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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提示】警惕“跨国高薪”背后的陷阱
      近期,多名中国公民于缅甸失联的经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安徽某职校3名学生被骗去“务工”刚被找回,又有媒体报道广西4个孩子结伴偷渡出国后失联,还有据说是从诈骗团伙逃出的当事人现身说法。所谓缅甸“高薪招聘”“跨国淘金”,让人听来毛骨悚然。  公安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劝返缅北诈骗窝点人员5.4万人,拦截偷渡缅北人员1.8万人。今年2月,广西多地警方发布通告,敦促赴缅北等地涉赌诈人员返国投案。跨境犯罪团伙参与实施电信诈骗、非法传销和人口贩卖,在边境地区已然形成重灾区,严重威胁我国公民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  天上不会掉馅饼,富贵并非险中求。缅北地区常年局势混乱,社会问题突出,至今仍饱受贫穷所困,“淘金梦”从何说起?然而年年有人被网络上、群聊中的犯罪分子用“高薪工作”蛊惑,警示我们反诈防骗意识仍有待提高。更要看到,近年来借助实习求职、公司团建、学习调研乃至航班变更等话术迷惑求职者的现象增多,目标对象上钩后,又通过洗脑、虐待、人身控制等方式逼迫受害者就范。跨境犯罪团伙在网络和现实的边缘恣意游走,精心包装下难觅其行踪。  此类犯罪中,受害者面临的不止生理和心理的折磨,其社会关系往往被破坏殆尽,甚至因沾染罪行难以回头,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跨境犯罪中常包含传销性质,借助熟人关系实施诈骗屡见不鲜。如何识别并斩断这条“犯罪链”?需联合行动,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重点监控,“一打打一窝”。这既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惩戒,也是对卷入其中的受害者最大限度的保护。  近年来,中国警方与邻国加强合作,打击各类跨国犯罪,联合巡逻执法的优势充分体现。据媒体报道,3月2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缅甸联邦共和国国家警察局、泰国国家警察总署联合举行的人口贩卖问题三国三边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此次跨国打击行动,将对整治犯罪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求职者自身来说,还须理性辨别诈骗信息,增强法律意识,切莫被诱惑蒙蔽了双眼。
    03/28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理财产品“报喜不报忧”,投资者知情权如何保障
      日前,有媒体体验、调查了10余家银行的理财服务。调查发现,银行理财产品在信披及销售环节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产品展示过往业绩时“报喜不报忧”,区间业绩展示易让人误解;有的预期收益率参考指标较多,投资者不明就里……何为“报喜不报忧”?比如记者提到,一款理财产品,展示的收益率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达13.48%”,然而,该产品近一年的收益率仅为2.57%,近一个月为-17.2%。近期收益情况,只能在点开产品详情后看到。  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知情权是基本权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该将收益情况尽可能地透明化展示。在采访中,有银行理财经理解释称,这种短期的区间业绩,未必能够代表过去或者未来的收益状况。但这一理由并不成立。一方面,很多人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就是本着短期投资去的。近期的一些收益情况,哪怕不代表长期业绩水准,也是理财产品收益走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者尤其是短期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只公布长期以来的业绩,恰恰可能对他们造成误导。  另一方面,加强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本身就是销售机构的法定义务。如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金融机构“依法计算并披露产品净值或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申购、赎回价格”。2021年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也再次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其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购买理财产品不同于日常消费,它是一种风险行为,在购买之前,银行一般会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这正是为了避免风险太高,超出投资者的损失承受范围。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看,风险评估必不可少,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样不可或缺。  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披露,才能方便投资者综合研判,基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理财产品的长、短期收益情况,作出符合自己风险偏好的投资选择。  银行等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将不太好看的短期收益率淡化处理,只展示好看的长期收益率,给投资者营造一种买了就能稳赚的预期。这种“报喜不报忧”的产品宣传,不啻于一种变相的虚假宣传。事实上,长、短期收益情况的全面透明化展示,才能让投资者更全面地评估,进而更理性地决策。  总之,理财产品市场,应该是一个信息高度透明的市场。理财公司理应将产品的收益情况公开、如实、详尽地展示,这既是对投资者的负责,让他们对理财产品收益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也进一步保障了理财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03/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消费刺客”陷阱
      标价不清晰、计价不透明、事先不告知……商家的这些“刺客”行为,不仅影响消费体验,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面对这些套路怎么办?江西省消保委近日专门就此发布消费提示。  仔细看清问清价格等信息。“消费刺客”最常用的招数包括:价格标识不明显,不同价位商品混放,价签与商品不对应,模糊、混淆计价单位,事前隐瞒关键信息等,这些行为的目的是混淆消费者视线,让消费者因无法准确掌握信息,而购买价格远超价值的商品或服务,实现商家利润最大化。因此,广大消费者不要单凭外包装预判商品价格,消费前一定要看清价格标签,特别要留意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遇到标价模糊、货签不对应、关键信息缺失等情况,一定要主动询问工作人员,必要时借助手机软件查询了解清楚。对于没有明码标价的商家,要谨慎选择。  切勿盲目购买“网红”商品。当前不少所谓“网红”商品往往在宣传营销上投入高额费用,通过精美包装、概念炒作、标新立异、联名造势等手段制造消费噱头,千方百计地让消费者为高价埋单,然而其品质却与价格相去甚远。对此,广大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态度,在追求个性、时尚的同时,更多关注商品和服务本身,以质量、品质和实用为先,不盲目追捧“网红”商品,不能错误地认为高价代表高端,避免落入“消费刺客”的陷阱。  敢于向不合理高价说“不”。在购买商品过程中,若消费者在付款时发现遭遇“消费刺客”,应该大胆说“不”,行使正当的法律权利,切不能为了面子而自认倒霉;在付款后,若察觉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同样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广大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没有明码标价、售价与标签不符,或者经营者有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应保留好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保委(消协)组织投诉,在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借助行政部门、消费者组织等部门的力量,督促商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03/2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多地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各类金融陷阱!
      近日,多地银保监局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各类金融陷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给新市民的金融锦囊  北京银保监局聚焦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和新市民金融宣教,连发两则风险提示帮助消费者掌握金融知识,增强权益保护意识。  在给广大新市民群体准备的“金融锦囊”中,北京银保监局提示,要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合理利用借贷产品,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切记远离“套路贷”“砍头息”等不良网络贷款,高度警惕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尤其要警惕一些不良机构或平台在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以“免息”“零首付”等说辞隐瞒实际息费成本的行为。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设置过于简单的银行账号密码,签订合同、风险须知等重要文件时谨记“三不”,即不签“空白合同”、不给随意授权、不能“一勾到底”。特别是对于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绝对不可随意提供,以防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对陌生号码、陌生链接、陌生账号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对于需要维权的消费者,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向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确有需要,还可按照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至人民法院。切勿轻信社会上“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挂账停息”“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不要把个人信息轻易提供给“代理维权机构”,更不要参与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恶意”投诉行为,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高危高发风险需多警惕  黑龙江银保监局针对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提示,当前非法集资诈骗典型手段包括投资型诈骗、网络型诈骗、新经济诈骗和涉老型诈骗,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消费者应当增强理性意识,警惕高额回报;选择合法渠道,购买正规产品;勤学金融知识,辨别诈骗套路。  贵州银保监局再次提示消费者警惕“贷款中介”诱导提前还贷、违规转贷的风险,贵州银保监局指出,提前还房贷需根据自身及家庭财务状况合理规划、综合权衡,依法合规办理贷款及还款业务,切勿通过违规“转贷”方式提前还贷,尤其要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盲信,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消保办法实施,以案说险  河南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提示介绍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去年颁布《办法》,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设定了明确禁区,包括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者误导性的宣传,不得作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服务权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不得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等。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可以向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监管机构反映,监管机构将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消费者因受到损失要求补偿、赔偿的,可以投诉银行保险机构,要求其按照《办法》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实处理,协商解决纠纷。消费者也可以向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银行保险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调解。  湖北银保监局以案说险,通过“委托‘赔偿中介’代办理赔”的具体案例,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牢记三句口诀:“个人信息勿轻泄,委托代办需谨慎,金融知识多了解”。湖北银保监局指出,消费者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支付二维码、验证码等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提供。在必须提供身份证件的场合,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有效期等内容,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  上海银保监局则通过图文互动形式,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要重视风险评估,仔细研究产品说明书,选择真正匹配自己的理财产品,切忌盲目跟风。
    03/20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谨防“数字藏品”热潮背后的“数字骗局”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藏品”快速进入市场,并成为部分投资人眼中最新的“财富密码”。一张普通的网络截图,一旦标榜为“数字藏品”,身价就能从几元钱炒到成百上千元。不少人经不住“高额回报”的吸引而“入圈”,直到钱打了水漂才发现自己实际是入了“坑”。3月6日,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提示,莫赶“数字藏品”热潮,谨防非法集资风险。  “数字藏品”在国外被统称为NFT,即非同质化代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包含数字图片、数字音乐、数字视频、数字纪念品等多种形式。  据介绍,“数字藏品”作为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同时,虚假宣传、投机操作、盗用版权、虚构价值、维权困难等市场乱象与日俱增,存在的诈骗、洗钱、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亟需监管制约和引导。  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NFT底层商品中不得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不得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广大市民一定要理性看待‘数字藏品’的属性、价值,牢记‘数字藏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省处非办提醒,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关注数字资产的艺术性和价值本身,自觉抵制“数字藏品”的投机炒作行为。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通过“山西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小程序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03/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一个毛绒玩偶为何让人纷纷交出手机?警惕这类套路!
      一个个“网红”毛绒玩偶垒在桌上,只要下载一个App,不用注册,就送给你,你动心吗?据了解,近年来年轻人和孩子比较喜欢的毛绒玩偶正成为吸引公众“扫一扫”不明二维码或交出手机控制权的新诱饵,公众要提高警惕。  亲历:不实名就送?要入群才行!  在一家商场门口,某短视频App的推广摊位前人头攒动。摊位横幅写着“只要下载,不实名、不注册、不群发,全场礼品免费”,送的礼品其实就一种:一只半米多长的毛绒大白鹅,年轻人和孩子兴趣尤其浓厚。  摊主说,玩偶只送给新用户,鉴定方式是“你先下载App,我后台能看到的就是新用户,看不到的就不是。”  有媒体尝试发现,App通过正规的应用市场下载,过程并没有异常。但是,下载完毕后若想获得大白鹅,并非摊主所说的“不注册、不实名”,而是要经过多个流程——  首先,要登录App。虽然可以不使用手机号登录,但要授权App使用微信账号。所以,在授权App使用微信账号信息时,用户已经把部分个人信息交了出去。  其次,摊主用来验证“是否为新用户”的操作大有玄机——需要扫描指定的二维码,加入有“助手”负责的群,并要求用户在群里领红包、根据要求浏览该App上的视频等,理由是“我们需要活跃用户”。在这个过程中,用户手机页面也显示出了二维码,但被摊主迅速关闭。  最后,摊主查看自己的手机,判断下载App后的登录者与入群者是不是新用户。  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摊主表示“下载后交给我就行”。于是,大部分参与者下载App后,主动将手机递给了摊主。只见他手指飞快,同时在数台手机上操作,完成了一连串的“授权”及入群。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有关媒体人士拒绝摊主帮忙操作,并表示不想入群,而是自己登录App并浏览视频。摊主不耐烦地表示,“这样无法验证你是否是新用户,不能送礼品。”  于是,有关媒体人士悄悄拍下了摊主提供的“扫一扫”二维码,以及摊主在操作他人手机时手机页面显示的二维码。但当该媒体人士离开摊位后再扫描,却发现微信提示:“网页包含诱导分享、关注等诱导行为内容,被多人投诉”,不能正常打开。可见,摊主提供的二维码并不安全。  经查询相关App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可发现并没有“下载送礼物”等官方活动。网络安全专家陈豪(化名)对此表示,无法判断这是否为官方活动,“有可能是官方推销,也可能是下级宣发商,还可能是部分账号在拉新。”此外,由于公众主动提供了手机,所以也不能判定对方违规,“不过,让陌生人操作你的手机,你觉得安全吗?”他反问。  无独有偶,市民龙女士报料称,在某商场结账时,有自称某银行App的推广员,只要下载该App,就可当场享受“200-100”的优惠。动心的龙女士按照推销员下载App,发现要优惠还得经过不少登记环节,她索性将手机交给对方操作。结果,在经历了“人脸识别”等环节后,她被告知不符合优惠条件。“我查看了手机,确实是银行的官方App,但回想他让我做的人脸识别和授权,又有点后怕,不知道到底授权了什么。再说,如果是银行的地推人员,为什么不穿制服也不在银行呢?”龙女士直言,当时大意了,不该被“200-100”的优惠所误导。  警示:当心上当,还要小心别成“帮凶”  其实,不论是“授权入群换玩偶”还是“下载App换优惠”,将自己的手机控制权交给他人并允许“授权”,都是安全隐患不小的操作。  其一,用户将自己的手机交给摊主后,操作过程涉及数次“授权”。由于摊主操作很快,“授权”过程无法复原再现,所以消费者很难知道自己到底被授权了哪些信息,以及授权给了谁。而从摊主“后台读取个人信息”的细节可以看出,对方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个人信息。至于这些“主动”交出去的信息将被用在哪些方面,用户不得而知,后患不小。  其二,“入群领红包、看视频、做活跃用户”本身就涉嫌“刷单”。警方反复提示:“刷单是骗局”,因为从以往案例看,除了刷单本身不诚信、涉嫌违法外,犯罪分子还会在刷单过程中诱导受害人支付“押金”“违约金”等,骗取钱财。  其三,今年已经出现了犯罪分子用玩偶诱导公众交出手机控制权,让公众无意间成为诈骗“同伙”的案例。  上海警方介绍,市民小高在商场上班时遇到3名自称是某文具品牌的推销员,正在推广该品牌的兼职广告链接,只要用小高的手机在其某个50人以上的微信群内转发链接,就可以赠送一个毛绒玩偶。小高粗略看了兼职广告的微信贴文,发现与对方说的一致;又被对方鼓动可以随意挑选玩偶,就同意对方建议,将手机交给对方操作群发。待其挑好玩偶,对方也将手机交还给了他,并以不能撤回为由,将该条广告的转发记录删除。小高怎么也没想到,所谓的兼职广告贴文背后其实是诈骗分子精心包装过的网络刷单诈骗App下载链接,“推广人员”则来自电信诈骗的“引流”团伙。之后,小高转发链接的群聊中有人因此上当报警,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小高,他才发现自己做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可见,将自己的手机交给对方,并且加入不明来历的群,存在诸多风险。在中国银联发布了《2022年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研究报告》中,同样提到“有优惠促销的二维码都会尝试扫”是典型的不良支付习惯,会大大增加当事人被诈骗的概率。  目前“有优惠的二维码”变得更加隐蔽,通过“网红”玩偶、商场优惠等掩饰,让部分公众放松了警惕。可是,它们终究“换汤不换药”,核心还是诱导公众入群或“授权”。所以,仍应牢记“没有免费的馅饼”,既不要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他人操作,更不要随意下载、授权、入群、点击不明链接。
    03/1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共享充电宝成“钱包刺客”?埋坑设陷赢不了未来
      共享充电宝变“钱包刺客”,归还后仍持续计费?近日,南京市民陆先生反映,他在四方城西路借了一个共享充电宝,使用半小时后,将充电宝归还。据陆先生称,当时充电宝已准确无误地归还,然而时隔三天后,却还被自动扣费99元。随后,记者在多个网点租借了共享充电宝,发现多个品牌都存在类似问题。  在万物互联的时代背景下,智能手机已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电量焦虑也成为现代人的通病。随处可见的共享充电宝,主打便利化的牌,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近些年来,收费不合理、归还困难、归还后仍计费等问题时有出现,影响了行业服务质量,也给消费者带来糟糕体验。  在某知名电商投诉平台上,以“充电宝”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出现超过10万个匹配结果。而目前,我国共享充电宝的用户群体仍在快速增长中。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共享充电宝正以每年16.93%的速度增长,2025年使用人数有望达到7.55亿人。面对如此快速扩大的市场,不能对投诉问题坐视不管,更不能因盈利问题而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承担。一旦共享充电宝成为所谓的“刺客”,消费者受伤,企业乃至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也将受到挤压。  共享充电宝收费标准模糊、价格畸高等现象,不免给消费者一种“趁火打劫”的印象。企业享有自主定价权,但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合理价格,同时在显眼位置标注充电单价、计价模式等,确保服务规则清晰、透明、规范,消除交易双方的信息差,将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服务时,既要看价格贵不贵,也要看商品值不值,遇到“刺客”说不,该退就退、当止即止。  租借容易归还难,无形中也增加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消费者花钱租赁充电宝服务,经营者理应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正常归还,同时设置申诉渠道,便于消费者及时反馈服务中的问题。公开信息显示,已有地方人大代表公开建议“规范移动共享充电宝设点和租借归还”,并获得正面回应。  说到底,网红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共享充电宝市场仍在扩大的情况下,充电宝运营企业必须尽快补上法治一课,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内部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让消费者获得质价相符的租借服务。唯其如此,行业竞争才能回归有序赛道。监管部门也应主动介入,引导共享充电宝企业合规经营,落实相关义务和责任,对消费风险予以披露和提示,对违法侵权行为及时纠偏甚至处罚。  共享经济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野蛮生长、埋坑设陷很难赢得未来,必须更加遵循商业规律,以用户感受为中心,在产品营销、使用、售后等各环节,少点套路、多些真诚。
    03/07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开学季,这些陷阱需警惕!
      随着各地春季学期拉开序幕,学生们结束寒假回到校园按下“开学键”的同时,一些诈骗分子也准备“开工”。对此,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公布多种诈骗套路和防范手段,谨防学生们开学季被骗。  利用小学生弱点诱导孩子偷用家长手机转账  小学生和对新兴科技手段和金融理财方式了解不全面,所以成了诈骗新发的主要群体。  免费皮肤“大陷阱”。现在很多小学生玩游戏,特别在意那些个“皮肤”。于是有骗子打着“免费赠送皮肤”的旗号,利用小学生单纯的思维,以及不敢与家长沟通的弱点,诱导孩子偷用家长手机进行转账操作。民警提醒:各种主动来搭讪,说有免费的皮肤可以领取,随后让你先扫码、再解冻的,统统都是骗局。  假“防沉迷”诈骗。现在很多小学生在家时间多,想玩游戏却又受到“防沉迷系统”的限制,总想找个办法破解。于是骗子就以解除游戏防沉迷为由,通过屏幕共享等手法,欺骗未成年人获取其亲属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及支付密码,进而对绑定银行卡财产实施转账、骗取钱财。  班级缴费诈骗。骗子在班级家长群里冒充老师,发布缴费信息,引诱学生家长转账。例如:“您好!我是孩子的班主任X老师,请将书本费、资料费共计200元打入学校财务账户:xxxxxxx,户名:xx。”发布收取学费、资料费、班费、资料邮寄费等信息对群内家长实施诈骗。  中学生容易被诈骗分子盯上骗子伪装同学等诈骗  初中生、高中生大多数都有手机,支付宝、微信里也有一定金额。他们单纯、善良对网络世界兴趣浓厚,也很容易被诈骗分子盯上。  冒充熟人诈骗。经过几年更新,现在的骗子会伪装成你的同学、同事、朋友、家人、老师等等而冒充身边的熟人进行诈骗。在面对熟人诈骗时,被害人通常由于、碍于情面、疏于核实等原因,在急需用钱、仗义救急、转款延迟等借口下遭遇被骗。民警提醒:在收到自称、老师、同学、亲朋发来的好友添加邀请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贸然通过,面对陌生来电和陌生邮件时,也要谨慎对待,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网络追星诈骗。通过伪造后援会或是明星本人社交账号等方式来对追星群体进行电信诈骗,常见方式有伪装明星、明星粉丝群应援打榜、进入明星粉丝群收费等形式诈骗。民警提醒: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他们独立思考、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孩子合理利用互联网理性追星,教育孩子对于任何理由的转账、汇款要求,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切勿让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买卖游戏账号诈骗。骗子在游戏聊天界面、QQ群、微信群中发布低价销售游戏币、游戏账号或游戏装备等虚假信息。受害人与其联系后,骗子用“注册费、押金、解冻费”等名义诱导其付钱,直至受害人发现被骗。在这类骗局里,不法分子假冒网络游戏账号、装备买家,引导受害者在虚假游戏交易平台进行注册,通过假的资金入账截图让受害者误以为交易成功,然后以账号提现失败、交纳保证金、账号被冻结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反复转账,达成目的后立即拉黑屏蔽。  大学生是骗子眼中的“大客户”需警惕校园贷诈骗  大学生是骗子眼中的“大客户”,虽然他们心智更成熟,但社会经验比较匮乏,稍有不慎就会落入骗子挖好的“陷阱”。  刷单返利诈骗。骗子通过网页、论坛、社交软件广泛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号称给网店刷单“足不出户、日赚千元”,诱骗受害人到网络平台上购买特定物品刷单,承诺交易成功后将本金和报酬一并返还。然而受害人一旦进行刷单,骗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扣取其本金。民警提醒:网上刷单本就违法,切勿扫描、点击陌生人发送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谨防上当受骗。兼职刷单、先充值转账做任务后返利的都是诈骗。刷单诈骗多种多样,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校园贷诈骗。骗子先通过电话,以注销校园贷账号要挟,否则将会影响个人征信等问题为由,要事主配合其操作,添加QQ,下载贷款APP。指导事主根据其提供的二维码或链接下载安装贷款APP并提取额度,称此次操作为验证身份必要流程,否则将无法注销,要求转账至回款账户,并称此次提取额度无需偿还。骗子提供“回款”账号,并称该账号为公司验证账号,目的是为验证身份注销校园贷。民警提醒:可以通过拨打贷款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信陌生电话并配合其操作,切勿相信对方口头承诺,App中所贷款项无需偿还等承诺,任何以注销校园贷为由的电话都是诈骗电话。  机票退、改签类诈骗。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公民购买机票信息后,假冒航空公司向乘客发送航班取消虚假信息,诱使受害人与之联系,并以承诺进行补贴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航班改签需验证是其本人操作为由,骗取验证码从而实施诈骗。民警提醒:购买机票应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客服电话、机票代售点等正规途径,收到机票改签信息应通过机场、航空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等多渠道核实。切勿将个人信息及验证码透露给对方。  警方提示:加强对孩子防骗教育收到“交费”通知不要急于转账  请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防骗教育的同时,也要做好自身手机支付的安全措施,莫轻易告知孩子手机支付密码、银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要告知孩子不要盲目扫描二维码,以防恶意软件和木马病毒被强行安装,更不要盲目点击不知来源的链接以防进入钓鱼网站。  各位家长如果收到“交费”“转账”等信息通知,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不确定的情况可以联系班主任核实情况,千万不要轻易汇款或点击不明链接,防止造成财产损失。  各位老师要加强班级群组管理,确认所有群成员真实身份;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不给骗子可乘之机;将防诈、反诈作为学生教育的一部分,构建学生防骗意识。  不要点击来源不明或陌生号码、网站发送的网址、链接,不要随意泄露、填写个人敏感信息,尤其是银行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
    02/23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警惕!谨防“捡漏式”话费充值消费陷阱
      “9.9元充值100元话费!”结果充完才发现到账的是话费抵扣券,还必须要充值满一定额度才能使用一张抵扣券,不少消费者直呼上当。  2月16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谨防“捡漏式”话费充值消费陷阱,对低价打折充值需保持理性,一定要看清充值交易规则,切勿贪图便宜而盲目地选购远低于合理市场价格的商品和服务。  近段时间,一些消费者反映,在上网使用微信、微博以及电商平台时,常常会收到“29.9元,甚至19.9元、9.9元充值100元话费”的弹窗广告。当消费者按照广告的指引充值后,得到的并非100元话费,而是总额为100元的数张5元、10元话费抵扣券,充值满100元后才能使用抵扣券,并且每月只能使用一次,要用完这些抵扣券,消费者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并充值近2000元。  另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在点击弹窗广告页面上的“立即领取话费”按钮后,会弹出App下载链接,告知消费者下载并购买会员后方可收到“100元话费券”。但在消费者充值会员后才发现,话费是按月返还,一般每月返还5元,最多10元,而这些App运行一段时间后便不再提供服务,也不再返还话费。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全市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收到此类投诉400余件,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目前均已及时进行了处置。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弹窗广告里的话费充值陷阱,并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在网上充值时谨慎比对。看活动是否是正规通讯运营商授权开展的活动,充值消费时要选择通讯运营商的官方渠道,也可选择与官方运营商合作的大平台、大公司进行话费充值。同时,可将相关充值活动关键字在百度、360等搜索引擎中进行搜索甄别,使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浏览器,不要随意点击各类弹窗广告和下载各类应用商店无法搜索到的小众App,防止误入钓鱼网站。  二是警惕低价充值陷阱。面对低价打折充值需保持理性,切勿贪图便宜而盲目地选购远低于合理市场价格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对于网上销售的“金额较高、优惠幅度大”的手机充值卡,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购买。看到弹窗广告时,要认真查阅充值交易规则等内容,不盲目下载不规范存在有风险隐患提示的App,警惕各种恶意营销套路。  三是使用安全的付款方式。不要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切不可在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将钱款直接汇入对方账户。  四是留存好相关消凭证费。交易后注意保存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及电子账单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与卖家沟通,申请退款,协商不成,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购物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或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反映。
    02/22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样板房家具“缩小”?开发商的小伎俩理应被监管
      同一面积和户型的新房,为什么在售楼处看到的样板房宽大明亮,到手后却空间拥挤?过去的一周,澎湃新闻记者暗访部分上海新开楼盘发现,样板房里的家具有不少“缩小版”——标2米长的床只有1.8-1.9米;销售人员介绍的床宽1.5米,实测可能只有1.35米……业内人士称,样板房家具变“道具”在业内并不是秘密。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  样板房套路多,为了让房子看起来更宽敞明亮,开发商没少动“小心思”。记者暗访调查显示,除了床、餐桌、沙发、衣柜等大件为“缩小版”外,有的样板房里各房间不装房门,柜子用透明玻璃门,多处设大镜子,处处给看房者营造幻境。为了卸责,开发商还在“温馨提示”里注明全屋家具“非交付标准”,即使消费者事后发现猫腻维权也不容易。  更惊人的是,样板房家具变“道具”已经成了行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虽然部分买房人清楚这个“公开的秘密”,但有些消费者难以识破眼前的假象。买房是每个家庭的大事,不少人一辈子也买不了几次,经验不足并不奇怪。此外,买房人一般更关注房子的位置、公摊、质量等,而不太重视家具的相关情况,等发现上当可能为时已晚。  毫无疑问,开发商在样板房里使用“缩小版”“迷你版”家具,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市场经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背道而驰,若情节严重或构成消费欺诈。对此,相关部门、消协组织要更加积极作为,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以法治倒逼开发商诚信守法经营,而不是仅仅提醒消费者。  比样板房家具“缩小”更严重的是开发商诚信缺失。诚信守法经营是商家最好的品牌,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在这个原则问题上处心积虑地耍小聪明、使小伎俩,即使一时得逞,也必将在日后付出更大代价。当消费者都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开发商和销售人员的时候,当每个看房者都带着卷尺现场将样板房内全部家具逐一测量的时候,新楼盘还能大卖吗?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经济社会的重要意义无需赘言。当前,虽然各地都针对楼市出台了不少利好政策,但重建和提振购房者信心恐怕还需不少时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使用“缩小版”家具衬托房屋空间误导消费,甚至以“有规定”为由拒绝消费者用尺子公开测量样板房家具,未免过于短视,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行业信用,还可能会给地方经济复苏进程增添障碍。  目前看,样板房使用“缩小版”家具已有“劣币驱逐良币”之势。也正因此,除了督促开发商自律外,对此类现象的监管治理应当加快步伐。
    02/22 风险提示