要严惩不贷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未动,房价先涨。4月21日,有媒体查询了西昌、丽江、大理、西双版纳、西安、杭州等从成都出发的热门旅游城市发现,有的酒店价格甚至上调了5倍,网友直呼被“酒店刺客”劝退。  酒店、民宿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具有自主定价权。若从供需角度来讲,由于假期期间需求量出现井喷,而供给端却没出现明显增加,那么,酒店、民宿出现价格上涨,符合市场规律,有着一定的合理性。正因为如此,多数消费者理解节假日酒店、民宿涨价的行为。  然而,市场调节价也有底线,经营者既不能变着“戏法”涨价,更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助推相关商品或服务价格过快上涨。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在各大平台上,有许多网友晒出被酒店“退单”的情况,酒店给出的退单理由多种多样。有的网友3月份就订好了的酒店,商家以“五一”假期已经满房为理由退单,随后又将房间涨价。有的以“房间需要装修”或者“民宿4月份要转让出去”等理由退单。更有商家直言顾客下单时房间还没有调价,因此,要退单。  若站在法律的视角来审视,从行政责任上,对“退单后再涨价”行为,受利益驱动,临时毁约,以装修、满房、转让等各种名义收回,重新涨价后再放出去,此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属于预收款的,应该按照该办法的第十一条履行告知和风险提示义务,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否则,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从民事责任上来讲,像酒店、民宿“退单后再涨价”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向酒店主张自己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既然法律上规定得明明白白,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既有法律法规,对个别酒店、民宿“退单后再涨价”行为,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  颇具欣慰的是,包括长沙、大理、泉州等多地均已对五一期间的价格秩序提出专门要求,要求明码标价、不欺骗消费者。譬如,山东淄博市在“五一”假期前后,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规定按3月1日-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上浮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  当前,旅游业仍处于恢复阶段,仍面临着诸多困难。但越是在这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就越应该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越应该注重呵护来之不易的旅游环境。
    04/26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加强监管,护航旅游消费“五一专列”
      假日出游,春山可望。离“五一”小长假还有10天时间,各大出行电商平台上已是一票难求。据报道,国内热门城市“五一”机票提前预订量超过了2019年同期,热门城市酒店提前预订量较2019年同期增长了四倍,小长假期间旅游人次有望达到2亿。  从出圈的淄博“烧烤专列”,到火爆的陕西“油菜花专列”,再到西南旅游“熊猫专列”,现代化交通工具将承载亿万消费者奔向全国各地热门景点,奔向旅游业复苏兴旺的春天。越是旅游旺季将至,市场监管部门越要时时放心不下,越要以“强监管”护航旅游消费的“五一专利”。  有旅游市场的安全、诚信,才有出行消费的安心、舒心。近年来,旅游市场监管不断筑牢防线的同时,也集中曝光了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有水产品销售的缺斤少两,有农产品销售的以次充好,有食品包装高达七八成的空隙率,还有误导消费、强迫消费等屡禁不止……种种乱象让游客伤心、出行堵心,更对地方旅游业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抹黑影响。正因此,护航消费者“五一专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至关重要,要提升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站位,把市场监管的防线前移、再前移,促进经营主体规规矩矩把钱赚。  利剑出鞘,更要正本清源。一方面,要针对“五一”小长假旅游出行消费特点,提早做好预案,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对顶风打“擦边球”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一方面,要用好“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手段,提高无良商家的违规成本,同时进一步畅通维权通道,不让消费者有后顾之忧。既立足当下,把“五一”小长假过得清爽、干净,又着眼长远,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才能使广大消费者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从而更好发挥出消费提质升级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体量大、韧性足,中国经济的广阔回旋余地,正在“五一专列”的引领、促动下展现出更澎湃的动能。在浙江湖州,大大小小的民宿和农家乐预定量已达100%;在河南安阳,国内“红色旅游”“课本游”等持续走热……美食、美景、美行,提前释放、蓬勃向上的旅游消费需求,可能带来五年来国内旅游市场的“最旺一季”。我们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巩固好企稳回升的势头,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04/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这些“不过包退”考公、考编培训消费不靠谱
      日前,消费者邝先生通过信用卡分期方式花费48720元在某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购买公务员考试培训“考试不过包退协议班”,协议内容包含笔试培训及面试培训。因考试未通过,邝先生递交退款申请,但商家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在30到45个工作日进行退款,并逾期60多天。  由于无法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其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退款。经广东省消委会多次跟进调解沟通,双方协商同意分三期逐月退还。对此,广东省消委会提示,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培训机构,慎重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尤其不建议通过信用贷款方式进行一次性大额交易,此项多难以顺利退还钱款。  近年来,在就业压力和岗位竞争影响下,不少职场人及即将毕业的学子们纷纷选择通过参加“考公、考编”等成人教育培训提升个人能力。成人教育培训产业市场持续火热的同时,也暴露出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诱导办理培训贷款、退款困难等突出问题。  为增强消费者对成人教育培训消费的认知,减少此类消费纠纷,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成人教育培训时做到以下四点:  查验办学资质,警惕违规经营  教育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对此,消费者要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挑选证照齐全、口碑较好、师资较强、经营状态稳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社交平台、查询工具来了解培训机构的各类信息,确认其是否具备教育培训的资质与能力,并注重与其他学生交流经验,做好报班前的分析“攻略”。消费者还可以先进行短期试课,待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正式合同,降低消费风险。  仔细签订合同,警惕虚假宣传  为招揽生源,一些“考公、考编”的教育培训机构常常使用“名师助阵、快速提分”“不过全退、限时折扣”“一对一个性化辅导”等宣传用语,肆意夸大资质信息和培训效果,误导消费者。而其所谓的“名师”可能是刚刚培训上岗的应届生,“不过全退”到该退款时,就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人去楼空投诉无门。  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能贪图“不过全退”等优惠,应与培训机构就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退费等方面进行约定。如果选择分期退费的方式,还应注明退费标准与办法,明确分期退费的期限、标准、周期和额度等,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还应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有据可依。  留意付款方式,警惕培训贷款  一些培训机构在消费者付款时,会以“优惠分期付款”的名义,诱导消费者选择实为“小额贷款”的支付方式。此类贷款往往与培训机构是不同主体,即使经营者出现违约,消费者的“培训贷款”仍要继续还款。消费者如对自己签订的贷款协议不知情而停止“还贷”,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  对此,消费者在决定报班缴纳学费时,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合理选择课程。在选择付款方式时,留意合同中是否隐含贷款的条约,警惕“分期付款”变成“培训贷款”。  保留消费凭证,警惕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行业十分常见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流程冗长、证据不足、逾期未到账甚至直接不退费。对此,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发票等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成人教育培训消费存在的问题,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呼吁,公考行业和相关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应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不作虚假或夸大宣传,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守法经营,诚信待客,逐步转变采取更可持续的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有保障的服务质量,助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和促进消费。
    04/2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低价旅行团 理性消费防受骗
      时下已逐渐步入旅游旺季,有不少消费者开始规划“五一”假期出游行程。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旅游旺季期间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慎重选择旅行社。消费者在出游前要仔细查验旅行社资质,确认其是否证照齐全。出游要选择资质全、信誉好、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报名。  务必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对补充情况要进行明确约定。与旅行社充分沟通好后再签订合同,同时要保存好合同,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理性消费防受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要警惕低价旅行团,要明白旅游价格与服务成正比,而低价游很可能暗藏陷阱,要做好充分比较和合同约定,以免消费纠纷出现。对打折促销的旅游活动要仔细甄别,理性对待。  注意留存凭证及收据。消费者在旅游期间购买物品和饭店就餐时,要保留消费凭证并保存好,以便产生纠纷时利于维权。  踏青安全要注意。春季正是踏青赏景之际,消费者在合理计划出游目的地的同时,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选择管理规范和相对安全的景点出游。消费者用于野餐的食品要选择到正规商家购买,优先购买不易变质的食品,避免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
    04/1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广东省消委会提示:警惕考公考编辅导“不过全退”
      消费者邝先生通过信用卡分期方式花费4.8万余元在一家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购买了公务员考试培训“考试不过包退协议班”。因考试未通过,邝先生申请退款,但商家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在30~45个工作日进行退款,邝先生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经广东省消委会多次调解,商家同意分3期逐月退款。  近年来,“考公、考编”等成人教育培训产业市场持续火热的同时,也暴露出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诱导办理培训贷款、退款困难等突出问题。近日,为增强消费者对成人教育培训消费的认知,减少此类消费纠纷,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相关消费提示。  教育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要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挑选证照齐全、口碑较好、师资较强、经营状态稳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消费者可以通过社交平台、查询工具了解培训机构的各类信息,确认其是否具备教育培训的资质与能力,并注重与其他学生交流经验,做好报班前的分析攻略。消费者还可以先进行短期试课,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正式合同,降低消费风险。  为招揽生源,一些“考公、考编”的教育培训机构常常使用“名师助阵、快速提分”“不过全退、限时折扣”“一对一个性化辅导”等宣传用语,肆意夸大资质信息和培训效果,误导消费者。而其所谓的“名师”可能是刚刚培训上岗的应届生。申请退款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人去楼空投诉无门。对此,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与培训机构就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退费等方面进行约定,如果选择分期退费的方式,还应注明退费标准与办法,明确分期退费的期限、标准、周期和额度等,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此外,消费者还应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有据可依。  一些培训机构在消费者付款时,会以“优惠分期付款”的名义,诱导消费者选择实为“小额贷款”的支付方式。此类贷款往往与培训机构是不同主体,即使经营者出现违约,消费者的“培训贷款”仍要继续还款。消费者如对自己签订的贷款协议不知情而停止“还贷”,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对此,消费者在决定报班缴纳学费时,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合理选择课程,在选择付款方式时,留意合同中是否隐含贷款条约,警惕“分期付款”变成“培训贷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行业常见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流程冗长、证据不足、逾期未到账,甚至直接不退费。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发票等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12345等渠道,或向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成人教育培训消费存在的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呼吁,公考行业和相关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作虚假或夸大宣传,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守法经营,诚信待客,助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和促进消费。
    04/11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当心扫码点餐背后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
      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去餐厅吃饭时,叫服务员拿菜单点餐,却被告知“本店没有纸质菜单,请扫描桌上的二维码自行点餐”。  不可否认,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扫码点餐确实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了不少便利。在客流量较大的情况下,能够有效减少双方等待时间,方便快捷;点餐过程中不用担心被服务员推销菜品,即使点得少也不用顾虑会被服务员“另眼相看”;减少纸质菜单印刷成本,绿色环保。  让消费者头疼的是,在扫码点餐的过程中,一些商家甚至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授权手机号码等信息。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更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有的商家设置了顾客扫码后直接跳转到“注册会员”页面,消费者必须同意个人信息授权后才能进行点单和领取优惠券。商家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做法,却很可能让消费者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电话、生日、性别、地理位置等信息都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商家所收集。“吃了一顿饭后,手机上不断收到商家频繁推送的广告”成为不少消费者的烦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无论科技怎么发展,都不能背离“以人为本”的初衷。否则,最终的结局大概率会被消费者所厌烦和抛弃。希望商家多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提供多种点餐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切莫因“轻轻一扫”,而为自己带来无尽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
    04/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客服”诈骗套路多 提高警惕别上当
      近日,甘肃兰州市民金某接到自称是京东金融客服的电话,对方以不关闭额度会影响个人征信为由,诱导金某转账4万元。近日,兰州反诈中心发布典型电诈案件预警,通报近期发生在兰州市的几起典型电诈案例,同时提醒市民,如怀疑被骗,请及时拨打96110报案。  冒充军警采购诈骗  近日,兰州市个体商户贾某报警称:其接到自称是某消防大队后勤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经朋友介绍,想在其店内采购一批大米、食用油。添加微信之后,对方称还要采购一批牛肉罐头,但需要指定厂家的,并向贾某推荐了指定供应商的微信。贾某又添加指定供应商微信后,该供应商以需要提前支付运费和部分货款为由,要求贾某向指定账户转账3万元。贾某转账后与对方失去联系,怀疑被骗后报警。  兰州反诈中心提示:军警单位采购物资会履行严格的采购规章流程,电话中自称是军警单位要采购物资的都是诈骗。  冒充金融平台客服诈骗  近日,市民金某报警称:其接到自称是京东金融客服的电话,称其开通了“京东白条”,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关闭“京东白条”的额度,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按对方要求在App操作时,对方还称金某有一个违规网贷还未处理,导致通道无法关闭,让其点击网址链接进行处理。之后对方以清空额度消除违规网贷为由,诱导金某转账4万元。  兰州反诈中心提示:京东客服电话不会主动外呼,外呼客服号码为固定短号。如接到自称是京东客服的电话,请提高警惕,切勿盲目转账,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96110咨询。  网络兼职刷单诈骗  日前,城关区居民柳某报警称:其在某招聘网站上发布了自己的简历,随后就接到自称是该招聘网站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有一份某影视网站的官方影评工作。柳某在对方指导下对几部影视作品点赞并给予好评后,收到对方结算的“佣金”。之后,柳某在对方指导下完成多次充值任务,共计转账2.6万元,但一直未收到本金和佣金,怀疑被骗遂报警。  兰州反诈中心提示: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凡是要求垫资的兼职刷单、刷信誉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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